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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为电子签名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电子认证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第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

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

(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人员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

(六)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决定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需要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核查。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与申请人有关事项书面征求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准予许可的,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并公布下列信息:

(一)《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编号。

(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

(三)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及时公布。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第十二条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之前,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布下列信息:

(一)机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

(二)机构住所和联系办法。

(三)《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编号。

(四)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五)《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

第十三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内变更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并自办结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电子认证服务

第十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规范》等要求,制定本机构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相应的证书策略,在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前予以公布,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和证书策略发生变更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十六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公布的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提供电子认证服务。

第十七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提供下列服务:

(一)制作、签发、管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二)确认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真实性。

(三)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目录信息查询服务。

(四)提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状态信息查询服务。

第十八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内容在有效期内完整、准确。

(二)保证电子签名依赖方能够证实或者了解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所载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妥善保存与电子认证服务相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十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对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受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前,应当向申请人告知下列事项:

(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名的使用条件。

(二)服务收费的项目和标准。

(三)保存和使用证书持有人信息的权限和责任。

(四)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责任范围。

(五)证书持有人的责任范围。

(六)其他需要事先告知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受理电子签名认证申请后,应当与证书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四章电子认证服务的暂停、终止

第二十三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拟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六十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并办理《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九十日前,就业务承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有关各方。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六十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并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就业务承接进行协商,作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拟暂停或者终止电子认证服务,未能就业务承接事项与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达成协议的,应当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其他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承接其业务。

第二十六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被依法吊销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其业务承接事项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安排承接其他机构开展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务的义务。

第五章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第二十八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准确载明下列内容:

(一)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

(二)证书持有人名称。

(三)证书序列号。

(四)证书有效期。

(五)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六)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可以撤销其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一)证书持有人申请撤销证书。

(二)证书持有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

(三)证书持有人没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证书的安全性不能得到保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身份的有关材料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一)申请人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二)证书持有人申请更新证书。

(三)证书持有人申请撤销证书。

第三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更新或者撤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时,应当予以公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符合性、安全运营管理、风险管理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行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电

子认证服务机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三条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有效期内不得降低其设立时所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十四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如实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认证业务开展情况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一)重大系统、关键设备事故。

(二)重大财产损失。

(三)重大法律诉讼。

(四)关键岗位人员变动。

第三十六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第三十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委托有关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的监督管理事项。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的真实材料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将上述情况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有关协议或者对等原则核准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境外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与依照本办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3月31日起施行。2005年2月8日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同时废止。

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非个人)

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非个人)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苏州CA中心)签发的网上凭证,是为身份确实、资信可靠的个人、单位和服务器等在网上进行安全电子交易、安全电子事务处理等提供的一种身份认证。凡企业、机关团体、行政事业等单位、个人和服务器数字证书申请人(以下简称证书申请人)均可向苏州CA中心的业务受理审批单位申请领用数字证书。 为了保障数字证书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维护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合法经营权益,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书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证书申请人的权利与责任 (1)证书申请人必须按照苏州CA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如实提交各种申请材料,如实填写证书申请表格。证书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责。 (2)证书申请人在身份审核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苏州CA中心签发证书错误,因而造成损失时,由证书申请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3)证书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苏州CA中心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私钥及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证书申请人应当自行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如遇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苏州CA中心或其受理审批单位办理挂失/报失,并配合调查。 (4)如发生第(3)条情况,或者证书申请人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审批单位申请报失数字证书。报失手续遵循苏州CA中心的规定。苏州CA中心在接到受理审批单位的报失申请后,在24小时内废止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证书申请人应当承担在数字证书废止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5)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1年或2年。证书申请人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苏州CA中心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证书申请人负责。若单位的法人、网站等发生变动,应立即通知苏州CA中心。因证书申请人信息发生变化且未及时通知苏州CA中心更新证书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证书申请人自行承担。 (7)所有使用证书在网上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均视为证书申请人所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证书申请人负责,证书申请人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8)证书申请、废止、更新等的审核权在苏州CA中心,证书申请人必须按照苏州CA中心制定的有关规定按期缴纳相关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时缴纳费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证书申请人承担。 (9)如果证书申请人单位停业或解散时,则其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申请表格存根,向苏州CA中心请求报失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申请证明遗失,凭法律效力证明废止证书申请人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止前产生的一切行为。 2.苏州CA中心的权利与责任 (1)苏州CA中心发放的各类型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身份、加密数据、保证网络安全通讯,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若证书申请人将其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苏州CA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规定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使用密码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承担有关监督 管理工作。 第三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第四条 采用密码技术为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系统(以下 称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商用密码。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应当由具有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资质的单位承建。 第五条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第六条 电子认证服务系统所需密钥服务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规划的密钥管理系统提供。 第七条

申请《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应当在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建设完成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三)电子认证服务系统安全性审查相关技术材料,包括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技术工作总结报告、安全性设计报告、安全管理策略和规范报告、用户手册和测试说明; (四)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测试相关技术材料; (五)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物理环境符合电磁屏蔽、消防安全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 (六)电子认证服务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八条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家密码管理局。 第九条 国家密码管理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组织对电子认证服务系统进行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并自省、自治区、直辖市密码管理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所需时间书面通知申请人。电子认证服务系统通过安全性审查和互联互通测试的,由国家密码管理局发给《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并予以公布;未通过安

电子产品常见认证

认证是由第三方经授权的独立的权威机构根据相关的国家或国际法规标准,对生产厂家的产品或生产体系进行检测与监督,并就通过与否签发检测报告与证书的过程。如果取得认证,也就说明产品质量符合了国家或国际标准。 UL认证(美国):保险实验室认证标志。进入美国的货物,很多都需要有UL标志。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CE认证(欧盟):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有关CE标志的产品:符合欧盟的有关健康,卫生,安全,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的等一系列规定。是产品在欧明境内销售的市场准入证明,目前有20多条欧盟指令规定CE涵盖的产品范围及相关的安全要求。 CE标志对贸易和工业产生巨大的影响,符合欧洲标准指令的产品才可贴CE标志。一般而言,欧洲指令的要求适用于最终产品和其它部件的销售。对于绝大多数电子,电器类产品而言,申请CE认证必须符合低电压指令(LVD)和电磁兼容指令(EMC)。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现今执行的指令主要有如下: 低电压指令电磁兼容机械玩具简单压力容器个人护具 衡器活性移植医疗设备燃气设备电讯终端设备防爆设备 VDE认证(德国): VDE是德国国家产品标志。VDE的全称是Prufstell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意即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它成立于1920年,是一个国际认可的电子电器及其零部件安全测试及出证机构,是欧洲最有测试经验的试验认证和检查机构之一,也是获欧盟授权的CE公告机构及国际CB组织成员。在欧洲和国际上,得到电工产品方面的CENELEC 欧洲认证体系、CEC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的欧洲协调体系、世界性的IEC电工产品、电子元器件认证体系等的认可。评估的产品非常广泛包括家用及商业用途的电器、IT设备、工业和医疗科技设备、组装材料及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等。 VDE标志主要适用范围为各类电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等。 VDE是德国著名的测试机构,在电器零部件认证是欧洲最权威的认证。 根据申请按照VDE规范或其他公认的技术标准对电工产品进行试验和认证。因而它向公众提供了一种保护性服务,避免电器在使用时造成危害和产生无线电干扰。 VDE一P的试验和认证特别适用于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工具、娱乐电子设备、医疗电气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安装材料。电线、电缆和电子元器件。VDE—P还对电器所产生的无线电干扰进行测量,在需要时也测量电磁兼容性(EMC)。 GS认证(德国): GS的含义是德语Geprufte Sicherheit(安全性已认证),也有Germany Safety" (德国安全)的意思。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S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GS标志表示该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已经通过公信力的独立机构的测试。GS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 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所以GS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虽然GS是德国标准,但欧洲绝大多数国家都认同。而且满足GS认证的同时,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白皮书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电子认证服务体系白皮书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

目录 1概述 (1) 1.1政务CA的使命 (2) 1.2政务CA的服务宗旨 (2) 1.3政务CA的愿景 (2) 1.4管理与服务机构 (3) 2全国认证服务体系建设 (5) 2.1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5) 2.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6) 3电子认证服务开展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业务开展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证书服务和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合规及运维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服务能力与优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应用案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4服务内容.. (6) 4.1证书服务 (13) 4.2密码服务 (13) 4.3业务网络接入 (13) 4.4安全身份认证网关 (14) 4.5单点登录服务系统 (15) 4.6签名验证服务系统 (17) 4.7电子签章系统 (19) 4.8时间戳服务系统 (19) 4.9本地用户注册系统 (21)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78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通用范本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文本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文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74195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文本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https://_________和ftp://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通过E-mail: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

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https://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https://_____________。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1.出口许可 全球服务器证书的出口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您必须符合上述有关规定,_______才会签发给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2.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使您能使用128位的RC4或IDEA,56位的DES,双密钥Triple-DES加密技术,或_____可能采用的其他加

电子认证服务业

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目录 一、“十一五”回顾 (1) (一)《电子签名法》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1) (二)电子认证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 (三)电子认证应用范围日益广泛 (2) (四)电子认证技术稳步发展 (3) (五)电子认证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形成 (3) 二、“十二五”面临形势 (4) (一)电子认证服务作用更加凸显 (4) (二)电子认证服务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5) (三)电子认证服务资源亟待整合 (5) (四)电子认证服务亟待创新与突破 (6)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发展目标 (7) 四、重点任务 (8) (一)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电子认证服务发展环境 (8) (二)规范认证服务,突破重点领域电子认证服务瓶颈 9 (三)拓展应用市场,发展壮大电子认证服务业 (9) (四)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电子认证服务创新发展 (10) (五)完善标准规范,加强电子签名技术检测与认证服务监

督 (10) (六)开展合作交流,促进电子签名与认证跨境互认 .. 11 五、重大工程 (11) (一)数字证书交叉认证及应用试点工程 (11) (二)可靠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应用试点工程 (11) 六、保障措施 (12) (一)改进行政管理模式 (12)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12) (三)加快专业人才培养 (13)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3)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精神,按照《“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制定《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本规划侧重指导第三方电子签名认证服务,是推进行业发展、开展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 一、“十一五”回顾 (一)《电子签名法》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电子签名法》为电子认证服务奠定法律基础。2005年4月1日实施的《电子签名法》确立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关于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效力、原件效力、证据效力以及数据电文的存档与收发时间、收发地点的规定和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电子签名第三方认证的要求,为电子签名的应用以及相关认证服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电子签名法》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依据《电子签名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发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许可、服务、暂停和终止、法律责任以及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相关部门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密码使用及管理要求、电子政务领域的认证服务应用、电子商务领域的认证服务应用等方面制定了《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部分省市还出台

各国电器电子产品认证标致及说明

各国电器电子产品认证标致及说明 认证是由第三方经授权的独立的权威机构根据相关的国家或国际法规标准,对生产厂家的产品或生产体系进行检测与监督,并就通过与否签发检测报告与证书的过程。如果取得认证,也就说明产品质量符合了国家或国际标准。 1、CCC标志 长城标志又称CCEE安全认证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认证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合法机构,代表国家组织对电工产品实施安全认证(长城标志认证)。 3C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电工产品开展安全认证是以等效转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按此类标准开展的认证必须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凡未经安全认证的此类产品,不准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 2、UL标志 UL是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nderwrite rs Laboratories Incorporation)的缩写,它是一个国际认可的安全检验及UL标志的授权机构,对机电包括民用电器类产品颁发安全保证标志。一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对有关材料、工具、产品、设备、构造、方法和系统等对生命财产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实验。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提出了为公众所接受的科学测试方法和要求,它制订了七百多种安全标准,其中部分UL安全标准被美国政府采纳为国家标准。产品要行销美国市场,UL认证标志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3、CE标志 CE标志是欧洲共同市场安全标志,是一种宣称产品符合欧盟相关指令的标识。使用CE标志是欧盟成员对销售产品的强制性要求。目前欧盟已颁布12类产品指令,主要有玩具、低压电器、医疗设备、电讯终端(电话类)、自动衡器、电磁兼容、机械等。 4、GS标志 GS标志是德国安全认证标志,它是德国劳工部授权由特殊的TUV法人机构实施的一种在世界各地进行产品销售的欧洲认证标志。GS标志虽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但是它确实能在产品发生故障而造成意外事故时,使制造商受到严格的德国(欧洲)产品安全法的约束,所以GS标志是强有力的市场工具,能增强顾客的信心及购买欲望,通常GS认证产品销售单价更高而且更加畅销。欧共体CE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管制“低电压指令(LVD)”。GS已经包含了“低电压指令(LVD)”的全部要求。所以获得GS标志后,TUV会例外免费颁发该产品LVD的CE证明(COC),TUV Rhein land1997年后的证书则在GS证书中包含了LVD证书。厂商申请GS标志的同时获得了LVD证明。瑞士和波兰产品安全认证标志产品范围同GS标志。 5、JIS标志 JIS标志是日本标准化组织(JISC)对经指定部门检验合格的电器产品、纺织品颁发的产品标志。 左右;温度-20-100℃以内; 3、采用烙铁焊接、浸锡炉或回流焊接时,温度控制在260±5℃,时间控制在5S以内;焊接距离胶体边沿不的小于2毫米。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为电子签名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电子认证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第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

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 (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人员证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 (六)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决定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需要对有关内容进行核实的,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核查。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与申请人有关事项书面征求中华人民

各种电子设备认证标志

电子设备常见认证标志解析

随着中国加入W TO,几乎所有名牌硬件产品的包装上都印有不同的认证标志,可见国际认证标志已经随着中国加入WTO 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什么是认证?认证是由第三方经授权的独立的权威机构根据相关的国家或国际法规标准,对生产厂家的产品或生产体系进行检测与监督,并就通过与否签发检测报告与证书的过程。如果取得认证,也就说明产品质量符合了国家或国际标准。 购买带有认证标志的电子产品是一种质量的承诺,是使消费者安心购买的砝码,了解一些常见的国际国内认证标志也会使消费者购买时作出正确的选择。 一、电脑硬件通用认证标志 UL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Inc ),此认证标志是美国质量安全认证规范,世界范围内其使用比较广泛,通常称为安规认证。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是美国在电子电工产品方面安全检查和质量认证的最高权威机构,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的声誉,UL标志已被许多国家接受,通过UL标志认证的产品可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市场销售。 CB 体制是以IEC (国际电子委员会)标准为基础,CB 标志意味着制造商的电器 和电子产品已通过国际认证机构(NCB )的检测。CB 证书和检测报告被IEC 会员 国的NCB 认可。在NCB 相同的范围内,制造商无需到各个国家的认证机构重复认 证相同的产品, CSA (CSA International ),CSA 全称为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加拿大权威标准组织,其使用范围也很广,常常与UL 认证同时出现。此标志常见于各种电脑硬件产品,部分外设产品,如:键盘等,也采用此认证。 CE (European Community ),CE 认证是欧共体成员国通用的认证标志,通过此认证的产品才能在欧共体内销售,该认证也是世界权威的认证之一,使用范围很广。此标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在申请、接受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之前,您 必须先详细阅读本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订户协议(以下称订 户协议)。若您不同意本订户协议之条款,请勿申请、接受 或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 本订户协议将于您向指定的发证机构交付证书申请 的当日开始生效。藉由交付本订户协议(与证书申请),即表 示您要求发证机构签发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予您,亦表示 您已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北京_______电子商务服务有限 公司(下称_______)的公共认证服务受_______认证业务声明 (以下称「认证业务声明」)所规范,认证业务声明将不定时

修改,且视为本订户协议之一部份。认证业务声明公布于_______网站的资料库,网址为https://_________和ftp://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通过e-mail:___________获得。认证业务声明之修订条文也公布于_______的资料库中,具体网址为https://_______。 您必须同意,完全按照认证业务声明及本订户协议的条件使用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及相关的发证机构服务。您还必须同意,在信赖全球服务器数字证书、安全服务器证书或发证机构签发的其他证书的时候,明确遵守_______的「信赖方协议」和认证业务声明第8章的规定。该信赖方协议也公布在_______的资料库中,网址为https: //_____________。除遵守认证业务声明及信赖方协议所载内容外,您还赞同并接受以下1-7部分。 附加信息及条款和条件: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工信部:将完善电子认证服务标准规范 本报记者万静 近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支付宝(微博)用户“被捐款事件”,再次让中国数亿网络用户对网络支付安全环境产生担忧。 工信部今天公布的《电子认证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披露,身份盗用、交易诈骗、网络钓鱼等各种网上安全事件的频发,与蓬勃发展的网络应用的矛盾日益突出。据统计,我国有近1.28亿互联网用户遭遇过上述安全事件影响,初步估计损失超过150亿元,严重打击网络用户的信心,阻碍网络应用的快速发展。 为此,工信部表示,将根据信息化发展对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需求,完善网络身份认证管理政策。 “被捐款”事件再敲警钟 近日,支付宝就用户因密码被盗等原因导致的“被捐款”事件作出回应。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与相关机构沟通决定,将全额退还此类非出自本人意愿的打款。同时,支付宝方面梳理并发布了若干安全支付须知,其中包括合理使用数字证书、支付盾、宝令等安全产品,呼吁用户提高安全意识。 这次“被捐款”事件早在今年8月就初露端倪,一位网友曾发布截图称,他两个月没有使用过支付宝,一次无意间登录发现其支付宝账号曾在自己未登录时捐给了某绿化基金会一毛钱。随后不少有相似经历的网友跟帖响应,直至9月底,此类事件已发生多起,“被捐款”的数额从一角到几元、几十元不等。 据了解,这类“捐款”疑是由木马、钓鱼网站等恶意攻击,导致的账户密码泄露。支付盾与用户的支付宝账户成对应绑定关系,申请使用后只有在电脑上插入与支付宝账户相匹配的支付盾才能对资金进行支付、转账等操作,否则只能进行查询。支付盾内设置微型智能卡处理器,与用户身份认证、账户安全息息相关的数字证书便蕴含在其中。 支付宝“被捐款”事件被媒体踢爆后,业内人士普遍对电子支付系统中的电子签名认证安全现状表示忧虑。知名网络法律专家王春晖认为,社会要求构建可信网络空间的需求日益迫切,而这其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认证标准体系。 面临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据工信部披露,截至2010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突破4.5亿,网络购物用户数量1.61亿,电子商务交易额4.5万亿元。据预测,“十二五”期间,网络应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将进一步普及深化,到2015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突破18万亿元,电子认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 社保、医疗、保险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将逐步深化电子认证的应用,电子病历、电子保单等更多业务将得到广泛开展。随着社会对电子认证服务的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网络购物用户数量将迅速增长,网上交易活动开展更为频繁,在线招投标、电子合同签订与电子订购等业务将蓬勃发展。 但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市场,也蕴涵着很多由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滞后所引发的问题。多年致力于研究电子商务法律研究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永华说,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很大的变化,这涉及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 比如,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

电子产品需做的常见20种检测认证

电子产品需做的常见20种检测认证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1、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2、CCEE产品认证- 现已废止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3、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4、CE认证–欧洲安全合格标志 CE标志的使用现在越来越多,加贴CE标志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CE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一般指令要求是标准的任务。 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 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5、CQC产品自愿认证 CQC机构名称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现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由其承担。获得CQC产品认证证书,加贴CQC 产品认证标志,就意味着该产品被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为安全的、符合国家响应的质量标准。

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doc

企业“小升规”申报所需材料和流程 从2016年12月15日起,区“小升规”申报工作按以下要求开展: 一.区级认定 (一)区级申报材料 1.封面(样式见附件1) 2.基本情况表(样式见附件2)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2016年度纳税20万的完税证明或者缴纳20万履约保证金的证明。 6.企业调查摸底表(必须填写有供电用户号) (二)区级申报流程 1.帮扶单位负责挂点企业的申报资料的收集,统一收集好交给所在乡镇;乡镇汇总梳理后,统一报送区转企办。 2.转企办只接受乡镇报送的材料,将材料初审后交复核组审查。 3.复核审查组通过上门复核、会议联审后,认定企业是否达到区级规上标准。 4.达到标准的企业,由转企办统计归档,并将名单企业服务组,负责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未达到标准的企业,由转企办通知乡镇领回材料整改。 二.省级入规 (一)省级申报材料 除了区级申报材料需要的资料外,还要补充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

3.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与国税端报表格式一致) 4.现场核查表(各部门或企业将照片插入现场核查表,打印后盖章扫描,只要电子版) (二)省级申报流程 1.需要申报省级入规的企业,必须已经通过区级认定。 2.由转企办将申报省级入规企业的资料移交统计局,统计局进行资料审核,有问题直接联系挂点帮扶干部进行整改。 3.税务申报表不再由转企办统一盖章,请各乡镇、挂点帮扶单位认真按照省级申报要求,做好申报表填写工作。 4.统计局将复核条件的企业录入系统。

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

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 根据《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建设系列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复核和测试,现公布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名单如下: 第一批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2010)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11-0414:35:09) 一、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三、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五、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六、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批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20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1-01-07 08:57:21) 一、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二、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 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河南省数字证书有限责任公司 五、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六、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第三批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卫通〔2011〕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5-09 17:55:03)

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三、辽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四、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六、河北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第四批通过卫生部复审、测试的数字证书认证服务机构名单(卫通〔201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2-03-01 12:28:43) 一、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三、浙江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四、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

电子产品认证大全 现在世界上无论是何种行业,所使用的电子家电产品都通过了各种各样的安全认证(这当然不包括那些“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哟)。为什么要有安全认证呢这也是各厂家对自己产品的一种安全承诺,有关辐射的,有关电气安全的,有关人身安全的等等。 你的显示器还有你的电脑电源(POWER)上是是否有好多标识呢如果没有,可要小心了,那些产品是没有安全保障的。面对种种认证及其标示,你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吗这里就简单介绍一些电脑资讯行业里最常见的安全认证,希望对大家在以后的硬件采购会有所帮助。 CCC产品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CCC”)。对列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凡列入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指定机构认证的,未按规定标贴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原有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 志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CCEE产品认证 CCEE的认证标志--长城标志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于一九八四年成立,英文名称为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 ical Equipment(以下简称CCEE),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下设有电工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四个分委员会。现已废止。 CCIB认证 CCIB是中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 的英文字头缩写。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简称SACI)对进口商品实施的安全认证制度,凡列入SACI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内的商品,必须通过产品安全型式试验及工厂生产与检测条件审查,合格后,加贴CCIB 商检安全标志,方允许向我国出口、销售。常见于正宗的进口设备,电器上。现已废止。 CE认证

安信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安信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服务协议 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C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建立的具有电子认证服务资质的、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电子认证服务。为保障用户的合法权利以及数字证书的合法使用,在申请、使用安信CA签发的数字证书前,用户必须详细阅读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1、安信CA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网络上标识身份、加密数据、电子签名、保证网络安全通讯等符合法律要求的用途,若用户将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安信CA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安信CA的规程办理手续,并确保如实提交各种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的填写申请表格。因提供虚假、伪造信息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该用户承担。 3、安信CA承诺在未获得用户同意前,安信CA不得将证书申请资料用于证书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并对证书信息外的其他信息进行保密。 4、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安信CA签发的数字证书、私钥以及保护密码,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如因用户原因导致数字证书被盗用、冒用、伪造或篡改,用户承担一切责任。用户证书及私钥存放在介质中,用户须自行设置密码并妥善保管,安信CA不承担因用户私钥保存出现问题带来的任何责任。 5、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证书介质,非用户原因造成介质损坏,质保期(一年)内免费更换,安信CA不承担因介质损坏而带来的其他责任。 6、如发生第4条的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申请注销数字证书。注销流程遵循安信CA的操作规程。安信CA在接受用户的注销申请后,在24小时内注销用户数字证书。在数字证书注销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由证书用户承担。 7、如果用户或单位因故不再使用数字证书,在一个月内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用户数字证书向安信CA请求注销用户数字证书。其数字证书在注销前产生的一切行为及后果由相关法定责任人承担。 8、安信CA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注销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并对因此而引起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证书公钥对应的私钥泄密; 2)初始申请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3)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5)证书用户不能履行或违反了其他协议、法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9、用户必须在证书失效前及时向安信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如因证书过期无法使用,造成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10、随着技术的进步,安信CA有权要求证书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安信CA更新证书,若证书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任何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11、如果由于安信CA的设备或网络故障而导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安信CA将重新签发证书,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安信CA不承担任何责任。 13、用户服务费按年收取,当用户单方面或第三方原因导致服务终止,安信CA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4、本责任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安信CA会在网站上公布,请用户多加关注。新的责任书一经发布即为有效,无需另行通知。 15、安信CA承担本责任书中所述的有效责任,当上述所列责任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应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 16、用户向安信CA提交证书申请表时,即表示用户已经知晓并接受以上全部内容。 17、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归安信CA所有。 吉林省安信电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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