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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引言

交强险是指我国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购买的强制保险。为了明确交强险的实施细则,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交强险条例的实施细则。

二、保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第三者人身伤亡:交强险将赔偿由机动车辆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相关费用;

2. 第三者财产损失:交强险将赔偿由机动车辆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

3. 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还将赔偿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

1. 人身伤亡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赔偿将根据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财物损失等;

3. 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损失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造成的损失将根据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车辆维修费用等。

四、保险费率和缴费方式

1. 保险费率:交强险的保险费率将根据车辆种类、使用性质、排量等因素进行测算,保险公司将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具体的保险费率;

2. 缴费方式:交强险的保险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纳,缴费方式灵活多样,方便车主选择。

五、投保和理赔流程

1. 投保流程:车主可以选择在车辆购买时办理交强险,也可以在车辆注册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交强险。投保时需要提供车辆相关证件和信息,填写投保申请表,交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2. 理赔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要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要求车主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记录等。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理赔处理。

六、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 核保责任: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有核保责任,即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投保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2. 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后有理赔责任,即对符合保险责任的赔款申请进行审核和赔付;

3. 保险咨询和服务: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的保险咨询和服务,解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疑问,并及时处理投保人的投诉和索赔申请。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 违约责任:如果投保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用;

2. 争议解决:对于保险合同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保险监管

机构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最终由法院进行判决。

八、总结

交强险条例的实施细则对于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

确保险范围、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规范保险费率和缴费方式,以及明确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更好地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利益,促进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和赔偿。同时,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规定也能够提醒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遵守合同义务,维护保险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引言 交强险是指我国机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为了保障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购买的强制保险。为了明确交强险的实施细则,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交强险条例的实施细则。 二、保险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第三者人身伤亡:交强险将赔偿由机动车辆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相关费用; 2. 第三者财产损失:交强险将赔偿由机动车辆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 3. 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造成的损失:交强险还将赔偿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 1. 人身伤亡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赔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第三者的财产损失赔偿将根据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财物损失等;

3. 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损失赔偿标准:交强险对于机动车辆被盗抢、火灾等造成的损失将根据机动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车辆维修费用等。 四、保险费率和缴费方式 1. 保险费率:交强险的保险费率将根据车辆种类、使用性质、排量等因素进行测算,保险公司将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具体的保险费率; 2. 缴费方式:交强险的保险费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纳,缴费方式灵活多样,方便车主选择。 五、投保和理赔流程 1. 投保流程:车主可以选择在车辆购买时办理交强险,也可以在车辆注册后的一定期限内办理交强险。投保时需要提供车辆相关证件和信息,填写投保申请表,交纳相应的保险费用; 2. 理赔流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需要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要求车主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事故照片、报案记录等。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理赔处理。 六、保险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 核保责任: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有核保责任,即对投保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投保人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2. 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后有理赔责任,即对符合保险责任的赔款申请进行审核和赔付; 3. 保险咨询和服务:保险公司应提供相关的保险咨询和服务,解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疑问,并及时处理投保人的投诉和索赔申请。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背景介绍 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车辆保险制度。为了 规范交强险的实施,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本文将详细介绍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以及对车主、保险公司和受害人的影响。 二、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1. 保险责任范围: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 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在实施细则中有详细规定。 2. 保费计算方法:交强险的保费计算方法主要根据机动车的种类、使用性质、 核定载客人数、核定载货质量等因素进行计算。保费的缴纳方式、期限等也在实施细则中有明确规定。 3. 报案和理赔程序: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需要及时报案并按照实施细则中规 定的程序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会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协助车主处理相关手续。 4. 保险公司的责任:保险公司作为交强险的承保方,有责任及时、准确地对受 害人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还需要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5. 车主的义务:车主作为交强险的投保方,需要按时缴纳保费,并确保车辆在 有效期内进行年检和保险续保。车主还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6. 受害人的权益:交强险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受害人的权益,包括受害人在 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受害人可以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并获得合理的赔偿。 三、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影响 1. 对车主: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强化了车主的保险意识,促使他们更 加重视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保险续保。车主可以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申请理赔,保障自身权益。 2. 对保险公司: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加 强风险管理和理赔服务。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及时进行赔付,并提供专业的理赔服务,增强公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 3. 对受害人: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受害 人可以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获得合理的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规范交强险的实施、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 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分析了对车主、保险公司和受害人的影响。希翼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公众对交强险的了解,提高保险意识,促进交通事故赔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该细则主要涉及交强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索赔程序、保险费率等方面的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交强险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各类车辆。交强险的保险责任涵盖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损失。 二、保险责任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身伤亡保险责任: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交强险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2.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交强险将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包括修理费、财产损失赔偿等。 三、保险金额 交强险的保险金额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机 动车辆的保险金额为每人每次事故最高1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30万元。对于非机动车辆,保险金额为每人每次事故最高2万元,每次事故最高5万元。 四、索赔程序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或其代理人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索赔:

1. 第一步,报案: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事故认定 书和出险证明。 2. 第二步,找保险公司: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应持事故认定书、出险证明等相关 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3. 第三步,提供证据:受害人或其代理人需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费用发票、修理费用发票等,以支持索赔。 4. 第四步,协商赔偿: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进行赔偿协商,双 方达成一致后,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5. 第五步,法律救济: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五、保险费率 交强险的保险费率根据车辆类型、使用性质、座位数等因素进行计算。一般来说,保险费率越高的车辆,保险费用也越高。保险费率的具体计算方式由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六、其他规定 除了上述内容外,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还包括了一些其他规定,如保险合同的 解除、续保、赔偿限额的调整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交强险的正常运行和保险责任的履行。 总结: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制 定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规定。该细则涵盖了交强险的适用范围、保险责任、保险金额、索赔程序、保险费率等方面的内容。了解和遵守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可以帮助车主和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获得及时、有效的保险赔偿。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引言概述: 交强险是指在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制度中,由车主或车辆所有人按规定缴纳的一种强制保险费用,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更好地实施交强险制度,我国制定了《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交强险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以保障交通安全和保险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一、交强险的基本要求 1.1 车辆范围:《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交强险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无论是私人车辆还是商用车辆,只要是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必须购买交强险。 1.2 保险责任:交强险主要承担的是对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以及对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赔偿。 1.3 保险费用:交强险的保险费用是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和座位数等因素进行计算的。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车辆的使用性质分为非营运和营运两种,非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用相对较低。 二、交强险的购买和理赔流程 2.1 购买交强险: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车主或车辆所有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等渠道购买交强险。购买时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并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用。 2.2 交强险的理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交强险的理赔申请。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理赔申请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

事故证明、医疗费用明细等。保险公司在接到申请后,会进行理赔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付。 三、交强险的监管和处罚措施 3.1 监管机构: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交强险的监管主体是中国保监会。保监会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交强险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的车辆,交警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根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以强制车主或车辆所有人履行交强险的义务。 四、交强险的改革和发展趋势 4.1 改革方向:为了进一步完善交强险制度,我国正在推进交强险的改革。根 据《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改革方向包括提高保险赔付比例、优化理赔流程、加强监管力度等,以提高交强险的保障水平。 4.2 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运输的不断增加,交强险的需求也 在不断增加。未来,交强险将更加注重个性化定制、科技应用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发展,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 总结: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和实施,为交强险制度的落地提供了具体的指 导和规范。通过对交强险的基本要求、购买和理赔流程、监管和处罚措施以及改革和发展趋势的详细阐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交强险制度的实施细则,以保障交通安全和保险受益人的权益。同时,我们也应加强对交强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车主和车辆所有人的保险意识,共同推动交强险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新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新交强险条例实施细那么全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当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根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以下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条例细则

交强险条例细则 :08-28 小编整理了交强险条例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

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

交强险条例实施细那么 交强险即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下面了交强险条例实施细那么,欢送阅读!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当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根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以下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1最新交强险条例细则

2021最新交强险条例细则 大家对交强险了解吗,下面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交强险的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第五条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第七条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保监会应当每年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总体盈利或者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者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 调整保险费率的幅度较大的,保监会应当进行听证。 第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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