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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最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最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最新】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陆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扩大强农惠农政策效用,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2014年,安陆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陆市2013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发〔2014〕35号),采取统一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分级评价和全市综合评价相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对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

前期工作中,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评价过程中,采用听取介绍、实地抽验、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在分析汇总16个乡镇(办事处)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对每一乡镇随机抽查8个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组织领导情况

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各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日常协调指导工作;根据省级的相关管理办法,出台了安陆市“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办法,各乡镇办事处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通过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规范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把验收质量等程序,推动了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开展。

(二)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支出情况

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完成项目285个,计划投资1398万元。实际完工项目233个,其中道路建设110个,农田水利建设101个,环卫设施8个,文化广场7个,公共设施7个。实际支出1178万元(巡店财经所未建村级账,部分财经所未结村级账,共计366万元未计入支出)。

2013年市财政拨财经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544万元,财经所拨村资金1544万元,其中,乡镇政府在市拨项目资金中作了微调,平调资金26.5万元。村资金使用中,白条列支435万元,改变资金用途58万元,未结账资金366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

经综合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取得了较明显成效。评价得分为86.07分,为良好等次。评价得分前三名为烟店、赵棚、接官、李店(并列),后三名为巡店、孛畈、棠棣。

(一)加快了农村民主建设进程,缓解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筹资难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推行,项目村群众通过参与项目相关会议,深入论证本村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群策群力,办群众急需、满意之事,在议事、办事过程中增强了村民的集体意识与民主意识,调动了干部群众从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拓宽了资金筹措渠道,如洑水、接官多数村级组织社会捐助数额较大,真正构建了“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二)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缩小了城乡差别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带动了全市乡村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文化休闲等村级公益项目,促进了村级公共事业建设的繁荣。接官乡莲花村2013年修建了一个近千平方米具备各种健身器材和娱乐设施的文化广场,切实改善了群众的生产

生活环境,有效提升了他们的生活品味。许多村民不再沉迷赌钱、酗酒等低级趣味,大家一起在文化广场唱歌、跳舞、下棋、聊天、看电视悠然自得。一些村民从洑水、安陆迁回了莲花中心村,部分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也放心地把老人送回莲花村安享晚年,切实感受到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和城乡差别的缩小。烟店镇一事一议项目涉及村级道路、挖塘清淤、灌溉下水道,均落实到位,涉及35个行政村,惠及41000余人。木梓乡张寨村叶家桥重建后,400多人再也不绕行两公里路出行。村民把自织“心连心架桥铺路,手牵手扶农惠农”的锦旗送到乡政府。雷公镇双河村新建垃圾池24个、栽树200棵、建花坛800米,为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了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成为雷公镇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辛榨乡胡桃村新建1-7组道路,全长860米,方便了1270多人的出行和近三百吨农副产品的输出。

(三)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筹资筹劳的程序、范围和标准,农民筹资数量标准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出多出少由农民自己做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同时,财政奖补比例占整个项目投入的2/3左右,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再加上道路通畅,土地增值,粮食和经济作物运输成本降低,以及小型农田水利的整治,大大减少了自然

灾害带来的损失,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孛畈镇2013年修建通村公路22公里,解决了900多个农户,3600多人的出行和生产资料、农产品的输入、输出问题,当地农民人均年增加收入2000元左右。洑水镇红桥村2013年增加两台变压器和修建了三个泵站,达到了一级提水标准(以往需三到四级提水),消除了安全隐患,节约了资源,降低了生产成本。

(四)群众满意度较高,提升了政府形象

通过对111名项目村普通群众和50名项目相关基层干部的调查问卷得知,大家切切实实感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妥实施,并以多种形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政府是真实在为农民办实事,普遍认为项目实施对改善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村民生产生活质量作用很大,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村民之间关系变得和睦,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威望得到提升。99.04%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出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非常重要和必要,有83.78%的被调查者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满意,有14.51%的被调查者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比较满意。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一)存在筹资筹劳困难的问题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省市和地方财政奖补资金比例达到2/3左右。但是,部分村民急功近利和本位主义,对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看得较重,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就支持,反之则反对,“众口难调”。在筹资过程中,少数人不交钱,而产生“连锁效应”,筹资难以全额到位。在筹劳过程中,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部分时间外出务工或经商,很难筹足所需工时,村委会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村民又缺少制约手段,决议难以执行。

(二)存在项目立项与实施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全市共抽验、实地查看项目114个,部分项目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项目申报与实施不一致。例如,有的地方申报项目为文化广场,但实施项目为挖塘;有的地方申报项目为道路建设,实施项目为文化广场;有的地方申报项目为水利建设,实施项目为道路建设。

2、项目未实施。从实地调查情况看,部分项目因村级班子人事变动、村民矛盾或土地纠纷等原因存在未实施的情况。

3、项目工程量小,而申报奖补资金较大。在抽验的项目中,少

数地方项目工程量没有按申报工程量完成。

4、部分项目实施的效果不明显。少数项目确定计划不科学,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

5、部分项目工程质量较差。少数项目,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有的道路使用不到一年,路面就坑坑凹凹,断裂痕迹明显,群众反响强烈。

(三)存在项目资料和档案不全的问题

1、施工合同不规范。施工合同缺少必要的内容要件(如工程量、道路长度、宽度、厚度等),普遍过于简单。

2、工程预决算不一致。工程预决算表格不统一,需作进一步完善。

3、部分乡镇档案资料有作假嫌疑。少数乡镇将过去已完成的工程将新建工程重新申报。

(四)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经检查发现,大部分村级账在项目立项时未接受相关账务处理指导,财务核算也未能有效遵循《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核算要求,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未按要求设置备查账簿对资金和劳务的筹集及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财务处理未能清晰反映项目全貌。此外,在会计科目使用上有待规范,例如:收到财政奖补资金有的乡镇计入“补贴收入”,有的乡镇账计入“其他收入”,未能正确计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对筹资筹劳款项的核算,未设置特定科目归集核算。虽然基本都实现了“村账乡管”,但有些流于形式,缺乏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独立核算,导致财务管理和项目成本核算有些混乱,有些村为了节省税费未向施工单位索要发票,大部分支出以白条现金形式支付,项目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受到影响,也容易滋生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

(五)存在村民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据调查问卷统计,65%以上的村民没有参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议,更谈不上议事决策。筹资筹劳,村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也未对村民张榜公示。

四、意见及建议

(一)明确职责,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乡镇政府负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负监督责任。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所有项目申报必须由乡镇政府主导并签字盖章,所有项目验收必须由村理财小组、村、财经所、乡镇处、市综改办签字盖章,各负其责,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形成考核机制,奖优罚劣,督促乡镇做到领导重视,执行有力,推进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衡全面开展。

(二)公开政务,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奖补政策、筹资筹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使村民充分认识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立项、审核到实施、竣工和验收,都要坚持阳光操作,民主管理,保证质量,增加透明度和信任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筹资金和劳务能真正用在所议项目上,是群众最关心的事,从而调动群众筹资筹劳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三)强化监督,狠抓各环节工作落实

乡镇和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监管,确保各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做到位。一是在项目立项审查时,对项目选择随意性较

大、夸大项目投资规模、超出群众承受能力的要严格审查,同时对筹资筹劳方案的可行性要进行必要的审查。二是在项目实施中,要加强质量监管,帮助项目实施单位解决难题,对项目推进慢、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要及时督促和指导。三是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已完工项目的验收,下拨项目资金。

(四)培训业务,规范账务处理

针对不同项目,规范和完善合同文本,并制定科学统一的工程决算及其它表格,按规定科目设置账务,加强基层财务培训与指导,以“三资”管理为平台,由代理会计根据规定分村进行独立核算,从严审核各项票据,做到规范建账、规范入帐。

(五)严明纪律,从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要实行奖补资金清算制,对未能如期实施的项目,财政部门要相应调减补助资金。要建立问责制度,对于超越立项范围的项目,要搞清原因,理清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处置。要对立项未开工项目,查清原因,对确实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要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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