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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潞安集团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潞安集团公司文件

潞矿安字〔2018〕1号

关于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2018年安全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和“四铁”要求,以深化“369”安全管理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有机融合、有效运行。坚持系统管理抓安全、

源头治理抓安全、超越安全抓安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构建全员、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安全管理体系。为实现“十三五”发展战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清洁能源品牌企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2018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全公司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确保0.1以下,力争实现事故为零;

3、各生产、基建矿井无死亡事故,各地面单位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引领,推动安全发展新实践

1、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目标管理理念

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立体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安全教育“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即时安全警示教育,真正做到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推动安全警示教育立体化、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各单位要以“零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体系、系统改进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精细化操作、流程化管理、系统性改进、制度化执行,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努力实现“从零开始,

向零奋斗”。

2、始终秉承“赢在标准、胜在执行”的安全执行理念

全面对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执行考核体系和标准落地体系。要全面加强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要强力推进安全执行力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369”安全管理新体系考核评价机制、安全诚信管理机制、安全短板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13710”工作考核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制度,以更严的要求、更细的考核、更有力的执行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措施扎扎实实落地。

3、拓展延伸“超越安全抓安全”的大安全管理理念

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生命安全、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环境安全、质量安全“五位一体”的大安全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新模式,发挥党建调度统筹管理、监督考核和调度协调作用,使党、政、工、团各系统、各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积极构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党员、群监员、协管员、青年示范岗等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工会、团委、女工等群众安全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全员、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安全管理格局。

(二)突出“六个安全”,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筑牢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体系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抓重点、重点抓,找准“六个安全”的工作重点,明确任务、制定措施、严格考核,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改进,筑牢事故预防安全防线。

1、突出重点安全,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一是优化矿井通风系统。从严落实“以风定产”方针,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优化通风系统建设和改造,抓好五阳南岭风井、麦捷新回风立井、华润扩区回风井等主通风机投运及系统调整工作;抓好漳村22采区、王庄51南翼采区、常村S6采区等老旧采区封闭和系统简化工作;进一步规范通风设施管理,严控临时通风设施使用,积极推广采区边界回风巷,优化回采工作面沿空留巷工艺,完善“Y”型通风方式。主动探索其它通风形式,提高系统安全性、高效性。

二是深化瓦斯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和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抓好漳村邕子风井、常村王村风井、一缘新风井、华润扩区等地面泵站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三个三”瓦斯治理专项会诊,落实好瓦斯超前治理评价机制,实现“三区”有序转化、动态控制、“四量平衡”。落实好高效抽采“三十”条经验,实现瓦斯抽采“三量合规”、“四化同步”,推动瓦斯治理由“措施型、管理型、同步型”向“工程型、治理型、超前型”转变。坚持“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应抽尽抽、以用促抽”,加大乏风氧化、低浓

度瓦斯热撬供暖等技术研究,树立瓦斯综合利用新典范。

三是严格矿井防灭火、防尘管理。严格防灭火管理“十六条”规定,高瓦斯、突出、自燃矿井要增设阻化喷雾系统和井下在线束管监测系统,提升防灭火能力;严格落实防灭火专项设计,优化采煤工作面走向、倾向长度,李阳、一缘、阜生、温庄等矿井要严格执行工作面上下隅角和“两线两道”封堵和注浆覆盖遗煤措施。进一步巩固束管监测、环境监测、抽采系统监测和人工检查等多渠道火灾监测检查手段,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井下工作面粉尘治理力度,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进一步推广应用风、水联动水幕,规范矿井粉尘浓度测定,强化防尘设施的日常维护和闭合管理,杜绝粉尘堆积,为员工营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测监控管理。坚持“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的原则,加强监控设施的管理,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在2017年重点完成司马、五阳、郭庄三矿试点后,2018年要在其它所有主体煤矿和整合矿中的突出矿井(阜生、一缘)全部完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程,努力实现精准监测、可靠控制。严格“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六个做到”,不断完善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的监测监控管理体系。

五是强化地测防治水管理。坚持“预测预报,掘探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推进防治水“六进一跟踪”,按照“分区治理、突出重点、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原则,扎实推进防治水分区管理;2018年要重点做好慈林山、阜生、黑龙、祥升等几个矿的分区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三专两探一撤”规定和“物探先行、

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程序;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探放水设计和现场实施的全程管控;推进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推行老空水害防治“四步法”。阜生、黑龙、隰东三矿要重点做好老空水防治工作,建设透明地测防治水平台。推动水害防治工作由过程治理向源头预防、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由井下治理向井上下结合治理、由措施防范向工程治理、由治水向治保结合“五个转变”,实现“四水”共治。

六是进一步夯实矿井顶板管理。全面落实《山西省煤矿顶板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地质资料分析研究和矿压观测,科学设计巷道支护,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提高支护的可靠性。以现场工程质量为重点,强化综采工作面“三直一平”达标管理以及锚网支护巷道锚杆(索)预紧力、拉拔力达标管理,要严格顶板监测监控,确保监测数据齐全、真实、可靠。进一步落实好顶板橙色管理预警机制和顶板变化管理日报制度,构建规范有效的顶板管理新模式。

七是切实抓好其它各类重大事故预防。各单位、各部门要盯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切实抓好防爆电气、大型固定设备、辅助运输、特种设备以及民爆物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煤化工企业要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通过“专家会诊”、“互检互评”,引进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煤化工系统安全保障水平。

2、突出变化安全,进一步强化变化分级管控和应急管理

变化中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变化中的控制才是真正的控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变化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构建精准化、网络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变化管理运行机制。要高度重视变化,严格执行变化管理“六个程序”、“六个必须”,切实将变化管理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现场;要严格控制变化,就是对变化实施超前预控、动态掌控、程序调控,实现全方位的闭合管理;要科学减少变化,强化非正规作业环节、变化环节管控,将零散工程、应急工程和新开工工程纳入重大变化管理,实行重点调度和重点管控;积极构建运行规范、科学高效的变化管理运行机制。

按照“应急反应、快速响应、集体响应、现场响应”的要求,完善变化管理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安全危机管理能力和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强化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审核、备案和管理,定期开展防治水、火灾等应急演练和员工避险自救培训工作。井下员工必须熟练使用自救器和紧急避险设施,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危险化学品企业员工必须熟练使用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等逃生和抢险装备,要全面落实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要进一步加强专(兼)职救护队伍建设,加强装备和物资储备,加大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强化应急物资、装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加快长治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步伐,以集团总部、天脊集团、煤基油公司、煤基清洁能源公司、潞安精细化学品公司为中心,建

立五个二级响应救援基地,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3、突出关键安全,完善安全短板管理长效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立体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短板认定、改进、提升、验收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安全短板PDCA循环管理体系,实施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短板改进提升、效果检验、考核评价,实现安全短板规范化管理、网络化整改、系统性提升。

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矿井、煤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的专项提升。整合矿要按照“达标达产达效”的要求,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经营绩效、增强发展实力。煤化工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加快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积极探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监控预警平台,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严把准入关,强化对施工单位资质备案和现场检查,对存在“七种违规情形”的施工单位要一律清理,并列入“黑名单”。

4、突出源头安全,构建集约高效生产新模式

要坚持“人少安全、无人安全”理念,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矿山建设,建成以余吾、高河等为代表的先进、高效、智慧煤矿。探索采煤、掘进、提升、通风、供水、排水等主要生产环节的集中控制和系统改造,打造煤炭智能无人开采与灾害防控一体化的采煤新模式。大力推进煤炭安全高效开采,深入实施“三精”管理,扎实推进“一优四减”,开展千人矿井科技减人专

项行动,全面构建具有潞安特色的安全高效开采新模式。有序推进去产能工作,通过减量置换和政策性引导,充分释放先进产能,提高先进产能占比,力争2018年先进产能占比达到50%以上;加快煤炭减量置换,推进孟家窑300万吨/年产能核增工作,争做能源革命排头兵。

要切实保障安全投入,坚持“三优先、三严控”,优先保证安全投入,根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做到足额提取、专款专用。集团投融资中心、财务中心要建立安全投入保障、监管、考核长效机制,安监部门要全面参与安全费用计划、立项、验收等工作,各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要定期向安监部门汇报。

要进一步强化设计源头安全,加大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力度,强化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和重大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及现场执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强化技术安全决策机制,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专业型、学习型、知识型的技术管理队伍。

5、突出动态安全,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达标机制

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效率实施、高标准体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和岗位达标创建活动。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为基础,将集团“369”安全管理新体系、“三精工程”、“三大六超前”等成功经验和模式与新标准深度融合、无缝对接;要树立全员“干标准活、上标准岗”理念,深入开展岗位达标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员工的岗位标准意识,规范岗位流程和

操作标准,推广精细化的手指口述、“三个百分之百”和岗位标准化达标,通过实行岗位标准化达到专业标准化,最终实现矿井达标。要大力实施“对标创建、对标提升”工程,2017年已经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矿井,2018年要力争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已经达到一级的要继续保持,实现动态一级标准;要建立矿井持续动态达标长效机制,对达标矿井进行动态全覆盖检查,将标准化动态达标纳入集团季度安全考核,确保矿井动态达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机械加工、发电等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实现外评达标。真正做到硬件达标与软件达标相统一;动态达标与静态达标相统一;过程达标与结果达标相统一,全面构建“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6、突出主动安全,培养高度自律的干部员工队伍

要继续全面加强干部员工的培训工作, 从科队到处室都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要充分利用好周二、五学习日,提倡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继续推行“三个百分之百”、“三个全覆盖”和煤矿主要管理负责人每日“三必”。要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诚信文化,全面推动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通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班子成员公开承诺、签订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建立完善各级安全诚信档案,建立个人诚信安全账户,完善安全诚信奖惩机制,引导安全诚信行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要继续加强以矿长为首的管理团队建设;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团队建设;以区队长为首的现场管理团队建设。继续深化“四无”

班组管理,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创建活动。以落实班组安全责任为突破口,提升员工主动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要进一步发挥班组长“兵头将尾”的作用,提升班组长综合素质,创新班组长培养、任用、晋升机制,提高班组长工作主动性,激发班组创建活力,进一步提升班组建设水平。

(三)用改革动力,促安全发展,着力推进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实现九个新提升

1、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系统管理实现新提升

全面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对接属地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属地监管,强化集团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危险因素辨识质量,持续开展风险点排查辨识,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四个清单”,进一步推动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全面深化“369”大安全管理新体系月度、季度、年度考评,进一步做好“369”大安全管理评价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有效对接、无缝融合;进一步强化“369”安全管

理新体系的培训、考核工作,建立常态化的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部署,贯彻到位、执行到位、考核到位。要继续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计划监察、重点监察、动态突查、“回头看”检查,动态掌控各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要实行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建设现状等方面和风险等级,进一步细化分类监管内容,明确检查重点,全面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察。

2、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安全执行力实现新提升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各级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条底线”和“四铁”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干部工作作风若干规定,落实好每日“必知、必问、必行”;严格执行领导双值班、“三必到三走到”、“三三制”下井带班等制度。要认真落实挂牌包保责任和“三个三分之一”的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推进机关干部下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为基层排忧解难,切实做到“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以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考核,实现安全工作执行力新提升。

3、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安全创新力实现新提升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产、学、

研、用”相结合的机制,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在矿井装备方面,推广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逐步实现矿井电力监控、通风管控、流煤系统联控、压风和排水自控、采掘设备遥控自动化子系统的综合集控。在瓦斯治理方面,要全面推广两堵一注带压封孔工艺、气相压裂技术、水力压裂、水力割缝等一批成熟、高效的瓦斯治理工艺,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在生产技术方面,积极推进大长厚工作面、快速掘进、沿空留巷、沿空掘巷等一批技术创新成果。在监测监控方面,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红外、激光等甲烷传感器。

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建立以“蓝点计划·潞安方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创新工作室、培养高技能人才等为核心的特色化的自主培养平台。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继续开展“亮点集成”、“五小”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鼓励员工的首创精神,持续推进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创新工作,营造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

4、强化“三大六超前”运行机制,大超前管理实现新提升

按照“大系统、大衔接、大环境”及“设计超前、地质超前、抽采超前、装备超前、措施超前、监察超前”的要求,把大超前会开好,开出效果来。要不断完善大超前运行管理规定,科学合理制定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对水平接替、采区接续、采掘衔接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大超前计划,实现大超前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系列化,做到图、表、卡一致。要积极对标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进一步提升大超前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强化“三个调度”、“三个汇报”和生产预警系统管理,积极构建制度更全面、信

息更全面、功能更全面、技术更全面、考核更全面的调度管理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超前预警机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超前预警、超前部署、超前解决。

5、深化“三减三精一对标”内部改革,精益化管理实现新提升

继续深入推行“三减三精一对标”,减少法人、精减机构和层次,推动企业扁平化管理。各矿要根据实际情况坚持“大长厚”工作面布置,推广“一井一面”、“一井两面”模式,推进“一优四减”,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坚持“人少则安”,建立数字化评价体系,制定对标规划、达标计划,实现标识化、表格化。深入实施集约高效生产、“三精”管理,打造一批“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管理精细、精干高效”的集约高效生产队组;建设一批“环节最简、系统最优、用人最少、成本最低、安全最好、效率最高、效益最佳”的集约高效生产矿井;形成一批“技术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强、环境保护水平高、单位产品能耗低”的先进产能矿井,不断提高安全集约高效生产水平。要全面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在资金利用率、资产报酬率、工时效率、平均利润率等方面进行对标,建立对标指标体系,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和实地考察,制定并落实专项提升方案。

6、以达标、达产、达效为目标,整合矿井安全管理实现新提升

各整合矿井要围绕全年达标、达产、达效目标,严格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合规有序组织生产。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用工方式,严禁违法

托管、转包分包、以包代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积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整合矿安全管理水平。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制定整合煤矿的达标、达产、达效计划和考核细则。2018年昌泰、李阳、阜生、温庄、黑龙、孟家窑、一缘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其余各生产矿井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昌泰、李阳、小南村、温庄、麦捷、开拓、黑龙、孟家窑、瑞龙、长楡河、祥升、伊田、后堡要达产;昌泰、小南村、温庄、麦捷、开拓、瑞龙、长楡河要达效。

7、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煤化工系统管理实现新提升

要进一步完善地面和煤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体要对其投资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推行专家论证制度,着力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地面及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一体化信息预警平台,实现监管部门与重点生产企业之间、综合监管部门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能力、职工培训教育等信息汇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分析,实现“智慧”监管,确保煤化工系统安全。

8、构建安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员工素质实现新提升

坚持“培训不到位是最大隐患”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主

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及检查考核机制,狠抓安全意识教育,出台队组自主培训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以及变化环节等现场培训工作,杜绝违章作业。强化考核点建设,抓好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切实提升整体安全素质。

持续拓展“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内训师选拔、培养、使用和退出机制,以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为依托,办好“管理讲堂、技术讲堂、创新讲堂”三个讲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理实一体化”教学模式,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紧密结合,手指口述和现场模拟紧密结合,注重实践锻炼、注重岗位培训、注重务实操作,不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积极探索“心智培训模式”,使员工对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终生难忘,确保安全培训效果。

9、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现新提升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工作座谈会精神,对集团属地管理的煤矿探索实行分区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对非属地管理的煤矿实行垂直管理,提升效率、效能和企业竞争力。逐步建立并完善以集团公司为安全生产主体,属地政府为安全监管主体,所属煤矿为安全责任主体的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对标管理机制,要分层级对标法律法令、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岗位操作标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专家诊断机制,提高隐患排查水平,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建立新形势下的安全考

核激励机制,释放改革动能,确保体制健全、机制有效,促进安全发展。

三、考核机制及奖惩办法

1、执行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

(1)集团公司按吨煤0.3元提取安全奖励基金,集团公司对地面生产经营企业按年初在册人数人均1000元提取安全奖励基金,用于集团公司各项安全奖励。

(2)各生产矿井按吨煤0.3元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基建矿井按万米掘进率和试生产煤炭,由有关职能部门核定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地面生产经营企业按年初在册人数人均1000元提取安全奖励基金,用于本单位各项安全奖励。

2、对煤炭生产各子公司、分公司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承包工资、安全目标台阶滚动奖、安全目标兑现奖制度。安全目标台阶滚动奖按单位在册人数50元/人为基数执行。

3、各地面生产单位实行安全目标台阶滚动奖,按在册人数20~30元/人执行。

4、实行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5、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监督管理规定和安全奖励制度。

6、煤矿发生死亡事故,根据责任大小,按以下规定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主体煤矿发生1人死亡事故,免去分管业务矿领导职务,并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罚款10000元;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矿领导给予降级处分,各罚款10000元;对集团公司业务保

安部门责任领导及负有分管、业务保安、安全监管、包保责任的领导,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罚款1000-2000元。

主体煤矿发生一起2人及以上或年度累计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免去党政正职、分管业务和分管安全矿领导职务,并给予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各罚款15000-20000元;对集团公司业务保安部门责任领导和负有分管、业务保安、安全监管、包保责任的相关领导,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罚款3000-10000元。

(2)整合煤矿发生1人死亡事故,免去党政正职、分管业务和分管安全矿领导职务,并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各罚款10000元;对集团公司业务保安部门责任领导和负有分管、业务保安、安全监管、包保责任的相关领导,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罚款1000-2000元。

整合煤矿发生一起2人及以上或年度累计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免去党政正职、分管业务和分管安全矿领导职务,并给予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各罚款15000-20000元;对集团公司业务保安责任领导和负有分管、业务保安、安全监管、包保责任的相关领导,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或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罚款3000-10000元。

7、地面生产单位年度发生死亡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免去党政正职、分管业务和分管安全领导职务,并给予记过、记大过或撤职处分,罚款15000-20000元;对集团公司业务保安部门责任领导和负有分管、业务保安、安全监管、包保责任的相关领导,给予责

令检查、通报批评,罚款1000-2000元;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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