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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编者按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原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同志,作为我国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担任重要岗位上的领导,是许多重大事件的亲历者和见证人。

他在《国事忆述》这部书中,真实记录了我国改革开放发展历程中一系列重大决策的来龙去脉、实施情况、取得的巨大成效、发挥的重要作用和产生的深远影响,突出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历程,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的历史性变化,不仅具有宝贵的研究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国事忆述》一书通过作者的亲身经历,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家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如新中国第二次、第三次大规模引进成套技术设备,粉碎“四人帮”后中央派驻上海的工作组工作情况,用好国内石油资源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价格“闯关”、经济软着陆等。

作为当事人,陈锦华坦率客观地记述了当时情况和各方意见,更可贵的是,他明确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而且对工作中的失误和某些领导干部的不满亦是直言不讳。

该书深受读者喜爱,多次再版。中文版出版后,其日文版、英文版、俄文版、德文版先后出版。它的出版和再版,

无论对于党史、国史的研究工作,还是对于满足广大干部、青年和各行各业读者了解党和国家发展历史的需要,都是极为有益的。

外交部部长王毅认为,《国事忆述》记述的是近30年来中国一系列重要决策的过程和实施情况,是一部现代中国经济产业发展的生动历史。

经陈锦华同志同意,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和中央党史出版社的支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刊《中国经贸导刊》在“文化副刊”栏目选取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连载,以飨读者。

中国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是在不断冲破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束缚和影响、采用渐进的方式推进的。从1978年“放权、搞活”,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开始,先后经历了重视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等理论创新和改革实践,深入探索和解决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我于1990年8月18日受命出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直到1993年3月调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这是我一生经历中面临困难最大的一段岁月。我曾对中央领导同志讲过,我当时的感受是左不得、右不得,急不得、慢不得,压力特别大,我的体重一度消瘦了10多公斤。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改革的春风再次吹拂中国的城乡大地,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已不可逆转,改革的目标终于认识趋同,党的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计划经济从理论到实践

1990年9月30日,国家体改委国外经济体制司副司长

江春泽同志(多年从事研究国际经济学和比较经济学的专家)根据我布置的任务,送来一篇题为《外国关于计划与市场问题的争论和实践以及对中国的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评论》的材料,材料表明,最先提出用中央计划机关取代市场来配置资源的学者是意大利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帕累托,他和他的追随者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更不是共产党员,而是西方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学者。在这个问题的争论初期,社会主义制度还没有诞生,主张计划经济或是主张市场经济,同坚持或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没有关联。西方国家的政府普遍采取了政府干预的政策,包括调整就业、税收政策,动用国家的经济资源和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中长期规划和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直至进行跨国间的协调等等。资本主义国家可以用计划手段弥补市场的缺陷,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就不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来克服计划的弊端,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材料清楚地表明,计划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特产”,市场也不应是资本主义的“专利”。

资本主义可以用计划,社会主义应当用市场。

把这个理论和设想付诸实践,并与社会主义制度联系起来,形成计划经济模式的是苏联政府,特别是在列宁逝世以后,以1929年的“大转变的一年”为标志,重视市场作用的新经济政策在苏俄消失,代之而起的是高度集中的、排斥市场的计划经济。在斯大林的亲自指导下,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著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把国家所有制和由国家机关组织实施的计划经济,列为社会主义最基本的经济特征。从1930年到1991年,苏联实施了长达60多年的计划经济。

历史地、公正地讲,苏联早期的计划经济,对于苏联的工业化、国防现代化和战胜法西斯德国,赢得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都起了历史性的作用。正像后来丘吉尔在评价斯大林功绩时所说的,是斯大林把“用木犁耕地”的俄罗斯变成了“用拖拉机耕地”的俄罗斯。

在苏联实行计划经济的同时,凯恩斯主义诞生了,美国吸取了经济危机的教训,借鉴学术界的理论成果和苏联的实践经验,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对社会分配制度等也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有所克服,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有所缓和。资本主义在调整自身的矛盾中,从1929年至1933年、1937年至1938年的两次经济危机中走了出来,生产力继续发展。

同资本主义对待自身矛盾的态度相反,苏联则思维僵化,迷恋新制度的优越性,不去正视计划经济开始显露的缺陷,继续视市场为异端,看不到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带来的生产变化和市场变化,继续坚持20世纪30年代的计划经济模式。在苏共领导人的这种严重背离经济规律的教条主义态度下,思维更加僵化,计划经济继续抱残守缺,生产脱离市场,企业失去活力,产业技术停滞不前,效率低下,最终导致整个经济逐年下降。1985年,戈尔巴乔夫接任苏共中央总书记,面对苏联经济日益恶化的局面,他一面提出“加速战略”,

一面又坚持说“计划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管理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杠杆”。他高喊“新思维”,却又继续把集中体现“旧思维”的计划经济看做不二法门,把市场视同“洪水猛兽”。当然,导致苏联经济长期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下降,直至苏联解体,有多种原因,但不可否认,苏联的经济管理体制落后,计划经济模式的日益僵化,直至丧失活力,使资源配置错位,最终导致生产力不断下降,应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来讲,经济管理体制僵化、衰老,失去对经济的激活作用,它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双重影响都是致命的。

二、中国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在争论和反复中水到渠成

苏共二十大以后,苏联的问题开始暴露。1955年底,毛

泽东提出了“以苏为鉴”的问题。1956年4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中国的经验,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根据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阐述的思想,陈云在大会发言中讲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政策,就是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主体,附有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作为补充;在生产的计划性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作为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附有一定范围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作为补充。陈云讲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体现了毛泽东“以苏为鉴”的精神,是走适合中国情况的道路、少走弯路的重要政策。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到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后经历了14年。这14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是从发生到发展,由渐进到水到渠成的过程。这个过程,从发生、发育和成熟的程度考察,我认为可以分为4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4年9月。1979年3月8日,陈云在《计划与市场问题》的讲话中,分析了苏联和中国计划工作制度中的缺点,指出其中之一就是“没有在社会

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所谓市场调节,就是按价值规律调节”。陈云在市场调节四个字的下面还加上了着重号。

1979年4月,李先念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我们的整个国民经济中,可以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

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出版公司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时就讲得更明确了。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

邓小平、陈云、李先念的一系列讲话,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有关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思想深化了,对中国早期的改革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农村改革率先推进,乡镇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国有企业改革纷纷实行放权让利和扩大经营自主权,城乡市场活跃,使这一时期的中国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第二个阶段,是从1984年10月到1988年底。历史已经证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正像邓小平当时指出的那样,“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

合的政治经济学”,“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这个决定中的一系列突破,特别是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的突破,成了后来引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指路明灯,推动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1984年至1988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5.2%、13.5%、8.8%、11.6%、11.3%,几乎都是两位数的高增长;只有1986年为8.8%,虽不是两位数,但依然是一个较高的增长速度。

第三个阶段,是从1989年到1991年底的争论和反复。1988年5月中旬,中央决定此后的5年内,实现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的“闯关”。5月30日,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决定进行物价和工资制度改革。由于缺乏经验和准备工作不足,引发了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城市居民恐慌,掀起了全国性的挤提存款、抢购商品的风潮,物价大幅度上涨,1988年的零售物价指数达到18.5%。为了消除不利的影响,为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1988年9月,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开始对经济领域进行治理整顿。全会还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

1990年10月10日至13日,中国经济界、企业界知名人士与政府高级官员100多人,在北京举行“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理论研讨会”,对“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大题目反应强烈,认为应尽快在理论和实践上求出准确答案。

我应约到会讲话,赞成“深入探讨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个大题目”。

1990年12月24日,即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不搞市场,连世界上的信息都不知道,是自甘落后。”邓小平的这次重要讲话,有力地批驳了反对市场化改革的错误论调,再一次支持了主张改革的企业、干部和理论界的人士。这也再一次证明,在改革大潮遇到阻力和处于困难的时刻,邓小平的远见卓识和坚强决心,又一次发挥了拨正航向的作用。

第四个阶段,是从1992年1月到党的十四大以后。1992年一二月间,邓小平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视察,发表了著名的南方谈话。他满腔热情地肯定了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并针对国内外关心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路线、方针、政策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深刻地论述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

学习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的通知》,将邓小平谈话的要点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正式作出决议,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1993年至1996年实行的宏观经济调控及其成功“软着陆”,它所形成的调控机制和重要政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完善是一次成功的实践。尽管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中国坚持与时俱进的思维,坚持探索、创新的精神,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科学态度,以及全方位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合作和竞争,都给市场经济倾注了持续的生机和活力,能够确保它不僵化、不停滞。

三、突破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一)从砸“三铁”到全面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国有企业改革,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放权让利以后,仍然困难重重,长时间迈不开新的步伐,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1992年6月底,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共计7章54条。在第二章《企业经营权》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拥有经营决策、产品和劳务定价、产品销售、物资采购、进出口、投资决策、资金支配、资产处置、联营和兼并、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和资金分配、内部机构设置、拒绝摊派等14个方面的

权利,并明确规定这些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侵犯”。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几乎所有涉及的部门和单位都提了意见,矛盾集中在企业要拥有14个方面的权利上。文件的规定同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现有权力格局不一致,有些部门认为向企业放权多了,不好管理。在涉及权力格局需要调整、下放的表述上,有关部委和团体几乎是逐字逐句的争论,对拴住企业的绳子都不想松手。通过这个文件的起草,我深切地感到,企业要成为市场的主体不是企业不想,而是各种各样的“婆婆”、“姑姑”有意无意地拦住它们,要它们服从领导,听从管理。我由此感到,政府机构不改革,职能不转换,企业要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自主地走向市场,是难以做到的。

还有一件事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关。从1991年底到1992年,社会上刮起了一股砸“三铁”的风。所谓“三铁”,就是指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媒体炒作得很厉害,铺天盖地宣传砸“三铁”,一时弄得企业思想很混乱,无所适从。1992年4月下旬,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在武汉召开年会,安志文同志要我到会上去作报告。我在报告中讲道:“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砸‘三铁’,转化企业经营机制是系统的、综合的、配套的改革,它涉及计划、投资、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产品定价等等方面的机制,如果这些方面的机制不活,企业即便是砸了‘三铁’,也难以形成

和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持久能力。”我还说,适应企业转换经营机制,“首先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积极进行政府机构的改革,减少行政干预,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与此同时,还要加快各种市场的培育。”参加会议的新华社记者很敏感,认为这是当时社会上特别是广大企业普遍关心的大问题,就把这段讲话整理成报道播发。第二天早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作为头条新闻加以报道。《人民日报》也在头版上方的中间位置突出地作了报道。各方面反映很好。后来我先后碰到江泽民和宋平同志,他们都认为讲得对,讲得是时候,并说不应该再混乱下去了。

(二)以“坚决地试”的精神推进股份制改革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一些新的事物不断出现,对企业改革的要求也越益迫切。例如,横向经济联合带动了企业联合,出现了跨部门、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并购。专业化分工,出现了子公司、分公司。大量的联合兴办项目,需要明确出资方的权益。进一步的对外开放,也暴露了中国企业不适应国外合资、合作的要求,工厂型的所谓“公司”拿不出董事会决议,无法按外商的要求进行谈判,商务上不能与国外的公司应对合作。在经历了第一阶段的探索之后,各方面对企业改革的关心大为增强,认为企业改革已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众多的深化企业改革意见中,股份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增高。但是社会

各界对股份制的看法并不一致,还有很大的分歧。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邓小平的谈话,抓住了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根本问题。企业发展需要资金,企业的技术改造也需要资金,企业要增强市场竞争力还是需要资金。解决资金的来源,不能单靠向银行借贷,特别是大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更是如此。中国必须发展资本市场,满足企业的需要。发达国家的做法是通过推进企业的股份制,向股票市场、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它们的发展历史证明,这种做法是成熟的经验,是稳妥、规范和可监管的。1992年1月,由我主持,国家体改委在深圳召开股份制座谈会,研究中国的股份制改革试点问题。后来,听了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国家体改委决心加快研究和试点工作。在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江泽民、朱?F基曾先后多次给我打电话,要国家体改委抓紧研究落实。后来我们花了半年的时间,由孙树义同志负责,我和贺光辉、刘鸿儒、洪虎参与协调,组织16个部门以及有关专家,拿出了30多个文件。

1991年以前,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有关部门对股份制的改革曾进行过研究和探索,并在个

别企业进行了初步的试点。但真正全面、系统地推进股份制的改革工作,是从1992年上半年开始的。

(三)社会事业的老大难问题:住房制度改革

我最早看到中国要改革住房制的消息,是邓小平在北京市委书记林乎加陪同下视察前三门住房时的报道。后来,邓小平更明确地提出:“城镇居民个人可以购买房屋,也可自

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10年、15年付清。住宅出售以后,房租恐怕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们考虑到买房合算。因此要研究逐步提高房租。”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精神,国务院成立了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房改从哪里突破?单纯在建房上做文章,解决不了住房商品化的问题。在第二次全国房改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了租、售、建并举的改革思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我们考虑,全国同一个政策、同一种模式,很难适应各地的实际情况,难度也大。应当考虑中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差异大的实际情况,允许各地在住房商品化的目标下,因地制宜地探索适合自己的改革方式。

朱?F基在上海提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我们全力支持,认为这是建立住房基金的有效形式,体现了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有利于提高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受到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广大

职工的普遍拥护。经过10多年的发展积累,截至2003年底,全国已经有7036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归集公积金5563亿元,累计发放购房贷款2343亿元,解决了329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推动了住房建设和住房金融的发展。

1995年我在国家计委工作期间,正着手编制“九五”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我认为,人民生活与生产、经济发展之间,有一个很好的结合点,这就是住房。后来朱?F基给我打电话说,要把经济持续搞上去,要有新的经济增长点,要靠扩大内需,要在住房产业上找路子。我们商量后一致认为:住房是个很大的产业。中国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过去住房仅占1.9%左右,后来下降到1%以下,而外国是百分之十几甚至二十几,说明住房市场潜力很大,市场容量广阔。如果居民消费支出中住房消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市场需求就是一个很大的空间。住房建设的产业链长,可以带动钢铁、水泥、木材、化工、纺织、家电、机电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2003年中国的钢铁产量加上进口的,消费总量达2.7亿吨,一半用在建筑市场,而其中房地产则占了40%。住房制度改革的实践,印证了房改起步阶段所制定的目标、政策、原则是正确的,住房商品化、货币化正在积聚成巨大的效应,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中国城乡人民的居住状况,也获得了越来越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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