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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白休征墓志考释

唐白休征墓志考释
唐白休征墓志考释

唐白休徵墓志考释

2001年1月,内蒙古托克托县博物馆从一农民手中征集到了一合唐代开元年间墓志,具体出土状况已不可知。据该农民介绍,该墓志出土于唐时的胜州城即今内蒙古伊盟准格尔旗十二连城遗址东。该墓志虽然埋在地下浸泡已经将近一千多年了,但仍然保存完好。墓志由墓志盖和墓志本体组成,出土时,盖与本体合在一起,盖呈覆斗状,本体为正方形,长宽均为0.35米,厚0.06米。铭文为未经刊刻的墨迹,分别书写在墓志盖内侧(以下称A面)及墓志本体的正面(以下称B面)。AB两面有用墨笔画的竖方格,每格宽0.03米。铭文字迹清晰,每面均为11列,从右至左竖读,每列13到17字不等。全文共327个字(A面163字,B面161字)。方砖正面用墨画出整齐的黑色边框。1

该墓志现藏于托克托博物馆,《托克托文物志》一书录其铭文,但无加标点符号,对其外表特征进行了描述,铭文涉及的官号地名进行简单的考证,并对其书法价值进行了讨论,认为这合墓志是“研究唐朝的地名地望、葬俗葬制、文字演变、书法艺术的意见不可多得的实物材料。”2本文将在《托克托文物志》所提供信息的基础上对该方墓志予以进一步研究。如上已讲,由于出土的详细情况已无法知道,因此也给本文带来了一些局限性。

为了便于展开介绍,今据原墓志格式并加标点录文于下,转行处以」表示。

(A面)

1参见《托克托文物志》编纂委员:《托克托文物志》,中华书局出版设,2006年,第231页。

2见前揭《托克托文物志》,第231-234页。

(B面)

[A面]大唐故银州龙川府长史白君墓志铭并序」

公讳休徵,字义感,太原人也。曾祖皎,祖范,」父成,并文武冠带,英声旷古,经史兼美,」著术为业。公琬琰为心,掩蓝田虎吐润3,」芝兰在佩,跨玄圃而腾芳,华盖一峯(峰),」长河千里。包含六义,洞唔(悟)九经,十等所」尊,三教领袖,动必合礼,行必依仁。岂图」明悔缠痼,膏肓备缀,天不愍遗,遂歼」良善。春秋七十有七,开元九年夏四月」九日卒于私第。呜呼!去兰室而瘗蒿」菀,辞白日而归厚夜。夫人常山郡阎氏,[B面]仁之女,四德具备,六行有闻,夙从风烛。」□□其月十九日合葬于胜州之东原,礼」也。子如玉,忉履霜兮恸思,对风树而衔悲。」傥陵谷之将迁,凭镌题之可纪。铭粤:」夕封公候,门传袭庆,历选终古,英华」茂盛,人称俊乂,国称朝正,以材授职,习学」标圣其一。志禀高尚,宦居下寮,识继先」祖,名亚宗祧,掷文金振,埋魂玉销,松扃」载掩,兰室方谣其二。愁云黯黯,苦雾苍」苍,树吟黄鸟,风悲白杨,外婚咸萃,宾」位增伤,勒美金石,地久天长其三。

该墓志结构比较严谨的,严格地分为志题、序言、铭文三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行,为墓志的志题,即“大唐故银州龙川府长史白君墓志铭(并序)”,银州龙川府长吏是墓志主人所任之职。

第二部分为序言,从“公讳休徵”到“傥陵谷之将迁”,其中还可细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叙述墓主名字、籍贯,墓主白休徵,字义感,籍贯太原;第二层叙述墓主世系,包括他的曾祖父白皎、祖父白范、父亲白成,以及他们的品行业绩;第三层不免有所溢美地叙述墓主的品行业绩;第四层记述了是墓主的寿年、死亡时间及地点,白氏唐开元九年(721年)因病卒于私宅,享年76岁,铭文中表达了墓志撰写人的悲哀之情;第五层略述墓主的妻子常山郡阎氏及其优良品行;第六层说明了墓主及其妻子合葬时间、地点,于同年九月十九日合葬于胜州;第七层道出墓主之子白如玉的丧亲的悲痛之情和勒写该套墓志的原因。

第三部分从“铭粤”到结束,为墓志的铭文,用韵文书写。

唐代以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两万户以上为中州,不足两万户为下州,其中只有上州和中州设长史。上州长史品级为从五品上,中州长史品级为正六品下4。银州户七千二百六十四,口四万二千七十六5,属于上州。白休徵任银州龙川府

3“掩蓝田虎吐润”之“蓝”字《托克托文物志》作“兰”,误。

4该资料根据臧云浦,朱崇业,王云度:《中国历史地图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在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中,“两万”为“两万五千户”。

3杜佑《通典》卷173《州郡三·银川郡(银州)》,中华书局出版社,1988年,第4528页。杜佑生活的年

长吏,可见他的品级为从五品上,品级并不高。在编纂史料中并没有白休徵的名字,而且墓志出土时的环境也无法准确得知,因此无法考证白休徵的生平事迹。从墓志内容上看其世系祖先中并没有显官。不过有一点很重要,白休徵的籍贯为太原,这可能可以给我们一些线索。

白氏在历史上算是太原比较显赫的家族,根据《太原白氏家状二道》载:“白仲23世孙白邕,任北魏太原太守,邕五世孙白建,北齐五兵尚书,因功赐田韩城。白建曾孙白温,任唐朝检校都官郎中,迁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第六子白锽,任巩县令,居郑州,生五子,各以其官散居四方。白锽长子白季庚,任襄州别驾,生四子”。白季庚的次子就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6。白休徵可能是白居易的先辈,与他同一个宗族,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考证。

一、墓志的特点

该套墓志不同于一般的墓志,具有如下的特点:

第一,虽然墓志铭文中都以石质墓志自称,但是该墓志却为砖质。墓志铭中有铭文:“公琬琰为心”,“琬”即为美玉,“琰”为另一种美玉,在墓志中两字一般指的是石质的墓志,把石头比喻成玉石,用来赞美墓志石7;而砖质的墓志一般用“砖志”自称8。是砖质却以石质自称,这可能是墓志铭文书写发展到一定的市场化程度的表现,只是注重形式而墓志中的具体词语的用法并无讲究。

第二,不同于一般的镂刻铭文的墓志,该墓志的铭文是用墨直接写于其上的,呈现了当时书法写作的真正面貌。

第三,本墓志是中提到了墓主白休徵和其妻子阎氏的合葬,白休徵卒于开元九年四月九日,后于其月十九日下葬。然而夫人阎氏是先死的或者是白休徵死后不久也就去世呢?墓志并没有描述到。

唐代立国之后,社会风习因袭前朝,“夫妻合葬”被视为一种合乎礼法的丧葬形式。当时社会各阶层上自帝王后妃,下至庶民百姓无不遵行这种丧葬礼俗。

代,唐朝由盛转衰,这个人口数应该和开元盛世的差不多,甚至偏少。

6参见《醉吟先生墓志铭》“先生姓白,名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也,秦将武安君起之后。高祖讳志善,尚衣奉御。曾祖讳温,检校都官郎中。王父讳锽。侍御史、河南府巩县令。先大父讳季庚,朝奉大夫,襄州别驾,大理少卿,累赠刑部尚书、右仆射。”此墓志铭文引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fc13837179.html,/bsmz.asp,世界白氏宗亲网2007年5月23日。

7参见姚美玲:《唐代墓志词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4-106页。

8参见姚美玲:《唐代墓志词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02页。

9而夫妻合志的书写格式,又可区分为以夫为中心、以妻为中心、两人并列的三种写法10。《唐代墓志汇编》所收的夫妻合志占墓志总数的约30%。夫妻合志又多集中于高宗到玄宗期间,占夫妻合志总数的约68%,而在这些合葬的墓志中约76%的夫妻合志是采取以夫为中心的写法。同样地,以夫为中心的夫妻合志也集中于高宗到玄宗期间。11据此我们可以得知由于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唐代比较盛行可以大胆假设,应该是阎氏先于白休徵去世,后白休徵去世后,阎氏从旧茔移到了白休徵的新茔,或者白休徵葬于阎氏的旧茔,然后后人为他们撰写了以白休徵为中心的墓志。

第四,该墓志比较简洁。全志只有327个字,特别是序言中曰讳、曰字、曰乡邑、曰族出、曰行治、曰卒日、曰寿年、曰妻、曰葬日、曰葬地、曰子嗣,都是点到为止。

第五,赵超先生在《古代墓志通论》中说“唐代的墓志等级制度仍然明显的存在着的”,并且他还“做大致推断”,认为“唐代初期12”“五品以上一级的墓志边长应该规定在0.54或0.6米以上,即1尺8寸或2尺以上;九品以上一级的墓志边长应该规定在0.42或0.48米以上,即1尺4寸或1尺6寸以上。”“庶民使用的墓志边长一般在0.4米左右,也有少数墓志达0.6米”。白休徵作为银州龙川府长史,品级属于五品上,可是边长才0.35米。在墓志长度上,它算是一个特例,但这也可能是因为它是砖质的原因,或者它的属地的原因:位于边疆的胜州与当时文化中心长安与洛阳距离比较远,就没有讲究那么多的等级制度。

第六,文中所提的太原、银州、胜州,在唐时都属于关内道,三个州排列为“品”字形13。白休徵是太原人,在银州当官,死后却埋在了胜州,这与传统思想的所谓“落叶归根”差距很大。这可能是到了唐代,由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们外出的机会增多,或是外出经商,或是异地仕官,因此有很多人很难做到落叶归根。

9参见段塔丽:《从夫妻合葬习俗看唐代丧葬礼俗文化中的性别等级差异》,《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第96页。

10参见翁育瑄:《唐宋墓志的书写方式比较──从哀悼文学到传记文学》,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和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10月,第10页。

11参见翁育瑄:《唐宋墓志的书写方式比较──从哀悼文学到传记文学》,宋代墓志史料的文本分析和实证运用国际学术研讨会,2003年10月,第8-11页。

12赵超先生这里所说的“唐代初期”应包括盛唐时期,因为他例举了盛唐时期开元十二年(724年)二月二十日的刘惟正墓志。

13见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唐京畿道关内地道40-41”,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

第七,在AB两面的周围画上了黑色边框,这似乎与现代的遗照黑色边框有异曲同工之妙。

本墓志虽然内容比较简单,但是也有其丰富的史料价值,现简单列举一二。

在唐代砖质墓志的发展过程中,该类型的墓志体现了中原与边疆地区文化交流。

在新疆吐鲁番出土的砖质墓志是时代比较早而且比较具有地方特点的墓志,他们的所反映的年代主要集中在高昌章和七年(537年)到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多为正方形,边长在0.33到0.4米之间,大多为0.36米。14白休徵墓志书写于开元九年左右,而且墓主的活动地点主要是在关内道,可能受吐鲁番地区墓志风格的影响,因此在形制上比较接近。我们或许可以根据这些砖质墓志列出其时间的早晚顺序:吐鲁番类墓志——类白休徵墓志——大多数唐代砖质墓志。因此,可以认为,吐鲁番墓志在吸取中原文化的同时也靠着地域传播在影响着其它地方文化,当然这种发展是十分缓慢的。

14参见赵超《古代墓志通论》第四章隋唐时期的墓志概况,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

在书法方面该墓志也有一定的价值。这一方墓志是书写人用墨直接在砖面上书写于上,笔划很清晰,志文书法先楷后行,偶尔有楷形相间的用笔手法,甚至个别字出现了隶书15,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墓志,给我们呈现出了开元盛世时书法的真实情况,可以为书法研究提供一定的史料价值。

15参见前揭《托克托文物志》第233页,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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