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侦查概述

一、侦查学

1.研究对象: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2.性质: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是对策性的应用科学(判断)

二、侦查工作概述

(一)概念

1.主体:侦查机关

2.时间:立案后、侦查前

3.内容: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二)任务

1.基本任务:侦查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开展侦查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侦查与防范的结合中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战略任务:防范、制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4.具体任务:

①侦查破案

②加强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③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

(三)指导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1.依靠群众(基础)

2.抓住战机(关键)

3.积极侦查(基本要求)

4.及时破案(目的)

(四)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侦查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依法办案的原则

3.侦查协作原则

4.快速反应原则

(五)侦查工作的体制

1.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刑警总队

3.地级:刑警支队

4.县级:刑警大队

5.最基层:刑警队刑事犯罪现场勘查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现象、状况的一切场所。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

1.按现场在刑事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

2.按刑事犯罪现场形成以后至勘察前确无变化,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3.按现场上是否真实地发生犯罪案件,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

三、现场勘验、检查

1.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

3.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

4.现场勘验、检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检查指挥员决定。

5.执行扣押物品、文件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6.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与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及检查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一)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时间,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

(二)现场访问

1.应当向被访问人出示证件,告知被访问人必须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询问被访问人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在现场外围或者被访问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

3.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4.询问被访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经被访问人同意可以录音

(三)现场实地勘验、检查——中心环节

实地勘验是勘察人员运用自身的感官和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尸体、人身进行勘验和检查的侦查活动

1.视案情部署武装警戒,防止造成新的危害后果

2.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佩戴由公安部统一制“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证”

3.当邀请一至两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

4.对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5.勘验、检查有尸体的现场,应当有法医参加。解剖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死者家属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也可以解剖尸体,但是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

6.移动现场尸体前,应当对尸体的原始状况及周围的痕迹、物品进行照相、录像,并提取有关痕迹、物证

7.检验、解剖尸体时,应当捺印——尸体指纹和掌纹,如果被害人或证人拒绝人身检查,而侦查人员又认为有必要检查时,可以强制检查。

×

尸体检验应在法医的主持下进行。( )

×

(四)现场搜索、追踪

(五)现场分析

(六)现场勘验、检查人员纪律

1.应当严格保守秘密,

2.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现场信息

3.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侦查措施

一、摸底调查

在确定的侦查范围内,发动群众,对有作案迹象和作案可能的人逐个调查了解,查证核实和甄别,从中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侦查措施

二、公开搜查与扣押

1.公开搜查的对象:人身、物品、住处、场所

2.公开搜查的程序

①搜查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搜查证”。

②不另用搜查证也可进行搜查:

其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其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其三,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其四,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其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3.对不同搜查目标的具体搜查方法

①室内场所:首先要采取警戒封锁措施;然后出示搜查证

②露天场所:整体进行巡视;确定搜查范围;人员分工、分片、分段地进行搜查

③人身:双手抱头,两腿叉开或采取其他更稳妥的控制措施;要首先注意解除被搜查人的武装,搜缴其武器、凶器、剧毒等危险物品

4.公开搜查中的物品扣押

①在公开搜查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

②扣押时,对该物品和文件要当场连同其被发现时所在的部位一同拍照。

③然后会同在场的见证人和被搜查人或其家属进行清点,并且当场开列《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后,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侦查部门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三)辨认

1.辨认的规则

①事先询问②个别辨认③混杂辨认

2.辨认结果作为证据使用,需具备以下条件:

(1)辨认必须是公开进行的。

(2)辨认时必须邀请两名与案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为见证人到场见证,并且要制作正式的辨认笔录。

(3)辨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则。

(4)经过审查,辨认结果是科学可靠的。

(5)辨认结果可以与该案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四)控制销赃

(五)追缉堵截

1.明确案情,全面了解追堵目

2.快速部署,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

3.沿途调查,随时掌握逃跑方向和犯罪动态

4.及时调整部署,机动灵活地采取缉捕、控制措施

5.公、秘结合,不留死角空档,讲究缉捕策略(六)通缉通报

(七)并案侦查

(八)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

1.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

①出逃前的基本心理:恐惧、畏罪心理

②初逃期间:盲目心理

③逃犯最初的落脚点:亲和心理

④逃跑的持续阶段:犹豫心理

⑤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调整:苟安心理

犯罪嫌疑人出逃前的基本心理是( )

A.恐惧畏罪

B.占目

C.亲和

D.苟安

A

侦查讯问

一、侦查讯问的原则

1.依法讯问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

3.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原则

4.严禁逼供信原则

5.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讯问对象

一、侦查讯问对象在侦查讯问中的诉讼权利(与刑诉同)

1.自我辩护权

2.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权

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4.要求回避权

5.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6.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7.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

鉴定的权利

8.核对讯问笔录权

9.控告权

10.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权

二、侦查讯问对象在侦查讯问中的诉讼义务

1.按照侦查讯问人员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2.对侦查讯问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3.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

4.在有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捺指印。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讯问前的准备工作

1.坚持两人以上的讯问制度

2.坚持回避制度

3.坚持专人负责讯问的原则

二、讯问一般步骤

第一步:讯问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第二步:告知在侦查讯问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第三步:讯问是否有犯罪行为,听取有罪供述和无罪辩解

第四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第五步:结束讯问。

三、讯问策略和方法的运用

(一)常用的两种讯问策略

1.重点突破

2.迂回渐进

(二)讯问的基本方法

1.说服教育

2.使用证据

3.利用矛盾

某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何老师受该市公安局的聘请,对一起刑事案件作了技术鉴定。在本案的整个诉讼过程中,没有责任保障何老师诉讼权利的部门是( )

A.委托他进行鉴定的公安局

B.负责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

C.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人民法院

D.该大学

D

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

新版--刑事侦查学复习内容

考试题型A卷名词解释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实训题 B卷不定项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实训题 考试时间:周五,往后推辞迟半小时,其他不变。请考完后速到一教 并案侦查 (1)并案侦查含义 指侦查机关以某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刑事案件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犯罪集团所为,而将案件结合侦查的形式。 专案侦察含义 是指侦查机关针对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的一种侦查形式。 (2)专案侦查的对象 特大现行案件、犯罪集团案件、重大的预谋犯罪案件。 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在侦查破案过程中,侦查人员运用技术手段、逻辑方法等,对同时存在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事物进行比较、检验,以确定它们的本质属性是否一致或本身是否同一的过程。 犯罪现场的定义 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现象、状况。 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 1、犯罪行为要素 犯罪行为是犯罪分子为了实现其犯罪意图而采取的行动。 2、时间、空间要素 时间和空间是一切客观事物存在的形式,当然也是犯罪现场存在的形式。 3、物质形态变化要素 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的变化可归纳为被侵犯对象的变化、现场客体物的增减、现场上原有客体物的位置、形状及其组合状态的改变和有关客观现象的发生等。 成犯罪现场的三要素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必然与作案时间、作案空间同时存在,是被侵犯对象及其物质环境发生变化的直接原因,是与非犯罪现场的本质区别,因此,犯罪行为是犯罪现场的核心要素;空间、时间是犯罪现场的存在形式;物质形态变化是犯罪行为的必然结果 犯罪现场的分类 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以犯罪现场形成以后有无重大变化为依据,

公安刑侦设备资料

公安刑侦设备 参数表 产品名称产品 型号 品 牌 技术参数图片 电筒 式多波段光源LIT-5 卡 索 技术参数: 1、光源亮度:3档可调,可根据工作需要调节适合亮度; 2、光斑均匀性:99%以上; 3、单只体积:φ30*210mm, 4、工作时间:15小时; 5、辅助镜:3Xφ50 FN3半复消色差辅助镜;可根据人眼位置自由转向 6、头部安装偏振附件 7、有支架装置用于现场架取固定 8、最大照度:10000LUX 9、光源寿命:100000小时 10、电池:恒流锂电,确保亮度的持续稳定 11、功率:10W LED灯 12、光谱范围:400-700nm、530nm、450nm、415nm、365nm; 13、光谱精度:±5nm 14、防水等级:IP67,可用于雨天或3米水深的照明;

卡索便携 式现场502熏显系统FU-30 卡 索 技术参数: 1、快速熏显,定点熏显适合现场作业 2、CA-MARK主机带加热加湿功能,升温速度快; 3、特适合房间开关、沙发、餐具、车辆等不容易熏显部位进行作业; 4、透明观察罩,可目睹熏显结果; 5、TFL袋式附件,可对汽车方向盘类裹式熏现 6、工作时间:10分钟 7、供电方式:12V 2A 8、空间:直径45mm 手持式高 照度足迹勘察灯LIT-S 卡 索 技术参数: 本产品为高亮度的多波段扁平光源足迹灯。光强度2档可调、人性化设计、体积小、能量高、照明均匀,无杂散光,光轴中心可根据不同类型地面调整中心轴。观看距离可达5-6米有效距离,有效解决了 在案件现场查看足迹走向及成躺足迹的问题。支撑点采用一次性丢弃式支点,可根据现场污染情况进行 更换,方便、快捷、卫生。 1、光源:氙灯 2、功率:57W 3、工作时间:8小时以上 4、有效工作距离:6米 5、光轴中心上下可调,根据不同类型地面调整光轴 6、光谱波段:400-700nm、415nm、450nm 7、5孔转盘式滤光片组 8、偏振配置:内置偏振组件起偏,配合相机检偏镜使用。 10、伸缩手柄:打光时可站立姿势操作,伸缩手柄上可直接控制光亮度。 10、主机尺寸:300X160X60mm

公安局刑侦实战应用平台-基于市局警务云(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招投标书范本

杭州市公安局 刑侦实战应用平台-基于市局警务云(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 刑侦智能情报研判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HZZFCG-- 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杭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刑侦实战应用平台-基于市局警务云(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刑侦智能情报研判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招标编号:HZZFCG--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刑侦实战应用平台-基于市局警务云(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刑侦智能情报研判系统项目。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年预算.万元,年预算.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杭州市公安局刑侦实战应用平台-基于市局警务云(信息资源服务平台)的刑侦智能情报研判系统项目主要内容:围绕“云上公安、智能防控”这一中心战略,建设基于省市“一朵云”的刑侦智能情报研判系统,实现刑侦信息研判工具上云、数据可视化大屏展示、犯罪热点的态势感知,并无缝对接部刑专系统和省厅刑专系统的业务指令。建设内容包括研判基础工具集、智能案件串并管理、刑嫌人员关系挖掘、人案关联挖掘研判、研判管理、可视化大屏。项目总体需完成系统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实施、运行维护以及技术培训和不少于年*小时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无。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在线获取(点击招标公告右下方“供应商获取”); ()售价:免费;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提示: )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网上在线获取)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刑事侦查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事侦查学 一、填空题 1、国际公认意大利的汉斯·格罗斯于________年出版的________一书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 2、硝酸银溶液法对显现________、________上的陈旧汗垢手印特别有效。 3、笔迹检验的科学基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二是书写习惯的________。 4、枪弹痕迹主要包括弹头、弹壳上的________以及________。 5、左右脚印跟部中心点垂直于________的间距叫步幅宽度。 6、在犯罪现场上留下自身物体反映形象的客体叫________。 7、________系统位于内部花纹系统的下部。 8、按箕口朝向划分,箕口朝向小指方向的箕型纹为________。 9、对发射后擦拭过的枪支,如果发现有亚硝酸盐存在,即可判断发射时间约在________天以内。 10、在进行综合评断时,一般是从解释________开始的。 11、手掌内侧部没有________纹。 12、在我国的法制体系里,________与________是两种在本质上具有质的差异的行为,因而在查处过程中适用不同的法律和程序。 13、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阶段,其最根本的目的是________。 14、刑事侦查学是________________及其________的一门应用科学。 15、刑事侦查学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侦查活动系统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要素构成。 17、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 18、保护现场的共同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调查询问的对象和内容可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三种。 20、侦查办案的核心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正确处理口供与其他证据关系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刑事侦查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其核心和主干是研究 A.侦查范围 B.侦查计划 C.侦查对策 D.侦查环境() 2.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人民公安工作的 A.重要基础 B.根本任务 C.奋斗目标 D.基本方针() 3.有权向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是 A.派出所以上的 B.县级以上的 C.地级以上的 D.省级以上的() 4.对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进行监督的部门是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2

《刑事侦查学》考试卷 区队____专业____学号____姓名____ 一、名词解释(共2题计6分) 1、侦查程序 侦查程序是指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规范和准则。 2、销案 销案,是指侦查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所立刑事案件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依法撤销案件的一项侦查活动。 二、判断改错题(你认为对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你认为错的,在题后的括号内打“×”,并改正。共7题计14分) 1、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请示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2、搜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对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时,必须由女性侦查人员进行。但如果没有女侦查员在场,那么可以邀请女性群众协助搜查。(×) 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应一式三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一份交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由侦查人员持有,另一份交给见证人。(×) 4、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5、侦查的目的就是揭露犯罪,最终实现对犯罪的打击。(×) 6、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应当对侦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以及有关材料,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审查核实,分门别类,分别制作《诉讼卷》和《主卷》。(×) 7、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而未被接受后,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重新核查案件。(√) 三、多项选择题(共6题计12分) 1、犯罪情报搜集的方法有:( ABCD ) A.调查访问法 B.秘密力量搜集 C.技侦手段获取 D.情报交流 2.特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BC ) A.接敌条件 B.一定的活动能力 C.愿意为我工作或能被我控制 D.曾经有过违法犯罪记录 3.刑嫌调控管理中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的三位指的是:( ABC ) A.派出所 B.公安局 C.刑警中队 D.侦查情报部门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界定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界定 刘鹤 (山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山东济南250014) 内容摘要:如何准确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是一个长期困扰执法和执法监督实践的难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解决这一难题,除了对这两类执法行为在理论上加以厘清外,对公安机关执法实践中的某些具体情况亦应进行必要的辞析,以准确区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 关键词: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行政管理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一直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某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也借此规避法律,逃避监督。鉴于此,笔者拟就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界定,略抒己见,以求教方家、同仁。 一、难以区分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主要原因产生难以区分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笔者认为,主要的原因应有以下几类: (一)公安机关的职权具有双重性。 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既享有刑事侦查职权,又享有行政管理职权,具有双重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享有部分刑事职权。公安机关的刑事职权包括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权,实施刑事强制措施权以及执行部分刑罚的权力。从公安机关的性质上看,它又是我国的重要行政机关,是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一样享有行政管理职权,其管辖范围涉及治安、交通、消防、边防、出人境等诸多方面。由于公安机关的职权具有双重性,而具体实施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没有明显的差别,如行政传唤和刑事传唤,行政没收、罚款、扣押财物与刑事扣押物证、追缴赃物等,因此在实施刑事侦查和行政管理过程中执法行为的性质有时难以界定和辨别。 (二)公安机关的某些权力具有双重性。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追捕逃犯、侦查案件、巡逻值勤、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现场调查等职务活动中,经出示表明自己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证件,即可以对行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盘问、检查。由此可见,人民警察依法享有的盘问、检查权既可以在行使刑事职权时使用,如侦查案件;也可以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使用,如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公安机关这种权力的双重属性同样给准确区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增加了难度。 (三)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较难把握。 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未经详细查证,是行政违法还是已经构成犯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刑事侦查学论文——浅谈刑事侦查的原则和手段 软件学院 09999035 周凡

摘要:本学期我学习了《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这门课,对于刑事侦查学内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日益提高,犯罪活动呈现经济化、集团化、隐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对社会的危害增大,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因此,在侦查过程中要求刑侦人员必须具有更加专业的刑侦手法,转换侦查模式,必要时利用高科技仪器对案件进行信息采集,已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工作、侦查手段、侦查原则 正文:以前,我觉得刑警这个职业十分神秘,便十分好奇,进而对刑警所从事的刑事侦查工作十分敬佩,也看过一些真实案例。但直到今天,我才真正知道每个案件的侦破过程都是有条理的抽丝剥茧,是符合刑事侦查学原理的。而不是什么异想天开,糊涂僧断糊涂案那种情形。 作为本学期《刑事证据与侦查实务》的期末论文,我想从刑事侦查的意义,手段等方面进行介绍,进而辅以我曾经看过的案子加以佐证,并对新时期刑事侦查的手段进行介绍。 刑事侦查工作,是刑事侦查部门针对刑事犯罪这一特定对象而进行的一切侦察和调查活动。侦查破案,包括立案,现场勘察,部署侦察计划,实施侦查活动各种措施,策略,手段的应用,缉拿罪犯,侦查询问,应用刑事技术等直接为侦查破案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的意义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侦查是同犯罪做斗争的重要手段 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罪犯作案后又往往采用多种手段来掩盖真相,逃避制裁。如果不进行侦查活动,就不能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那会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威害。 二、侦查是提起公诉和审判的基础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的第一道“工序”。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是全面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等实质性活动却是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它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在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工作进行得如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

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侦查概述 一、侦查学 1.研究对象:刑事犯罪行为、侦查行为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2.性质: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是对策性的应用科学(判断) 二、侦查工作概述 (一)概念 1.主体:侦查机关 2.时间:立案后、侦查前 3.内容: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 (二)任务 1.基本任务:侦查刑事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开展侦查防范,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在侦查与防范的结合中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3.战略任务:防范、制止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 4.具体任务: ①侦查破案 ②加强侦查的基础业务建设 ③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 (三)指导方针——依靠群众、抓住战机、积极侦查、及时破案 1.依靠群众(基础) 2.抓住战机(关键) 3.积极侦查(基本要求) 4.及时破案(目的) (四)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 1.侦查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依法办案的原则 3.侦查协作原则 4.快速反应原则 (五)侦查工作的体制 1.公安部:刑事侦查局 2.省、自治区、直辖市:刑警总队 3.地级:刑警支队 4.县级:刑警大队 5.最基层:刑警队刑事犯罪现场勘查 一、刑事犯罪现场的概念 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现象、状况的一切场所。 二、刑事犯罪现场的分类 1.按现场在刑事犯罪发展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可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 2.按刑事犯罪现场形成以后至勘察前确无变化,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3.按现场上是否真实地发生犯罪案件,可分为真实现场和伪造现场 三、现场勘验、检查 1.侦查人员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2.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固定、提取。 3.现场痕迹、物品应当分别提取,分开包装,统一编号,注明提取的地点、部位、日期,提取的数量、名称、方法和提取人。 4.现场勘验、检查中需要扣押物品、文件的,由现场检查指挥员决定。 5.执行扣押物品、文件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关法律文书或者侦查人员工作证件。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6.现场勘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包括现场勘验与检查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和现场录音。现场绘图、现场照相、录像、现场勘验及检查笔录应当相互吻合 (一)现场保护 保护现场的时间,从发现刑事案件现场开始,至现场勘验、检查结束。 (二)现场访问 1.应当向被访问人出示证件,告知被访问人必须履行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询问被访问人应当个别进行,可以在现场外围或者被访问人所在单位、住所进行 3.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4.询问被访问人应当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应当由询问人和被询问人签字。经被访问人同意可以录音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治安专业知识点 1、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2、刑事侦查的构成,刑事侦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刑事侦查对策、刑事犯罪信息、侦查技术装备。 3、刑事侦查的任务,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防控犯罪,制止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4、刑事侦查的方针,依靠群众—刑侦工作的基础;抓住战机—侦查破案的关键;积极侦查—侦查的基本要求;及时破案—侦查的最终目的。 5、刑事侦查的原则,党委领导;群专结合;依法办案;快速反应;侦查协作;保守秘密。 6、刑事侦查措施的概念,刑事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据法律、法规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是侦查活动达到侦查目的必须借助的专门工具。 7、侦查措施的分类,分为常规措施、紧急措施、重大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防范措施。 8、常规措施,包括现场勘查、摸底排队、调查询问、侦查实验、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侦查讯问、专案侦查。 9、紧急措施,包括通缉通报、追击堵截、控制销赃、解救人质、警犬追踪搜索。 10、重大措施,并案侦查、专项斗争、破案战役、办案协作。 11、秘密措施,内线侦查、秘密辨认、秘密逮捕、外线侦查、技侦手段。 12、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3、防范措施,阵地控制、电子监控、刑嫌调控、联防堵卡、技术预防。 14、调查询问的作用,查明案情,获取线索,搜集证据,核实口供。 15、调查询问的地位,是一项最基本的侦查措施,是运用量最大的侦查措施;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侦查员必备的基本功。 16、调查询问的定义,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方式,对事主、被害人、知情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发现犯罪线索、获取证人证言,以证实犯罪的一项基本侦查措施。 17、现场访问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调查询问的差别,(1)现场访问是初步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的过程。第一,现场访问是在现场勘查阶段进行的一项调查询问工作;第二,现场访问的地域范围较为固定,一般在现场周围地域进行;第三,现场访问时间性较强,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尽快获得对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有利的线索;第四,现场访问的形式只采取公开调查的形式进行。(2)调查询问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18、“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 19、调查询问的方式,包括公开调查询问和秘密调查询问。 20、公开调查询问,包括走访、开座谈会和约谈。 21、秘密调查询问,包括化装查访和委托代询。 22、调查询问的步骤,(1)询问前的准备包括了解询问对象、确定询问顺序、确定询问地点、确定应该邀请参加询问的人员。(2)询问的实施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稳定情绪,转化思想;告知法律,明确义务;广泛提问,自由陈述;重点提问,具体回答。(3)制作笔录并录音。(4)甄别询问材料。

10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及答案解析.doc

??????????????????????精品自学考料推荐?????????????????? 全国 2018 年 10 月自学考试刑事侦查学试题 课程代码: 0035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在刑事侦查学的研究方法中,对具有代表性的刑事侦查中人、事、物进行的调查称之为() A .典型刑事调查法 B .综合调查法 C.总结调查法 D .抽样刑事调查法 2.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准确执法的基础是() A .侦技结合的原则 B .因案施策的原则 C.专群结合的原则 D .实事求是的原则 3.构成犯罪的最基本因素是() A .犯罪行为人 B .犯罪工具 C.犯罪地点 D .犯罪时间 4.按照现场在犯罪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将现场分为() A .真实现场与伪造现场 B .原始现场与变动现场 C.室外现场与室内现场 D .主体现场与关联现场 5.现场勘查的前提和基础是() A .现场记录 B .现场保护 C.现场搜索 D .现场分析 6.下列属于刑事案件侦查中最基本、最常见措施的是() A .并案侦查 B .控制销赃 C.调查访问 D .侦查实验 7.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期限为() A . 3 个月 B . 6 个月 C. 9 个月 D . 12 个月 8.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A .知情条件 B .赃物条件 C.时空条件 D .结伙条件 9.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最后一道工序是() A .刑事案件破案 B .刑事讯问结束 C.证据审查完毕 D .侦查终结 10.抢劫犯罪的犯罪人在犯罪手法上多有() A .普遍性特点 B .多变性特点 C.秘密性特点 D .习惯性特点 1

侦查学名词解释

侦查学名词解释 1.刑事侦查学:是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和二者互相作用规律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揭发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对策的一门应用学科。 2.比较研究法:是拿本身研究的课题、项目以及相关内容,与古今中外相类似的对象进行对比分析,通过批判借鉴、取长补短,达到完善、发展自身的目的。 3.刑事侦查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侦查活动的方法、对策和规律,以及犯罪行为与侦查活动相互作用这一特殊矛盾。 4.逻辑证明: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命题,通过必然性推理论证某一命题为真的思维方式 5.侦查假设:是指根据案件已有的事实材料,借助于逻辑推理、逻辑证明和逻辑规律,对案件部分或全部内容给予假定说明。 6.刑事侦查的同一认定:是指某物质分解或分离的部分、形成的痕迹和遗留的映像,一定时间内,在本物质特征上与某物质保持一致的理论。 7.犯罪现场访问:是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在犯罪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人员进行的调查询问工作。 8.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9.刑事侦查工作基本原则: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制定的,是刑事侦查人员履行职务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是对业务思想和业务行为的规范。 10.犯罪现场勘验:是侦查人员借助感觉器官和科学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中有关的痕迹、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观察、显现、记录、提取、分析和检验,发现、收集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一项侦查活动。 11.个体勘验:是勘查人员在局部观察的基础上,对现场上与犯罪行为有关或可能有关的痕迹、物证,逐一进行勘验和检查。 12.局部观察: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整天巡视的基础上,根据已经确定的犯罪现场勘验范围、重点和顺序,将现场划分为若干部分,然后组织现场勘察人员分工负责或集中力量逐一对犯罪现场上客体的特点、状态、位置及其相互关系等进行观察研究和记录 13.整体巡视:勘查人员对犯罪现场的周围环境、现场外部和内部状态所进行的概览性的巡视观察。 14.动态勘验:是在静态勘验的基础上,在移动翻转勘验客体的情况下,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和方法,观察、记录、检验客体非暴露部分的特征和变化,寻找、发现较为隐蔽的和微量的痕迹、物证,研究痕迹、物证的形成机理及与犯罪行为的关系。 15.静态勘验:是在不触动勘查客体的情况下,观察、记录、检验其位置、状态、特征,研究其暴露部分的结构特征与形态变化,以及与其他客体及犯罪行为的关系,寻找、发现较为明显的痕迹、物证。 16.犯罪现场勘查: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人员为收集犯罪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对于犯罪有关的场所和人、事、物进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现场调查的侦查措施。 17.犯罪现场临场讨论:是指侦查人员在对各种现场材料进行汇集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对相关的问题做出推断,为深入开展侦查奠定基础的一项活动。 18.刑事侦查信息工作:是公安机关通过收集、整理、传输、储存、检索利用等工作环节处理刑事侦查信息的有机过程。 19.刑事侦查信息系统:是指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提供为完成刑事侦查工作目标服务的侦查信息流的有组织的程序。 20.并案侦查:是刑事侦查部门将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所作的一系列案件并联起来,统一实施侦查的侦查措施。

论我国侦查制度现状及其发展

从刑事诉讼法角度看我国现行的侦查制度 内容提要一个国家的侦查制度应与其刑事诉讼制度相适应。目前我国的侦查制度滞后于刑事诉讼制度,实践中存在诸多违法办案现象。本文通过探析侦查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联性,分析我国侦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谋求以现代诉讼观为指导,构建科学、合理的侦查制度。 关键词侦查制度诉讼制度现状发展方向 我国现行侦查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以1979年《刑事诉讼法》和1986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蓝本建立的,在当时条件下,对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然而,这种制度体现出的超职权化特征与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所追求的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目标极不协调。特别是实践中大量存在的“超期羁押”、“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办案现象,至今无法在制度上得到抑制。因此,以现代诉讼观为指导,分析我国目前侦查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进而探求其发展方向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侦查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联 对侦查制度的认识必须注意到它与诉讼制度的关联性。一个国家的侦查制度总是与该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是相适应的,诉讼制度是侦查制度的基础,诉讼价值观的改变也必然引起侦查制度的变化。因此,在探讨我国今后侦查制度的发展方向之前,有必要先回顾诉讼体系和侦查制度的关联。 众所周知,依据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结构与法技术的特征,世界各国的法制度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

法系和英美法系除了在法律渊源、立法、法律适用技术方面和法律分类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外,与侦查制度密切相关的是在诉讼程序方面的差异。 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职权主义的诉讼制度,与此相适应的侦查制度为职权式侦查。在职权式侦查模式下,诉讼参与者只有侦控方和被告方,没有独立于二者之外的中立的第三方;侦查权由侦查机关单独行使,权限范围广泛,行使的自由度较大;犯罪嫌疑人权利较小并且受到广泛的限制,犯罪嫌疑人有接受侦查人员调查和讯问的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制度,由此形成了弹劾式侦查制度。在弹劾式侦查模式下,诉讼由侦查机关、被告方和中立的裁判方三方组合,由裁判方以令状的形式对侦查行为予以监控;侦查权由侦查机关和被告方分别行使;法律保护处于先天不利地位的被告方,为使侦辩双方能够平等、公平对抗,赋予被告方一定的特权。 两种侦查模式的差异实际上反映了各国司法理念的不同。实行职权式侦查制度的国家认为,为了确保国家和社会利益,保证侦查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当维持双方诉讼手段的天生不平衡状态,对可能影响侦查有效性的制约措施以及被告方的诉讼权利等应加以限制;实行弹劾式侦查模式的国家认为,诉讼是国家与被告人之间关于刑事责任的一场争执,因而双方都有权利收集证据、查明事实,进行平等的对话;由于被告人与国家权力机关在实力方面的天生不平等,因而应当赋予弱者一定的特权,使他们之间的对抗具有实质意义;并且国家有义务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和人格尊严,因而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侦查措施应当由中立的法官审批,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的侦

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主要区别

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主要区别 第一行使的职权不同。公安行政行为行使的行政管理权;刑事侦查行为行使的是司法权。 第二实施的依据不同。公安行政行为依据的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刑事侦查行为实施的依据是刑法、刑诉法以及国家有关刑事方面的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三处理程序不同。公安行政行为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具体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刑事侦查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要件作出。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法律赋予它维护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还赋予了它刑事侦查职能,特别是在履行二职能时,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或行政相对人实施诸如:盘问、讯问、传唤(拘传)、拘留、扣留、冻法、扣押、查封等手段或其他强制措施。因此,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将日常行政管理行为等同于刑事侦查行为的现象,出现了公安机关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行为。 一、从概念及相关内容上辨别 公安刑事侦查行为,是反映公安机关为了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而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和实施有关强制性措施的活动,它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而公安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针对具体而特定的事项或事实,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有侦查权。侦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或者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除此法律效力的行为。 (一)主体上存在差异。尽管两种行为的实施主体都是公安机关,但是实施侦查行为的是侦查机关,即公安机关内部的公安机关。但实施侦查行为的是侦查机关,因此公安作为侦查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并不是公安机关的所有人员都之外公安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行使侦查权。 (二)行为目的和任务不同。 刑事侦查行为是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武器,它的目的和基本任务是: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犯罪分子,制止预防和打击犯罪。 行政行为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 (三)行为的对象不同。 刑事侦查行为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具体行政行为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 (四)两者实施的法律依据不同。

公安局刑侦技术员先进事迹材料

公安局刑侦技术员先进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基层刑侦技术员,XX同志常年扎根一线,在无声的战场上,用自己的专业极致、忘我执着,让一个个现场“说话”,一件件证据“发声”,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无悔选择、爱岗敬业,时时刻刻不忘初心。二十五载春秋,无论身处什么环境,岗位如何变化,他献身公安事业的“初心”未变。自转制以来,他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辖区发案,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不管多累、多难、多危险,能留下线索的地方,他都要一遍遍反复查看;只要有助于侦查破案的痕迹、物证,他都要一个不漏的仔细提取。自XX年至今,他利用刑侦技术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 他严谨细致、认真执着,点滴彰显为民情怀。刑侦技术工作常常身居幕后,但他始终将“全情投入、心系民生”作为开展工作的准则。对于任何一起侵财小案,他都一视同仁,竭尽全力穷尽案发现场的每处细微线索。他曾为了一起事主放弃报案的电动车被盗案,较劲死磕,在嫌疑人丢弃的自行车车把上提取到关键指纹;也曾在炎炎酷暑,蹲在恶臭难忍的垃圾堆里数小时,只为侦破一桩案值不大的入室盗窃案件,

寻找嫌犯留下的物证。他常说:“案子再小,如果破不了,群众损失就永远无法追回了。”在无声战场上,他用自己的全情与执着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 他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前进路上永不止步。虽然已在刑侦技术岗位工作二十余载,但在实践中,他从不固步自封。他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瞄准DNA鉴定比对这一新技术,多方求教、大胆实践,总结摸索出一套勘验多发性侵财案件现场的工作法,受到上级推广,自XX年至今,他采集活体指纹6000余人,采集DNA3000余份;比中嫌疑人80人次;他面对基层基础薄弱、硬件设施差的掣肘,不等不靠、开拓进取、主动作为,自主研究配置了痕迹检验中大量使用的显影剂,大大降低了工作成本;他自己动手,用废旧材料自制原本需上万元的简易熏显箱,同样满足了需要。知难而上,求真务实,他在前进道路上永不止步。 他工作为重、事业为上,辛勤付出无怨无悔。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同事公认的爱岗模范。自XX年至今,他勘验各类刑事现场1510案,提取各类痕迹物证4785枚,提取率达到了90%以上。他曾为不耽误几起案件侦破,一再拖延自己不断加剧的眼疾治疗;也曾在左眼近乎失明,所领导照顾他准备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知识点

《刑事侦查》治安专业知识点 1、刑事侦查工作的概念,刑事侦查工作是公安机关依据法律和国家赋予的权力,运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现、控制、揭露、证实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 2、刑事侦查的构成,刑事侦查人员、刑事犯罪案件、刑事侦查对策、刑事犯罪信息、侦查技术装备。 3、刑事侦查的任务,侦查破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防控犯罪,制止减少刑事犯罪发生。 4、刑事侦查的方针,依靠群众—刑侦工作的基础;抓住战机—侦查破案的关键;积极侦查—侦查的基本要求;及时破案—侦查的最终目的。 5、刑事侦查的原则,党委领导;群专结合;依法办案;快速反应;侦查协作;保守秘密。 6、刑事侦查措施的概念,刑事侦查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依据法律、法规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是侦查活动达到侦查目的必须借助的专门工具。 7、侦查措施的分类,分为常规措施、紧急措施、重大措施、秘密措施、强制措施、防范措施。 8、常规措施,包括现场勘查、摸底排队、调查询问、侦查实验、公开搜查、公开辨认、侦查讯问、专案侦查。 9、紧急措施,包括通缉通报、追击堵截、控制销赃、解救人质、警犬追踪搜索。 10、重大措施,并案侦查、专项斗争、破案战役、办案协作。 11、秘密措施,内线侦查、秘密辨认、秘密逮捕、外线侦查、技侦手段。 12、强制措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3、防范措施,阵地控制、电子监控、刑嫌调控、联防堵卡、技术预防。 14、调查询问的作用,查明案情,获取线索,搜集证据,核实口供。 15、调查询问的地位,是一项最基本的侦查措施,是运用量最大的侦查措施;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侦查员必备的基本功。 16、调查询问的定义,调查询问是指侦查人员运用公开和秘密的方式,对事主、被害人、知情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发现犯罪线索、获取证人证言,以证实犯罪的一项基本侦查措施。 17、现场访问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调查询问的差别,(1)现场访问是初步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的过程。第一,现场访问是在现场勘查阶段进行的一项调查询问工作;第二,现场访问的地域范围较为固定,一般在现场周围地域进行;第三,现场访问时间性较强,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尽快获得对采取紧急侦查措施有利的线索;第四,现场访问的形式只采取公开调查的形式进行。(2)调查询问是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18、“七何”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 19、调查询问的方式,包括公开调查询问和秘密调查询问。 20、公开调查询问,包括走访、开座谈会和约谈。 21、秘密调查询问,包括化装查访和委托代询。 22、调查询问的步骤,(1)询问前的准备包括了解询问对象、确定询问顺序、确定询问地点、确定应该邀请参加询问的人员。(2)询问的实施包括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稳定情绪,转化思想;告知法律,明确义务;广泛提问,自由陈述;

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公安行政行为刑事侦查行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行为。两者既有紧密,又有显着区别。公安行政行为,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公安行政管理法规所赋予的职权所实施的一切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也就是公安行政法律行为。刑事侦查行为,是指具有法定刑事侦查权的国家侦查行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查明犯罪事实,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照《刑事》和《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规的规定所实施的一切侦缉调查行为,也就是刑事法律行为。这两种行为本应是泾渭分明,清楚明白的,但是,近几年来,在公安行政诉讼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之间就某一被诉行为是公安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的争论时有发生。其中突出的是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法院将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作为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立为行政案件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也有其立案审查的根据和理由。因此,对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已是公安执法和法院行政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笔者就这一命题抒一己之见,抛砖而引玉。 一、区别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公安机关在同一案件或同一事件中,同时使用公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两种手段,使某一公安执法行为是公安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产生了分辩的难度,使区分成为必要。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是国家武装性质的公安行政力量,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任,具有公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的双重职能。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过程中,公安机关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采用公安行政管理与刑事打击双管齐下的方法,收到了良好效果。在同一案件和同一事件中,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执法需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同时实施公安行政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对违法犯罪人员采取分性质、分责任、分层次依法处理,或者在案情变化后根据后来的情况变更处理,既坚持严格执法,又做到实事求是。上述情况主要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同一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案件上有多名共同犯案人的,如集体哄抢财物、聚众赌博、聚众斗殴、聚众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工作秩序等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案件,对其中多数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对为首者和积

公安局刑侦支队个人工作总结【最新版】.doc

【仅供参考】 公安局刑侦支队个人工作总结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公安局刑侦支队个人工作总结 二oo五年工作总结 x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xxx 一年来,在市局党委和刑侦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支队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在思想上勇于探索、追求进步,在工作上扎扎实实、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XX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 主要收获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稳步提升政治修养 XX 年是大兴学习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所应肩负的责任,牢记忠旨、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从严要求自己,把“三个代表”的要求真正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中。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打造学习型刑事民警 工作岗位调整后,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刑侦工作的新形势和岗位要求,我能认真学习,不耻下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管是在平时工作 第 2 页共 5 页

中,还是在业余时间总是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学习各种业务知识。每次遇到不懂的问题或把握不准适用的法律条文,就向领导和同事请教。并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依法办案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知识准确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坚持边学边做,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和丰富。同时,在省厅组织的初任民警培训中认真学习,积极储备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所需的基本知识,打造学习型刑警,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三、求真务实以扎实的作风开展工作 一年来,在支队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陈政委的带领下,我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敢打敢拼的精神,自觉服从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克服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刑侦工作,因为我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刑事案件的侦查 全年侦查案件天数一百七十余天,值班四十余天,累计加班加点五十余天,共参与七起刑事案件(xx“1.28抢劫杀人案”、“2.27故意杀人案”、“xx电厂盗窃案”、xx“1.29入室抢劫杀人案”、xxx“3.12杀人焚尸案”、x城涉外案件、xx县11.4故意杀人案)的侦查工作。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我能够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并利用对电脑基本操作的熟知,对案件调查中大量的通讯信息进行分析、比对,从上千个手机号码中筛选出对下步侦查有价值的线索,从上万条信息中提炼出对案件有明确侦查方向的线索,为其他人员侦察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在3.12案件中,我通过对计算机网络的了解,针对死者网友多、上网聊天频繁这一特点,在x政委的安排下,我牺牲晚上休息时间,一 第 3 页共 5 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