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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平面图比例1:3000 节点比例1:2000 特别情况除外

一、文字部分:

1、模型空间:字高——保证出图文字大小为2.5,可根据出图比例进行调节

以1:3000为例——文字字高:7.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坐标字高:7.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桩号字高:6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0.75;

图层名:文字

2、布局空间:文字字高:2.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图例文字字高:2.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0.75;

图层名:图框文字

相交道路规划范围偏离主线中心线200。

图层顺序(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沿线单位→地形→高速公路填充→高压铁塔→上跨桥梁部分→道路部分→下穿隧道部分→轨道(若轨道为高架形式则应位于道路部分之上)→拆迁

相交道路名字——位于主线道路下方,相交道路右侧(若相交道路由不同路名的路组成,则路名分别位于本道路右侧)

视图比例1:1

以上为纵断面出图时要求说明,关于纵断面在布局中各项说明标准见文件“纵断面示意图.dwg”

隧道,桥梁结构部分填充使用ansi31,45度,比例0.25

三、道路横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标注样式(采用样式——横断面)

直线:

尺寸线——颜色:黑色;线型:直线;线宽:0.0000;超出标记:0.0000;基线间距:0.3800;不隐藏尺寸线。

尺寸界限——颜色:黑色;尺寸界线1:直线;尺寸界线2:直线;线宽:0.0000;超出尺寸线:0.4000;起点偏移量:0.0625;不固定尺寸界线的长度;不隐藏尺寸界线。

箭头和符号:

箭头——第一项:建筑标记;第二项:建筑标记;引线:倾斜。

圆心标记——标记大小:0.0900。

弧长符号——标注文字的前缀。

半径标注折弯——折弯角度:90。

文字:

文字外观——文字样式:宋体长宽比例1 ;文字颜色:黑色;填充颜色:黑色;文字高度:0.8;不绘制文字边框。

文字位置——垂直:上方;水平:置中;从尺寸线偏移:0.0900。

文字对齐——与尺寸线对齐。

调整:

调整选项——文字和箭头。

文字位置——尺寸线旁边。

标注特征比例——将标准缩放到布局。

优化——不选。

主单位:

线性标注——单位格式:小数;精度:0.0;小数分隔符:’.’(句点);舍入:0.0000。测量

单位比例——比例因子:1.0000。

消零——不选。

角度标注——单位格式:十进制度数;精度:0。

消零——不选。

换算单位:不选。

公差值:无方差。

注意:12.25之类四位的数字,将这些数字精确度改为0.00。

打印比例1:400

模型:路名汉字大小1;道路中心线汉字大小0.8;方向示意汉字大小0.8

第五章-高速公路纵断面设计复习课程

第五章高速公路纵断面设计 第一节概述 定义:沿着道路中线竖向剖面的展开图即为路线纵断面。 纵断面设计:在路线纵断面图上研究路线线位高度及坡度变化情况的过程。 任务:研究纵断面线形的几何构成及其大小与长度。 依据:汽车的动力特性、道路等级、当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工程经济性等。 路线纵断面图构成: 地面线:它是根据中线上各桩点的高程而点绘的一条不规则的折线; 设计线:路线上各点路基设计高程的连续。 地面高程:中线上地面点高程。 设计高程:一般公路,路基未设加宽超高前的路肩边缘的高程。 设分隔带公路,一般为分隔带外边缘。 路基高度:横断面上设计高程与地面高程之高差。 路堤:设计高程大于地面高程。 路堑:设计高程小于地面高程。 纵断面设计内容:坡度及坡长、竖曲线 第二节纵坡及坡长设计 一、纵坡设计的一般要求 1.纵坡设计必须满足《标准》的各项规定。 2.为保证车辆能以一定速度安全顺适地行驶,纵坡应具有一定的平顺性,起伏不宜过大和过于频繁。 尽量避免采用极限纵坡值。 合理安排缓和坡段,不宜连续采用极限长度的陡坡夹最短长度的缓坡。 连续上坡或下坡路段,应避免设置反坡段。 越岭线哑口附近的纵坡应尽量缓一些。 3.纵坡设计应对沿线地面、地下管线、地质、水文、气候和排水等综合考虑,视具体情况加以处理,以保证道路的稳定与通畅 4.一般情况下山岭重丘区纵坡设计应考虑填挖平衡,尽量使挖方运作就近路段填方,以减少借方和废方,降低造价和节省用地。——即纵向填挖平衡设计。 5.平原微丘区地下水埋深较浅,或池塘、湖泊分布较广,纵坡除应满足最小纵坡要求外,还应满足最小填上高度要求,保证路基稳定。——即包线设计。 6.对连接段纵坡,如大、中桥引道及隧道两端接线等,纵坡应和缓、避免产生突变。交叉处前后的纵坡应平缓一些, 7.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充分考虑通道、农田水利等方面的要求。 二、最大纵坡 最大纵坡:是指在纵坡设计时各级道路允许使用的最大坡度值。 影响因素: 汽车的动力特性:汽车在规定速度下的爬坡能力。 道路等级:等级高,行驶速度大,要求坡度阻力尽量小。 自然条件:海拔高程、气候(积雪寒冷等)。 纵坡度大小的优劣: 坡度大:行车困难:上坡速度低,下坡较危险。

道路平面、纵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平面图比例1:3000 节点比例1:2000 特别情况除外 一、文字部分: 1、模型空间:字高——保证出图文字大小为2.5,可根据出图比例进行调节 以1:3000为例——文字字高:7.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坐标字高:7.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桩号字高:6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0.75; 图层名:文字 2、布局空间:文字字高:2.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1; 图例文字字高:2.5号字;宋体;黑色;高宽比0.75; 图层名:图框文字 相交道路规划范围偏离主线中心线200。 图层顺序(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沿线单位→地形→高速公路填充→高压铁塔→上跨桥梁部分→道路部分→下穿隧道部分→轨道(若轨道为高架形式则应位于道路部分之上)→拆迁 相交道路名字——位于主线道路下方,相交道路右侧(若相交道路由不同路名的路组成,则路名分别位于本道路右侧)

视图比例1:1 以上为纵断面出图时要求说明,关于纵断面在布局中各项说明标准见文件“纵断面示意图.dwg”

隧道,桥梁结构部分填充使用ansi31,45度,比例0.25 三、道路横断面设计出图格式 标注样式(采用样式——横断面) 直线: 尺寸线——颜色:黑色;线型:直线;线宽:0.0000;超出标记:0.0000;基线间距:0.3800;不隐藏尺寸线。 尺寸界限——颜色:黑色;尺寸界线1:直线;尺寸界线2:直线;线宽:0.0000;超出尺寸线:0.4000;起点偏移量:0.0625;不固定尺寸界线的长度;不隐藏尺寸界线。 箭头和符号: 箭头——第一项:建筑标记;第二项:建筑标记;引线:倾斜。 圆心标记——标记大小:0.0900。 弧长符号——标注文字的前缀。 半径标注折弯——折弯角度:90。 文字: 文字外观——文字样式:宋体长宽比例1 ;文字颜色:黑色;填充颜色:黑色;文字高度:0.8;不绘制文字边框。 文字位置——垂直:上方;水平:置中;从尺寸线偏移:0.0900。 文字对齐——与尺寸线对齐。 调整: 调整选项——文字和箭头。 文字位置——尺寸线旁边。 标注特征比例——将标准缩放到布局。 优化——不选。 主单位: 线性标注——单位格式:小数;精度:0.0;小数分隔符:’.’(句点);舍入:0.0000。测量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路线纵断面设计

路线纵断面设计 1、假定条件 1.1 该地区为丘陵地形,地表主要为草植被覆盖; 1.2 植被下面为第四系松散堆积物覆盖,以灰黑、灰白泥岩、粉砂岩、泥质沙岩为主。厚度在6.6~31米之间。 1.3 本区属于自然区Ⅰ类划分,即大陆性亚寒带气候,降水主要集中在7、8、9月份。雨季中湿状态的临界高度为84cm,4、5月份发生雪融期潮湿状态的临界高度为56cm。 2、设计要求 2.1 根据平面定线的结果结合本次给定的条件设计两个断链之间的纵断面图; 2.2 根据地面平曲线设计起点和中点的纵断面,选择填方材料并说明理由;2.3 绘图比例尺纵坐标为1:100,横坐标为1:5000,用A3纸绘制; 2.4 规范设计格式、设计步骤、设计内容; 2.5 所需材料:第一次的作业A3纸 笔记、参考书(露天矿线路工程、张达贤)。 3、纵断面设计原则 3.1 纵断面设计应服从上位依据(总规、控规、可研、初设等作业批准的高程),根据所处的工作阶段取得可靠地定线依据; 3.2 满足纵断面设计的技术标准,满足等级要求; 衡; 3.4 路基稳定,路基最小填土高度为84cm; 3.5 保证市政管线的埋设、使用。管线覆土最小厚度0.7m。有时排水管控制了道路高度。 4、设计步骤 4.1 准备工作 在平面路线图上标注里程桩和百米标及其所处高程。 本次设计总里程1575.2m,跨高程3.27m;共设置15个百米桩、27个里程桩,其中K0 K1 K2 K4 K6 K7 K8 K10 K12 K13 K15 K16 K18 K19 K20 K22 K24 K25 K26为整桩,K3 K5 K9 K11 K14 K17 K19 K21 K23 K27为特殊加点桩。 4.2 标注特殊控制点 1)路线起、终点,引起地形起伏大的变坡点; 2)标注控制点:影响纵坡设计的高程控制点(用高程表示) 3)线路的起始点、导向线交点、地形边坡点、竖曲线的起始点(竖曲线的ZY-YZ)。 4)平面圆曲线的ZY-YZ点。 采用定直线等分定理将控制点、里程桩、变坡点、起终点、百米标的高程反映到纵断面图上。 4.3 试坡 Liumr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第十一章---道路管线工程教学内容

第十一章道路管线工程 第一节道路排水 一、公路路面排水 道路排水分公路排水和城市道路排水。公路排水通过道路纵坡和横坡 , 排放至设于路基两侧的排水明沟 , 再通过明沟纵向坡度排入附近天然河、沟内。公路排水有两种方式排除路表水。 1 一种是在路肩设置拦水缘石和急流槽 , 将水集中排出路基 ; 2 另一种是让路表水沿路面漫流至路肩顺边坡排出路基。 3 比较;该两种方式在正常情况下都能达到有效排路表水 , 保证行车安全的目的。 1)当降水强度大于设计值时 , 集中排水法即第一种方法会导致路面发生积水现象而影响行车安全 ; 2)第二种路面漫流排水可以保证路表水能够顺利地排出路基 , 而不发生积水现象 , 对行车安全保障较好。采用漫流排水方式需要对道路路肩及边坡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 , 通常在土路肩上铺植草砖 , 高填土路基用拱形护圈护坡 , 低填土路基用植草砖植草护坡。以确保边坡不受路表水的冲刷 ( 图 1-ll-1) 。 二、城市排水系统及路面排水 城市排水工程的任务是把雨污废水按一定系统汇集起来 , 并经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再排泄至水体。排水系统的体制 , 一般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类型。 城市的排水系统平面的布置 , 随地形、竖向规划、污水厂的位置、土壤条件、河流情况 , 以及污水的种类和污染程度等因素而定。 一)布置形式: 1 在地势向水体适当倾斜的地区 , 各排水流域的干管可以沿与水体垂直相交的方向布置 , 这种布置称正交布置 ( 图 1-11-3a) 。 2 在地势向河流方向有较大倾斜的地区 , 可使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基本平行 , 主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成一定斜角敷设 , 这种布置称平行式布置 ( 图 1-113c) 。 3 截流式 ( 图 1-113b) 、分区式 ( 图 1-11- 2d) 、分散式、环绕式 ( 图 1-113e) 布置。二)污水管道 从道路交通要求考虑 , 主干管不宜放在交通频繁的道路上 , 最好设置在次要街道 , 以便施工及维护检修。污水管道常设在污水量较大 , 地下管线较少一侧的人行道、绿化带和慢车道下。根据实际情况也有在街道两侧各设污水管道。

纵断面设计要点

第五节纵断面设计要点 教学目的:掌握纵坡设计要点和设计方法步骤 重点难点:纵坡设计方法与步骤 经济点 教学方法:课堂讲授+多媒体 教学课时:2课时 教学过程: Ⅰ复习提问 1.常见的平纵线形组合方式 2.平曲线和竖曲线组合时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Ⅱ导入新课 前面讲解了纵断面图的基本组成,纵坡大小的选择,坡长以及平纵线形组合的相关内容,在这些基础上,进入纵断面设计的学习。纵断面设计时要注意对前面只知识的综合应用。Ⅲ讲解新课 一、纵断面设计要点 1.纵断面设计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路等级、沿线自然条件和构造物控制标高等,确定路线合适的标高、各坡段的纵坡度和坡长,并设计竖曲线。 2.基本要求: 纵坡均匀平顺、起伏和缓、坡长和竖曲线长短适当、平面与纵面组合设计协调、以及填挖经济、平衡 (一)设计标高的控制 1、平原微丘区,主要由保证路基稳定的最小填土高度控制。 为了保证路基的稳定性,最小填土高度为60-80公分,一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最少80公分,不管是填方段还是挖方段。 2、丘陵地区,设计标高主要是保证填挖平衡、降低工程造价。 3、山岭区设计标高主要由纵坡度和坡长控制。 4、沿河线设计标高主要由洪水位控制,要高出设计洪水位0.5米。 5、高、一、二公路的最小净空高度为5米,三、四级公路为4.5米,考虑将来可能变化, 净空高应预留0.2米。 天桥标志牌 6、人行通道和农用车辆通道的净空最小值分别为2.2和2.7米。 7、公路越铁路时,路线桥下净空应符合现行铁路部门净空高度要求。 8、电力线、地下设施、水运航道地段,也应满足最小净高高度要求。 (二)关于纵坡极限值的运用 1.纵坡的极限值,设计时不可轻易采用,应留有余地。 2.在受限制较严的地带,可有条件地使用纵坡极限值。 3.纵坡应力求平缓,但为了路面和边沟排水,最小纵坡不应低于0.3%~0.5%。 (三)关于最小纵坡 1.坡长不宜过短,以不小于设计速度9秒的行程为宜。 2.对连续起伏的路段,坡度应尽量小,一般可争取到竖曲线最小长度的-5倍。 (四)各种地形条件下的纵坡设计 1、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值及陡坡限制坡长,一般不轻易采用,而应适当留有余地。 2、平原微丘区纵坡应均匀平缓,丘陵区的纵坡应避免过分迁就地形而使路线起伏过大。 3、山岭重丘区的沿河线,应尽量采用平缓的纵坡,坡长不宜过短,纵坡不宜大于6%。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道路纵断面设计步骤

道路纵断面设计步骤: 一、平面线形规范检查(检查线形是否满足规范) 用业主给你的平面总图用鸿业—平面—平面规范输入道路参数进行检查,检查线形是否满足规范,如不满足用鸿业—平面—导线法线型设计—基本型缓和曲线进行设计(参数可以从规范上查到); 二、道路纵断面图设计:检查道路纵断面设计时是否会出现高程差特大或不满足要求等情况,涉及到是否需要改线(使用鸿业来完成) 1、地形 地形识别:地形—自然等高线—快速转化—先单击一条地形线—按all表示全部选择同类型的线—回车; 离散:地形—自然等高线—离散—回车(离散间距为10/20 可自行调节,不调也行。 自然标高离散点:文本定义—选择任意高程点文字(按all表示全部选择)—回车—按提示进行下一步; 如果是属性块的情况:属性块定义—选择任意高程点文字(按all表示全部选择)—回车—按提示进行下一步。 标高检查:在自然标高离散点里选择标高检查,选择任意高程点文字(按all表示全部选择)—根据提示输入最大最小标高—检查

完后删除全部的无效点即可。 2、平面 中心线定义:选择中心线定义—回车手动选择图上的中心线—回车按提示完成即可。 桩号 定义桩号:选择定义桩号的中心线,先选择一条中心线,输入all表示选择全部同类型的线性—回车—按提示进行下步操作。 自动标注桩号:在桩号里面自动标注桩号—选择标注的线性—按提示即可。 还可以进行标注桩号设置 线转道路:为了使生成的土石方量准确,按提示完成即可。 超高加宽设计:

根据图在桩号代号右侧单击横断面形式,出现下图 选择左右对称,选择板块型式(有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等,单幅路表示没有中央分隔带,没有两侧分隔带;双幅路是指有中央分隔带,没有两侧分隔带;三幅路是指有中央分隔带,有两侧分隔带;

第十一章 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第十一章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本章掌握要求 1.熟悉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2.熟悉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和操作 3.熟悉市政管线规划管理的内容 4.掌握市政管线规划管理的程序 要点复习 配套法规、规章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师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在城市紫线内禁止下列活动: ①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 ②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 ③损坏或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④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⑤占用或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 ⑥其他活动。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的内容包括: ①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②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③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④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⑤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的内容包括: ①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②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纵断面设计方法与步骤

纵断面设计方法与步骤 1.准备工作 纵坡设计前,应根据中桩和水准记录点绘出路线纵断面图的地面线,绘出平面直线、平曲线示意图,写出每个中桩的桩号和地面标高以及沿线土壤地质说明资料,并熟悉和掌握全线有关勘测设计资料,领会设计意图和要求。 2.标注控制点 所谓控制点,就是指影响纵坡设计的高程控制点。“控制点”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属于控制性的“控制点”,控制路线纵坡设计时必须通过它或限制从其上方或下方通过。这类控制点主要有: ①路线起、终点;②越岭哑口;③重要桥涵;④最小填土高度;⑤最大挖深;⑥沿溪线的洪水位;⑦隧道进出口;⑧平面交叉和立体交叉点;⑨铁路道口;⑩城镇规划控制标高以及受其它因素限制路线必须

通过的标高控制点等。 第二类是属于参考性的“控制点”,叫经济点。对于山岭重丘区的公路,除应标出控制性质的“控制点”以外,还应考虑各横断面上横向填挖基本平衡的经济点,以降低工程造价。横断面上的经济点有以下三种情况: 1)当地面横坡不大时,可在中桩地面标高上下找到填方和挖方基本平衡的标高,纵坡通过此标高时,在该横断面上挖方数量基本等于填方数量。该标高为其经济点,如图a)。 2)当地面横坡较陡时,填方往往不宜填稳,有时坡脚伸得较远,采用多挖少填甚至全部挖出路基的方法比砌石护坡经济,这时多挖少填或全挖路基的标高为经济点,如图b)。 3)当地面横坡很陡,无法填方时,需砌筑挡土墙,此时宁愿全部挖出路基或深挖,该全部挖出或深挖路基的标高为其经济点,如图c)。 当地面横坡很陡,必须作挡土墙时,当采用某一设计标高使该断面按1m长度计施工的土石方与挡土墙费用总和最省,该标高为其经济点。设计时“经济点”通常用“路基横断面透明模板”来确定,如下图所示。

公路纵断面设计

公路纵断面设计 一、概述 1. 纵断面设计定义沿道路中心线纵向垂直剖切的一个立面。它表达了道路沿线起伏变化的状况。道路纵断面设计主要是根据道路的性质和等级,汽车类型和行驶性能,沿线地形、地物的状况,当地气候、水文、土质的条件以及排水的要求,具体确定纵坡的大小和各点的标高。为了适应行车的要求,各级公路和城市道路中的快速路、主干路及相邻坡度代数差大于1%的其他道路,在纵坡变更处均应设置竖曲线,因而,道路纵断面设计线是由直线和竖曲线所组成。 在纵断面图上,通过路中线的原地面上各桩点的高程,称为地面标高,相邻地面标高的起伏折线的连线,称为地面线。设计公路的路基边缘相邻标高的连线,称为设计线,设计线上表示路基边缘各点的标高,称为设计标高。在同一横断面上设计标高与地面标高之差,称为施工高度。当设计线在地面线以上时,路基构成填方路堤;当设计线在地面线以下时,路基构成挖方路堑。施工高度的大小直接反映了路堤的高度和路堑的深度。 2. 纵断面设计原则 2.1 设计原则 (1)纵坡设计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有关纵坡的各项规定,如各级公路的最大纵坡,按排水要求的最小纵坡等。 (2)为保证汽车以一定的车速安全顺利地通过,纵坡应具有一定的平顺性。 (3)对沿线的自然条件,应作通盘研究,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使公路畅通和稳定。 (4)按路线起伏综合考虑农田水利方面的特殊要求。 (5)在水文条件不良或地下水位很高的路段,应考虑适当的路基高度。 (6)在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的前提下,争取填挖平衡,节省土石方及其他工程量,降低工程造价。 7)考虑到今后公路改建时,尽量利用原有路面作为新路面的基层或面层的下。 8)纵坡设计应与平面设计密切配合协调。 2.2 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原则除参照公路纵断面设计的原则外,尚须注意下列各点: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 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5.1.11视距的规定如下: 一、道路平面、纵断面上的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行计算。 二、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为表 5.1.11-1中停车视距的两倍。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局部修订CJJ37-2012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37 - 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纵断面最小坡长

第三章纵断面设计 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纵坡及坡长设计 教学内容:1.初步了解纵断面图的内 容; 2.理解公路最大、最小纵坡和最大、最小坡长确定所考虑的因素,在纵断面设计中能正确运用最大(小)纵坡、最大(小)坡长、平均纵坡、合成纵坡及缓和坡段、纵坡折减等 重点:《标准》对公路最大、最小纵坡和最大、最小坡长的确定及考虑的因素。 难点:最大(小)纵坡、最大(小)坡长、平均纵坡、合成纵坡、缓和坡段。 第一节概述 路线纵断面图:沿着公路中线竖直剖切然后展开即为公路的纵断面。 纵断面图是公路纵断面设计的主要成果,也是公路设计的重要技术文件之一。把公路的纵断面图与平面图结合起来,就能准确地定出公路的空间位置。 纵断面设计:在路线纵断面图上研究路线线位高度及坡度变化情况的过程。 纵断面设计的主要任务:根据汽车的动力特性、公路等级、地形、地物、水文地质,综合考虑路基稳定、排水以及工程经济性等,研究纵坡的大小、长短、竖曲线半径以及与平面线形的组合关系,以便达到行车安全迅速、运输经济合理及乘客感觉舒适的目的。 路线纵断面图的构成: 纵断面图上由两条主要的线和文字资料两部分构成; (1)地面线:它是根据中线上各桩点的高程而点绘的一条不规则的折线,反映了沿着中线地面的起伏变化情况; (2)设计线:路线上各点路基设计高程的连续线,是经过技术上、经济上以及美学上等多方面比较后定出的一条具有规则形状的几何线,反映了公路路线的起伏变化情况; 纵断面设计线是由直线和竖曲线两种线形要素所组成。 直线(即均坡度线)有上坡和下坡,是用水平长度及纵坡度表示的。纵坡度i表征匀坡路段 坡度的大小,用高差h与水平长度l之比量度,即 (%) l h i 路线纵断面图上的标高: (1)设计标高,即路基设计标高,《规范》规定如下:

第十一章 永久性公路施工_secret

第十一章永久性公路施工 11.1本工程为施工图纸所示的两部分 1.入海水道南、北堤堤顶防汛道路, 工程量是5035m2,宽4m。路拱横坡2%。 路面施工包括基层和面层。其中基层是厚度为10cm的石灰土;面层是 30cm厚的泥结碎石;顶部为2cm厚的磨耗层;两侧路肩是20cm厚的石 灰土,各宽为0。5m。 2.连接宁淮公路的入海水道南、北堤沥青混凝土路基、路面工程。工程量是12610m2,宽7m。路拱横坡2%,基层为石灰土和泥结碎石,各为20cm 厚;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厚度8cm。两侧路肩是20cm厚的石灰土, 各宽为0。5m。 11.2引用标准和规范 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2.《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4.《公路柔性路面设计规范》 11.3泥结碎石路面施工: 1.施工顺序 公路施工由一侧向另一侧顺序进行。 路面施工顺序为:路基验收石灰土路面施工泥结碎石施工 磨耗层施工路缘石施工路肩施工 2.施工措施 (1)测量放线:测量人员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放线,高程、位置等均应标记清楚明显。并详细进行技术交底。 (2)施工前将路堤中草皮、树根、杂草以及地面上的淤泥或潮湿泥土清除干净;对路拱不符合要求或严重松散、坑槽和搓板的路段,将原 有路面翻松或加铺平整,调整路拱,再修筑路槽,铺筑石灰土、泥 结碎石基层和面层。 (3)石灰土路面基层施工为厚10cm(路肩厚20cm),掺灰量10~12%

(重量比),施工时把土、灰、水三者均匀拌和,在最佳含水量的 条件下选用15T压路机压实成型。 (4)泥结碎石路面,分三层铺筑,每层压实度10cm,施工程序为:摊铺碎石铺土拌和整形碾压。 1)在基层铺筑好以后,铺2cm左右湿润粘土,然后摊铺碎石,碎石的虚铺厚度约为压实厚度的1。25倍。 2)将一定用量的土,均匀地摊铺在碎石顶面上。 3)用拖拉机牵引铧犁拌和,拌和一遍后,边拌和边洒水翻拌3遍,以粘土成浆与碎石粘结在一起。 4)用平地机、铁锹等工具把路面整平。 5)整型后用10t压路机撒水碾压,使泥浆上冒,表层石缝中有一层泥浆,停止碾压。过1天后,再用15t压路机进行收浆碾压一遍,加洒嵌缝 料,再碾压两遍至表面密实稳定无明显轮迹为止。路面压实干比重大 于22KN/M3。 (5)磨耗层的施工。采用天然砂砾混合料。施工前将原路面的松散砂石、杂物等清扫干净,如有坑洼,用原路面材料修补平整,并矫正路拱。施 工顺序为:拌和摊铺碾压整肩初期养护。 (5)摊铺磨耗层的同时,做好路肩培垫和整理工作,使路肩与磨耗层同 时碾压平整坚实。 (6)养护中,控制行车碾压,以使磨耗层得到全面压实。第一周内每天 早晚各洒水一次,第二周每二天洒水一次,使磨耗层经常保持湿润。11.4沥青混凝土路面: 1.施工顺序: 公路施工由一侧向另一侧顺序进行。 路面施工顺序为:路基验收石灰土路面施工泥结碎石施工 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路缘石施工路肩施工 2.施工措施 2.1基层采用石灰土和泥结碎石,厚度均为20cm,具体施工方法见上。 2.2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采用双层式结构,下层为粗粒式(骨料最大粒径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上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在道路设计中应注意节约用地,合理拆迁房屋,妥善处理文物、名木、古迹等。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第1.0.4条道路设计涉及其他工程(如桥梁、城市防洪、排水、给水、电力、电信、燃气、铁路等)时,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1?道路几何设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0.3?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 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5.1.11?视距的规定如下: 一、道路平面、纵断面上的停车视距应大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行计算。 二、车行道上对向行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用会车视距。其值为表5.1.11-1中停车视距的两倍。三、对于凸形竖曲线和立交桥下凹形竖曲线等可能影响行车视距,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方,均需验算行车视距。验算时,物高为0.1m;目高在凸形竖曲线时为1.2m,在桥下凹形竖曲线时为1.9m。 四、平曲线内侧的边坡、建筑物、树木等均不应妨碍视线 5.1.13?设置分隔带及缘石断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快速路上无信号灯管制交叉口的中间分隔带不应设断口。快速路上两侧分隔带的断口间距应大于或等于400m。 二、应严格控制快速路、主干路的路侧带缘石断口。缘石断口位置应离开交叉口,间距应大于50m。 5.1.14?计算行车速度大于或等于50km/h的路段需加速合流或减速分流时,应设变速车道。 5.1.15?路段内人行横道应布设在人流集中处。人行横道应设在通视良好的地点,并应设醒目标志。快速路上行人过街应采用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 5.2.2?机动车车行道最大纵坡度限制值应符合表5.2.2的规定。5.2.3?坡长限制规定如下: 一、设计纵坡度大于表5.2.2所列推荐值时,可按表5.2.3-1的规定值时,设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坡度为3%,长度应符合本条二的规定。二、各级道路纵坡最小长度应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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