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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1. 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参考:软件产品评测)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份(须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2005年7月1日起暂不收取产品样品);

5.境内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6.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二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5、由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退税流程:

已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小组”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自取得认定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软件企业证书》( 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申报审批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从认定之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流程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流程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续延、进口软件产品登记、进口软件产品登记续延也参照此申报流程 1、登录网站 ●在地址栏输入打开申报网站。 2、登录软件协会在线工作平台 ●首次登录的用户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 ●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未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通过点击‘维护本企业注册信息’修 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 ●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点击‘忘记用户名和密码’按钮查询。 3、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请 ●登录后,在工作平台左侧用鼠标左键点击‘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请’。 ●在右侧页面点击‘新登记产品’,待弹出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即可填报。 ●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分多个页面,填报时每个页面信息填写完毕都要点击‘保存’按钮保存, 待每个页面都填写完毕并保存成功后,再点‘上报’按钮上报数据报到服务器上。 ●如果只是保存单个页面成功,没有点击‘上报’,在页面右侧就会显示只有申报类型的一条记录, 此时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此记录,选择‘修改产品登记表’继续填报其他信息,保存成功后再 上报。 ●上报成功后,页面右侧会显示上报的记录,包括当前状态、产品名称等信息,此时的当前状态为 ‘尚未处理’,等待工作人员审批即可。 ●如果当前状态为‘初审通过’,就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初审通过的记录,选择‘打印产品登记 表’打印国产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按照提交材料要求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如果当前状态为‘初审不通过’,说明填报的资料有问题,可以通过鼠标右键点击初审不通过的 记录,选择‘修改产品登记表’进行修改,保存成功后再上报。只有在初审不通过的状态下才能修改信息,‘尚未处理’和‘初审通过’状态下如要修改信息都要告知审批工作人员驳回到此状态下进行修改。 ●到窗口提交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没有问题后,工作人员会打印受理通知单给企业,此时网上的 当前状态就会变为‘受理中’,企业可以按照‘受理通知单’上的日期查询审批结果;如果资料 审核有问题,企业应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并经网上再次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来窗口提交材料。 ●如果网上的当前状态为‘认定通过’,表示企业已经通过认定并可以领取证书了,在与窗口工作 人员确认后便可领取证书,领证时务必携带‘受理通知单’。如果当时没有打印‘受理通知单’,就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来窗口领取证书;如果‘受理通知单’不慎丢失,那就要求企业写一份 丢失的说明,并加盖公章。携带说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来窗口领取证书。 ●当前状态从‘受理中’到‘认定通过’还会经过‘拟上会’到‘上会中’的过程,这是我们内部的 工作流程,企业不必有疑问。 4、网上双向交流功能 协会每年受理软件产品登记大约2500个,软件企业认定大约1000家,软件企业年审大约2500家,工作量很大。由于窗口工作人员有限,造成工作人员在受理材料时影响接电话,在接电话时影响接收材料这种矛盾,因此建议企业有问题直接利用双向交流这个平台,工作人员会尽快予以解答。

医疗器械软件产品注册标准实用模板.docx

目次 目次.....................................................................错误 ! 未定义书签。前言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1.范围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3.分类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术语与定义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管理分类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命名与型号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组成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4.要求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产品说明要求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可用性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内容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标识和标示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功能性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功能概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远程会诊系统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双向转诊系统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计费系统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医疗资源共享系统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管理系统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产品的功能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当有软件组件的选项和版本时,应指明。........................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功能性限制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对未授权访问的预防措施......................................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可靠性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易用性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效率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维护性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可移植性陈述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用户文档集要求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完备性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正确性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一致性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易理解性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软件产品登记条件 1. 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参考:软件产品评测)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登记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二份(须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2005年7月1日起暂不收取产品样品); 5.境内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6.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上报材料装订要求: 复印件及表格全部用A4纸、分二份装订,每份顺序是: 1、软件产品登记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拥有合法知识产权证明的材料复印件; 5、由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软件产品登记享受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退税流程: 已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小组”颁发的《软件企业证书》的企业,自取得认定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软件企业证书》( 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损益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软件开发生产企业申报审批证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从认定之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医疗器械软件产品注册标准模板

目次 目次 (1) 前言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分类 (4) 3.1术语与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管理分类 (4) 3.3命名与型号 (4) 3.4组成 (4) 4.要求 (4) 4.1产品说明要求 (4) 4.1.1可用性 (4) 4.1.2内容 (5) 4.1.3标识和标示 (5) 4.1.4功能性陈述 (6) 4.1.4.1功能概述 (6) 4.1.4.1.1远程会诊系统 (6) 4.1.4.1.2双向转诊系统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1.3计费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1.4医疗资源共享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1.5管理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2 产品的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3当有软件组件的选项和版本时,应指明。 (6) 4.1.4.4功能性限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4.5对未授权访问的预防措施 (6) 4.1.5可靠性陈述 (7) 4.1.6易用性陈述 (7) 4.1.7效率陈述 (7) 4.1.8维护性陈述 (7) 4.1.9可移植性陈述 (7) 4.2用户文档集要求 (7) 4.2.1完备性 (7) 4.2.2正确性 (8) 4.2.3一致性 (8) 4.2.4易理解性 (8)

总结-双软认证的流程及准备材料

总结-双软认证的流程及准备材料

一、双软认证”包含的具体内容: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2.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3.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4.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二、“双软认证”的申办条件 只要贵公司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申请“双软认证”。 三、“双软认证”的先后程序 首先要做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是产品认证的法定必经程序),只有做完前两步才能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 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 -- 选交一项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 3.源程序 -- 1份 (1)按源程序前40页和源程序最后40页分别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80页为结束页。 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 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80,左上角标注软件名称及版本号。除第8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 1份 (1)(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等等,任选一种)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不要装订。嵌入式软件必须要提供设计说明书。 (2)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软件产品注册标准模板(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材料 产品名称: 公司名称:

目录 前言 (4) 1.范围 (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分类 (4) 3.1管理分类 (4) 3.2命名与型号 (4) 3.3组成 (4) 4.要求 (4) 4.1产品说明要求 (4) 4.1.1可用性 (4) 4.1.2内容 (4) 4.1.3标识和标示 (5) 4.1.4功能性陈述 (6) 4.1.5可靠性陈述 (6) 4.1.6易用性陈述 (7) 4.1.7效率陈述 (7) 4.1.9可移植性陈述 (7) 4.2用户文档集要求 (7) 4.2.1完备性 (7) 4.2.2正确性 (8) 4.2.3一致性 (8) 4.2.4易理解性 (8) 4.2.5易学性 (8) 4.2.6可操作性 (8) 4.3软件质量要求 (8) 4.3.1功能性 (8) 4.3.2可靠性 (9) 4.3.3易用性 (9) 4.3.4效率 (9) 4.3.5维护性 (9) 4.3.6可移植性 (9) 4.4外观 (9) 4.4.1介质外观 (9) 4.4.2标识信息 (9)

4.4.3印刷资料 (9) 5.测试方法 (10) 5.1测试环境 (10) 5.2软件资料 (10) 5.3测试活动 (10) 5.3.1 产品说明测试 (10) 5.3.2用户文档集的测试 (10) 5.3.3软件质量的测试 (10) 5.3.4可靠性测试 (11) 5.3.5易用性测试 (11) 5.3.6效率测试 (11) 5.3.7维护性测试 (12) 5.3.8可移植性测试 (12) 5.4外观测试【符合4.4的要求】 (12) 6.检验规则 (12) 6.1.出厂检验规则 (12) 6.1.1出厂检验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执行。 (12) 6.1.2软件生产方式 (12) 6.1.3出厂检验 (12) 6.2.型式检验规则 (12) 6.2.1条件 (12) 6.2.2型式检验 (12) 7.标志、使用说明书 (12) 7.1标志 (12) 7.2使用说明书 (12) 8.包装、运输、储存 (13) 8.1包装 (13) 8.1.1防护要求 (13) 8.1.2包装要求 (13) 8.2运输、储存 (13) 注册产品标准编制说明 (19)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作者:————————————————————————————————日期:

报告编号:RT20130605 ? 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Software Product Registration Testing Report 产品名称: 产品版本: 送检单位: 报告日期: 项目编号: ************

产品名称版本 送检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单 位 属 性 内资企业□ 生产地点 外(合)资企业□ 电子邮箱 港澳台(合)资企业□ 电话∕传真 科研院校□ 邮政编码 政府事业团体 网址 其他性质□ 成果有无密级 有□无□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 软件类型 检测单位 检测地点 测试类型 测试标准 参考依据 --样品名称版本 样品内容与数量 样品接收日期 客户端 服务器

测试环境端软件 网络-- 测试工具-- 其它-- 检测日期测试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

“ *********系统 V4.0” 登记检测报告 *******有限公司受******委托,于二〇一三年五月五日至二O一 三年六月五日,根据GB/T 25000.50-2010《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 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标准, 和《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对该单位开发的“*****发 布系统 V4.0”软件产品进行了登记检测。该软件属于应用软件-行业管理 软件,包括二次开发、节目管理制作、发布管理、终端操作、系统操作等主要 功能,上述主要功能测试未发现异常。登记检测表明:该软件基本满足软件产 品登记检测项的要求。 测试结果: 通过□不通过 (注:本报告仅作为软件产品登记使用,不能作为软件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公司 二O一三年 六月五日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结果表 测项目试 测试状态测试结果 安装与卸载系统安装 由提供商成功安装通过 系统卸载 可以卸载通过 功能功能模块挂 接软件的功能模块全部挂接通过软件功能实测试软件中节目管理、发布管理、终通过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Software product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method doc 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一般是指“软件产品认证”,那 么《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哪些相关法规呢?下面小泰给 大家介绍关于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 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 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及材料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及材料-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申请流程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包括: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在线打印1份(注:不要装订) 2、申请者身份证明--选交一项 1份 (1)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3份(注:不要装订) (130页和最后30页提交,正文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 束页。不足60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 60页外,每 简称一致)及版本号。 (2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文档 1份(注:不要装订) (1)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任选一种)。 (2)文档按正文前30页和最后30页提交。正文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 少于3060页 称或简称一致)及版本号。文档可以不要封面,但必须在文档的正文第一页标 (3 (4 (5)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选择提交的申请文件:

三、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1份 2、委托开发软件--1份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4 1份(网上下载) 5、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需公证)或者法院相关判决。1份 6、版本号若高于1.0 版本是前期版本升级版的,需提交“新增功能说明”。是原创软件的,需提交“原创版本说明”。 四、以上各份申请材料上的软件名称必须一致。 五、交纳软件登记咨询代办费。 六、登记办理期限 七、申请登记软件者的情况在国际互联网上免费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软件登记号、软件名称(简称)、著作权人、版本号、软件完成日期、登记日期。同意公示者必须签字,否则将不予公示。 八、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需要多少时间? 根据最近统计情况,综合考虑一般取得著作权证书时间为8周左右。

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厦科联字[2001]5号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国家和我市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厦府[2001]综25号),对原厦门市科委、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印发《厦门市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厦科发字[2000]第13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二00一年三月三十日 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落实国家和我市发展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5号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以及登记备案的软件产品,均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主管部门和认定机构 第三条厦门市科委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工作,其职责是: 1、指导、监督和检查我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 2、会同市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批准经审查合格的软件产品。 3、公布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4、受理我市对软件企业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四条厦门市软件行业协会作为厦门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机构,负责对我市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企业年审的组织工作以及软件产品登记工作。其职责是: 1、受理本市软件企业的认定申请和软件产品的登记申请; 2、组织软件企业认定的评审与年审,审查软件产品登记申请材料; 3、提出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初选名单以及软件产品审查合格名单; 4、将需报批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名单报市科委审核。 对于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外资股份占50%以上的或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支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有关认定和年审工作,初选名单报信息产业部审核。 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统一受理,经信息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说明: 1、检测单位: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2、主要检测服务有:软件产品登记检测、软件技术测试。 3、凡委托本中心提供软件产品检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检测申请表和软件功能列表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检样品、用户文档、技术文档等检测材料一起送交本中心,经初审合格,并预交检测费用后,即为完成申请。 5、本中心正式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检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检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检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交付检测报告。 6、对于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软件产品,送检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 7、对产品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送检企业应在要求的期限内(20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延缓修改时间,应书面通知本中心。 8、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108A室) 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E-mail: 苏州地区软件企业产品登记检测工作由苏州分中心受理,详见苏州工业园网 站:软件产品登记检测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是配合软件产品登记进行的一种软件测试,采用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国家标准和《JSPTC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作为测试依据,主要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仅供软件产品登记使用。 对于软件中出现的未能达到检测要求的问题,我们将出具检测问题报告,在回归测试通过后,方可出具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必须提交的物品及相关说明 1、软件产品登记检测申请表和功能列表各一份 2、软件样品一套 提供载有可安装运行送检软件的光盘或其它介质。介质和其外包装上应有软件名称、版本号、软件生产单位和联系方式等标识。 3、软件产品的用户文档一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环境要求:使用软件的软、硬件和网络的最低配置说明等。 ②软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说明。 ③软件安装过程指南。 ④软件操作使用说明 使用软件的具体操作和步骤,并用例图加以说明等。

软件产品登记流程

软件产品登记流程 一、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税收优惠政策: 1、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软件产品在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申报后,与该产品相应的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可免除营业税。 3、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4、持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可申请银行贷款。 二、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软件评测报告 三、申报流程

(1)申请用户名密码; (2)网上填报 (3)初审通过 (4)预约时间 (5)递交材料 四、办理时限 网上申报审核需要:3-5个工作日 拿到证书:1个半月到2个半月。 五、重要信息提示: 1、各业务受理时限 软件企业年审:1月4日—8月10日,每月一批,汇算清缴备案的企业须在5月10前完成年审。 软件企业认定、变更:从1月4日到12月10日,每月一批。12月11日(含11日)以后不再受理软件企业认定申请。 软件产品登记、续延、变更:从1月4日—12月10日每月一批。12月11日(含11日)以后不再受理软件产品登记续延申请。 2、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表:申请表提交2份。其它材料提交1份。 原件:所有提交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 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盖公章,超过2页(含2页)的复印件盖骑缝公章。

3、证书提示 软件企业年审:直接查看公示网公示结果即可,无需在证书上盖章。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企业名称变更、软件产品登记、续延、变更:根 据公示网公示提示领取证书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

附件5 医疗软件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17版) 本规范旨在指导企业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规范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企业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企业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规范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规范是对企业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规范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规范,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规范可在本规范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

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 软件组件也可兼具处理功能。专用型独立软件可单独注册,也可随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此时视为软件组件。 二、技术审查要点 (一)产品名称和结构组成的要求 1.独立软件 产品名称应为通用名称,并符合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可以结合人体部位(如胸部、心脏等)、临床科室(如骨科、神经外科等)、处理对象(如CT图像、MRI图像、心电数据

软件产品评测全部资料 ()

软件产品评测及登记所需资料清单 各企业: 为了简化企业登记软件产品的程序,软件产品登记的流程稍作了一些调整。今后将由协会统一受理软件产品测试及产品登记的所有资料。请各需要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按以下两个清单准备齐所有资料后一齐交到深圳软件行业协会。 软件产品评测所需资料清单 1.申请单位合法拥有软件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根据企业的情况择一提交) (1)、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的申请单位,交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 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2)、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约定归属自身企业的书面合同或任务委托书/协议的申请单位, 交验约定归属自身企业的书面合同或任务委托书/协议原件,并同时提交加盖申请单位 公章的复印件1份。

(3)、属于其它情况的申请单位; a.提交软件产品主要功能模块的概要设计说明1份; b.提交1-2个主要功能模块的部分源程序代码1份(按前、中、后各连续3页,共9页,不足9页全部提交,第9页为模块结束页); c.企业法人或其授权代表关于拥有被测软件自主知识产权的正式声明1份; 知识产权声明格式如下 知识产权声明 《》(版本号)是本公司自行开发研制,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 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签名:公司名称(公章): 日期:2.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申请表的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存在3.5”软盘中,申 请表在协会网站“政策法规”栏处下载) 3.产品样品一份(包括执行程序、用户手册刻入光盘)用户手册印刷或打印一份 附:关于软件产品登记名称命名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产函[2001]031号关于《2001年度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和深圳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税务部门的统一要求,软件产品命名作以下规范: 一、产品名称必需包含公司中文简称; 例:深圳市甲丁公司自行开发的ABC教育软件系统,按命名规则,该软件名称应为:甲丁ABC教育软件 二、产品名称应体现该产品的功能特性,但不得夸大其词; 三、产品名称不能太长,不得多于15个汉字; 四、产品名称中最后必须包含“软件”两个字。如××系统或××平台要更改为××软件或××平台软件,但××操作系统则无须更改。 五、版本号必须是VX.x(X为整数),例V2.3,V2.3.4,V2.011 软件产品登记所需资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请下载并使用“双软认定申报表系统”填报) 2、表格资料盘(一张,在系统中用“导出数据”来做)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知识产权声明或著作权登记证书(一式两份) 注:若所申报产品无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请按以下格式写两份知识产权声明。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流程完整版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软件 产品登记检测流程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软件产品检测流程 说明: 1、检测单位: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2、主要检测服务有:软件产品登记检测、软件技术测试。 3、凡委托本中心提供软件产品检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检测申请表和软件功能列表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检样品、用户文档、技术文档等检测材料一起送交本中心,经初审合格,并预交检测费用后,即为完成申请。 5、本中心正式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检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检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检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交付检测报告。 6、对于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软件产品,送检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 7、对产品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送检企业应在要求的期限内(20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延缓修改时间,应书面通知本中心。 8、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江苏软件园2号馆108A室) 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 E-mail: 9、苏州地区软件企业产品登记检测工作由苏州分中心受理,详见苏州工业园网站: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是配合软件产品登记进行的一种软件测试,采用GB/T 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国家标准和《JSPTC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作为测试依据,主要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仅供软件产品登记使用。 对于软件中出现的未能达到检测要求的问题,我们将出具检测问题报告,在回归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取消

.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取消《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已废止,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已取消。件规章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号第 34 日工业和信息化17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6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第23 苗圩部长 日月262016年5 件规章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10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 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工业和信件规章:息化部决定废止以下10日原2310月一、《使用国际海事卫星系统陆地移动业务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邮>的通知》邮电部《关于发布<使用国际海事卫星系统陆地移动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日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月18号)公布,根据1997年12部〔1995〕7221012号)修订)。章的通知》(邮部〔1997〕日原邮电部《关于发布月141995年11二、《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1997根据791号)公布,>的通知》(邮部〔1995〕<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规定号)10121997〕12年月18日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章的通知》(邮部〔修订)。<11日原邮电部《关于发布1(1996年月三、《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日月181997年121996邮电部知识产权管理规定>的通知》(邮部〔〕58号)公布,根据号)修订)。1997〕1012原邮电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邮电规章的通知》(邮部〔号公日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728(2001年6月四、《核出口管制清单》布)。日原信息19年11月2001五、《高楼高塔高山设置无线寻呼发射基站管理规定》(号公布)。产业部令第16 266112002《通信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六、(年月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号公布)。;. . 42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2月8七、《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号公布)。31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八、《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办法》(2009年3 号公布)。号公布)。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年九、《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93月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49十、《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月 15号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完整版)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附件 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制造商提交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同时规范医疗器械软件的技术审评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软件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根据医疗器械软件的特性提交注册申报资料,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述理由。制造商也可采用其他满足法规要求的替代方法,但应提供详尽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并参考了国外法规与指南、国际标准与技术报告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针对软件的特殊性,在现行法规要求下进一步明确了对医疗器械软件的要求,特别是对软件更新、软件版本的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医疗器械软件的通用指导原则,其他涉及软件医疗器械产品的指导原则可在本指导原则基础上进行有

针对性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一、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软件的注册申报,包括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适用的软件开发方式包括自主开发、部分采用现成软件和全部采用现成软件。 医疗器械软件包括独立软件和软件组件。独立软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附件的软件;软件组件:作为医疗器械或其部件、附件组成的软件。 独立软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独立软件包括通用型软件和专用型软件,其中通用型软件基于通用数据接口与多个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PACS、中央监护软件等;而专用型软件基于通用、专用的数据接口与特定医疗器械产品联合使用,如Holter数据分析软件、眼科显微镜图像处理软件等。 软件组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其中嵌入式软件(即固件)运行于专用(医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心电图机所含软件、脑电图机所含软件等;而控制型软件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如CT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MRI图像采集工作站软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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