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为了加强停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决定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祁万锦(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李灯跃(安全副总经理)马玉珍(第一副矿长)

组员:唐宁生(总工)胥恒元(安全副矿长)

姬双利(副总工)强浩明(机电副矿长)

孟银明(生产副矿长)窦泽民(生产副经理)

蔡军平(生产副矿长)祁高峰(办公室主任)

崔治贤(调度室主任)王成喜(安检科科长)

二、停产整顿范围和期限

停产整顿范围为井上下所有生产区域,停产整顿期限为8月21日至上级批准复产期间为止。

三、停产整顿内容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

①对8.20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及处理,补充具有管理能力、专业特长,责任性强的管理人员到重要管理岗位任职。

②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在全矿掀起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的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立红线意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责任,确实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③针对上级部门查出本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事故教训,联系自身工作,逐条检查,对照落实,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认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

④建立健全本矿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特别是补充完善本矿2524综采工作面回撤、2525工作面安装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

2、立即开展采、掘、机、运、通等各专业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①、立即开展综采工作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各专业的作业规程是否规范,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对采煤工作面的基本支护是否达到了二平三直标准;挂网注锚质量是否合格;两巷超前支护距离和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上下口是否通畅;“三机”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按《综采工作面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施工,违章施工进行立即纠正。

②、立即开展井上下所有在用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在用电器设备是否按期进行检修;绝缘等安全性能是否良好;三大保护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正常运行期间是否有发热等异常现象;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四大运转设备是否按期进行了安全性能检测;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带病运行工作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进行彻底整改。

③、立即开展维修工作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是否按照通风规定设计安装局扇,风筒吊挂是否合格;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是否采用湿式打眼等问题。

④、立即开展矿用通风设备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在用主扇和备用主扇的运行状况;井下掘进和维修供风局扇的运行状况;井上下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可靠;各作业地点的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旬进行测风;巷道贯通后是否按计划进行了通风系统调整,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防治。

⑤、立即开展井下瓦斯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瓦斯检查次数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瓦斯检查地点是否按要求进行;采掘工作面回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矿井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井下是否有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器和环境监测传感器是否按期进行了校检和标校。

⑥、立即开展排水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掘进工作面是否严格落实“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探水制度;是否落实矿井涌水量观测工作机制;排水系统是否形成三泵两管路。

⑦、立即开展井下煤尘防治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采用湿式打眼;采掘工作面是否进行洒水降尘;各转载点是否安装喷雾降尘装置;井下巷道煤尘是否定期进行清扫;综合防尘措施是否落实,主要回风巷道是否悬挂隔爆水袋。

⑧、立即开展煤矿避险“六大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及井下通讯系统的正常运行情况,对运行不正常或不完善的立即进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达到上传县局监控中心的标准。

3、扎实开展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以本起事故为教训,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守法意识,及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真正做到“自保、互保、联保”和“四不伤害”。

四、停产整顿工作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为隐患排查阶段(8月21—22日),领导小组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综采工作面,井上下机电运输设备,维修工作面,通风,防水,防尘,防瓦斯,“六大系统”九个方面逐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第二阶段为隐患整改治理阶段(8月23日—29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综采队、掘进队、维修队、机电队、运输队、皮带队、通灭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人员限期整改,各部门务必将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整改所需材料各部门及时申报调度室;领导小组将定期督查各部门的整改质量和进度,对整改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整改进度缓慢的的部门将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8月29—30日),领导小组将开始按部门逐项进行验收整改工作,验收不达标者重新进行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罚款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五、停产整顿要求

1、停产整顿期间,任何部门都不得从事与停产整顿无关的其它作业。

2、停产整顿期间,严禁任何采掘活动

新周煤业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煤矿停产整治方案-精品文案范文

煤矿停产整治方案 煤矿停产整治方案 一、全市所有煤矿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各县市区要收回所有煤矿的“四证”(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并将每一个煤矿停产时间、“四证”收回时间及其它停产相关情况上报市政府煤矿生产整治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坚决履行职责,对于停产整顿的煤矿,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要停止供应炸药,监察部门要进行行政监督。 二、矿井整治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煤矿边整治边生产。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只能安排与整治有关的工作,关停后的煤矿,要拟定整治计划,并上报煤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整治。整治过程中,必须严格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技术人员和矿井负责人必须跟班作业。严禁在整治中擅自生产,一经发现,要坚决果断地查处,永久性取消开矿资格。年产1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除个别边远山区外,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矿井复工要严格审查,严格复工程序。矿井复工首先由企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逐矿签字确认同意后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由县市区逐矿、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检查组成员对检查内容逐项签字后报县市区政府;由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逐矿签字确认同意后,报市煤矿生产整治办公室审查,并报市政府备案。市整治办要认真复核各级验收情况,并组织力量对上报矿井进行抽样核查,并将验收合格的企业报市政府备案,市整治办在一个月内没有提出意见的,由县市区政府下达复工通知书。市核查组在验收中若发现仍有安全隐患,没有达到标准的,将通报批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县市区炸毁该矿井,不再受理复工申请。 四、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发证,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因落实不力、检查不力、督查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对负责人要严格按规定从严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已收回“四证”而继续生产的企业法人代表,要坚决从严处罚,触犯

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富源县钰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xx煤矿停产整改方案 总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人: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xx煤矿停产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 省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富政办发[2014]35号)的通 知、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停产整 顿有关问题》(富府办明电[2014]56号)的补充通知、墨红镇人民政 府《关于落实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停产整顿有关问题》(墨政发 [2014]39号)的补充通知以及云南东源恒鼎煤业有限公司《关于对云乡煤矿等七对矿井停产整顿》(云南东源恒鼎[2014]58号)的紧急通 知,结合我矿实际情况,xx煤矿于2014年4月18日中班开始停产。 停产后,我矿立即安排停产整改工作,开展了隐患排查、职工教育培 训、贯彻学习相关文件、规程措施等,井下只安排正常通风、瓦斯检 查、排水及井上下机电设备保养维护工作。为确保xx煤矿停产整改 工作有序开展,特编制此方案。 一、矿井及矿区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xx煤矿位于云南省富源县墨红镇恩洪矿区老书桌井田,行政区划隶属于云南省富源县墨红镇九河村管辖,矿井往北至墨红镇10km,至富源县59km,至沾柏(沾益—柏果)铁路支线富源站60km;往西至贵昆(贵阳—昆明)铁路。xx煤矿建于1996年5月。原设计生产能力60kt/a。矿井于2007年10月委托曲靖市煤炭设计研究院《富源县墨红镇xx煤矿矿井初步设计》和《富源县墨红镇xx煤矿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能力为300kt/a,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二)矿井基本情况

煤矿关闭方案

××煤矿关闭方案 ×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2) 第一节概述 (2) 第二节基本情况 (2) 第三节证照情况 (3) 第四节矿权过户情况 (3) 第五节兼并重组处置方案 (4) 第二章关闭实施方案 (4) 第一节成立专职管理机构 (4) 第二节回收范围及类别 (6) 第三节关闭程序 (8) 第四节井口炸封 (9) 第五节土地复垦 (9) 第六节其它措施 (9) 第三章职工安排及善后事宜 (10) 第一节职工安排 (10) 第二节善后事宜 (10)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交通位置 某某煤矿位于某某县城以北约16km处,行政区划属某某县某某乡所辖,区内有大纳路(贵州某某到四川纳溪)公路通过,向南行17km到某某县城,可与贵毕高等级公路相连,交通较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范围内地形呈北东高、南西低之势,冲沟较发育,矿区内地表水均汇入鸭池河,隶属北盘江水系。 二、含煤构造单元 矿区位于锅厂穹隆北侧,向北西与飞雄向斜过渡,向南与某某背斜相连。区内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地层倾向340~360°,倾角为10~20°,平均倾角为15°,为一单斜构造。 三、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略 第二节基本情况 准采标高:准采标高为+1500~+1180m;矿区面积:矿区面积为1.0671km2; 保有资源储量:某万吨;煤种:属无烟煤;设计规模:年生产某万t/a;煤矿性质:生产矿井,现已停产。 七、水害 区内小煤窑开采历史悠久,浅部废弃老窑较多,虽然其开采深度不大,但多数为斜井,有一定量的积水;新形成的采空区有一定积水;矿井关闭,停止

停产整顿方案

水城县化乐锦源煤矿 停产整顿方案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编辑: 2013年1月21日

停产整顿方案 根据水安办通{2013}4号文件《水城县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停建)整改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停产整改验收的紧急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水城县停产(停建)整改煤矿恢复生产(建设)验收标准》的文件精神,抓好矿山安全工作。经矿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停产整顿方案,确保我矿安全。 一、成立整顿领导小组 为保证整顿工作有序进行、安全得到保障、隐患得到排除,达到预期效果,我矿成立停产整顿领导小组 1、整顿领导小组 组长:王锡华 副组长:冯恩阳孙士强易佑天张召辉 成员:张召辉郑国林杜达武杨士军 胡向明向正举宋安江卜大勇 李树军 二.工作目标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开展自我隐患排查整改,真正改变我矿管理混乱局面,优化安全生产环境。使我矿逐步迈向安全质量标准

化、正规化、规范化,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年。 三.小组成员职责与隐患整改工作步骤 ㈠.职责 1.组长王锡华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各项工作的总体安排布置,协调隐患整改具体实施,保证停产整顿、隐患整改顺利进行。兼抓综合防尘工作。 2.副组长易佑天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防治水工作及巷道维修工作。主抓劳力安排与组织。 3.副组长冯恩阳、孙士强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具体抓好通风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及各种图纸资料。 4.小组成员胡向明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技改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5.副组长张召辉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机电方面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设备上架、电缆悬挂及机电方面隐患整改。 6.小组成员杨世军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运输和井下文明生产、井巷维修工作。 7.小组成员李树军具体抓好机电隐患整改的实施。向正举全面负责停产整顿期间,一切物质供应,采购物资准时到位。 8.小组其他成员配合各小组在停产整顿期间,通风、瓦检、安全监管工作。 ㈡.工作步骤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和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我省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方案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兼并重组煤矿达不到相应产能标准的武威市大口子煤炭、西赢煤矿2户煤矿实行一次性淘汰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4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区发改局: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闭煤矿工作验收情况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整顿关闭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中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和

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晴府办明电〔2020〕53号)文件精神,吸取晴隆县鸡场镇锦源煤矿21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我矿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1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找准安全生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新未来的新征程中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光荣使命。以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督导和“回头看”发现我省问题的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问题、目标和需求导向,全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和时段安全生产,统筹推进岁末年终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升事故控制、隐患消除和风险化解综合能力,全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切实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㈠矿成立安全生产自查自改领导组 组长:李海东

副组长:董清旺王业梅孙士俊梁毅常庆利 成员:杨秋林周长和王仁杰张波毕成业 唐广斌刘鹏飞张荣芳王峰栾军华 赵军杨中华杨志慧彭虎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张波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下设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五个专业组。各单位根据业务职能设立各自的检查小组成员,及时开展工作。 ㈡工作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本方案的排查重点内容进行认真排查,把11月22日至23日盘江分局、县安监局检查的9条问题一条一条的落实整改闭合管理。 2.对各专业组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跟踪督办人限期整改。 3.自查自改活动办公室负责矿各单位部门的日常工作,落实各部门、队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隐患整改进度情况,负责各专业组排查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及上报工作。 三、活动目标 以查隐患和漏洞为手段,狠抓隐患整改和治理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停产整顿活动,切实瓦斯抽放防突管理、顶板管理、防治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四、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复产复工验收合格。 五、检查方式 由矿长组织全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各部室、专业专项排查,矿领导不定期的督查和配合上级单位抽查的方式进行。

煤矿关闭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 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6号)文件精神被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确认为扩建项目类矿井,矿井始建于2010年,矿区面积7.867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1万吨/年,截止2020年煤矿地质资源储量为880万吨、可采储量为775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16.5年。采矿许可证:C530000x0101111xxx35,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及相关煤炭产能退出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矿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我矿特制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关闭矿井领导小组 组长:xxx(法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我矿原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已于2018年11月30日全部清缴完毕,并全部运往县公安局指定储存库进行封存,在关闭期间无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三、拆除井下设备工作安排 根据(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对我矿实施永久性关闭。 四、永久性关闭措施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严格按照“6条标准”实施永久性关闭,对主井、副井、风井进行混泥土浇灌、填实、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确保井口关严关实;对拆除设备及地面机电设备限时运出矿区;对地表建筑物限时进行拆除,对另作他用的外部工业厂房或设施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后续安全管理责任,对煤矸石堆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并报县人民政府,县煤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辖区乡人民政府验收。 五、制作煤矿关闭标识牌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按照要求在井口正面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煤矿关闭标识牌,标识牌上需标注矿井名称(主井、副井、回风井)、关闭时间、监管单位、明确矿井闭坑后井下存在的各种隐藏致灾因素等内容。 六、停止供水供电措施 煤矿所有关闭工作结束后,及时报辖区电管站注销停止供电,并拆除供电线路,由于我矿生活用水是自备水,故无需拆除。 七、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措施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C5200002015101120140059),位于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

12.281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新周煤矿停产整顿方案 为了加强停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决定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成立停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祁万锦(总经理,矿长) 副组长:李灯跃(安全副总经理)马玉珍(第一副矿长) 组员:唐宁生(总工)胥恒元(安全副矿长) 姬双利(副总工)强浩明(机电副矿长) 孟银明(生产副矿长)窦泽民(生产副经理) 蔡军平(生产副矿长)祁高峰(办公室主任) 崔治贤(调度室主任)王成喜(安检科科长) 二、停产整顿范围和期限 停产整顿范围为井上下所有生产区域,停产整顿期限为8月21日至上级批准复产期间为止。 三、停产整顿内容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 ①对8.20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及处理,补充具有管理能力、专业特长,责任性强的管理人员到重要管理岗位任职。 ②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在全矿掀起大反思、大讨论、大整改的活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立红线意识,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责任,确实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③针对上级部门查出本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事故教训,联系自身工作,逐条检查,对照落实,彻底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认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执行力。 ④建立健全本矿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特别是补充完善本矿2524综采工作面回撤、2525工作面安装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 2、立即开展采、掘、机、运、通等各专业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①、立即开展综采工作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各专业的作业规程是否规范,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对采煤工作面的基本支护是否达到了二平三直标准;挂网注锚质量是否合格;两巷超前支护距离和质量是否达到标准;

停产整顿实施方案(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停产整顿实施方案(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48-54 停产整顿实施方案(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认真贯彻落实《晴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晴府办明电〔2017〕53号)文件精神,吸取晴隆县鸡场镇锦源煤矿21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我矿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停产整顿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11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找准安全生产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新未来的新征程中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的光荣使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煤炭产业结构,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署,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办矿水平,推进煤矿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提升煤炭产业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发挥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结合万州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在2015—2017年全市关闭煤矿200个的范围内,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关闭煤矿任务。 (三)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关闭,合理确定关闭数量、标准、条件、政策、措施;坚持依法关闭,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及时发布公告、按规定送达关闭通知;坚持阳光关闭,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和谐关闭,实现关闭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二、关闭类型 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关闭范围如下:

(一)2015年年底前未完成整合技改,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二)9万吨/年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级别评定为D级,经停产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煤矿;存在瓦斯、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三)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四)9万吨/年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1年内发生3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煤矿。 (五)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业主或矿长逃逸的煤矿。 (六)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经停产整顿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煤矿;有保护层可采而未采取保护层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没有保护层可采、又没有采取区域性防治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的煤矿。 (八)不能实现正规开采,停产整顿后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 (九)超层越界生产或建设拒不退回的煤矿。 (十)资源枯竭的煤矿。 (十一)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安全质量三级标准的煤矿。 (十二)区人民政府规定应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 三、验收标准 (一)区政府依法作出关闭煤矿决定并在《三峡都市报》上公告。关闭煤矿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芦溪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做好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现将《芦溪县2018年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81号)和《萍乡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方案》(萍府办字【2016】106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列入2018年关闭计划的萍乡市新墨煤矿、芦溪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和自愿申请提前至2018年关闭退出的萍乡市银河镇大富煤矿等3家煤矿实行一次性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10月31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县能源局):结合我县实际,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争取相关倾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与银河镇人民政府在化解产能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县煤炭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关闭退出矿井关闭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位于六枝特区大煤山背斜西翼,行政区域隶属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大用镇,与普定县化处镇相邻。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调度室安全监察部 通风工区物资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相关设备、管线拆除回收及矿井封闭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资产处置组 组长:公司经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部令第30号)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0号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5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周生贤 2014年12月19日附件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者),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时,应当责令排污者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限制生产延期情况和解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日期等相关信息。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 第六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 (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三)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 (四)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 (五)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可以不予实施停产整治: (一)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的运营单位; (二)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基本民生、公共利益的; (三)实施停产整治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 第八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咸阳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及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前全市煤炭企业和矿井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咸阳市第一轮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整合前共有煤矿企业27户,矿井29对,通过整合,关闭矿井一对(淳化县老城湾煤矿),五对矿井整合为四对(保留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与华家坡煤矿整合,关闭华家坡煤矿),23对矿井符合产业政策予以保留,整合后共有煤矿企业25户,矿井27对。2009年因资源枯竭关闭矿井一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子沟五矿)。截止2010年6月底,两对关闭矿井(淳化县老城湾煤矿、永寿县华家坡煤矿)已按“三不留、一闭毁”要求关闭到位,三对资源整合矿井(永寿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已按批准的设计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联合试运转,年底可正式竣工投产,一对矿井(永寿县碾子沟煤矿)《开采设计》已经省煤炭局批复,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26户,矿井27对,设计生产能力1287万吨/年,其中新建矿井1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已批准资源整合矿井4对,设计能力117万吨/年,生产矿井22对,设计能力114 0万吨/年,全市平均单井能力47.7万吨/年,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9.5万吨/年,地方煤炭企业占有资源量107873万吨。 二、2010年-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总的目标是: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关闭淘汰矿井三对(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彬县陈家坪一号井、旬邑县台家山煤矿);资源整合矿井五对(彬县拜家河煤矿、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兴发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企业总数7户,煤矿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年,矿井平均规模不少于80万吨/年,单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且骨干矿井基本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咸阳煤矿企业实际,本着煤矿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提高门槛,淘汰落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要求。 1、对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位于较大型矿井周边的小煤矿由大矿进行整合,对因资源枯竭无发展潜力的小煤矿不再新增资源,拟计划实施三年内关闭。 2、整合现有条件较好煤矿的周边资源,对周边不宜新设置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优先配置给整合主体。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整合后依资源情况相应提高矿井规模。 3、按照省上要求,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任务重,矛盾突出,本着从咸阳实际出发,

大田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区煤矿企业备案审批表煤矿名称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备案项目关闭工作方案 备案依据北碚府办发〔2012〕2号和相关会议精神 主要内容摘要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直接性关闭。拟于2016年1月22日起具体实施关闭工作。一是井下和地面设施设备的撤出、井筒封闭等工作安排及安全技术措施;二是人员安置的预案和处理措施;三是土地处置、环境治理、证照上缴等其他相关工作的处理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平稳达到关闭标准。 附件名称《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申请备案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镇(街)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北碚区煤管局审查备案意见 审查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大田煤矿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会审意见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积极响应市、区政府的关闭政策,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实施直接性关闭。经集团公司和矿长办公会研究,拟定于1月22日开始进入关闭实施阶段,争取30日内完成井下撤出工作并封闭全部井筒。为保证关闭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特编制本关闭工作方案。 一、矿井概况 重北碚大田煤矿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东北部,方位39°,直距15,行政区划属北碚区天府镇大田村所辖,井口位于大田村社,井口平面直角坐标(西安80坐标系)为:3314226.35m 、36358176.94m 、540.740m,“三证一照”齐全、有效,为私营企业,“五长”、“五科”、“五队”配备齐全。 大田煤矿开采二叠系龙潭煤组K6、K8煤层,开采标高:+490m~+290m,矿区长1470m,矿区面积0.5152,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定。截止2015年10月底,保有K6、K8煤层资源量共计:(122333+2S22)770.7,其中K6煤层保有367.7、K8煤层保有394,(122b)类490.7,(333)类224,(2S22)类56,按5万吨/年生产规模计算,可供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0.5年。 煤层为急倾斜薄煤层,可采煤层2层,即K6、K8煤层。灾害情况来讲,瓦斯等级参照相邻矿井,评定为煤与瓦斯突出,K8为保护层,实际开采过程中均未发生过动力现象;自燃发火等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爆炸倾向性有煤尘爆炸倾向性;水文地质等级中等。 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固定式吊挂人车运送人员,人

金河煤矿年停产整顿培训安排

兴文县金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停产整顿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为深刻汲取我矿“6.6”停止监控运行未撤人事件和兴文县环远煤矿工人“6.14”一氧化碳气体事故教训,提高职工专业技术水平和防灾自救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的原则,根据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对2016年6月停产整顿期间的职工培训作了具体安排。 一、培训组织 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搞好煤矿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必须做好抓实的重点工作,引起了我矿业主高度重视,给培训工作作了具体分工和细化。培训主要由矿长刘洪负责组织,安排授课老师及内容,负责培训所需的人、财、物。授课人员有刘洪、肖永进、袁自银、曾其刚、周星、张晓平、何明贵、邹小丰。 二、培训管理 1、我矿井下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培训分为四类,一类为井下采掘职工、绞车工、机车工、挂钩工;二类为矿安全员、瓦检员、五队人员;三类防突员、瓦斯抽采工人员;四类为地面矿灯房、检身房、钳工、木工、抽风工、抽水工、食堂、下车工和地磅房职工;五类为矿级五科、五长人员;。 2、培训每天上午9:00-12:00,曾其刚、邹小丰负责培训纪律,加强纪律管理,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无特殊事情不得请假,确保培训质量。 3、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影响他人或干与培训无关的工作,手机开在振动位置。 4、矿免费给每个参培职工发放笔记本和笔,职工必须作好记录。 5、授课人员精心准备,矿办公室主任牟林作好培训内容记录。 三、培训时间及内容

详见培训时间及内容安排表。 1、采掘职工、绞车工、机车工、挂钩工等职工培训,由生产矿长同星、安监科长邹小丰共同负责。 矿职工培训时间及内容安排表

(设备管理)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XXXX

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局(古煤字【2010】49号)《古县煤矿企业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 组长:范延贵(矿长) 副组长:张红胜(机电副矿长) 成员:燕海青、李文奎、吕祥涛、赵呈清、梁朝凯、李怀斌、李荣贵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电科,主任由机电副总梁超凯兼任。具体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备案汇总管理工作。 二、重点内容: 1、矿井通风情况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善可靠:采区实现分区通风;杜绝不合理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现象;建立完善综合防尘系统,由总工燕海青、副总赵呈清负责监督实施。 2、瓦斯治理情况: 按照规定对井下所有工作面建立安全检测系统,探头安设位置、质量和标校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漏检,假

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加强回采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由总工燕海青、通风队长王建兵监督实施。由总工燕海青和通风科长王建兵负责监督实施。 3、采掘布置情况: 严格执行“一井、一区一面、两掘”的生产布局;保证采掘接替正常:严禁已掘代采,淘汰落后采煤方法,实现机械化采煤。及时填绘规范真实采掘工程平面图等相关图纸。由总工燕海青和技术科长李建庆负责监督实施。 4、机电管理情况: 真正实现双回路供电:加强机电管理,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掘进工作面按照规定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保障副立井、主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做到勤检查、勤维修,备品、备件及时到位。每旬进行一次全矿机电设备大检查,由机电矿长张红胜、机电副总梁朝凯具体负责监督落实。 5、顶板管理情况: 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要及时放顶,悬顶面积不得超过规程规定,进行支护改革,逐步实现综合机械化采煤。由总工燕海青、生产矿长袁守贵具体负责监督落实。由李文奎、技术科负责监督实施。 6、水害防治情况: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矿成立了专门探放水领导组 组长:赵呈清副组长:孙晓昌

2020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

2020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煤矿关闭整治、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坚决关闭整治整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煤矿,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改制,努力实现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范围目标 煤矿关闭整治整合范围为全市27处合法矿井。通过关闭整治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淘汰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矿井;保留现有单井生产规模9万吨/年,对单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而无法提至15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通过整治整合提高生产能力,否则实施关闭。以此进一步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 到“十二五”末,经过整治整合后,市地方煤矿按区域成立珠山、鹿山、新村三个矿业公司。每家公司规模不低于75万吨/年,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万吨/年以上。每个公司确认一名法人代表,并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机构和制度。 三、基本原则 1 / 4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资源赋存状况,按就近原则指导推进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对在1平方公里范围内存在多井、同一井田范围内多煤层设置多个采矿权,要整合重组成一个主体煤矿,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必须是在册的合法矿井,非主体煤矿应予关闭。 (二)坚持协调指导、形式多样的原则。在政府指导下,通过控股参股、市场运营、协议转让、全资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煤矿企业的资源和资产进行评估,实现资源、资产量化,为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三)坚持整顿关闭、补偿兼顾的原则。参与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联合改造的煤矿,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以优并差、以大并小”的原则。不具备单井提能或整合条件的煤矿,按政策要求实施关闭。对关闭的煤矿通过资产评估,退还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结合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对关闭煤矿进行合理补偿。 (四)坚持风险抵押、验收复产的原则。对复产复工的煤矿,按规定一次性缴足风险抵押金,否则不予验收。 四、必备条件 (一)单井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矿井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5万吨/年,其资源储量要与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量。 (二)单井改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需要资源整合或扩储的,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认可和煤炭管理部门的审查。 2 / 4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