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

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另外,根据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罢免权,其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地点: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 浙江嘉兴南湖游船 大会讨论了政治形势、党的基本任务、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等问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性质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党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途径是“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所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犹如一轮红日在东方冉冉升起,照亮了中国革命的前程。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进步和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2年7月16—23日地点: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今成都北路7弄30号,当时为李达寓所) 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宣言指出:“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 ( 东三省在内 ) 为真正民主共和国”。这是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奋斗目标,是党的最低纲领。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大会的不足之处是,对于民主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的问题,对于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间的联系问题,认识尚不清楚。对于工农联盟的问题,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以及建立工农政权等问题,也都还没有认识。中共二大之后,党中央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斗争的新征途 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3年6月12-20日地点:广州东山恤孤院路后街31号(今恤孤院路3号)第三次代表大会正确地决定了与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大会通过的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鉴于国际及中国之经济政治的状况,鉴于中国社会的阶级工人、农民、工商业家 ) 之苦痛及要求,都急需一个国民革命。拥护工人农民的自身利益是我们不能一刻勿忘的;对于工人农民之宣传与组织是我们特殊的责任,引导工人农民参加国民革命更是我们的中心工作。我们的使命是以国民革命来解放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的阶级。”大会通过的《关于国民革命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指出:“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 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时间:1925年1月11-22日地点:上海 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问题,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不断在斗争实践中总结经验努力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逐渐地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实际,为随后出现的革命新高潮作了思想上、理论上和政策上的准备。表明党在革命理论和革命策略上有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思想。但是,大会对于怎样取得领导权、怎

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 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 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 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 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 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 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 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 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 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 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 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 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 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 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 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 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 ,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 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报告。另外,法律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 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 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 宪法的作用是什么: (l)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间规律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现在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共五年一度举行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中央委员会,每届中央委员在五年的任期内召开数次期中全体会议。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 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 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 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 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 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两会”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机构名称,而是对自1978年以来历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统称。由于两场会议会期基本重合,而且对于国家运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简称做“两会”。从省级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协及人大的全体会议的会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两会的名称可以同时适用于全国及各省(市、自治区)。 两会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根据中国宪法规定:“两会”召开的意义在于将“两会”代表从人民中得来的信息和要求进行收集及整理,传达给党中央。“两会”代表是代表着广大选民的一种利益的,代表着选民在召开两会期间,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选民们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每年召开的人大和政协也称为两会,通常召开的时间比全国“两会”时间要早。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分别于2016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国党代会,出席会议者是全国党代会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代会,出席者是全国人大代表。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2] 。 机构设置: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时间地点内容

历届大会时间地点会议主要内容 六大1928年莫斯科 1、大会肯定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依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确定:(1)革命的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2)革命的中心任务:工农民主专政的实现和反帝反封建;(3)革命的力量:工农阶级;(4)革命的前途:社会主义;(5)革命的形势:两个高潮之间,下一个高潮即将到来。 2、批判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和王明的左倾盲动主义错误,提出加强党的无产阶级基础。 3、中共六大制定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对后来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这次会议也存在着缺点,即对中国中产阶级的作用,反动势力内部的矛盾没有正确的妒忌和政策,特别是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农民根据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仍然把城市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中心,这对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消极的影响。 七大1945年延安 1、大会对毛泽东思想做了科学的概括和阐述,从而使其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被正式确定下来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七大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2、大会把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八大1956年北京 1、大会讨论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大会正确分析了国内外的形势和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经解决,国内主要矛盾变为:人民对于建立先进工业国的要求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要求和落后的经济文化之间的矛盾。 2、党和人民的当前任务就是解决这些矛盾。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逐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 3、八大是探索中国自己建设社会主义的良好开端。议确定了一下内容:国内主要矛盾、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强调加强思想建设的重要性。 4、陈云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 九大1969年北京 1、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林彪代表党中央做的政治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党章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入总纲。 2、九大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使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实践合理化,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十大1973年北京十大的召开,继续了九大的“左倾”的错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十七)决定特赦; (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及主题内容

历届党的代表大会主题内容: 一大: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分别在上海和淅江嘉兴南潮船上召开主题:通过了党的 第一个纲领和党的工作决议。党纲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这个国家将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其任务是废除资本私有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实现共产主义。党的“一大”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中国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具有深远伟大的历史意义。 二大:1922年7月16日至23日在上海召开主题: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和动力, 制定了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大会宣言第一次明确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这就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三大: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主题:为解决国共合作问题统一党内认识。 会议认为,无产阶级要打败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争取革命胜利,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分化和孤立敌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同盟者。同时又正确估计了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的革命立场及国民党改组的可能性,批评了张国焘等人怀疑国共合作的“左”倾错误。党的“三大”确定的国共合作方针与政策对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促进中国革命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大:1925年1月11日至22日在上海召开主题:是研究和确定党对革命的领导权问题。 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是最有革命性的阶级,“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必须最革命的无产阶级有力的参加并且取得领导的地位,才能够得到胜利。”总结了??年来国共合作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共产党必须保持独立性。还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和建立党的组织。 五大: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在武昌举行主题:大会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 题的决议案,批评了陈独秀右倾错误,强调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及实行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但没有提出如何争夺革命领导权及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也没有对如何建立党领导的革命武装提出具体措施。大会仍然选举陈独秀为总书记。因此,“五大”没能起到挽救革命的作用。 六大: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在莫斯科召开主题:是总结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 教训,制定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与政策。指出,中国社会的性质仍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现阶段仍属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当时的政治形势是处在两个革命高潮之间的低潮中,党的总任务不是进攻而是争取群众准备暴动。既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也批了“左”倾盲动主义错误。“六大”的这些决议与路线基本上是正确的,但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忽视了农村根据地的重要性,而且错误地把民族资产阶级当成“最危险的敌人之?,埋下了后来“左”倾错误的根源。 七大: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召开主题:是争取抗战最后胜利和在中国实 现光明的前途。毛泽东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大会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历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时间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历次会议一览 2008年03月04日 14:48 来源:中国侨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人大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时间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54年以来共举行了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届次时间代表 人数 委员 长 历次会议 第一届1954年9月~1959年4 月 1226人 刘少 奇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54年9月) 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55年7月) 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56年6月) 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57年6月) 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958年2月) 第二届1959年4月~1965年1 月 1226人朱德 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59年4月) 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60年3~4月) 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62年3~4月) 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 第三届1965年1月~1975年1 月 3040人朱德 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64年12月~1965年1月) 第四届1975年1月~1978年3 月 2885人朱德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5年1月) 第五届1978年3月~1983年6 月 3497人 叶剑 英 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8年2~3月) 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79年6~7月)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80年8~9月) 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81年11~12月)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982年11~12月) 第六届1983年6月~1988年4 月 2978人彭真 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83年6月) 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84年5月)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85年3~4月)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86年3~4月) 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987年3~4月) 第七届1988年4月~1993年3 月 2978人万里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88年3~4月) 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89年3~4月) 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90年3~4月) 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91年3~4月) 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992年3~4月) 第八届1993年3月~1998年3 月 2977人乔石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3月) 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94年3月) 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95年3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一班宋燕玲 2008112400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无论是对宪法的全面修改,还是个别条文的修订,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和政党、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二、制定和修改国家的基本法律。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三、选举、决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选举和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人选,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并有权罢免上述人员;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并有权撤销上述人员的职务。 四、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包括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作出各种授权决定等。 五、监督国家机关。全国人大行使的监督权是国家最高形式的监督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受全国人大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另外,法律还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间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时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 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 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 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 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 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18日) 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14日) 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15日) 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14日) 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16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18日) 第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13日) 第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14日) 第四次会议(2011年3月3日—14日) PS: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简称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中国共产党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X届X中全会

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概况

第一届 1954年9月~1959年4月刘少奇 一次会议(1954年9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五个组织法;通过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二次会议(1955年7月):通过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制定兵役法 三次会议(1956年6月):通过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批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 四次会议(1957年6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五次会议(1958年2月):通过1958年国家预算、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周恩来总理作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外交政策的讲话

第二届 1959年4月~1965年1月朱德 一次会议(1959年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二次会议(1960年3~4月):通过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1959年国家决算和1960年国家预算、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周恩来总理作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我国对外关系问题的讲话 三次会议(1962年3~4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60年国家决算,确定发展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四次会议(1963年11~12月):通过1964年度国民经济计划、1963年国家预算和1964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关于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 第三届 1965年1月~1975年1月朱德 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64年12月~1965年1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的初步安排;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第四届 1975年1月~1978年3月朱德 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5年1月):通过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宪法;选举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历届全国人民大会时间表

党代会的专用名词:“几届几中全会” 1.“届”:用于定期的会议,1956年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新的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5 年。但由于政治运动等原因,九大直到1969年才召开,而十大、十一大均比党章规定提前一年召开,到了1982年的十二大及以后各次党代会,才真正按“八大”确定的党章的规定,5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我们某次党代会的中央委员会议为“几届几中全会”。 2.“中”:是指中共中央委员会议,如“七届二中全会”就是指七大的党代表选出来的中央委员召开的第二次中央委员会议。 第十一届全国人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14日) 第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2009年3月13日) 第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2008年3月1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2007年3月16日) 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4日) 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 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 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2011年2月17日星期四 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一般各有十几项。把这些职权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即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通常指的就是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的四项主要职权。一般的市和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只有三类,它们没有立法权。 人大“四权”的划分是相对的,没有穷尽人大的所有职权,并有交叉性,如人事罢免撤职权,属人事任免权,也属监督权范畴;有些法律性的决定,既可作为立法权的内容,又可作为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7)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8)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9)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1)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此外,还有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

历届全国人大时间及主题内容

历届大会时间地点会议主要内容 一大1921年上海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决议》。第一 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 二大1922年上海1、中共二大正确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⑴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⑵现阶段的革命纲领即最低纲领是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2、二大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意义。 3、瞿秋白在其中最早提出“统一战线”的概念 4、中共二大之后,党中央领导中国人民走上了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而斗争的新征途。 三大1923年广州1、党的三大召开,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同时保持共产党在组织上、政治上的独立性。 2、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确立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形成了新三民主义(国共合作基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形成。 四大1925年上海1、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如何加强党对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的领导,以及在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方面如何迎接大革命的高潮。 2、四大提出了无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的领导权问题和工农联盟问题。 3、四大的缺点和不足是:虽然提出了领导权的问题,但对于如何争取领导权,缺乏具体明确的方针,只讲对群众运动的领导权,而完全忽视了对政权和武装力

量的领导权;提出了农民是革命同盟军的问题,但没有提出土地革命这一解决农民问题的根本思想。 4、大会明确将资产阶级分为买办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五大1927年武汉1、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接受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纠正陈独秀的机会主义错误,并决定党的重大方针政策; 2、五大虽然批判了陈独秀的右倾错误,但对争夺革命领导权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如改造武汉国民党、改造武汉国民政府、组织和扩大党对革命武装的领导等问题,均未做出切合实际的回答。大会对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实质和危害也缺乏深刻的认识。五大实际上并未解决挽救时局的问题。 六大1928年莫斯科1、大会肯定国民革命失败后,中国的社会依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确定: ⑴革命的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⑵革命的中心任务:工农民主专政的实现和反帝反封建;⑶革命的力量:工农阶级;⑷革命的前途:社会主义;⑸革命的形势:两个高潮之间,新的高潮即将到来。 2、批评陈独秀的右倾投降主义和王明的左倾盲动主义,提出加强当的无产阶级基础。 3、中共六大制定的路线基本是正确的,对后来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这次会议也存在着缺点,即对中间阶级的作用,反动势力内部的矛盾缺乏正确的估计和政策,特别是对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仍旧把城市工作放在全党工作的中心,这对中国革命的发展起了消极的影响。 七大1945年延安1、大会对毛泽东思想作了科学的概括和阐述,从而使其作为一个科学的概念被正式确定下来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七大做出的历史性贡献。 2、大会把党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概括为三大作风。即理论联系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案正式版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新课标要求 (一)知识目标 1.了解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明确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及其职责;深刻理解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 2.通过自主学习与合作探究,提高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现象的能力,更好地理解作为人大代表应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3.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正确地认识当前我国的政治现象。 (二)能力目标 1、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2、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从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 资料用于学习。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实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内容涉及人大的活动,知识点较多,内容较陌生,在教学中要通过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运用调查方式等,感悟、体验、探究人大政治活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同学们知道,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呢?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进行新课 一、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4页,联系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听到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思考、讨论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材P54“探究问题”提示:(1)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总结: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宣称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提问:同学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知道多少?请大家谈谈了解的知识。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56页,思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指什么?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如何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 人大的四项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不容易区分,在考试中,考生往往因此失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被文字表述中的“决定”“否决”等字眼所迷惑,想当然地认为是决定权,二是对四项职权停留在识记层次,未能真正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我们从定义上界定人大的四项职权: (一)立法权。狭义的立法权即制定法律的权力,广义上的立法权则指关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权力。在我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 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不都是立法机关,不能把地方各级人大作为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立法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 (二)决定权。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 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决定权。 (三)任免权。任免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撤职等权力。全国人大行最高任免权。 (四)监督权。监督权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全国人大行使最高监督权。 其次、四项权力的区分关键是看内容,而不能看文字中有没有“决定”二字。 同样是“决定”,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则是立法权;关于国家干部人事变动的决定则是任免权;关于其他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工作报告的审查与批准的决定则是监督权;关于其他国家机关下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预案的审查与批准的决定则属于决定权。 再次、主要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因为立法权是关于“法律”的职权,任免权是关于“人”的职权,这两项职 权一区分比较明显,不会弄错。但决定权和监督权都是关于“事务”的职权,较容易混淆。一般而言,审议通过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是监督权,是否批准下年度计划属于决定权。由此可知,在每年的“两会”中,人大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总的说是属于行使监督权,但对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的批准则是属于行使监督权,审议预算属于决定权。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事前”还是“事中”或“事后”,该事务尚未发生或执行而进行表决的属于决定权,该事务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对其进行讨论审查的属于监督权。 下面以高考真题及各地高考模拟为例进行分析:

历届全国党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

历届全国党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 两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政协会议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6年3月25日~4月12日) 第五次会议(1987年3月25日~4月11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8年2月26日~3月5日) 第二次会议(1979年6月18日~7月1日) 第三次会议(1980年8月30日~9月10日) 第四次会议(1981年11月30日~12月13日) 第五次会议(1982年11月26日~12月10日)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75年1月13日~17日)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64年12月21日~1965年1月4日)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9年4月18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60年3月30日~4月10日) 第三次会议(1962年3月27日~4月16日) 第四次会议(1963年11月17日~12月3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28日) 第二次会议(1955年7月5日~30日) 第三次会议(1956年6月15日~30日) 第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 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日~11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委员长可以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必须有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常委会举行会议,应当在会议举行七日以前,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党的会议名称: 如中共一大、十四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大”,如中共“一大”“二大”等。 或七届二中全会、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届×中全会”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