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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八大制度----(内有8项内容-各做1个-共8个)

危险废物八大制度----(内有8项内容-各做1个-共8个)
危险废物八大制度----(内有8项内容-各做1个-共8个)

危险废物八大制度----(内有8 项内

容-各做1个-共8个)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利用、存放等环节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要严格按照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数据要真实有效)。

第三条以上一年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为依据,结合装置现状来计划来年危险废物各情况。

第四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及相关措施描述清晰。

第五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作出说明。

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必须报环保部门备案,当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

时,应及时申报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产生量,确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兆邦化工特制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涉及危险废物的车间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工作时,一定要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措施,并让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

第二条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导热油,特在厂区内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类废物不同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三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守管理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一条危险废物在转移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再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第二条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东明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四条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五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固废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必

须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导热油是本公司生产区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是根据装置区生产特点而配套建设的危废处置装置,与生产区装置是一体设计所以不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针对本厂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在选择外处置单位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选择近距离的处置单位,以避免危险废物长时间的运输。

二、委托外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本公司危废种类。

三、双方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到期后如需续签必须再重新签合同,以保障合同在有

效期内。

四、从事危险废物人员必须经过长期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要求,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备案责任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其他部门要充分配合协作,保证预案高、精、准的完成。

第二条预案编制要充分参照《固废法》中的规定,保证结构清晰、层次分明且内容完整,信息要详实准确。

第三条预案中要制订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做到一旦有事故发生时有章可循。

第四条要按照上级下发的备案程序进行备案,备案时提供资料要齐全、完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水平,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中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确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进行。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机构,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完整版)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 XXX XXX 4、环保安全生产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班组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7、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生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8、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8.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8.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8.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9、危险废物转移单位不得转移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10、公司应当制定环境保护应急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12、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13、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14、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最新版[1]

云南弥勒县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目录 1总则 (1) 1.1 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 范围及术语 (1)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3) 3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5) 3.1总经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 (5) 3.2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主管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5) 3.3总工工作职责 (5) 3.4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6) 3.5各班组班组长环境保护负责人工作职责 (6) 3.6员工工作职责 (7) 4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 (8) 4.1生产质量技术科 (8) 4.2安全环保科 (8) 4.3财务部科 (8) 4.4供销科 (9) 4.5保卫科 (9) 5标识管理 (10) 6申报登记制度 (10)

7分类制度 (10) 8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1) 9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2) 10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3) 11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入库管理制度 (14) 12危险废物贮存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5) 13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6)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表: (17)

修订控制页

1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综合利用过程中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3 范围及术语 1.3.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暂存、出库、运输、综合利用等活动。 1.3.2术语 (1)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2)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3)贮存设施:指按规定设计、建造或改建的用于专门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 (4)危险废物暂存:指危险废物在综合利用、转移、处置前集中贮存设施。 (5)容器:指按标准要求盛载危险废物的器具。 1.4危险废物的管理 1.4.1 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移、综合利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1.4.2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4.3 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县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4.4 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1.4.5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 1.4.6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危险废物管理实行分品种、分类收集存放。废过滤纸、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含油废棉纱、废油漆空桶、废机油、废刹车油严禁随意丢弃,必须将其分类分开,丢入公司指定的存储容器或地域内。 2、公司行政部负责危险废物处置去向。每年定时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协议,办理危险废物出门手续,相关部门有责任协助。 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禁止将危险废物私自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不准混合贮存或堆积不管理。 4、危险废物贮存不宜过多,需要转移时,服务部必须及时通知行政部办理转移联单,严禁未办理手续擅自转移。 5、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6、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或接受单位在验收时,发现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或成份与联单填写不相符的,可以拒运或拒收,并应立即书面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拒收由运输单位送交的危险废物时,有责任采取一定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1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档案。临时储存的设施要有防雨、防渗措施,运送的包装工具要符合安全要求。 14、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15、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规定: 15.1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设施及容器设立明显的识别标志; 15.2危险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安全运输、贮存的包装要求; 15.3核对运输单位及收运人员的证件、手续,并向收运人员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安全运输注意事项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16、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 XX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0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 五、申报登记制度 (9) 3、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生产管理部存档,一份公司档案室存档,一份盖章认可后报县环保部门。 (9) 六、分类管理制度 (10) 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 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 九、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3) 十、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 (14)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九)《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48号) (十一)《江苏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十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十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06657

青岛安山家具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完善防渗漏、防扬散、防火、防盗、通风、照明设施,达到相关要求。 第七条管理部负责收集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危险废物收集人员按规定对公司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填写相关记录。 第九条管理部负责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第十条凡列入现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管理均应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属单位涉及的主要危险废物有:hw17、

hw21、hw49等废物。 第十一条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送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每年编制一次。 第十二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十条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第十五条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提前一个月报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六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第十七条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八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时,公司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 第二十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管控,防 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及处置等活动。3.职责 3.1生产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的收集及入库;3.2分析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因取样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及入库;3.3 运营中心负责对入库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3.4行政中心负责联系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危废品进行转移和处置。 4.程序描述4.1危险废物划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溶剂废液、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和含溶剂废包装袋4.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流程 4.2.1 原料来料时含有废包装袋;4.2.2固定物料液化工艺产生废导热油;4.2.3脱水脱醇工艺产生废沸石(废分子筛); 4.2.4分析中心在产品罐和混合液取样检测时产生含溶剂废液;4.2.5生产设备检修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溶剂废抹布;4.3危险废物收集 4.3.1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影响人身健康的危废泄漏事件; 4.3.2收集危险废物时正确使用器具,避免因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突发事故;

4.3.3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交至仓库,交由危废管理员进行保管,入库时填写《废物入库记录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3.4危废品收集点应存放充足的吸附棉、碎布等应急用品,作业员不定期查看应急用品的适用性; 4.4危险废物储存 4.4.1产生危险废物后应及时将废物转交仓库储存,产生部门不得将废物留存至一定量后再转交仓库,避免因储存不当发生事故; 4.4.2仓库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储存点,废物进行分类存放,不得乱推乱放;4.4.3危险废物储存点应按规定张贴危废标识,标识内容清晰明了;4.4.4危险废物储存点地面应按要求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 4.4.5危废储存点应用隔离栏进行隔离,隔离栏外围1.5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避免发生事故时,救援人员无法出入救援,日常管理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废储存点; 4.4.6仓库储存的危废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危废管理员应与行政中心联系危废品转移处置工作。4.5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4.5.1行政中心根据公司危废品产生数量、种类及上年度危废品转移处置情况,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品转移合同,确保危废品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5.2行政中心接到危废管理员要求转移处置危废品请求时,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危废品转移处置;4.5.3供应商转移危废品时应填写《废物转移数量明细表》,内容包含废物种类、数量等事项,并经危废管理员、行政人员及转运人员三方签字确认; 4.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行政中心存档,以备查验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 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 产生、收集、储存、运送、转移、处置及其他经营活动和 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 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 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 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机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3378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资部门负责收集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并负责对废物集中设施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质量安全部提交监测报告。 第二章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物资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产废单位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质量安全部和物资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 (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016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实验室 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保存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实验室科研、学习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全体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在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时,应遵守此规则严格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界定,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联合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为准,对于名录之外不能确定是否是危险品的化学品,报由C、B和A老师商议。 第四条建立专门的台账,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领用、暂存和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做到台账清晰,帐物相符,使用记录完整 第五条实验室成员不允许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如需采购,须向A老师提交含该危险化学品的规格、数量、引起危险的化学特性、使用目的等信息并由其导师签字的申购表。由A老师做好记录,并在B和A老师均同意后,由A老师负责统一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购买。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按照实际需求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避免大量存放。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到货后,由B和A老师共同核对验收并抄送C老师,详细记录危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购买时间等信息,进行登记入库。 第八条储藏室必须带锁,并且配有通风机、灭火器等安全装置。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须单独存放于储藏室内带锁的储物柜内。 第九条任何人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在A老师处登记申请并领取钥匙,由包括使用者

在内的至少两人携带钥匙共同去储藏室领取,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务必及时归还至储藏室,同时在A老师处登记使用和剩余情况,由A老师检查记录并抄送C和B老师。对剧毒、极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时,必须保证至少两人同时在场,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需特别注意的是: (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危险特性,分类分项存放在易燃易爆储存柜内,不得混存; (二)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处存放; (三)受光照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四)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储存室内存放。第十二条易燃、易爆、腐蚀、助燃、剧毒等压缩气体的存放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尤其应注意: (一)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有固定措施; (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不相容(相互反应)气体必须分开存放; (三)气瓶不可靠近热源和火源。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与管理台账进行检查核对,对储藏室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产生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排查并及时消除。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处置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按照相关规定将实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分类盛装在容器内,并做好产废记录,盛装需特别注意:

危废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公司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处理、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

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浸出液及场所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气体导出口排出的气体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的要求。 14、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如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应提前书面向市环保局提交关闭计划书,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企业在关闭或改为他用时必须采取措施消除污染。 15、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6、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7、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8、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规定.doc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危废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管理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公司情况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内容 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3.1 组长:总经理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2 副组长:技术部经理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3 成员:技术部、综合部、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技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A、技术部工程师职责 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XX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XX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1)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3) 三、标识管理制度 (6) 四、管理计划制度 (8) 五、申报登记制度 (9) 六、分类管理制度 (10) 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1) 八、经营许可证制度 (12)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3)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14)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16)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版) (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 号) (六)《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 号) (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 (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 号) (九)《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 (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 年第48 号)

(十一)《江苏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十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十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适用范围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其特性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比如废三甘醇、废油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联苯、化学废液、化学试剂空瓶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08 (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 等活动。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 3.2 物流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 3.3 条件保障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 3.4 条件保障部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 4.工作成效 4.1 危险废物的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 危险液体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 4.2 危险废物的标示、储存及处置

4.3 危险废物的管理 4.3.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 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然后送入公司危 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 4.3.2 在存放期内,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 放、巡查和维护。 4.4.3 危险液体废物存放期限到达前,条件保障部必须按危险废物 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 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协议公司进行处置。 5.相关记录 《危险废物转移单》 《危险废物登记台账》 6.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11-3-8危险废物转移单

危险废物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最新、最全版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7)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1)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2)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3)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6)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7)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7)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7)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20)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22)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2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汇编1【最新】

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第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的单位法人资格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登封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九条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

处置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河南嵩岳碳素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公司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刘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1.4、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1、合理利用资源,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2、加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防渗、防漏、防火工作。 3、对员工做好危险废物知识的培训,增加危险废物安全管理意识。 1.5、企业委托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 方式:委托专业单位处置 委托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1.6、贮存现场达标情况并附照片:

注:以上表格可复制,有多个贮存设施应分别填写 1.7、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1.7.1管理部门: 1.7.2岗位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析、确认公司危险废物的种类、品名、成份及危害性影响。 2)、组织和实施危险废物管理知识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对相关员工实施培训;并组织实施危险废弃物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 3)、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台账。 4)、依法选择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并依法对其处置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有效配置各类安全标识和环境保护标识。 1.7.3操作规范: 1)、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 2)、人力收集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装卸危险废物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和液体泄漏。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 4)、散落在地面上的危险废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5)、收集、搬运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保持现场空气流通。 6)、及时联系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在未回收期间暂时仓库专门区域内,该区域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并挂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标志。 7)、.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权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签署协议书,保留相关票据。 8)、发生废弃物泄漏事故时,公司和废弃物处理单位都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1.8、目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公司负责人是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设立以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满立明 副组长:刘健、臧会明、鲍丽娜 成员:刘云峰、邓世光、李志伟、冀海军、 4、管理部是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5、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管理部对本单位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废物排放。 7、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8、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8.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废物。 8.2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8.3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废物识别标志。 9、公司应当制定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0、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11、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专人负责各类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12、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节能减排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13、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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