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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

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72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8.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9.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用毒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 2 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

3.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4.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性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多。

(三)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可采用预防治疗:

1.风湿热病人,定期采用青霉素G,以消灭咽部溶血性链球菌,防止风湿热复发。

2.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进行手术前后,用青霉素G或其它适当的抗生素,以防止亚急性细菌心内膜炎的发生。

3.战伤或复合外伤后,采用青霉素G或四环素族以防止气性坏疽。

4.严重烧伤后,在植皮前应用青霉素G消灭创面的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或按创面细菌和药敏结果采用适当的抗菌药物防止败血症的发生。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

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 0.1×109/L)持续时间超过 7 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 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表1-1 手术切口类别

切口类别定义

Ⅰ类切口(清洁手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Ⅱ类切口(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

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手术、胆道手术、子宫全切除术、经直肠前

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等

Ⅲ类切口(污染手术)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症但未化脓

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开放性创伤但未经及

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污秽-感染手术)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

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注:1.本指导原则均采用以上分类,而目前我国在病案首页中将手术切口分为Ⅰ、Ⅱ、Ⅲ类,其Ⅰ类与本指导原则中Ⅰ类同,Ⅱ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Ⅱ、Ⅲ类,Ⅲ类相当于本指导原则中Ⅳ类。参考本指导原则时应注意两种分类的区别。

2.病案首页0 类系指体表无切口或经人体自然腔道进行的操作以及经皮腔镜操作,其预防用药参考附录3。

(三)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2.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3.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预防用药应针对手术路径中可能存在的污染菌。如心血管、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等经皮肤的手术,通常选择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抗菌药物。结肠、直肠和盆腔手术,应选用针对肠道革兰阴性菌和脆弱拟杆菌等厌氧菌的抗菌药物。

4.头孢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5.对某些手术部位感染会引起严重后果者,如心脏人工瓣膜置换术、人工关节置换术等,若术前发现有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定植的可能或者该机构MRSA 发生率高,可选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但应严格控制用药持续时间。

6.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7.常见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参照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给药方案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国际有关指南推荐和国内专家的意见使用。?

四、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的基本原则:

1.肾功能减退患者药物的应用:

①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有条件的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

②宜选择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由肝脏代谢的抗菌药物。

③若选择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应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剂量需适当调整。

④若选择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应酌情调整给药剂量。

2.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应用主要由肝脏清除的抗菌药物,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可正常使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并严密监测肝功能。

②应用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清除或代谢,消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

③主要以肾、肝两途径排出的抗菌药物者,肝、肾功能同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

④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

3.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接受主要经肾排泄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2/3—1/2。

②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应严密观察下慎用,有条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剂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4.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应避免应用或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或毒性大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对新生儿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造成损害。随着新生儿体重和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5.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多粘菌素、四环素类、喹诺酮类等抗菌药物,避免对小儿患者肝、肾造成损害或影响其牙釉质发育、骨骼发育。

6.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①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和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应避免应用。

②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经乳汁分泌量较高或虽然不高,但存在对乳儿潜在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应避免使用,以策安全。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应嘱其暂停哺乳。

二、抗菌药物的管理

1.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医务、药学、检验、院感、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

人为成员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药剂科负责日常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2.制定县抗菌药物遴选制度和抗菌药物采购目录。

3.对抗菌药物按“非限制使用”(一线)、“限制使用”(二线)和“特殊使用”(三线)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4.临床医师可以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药物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开具,特殊使用药物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或科主任)签名。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但仅限于一天用量。

5.卫生部规定的需特别管理的药品(如美罗培南、万古霉素等),必须填写抗菌药物审批表。特殊情况下使用,需在24小时内完善审批手续。

6.门急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严格控制多药联用(抗结核治疗除外),门诊、急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使用率控制在20%以下。药剂科定期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进行通报。

7.医院感染管理科会同检验科进行《细菌耐药率统计》通报,定期分析全院的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

8.开展对多重耐药菌的监测。由感染管理科定期将结果报送药剂科。

9.对细菌耐药率高于75%的药品暂停其在本院的临床使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在停用期间,特殊病例使用需经抗菌药物指导专家会诊,并经分管医疗院长同意后,在药敏指导下使用。

10.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力求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送检率力争不低于30%。

11.使用、更改、停用抗菌药物均要求在病历上有详细的分析记录,并纳入病历质量考核。

12.药剂科做好抗菌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病案分析与处方评价相结合),评价结果定期通过文件和院内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和通报。

13.医务科根据评价结果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并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等知识的培训。

14.医院实行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与科室、个人挂钩。医务科、感染管理科、药剂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 副主任:药械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 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之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蠹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

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 对丁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 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 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 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辛肖失后,72 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8.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9. 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用蠹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苜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 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詈、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0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福州市第六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重症感染者须经两名以上抗菌药物会诊小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副高以上医师开具处方;其他需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情况,可由科主任会诊同意后使用。 1、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2、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林东兴何华清林锦如黄卿郑晓静郑敏华林艺王聚新肖卫文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 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小组成员以及各科主任(不含主诊医师) 4、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5、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必须100%。 5、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①感染病情严重者;②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③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使用时间限定在24 小时之内,其后需要向我院重症感染病例会诊专家会诊申请,同意后并由具有处方权限的医师完善处方手续。 6、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7、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医院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流程 主管医师提出申请会诊 填写电子《会诊单》 会诊专家会诊(确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宣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序、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

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目前不具备条件,依托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根据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管理与督查 1、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品课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A:患者药物知识的欠缺;B:药品不合理的销售方式;C:医院现行的体制;D:医务人员知识的欠缺 4、据调查我国住院患者中大概有多大比例的患者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 A:40%;B:60%;C:80%;D:95% 5、所谓合理用药是指() A:选择正确的药物和给药途径;B:要以最小的社会消耗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C:安全;D:以上都是 6、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必须要加强哪方面的管理() A:选择正确的药物和给药途径;B:要以最小的社会消耗取得最大的社会效果;C:安全;D:以上都是 7、我国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情况最常见的是() A:有适应症却没有用;B:该用高剂量的时候的剂量不足;C:没有适应症却用了,或使用抗菌药物剂量过大、疗程过长;D:选用对病原体不敏感的药物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及申请表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级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绥阳县人民醫院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科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和监督管 理机制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一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首先应尽可能明确诊断再选用药物;临床医生应以细菌学诊断为依据,进行细菌培养与药敏实验,使所选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相适应;临床医生应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活性、药物动力学特性,适应症和不良反应;病情危急需在药敏实验前用药者,可先根据临床诊断进行经验治疗,待获知药敏实验结果后再依据治疗效果及药敏试验结果,综合考虑是否调整用药,制定个体化的综合给药方案;按照病人的免疫状态与脏器功能,选用适当的给药方案、剂量和疗程。 第二条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时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物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只能针对某一种或两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的应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的局部用药。 第三条联合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是病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的严重感染)、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混合感染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可考虑联合用药;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2种药物联合,3种及3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况,一般不采用三联以上用药方案。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院长领导下的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承担,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医务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明细及制度流程

揭西县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细则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实行会诊审批制 (二)会诊审批流程: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级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报医务处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同意后开具医瞩 本流程同时适用三联以上抗菌药物联合用药的会诊审批。 (三)相关规定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用药的适应症 (一)有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 (二)非限制使用级、 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 (三)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 级抗菌药物。 三、(限于急诊患者), 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 2、头孢吡肟4、头孢噻利4、 /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 利奈唑胺 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及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他唑巴坦*、头孢 噻肟/舒巴坦*均不得在门诊使用。 附件1

”的药物及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仅限住院患者使用,门诊不得使用;3、急诊、ICU用药按住院用药管理。4、本目录包含部分临时采购药品 附件2 徐医附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会诊申请单

2、申请医师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呋布西林、头孢孟多酯钠2、头孢吡肟 4、头孢噻利4、头孢匹罗4、氨曲南、美罗培南、比阿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巴洛沙星、洛美沙星、帕珠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伊曲康唑注射剂、伏立康唑注射剂、夫西地酸钠、卡泊芬净、利奈唑胺。 附件3 徐医附院紧急情况抗菌药物使用审批报告单 患者姓名科别床位住院号/急诊号 主要诊断: 病原学检测:有无药敏试验:有无 检测及药敏结果: 申请医师:技术职称: 年月日 上报医务处/总值班时间:年月日 医务处或医疗总值班审批意见: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盘锦市妇女儿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结 根据卫医政发〔2011〕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于2011年9月对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1、眼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替唑钠(术后静滴3-5 天);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术前双眼滴3天,术后继续使用 一个月)。眼科手术青光眼、白内障等基本为一类切口手术, 要求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 48小时。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使用时间过长,适当的缩短。 2、妇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注射用头孢 噻肟钠、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分别与替硝唑注射液联合 应用。术后预防用药5天,重症盆腔炎(化脓)应用7-14天。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日三次静点,病历中均为日二次静点抗 菌药物用法不合理。 3、产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青霉素注射液、阿奇霉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青霉素过敏者或者早破羊水), 术后使用3天抗炎治疗。 4、外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术后 使用3天。

5、儿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头孢 哌酮舒巴坦钠(同时应用红霉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呋辛, 肺炎以及支气管肺炎患者根据情况,具体控制应用时间,支 原体感染可能应用10-15天左右。连续使用抗生素不宜超过 一周;β-内酰胺类药物与红霉素联合应用,一般可降效; 红霉素与阿奇霉素相比,阿奇霉素对肺炎支原体作用是大环 内酯类作用最强的,副作用小,毒副作用比红霉素小的多, 肺炎支原体建议使用阿奇霉素;毛细支气管炎患儿(6日) 使用头孢米诺钠注射剂0.5g日二次静点,用法用量均不合 理,使用时间已经一周仍在继续使用,毛细支气管炎为呼吸 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首先应选择抗病毒药物,怀疑支原体感染 者可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细菌感染者应用适当的抗 生素,抗菌药物应用不够合理。 头孢替唑钠、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为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同时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均为三代头孢菌素,建议一般或中度感染尽量使用三代以下的头孢菌素。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高级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 二、使用情况总结: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流程.doc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科主任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人员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在向科主任汇报后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事后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 讨论并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

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 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 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 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 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 则可应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2016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考题及答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单项选择题(3*10=30分) 1.老年人和儿童在应用抗菌药时,最安全的品种是(): A. 氟喹诺酮类 B. 氨基糖苷类 C. β—内酰胺类 D. 氯霉素类 2.根据我院抗菌药物归类分线情况,属于二线药物的是(): A. 注射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B.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C. 阿奇霉素分散片 D. 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3.对产生超广谱β–内酰胺酶的细菌感染的患者进行治疗时宜首选()类抗生素。 A. 碳青霉烯类 B. 氯霉素类 C. 大环内酯类 D. 氨基糖苷类 4.引起医院内感染的致病菌主要是(): A. 革兰阳性菌 B.革兰阴性菌 C. 真菌 D. 支原体 5.在细菌所引起的医院内感染中,以()感染在我国最常见。 A. 尿路感染 B. 术后伤口感染 C. 肺部感染 D. 皮肤感染 6.抗菌药物的选择及其合理使用是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的关键和重要措施。不符合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原则的是(): A. 病毒性感染者不用 B. 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使用抗生素 C. 联合使用必须有严格指征 D. 发热原因不明者若无明显感染的征象可少量应用 7.下列哪种手术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 A. 疝修补术 B. 甲状腺腺瘤摘除术 C. 乳房纤维腺瘤切除术 D. 开放性骨折清创内固定术 8.耐甲氧西林的葡萄球菌(MRSA)的治疗应选用(): A. 青霉素 B. 头孢拉啶 C. 头孢哌酮 D. 万古霉素 9.预防用抗菌药物药缺乏指征(无效果,并易导致耐药菌感染)的是() A. 免疫抑制剂应用者 B. 普通感冒、麻疹、病毒性肝炎、灰髓炎、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有发热的患者 C. 昏迷、休克、心力衰竭患者 D. 以上都是 10.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中属于()。 A.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B.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C.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D. 以上都不是 二.判断题(3*10=30分) 1.按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分级管理要求,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 2.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可局部滴耳。() 3.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术中需要追加的情况见于手术时间长(>3小时)或术中失血量大(>1500mL)。() 4.新生儿禁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避免应用。() 5.确定为肠球菌感染,不宜再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 6.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求Ⅱ类切口的停药时间为3至7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2019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华医网继续教育

2019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答案 下列关于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发生反应时采取的措施错误的 是(如发生过敏反应,减少用药剂量) 使用四环素治疗无效的是(变形杆菌) 下列关于吸入炭疽的治疗说法错误的是(宜选磺胺类治疗)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不包括(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减少) 氧头孢烯类抗菌药物使用注意事项不包括(在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天内禁酒) 如晚发性医院获得性肺炎怀疑病原体为嗜肺军团菌,宜加用(大环内酯类和/或氟喹诺酮类,多西环素) 人工瓣膜感染性心内膜炎、真菌性心内膜炎疗程需(6~8周)或更长,以降低复发率 下列哪些品种不属于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头孢拉定/舒巴坦) 实施淋巴管造影术的患者,建议预防性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1次 以下哪项不属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 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药敏试验结果)而定 万古霉素对以下哪些微生物敏感(葡萄球菌、链球菌)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是(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 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是(罗红霉素) 下列关于肾功能减退的成人美罗培南使用剂量错误的是(血液透析患者剂量每次为0.5g,每12h给药一次) 以下属于Ⅰ类切口(清洁手术)的是(手术不涉及炎症区,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 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应(一日多次)给药 磷霉素的适应证,错误的是(磷霉素钙可用于预防尿路感染) 钩端螺旋体中、重度感染首选(青霉素G) 关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在儿童群体中应用说法错误的是(大于6月龄儿童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适应证与成人相仿) 经验治疗气性坏疽的宜选药物为(克林霉素+大剂量青霉素) 对可能已发生侵袭性真菌感染的患者进行(诊断性试验治疗) 利福霉素类抗生素的临床应用错误的是(对革兰阴性菌无效) 治疗肠球菌属所致的血流感染,宜选药物为(氨苄西林或青霉素+氨基糖苷类) 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患者经明确后,其病原体为对青霉素不敏感的肺炎链球菌,此时宜选药物为(头孢曲松) (吡嗪酰胺)仅对结核分枝杆菌有效,对其它分枝杆菌及其它微生物无效 不符合异烟肼的特点的描述是(常单独用于治疗结核病) 用药3天仍无效的急性细菌性中耳炎患者应考虑(耐青霉素肺炎链球菌感染)的可能以下患者发生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时可不予抗菌药物治疗(病毒感染的青年患者) 治疗念珠菌属所致的肾盂肾炎,宜选药物为(氟康唑)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流程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 琼干疗﹝2013﹞53号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需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按要求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三、具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如下: 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如是我院“抗菌药物目录” 以外的特殊使用级药,还需填写《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 采购审核表》(见附件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四、请注意“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与“特殊需用(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表”的区分。 附件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 附件2: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 附件3:特殊需用(临时申购)药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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