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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

1. 存量数据整合 (2)

1.1 目标与任务 (2)

1.1.1 数据整合目标 (2)

1.1.2 数据整合任务 (3)

1.2 总体要求 (5)

1.3 整合思路 (5)

1.4 主要技术方法 (9)

1.4.1 内业属性关联 (9)

1.4.2 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9)

1.5 工作步骤及要求 (10)

1.5.1 准备工作 (10)

1.5.2 数据转换 (12)

1.5.3 数据整理 (14)

1.5.4 整合关联 (23)

1.5.5 数据入库 (26)

1.6 质量控制 (28)

1.7 主要成果 (29)

2. 成果检查 (30)

2.1 检查方法 (30)

2.1.1 随机抽样检查 (30)

2.1.2 计算机软件检查 (30)

2.2 质量控制要素 (30)

2.2.1 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0)

2.2.2 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1)

3. 成果汇交 (32)

3.1 目标与任务 (32)

3.2 汇交方式及程序 (32)

3.2.1 汇交方式 (32)

3.2.2 汇交程序 (33)

3.3 汇交内容及要求 (33)

3.3.1 空间数据成果 (34)

3.3.2 属性数据 (34)

3.3.3 元数据 (34)

3.3.4 其他数据 (34)

3.4 数据组织 (35)

3.4.1 组织单元 (35)

3.4.2 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35)

3.4.3 命名规则 (35)

3.5 质量要求 (35)

1. 存量数据整合

1.1 目标与任务

1.1.1 数据整合目标

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1)支撑业务管理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满足数据汇交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

(3)满足信息共享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两篇 篇一:某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1建设目标与任务 1.1建设目标 按照尊重历史、充分继承的原则,保留和认可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调查成果,对涉及到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统一按照目前国土资源部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有关标准和规范,通过集中统一的调查,按照空间位置关系和统一标准紧密整合,消除各类数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形成统一的不动产产权产籍“一张图”,实现房屋、土地、林地、草地、海洋、承包经营权空间数据和登记业务数据、档案数据的一体化存储,以达到图、属、档一体化管理的应用目标。 1.2建设任务 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技术规范》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等不动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清理房屋、土地、林地、草原、承包经营权、海洋等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对其空间数据要素、数据格式、属性内容等进行清理整合,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数据分层及属性标准等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行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数据服务。 1、对于已建成的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数据库,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立映射关系模型,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提取、转换、补录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3、对于没有电子数据只有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的,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录入数据,建立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要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 2现状分析 2.1业务分析 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以及将纳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现有的各种登记业务基本上都出台了登记办法,对登记的相关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土地登记的基本程序

信息数据整合方案

信息数据整合方案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信息资源整合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梳理市局各气象业务系统的硬件架构、数据流程、存储方式等,根据梳理结果制定现有服务器、存储资源整合方案,将满足虚拟化整合技术要求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整合到资源池。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和关键数据的多业务复用,最终形成统一的全局数据视图,促进气象信息数据的优化管理。二、信息资源整合方案 利用今年新购置的Isilon高性能存储设备对市局数据存储业务进行初步整合。充分发挥Isilon设备可扩展容量大、扩容速度快、数据处理性能高的优势,利用可靠性高、可维护性高、空间利用率高的集中式NAS存储逐步替代市局原有松散的存储设备,并接管其上的数据存储业务,达到信息资源整合的目的。 目前新购置的Isilon高性能存储设备为裸空间99TB的 3节点集群,每个节点配置24GB内存,33TB数据盘,800GB SSD缓存盘。按照其实际可用空间80T估算,预计可对市局以下存储业务进行整合。 1、支撑预报一体化平台高性能存储需求。 购置Isilon高性能存储设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预报一体化平台数据访问I/O瓶颈,满足数据产品共享存储高效访问的需求。因此, Isilon首要目的是支撑预报一体化平台高效运行。按照项目开发组提供的需求,Isilon将分别为数据库提供12TB数据存储,为虚拟化服务器提供10TB本地存储,为数据加工产品提供一年38T的共享存储空间,合计 60TB。未来根据存储实际使用情况,可考虑对Isilon空间进行扩容。

2、接管气象台WRF模式存储管理业务。 由于气象台7TB的模式数据二级存储已经应用多年,设备老化,性能较低,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拟在Isilon设备中分配10TB空间,用以替代气象台现有7TB二级存储,逐步接管气象台WRF模式存储管理业务。 3、其他数据存储业务整合 预报一体化平台的主要存储迁移到Isilon设备上之后,将为服务器虚拟化平台释放掉大约20T存储空间。山洪项目采购设备到位之后,预报一体化平台的数据库和产品加工等密集计算节点将迁移至物理资源池,服务器虚拟化平台的计算资源将得到有效释放,为更多低开销型应用、业务迁移至虚拟化平台提供足够资源。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考虑在NAS设备上分配2TB空间用于存放CMACast短期广播数据,对局域网用户提供全开放访问,同时将MICAPS3数据处理服务由物理服务器迁移至虚拟化平台,MICAPS3实时历史数据逐步迁移至虚拟化平台,其它探测资料的历史归档数据也逐步迁移到存储资源池进行统一管理。原存储设备释放出空间后,将根据设备可用性实际情况,加入到虚拟化平台进行异构管理。 三、整合步骤与安排 1、需求调研(2016年12月) 分别对预报一体化平台项目开发组、气象台、科研所等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存储资源实际需求,理清各业务系统之间的关联关系,确定存储资源分配、迁移、整合、回收方案。 2、数据迁移(2016年12月-2017年3月)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附件2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试行) 目录 1 范围 107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07 3 术语与定义 107 4 总则 109 4.1目标与任务 109 4.2基本原则 109 4.3整合流程 110 5 工作步骤 111 5.1准备工作 111

5.2规范化整理 112 5.3整合关联 114 5.4数据入库 115 6 成果检查 115 6.1检查方法 115 6.2质量控制要素 115 7 主要成果 117 7.1数据库成果 117 7.2文字成果 117 参考文献 136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 253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L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 1. 存量数据整合 (2) 1.1 目标与任务 (2) 1.1.1 数据整合目标 (2) 1.1.2 数据整合任务 (3) 1.2 总体要求 (5) 1.3 整合思路 (5) 1.4 主要技术方法 (9) 1.4.1 内业属性关联 (9) 1.4.2 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9) 1.5 工作步骤及要求 (10) 1.5.1 准备工作 (10) 1.5.2 数据转换 (12) 1.5.3 数据整理 (14) 1.5.4 整合关联 (23) 1.5.5 数据入库 (26) 1.6 质量控制 (28) 1.7 主要成果 (29) 2. 成果检查 (30) 2.1 检查方法 (30) 2.1.1 随机抽样检查 (30) 2.1.2 计算机软件检查 (30) 2.2 质量控制要素 (30)

2.2.1 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0) 2.2.2 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1) 3. 成果汇交 (32) 3.1 目标与任务 (32) 3.2 汇交方式及程序 (32) 3.2.1 汇交方式 (32) 3.2.2 汇交程序 (33) 3.3 汇交内容及要求 (33) 3.3.1 空间数据成果 (34) 3.3.2 属性数据 (34) 3.3.3 元数据 (34) 3.3.4 其他数据 (34) 3.4 数据组织 (35) 3.4.1 组织单元 (35) 3.4.2 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35) 3.4.3 命名规则 (35) 3.5 质量要求 (35) 1. 存量数据整合 1.1 目标与任务 1.1.1 数据整合目标 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1)支撑业务管理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满足数据汇交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 (3)满足信息共享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不动产登记已全面推进数据整合成为落地难点 2015-03-22 13:21:4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不动产登记正在全国大围开展,目前层面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建设已经完成,截至目前,全国有30多个市(州)、70多个县(市、区)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 与此同时,国土部选择了省市、市泸县、广西等15个地方,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的联系点,指导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工作。 上述15个联系点已经在全国率先发放了不动产产权证,而在不动产实质性落地过程中,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尤其是房产数据依然是不动产登记的一大难点。 根据国土部的安排,国土部在2015年下半年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2016年完善信息平台并拓展扩容。 “在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各地要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按照统一制定的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程,对本地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存量登记数据进行整合,建立关联关系,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 数据是地方不动产登记的难题 是国土部选定的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的15个联系点之一,该联系点是为全国统一登记后簿册证、信息平台、标准怎么统一,具体要怎么做,探索解决途径。 在《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的当天,居民申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不动产产权证书”,这是中国第一不动产权证书。 这也标志着市率先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 据全程参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建设的北京超图软件(30003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超图)房产事业部副总经理峰表示,不动产登记的最大难点是不动产登记的数据整合问题,的房屋和土地信息,在落到地图上时,不统一,存在一定的差异。 记者致电不动产管理局获悉,为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市耗费巨大人力物力推进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截至到目前,共整合历史土地登记数据约为80万条,房屋登记数据约310万条,每天还要新增300多例登记数据。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库的问题并非个例,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和难点在于市县一级,不过,记者自采访获悉,众多市县均存在数据待完善的情况。 一方面住房、土地、林地等分散各个部门登记,这么多年来,容、标准上各不相同;另一方面,各市县的信息化存在差距,部分县市信息化较差,历史的房产、土地等信息仍以纸

大数据整合集成解决方案

数据集成,主要是指基于企业分散的信息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再集中、再统一管理的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只要有新的、不同的数据产生,就不断有数据集成的步聚执行。企业有了五年、八年的信息化发展,凌乱、重复、歧义的数据接踵而至,数据集成的空间与需求日渐迫切,企业需要一个主数据管理(Master Data Manager)系统来统一企业的产品信息、客户信息;企业需要一个数据仓库(Data Warehouse)系统来提高领导层的决策意识,加快市场战略调整行动;企业需要一个数据中心(Data Center)系统来集中交换、分发、调度、管理企业基础数据。 数据集成的必要性、迫切性不言而喻,不断被推至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的首要位置。要实现企业数据集成的应用,不光要考虑企业急需集成的数据范围,还要从长远发展考虑数据集成的架构、能力和技术等方面内容。从数据集成应用的系统部署、业务范围、实施成熟性看主要可分三种架构。一种是单个系统数据集成架构、一种是企业统一数据集成架构、一种是机构之间数据集成架构。 企业统一数据集成架构,组织结构较复杂的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尤为偏爱这种数据集成的架构,因此类单位具有业务结构相对独立、数据权力尤为敏感、数据接口复杂繁多等特征,更需要多个部门一起协商来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中心平台,来解决部门之间频繁的数据交换的需求。如金融机构、电信企业,公安、税务等政府机构,业务独立、层级管理的组织结构决定了内部数据交互的复杂性。概括来说此类应用属于多对多的架构、数据交换频繁、要有独立的数据交换存储池、数据接口与数据类型繁多等特点。

对于企业管理性、决策性较强的信息系统如主数据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管理系统、数据仓库系统等数据可直接来源于数据中心,摆脱了没有企业数据中心前的一对多交叉的困扰,避免了业务系统对应多种管理系统时需要数据重复传送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 1.存量数据整合 (2) 1.1目标与任务 (2) (2) (2) 1.2总体要求 (4) 1.3整合思路 (5) 1.4主要技术方法 (9) (9) (9) 1.5工作步骤及要求 (10) (10) (12) (14) (23) (26) 1.6质量控制 (28) 1.7主要成果 (29) 2.成果检查 (30) 2.1检查方法 (30) (30) (30) 2.2质量控制要素 (30) (30) (31) 3.成果汇交 (32) 3.1目标与任务 (32) 3.2汇交方式及程序 (32) (32) (33) 3.3汇交内容及要求 (33) (33) (34) (34) (34) 3.4数据组织 (35) (35) (35) (35) 3.5质量要求 (35)

1.存量数据整合 1.1目标与任务 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 (1)支撑业务管理 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满足数据汇交 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 (3)满足信息共享 通过数据整合,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权威性、专业性、可靠性,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等提供数据基础。 存量数据整合主要是对存量数据中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相关方案及实践经验,确定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主要任务: (1)数据转换 对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电子数据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及转换,形成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数据整理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路线及工作流程

一.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流程图 (1)已建库数据准备 (2)已建库数据分析 分析原始提交数据质量,查看已处理的数据情况,分析数据如何进行利用,提出原始数据和已处理的数据存在的问题。 (3)数据问题反馈数据生产单位 将原始数据存在的问题反馈数据汇交单位,由其进行修改。 (4)数据生产单位修改问题数据 数据汇交单位根据各类数据库标准修改数据,在数据修改过程中,技术承担单位可指导或辅助数据汇交单位修改数据。 (5)问题修改后数据重新汇交 数据生产单位提交修改后的数据,技术承担单位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数据返回数据生产单位继续修改,直至数据质量合格。

二.工作流程 2.1准备工作检查 做好对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现状调查,搜集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执行的数据库标准、技术规程以及原来的各类不动产登记图、表、卡、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做好比对分析;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空间数据分层和属性结构设计,建立映射关系,抽取一定数量的数据进行试验;根据试验情况修订确定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设的技术路线,以此为基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全面清理和整理不动产登记历史资料;做好人员培训,制定质量控制规范,落实质量责任。 2.1.1资料准备检查 (1)对于已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的,已经建成较为完备的数据库的,搜集完备的电子数据信息、元数据信息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结构设计、执行的数据库标准、技术规程等资料。 (2)对于利用传统手段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或有部分电子数据,或者已经建成相应档案系统,实现档案查询管理或登记结果以电子化方式存储的,需要搜集完备的纸质登记簿和电子化档案,以及原来执行的技术规程等。 (3)对于利用全手工方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及构(建)筑物所有权等登记管理的,需要搜集全部的纸质登记簿册以及原执行的技术规程。 2.1.2进行数据库框架设计检查 选取典型的登记信息,参照原执行的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对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逐项进行对比分析,完成数据库的框架设计(包括中间数据库和成果数据库)。包括: (1)确定空间数据库的分层方案。一般来说,为了方便数据管理、更新,理清数据管理职责,原则上精度相当、属性结构一致、管理主体一致的空间数据

数据整合方案

1.信息资源标准化 数据标准化主要实现了数据格式、内容和语义的映射、转换,实现编码一致化、面向主题集成、数据聚合等功能。 通过数据交换、采集,形成的基础业务数据,通过数据整合进一步的数据ETL(数据抽取、转换、加载),按照定制的标准信息规范进行匹配映射(Match)、数据格式转换(Transform),并对重复数据进行数据清洗(Cleanse)、过滤(Filtrate)、聚合(Aggregate),最后多维加载(Load)后形成标准化数据。 采用数据同步工具和ETL工具完成数据抽取、同步等整合工作,并通过任务调度管理实现对整合工具的集中管理和执行。 数据采集时可以按信息资源平台的要求将数据标准化。在采集抽取数据时没有按信息资源平台转换为标准数据的数据,需要按信息资源平台的要求转换成标准的数据如字典的统一。 2.数据加工管理 2.1.数据抽取 数据抽取是利用抽取工具,建立抽取模型,将多个数据源数据汇总到一个数据库的过程。 2.2.数据清洗 由于数据来自多个业务系统,而且包含历史数据,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划把数据进行清洗,整个数据清洗的对象应包括不完整的数据、错误的数据、重复的数据等三大类。

2.3.数据转换 数据转换主要实现数据标准化的过程,信息资源平台的数据,来自多个业务系统,有些数据源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设计,因此会造成数据难以与其他数据共享。数据转换应实现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既定的格式转换规则,对数据的整理和格式统一。 2.4.数据装载 数据装载操作效率是数据资源平台需要考虑的重要环节。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本项目的不同数据资源所应采用的数据装载策略。 2.5.数据标识 数据标识主要为了突出数据的关键性信息,便于实时的统计和更有效的比对,进而获取符合用户业务办理相关的结果。 3.数据整合处理系统 3.1.数据处理流程 数据中心的构建,基础和核心的工作是需要对来自各方的数据进行充分的整合和处理,对获取的各类源数据,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梳理、分析,并作相关的数据整理工作,通过数据梳理和转换工作,把不同来源的数据基于数据标准,转换成标准化数据后,再进行入库,从而保证进入数据中心的数据质量,不产生垃圾数据,从而为数据中心的全局应用奠定基础。 数据处理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方案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技术方案

西安**测绘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 1.项目概况 (1) 1.1工作目的 (1) 1.2工作内容 (1) 1.3现状分析 (2) 1.3.1业务分析 (2) 1.3.2数据分析 (3) 1.3.2信息系统分析 (4) 1.4测区概况 (5) 2. 作业依据 (6) 2.1法律文件 (6) 2.2政策文件 (6) 2.3技术标准 (7)

3.1城镇地籍数据库成果 (8) 3.2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成果 (8) 3.3宗地统一编码成果资料 (9) 3.4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资料 (9) 3.5房产数据成果资料 (9) 3.6**县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成果资料 (9) 3.7草原权成果资料 (10) 3.8林权成果资料 (10) 3.9其他资料 (10) 4. 数学基础及技术指标与规格 (11) 4.1数学基础 (11) 4.2数据现势性 (11) 4.3数据库结构 (11) 5. 技术路线 (12) 6. 技术方案与工作内容 (12) 6.1软件、硬件和人员配置准备 (12) 6.2人员培训 (13) 6.3技术方案制定 (14)

6.5数据整合 (16) 6.5.1整合流程 (16) 6.5.2整合内容 (20) 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方案 (27) 7.1不动产数据组成与数据库设计 (27) 7.1.1不动产空间数据 (27) 7.1.2不动产非空间数据 (28) 7.1.3数据库结构标准设计 (29) 7.2建库工作路线 (32) 7.3数据规范分析、梳理 (33) 7.4无效数据筛选 (34) 7.5产权登记数据提取 (34) 7.6数据核查补录 (34) 7.7楼盘表数据整理 (35) 7.8权利关系挂接 (36) 7.9产权登记整理数据输出 (39) 8. 质量检查 (46) 8.1质量控制目标 (46)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县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技术标

目录 1 建设目标与任务 (1) 1.1建设背景 (1) 1.2建设目标 (2) 1.3建设任务 (2) 2 现状分析 (3) 2.1业务分析 (3) 2.2数据分析 (3) 2.3信息系统分析 (4) 3 建设原则和依据 (5) 3.1技术依据 (5) 3.2建设原则 (6) 4 技术流程 (7) 5 准备工作 (10) 5.1资料收集准备 (10) 5.2明确数据整理目标 (10) 6 数据整理 (11) 6.1空间数据整理 (11) 6.1.1 图层整理 (11) 6.1.2 统一空间参考系 (13) 6.2登记簿册信息整理 (13) 6.2.1 各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簿册 (13) 6.2.2 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册 (13) 6.2.3 林权登记簿册 (14) 6.2.4 取水权登记簿册 (14) 6.3历史档案整理 (15) 7 数据整合 (15) 7.1空间数据整合 (15) 7.1.1 数据转换 (15) 7.1.2 行政区整合 (16) 7.1.3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整合 (17) 7.1.4 宗地整合 (17) 7.1.5 房屋数据整合 (18) 7.1.6 其他定着物数据整合 (20) 7.2非空间数据整合 (20) 7.2.1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整合 (20) 7.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信息整合 7.2.3 房屋产权信息整合 (20)

7.2.4 林权登记信息整合 (22) 7.3信息落宗 (23) 8 不动产单元设定 (24) 8.1不动产单元划分 (24) 8.1.1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4) 8.1.2 宗地划分 (24) 8.1.3 定着物划分 (25) 8.2不动产单元设定 (25) 8.3不动产单元编码 (26) 9 成果检查及入库 (28) 9.1数据库内容 (28) 9.2成果检查 (28) 9.3对现有数据进行分类制定导入方案 (29) 9.4数据分批进入数据库 (30) 9.5数据验证与修改 (30) 9.6不动产登记信息元数据生成 (30) 10 提交成果 (30) 10.1数据库成果 (30) 10.2文字成果 (31) 11 服务保障 (31) 12 进度计划 (31) 附录: (33) 各类登记单元编码规则 (33)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规范

附件4

目录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县级汇交到国家的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的内容、格式、数据组织、命名规则以及质量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地方向国家汇交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参考以下文件内容或其中条款: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存量数据 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是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其他数据。 全国各县(市)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依据本地数据与审批业务的特点,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本地已有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数据规范梳理、数据整理、房屋(幢)图形的补测、整合落宗、不动产单元统一编码与数据入库等数据整合操作,建立本地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业务流程。同时依据国家建库的相关要求,对地方整合成果进一步再加工处理,只保留不动产单元当前状态(现状)的登记信息,得到满足国家建库需求的县(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成果,此数据称为县(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 地方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在接入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之前形成的登记数据另行单独一次性向国家提交。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附件2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 (试行)

目录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与定义 (3) 4总则 (5) 4.1目标与任务 (5) 4.2基本原则 (5) 4.3整合流程 (6) 5工作步骤 (7) 5.1准备工作 (7) 5.2规范化整理 (8) 5.3整合关联 (10) 5.4数据入库 (11) 6成果检查 (11) 6.1检查方法 (11) 6.2质量控制要素 (11) 7主要成果 (13) 7.1数据库成果 (13) 7.2文字成果 (13) 参考文献 (32)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的目标、任务、内容、方法、程序。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展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1001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海域使用分类 NY/T 253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NY/T 253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L Y/T 1955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动产 real estate 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3.2不动产单元 real estate unit 权属界线固定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3.3 地籍区 cadastral district 在县级行政辖区内,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结合明显线性地物划分的土地管理区域。 3.4 地籍子区 cadastral subdistrict

不动产数据库整合方案--详细

1目标与任务 1.1目标: 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在国土、林业、住建等部门、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 1.2任务: 1,对土地、房产、森林林木等已有的空间数据、登记信息和档案数据按各行业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数据采集、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对土地、房屋、林权等已建立好的原始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立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位确保数据整合程序规范,成果正确,全程对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进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省相关规范标准逐级汇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数据整合建库另行规定。2总体要求 2.1完整 整合过程中要遵守土地、房屋、林业等数据库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相关数据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规定的必选项和条件必选项内容完整。 2.2一致 在数据整合的过程中不应对原始数据进行修改,确保整合前后的数据一致。在整合过程中明显发现存在错误的,需进行相应修改。 2.3规范 依据现行的土地、房屋等数据库标准,对已有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梳理并

规范化。 2.4严格 数据整合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要求。 3整合流程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建库主要步骤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数据采集及规范化整理、数据整合关联、数据检查和数据入库,指令控制贯串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全过程。整合流程图如下:

图1不动产数据整合流程图 3.1整合思路: 1,对于已建成的数据库,先依据土地、房产、林业等现行的相关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后,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建立映射关系模型,对已有的登记信息补充完善后,转换形成符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2,对于已有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或部分电子数据的,首先对已有的登记信息通过提取、转换、补录等技术方法,建成符合土地、房产等现行标准的标准化、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 1.存量数据整合2 1.1目标与任务2 1.1.数据整合目标2 1.1.2数据整合任务2 1.2总体要求4 1.3整合思路5 1.4主要技术方法6 1.4.1内业属性关联6 1.4.2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7 1.5工作步骤及要求8 1.5.1准备工作8 1.5.2数据转换10 1.5.3数据整理11 1.5.4整合关联20 1.5.5数据入库23 1.6质量控制25 1.7主要成果26 2.成果检查27 2.1检查方法27 2.1.1随机抽样检查27 2.1.2计算机软件检查27 2.2质量控制要素28 2.2.1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28 2.2.2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29 3.成果汇交29 3.1目标与任务29 3.2汇交方式及程序30 3.2.1汇交方式30 3.2.2汇交程序30 3.3汇交内容及要求30 3.3.1空间数据成果31 3.3.2属性数据31 3.3.3元数据32 3.3.4其他数据32 3.4数据组织32 3.4.1组织单元32 3.4.2数据文件组织结构32 3.4.3命名规则32 3.533 质量要求

1.存量数据整合 1.1目标与任务 1.1.1数据整合目标 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 (1)支撑业务管理 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满足数据汇交 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 (3)满足信息共享 通过数据整合,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权威性、专业性、可靠性,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等提供数据基础。 1.1.2数据整合任务 存量数据整合主要是对存量数据中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相关方案及实践经验,确定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主要任务:(1)数据转换 对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电子数据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及转换,形成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数据整理 ①土地登记数据整理 按照现行的土地登记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理,包括宗地空间数据整理、土地登记数据整理、档案数据整理、关联关系整理等。 ②房产登记数据整理 按照现行的房产登记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房产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理,包括自然幢空间数据整理、楼盘数据整理、房产登记数据整理、档案数据整理、关联关系整理等。 ③林权登记数据整理 按照现行的林权登记相关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等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整理,包括林权空间数据整理、林权登记数据整理、档案数据整理、关联关系整理等。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方案-(MapGIS)

MapGIS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整合 技术方案 武汉中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目录 1 建设目标与任务 (1) 1.1建设目标 (1) 1.2建设任务 (1) 2 现状分析 (2) 2.1业务分析 (2) 2.2数据分析 (2) 2.3信息系统分析 (3) 3 建设原则和依据 (5) 3.1技术依据 (5) 3.2建设原则 (5) 4 技术流程 (5) 5 准备工作 (8) 5.1资料收集准备 (8) 5.2明确数据整理目标 (8) 6 数据整理 (9) 6.1空间数据整理 (9) 6.1.1 图层整理 (9) 6.1.2 统一空间参考系 (11) 6.2登记簿册信息整理 (11) 6.2.1 各类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登记簿册 (11) 6.2.2 房屋所有权登记簿册 (12) 6.2.3 林权登记簿册 (12) 6.2.4 取水权登记簿册 (12) 6.2.5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登记簿册 (13) 6.3历史档案整理 (13) 7 数据整合 (14) 7.1空间数据整合 (14) 7.1.1 数据转换 (14) 7.1.2 行政区整合 (16) 7.1.3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整合 (16) 7.1.4 宗地(宗海)整合 (16) 7.1.5 房屋数据整合 (18) 7.1.6 其他定着物数据整合 (19) 7.2非空间数据整合 (19) 7.2.1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信息整合 (19) 7.2.2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宅基地信息整合 (20) 7.2.3 房屋产权信息整合 (20)

7.2.4 林权登记信息整合 (24) 7.3信息落宗 (24) 8 不动产单元设定 (25) 8.1不动产单元划分 (25) 8.1.1 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划分 (25) 8.1.2 宗地(宗海)划分 (25) 8.1.3 定着物划分 (26) 8.2不动产单元设定 (27) 8.3不动产单元编码 (27) 9 成果检查及入库 (29) 9.1数据库内容 (29) 9.2成果检查 (31) 9.3对现有数据进行分类制定导入方案 (33) 9.4数据分批进入数据库 (33) 9.5数据验证与修改 (33)

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方案

目录 1. 存量数据整合. (2) 1.1 目标与任务 (2) 1.1.1 数据整合目标 (2) 1.1.2 数据整合任务 (2) 1.2 总体要求 (4) 1.3 整合思路 (5) 1.4 主要技术方法 (9) 1.4.1 内业属性关联 (9) 1.4.2 外业补充调查与测量 (9) 1.5 工作步骤及要求 (10) 1.5.1 准备工作 (10) 1.5.2 数据转换 (12) 1.5.3 数据整理 (14) 1.5.4 整合关联 (23) 1.5.5 数据入库 (26) 1.6 质量控制 (28) 1.7 主要成果 (29) 2. 成果检查. (30) 2.1 检查方法 (30) 2.1.1 随机抽样检查 (30) 2.1.2 计算机软件检查 (30) 2.2 质量控制要素 (30) 2.2.1 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0) 2.2.2 非空间数据的质量评价要素 (31) 3. 成果汇交. (32) 3.1 目标与任务 (32) 3.2 汇交方式及程序 (32) 3.2.1 汇交方式 (32) 3.2.2 汇交程序 (33) 3.3 汇交内容及要求 (33) 3.3.1 空间数据成果 (34) 3.3.2 属性数据 (34) 3.3.3 元数据 (34) 3.3.4 其他数据 (34) 3.4 数据组织 (35) 3.4.1 组织单元 (35) 3.4.2 数据文件组织结构 (35) 3.4.3 命名规则 (35) 3.5 质量要求 (35)

1. 存量数据整合 1.1 目标与任务 1.1.1 数据整合目标 通过将现有标准不一、格式各异、互不关联,以不同介质分散存放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行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为国家、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奠定基础。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目标主要是: (1)支撑业务管理 数据整合的首要目标是支撑日常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保障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2)满足数据汇交 为了建立国家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将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国家明确要求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汇交工作,数据整合成果是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上报的主要内容。 (3)满足信息共享 通过数据整合,提高不动产登记数据的准确性,维护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权威性、专业性、可靠性,为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等提供数据基础。 1.1.2 数据整合任务 存量数据整合主要是对存量数据中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形成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按照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充分借鉴全国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的相关方案及实践经验,确定江苏省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主要任务: (1)数据转换对土地、房产、林权、海域等已有的登记信息电子数据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规范化及转换,形成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 (2)数据整理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技术实现与应用研究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的技术实现与应用研究 摘要:伴随现代数据处理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日益成为政府构建 新型资源共享的重要方式,利用原有地籍管理数据库、房产测绘数据库和城市规 划数据库和地理信息GIS平台,建设不动产数据的整合研究,有助于提升不动产 登记信息的公众查询检索效率、数据管理资源共享。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应用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重要国策,也是对我国的整体国民信息的一项重要 普查。不动产登记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而且,不动产涉及的业务类型较多,因此,对不 动产的登记和数据整合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在不动产的登记整理中一定要对数据 信息进行严格的把握,保证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我国的不动产信息系统 的建立做好基础工作。 1不动产数据整合的难点分析 不动产数据涉及多部门信息的共享整合,从地理信息GIS技术角度分析存在 同名异质、同质异名的现象,即表达同一地物的名称不统一或异地同名地物难以 区分的问题,同时数据结构与精度标准也不统一,必须借助空间定位参考基准, 来构建基于地理位置框架LBS的不动产综合管理系统。 2资料收集 收集原有各部门已形成的调查成果,包括初始调查和变更调查的房屋、林地、 承包地等,通过宗地统一编码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具体指20世纪80年代开展大规模房地产登记工作以来,各个时期形成的各类型不动产登记档案和系统数据,包括不动产登记的权属数据和空间数据。主要涉及原房屋交易权属业务系统、房 屋生命周期平台、原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各区自有系统等平台数据。 1)对原房屋和土地登记业务系统,已经建成较为完备的数据库的,搜集完备的电 子数据信息、元数据信息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结构设计、执行的数据库标准、技术 规程等资料。2)对原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档案系统,实现档案查询管理或登记。若 档案以电子方式存储的,需要搜集完备的纸质登记簿和电子化档案,以及原来执行 的技术规程等文件。3)对于利用全手工方式完成登记管理的业务,需要搜集全部的 纸质登记簿册以及原执行的技术规程。 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法 3.1数据整合的技术路线 不动产数据整合前,应充分收集原有数据库的建设成果、电子与纸质档案资料,完成成果档案的扫描矢量转换等工作,形成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数据格式;其次,对部分存在问题的原有数据成果进行质量分析与数据评价,共同判读研究数 据修复与挖掘的思路,必要时与原数据生产单位对接整改;最后,根据数据库建 设规范与项目技术设计方案指标,对数据库整合前的基础信息,进行测试与评价,合格后方可进行总体数据库的建设。 3.2空间数据整合 不动产空间数据整合的对象主要为不动产单元,包括宗地、宗海、建筑物(自然幢)、构筑物、其他定着物等要素,由于土地、房产、海域、土地承包经营权、林 木等各类不同空间数据的形成时期同,其数据结构、坐标系统均存在差异,甚至尚 未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或者缺少相关的空间要素图层。因此,在对空间数据信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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