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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置换如何缴纳所得税

股权置换如何缴纳所得税
股权置换如何缴纳所得税

股权置换如何缴纳所得税?

我公司拥有A企业82%的股份,A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面值认缴)。截至2004年12月31日,A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为1500万元(一直未分配税后利润),与我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一致。公司为了调整投资结构,决定将持有的A企业全部股权以1230万元(1500×82%)的公允价值转让给B企业。按税法规定,我公司股权转让所得需缴纳的所得税为:(1230-820)×33%=135.3(万元)。

由于A企业的业务与B企业基本相同,B企业有意以1500万元的价款收购A企业的全部股权并与之合并。为此,我们请税务师事务所提出了一个A、B企业合并方案:由B企业向我公司支付收购价款205万元,我公司拥有的A企业82%股权其余价值1025万元等额转换为合并后B 企业40%的股权(约定不对企业实施控制或重大影响)。这样,我公司获得的非股权现金收入占股权面值的比例就只有20%(205÷1025)。我公司此举的目的是暂时不缴纳135.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而且还取得了205万元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待以后条件成熟或需要时,我公司仍以1025万元转让新B企业的股权,还是以原投资成本为基础计算转让所得,减少所得税67.65万元(205×33%)。同时,B企业也实现了对A企业的合并扩张,迅速壮大了企业实力。

方案的税法依据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定,关于合并

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票面价值(或支付的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事各方可选择按下列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原被合并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旧股)交换合并企业股权(以下简称新股),不视为出售旧股,购买新股处理。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由于我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占取得B企业股权的20%,因此其取得的补价收入不需计算缴纳所得税。

现亟须了解的是,公司这样的税务处理是否可行?

答:你公司的这个合并方案情况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处理问题;二是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问题。

首先,你公司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不全面。公司臵换股权时取得的205万元非股权补价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应该计算相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而不是全部不需缴纳所得税。国税发〔2000〕119号文件规定:被合并企业的股东换得新股的成本,须以其所持旧股的成本为基础确定。但对未交换新股的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的全部非股权支付额,应视为其持有的旧股的转让收入,按规定计算确认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法缴纳所得税。对于取得部分股权并取得部分非股权支付额的股东,因为不能将旧股的计税成本分配到取得的非股权资产上,所以,也

应该确认与非股权支付额相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本例中,你公司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也为计税成本)为820万元,现公允价值为1230万元,蕴含的增值为410万元(1230-820)。与取得现金补价205万元相对应的应确认的所得为:410×205÷1230≈68(万元)。当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万元,应缴纳所得税22.44万元(68×33%)。

另外,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新股)的计税成本,也不仅仅是原来的820万元。收回的补价205万元要视同投资的回收,转让所得68万元视同投资成本的增加。因而,新股计税成本为:820-205+68=683(万元)。如果你公司将B企业股份按1025万元转让,转让所得为342万元(1025-683),应缴纳所得税为:3420000×33%=1128600(元)。两次应缴纳的所得税合计为135.3万元,与前面直接转让缴纳的所得税金额相同。所以,所得税并不能因这个筹划方案而减少。

其次,我们再来分析会计处理问题。你公司将公允价值为1230万元的A企业股权换取B企业价值为1025万元的股权,并取得补价205万元,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6.67%,符合非货币性交易特点,应按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由于换出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1230万元等于其账面价值,

则既不确认交易收益,也不确认交易损失。因而,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暂不考虑)=1230-205=1025(万元)。

你公司账务处理如下:换取股票,取得补价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10250000元,借记银行存款2050000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A企业12300000元。同时,当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8万元,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所得税属于时间性差异,按企业相应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此时,你公司B企业的股权计税成本为683万元。公司转让B企业股权时,借记银行存款10250000元;贷记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10250000元。同时,税收上应确认转让所得1025-683=342(万元)。当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2万元,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所得税属于时间性差异,按企业相应的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处理。

由于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一直未分配税后利润,因而税收上不确认你公司原来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410万元(1230-820),原来应该在公司会计利润基础上调减了应纳税所得额410万元。现在臵换和转让时,分别调增68万元和342万元,前后调增调减合计为0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操作流程 1. 下载个税全员申报系统 进入网上申报页面 个税管理————下载第二项()——保存至桌面——下载完毕桌面会产生图标 2. 安装系统 先在桌面新建一个文件夹——双击刚才下载的图标——点击浏览——选择刚才新建的文件夹——安装 初始化导入 点下一步 (1).获取企业信息时的用户名,密码为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密码——点击自动获取企业信息 下一步 (2).操作员设置——填写用户名,姓名,密码(该用户名,密码为下次登陆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的用户名,密码,不是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密码,由企业自己自由设置) 下一步 (3).员工信息录入 企业以前无有关于员工信息的EXCEL文件的——通过手工输入——登记——输入员工相关信息——保存

企业以前有有关于员工信息的EXCEL文件的——通过文件导入(必须将EXCEL文件与系统里面的文件格式一样)——如果EXCEL文件格式与系统里面的表格格式不一样——调整文本列位置(不要输的文本列位置设为0)——保存 (4).股东信息导入 如果有股东信息——登记——输入股东相关信息——保存 如果没有股东信息——左下角无个人股东一栏打钩 下一步 完成初始化 登录系统 用户名,密码为刚才初始化设置的密码! 下一步 录入工资数据——数据导入导出及其他功能——导入人员信息——输入工资相关数据——保存 支付个人收入管理——正常工资明细表——数据导入导出及其他功能——工资数据导入——核对相关数据——保存 个人所得税管理——产生个税扣缴报告表——保存 个人所得税管理——产生汇总报告表——保存 5.生成上报数据 数据交换——生成上报数据 6.上传上报数据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6716237.html,/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6716237.html, 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问:企业是2010年成立的,技术转让类,请问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 “一、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做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营业税改增值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的变更,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 文章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6716237.html,/shuishou/nsfd/wa1503062197.shtml

股权置换协议(律师制作版)

股权置换协议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份与乙方所在的 XXX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股份与乙方持有的X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甲方本次拟置入X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份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2、乙方本次拟置入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股份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互换上述比例股份。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对方提供享有股东权益的相关文件。 5、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享有的权益。乙方保证按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6、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XXX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甲方保证按XXX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

【管理流程图】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图(doc 6页)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 图(doc 6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当前文文件修改密码:8362839 ?更多数据请访问精品数据网(.....)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示意图 (1) 2 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示意图

教您如何申报 ①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 图示, ②在地址栏里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6716237.html,. ③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④点击“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季度)申报表(已确定)”右侧的“进入”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 ⑤输入您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季度)申报表”申报页面, 重要说明 申报日期:系统默认当天有效日期 税款所属月份:用户必须选择您要申报的所属月份 税款总额:系统自动计算税款总额 用户必填项:有效联系电话、缴款书号码、收入总额、征收率(%) 申报明细信息栏:用户进行数据增加或删除操作 ⑥点击“申报明细信息”栏目下的“增加”按钮,页面列出明细表框填写区域, 如重复点击“增加”按钮,页面将列出多个明细表框填写区域, ⑦如需删除数据,将光标点击“行次”或直接放入区域表格中任意栏,“行次”数值呈灰色显示, ⑧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此条数据,

常见问题解答 1、输入税务登记证号与密码后无法进入? 身份证件号码或密码输入错误。 确认正确的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 密码丢失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重新设定新密码 2、无法访问“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主页? 输入的网址不正确。 请重新输入正确的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6716237.html,.)。 用户的计算机未与互联网正确连接。 请与用户的网络管理员联系。 请重新下载表格。 3、点击“完成填报”按钮,提示错误信息或退回主页面 系统超时,导致页面无效 填写完数据,检查无误后,应及时直接点击“完成 填报” 4、登录系统后,涉及刷新页面的操作导致系统报错或退回登录接口 系统安全设置受限,导致页面无效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 Internet选项”菜 单,在弹出窗口中选择“隐私”,将级别设置为“中”

股权置换合同协议书范本 整理版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份与乙方所在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股份与乙方持有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甲方本次拟置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股份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2、乙方本次拟置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股份评估值为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互换上述比例股份。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对方提供享有股东权益的相关文件。

5、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享有的权益。乙方保证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6、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甲方保证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7、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评估价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目录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1) 第一步:登录 (1)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2)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2) (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5) 第三步: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6) 一、季(月)度预缴纳税申报 (6) 二、年度纳税申报 (11) 第一步:登录 进入福思特多媒体教学平台——账号:z001(学生身份);密码:空——电子报税

第二步:企业注册登记,并发放U盾及IC 卡 (1)网上申请税务登记 一、【国税网上报税平台】,打开网上报税平台的主页: 打开网上报税平台主页页面如下: 点击对应登录框下方的【税务登记】文字按钮,打开“税务登记表”页面如下:

点击【添加】功能按钮,进入税务登记表的允许填写状态,根据实训案例信息填写“税务登记表”对应的内容(实训案例中没有体现内容的项目保留系统默认状态),然后点击【保存】(保存按钮在点击添加按钮后出现)。 保存后,点击【审核】,确认当前显示的申请信息并提交到税务局系统。 二、点击【国家税务局】: 进入登陆页面如下:

输入账号、密码(密码、帐号均为admin),点击【确定】进入税务局大厅页面如下: 点击【系统管理】→【税务登记】: 选择用户正在进行税务登记操作的企业,点击企业信息右边的【进入】按钮:

查看显示的“税务登记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完成信息审核工作,该企业信息成功在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用户需要尽快到税务局完善其他相关信息。 【退出】--点击【企业资料管理】,点击该企业【进入】-【发放U盾及IC卡】。(2)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 一、点击【国家税务局】: 打开登录页面如下:

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doc

1.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纳办法。 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予以核定。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预缴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年终汇算清缴,在年终后4个月内进行。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办理年终汇算。少缴的所得税税款,应在下一年度内补缴;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可在下一年度内抵缴。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权限及收入划分 (1)征收管理范围 (2)收入划分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归中央政

府,其余的部分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分享50%;2003年中央分享60%,地方政府分享40%。2004年及以后年度的分享比例另定。 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注意这10种情况。 5.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称汇总纳税)的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以下称汇缴企业)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以下称成员企业),除本教材在(十三)条规定的行业和企业外,一律执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的汇总纳税办法。 6.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填报方法 注意教材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格式和如何填列。1 2 2001年证券投资分析真题及答案(一)

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纳税人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的各类涉税事项,应按有关规定、程序、时限及时办理完毕。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关备案。 2.企业重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48号) 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同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 3.政策性搬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33号)规定,选择5年分期纳税的纳税人,在递延纳税期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及时做好资产损失申报:对于当年发生资产损失的居民企业以及跨省二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之前完成资产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 梳理一下汇算清缴申报资料:纳税人在完成企业端的数据填报并确认无误后,生成上报电子数据,既可以通过网上上传数据,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递交数据,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进行申报,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查账征收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 年版)》填报情况,选择封面和已填报的报表打印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核定征收企业应在填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3)发生的涉税事项属于备案类的,应附送备案相关资料。 (4)对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建筑企业总机构,其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发生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的,在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该项目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凭证(复印件)。 (5)总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表时,还应报送其所属跨地区经营二级分支机构就地预缴所得税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另外提示您:在规定申报期内,发现申报有误的,可在申报期办理更正申报; 因不可抗力,无法在申报期内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可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一般企业所得税申报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企业申报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收管理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国有邮政企业(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直属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滞纳金、罚款)为中央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二)分级管理,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三)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手册流程

金税三期工程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V1.0 I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目录 第1章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主要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预期读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注意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系统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基本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业务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功能描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操作人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前置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操作流程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扣缴个人所得税模板填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作废申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异常与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I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中英文)

Measures for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of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by Assessment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Issue: June 2010 CLP Reference: 3230/10.02.20 PRC Reference:国税发 [2010] 19号 Promulgated: 20 February 2010 Effective: 20 February 2010 (Issued by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on, and effective as of, February 20 2010.) Guo Shui Fa [2010] No.19 Article 1:These Measures have been formulated pursuant to the PRC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and the PRC Law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evy and Collection of Taxes (the Tax Collection Law)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assessment and levy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on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国家税务总局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发布施行。) 国税发 [2010] 19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Article 2:These Measures apply to the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specified in the second paragraph of Article 3 of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The means for assessing the enterprise income tax of the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s of foreign enterprises shall be handled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provisions.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企业所得税核定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Article 3: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shall keep account book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ax Collection Law and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keep its accounts and do its accounting based on lawful and valid documents, accurately calculate its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he principle of the matching of the functions it actually performs and the risks that it bears, and truthfully file and pay enterprise income tax. 第三条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应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 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Article 4:If a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 has incomplete account books, there are gaps in its documentation that make the checking of its accounts impossible or the accurate calculation and truthful filing of its taxable income is not possible due to another reason, the tax authority shall have the authority to assess its taxable income by one of the following methods. 第四条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 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1)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total revenue: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income or deduce their total revenue by reasonable mean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一)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revenue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2)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costs and expens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二)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 taxable income = total of costs and expenses ÷ (1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 profit rate determined by the tax authority.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3) Assessment of taxable income based on revenue converted from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applicable to non-tax-resident enterprises that can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operational expenditures but cannot accurately calculate their total revenue and their costs and expenses. The formula therefor is as follows: (三)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 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哪几种

企业所得税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税收征管法》第19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对账册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准确计算盈亏,并按规定报送财务会计、税务报表资料的纳税人,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按照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法定准予扣除金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与企业会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应纳税所得又称计税所得,是税法上的概念,会计利润是会计学上的概念。会计利润与计税所得的差异,要依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调整,才是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为33%。但为了照顾小型企业,对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按18%税率计征;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按27%税率计征。而且对查账征收户实施“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做法,这就有效地解决了企业旺淡季节盈亏不均的矛盾。这种征收方法的特点是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数额为其他,进行税收 调整作为计税依据,税负合理,体现着“所得多者多征,少者少征,无所得不征”的原则。 依照规定,对账册不健全,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核定征收一般又分为定额征收和定率征收。广东省基本是采取定带征率的做法。它是由各地级市地税局经测算后统一确定当地各行业的基本利润率,利润率乘以税率得出所得税带征率,经营收入(销售收入)乘以带征率直接得出应纳所得税额。不同行业之间的带征率会有差别,同一行业在当地执行同一个带征率。纳税人应以全部经营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申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它是以经营收入为计税依据,不是像查账征收户那样以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因此,不论企业盈亏如何,一律按月征税,年终也不进行汇算清缴。虽然这种方式,对保证国家税收收入,方便征收管理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它也有缺陷,特别与查账征收方式相比较,在具体到户的税收负担上可能不均衡,只能是基本合理或接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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