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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魏式拳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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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魏凤岐拳学研究会中国魏式拳学研究会总舵主:魏福宝

总顾问:冯永生

技术代表:陈远鸿

技术顾问:许敬

会长:戴海峰

秘书长:刘传平

副会长:张加强

周庆刚

张玉岭

办公室主任:曹传亮

后勤主任:赵传凤

王莉

优秀会员:周传孝

曹红瑞

陈昱名

温国景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团结武术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继承发扬中国传统武术优秀文化遗产。倡导和普及武术运动的开展,努力促进传统武术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增强人民体质,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中国魏式拳会研究会作为一所传承发扬中国传统武术的典范,中国博大精深的文化被武术演绎得淋漓尽致。中国魏式拳学研究会,成立于2010年1月1日,是一个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底蕴,襄括太级、形意、八极、谭腿、查拳、短拳各种器械传统武术多元化研究会。

以中国传统武术大家魏凤岐宗师的修行为榜样,以吴荣吴四姑传承精神为依托,爱武者,以武修行;尚道者,以道品行。拳学研究会本着致力于鲁南地区传统武术的发展传承为己任;以武会友,以武明智,以武修行,以武悟道为传承发扬传统武术为目标;刻苦训练继承中国传统武术文化、发扬武道精神,为枣庄争光。

中国法理学的产生及学术基础与前期发展

中国法理学的产生及学术基础与前期发展 中国法理学始于何时?是在怎样的学术基础上萌生的?其后又经历了怎样的前期发展才逶迤至今?对于法学界,甚至对于法理学界都未必完全了解,几乎所有的中国法理学著作都没有作出有关的论述。;然而它们又是中国法理学研究所必须解决的重要而基本的问题。值此世纪之交,尤其有必要对其进行学术清理。我以为,肇始于本世纪初的中国法理学,以自己对中国传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与外来法律文化尤其是西方的法理学的认知作为学术基础,并经历了本世纪前50年的前期发展,而后与四大法域相适应分别相对独立地发展到现在。本文仅就其产生、产生的学术基础及其;产生后的前期发展作一些初步论述,以抛引玉之砖。 一、二十世纪前中国有传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而无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学科,中国法理学产生于二十世纪初的三个层面。 中国在二十世纪前,没有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学科。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即有法理学,这只是一种知识的学科归属观念或比喻性说法。梁启超就是认为中国古代即有法理学的重要学者,他最先使用“法理”一词,著有《中国法理学发达史》;,对中国古代的法理学进行了考辨。胡适也是主张中国古代就有法理学的重要学者之一。“胡适是近代首先用西方的法理学(法的哲学)范畴来梳理先秦法家学说的人,他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本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观点,认为中国

古代没有什么法家学说,‘只有法理学’,‘法治的学说’,它的鼎盛发达期在‘西历前三世纪’即战国中后期。”;其实,这种中国古代就有法理学的结论,是用中国古代法理学思想比附西方法理学的结果。至多只是一种后世学者对有关知识进行归属划分的说法,或比喻性的说法而已。通观中国古代法学论著,并无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著作。法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它应当有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这种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从未得以建立。具有学科意义的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的出现,至少应当是近现代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出现以后的事情。 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法理学,这应当被认为是符合中国法学发展的历史实际的。法理学起源于西方近代,据此观之,中国古代无法理学之说乃顺理成章。“法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法学发展到近代的产物。正是适应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和法学本身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在法学的发展中,就逐渐出现了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法的一般理论,17、18世纪在西欧出现了分析法学派的‘法理学’”。;法理学才由此而发展起来。 准确地说中国古代没有严格意义的法理学,但有可以归之于后来称为法理学学科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法理学作为从总体上观察法律现象的法律思想,一般说是与法学同时产生的。如中国古代法学对法的概念、作用的论断和罗马法学中关于自然法理论的论证都是法理学产生的萌芽形态。”;“作为一个法学学科的法理学的出现,那是19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语言教研室简介 一、语言学科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语言教研室历史悠久,一度为知名学者的汇集之地。著名语言学家赵荫棠、齐佩瑢先生曾于本专业执教,朱星、孙崇义等老一辈语言学学者长期工作于此,为教研室的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学术传统。其中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是河北省重点建设学科。本学科近年来,通过进一步的资源整合与人才引进,学术优势更为突出,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研究、语言认知研究、汉语方言学与音韵学研究等方向在学界都具有一定影响。目前,本学科共有教师2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8人,具有博士学位者16人,分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四川大学等知名学府,年龄主要分布于35~50岁之间,形成了一个职称、年龄、学历与学缘结构都非常合理的学术梯队。近年来,本学科共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发表专业论文180余篇,其中90余篇发表在《中国语文》、《语言文字应用》、《语言研究》、《语文研究》、《古汉语研究》、《辞书研究》、《文献》、《文史》等全国性学术刊物上。承担各级科研课题34项,其中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国家语委、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12项。获国家与省部级奖励16项,其中国家辞书奖一等奖1项,国家图书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3项,教育部曾宪梓教育基金奖2项,河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199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设有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汉语文字学与训诂学、汉语音韵学与方言学、语言认知研究四个主要方向,形成了自身的体系和稳定、鲜明的特色。 1.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研究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研究是本学科特色鲜明的强势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为博士生导师苏宝荣教授。本方向的研究特色是:认真总结、发掘我国传统词汇研究的成果,充分吸收、借鉴国外语义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汉语词义的民族特征与内部构成进行科学的阐释,并着力于将研究成果应用于语文辞书的编纂。在汉语词汇学与辞书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上提出系统的新见解,为汉语语文辞书的编纂提供了借鉴。学术带头人苏宝荣教授现任中国语言学会理事、中国辞书学会副会长、中国训诂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语言学会会长、河北省语言学科学术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长期被上海辞书出版社《辞书研究》杂志聘为特约作者,多次被国家新闻出版署聘为国家辞书奖评审委员会委员。已出版词汇学与辞书学专著9部,发表专业论文100余篇,其中50余篇发表在全国性重要学术刊物上。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语委“十五”规划项目1项及省级课题多项。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之一——专著《词义研究与辞书释义》

20世纪90年代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综述_金林祥

教育研究2001年第6期·学术动态· 20世纪90年代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综述 ●金林祥 李庚靖 一、研究的基本走向 20世纪90年代的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无论从涉及的范围,研究的广度、深度,还是参与研究的人数,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都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笔者对4部索引,即《报刊资料索引》(中国人民大学编)、《全国报刊索引》(上海图书馆编)、《中文报刊教育论文索引》(中央教科所编)、《教育、心理科学资料索引》(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资料中心编)和《教育研究》、《教育史研究》、《行知研究》等刊物进行查阅检索,并相互参照,收集到关于90年代陶行知研究的著作29部,论文1331篇。下面以此展开数据分析。 从纵向发展来看,90年代的陶研两度出现高潮: (1)1991年是陶行知诞辰100周年,1991~1992年,不仅出版了巨型文献著作——新版《陶行知全集》,而且所出版的著作和所发表的文章,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是空前的。在90年代的陶研中,这两年出版的著作共18部,占62%;发表的论文共485篇,占37%。 (2)由于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1999年再次兴起了陶研高潮。这一年,发表的论文达183篇,仅次于1991年和1992年,占14%;比较全面反映国内外陶研状况的学术论文集《陶行知与中外文化教育》也出版了;我国惟一的陶研学术专刊《行知研究》由季刊改为双月刊,不但扩大了发行量,并且加强了理论研究的力度。 从横向发展来看,90年代陶研出现了三个热点: (1)陶行知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与实践意义。与此相关的专著有12本,包括较有影响的《陶行知教育学》、《陶行知教育学说》等;发表的论文有197篇,占90年代陶研论文的15%。(2)陶行知的师德观。除了出版《陶行知师德讲座》等专著,还发表了144篇论文,占11%。(3)陶行知的乡村师范教育。发表的专题论文有157篇,占12%。由上可见,在笔者整理的90年代陶研15个专题中,三个热点问题即占全部研究的38%。除此之外,90年代陶研还在四个领域有了新的拓展: (1)对陶行知研究史的研究,出版了《陶行知研究集粹》和《陶行知研究在海外》等专著,发表了38篇专题论文。(2)陶行知的创造教育思想研究,出版了专著《陶行知创造教育思想》,发表了82篇专题论文。(3)陶行知与素质教育研究,探讨陶行知关于素质教育的思想,包括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等思想的专题论文共有96篇,其中主要集中在最近两年,尤其是陶行知的科学教育思想开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4)陶行知的高等教育和终生教育思想研究。 从总体上看,90年代陶研的基本特点是以生活教育为中心,由理论研究走向实践探索,加强了国内与海外的联系,呈现出一种历史研究与现实借鉴、理论探讨与实践总结有机结合,互补共进的新局面。尤其应该指出的是,90年代陶研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从单纯的理论探讨,转到教育改革和实验上,在全国建立了一大批陶行知教育思想实验基地。《生活教育之花,富民强国之果——陶行知诞辰百周年学术论文选》等论文集和一大批研究论文,以及前元庄、五里小学、太钢、合川、徽州实验区与上海工学团等各种各样的实验典型,比较集中地反映了这时期理论研究走向实践探索的成就。 二、理论研讨的新进展 90年代的陶研基本围绕着陶行知与中外文化教育及其贡献和陶行知教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与实践意义这两大主题展开。其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陶行知与中外文化教育及其贡献

“整理国故运动”衰歇原因探究(一)

“整理国故运动”衰歇原因探究(一) 作为一场旨在推动中国学术现代转型的学术文化运动,“整理国故运动”曾经在20-30年代的民国知识界风行一时,然而时至20世纪30年代中后期,它却终告衰歇。究其缘由,无疑是受到其自身发展的内在理路以及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具体说来,这大致包含了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自身缺陷的内在制约 “整理国故运动”的衰歇原因,首先在于它受到了自身固有缺陷的内在制约,尤其是因为它始终拘泥于考据之学,从而不仅无法适应现代史学思潮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无法满足当时人们日益增长的思想需求,这在胡适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正如余英时所指出,“胡适学术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中国的考证学”。1]确实,胡适终其一生的学术研究都不脱考据色彩,甚至还可谓带有某种“考据癖”。譬如,1928年4月,他在游历庐山后,写了一篇《庐山游记》。在这篇游记中,他逐一考证了江西纸牌与徽州牌的不同、三叠泉发现之时间、开先寺的来历、归宗寺的传说等一系列问题。或许是自己也觉得其中的考据色彩过于浓重,他不得不在文末附注说:“我作《庐山游记》,不觉写了许多考据,归宗寺后的一个塔竟费了我几千字的考据!这自然是性情的偏向,很难遏止。……我们有历史考据癖的人到了这些地方,看见了许多捏造的古迹,心里实在忍不住。……我为什么要做这种细碎的考据呢?也不过‘心濆涌,笔手扰’,忍耐不住而已。”2]

由此可见,因为受到性情与思维惯性的牵引,胡适已形成了某种根深蒂固乃至难以自拔的“考据癖”,而这无疑大大限制了他“整理国故”的视野与成就。 其一,由于研究方法不脱考据,这势必造成他对一些不适于考证的问题无法加以深入的研究。梁漱溟便曾经批评胡适说:“他对佛教找不见门径,对佛教的禅宗就更无法动笔,只能做一些考证;他想从佛法上研究,但著名的六祖慧能不识字,在寺里砍柴、舂米,是个卖力气的人,禅宗不立语言文字,胡先生对此就无办法。”3]冯友兰也客观评价说:“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对于资料的真伪,文字的考证,占了很大的篇幅,而对于哲学家们的哲学思想则讲得不够透,不够细。”4]其二,因为仅仅局限于考据学本身,而未能吸收社会科学的其它方法,胡适的考据成就其实也十分有限。唐德刚就曾直言指出:“用这些精密的方法,他可以发前人所未发,把古书里的‘言’字、‘汝’字……分析得头头是道。但是如果碰到……与制度史、社会史有关的字,他那套‘方法’便不够用了。……学者如罔顾社会科学的法则,而专门去倒训诂学、校勘学的字纸篓,那就所见有限了。”5] 其三,由于陷入了个别史实的琐碎考证,胡适往往忽视了对通史的研究。他自己即曾说:他在二战之后暂留美国,“本意是想把我的中国思想史写成,但写到一个时期,往往被一些小问题牵引去做点小考证,这些小考证往往比写通史有趣味得多,于是我就往往入魔了。把写通史的工作忘在脑后,用全力去做考证”。6]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理学试题 2016: 名词解释(8选6):1法治;2人权;3法律效力;4行政法规;5法律责任;6法律事实;7法的实施;8法的价值 简答题(6选4):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2法律的一般特征;3法律汇编和法典编纂的不同;4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不同;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6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 论述题(2选1):1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2论述法治中国与改革开放。 2012: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任选6题) 1法律规范;2法律权利;3法律行为;4法律责任;5形式主义;6司法解释;7依法执政;8法理学 二、简述题(每题20分,共80分,任选4题) 1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2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的关系 3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4司法与行政的区别 5儒家关于法的基本观点 三、论述题(40分,任选一题) 1结合现实论述道德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2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 2011 一、名词解释(八选六) 法法制天赋人权宪政义务法律关系司法独立二、简答题(五选四) 1法的基本特征 2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区别 3法律与道德关系 4人权与公民权的联系 三、论述题(三选一) 1新中国六十年来法制建设,试述法治的目的及意义 2试述司法机关在法治社会中的基本职能 3试述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关系 2010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公法 2. 法系 3. 司法解释 4. 法律渊源5.人权 6. 法律方法7. 司法权8. 法律实施 二、简述题(每题15分,共60分,任选4题) 1. 法律对人权的保护形式 2. 法律的全球化特征 3.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4. 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法理学(整理)

在一个民主国家,宪法是法律最重要的渊源 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 禁止拒绝裁判原则——在民事审判中,法官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裁判 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异同: 1)调整对象:普通法的调整对象是全方位,而衡平法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2)渊源不同,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以罗马法为主 3)程序不同,普通法的程序复杂,衡平法的程序简单 4)救济方法,普通法的救济只有损害赔偿,而衡平法的救济方法多样 法的一般分类: 1)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国内法和国际法 2)以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3)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为标准:根本法和普通法 4)以法的适用范围:实体法和程序法 经济特区的法规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的,可以单列为法的渊源 法规规制的三要素: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在适用个案时,法律规制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存在 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授权或者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非规范性法律条文中,法律规制的三个部分可以省略,但规范性法律条文,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可以省略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全国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制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部门法是由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规范是部门法的基本构成单位。 立法体系不仅包括现行法,也包括已经废止或自行失效的 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有: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程序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 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评价陶行知

评价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现实启示。 我国伟大的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1891 一1946 年)于1926 年“乡村教育”运动和1927 年创办晓庄学校是提出的著名教育理论—“生活教育”理论,是其教育思想的核心,集中反映了他在教育目的,内容和方法等方面的主张,反映了陶行知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的教育理论的努力。 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生活即教育” “生活即教育”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核心,其内涵十分丰富。首先,生活含有教育的意义。从生活的横向发展来看,过什么生活也便是在受什么教育;从生活的纵向发展来看,生活伴随人生始终。其次,实际生活是教育的中心。陶行知始终把教育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考察,认为“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经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再次,生活决定教育,教育改造生活。一方面,生活决定教育,表现在教育的目的、原则、内容、方法都为生活所决定,是为了“生活所必需”;另一方面,教育又能改造生活,推动生活进步。 “生活即教育”所强调的是教育以生活为中心,所反对的是传统教育脱离生活而以书本为中心。尽管它在生活与教育的区别和系统的知识传授方面有所忽视,但在破除传统教育脱离民众、脱离社会生活的弊端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即学校” “社会即学校”是生活教育理论另一重要主张,是“生活即教育”思想在学校与社会关系问题上的具体化。首先,所谓“社会即学校”,是指“社会含有学校的意味”,或者说“以社会为学校”;其次,所谓“社会即学校”,是指“学校含有社会的意味”。也就是说,学校通过与社会生活结合,一方面,“运用社会的力量,使学校进步”,另一方面“动员学校的力量,帮助社会进步”,使学校真正成为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社会即学校”扩大了学校教育的内涵和作用,对传统的学校观、教育观有所改变。传统学校与社会生活脱节,学生孤陋寡闻,而以社会为学校,使得教育的材料、教育的方法、教育的工具、教育的环境可以大大地增加,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增强学生的能力。“社会

法理学历史

一、中国法理学历史鸟瞰 在古代中国,早在西周时期,便有人论述过法的问题。周公姬旦就主张“明德慎刑”,反对族刑连坐、滥杀无辜,要求注意区分犯罪的故意与过失、偶犯与累犯,还提倡先教后罚、以教代罚。这些刑法思想,体现出周公的刑事法理观念。 到了诸子蜂起、百家异说的春秋战国时代,萌发了中国法思想史上第一个辉煌的时期。当时的各家各派,诸如儒家、墨家、道家、法家,对于法的问题都曾议论纷纷。 儒家主张实行礼治、德治和人治。认为“为国以礼”,要以维护等级差别的行为规范――礼,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政治秩序的最主要的工具;认为“为政以德”,要求统治者依靠“德行教化”来实行统治;认为“为政在人”,要求由圣君贤哲来实行统治。 墨家主张用法来“壹同天下之义”。他们提出“尚同”说,认为在法产生之前,人们各有各的是非标准,即所谓人各有“义”,大家意见分歧而不可避免地发生争斗,后来选出天下贤人确立为天子,“发宪布令于天下之众”,这样就终于实现了“壹同天下之义”,就终于有了法。还提倡“兼爱”说,劝说互爱互利,主张“赏贤罚暴”、“不党父兄”不偏富贵,反对亲亲原则。 道家主张“道法自然”,认为自然法则就是办事的根本原则,由此而主张“无为而治”、一切顺乎自然,反对制定各种礼法制度 特别是以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为代表的法家,反映新兴地主阶级的愿望,反对儒家的“礼治”、“德治”和“人治”思想,主张运用法来治国安邦。法家是个被史学家视为建法立制、富国强兵、著书定律、以法治国的学派。 法家从分析人的本性出发来阐述他们的法治学说。法家认为,人是生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的。“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万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渊之下,无所不入焉。”人的这种本性使得人们之间不可避免地要互相争夺。对统治者来说,只有抑制这种争夺,才能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要抑制争夺,就要“定分”,使人们都在“分内”活动。而要“定分”、“止争”,就必须实行法治,以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制度作为“定分”、“止争”的标准。另一方面,人的生而好利恶害的本性,也使得统治者只能用注重赏罚的法律手段而不能用仁义恩爱、说服教化、精神文明之类的手段来进行统治。因为,行赏,才可以刺激好利的人们自愿按统治者的要求去做;惩罚,才可以迫使恶害的人们不得不按、不敢不按统治者的要求去做。韩非说:“严家无悍孥,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

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几个问题分析-模板

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几个问题分析 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是当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宝贵的思想资源。1970年代末以来,国内教育界重新确立了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历史地位,特别是师范教育和基础教育界广泛而持续地开展学习宣传陶行知的活动,研究和实践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然而,创新和发展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动因和动力明显不足。笔者在这里就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厘清三个基本概念 生活教育、生活教育理论、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这是三个彼此关联又有区别的概念,厘清三者间的关系,而后才能有较为清晰的思路去研究和实践。 生活教育是一种生活形态,也是一种教育形态,是教育与生活相互,不可分离的一种形态,它永恒地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全过程。按照陶行知的观点,就人类群体而言,人类有了生活就有了教育,处处是生活,处处即教育,这就是生活教育。它存在于学校教育出现之前,也存在于学校教育出现之后。就生命个体而言,出世便是开蒙,进棺材才算毕业,即便没有进过学校,没有受过学校教育,他过什么生活,就受什么教育,这样的生活教育伴随生命的始终。从上述意义上说,生活教育就是教育与生活二元一体,是自然而然的、原生态的。 生活教育理论产生于学校教育出现以后,是为解决学校教育脱离实际生活而建构的教育学说。学校教育产生以后,专司传承和教授人类累积的共性知识,并建立了丰富而繁杂的学科门类和课程体系,学校教育得到迅速的发展和扩张,极大地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学校教育因此获得了独立的存在形态,被视为正式教育,而原始的二元一体的生活教育则让位成了非教育。与此同时,教育家们也注意到学校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与实际生活日益严重的分离给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所造成的障碍。1900多年前古罗马教育家塞南加就呼吁:青年之于学校,为生活而学,非为学校而学。然而,这种日益严重分离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遏止,反而渐行渐远。近世著名教育家裴斯泰诺齐、福禄倍尔、杜威、陶行知等,在教育与生活的一致性方面有着共同的认识。他们提倡生活教育,既不是要取消学校教育,也不是要全然复活原初状态的二元合一的生活教育,而是基于生活教育永恒地存在于人类生活全过程的基本事实,旨在发挥教育与生活不相分离的能动作用,克服学校教育严重脱离实际生活的危险。因此,他们建构生活教育理论学说,创办实验学校,以探索学校教育与实际生活相的实现路径。

论清代训诂学的成就和特点

论清代训诂学的成就和特点 摘要: 清朝是中国训诂学史上的黄金时代。由于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实行严厉的思想禁制,迭兴文字狱,学者们乃不得不躲进故纸堆以求安身立命,这倒给训诂学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温床。再者自明末以来,西洋的科技文化渐渐传入中国,学者们受了科学的熏陶,眼界开阔,方法精密。清代训诂学来了一个大的飞跃,进入了中国训诂学史上的黄金时代。 关键词:清代学术训诂成就乾嘉学派段玉裁 从训诂学发展的历史来看,训诂学的兴盛,两汉是一个高峰,清代是一个高峰。两汉学者的训诂著作和经传的注释为训诂学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两汉训诂学的兴盛跟语言变化的加剧和古文经的传布有极大的关系。清代的训诂学有理论,有方法,发展为一门语言学科,跟经学、史学的考证和古音学等的成就有密切的关系。近代以来,学者受语言学、语法学的影响在理论和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范围上都有了新的建树,改变了旧日墨守古训,拘牵文字形体,和重古略今的风习,开创了新的途径。 清朝是中国训诂学史上的黄金时代。由于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实行严厉的思想禁制,迭兴文字狱,学者们乃不得不躲进故纸堆以求安身立命,这倒给训诂学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温床。康雍乾时期大兴文字狱,造成社会恐慌,摧残人才。许多人才不敢过问政治,从而禁锢思想,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清代禁书真是五花八门,令人有望洋兴叹,叹为观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历史,政治,以及民族问题的书籍被禁被毁,当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纯粹的科学,技术,经济方面的书籍也赫然在目,实在不知道统治者打的究竟是什么算盘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诗集,明代的历史,明代人物传记,都在被毁名单之列。再者自明末以来,西洋的科技文化渐渐传入中国,学者们受了科学的熏陶,眼界开阔,方法精密。加之乾隆时代在音韵学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就,奠立了古音学的基础,这对训诂学的发展实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清代训诂学来了一个大的飞跃,进入了中国训诂学史上的黄金时代。 清代训诂学理论的建立,清代学者受晚明焦竑、杨慎等人提倡古学的影响,极力推崇汉代的经学和小学,重考据,求实证,不尚空谈性理之学。到乾嘉时代“汉学”大为昌盛,为经书、子书作注解的人很多。要解释经传就不能不研究文字、音韵、训诂,因此语言文字之学盛极一时。《说文》、《尔雅》成为人所必读之书。研究《说文》、《尔雅》的重要著作都多至数十种,或刊正文字,或发明古训,各有述造。训诂之学有了极大的成就。著名的训诂学家指不胜数。在理论方面,清代学者在训诂学方面最大的贡献是沟通语言与文字的关系,提出研究文字和字义必须理解声音,不理解声音就无以解决从文字形体上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甚至有时会陷于迷惘而不知所措。因为语言是用声音来表达意义的,文字只是记录语音的符号,所以必须了解文字的声音,从声音去探求意义。戴震说:“训诂音声相为表里。”(《六书音均表序》)这是很重要的见解。后来王念孙在《广雅疏证自序》里说:“窃以诂训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段玉裁为王念孙《广雅疏证》作序,也说:“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治经莫重于得义,得义莫切于得音。”这些话十分精辟,成为清代学者研究训诂的准绳,从而建立了许多推考字义的理论和方法,把零散的知识贯串起来,使训诂学在中国语言学科中成为有系统、有理论、有严谨方法的一门学问。

2021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代文学考研真题经验参考书

南京师范大学考研一本通 中国古代文学

本人的考研历程 一年的考研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很怀念考研那段时间,虽然很枯燥乏味,却异常充实和平静。于是我决定记下一些经验和体会,与后来人共享共勉。说是经验,其实是算不上的。不如说是过去“一年的路程”吧,每个人的或许都有不同,不一定适合其他人,算是总结,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越美好,越害怕得到”,记得去年这时候,我在考研教室的标记姓名的红色纸片上这样写道,作为座右铭。一年过去了,我想到的仍然还是这句话。 在初试之前,从未想过自己能够考上,虽然学校距离南师只有几个小时的距离,但我离南师的距离却不是按照天就可以数完的,一直觉得很远很远。大概是专业课老师听到我要考南师后的一句“不可能”令我担心,亦可能是看到中国古代文学的真题,什么也不会的迷茫,令自己感到南师太过遥远。那种远,很难想象的那种远。 初试成绩出来后,仍然很担心过不了复试,只要录取比例不是1:1,就可能被刷,担忧一直到拟录取名单出来,其实拟录取名单出来后,还是不太敢相信,万一公示十天内发生什么别的事呢?万一老师分数核算错误呢?万一有很多,每一个带来的都是天翻地覆。好在结局最终尘埃落定,拿到这一纸通知书对我来说意味着太多东西。我感谢那段时间不顾一切奋斗的自己。 考研并不是期末考试,不是你熬夜突击几晚就能出成绩的,所以贵在坚持,贵在每天的进步。如果你下定决心考研,那么你得做好心理准备,接下来一年你不再有周末,不再有寒暑假,你只能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去学习,因为你玩的那一刻,你的对手可能甩你一大截了。 考研是一场持久战,只要你坚持到最后,你便是英雄。记得高中时老师给我们念过一篇文章,是一个差生逆袭北大之路,虽说是属于心灵鸡汤类,但她说的有一句话,却是鼓励我坚持到最后,即“忍不住的时候再忍一下”。考研期间真的会遇到各种诱惑和问题,我们是社会关系中的一部分,自然是无可避免的。例如闺蜜过生日,一起逛街,还有论文相关事情,你要想获得一个绝对安静的环境,真是难之又难。可能这时候你必须权衡一下,对于闺蜜来说,真正为你考虑的人,不会因为你暂时的冷落而离开你,所以考研的话,你必须学会拒绝,就算自己想要出去玩的话,也要告诉自己“忍不住的时候再忍一下”。我本身是一个极贪玩

研究生班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第一、二、三专题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参见课本第十八页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我国法理学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的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 法的基本问题。具体问题包括三个核心概念:法学、法律与法制。贯穿于法理学 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关于法律是什么?二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法律?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答:法学的体系,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划分,我们可以划分为六个层次:理 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比较法学与外国法学、国际法学、法学边缘 学科。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总是列于体系之首,它对其他各个层次的法学学科都起着宏观的理论上的指导的作用,是整个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的地位可用一句话概括:法理学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是法学的法学。 具体来说,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 1、法理学与部门法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2、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 3、法理学与理论法学中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参考课本第27-33页) 答: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分为两个基本的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其他方法的运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个层次是研究的具体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解决具体的法律问题方面发挥着广泛的作用。在法学研究的方法体系当中,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占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是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也是关于如何运用具体方法的一种根本方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必须以唯物辩证法作为根本方法。 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 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分析方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等也是法学研究中用到的方法。 二是法学的独有方法或法学特有的专门的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的研究方法有两类,即价值分析方法和实证分析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法作为调整社会生活的规范体系,它的存在本身并不是目的,

舒国滢《法理学》要点

法理学第一章要点: 1.按照古老的知识分类,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或实践学问。 2.中国古代的律学和西方的法学形成的历史条件有所不同。 3.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质。 4.法学研究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法律制度问题,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相互对应问题。 5.法学有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6.在学者的著作中,“法理学”与“法哲学”有时作区分,但也经常互换使用。 7.法理学的体系是开放的,应当从研究范围及功能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个体系。 8.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和地位,学习法理学对于法科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法理学第二章要点: 1.应该从法的自身的角度去确定何为法的内容、何为法的形式。由于法的内在矛盾和各种条件的影响,法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可能呈现出复杂性。 2.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环节、法律部门和整个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在理解权利时,应看到它与权力的区别。 3.权利和义务作为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他们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结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 4.在历史上,法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习惯法、判例法、制定法等。但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制度下,其地位和作用也并不完全相同。 5.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 6.法的形式受到法的传统的影响。 7.西方法学家通常认为,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以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对当今世界影响最大的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它们由于形成的历史传统不同,而存在很多差别。 法理学第三章要点: 1.法律渊源是指被承认具有法的效力、法的权威性或具有法律意义并作为法官审理案件之依据的规范或准则来源。 2.国内法学界对法的渊源和法的形式的认识表现出分歧和混乱。法的形式和正式法源是不可以相互代替的,它们具有不同的意义和不同的认识角度,归属不同的

训诂学的现代意义解读

训诂学的现代意义解读 中国语言学的研究历史悠久,以文字、音韵、训诂为主导发展了几千年,具备了深厚的积淀和完备的体系。训诂学一直作为古代汉语研究的核心学科而备受学术界的推崇,同时它又是现代汉语语义学的始祖,其在汉语研究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具体来说,训诂学是一门从先代各种训释材料中总结出解释语言的规律和方法的学科。就现代而言,训诂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中一门传统的解释词语和研究语义的学科。其功用正如东晋训诂大家郭璞所言:“此所以释古今之异言,通方俗之殊语。”寥寥数字,已将训诂学的作用昭然于天下。 一、由训诂以考文化――以《尔雅》为例阐释训诂学在继承文化传统中的作用 (一)通过名物训诂阐释古代物质文化 早在汉代,训诂学就以经学为基础发展起来,而且有了专门解释词语的训诂学著作。主要有《尔雅》、《方言》、《说文解字》、《释名》四种。这四部训诂专书被后世称为中国训诂学的基石。其中,《尔雅》

是最早的训诂专书,也成为后代解词释义的重要依据。《尔雅》3卷20篇(今留19篇),书中《释诂》、《释言》、《释训》3篇是解释名物以外的语词,主要类聚一般意义相同或相近的词语,用一个通用词作解释。不同品物则用不同的训解方法,很是详尽。其余16篇都是解释各种事物名称的。如亲属、宫室、器物、山川、草木、虫鱼、鸟兽等,其解释对象多是经传古籍中的词语。所谓“名物”是指范围比较固定、性质比较具体的专门名词。通过名物训诂阐释古代物质文化,是训诂学的任务之一。例如,我们可以依据《释宫》阐释古代民居文化和建筑文化,依据《释器》阐释古代各种器制、服饰文化和饮食文化,依据《释乐》阐释古代音乐表现艺术,依据《释天》推导先秦天文学史研究,依据《释地》《释丘》《释山》推导先秦地理学史研究,依据《释水》推导先秦水文学史研究,依据《释草》《释木》《释虫》《释鱼》《释鸟》《释兽》《释畜》推导先秦生物学史研究。这些都是我们借以阐释古代物质文化的宝贵文本。 (二)通过训诂阐释古代制度文化 物质文化是活跃的、经常变动的文化,而制度文化则相对稳定一些,它规定着文化的性质,是文化中的权威因素。但是,同语言文化相比,制度文化更为活跃一些。因此即使现实的人类社会制度已经发

中国法理学的产生及学术基础和前期发展

中国法理学的产生及学术基础和前期发展 中国法理学始于何时?是在怎样的学术基础上萌生的?其后又经历了怎样的前期发展才逶迤至今?对于法学界,甚至对于法理学界都未必完全了解,几乎所有的中国法理学着作都没有作出有关的论述。然而它们又是中国法理学研究所必须解决的重要而基本的问题。值此世纪之交,尤其有必要对其进行学术清理。我以为,肇始于本世纪初的中国法理学,以自己对中国传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与外来法律文化尤其是西方的法理学的认知作为学术基础,并经历了本世纪前50年的前期发展,而后与四大法域相适应分别相对独立地发展到现在。本文仅就其产生、产生的学术基础及其产生后的前期发展作一些初步论述,以抛引玉之砖。 一、二十世纪前中国有传统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思想而无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学科,中国法理学产生于二十世纪初的三个层面。 中国在二十世纪前,没有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学科。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即有法理学,这只是一种知识的学科归属观念或比喻性说法。梁启超就是认为中国古代即有法理学的重要学者,他最先使用“法理”一词,着有《中国法理学发达史》 ,对中国古代的法理学进行了考辨。胡适也是主张中国古代就有法理学的重要学者之一。“胡适是近代首先用西方的法理学(法的哲学)范畴来梳理先秦法家学说的人,他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本中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观点,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什么法家学说,‘只有法理学’,‘法治的学说’,它的鼎盛发达期在‘西历前三世纪’即战国中后期。” 其实,这种中国古代就有法理学的结论,是用中国古代法理学思想比附西方法理学的结果。至多只是一种后世学者对有关知识进行归属划分的说法,或比喻性的说法而已。通观中国古代法学论着,并无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着作。法理学作为一门学科,它应当有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这种学科体系和知识结构从未得以建立。具有学科意义的近现代意义的法理学的出现,至少应当是近现代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出现以后的事情。 许多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法理学,这应当被认为是符合中国法学发展的历史实际的。法理学起源于西方近代,据此观之,中国古代无法理学之说乃顺理成章。“法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法学发展到近代的产物。正是适应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和法学本身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 “在法学的发展中,就逐渐出现了研究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法的一般理论,17、18世纪在西

1法理学简答题

1、论述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构成要素 2、如何理解法的本质。 3、法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4、如何理解法决定于经济基础 5、阶级社会的法和原始社会的习惯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6、论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差别 7、法律效果与法律实效的概念及联系与区别 8、部门法的概念和有哪些特点 9、论述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10、如何实现法制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制化 11、论述影响法律实施的各种因素 12、论述我国法与共产党政策的区别 13、论述当代中国法的形式 14、试论西方法学或法理学的历史发展道路 15、法制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16、2003年3月17日,孙志刚行走在广州街头,突然被派出所收容,20日在广州市收容救急站被殴打致死。其被收容依据的法规是1982年国务院制定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该法规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影响经济发展为由,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运用法的价值(选择)理论,结合孙志刚案对该行政法规的合理性进行法理分析。 参考答案: 1答:1、法律监督的主体。指由谁来实施监督,主要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我国的法律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和多元性。(2分) 2、法律监督的客体。指监督谁或谁被监督,法律监督的客体主要是立法、司法和执法结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分) 3、法律监督的内容。指对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进行监督。(2分) 4、法律监督的权力与权利。指监督主体监视、察看、约束、制约、控制、检查和督促客体的权力与权利。(2分) 5、法律监督的规则。包括法律监督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2分) 2答: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2分) 任何国家政权都是由一定的阶级掌握的,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国家意志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法的第一层次的本质是意志。(2分) 2、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物质生活条件(2分) 无论是法或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而这种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所代表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这一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这是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2分) 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2分) 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还要受到阶级以外的各种因素的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和这些因素归根到底由阶级 因素起决定性作用条件下相互作用。(1分) 3答:1、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的目的是维护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法的作用的核心。(2分) 2、确认和维护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制以及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2分)

关于学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关于学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根据中国科协制定的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全国性学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为:(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对全国性学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的原则,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讨论通过了对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章程的修改。 本会章程共修改14处,具体修改部分如下: 第一章第三条 “……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改为“……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 第二章第六条学会的业务范围 之二“……编辑出版《实验生物学报》、《细胞生物学杂志》……”改为“……编辑出版《分子细胞生物学报》、《细胞生物学杂志》、《Cell Research》……”。 之八“……可下设立若干学科专业委员会,……”改为“……可下设立若干分会,……”。 第三章第七条本学会的会员种类 “个人会员有会员(M)、资深会员(S)和荣誉会员(H)”改为“个人会员有正式会员(M)、学生会员(A)、资深会员(S)、荣誉会员(H)和外籍会员(F)”。 第三章第八条申请入会除以上条件 之1“……相当于中级专业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中的“技术职称”改为“技术职务或职称”。 之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改为“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之四“在细胞生物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单位,可申请为单位会员”改为“与细胞生物学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第三章第十一条会员义务之一 “执行本学会的决议”改为“遵守学会章程,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第四章第十四条 “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改为“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第四章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改为“每届理事会任期四年。” 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本学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条件之三: “……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改为“……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2周岁,……”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在特殊情况下经中国科协和民政部批准同意后,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改为“……在特殊情况下,由理事长委托,经中国科协和民政部批准同意后,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理事会换届 “应在换届前6个月,将换届方案报中国科协学会部,待换届方案在中国科协批复后应立即着手做有关准备工作,并在换届前3个月向中国科协学会部写出正式请示换届报告。” “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一个月内要写出换届总结报告,报中国科协学会部并到民政部更换法人代表证书。” 改为

中国历史故事-训诂大家段玉裁简介 段玉裁的人物结局

中国历史故事-训诂大家段玉裁简介段玉裁的人物结局 训诂学是中国一个非常传统的学科,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古书词义,今日我们所学的诸如词义、语法、修辞等语文范畴的知识点,都是经过先人研究考校而来的。所以训诂学,实际上从有了语言文学并且渐成系统之后就存在。他从语言的角度研究古代文献,帮助人们阅读古典文献。训诂学的存在废话藏非常必要,虽然并不为人所熟知,但是在很早的时候这个学科就已经存在了。本文介绍的段玉裁便是一位训诂学家,活跃时间在清朝,兼职经学家。 段玉裁生于公元1735年,去世于公元1815年,江苏金坛人氏,字若膺,号懋堂,晚年自号砚北居士,长塘湖居士,侨吴老人。他是清朝著名的训诂学家,同时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著名文学家龚自珍的外公。 雍正十三年,段玉裁出生在江苏省金坛西门外大坝头村的一个读书世家,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段家虽然家庭贫困,只是普通的耕读人家,但是自从他祖父段百三从河南避战难到金坛之后,一直都在此地任塾师。段氏祖孙三代都是读书人,所以在金坛算的上是一个书香世家。段玉裁的父亲虽然只是私塾老师,家境清苦,但是却拥有教授孩子读书的条件。基于这种原因,段玉裁实际上自幼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 段玉裁十三岁补诸生,随后在扬州安定书院读书。二十五岁,也就是乾隆二十四年的时候中举,进入国子监任教习。此后段玉裁也参加了多次的会试考试,但是都未曾进士及第。科举无望,段玉裁经人介绍在京都当起了教职老师。 乾隆三十五年,段玉裁被授贵州玉屏县知县,随后转调四川省,先后任富顺、南溪、巫山知县知事。早在京都任教期间,段玉裁就通过读顾炎武的《音学五书》,开始进行音韵之学的研究。并且拜师戴震,与钱大昕、姚鼐等学者相交。如今任职期间,仍然不忘学问,无论转调何地,均将《六书音韵表》带在身边。处理完公文,哪怕是深更半夜也要秉烛研读。 就这样鼓了十年,段玉裁四十七岁的时候,因为父母老迈多病而自己也患疾,他最终辞官归故里。辞官之后他居住在苏州枫桥,潜心做学问。 乾隆五十五年,段玉裁第二次进入京都,这次进京他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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