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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4年9月10日以沪府〔2004〕84号批复原则同意市环保局上报的《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对本市部分区域(水域)的功能区划水质类别作了适当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北Ⅴ类水质区调整为Ⅳ类水质区;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南统一调整为Ⅴ类水质区;将崇明岛、横沙岛统一调整为Ⅲ类水质区;金山区浦南东片水域,奉贤、南汇区水域以Ⅴ类水质区为主,引水河道(大治河、金汇港)、工业用水河道(紫石泾、新张泾、龙泉港等)、临港新城水域为Ⅳ类水质区;将蕰南片、淀北片的Ⅳ类水质区调整为Ⅴ类水质区;扩大苏州河Ⅴ类水质区段范围,将蕰藻浜西闸以西上游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Ⅳ类水,蕰藻浜西闸以东至河口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Ⅴ类水;将长江口水域统一调整为Ⅱ类水质区;杭州湾沿岸的水质控制标准,执行海水水质Ⅲ类标准。调整后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如下:

一、全市河网水环境功能区划

1、Ⅱ类水质控制区:指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2、Ⅲ类水质控制区:包括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具体范围见《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崇明岛和横沙岛。

3、Ⅳ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东地区、青松地区、蕴藻浜以北的嘉宝地区、临港新城和长兴岛。

浦东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北、长江口以西的地区。

青松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沪苏边界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北界以北、准水源保护区西界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西南的地区。

嘉宝地区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黄浦江以西、蕴藻浜以北、沪苏边界以东、长江口以南的地区。

临港新城Ⅳ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芦潮港—随塘河以东、大治河以南、南汇边滩以西的临港新城地区。

4、Ⅴ类水质控制区:包括浦西中心城区和杭州湾沿岸地区。

浦西中心城区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蕴藻浜以南、黄浦江以西、龙华港—漕

河泾港—淀浦河一线西北、小莱港—蟠龙塘—闵行嘉定区界一线东北的中心城区。

杭州湾沿岸Ⅴ类水质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掘石港—惠高泾以东、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南界以南、准水源保护区东界以东、周浦塘—六灶港—县北界河一线以南,之间除临港新城以外的地区。

二、全市主干河道、湖泊功能区划

1、黄浦江、淀山湖、元荡

淀山湖、元荡和黄浦江上游段(淀峰~沙港),包括拦路港、泖河、斜塘、横潦泾、竖潦泾,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黄浦江中游段(沙港~龙华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黄浦江下游段(龙华港~吴淞口),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2、黄浦江上游主要支流

太浦河、园泄泾、大泖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大蒸港、秀州塘、小泖港位于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水;位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3、浦东、浦南地区主干河道

白莲泾、吕家浜、张家浜、马家浜(西沟港)、外环运河、赵家沟、川杨河、随塘河浦东新区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浦东运河(大治河以北段),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大治河、金汇港段,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叶榭塘、紫石泾段,以及龙泉港、新张泾,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南竹港段,大治河以南的浦东运河,浦南运河、二灶港、团芦港以及南汇、奉贤区的随塘河(人民塘),水质控制标准为Ⅴ类。

滴水湖水质控制标准为Ⅲ~Ⅳ类。

4、浦西地区主干河道

苏州河从沪苏边界至蕰藻浜西闸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从蕰藻浜西闸至河口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Ⅴ类。

蕰藻浜水质控制标准为Ⅴ类。

淀浦河从淀山湖至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边界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边界至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边界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黄浦江上游准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淀浦河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油墩港从横潦泾至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边界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从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边界至苏州河(吴淞江)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以外的华田泾段和东大盈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Ⅳ类。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漕河泾港、龙华港、张家塘港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漕河泾港、龙华港、张家塘港段水质控制标准为Ⅴ类。

新泾港—外环西河、蒲汇塘、新槎浦、桃浦河、木渎港、东茭泾、彭越浦、西泗塘、俞泾浦、虹口港、南泗塘、沙泾港、走马塘、杨树浦港、虬江等河道,水质控制标准为Ⅴ类。

三、长江口、杭州湾水域功能区划

1、长江口水域

长江口干流(沪苏边界至芦潮港)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2、杭州湾水域

杭州湾水域(芦潮港至沪浙边界)水质控制标准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的Ⅲ类标准。

3、长江口、杭州湾排污混合区规定

长江口、杭州湾沿岸设置的排污口,污水排放必须达到排放标准。日排放量在10万m3以上的排污口,污水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且应控制排污混合区的范围(面积一般应小于1.5 km2)。

四、饮用水源区及水质控制标准

1、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区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2、长江饮用水源区

长江饮用水源区主要指南支南岸边滩水域的陈行水域饮用水源区,江心的青草沙水域饮用水源区以及崇明岛饮用水源区,水质控制标准为Ⅱ类。

3、郊区其他饮用水源区

大治河等其它郊区饮用水源近期仍作为饮用水源区加以保护,水质控制标准为Ⅲ类。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

沪府〔2004〕8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原则同意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的批复

市环保局:

沪环保自〔2004〕259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具体批复如下:

一、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北Ⅴ类水质区调整为Ⅳ类水质区。

二、将嘉定区蕰藻浜以南统一调整为Ⅴ类水质区。

三、将崇明岛、横沙岛统一调整为Ⅲ类水质区。

四、金山区浦南东片水域,奉贤、南汇区水域以Ⅴ类水质区为主,引水河道(大治河、金汇港)、工业用水河道(紫石泾、新张泾、龙泉港等)、临港新城水域为Ⅳ类水质区。

五、将蕰南片、淀北片的Ⅳ类水质区调整为Ⅴ类水质区。

六、扩大苏州河Ⅴ类水质区段范围,将蕰藻浜西闸以西上游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Ⅳ类水,蕰藻浜西闸以东至河口段水质控制标准调整为Ⅴ类水。

七、将长江口水域统一调整为Ⅱ类水质区。

八、杭州湾沿岸的水质控制标准,执行海水水质Ⅲ类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OO四年九月十日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报告2015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

目录 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1)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 1、自然状况 (1) 2、河流水系基本情况 (2) 3、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3) (二)水资源量与水质状况 (3) 1、供水量和用水量 (3) 2、河湖水质现状 (3) 二、水功能区划体系 (4) (一)区划依据与目的 (4) 1、区划依据 (4) 2、区划目的 (4) (二)区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5) 1、指导思想 (5) 2、区划原则 (6) (三)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7) (四)一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8) 1、保护区 (8) 2、保留区 (8)

3、开发利用区 (9) 4、缓冲区 (9) (五)二级区划的条件和指标 (10) 1、饮用水源区 (10) 2、工业用水区 (10) 3、农业用水区 (11) 4、渔业用水区 (11) 5、景观娱乐用水区 (12) 6、过渡区 (13) 7、排污控制区 (13) 三、水功能区划成果 (14) (一)一级水功能区 (14) 1、保护区 (15) 2、保留区 (15) 3、开发利用区 (16) 4、缓冲区 (16) (三)二级水功能区 (16) 四、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18)

一、全省水资源概况 (一)自然条件与经济社会状况 1、自然状况 贵州省位于中省西南的东南部,介于东经103°36′~109°35′、北纬24°37′~29°13′之间,东毗湖南省、南邻广西自治区、西连云南省、北接四川省和重庆市,全省东西长约595km,南北相距约509km,总面积为176167 km2,占全省省土面积的1.8%。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东部斜坡,地势西高东低,自西部和中部向北、东、南三面倾斜,平均海拔1100m左右,毕节地区赫章县珠市乡境内的韭菜坪海拔2900.6m,为境内最高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地坪乡水口河出省界处海拔147.8m,为境内最低点。贵州地貌的显著特征是山地多,山地和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92.5%,境内分布着四大山脉:北部的大娄山、东部的武陵山、西部的乌蒙山和横亘中部的苗岭,这四大山脉构成了贵州高原的地形骨架。贵州还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喀斯特出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61.9%。 贵州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5℃左右,无霜期250~300天;最冷的1月平均气温4~6℃,最热的7月平均气温22~25℃,为典型夏凉地区;降水丰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辽宁省主要水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对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大凌河、鸭绿江、辽东沿海地区和辽西沿海地区(含小凌河)主要地表水水系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定,水域区划范围包括干流和一二三级支流。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770 个,其中源头水域14个、自然保护区 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93个、渔业用水区333 个、景观娱乐用水区51个、工业用水区37个、农业用水区136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批准。 本标准由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广西水功能区划报告 - 广西水利信息网

附件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功能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02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水利厅“三定”规定(桂政办发[2000] 104号)中确定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职责,根据水利部水资源[2000]58号文《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水计[2000]13号文、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计[2000]100号文的统一部署,广西于2000年4月成立了以自治区水利厅李里宁厅长为组长的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桂水水政[2000]19号及[2000]24号)。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水利部下发的《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和水利部流域机构制定的《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要求,在水利部珠江、长江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的直接指导下,在各地市和区直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广西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办公室从2000年6月份起组织开展了广西水功能区划工作。 本次广西水功能区划是按照水利部制订的《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中确定的两级区划体系的划分方法进行,即分为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区划采取“流域——自治区——各地市”上下结合的工作方法,在大量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全区主要江河湖库的现状使用功能、水资源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入河排污口现状及社会经济、城市发展规划情况对全区水资源供需状况和水质现状进行分析评价,依据本次水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充分吸收了我区已有的地、市、县水环境区划的合理意见,对广西集雨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其它重要的江河水库进行了水功能区划分工作。2000年7月中旬,流域机构派出工作组到我区指导提出了一级区划初步框架,2000年7月下旬,我厅规划办公室组织2 个工作组,深入到各地市,共同研究和提出本辖区水功能区划初步方案,由各地市水电局征求辖区内各有关部门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8月份报自治区水利厅汇总,9月份我厅将草拟的全区水功能区划初步方案上报流域机构汇总和初审,根据反馈的初审意见,我厅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2011〕14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从流域、区域范围内协调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和科学地管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全省范围内对主要江河、湖库划分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一、功能区划分的范围 对以下地表水体划分环境功能区:全省所有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小于100平方公里的重要河流;所有中型以上水库、重要的小型水库以及主要城市湖泊。 二、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确保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的具体原则是: 1.考虑水体现状、规划的使用功能和水环境质量的现状;

2.优先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3.适应流域内经济和城镇发展规划的要求; 4.水体环境功能区的划定,一般不低于水体现有的水质等级; 5.兼顾上、下游地区利益; 6.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下端约束条件与《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相衔接; 7.保证按省政府的要求跨行政区边界水质达标交接; 8.水库的水环境质量一般要求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特殊情况不低于Ⅲ类; 9.城市河段内河涌一般要求不低于Ⅴ类; 三、功能区的分类 环境保护部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实施水域分类管理。结合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类:Ⅰ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环境质量功能区,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当同一水体具有多种使用功能时,按照最高功能确定水质目标。 四、功能区划分成果及其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见“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表”。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 023-2005

ICS13.020.50 Z04 湖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3/023-2005 代替DB43/023-91、DB43/067~069-92 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 功能区划 Water Enviromental Functional Demarcation For HuNan Main Surface River 2005-04-01发布 2005-07-01实施 湖南省环境保护局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3/023-200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 (2) 5.水环境功能区达标评价 (2) 6.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3)

DB43/023-2005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水污染,保护地表水水质,维护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DB43/023-91、DB43/067-92、DB43/068-92、DB43/069-92。 与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相比较,本标准对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进行了调整,并将水域区划范围扩大到四水的三级支流、洞庭湖主要水域及湖南省境内的长江干流、珠江水系、赣江水系。将地表水按主导使用功能划分为源头水域、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人体可直接接触、人体非直接接触)、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混合区等类型功能区,分别执行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按照“不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及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部分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等类别的功能区执行高类别的水质标准。共划分水环境功能区836个,其中源头水域10个、自然保护区2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338个、渔业用水区283个、景观娱乐用水区45个、工业用水区52个、农业用水区86个、混合区1 个。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2005年7 月 1 日起实施,DB43/023-91、DB43/067-92 、DB43/068-92 、DB43/069-9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批准。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全省水功能区二级区划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的 随着我省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的量和质提出更高的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1月14日,以闽政文[2004]3号批复了《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该成果已作为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环保等有关部门在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管理 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我省建设项目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采用的水环境质量评价标准。近年来,全省各地加大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力度,但由于《福建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成果未对各设区市流域面积在200km2以下的河流进行水功能区划以及还有部分县(市、区)的开发利用区河段未进行二级区划,造成这些流域河段水体功能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四者之间关系的协调发展。因此,开展全省设区市水功能区划显得十必要又较为紧迫。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各县(市、区)河流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从而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及各县(市、区)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各县(市、区)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二章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节总论 4.1.1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4.1.1.1区划的目的 水是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环境,开展水环境功能区划工作是为了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根据我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结合社会需求,确定各水域的主导功能及功能顺序,科学合理地划分水功能区后,可作为我市水资源合理利用,积极保护和科学管理的依据,也是下一步进行水资源保护规划的基础。 4.1.1.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意义 1)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明确水体的相应功能及水量水质控制目标,为本市水体有效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促进本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为水资源保护提供治理目标 水功能区划的主要工作,是在对水体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水体的主导功能,并据此划分水功能区,依据不同的水

体功能和量、质标准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使水资源保护措施更具针对性,同时有利于解决上下游之间的用水矛盾。 3)为截污治理工作提供定量分析标准 进行水功能区划后,可按确定的水体保护目标计算纳污能力,对本市内中小河道水体的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污染治理优化控制和综合整治,促进污水纳管工作。 4)为中小河道的综合整治提供指导方向 通过划分水功能区并确定相应的标准,将使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供明确的治理方向并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5)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奠定科学基础 通过划定水功能区,并制定配套《水功能区划管理办法》,使水资源管理工作步上规范化、科学化的道路。 6)为其它涉水规划的编制提供控制方案 根据《塔城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纲要》精神,水功能区划是其它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今后市内所有涉水规划的编制都应以水功能区划作为基础,而其它规划的编制也为论证水功能区划的可行性提供相应的依据。 4.1.2区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4.1.2.1指导思想 水资源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因素之一,要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对水资源的综合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附件1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 (代拟稿)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保局和省水利厅?关于批准实施〖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豫环〔200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区划?是我省水环境保护的基本依据。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区划?的要求。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划?结果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的实施计划,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切实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纳入当地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建立有效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要积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措施,按照?区划?的要求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对?区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土地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地表水资源的合理配臵。 五、加强?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各级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环境执法,确保?区划?目标的如期实现。

附件2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二○○六年七月

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修订) 审定: 王国平李景明 审查: 马新春陶冶王全力李秋民韩晓晗 编修: 潘鸣钟袁彩凤赵吉昌赵颖杨卫忠刘琼 主要完成人员(按姓氏笔画): 马新春王全力刘琼刘爱华李秋民杨卫忠赵吉昌赵颖陶冶袁彩凤韩晓晗潘鸣钟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年6月)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 广东省水利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

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水务)局: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前言 水功能区是指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条件和水环境状况,结合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需求及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在江河湖库划定的具有相应使用功能,并且主导功能和水质管理目标明确的水域。经批准的水功能区划是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将水质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入河污染源的主要依据;是加强水资源调度,维持江河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强化陆域污染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是明晰水权的重要依据之一。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规划的重要基础,也是我省水资源管理及水资源保护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二、三十三和三十四条规定,按照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02]83号),以及广东省计委和省水利厅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计农[2002]903号),要求各省对已批准的水功能区划进行复核和调整,并在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大纲和技术细则中明确了水功能区复核和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据此,省水利厅委托省水文局,重新复核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的成果。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是由省水文局在《广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有关水功能区划成果基础上,通过野外勘查,广泛搜集基本资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标准分级是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

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具体的区别 在哪 1 分类方法不同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一级功能区分四类,包括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对一级功能区中的保护区和开发利用区进行再分类,将保护区再细分为源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大型水库水源保护区、调水保护区,又将开发利用区细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区; 水环境功能区则分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等。 2、划分范围不同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要比水功能区划分范围大且细 3、功能区定义不同 水功能区划定义的水功能区名称是从利用的角度,如工业用水区是指该区域的水可以被工业企业所利用,因此将许多水库定义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 水环境功能区划定义的水环境功能区名称是从排放的角度,故其工业用水区是指可以排污,因此将水库排除在工业用水区以外。4、执行标准不同 水功能区划中的保护区执行Ⅰ、Ⅱ类标准均可,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参照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区最低执行 Ⅳ类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中的保护区执行Ⅰ类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Ⅲ-Ⅴ类标准。 5、水质的阶段性目标不同 水功能区划中分近期与远期执行目标,且执行标准类别有范围幅度(如Ⅱ~Ⅳ类); 水环境功能区划在水体的主导功能及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不调 整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有一个水质目标,无范围幅度。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 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五、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依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

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计安招标采购编制 采购文件编制人:郭蔚 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计安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兴宁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 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四、采购项目容、要求及数量: 、采购项目容:兴宁市水功能区划报告书及兴宁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书编制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容》; 、数量: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具有相关经营围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投标人必须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下午::(时间)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计安招标采购(详细地址:市江南新中路号运兴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采用其它方式报名的,须另交元作为特快专递费,款到即发。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本公司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OC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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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序号流域名称 河流/湖 库名称一级支流名 称 二级支流 名称 主导水环境功能区类型及名称水环境功能区范围 水环境功能区 尺度* 标准类 别 控制县级行政区 名称 是否省界/水 源地 1 海河流域卫运河卫运河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冠县称勾湾村至四女寺节制闸上的河道水域161.55 Ⅴ冠县、临清市、夏 津县、武城县 省界 2 海河流域卫运河长顺渠长顺渠聊城德州农业用水区乜村闸下至临清市李圈村入卫运河的河道水域42.6 3 Ⅴ冠县、临清市 3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出城区界的河道水域25.61 Ⅴ德州市德城区 4 海河流域南运河南运河德城农业用水区城区界至第三店村入河北省境的河道水域19.02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5 海河流域新湖新湖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环湖大堤内的全部水域0.28 Ⅳ德州市德城区 6 海河流域长河公园长河公园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Ⅳ)岔河河堤以东至减河河堤以西、东方红路与三八路之间的水域0.40 Ⅳ德州市德城区 7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德州滨州农业用水区宁津县大王堡至无棣县辛集闸上的河道水域122.60 Ⅴ宁津县、乐陵市、 庆云县 省界 8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漳卫新河无棣工业用水区辛集闸下至入渤海口的河道水域39.03 Ⅳ无棣县省界 9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袁桥闸上的河道水域25.68 Ⅴ德州市德城区 10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减河德州农业用水区袁桥闸下至宁津县大王堡的河道水域26.00 Ⅴ德州市德城区、陵 县、宁津县 省界 11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利民河东 支 利民河东支武城夏津农业用水区 青年河源头范楼闸至入六六河、六六河源头王小屯闸至入利民河东支,以 及利民河东支源头小杨庄村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 69.04 Ⅴ武城县、夏津县 12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减河马减竖河马减竖河平原县夏津农业用水区马颊河津期店闸至入减河的河道水域30.61 Ⅴ平原县、夏津县 13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景观娱乐用水区(Ⅴ)四女寺闸下至七里庄闸上的河道水域16.42 Ⅴ德州市德城区 14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岔河岔河德城农业用水区七里庄闸下至田龙庄出境入河北省的河道水域 6.38 Ⅴ德州市德城区省界 15 海河流域漳卫新河跃进河跃进河庆云农业用水区源头至入漳卫新河的河道水域16.46 Ⅴ庆云县 4

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样本

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划定方案 ( 报批稿) 福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

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划定方案 1、划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3《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2.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 2、划定范围 福州市辖区内主要河流及湖库。具体范围如下: 闽江包括主干流、古田溪、安仁溪、梅溪、大目溪、源里溪、井下溪、小目溪、荆溪、中房溪、溪源溪、梧溪、大樟溪、清凉溪、十八重溪、陶江、上洞江、下洞江、莲柄港、三溪、拉溪、石门溪以及福州城区内河、西湖、闽侯县城内河、南通内河等; 敖江包括主干流、霍口溪、日溪、贵溪、牛溪; 龙江包括主干流、太城溪、虎溪、大北溪; 其它河流有: 起步溪、鉴江溪、中房溪; 水库有: 福清东张水库、连江山仔水库等。 3、划定类别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 , 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以下五类: ( 1)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 2)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 3)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 4)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 5)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4、划定方案 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见附表1、附表2。表中未提到的福州市辖区其它河流、河段及湖库均执行Ⅲ类标准。

水环境功能区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 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求是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五、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依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字体显示:【大】【中】【小】 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 为保护和改善武汉市地表水环境,确保全市地表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进行合理的划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地表水环境的实际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以下简称功能区类别)。 1 适用范围 1.1本功能区类别划分范围包括武汉市市域内的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1.2水环境状况受季节影响大的河流、湖泊(水库),不列入本功能区类别。 1.3其它小型的地表水水域因其水量少、面积小,不便于集中管理,其功能区类别由各区环境保护局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2 引用法规及标准 下列法规及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功能区类别中引用而构成功能区类别的条文。在本功能区类别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不有效。当所示法规和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2.1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通过) 《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纲要》(国家环保局[90]环管水字第104号) 2.2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ZB1-1999)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3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类别及执行标准 水功能区划是通过对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的要求,将江河湖库划分为不同使用目的的水功能区,并提出保护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在整体功能布局确定的前提下,对重点开发利用水域详细划分多种用途的水域界限,以便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提供依据。 水功能区划采用两级体系,即一级区划和二级区划。一级功能区分4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和缓冲区;二级功能区划是在一级功能区中的开发利用区进行,分7类,包括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 1、保护区(一级功能区):指对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有重要意义的水域。该区内严格禁止进行其他开发活动。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Ⅱ类标准或维持水质现状。 2、保留区(一级功能区):指目前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为今后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而预留的水域。该区内水质应维持现状,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区内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利用活动。 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一级功能区):指具有满足工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景观娱乐等需水要求的水域,如主要城镇河段、受工业废水污染明显的河段等。该水域应根据开发利用要求进行二级功能区划。按二级区划分类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一级功能区):指为协调省际间、矛盾突出的地区间用水关系,以及在保护区与开发利用区相接时,为满足保护区水质要求而划定的水域。未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该区域进行对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利用活动。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5、饮用水源区(二级功能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如已有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分布的水域,或在规划水平年内城镇发展需设置取水口,

青海省水功能区划

青海省水功能区划 成果报告 1、总论 1.1 区划的目的和意义 水是重要的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发展重心向中西部转移,以及西部大开发伟大战略决策的实施,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水资源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已经成为流域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面贯彻水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履行水利部“三定”方案的职责,开展水功能区划工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任务。 划分水功能区是实现水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实现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强化水资源目标管理工作的保证条件,是防止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水利部职能配置中规定的水资源保护职责开展的具体工作。

1.2 依据与标准 1.2.1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5)《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6)《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 (7)《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0]58号文) (8)《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 (9)《黄河流域水功能区划技术细则》 1.2.2 标准 (1)《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4)《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 (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1993)(8)《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解读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解读 一、什么是水环境功能区? 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又称水质功能区,是全面管理水污染控制系统,是维护和改善水环境的使用功能而专门划定和设计的区域。通常由水域和排污控制系统两部分构成。建立水质功能区的目的在于使特定的水污染控制系统在管理控制 上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使水环境质量及各种影响因素的信息得到有效的科学管理。因此、一个水质功能区应具备以下的内容和要求:①对水域及其排污系统(包括产污、排污、治理到水体的各水质控制断面)的结构及其空间位置给以系统地确定和定量化;②建立起水污染控制系统的污染物流及其信息流的监控手段;③建立起系统内各过程的关联关系以及各种关键信息间加工转换的定量模型和软件。这样,既能满足全面管理水质的需要,又能满足高效率加工转换水质管理信息的要求,以便用尽可能少的基础数据,获得有关水质监测、模拟、评价、预测、控制、规划等信息。 二、水环境功能区是如何划分的?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三、五类水域功能区对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金堂水功能区划报告(新)

金堂县水功能区划报告 (简本) 设计证号:设证水利甲级A141005162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5211Q20075R0M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5211E20029R0M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5211S10023R0M 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

批准:何杰 核定:李胜兵 审查:何杰李胜兵黎春松 校核:吉刚苗红昌 编写: 孙广平聂宗斋李冠杰水淼 何博哲陆海 主要参加人员: 黎春松吉刚苗红昌李冠杰 水淼孙广平陆海刘晓琴 刁乐王健宝

目录 1综述 (1) 1.1区划背景 (1) 1.2目的和意义 (2) 1.3依据与标准 (3) 1.3.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 1.3.2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 (4) 1.3.3参考资料 (5) 1.4区划范围 (6) 1.5区划原则 (7) 1.6区划基准年 (9) 1.7区划的分级分类体系 (9) 1.8区划的程序与方法 (10) 1.8.1区划程序 (10) 1.8.2技术路线 (10) 2区域概况 (12) 2.1自然概况 (12) 2.2社会经济概况 (15) 2.2.1行政区划 (15) 2.2.2人口 (15) 2.3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概况 (16) 2.3.1水资源概况 (16)

2.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6) 2.3.3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情况 (16) 2.4水环境质量评价 (18) 2.4.1入河废水排污量 (18) 2.4.2水质现状 (18) 3水功能区划 (19) 3.1已有区划成果 (19) 3.2本次水功能区划 (19) 4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23) 4.1严格水功能区实施和贯彻执行 (23) 4.2加强水功能区保护与监督管理 (23) 4.3 建议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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