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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年版)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05 商服

用地

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01 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的用地

0502 批发市场用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用地

0503 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用地

0504 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用地

0505 商务金融用地

指商务服务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信息网络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广告传媒等用地

0506 娱乐用地指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舞厅、网吧、影视城、仿古城以及绿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乐等设施用地

0507 其他商服用地

指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照相馆、理发美容店、

洗浴场所、赛马场、高尔夫球场、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维修网点、物流营业网点,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

配套服务设施等用地

06 工矿

仓储

用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01 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修理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0602 采矿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排土(石)及尾矿堆放地

0603 盐田指用于生产盐的土地,包括晒盐场所、盐池及附属设施用地

0604 仓储用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0702 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

管理

与公

共服

务用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公用设施等的土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02 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03 教育用地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

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0804 科研用地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0805 医疗卫生用地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

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0806 社会福利用地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0807 文化设施用地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

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0808 体育用地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

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

施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0810 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09 特

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风景名胜等的土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

0902 使领馆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

0904 宗教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0905 殡葬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

指风景名胜景点(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的管理机构,以及旅游服

务设施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

10 交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

用地

1001 铁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指用于轻轨、现代有轨电车、单轨等轨道交通用地,以及场站的用地

1003 公路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公用道路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专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及其交叉口等公共

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公交枢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公路长途客运站、公共交通场站、公共停车场(含设有充

电桩的停车场)、停车楼、教练场等用地,不包括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m、≤8m,北方宽度≥2.0m、≤8m,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

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道)

1007 机场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09 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1101 河流水面** 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

陆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涂。包括海岛内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地1107 沟渠* 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护堤林及小型泵站1108 沼泽地** 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不包括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1109 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构)筑物用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

**

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12 其他

土地

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1201 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范围内尚未使用的土地。包括尚未确定用途的土地

1202 设施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

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

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1203 田坎* 指梯田及梯状坡地耕地中,主要用于拦蓄水和护坡,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

1204 盐碱地** 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1205 沙地** 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

1206 裸土地** 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指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

注:农用地标注*,建设用地不标注,未利用地标注**。

三大类三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类型名称

农用地0101 水田0102 水浇地0103 旱地0201 果园0202 茶园0203 橡胶园0204 其它园地0301 乔木林地0302 竹林地0303 红树林地

农用地0304 森林沼泽0305 灌木林地0306 灌丛沼泽0307 其他林地0401 天然牧草地0402 沼泽草地0403 人工牧草地1006 农村道路1103 水库水面1104 坑塘水面1107 沟渠

1202 设施农用地1203 田坎

建设用地0501 零售商业用地0502 批发市场用地0503 餐饮用地0504 旅馆用地0505 商务金融用地0506 娱乐用地0507 其他商服用地0601 工业用地0602 采矿用地0603 盐田

0604 仓储用地0701 城镇住宅用地0702 农村宅基地0801 机关团体用地0802 新闻出版用地0803 教育用地0804 科研用地0805 医疗卫生用地0806 社会福利用地0807 文化设施用地

0808 体育用地

0809 公用设施用地

0810 公园与绿地

0901 军事设施用地

0902 使领馆用地

0903 监教场所用地

0904 宗教用地

0905 殡葬用地

0906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1003 公路用地

1004 城镇村道路用地

1005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7 机场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1109 水工建筑用地

建设用地1201 空闲地

未利用地0404 其他草地

1101 河流水面

1102 湖泊水面

1105 沿海滩涂

1106 内陆滩涂

1108 沼泽地

1110 冰川及永久积雪1204 盐碱地

1205 沙地

1206 裸土地

1207 裸岩石砾地

湿地

湿地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类型名称

湿地0101 水田0303 红树林地0304 森林沼泽0306 灌丛沼泽0402 沼泽草地0603 盐田1101 河流水面1102 湖泊水面1103 水库水面1104 坑塘水面1105 沿海滩涂1106 内陆滩涂1107 沟渠1108 沼泽地

注:此表仅作为“湿地”归类使用,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2017新编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 别编 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 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 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2007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附件: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表A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含义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 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 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 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 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 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 的耕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011 水田 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012 水浇地 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013 旱地 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 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 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023 其它园地 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 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033 其它林地 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043 其它草地 于畜牧业的草地。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

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含义 代码名称代 码 名称 1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荒地、休闲地、 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m,北方宽小于2.0m的沟、 渠、路和田埂。 11灌溉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 于种植水稻、莲藕、席地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 的水旱轮作地。 12望天田 指无浇灌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以种植水稻、 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13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固定灌溉设施,在一

201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8代替GBT21010-2007)

精彩文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17 代替GB/T21010-2007 2017年11月1日发布、实施 一级类 二级类 含 义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 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 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木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0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010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0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0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0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03 橡胶园* 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 0204 其他园地* 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01 乔木林地* 指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 0302 竹林地* 指生长竹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 0303 红树林地* 指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林地 0304 森林沼泽* 以乔木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5 灌木林地* 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 0306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 0307 其他林地* 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 043 其他草地** 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放牧的草地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1.概述 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 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 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 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 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1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共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84、89、02、07各版(全)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 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 8 类,二级分 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

2007年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共分为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资源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一是区分“类型”和“区域”,按照类型的唯一性进行划分,不依“区域”确定“类型”;二是按照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四个主要指标进行分类,一级类主要按土地用途,二级类按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进行续分,所采用的指标具有唯一性;三是体现城乡一体化原则,按照统一的指标,城乡土地同时划分,实现了土地分类的“全覆盖”。这个分类系统既能与各部门使用的分类相衔接,又与时俱进,满足当前和今后的需要,为土地管理和调控提供基本信息,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同时,还可根据管理和应用需要进行续分,开放性强。本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由于新分类造成土地基本信息的“断档”。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客观历史原因,多年来,我国土地资源分类标准不统一,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对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和国家宏观管理科学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统一,将避免各部门因土地利用分类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问题,对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掌握真实可靠的土地基础数据、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乃至国家宏观管理和决策具有重大意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从2000年开始筹备,于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2005年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经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召开土地分类协调会议,最终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王川 一、概述 (一)土地分类体系 土地分类因目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体系。 1、土地自然分类体系:如土地坡度级 2、土地评价分类体系:如城市土地定级 3、土地综合分类体系: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二)土地分类特点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利用状况的反映。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具有如下特点: 1、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形成的产物 2、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在地域分布上可以是单独成块,也可以是连成片 3、类型、面积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自然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三)土地利用分类的意义 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数据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依据。 (四)制定统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的重要性

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 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首先要对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需要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2、统一不同土地分类标准的需要 目前存在着许多有关土地的分类,其标准和含义不完全统一,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数出多门,给管理和决策带来很大的困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迫切需求 当前,土地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都需要经统一分类汇总的各地类面积数据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我国土地分类体系的发展 (一)1984年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984年9月,由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类8个,二级类46个,这就是我们所称的“8大类土地分类”。第一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及后来的变更调查都采用此分类,从1984年颁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2017版土地现状利用分类文档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GB/T 21010—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范围增加了“审批、供应、整治、执法”等内容; —删去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 —总则中增加了“生态文明建设"“保证不重不漏,不设复合用途''等内容; —二级类数量变更为73个,二级类改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编码; —完善了“耕地”“林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一级类的含义; —完善了“水浇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其他草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监教场所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公路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河流水面”“水库水面”“沟渠”“沼泽地”“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等二级类的含义; —原“公共设施用地”名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 —将原“有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和“森林沼泽”;将原“批发零售用地”细分为“零售商业用地”和“批发市场用地”;将原“住宿餐饮用地”细分为“餐饮用地”和“旅馆用地勺将原“科教用地”细分为“教育用地” 和“科研用地勺将原“医卫慈善用地”细分为“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用地”;将原“文体娱乐用地”细分为“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和“娱乐用地。 将原“铁路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和“轨道交通用地”;将原“街巷用地”细分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将原“裸地”细分为“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 —増设了“橡胶园”“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分别从“其他园地”“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 “采矿用地"中分离出来; —附录A中,将“水库水面”从“建设用地”调整到“农用地”中; —增加附录B“湿地”归类表。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宏志、高延利、冯文利、李宪文、杨地、周连芳、曾巍、孙毅、梁耘、张炳智、姜开勤、张凤荣、赵伟、牛春盈、刘志荣、李琪。 I

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生态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一级类型二级类型 含义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耕地、新开荒地、休 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 农果、农桑、农林用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滩 涂 11 水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 用以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 行水稻和旱地作物轮种的耕地 111 山区水田 112 丘陵水田 113 平原水田 114 大于25度坡地水田 12 旱地 指无灌溉水源及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 有水源和浇灌设施,在一般年景下能正常灌溉的旱 作物耕地;以种菜为主的耕地,正常轮作的休闲地 和轮歇地 121 山区旱地 122 丘陵旱地 123 平原旱地 124 大于25度坡地旱地 2 林地—— 指生长乔木、灌木、竹类、以及沿海红树林地等林 业用地 21 有林地 指郁闭度>30%的天然木和人工林。包括用材林、经 济林、防护林等成片林地 22 灌木林 指郁闭度>40%、高度在2米以下的矮林地和灌丛林 地 23 疏林地指疏林地(郁闭度为10%~30%) 24 其他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及各类园地(果园、桑 园、茶园、热作林园地等) 3 草地—— 指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 地,包括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郁闭度在10%以下 的疏林草地 31 高覆盖度 草地 指覆盖度在>50%的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割草地。 此类草地一般水分条件较好,草被生长茂密 32 中覆盖度 草地 指覆盖度在20%~50%的天然草地和改良草地,此 类草地一般水分不足,草被较稀疏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GB/T 21010-2007)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 01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012 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10-19%的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05 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051 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 052 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 053 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二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 时磊Sr彳…---- ----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新12类)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始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 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 : 表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和编码

06 丄矿 仓 储用 地 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061 工业用地 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 施用地。 062 米矿用地 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 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 063 仓储用地 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 07 住宅 用地 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 设施的土地。 071 城镇住宅 用地 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 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 地。 072 农村宅基 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 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一级类 二级类 编 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含义 053 商务金融用 地 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 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 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 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 054 其它商服用 地 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 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 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馆、理发 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规范性文件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3术语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 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郁闭度 canopy density 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成为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总则 4.1为实施全面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 行归纳、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5编码方法 5.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 二级分类。 5.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 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土地用途分类

2017年土地利用现状用地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 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耕地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 02园地0201果园0202茶园0203橡胶园0204其他园地 03林地0301乔木林地0302竹林地0303红树林地0304森林沼泽0305灌木林地0306灌丛沼泽0307其他林地 04草地0401天然牧草地0402沼泽草地0403人工牧草地0404其他草地 05商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2批发市场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6娱乐用地0507其他商服用地 06工矿仓储用 地 0601工业用地 0602采矿用地 0603盐田 0604仓储用地 07住宅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 08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 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0802新闻出版用地 0803教育用地 0804科研用地 0805医疗卫生用地 0806社会福利用地 0807文化设施用地 0808体育用地 0809公用设施用地 0810公园与绿地 09特殊用地0901军事设施用地0902使领馆用地0903监教场所用地0904宗教用地0905殡葬用地090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 地 1001铁路用地

10交通运输用 地 1002轨道交通用地 1003公路用地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 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1006农村道路 1007机场用地 1008港口码头用地 1009管道运输用地 11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 1101河流水面 1102湖泊水面 1103水库水面 1104坑塘水面 1105沿海滩涂 1106内陆滩涂 1107沟渠 1108沼泽地 1109水工建筑用地 1110冰川及永久积雪 12其他土地1201空闲地1202设施农用地1203田坎1204盐碱地1205沙地1206裸土地1207裸岩石砾地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耕地的三级编码为:1山地;2丘陵;3平原;4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 平原水田) 《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 乔森51070803030 资环院城区系人文地理学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 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最新)

9月3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9月3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志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第一次拥有了全国统一的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严格按照管理需要和分类学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进行归纳和划分。这个分类系统能够与以往的土地分类进行有效衔接,不至于造成土地基本信息“断档”。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出台,为今后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现状类型提供了技术保障,对于国家掌握真实的土地资源数据、全面摸清土地资源利用家底、为国土资源科学化管理乃至国民经济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一、目标任务 1、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2002)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对应关系,对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进行地类转换,将更新调查《全国土地分类》过渡分类(以下简称旧分类)转换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规定的新分类(以下简称新分类)。 2、地类转换中具有“一对一”(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和“多对一”(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对应关系的可直接转换;“一对多”(旧分类对新分类,以下同)关系的情况要进行标识,然后进行详细内业核实,需要外业核实的要进行补充调查;最后修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地类码和数据字典,对转换后的成果数据进行统计汇总、表格输出和成果分析。 3、对2005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按《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43号)文件要求修改前后的两套数据库成果,分别进行地类转换和成果汇总,最终都要根据变更调查数据,将汇总成果修改到2007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与三大类对照表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一级类二级类含义编码名称编码名称 0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 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 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 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 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 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0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 作物轮种的耕地。 0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 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0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 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 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 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 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 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 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31 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 032 灌木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 033 其它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 04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1 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 043 其它草地 指树木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 业的草地。 05 商服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最新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类型、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调查、规划、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在使用本标准时,也可根据需要,在本分类基础上续分土地利用类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3 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覆盖度(盖度)cover degree 指一定面积上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 3.2 郁闭度canopy density

指林冠(树木的枝叶部分称为林冠)垂直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值。 4 总则 4.1 为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科学划分土地利用类型,明确土地利用各类型含义,统一土地调查、统计分类标准,合理规划、利用土地,制定本标准。 4.2 维护土地利用分类的科学性、实用性、开放性和继承性,满足制定国民经济计划,社会经济宏观调控以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4.3 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的基本现状,但不以此划分部门管理范围。 5 编码方法 5.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两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5.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数字编码,一级采用二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二级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左到右依次代表一、二级。 6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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