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下发二○○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doc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下发二○○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doc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下发二○○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市容环卫局

文号:沪容环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2006-4-4

执行日期:2006-4-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为确保2006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结合2006年市容环境各项工作目标。现将“二○○六年各区县市容环卫综合指标评价体系”予以下发,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今年对各区县的市容环卫综合评价按中心城区和郊区(县)分别进行。

1、中心城区为12个,分别是:黄浦、卢湾、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区和浦东新区、闵行、宝山区的城

区部分主要街道、镇。

2、郊区(县)为10个,分别是:南汇、奉贤、金山、松江、青浦、嘉定、崇明和浦东新区、闵行、宝山的城镇和农村地区。

二、评价内容

评价主要内容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市民监督类,以市民直接、经常接触的市容环境内容为主,重点对反复性大、动态性强、覆盖面广的内容作为评价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是专业考核类。中心城区考核内容围绕市市容环卫局年度重点工作和主要工作,以工程建设性、专业技术性项目为主,分为:市容环境管理、市容环境建设、固体废弃物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卫行业建设等。

郊区(县)考核内容由日常管理类和整治建设类为主,分为:城镇市容环境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容环卫行业建设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