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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年版).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年版).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年版).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传染病、感染性疾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者加强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在感染性疾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

二、基本条件

第七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独立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保障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八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各区域布局合理,

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保护患者隐私,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开设独立的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设置2-6张肠道留观病床,2-10张呼吸道隔离病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病房。

第九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挂号收费室、发热门诊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独立候诊区和诊室、检查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B超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三级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感染科还应设置独立的处置室和抢救室等。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及有条件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中医特色治疗室(如针灸、火罐、足疗、中药灌肠、中药离子导入、结肠水疗等)。

第十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备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防护设备和设施,还应配备中药离子导入机、肝病治疗仪、中频治疗仪、结肠水疗仪、足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中医特色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还可配备人工肝装置、结肠透析机、血液净化设备等以提高中医疗效。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级医师、护士等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感染性疾病科的特点,建立肝病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中药灌肠、针灸、穴位注射、穴位贴敷、结肠水疗等中医治疗以及人工肝、血液净化、肝脏穿刺等感染性疾病科常用诊疗设备操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的执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员梯队。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生应接受过感染性疾病相关中医专业系统培训,掌握中医学和感染病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技能,掌握常用中药方剂100首(见附件),掌握感染性疾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对部分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统的中医诊疗思路,积累相当的诊疗经验,具备常见感染性疾病急危重症处理能力,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应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对少见、危重和疑难感染疾病的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的能力,具备对本科室重要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力。

第十五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的转科培训后,在感染性疾病科上级医师指导下,重点培训常见感染性疾病的诊断标准、主要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方法、急救技术、感染性疾病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中医感染性疾病基础知识、基本理论。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进修、跟师学习、参加学习班等方式,重点培训疑难感染性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新技新方法等,了解感染性疾病防治新进展,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并具有一项以上中医感染性疾病科专病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学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危重、疑难感染性疾病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对新出现的传染病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能开展中医感染病学的临床难点及提高临床科研一体化能力的科学研究。掌握中医感染性疾病学最新学术进展和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应由从事感染性疾病相关专业

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者担任。二级中医医院感染性

疾病科主任应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三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

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感染性疾病科专业临床工作

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把握本科室发展

方向,负责组织制定本专科的发展规划,为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提供决策。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感染性

疾病科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二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学术继承人应具

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学术继承人

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源,通过跟师

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

中医感染性疾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

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

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护理人员应全部系统接受中医知识

与技能培训,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

学时。

第二十一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护士应掌握中医药治疗常见感染

性疾病的基本知识,掌握感染性疾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法,掌握感染性疾病科中医护理常规和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

规程,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感染性疾病康复和健康指导。

第二十二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护士长是感染性疾病科护理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三级中医医院应由具备主管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促进中医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成药辨证使用率、中医治疗率、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急危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注重继承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中医诊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具备常见、多发感染性疾病诊治的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应能开展常见、多发感染性疾病。三级中医医院应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开展疑难及危重感染性疾病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门诊和病房使用中药饮片,在辨证论治原则指导下,合理应用中成药和医院中药制剂。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开展针灸、火罐、穴位贴敷、刮痧、穴位注射、雾化吸入、脐疗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制定常见感染性疾病及本科室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及临床路径,应用于临床,定期对本科室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及疗效水平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不断优化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第二十八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研发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

第三十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环境形象建设,应通过内部装饰,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感染性疾病的理念,宣传中医药防治感染性疾病的知识,介绍中医药防治感染性疾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彰显中医药特别是本科室防治感染性疾病的特色和优势,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宣传知识、介绍方法和彰显特色的具体内容,应依据病种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内容,可以采用有关名医名言警句的书画作品、中医感染性疾病科历史人物和

本科室名医塑像或照片、招贴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

传折页等方法,其部装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医院感染预

防与控制要求。

六、附则

第三十三条感染性疾病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十四条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

以感染性疾病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民族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常用中药方剂目录

1.麻黄汤(《伤寒论》)2.桂枝汤(《伤寒论》) 3.白虎汤(《伤寒论》)4.银翘散(《温病条辨》) 5.桑菊饮(《温病条辨》) 6.麻杏石甘汤(《伤寒论》)7.荆防败毒散(《摄生众妙方》)8.小柴胡汤(《伤寒论》)9.止嗽散(《医学心悟》)10.防风通圣散(《宣明论方》)11.柴胡疏肝散(《证治准绳》引《统旨》)12.逍遥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13.大承气汤(《伤寒论》)14.丹栀逍遥散(《薛氏医案》)15.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16.大柴胡汤(《金匮要略》)17.清营汤(《温病条辨》) 18.犀角地黄汤(《外台秘要》)19.黄连解毒汤(《外台秘要》引崔氏方)20.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1.二妙丸(《丹溪心法》)22.八正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3.平胃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24.龙胆泻肝汤(《兰室秘藏》)25.桂枝麻黄各半汤(《伤寒论》)26.甘露消毒丹(《温热经纬》)27.活血散瘀汤(《外科正宗》)28.化斑汤(《温病条辨》)29.化斑解毒汤(《医宗金鉴》)30.茵陈蒿汤(《伤寒论》)31.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伤寒论》)32.茵陈五苓散(《金匮要略》)33.蒿芩清胆汤(《重订通俗伤寒论》)34.金铃子散(《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35.凉血四物汤(《医宗金鉴》)36.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37.清瘟败毒饮(《疫疹一得》)38.麻黄附子细辛汤(《伤寒论》)39.半夏泻心汤(《伤寒论》)40.半夏厚朴汤(《金匮要略》)41.葛根苓连汤(《伤寒论》)42.沙参麦冬汤(《温病条辨》)43.清燥救肺汤(《医门法律》)44.普济消毒饮(《东垣试效方》)45.温胆汤(《备急千金要方》)46.五苓散(《伤寒论》)47.胃苓汤(《丹溪心法》)48.五皮饮(《华氏中藏经》)49.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50.膈下逐瘀汤(《医林改错》)51.清骨散(《证治准绳》)52.酸枣仁汤(《金匮要略》)53.三仁汤(《温病条辨》)54.藿香正气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5.四君子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56.苓桂术甘汤(《伤寒论》)57.四妙丸(《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58.白头翁汤(《伤寒论》) 59.四逆散(《伤寒论》)60.四物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1.参苓白术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2.芍药汤(《素问病机气宜

保命集》)63.乌梅丸(《伤寒论》)64.真人养脏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65.痛泻药方(《丹溪心法》)66.枳实导滞丸(《内外伤辨惑论》)67.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68.五子衍宗丸(《医学入门》)69.泻黄散(《小儿药证直诀》)70.大承气汤(《伤寒论》)71.仙方活命饮(《校注妇人良方》)72.茵陈术附汤(《医学心悟》)73.保和丸(《丹溪心法》)74.小蓟饮子(《玉机微义》)75.小柴胡汤(《伤寒论》)76.十枣汤(《伤寒论》)77.玉屏风散(《丹溪心法》)78.桑杏汤(《温病条辨》)79.益胃汤(《温病条辨》)80.羌活胜湿汤(《内外伤辨惑论》)81.麦门冬汤(《伤寒论》)82.实脾饮(《重订严氏济生方》)83.一贯煎(《续名医类案》)84.小建中汤(《伤寒论》)85.防己黄芪汤(《金匮要略》)86.猪苓汤(《伤寒论》)87.增液汤(《温病条辨》)88.六味地黄丸(《小儿药证直诀》)89.补中益气汤(《脾胃论》)90.理中丸(《伤寒论》) 91.归脾汤(《正体类要》) 92.吴茱萸汤(《伤寒论》) 93.四逆汤(《伤寒论》) 94.八珍汤(《正体类要》) 95.竹叶石膏汤(《伤寒论》) 96.导赤散(《小儿药证直诀》) 97.肾气丸(《金匮要略》) 98.左金丸(《丹溪心法》) 99.左归丸(《景岳全书》) 100.右归丸(《景岳全书》)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症医学科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合理使用医疗资源,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医院的重症医学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重症医学科负责对危重患者及时提供全面、系统、持续、严密的监护和救治。 第四条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重症患者救治为重点,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开放。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重症医学科的指导和检查;医院应加强对重症医学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持患者转入转出重症医学科的通道畅通,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重症医学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 第七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念、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1以上,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相关的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第八条重症医学科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主任,全面负责医疗护理工作和质量建设。 重症医学科的护士长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能力。 第九条重症医学科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测和治疗设备,以保证危重症患者的救治需要。 第十条医院相关科室应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能随时为重症医学科提供床旁B超、血液净化仪、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和细菌学等实验室检查。 第十一条重症医学科病床数量应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实际收治重症患者的需要,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数为医院病床总数的2%-8%,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全年床位使用率平均超过85%时,应该适度扩大规模。重症医学科每天至少应保留l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 第十二条重症医学科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床间距大于1米;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用于收治隔离病人。 第十三条重症医学科位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宜接近手术室、医学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输血科(血库)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重症医学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质量控制是病理科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符合病理科建设与管理的要求,是建设规范化病理科的必然之路,顺应了当今病理科发展的要求,全体员工必须对此项工作有高度的认识。为了保证病理科质量的全面提升,特制定《病理科室内质量控制制度》。 一、目的 通过质控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改进提供依据;防止工作中出现差错,防范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不断提高科室技术与诊断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病理对病理诊断与技术的要求。 二、要求 对病理科医疗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对质控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分析,并向相关人员传达,认真改进。 三、质控小组的构成 (一)科主任为病理科质控第一责任人,对科室整体质量负责。 (二)病理科质控小组具体分为: 1、标本检查和取材质控小组,负责标本检查与取材的室内质量控制; 2、病理诊断质控小组,负责标本检查与取材、常规病理诊断、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 3、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质控小组,负责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 4、常规病理技术质控小组,负责常规HE切片、术中快速冰冻切片制片的室内质量控制; 5、免疫组化质控小组,负责免疫组化、特殊染色制片室内质量控制; 6、分子病理质控小组,负责分子病理实验室内质量控制; 7、细胞病理质控小组,负责细胞病理诊断、细胞病理制片室内质量控制; (三)由科主任指定具体人员为各质控小组质控员,负责具体质控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与修订。 四、质控方案包括: (一)标本检查与取材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二)常规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三)术中快速冰冻病理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四)细胞病理学诊断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五)常规HE染色切片室内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页脚内容2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皮肤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 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皮肤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皮肤科管理者加强科 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皮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 物和技术开展皮肤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皮肤科的 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皮肤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 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皮肤病诊疗工作有1 效开展。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开设独立的专业门诊,有条件的 可以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中医医院皮肤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 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皮肤科病房应当设置治疗室和患者淋浴室,有条件的 应当设置药浴室、熏蒸室,应当通风良好,绝缘防雾,铺设防滑地砖。 开展中药临方调配的,应具备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的条件。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 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 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见附件1)。设置药浴室的,应当配备煎药设备、浴盆、水温调节与定时装 置、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中医医院皮肤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药浴、擦药、湿敷、熏蒸、腧穴治疗、 外用中药临方调配等皮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 理制度。 2 三、人员队伍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 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中医医院皮肤科医师队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 一、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二、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 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一) 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附图二) 1、选址 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 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 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感染性疾病科建设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各级综合医疗机构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包括功能相对独立的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艾滋病门诊等。设置原则及基本要求 编辑 1、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其业务用房应根据功能需要合理安排布局。 2、感染性疾病科内部应严格设置防护分区,严格区分人流、物流的清洁与污染路线流程,采取安全隔离措施,严防交叉污染和感染。 3、感染性疾病科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做到可分可合,能适应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需要。 4、应根据感染性疾病科业务工作要求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护、技工作人员。 5、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制定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感染性疾病科功能设置要求 编辑 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 1、必须设立感染性疾病诊室和候诊室,与普通诊室相隔离,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有独立卫生间和医务人员更衣、洗手间。 2、感染性疾病诊室内部应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3、感染性疾病诊室应安装紫外线灯和洗手装置。 4、感染性疾病诊室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的设置要求 1、选址 ⑴为控制交叉感染,感染性疾病科与其它建筑物之间应保持必要间距,确保通风。建议间距20~25m。 ⑵感染性疾病科必须与普通门(急)相隔离,避免发热病人与其他病人相交叉;通风良好,有明显标识。普通门(急)诊显著位置也要设有引导标识,指引发热病人抵达发热门(急)诊就诊。 2、布局 ⑴呼吸道发热门(急)诊与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应完全分隔,呼吸道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做到独立设置。 ⑵感染性疾病科应分设呼吸道发热病人、肠道病人、肝炎病人的专用出入口和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应设清洁物品和污染物品的出入口。各出入口应设有醒目标志。 ⑶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有污染、半污染和清洁区,三区划分明确,相互无交叉,并有醒目标志。 ⑷感染性疾病科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在半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设置符合要求的第二次更衣区。 3、通风、排风 ⑴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应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室内空气保持流通。 ⑵感染性疾病科的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禁止使用下列空调系统:循环回风的空气空调系统;不设新风,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窗、又无新风、排风系统的空调系统;绝热加湿装置空调系统。设中央空调系统的,各区应独立设置;呼吸道发热门诊设全新风空调系统,肠道、肝炎门诊设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和换气次数不得低于设计规范要求;不设空调系统的,应确保自然通风。 4、消毒 ⑴感染性疾病科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严格消毒,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⑵感染性疾病科内应设置专用的消毒室。 ⑶各业务用房必须安装紫外线灯或其他备用卫生部批件的空气消毒器械,配备非手触式洗手装置、消毒箱、纱窗纱门、防虫防鼠等消毒隔离和卫生设施。 5、呼吸道发热门诊的具体要求 ⑴呼吸道发热门诊内至少设置一间诊室。

骨伤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骨伤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骨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骨伤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骨伤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是以中医药学为基础,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对人体骨、关节及软组织损伤和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临床学科,是承担骨伤科疾病诊疗服务的场所。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骨伤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骨伤科的规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和规模、科室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骨伤科临床诊疗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开设独立的骨伤科门诊,并具备处理常见骨伤科急诊的能力,有条件的可以开设骨伤科急诊、病房,病房开设两个病区及以上者,可以根据专科病种优势进行二级分科(如创伤、脊柱、关

节、筋伤等二级专科)。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设有无障碍通道与辅助检查部门、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相连接,方便轮椅、平车出入,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门诊、急诊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骨折整复室并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骨伤科病房应设置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病室、抢救室、治疗室、处置室,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可设置单独的手法治疗室、康复治疗室;支持区包括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值班室、生活辅助用房、污物处理区域。 第九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骨伤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 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的同时,应配备小夹板外固定器材、推拿 手法床(椅)、艾灸治疗仪、经络导平治疗仪、中药离子导入治疗仪、 电磁波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激光治疗仪等有助于提高中医诊疗水平 的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配备小针刀设备、熏 蒸(洗)设备、超声雾化熏洗仪、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脊柱牵引床、 椎间盘复位机、远红外按摩治疗床、骨质疏松治疗仪、骨科康复设备等 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根据科室情况,建立具有中医特色的骨伤科诊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常见病、多发病及重点优势病种的诊疗规,建立骨折整复、外固定、手法、手术、牵引、功能康复等骨伤科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及相关管理制度。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 行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03-18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职责

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职责 1.参与制订、修改医院有关医疗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本科室 的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科室的各种医疗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并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2.制订本科室出入标准、常见疾病的诊疗常规、操作规程,并具体 组织培训、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 3.优化科室医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定期检查本科室的医疗质量、工作运转和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 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映给医务科、院领导。 5.定期组织全科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结 合本科室特点,开展科室新技术、新业务。 6.把好质量关,运用现代管理理论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减少差错, 杜绝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7.做好出院患者随访工作并做好记录,指导患者功能锻炼,达到较 好的治疗效果,避免医疗纠纷。 8.不断总结临床实践经验,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9.负责科室进修实习医师的安排、教学及考核工作。 10.负责教育科室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医 疗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1.门诊及专家门诊:负责本科室门诊疾病的诊治,开展知识宣教。

12.积极参与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 13.按医院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本科有关医疗质量资料。 14.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活动和监督检查。 15.完成医院交代给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其他工作。 16.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并按照医院 安排对全院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如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 17.对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8.对患者进行传染病甄别,并采取及时、正确的救治措施。 19.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科室布局、分区合理,人流、物流合理, 所有物品、区域的标识与标志明确、清除。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洁、污物品分开放置。 20.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对感染性疾病科 的设施、设备、医用物品等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在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区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患者和接触污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和(或)消毒;必要时戴手套。感染性疾病科工作人员应为就诊的呼吸道发热患者提供口罩。 2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感染性疾病医务人员必须了解、掌握传染病病种及分类、不同传染病报告时限和内容要求,及时、

外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外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外科专业管理者加强外科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外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在外科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外科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外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外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疗效,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外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以保证本科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外科应开设门诊,可开设专病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应开设病房,具备提供外科急诊诊疗服务的能力。 第八条中医医院外科门诊应设置候诊区、诊室、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能够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中医医院外科病房应设置普通病房、观察室、抢救室或重症监护病房和中医治疗室,并符合相关规定。中医治疗室能够开展针灸、火罐、理疗和中药外治疗法等。 第九条中医医院外科设备设施配置,应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在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相应急救设备、药品的同时,应配备医用微波治疗仪、中药熏洗设备等有助于提高临床疗效的中医诊疗设备。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在此基础上应配备多功能艾灸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医用臭氧治疗仪、腿浴治疗器、足疗仪等设备。诊疗设备和相关功能检查室应全院共享。

病理科关于绩效分配的说明

病理科关于绩效分配的说明 尊敬的院领导: 我院于2011年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即“卫办医政发〔2009〕31号文件”的规定完成了病理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在地区第一人民医院病理科专家的指导下组建了病理实验室,结束了建院54年没有病理实验室的历史,独立制成的病理切片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2012年在深圳援疆病理专家的指导下使病理实验室独立建科;先后开展了手术标本检查、体液细胞学检查和胃镜等小标本病理检查,并率先在南疆开展大体标本摄影项目;在2012年里完成活检803例,检出肿瘤84例;完成体液细胞学检查466例,发现癌前病变56例。得到临床的一致认可。2013年活检及细胞学检查较上年度均有所增加。病理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离不开援疆专家的悉心指导,离不开临床科室的大力支持;但是,基层医院病理科是“不赚钱”的科室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一、二级医院病理检查大都外送临近三级医院,这对学科的建设极为不利,也成为医院发展的短板,我院病理科还是难以自食其力的孩子,难以给医院这个大家庭贡献更多的力量,本该在大家庭呵护下成长的孩子过早的承担了家庭重任,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如此重压下的蹒跚前行,绩效分配却出现了偏差,病理科2012年人均绩效467.6元每月,2013年人均绩效424.9元每月,我们认为以往“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不合理,难以体现“绩效分配向医疗业务部门、向技术含量与技术风险高的专业倾斜”,具体说明如下。

病理科诊断作为“金标准”,理应属于医院重点科室,医学界认为,病理科的技术水平,反映了该医院的尖端水平。病理科对于每份标本都要进行固定(需甲醛溶液2道)、取材(病理医师与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脱水(需95%酒精2道,无水乙醇2道)、透明(需二甲苯2道),浸蜡(溶解的蜡3道)、包埋、切片、捞片、脱蜡、染色、封片、贴号等40余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需要各级各类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及一系列昂贵的试剂耗材,如病理专用载玻片、盖玻片、一次性进口刀片、染液;制片完成后,还需各级病理诊断医师在显微镜下认真观察、综合分析、甚至远程病理专家会诊,才能做出正确的病理诊断,打出病理图文报告,据权威部门统计,这全套程序中需要大量的试剂耗材占33-40%,需要近30小时的人工操作时间,这一点不同于临床检验15-18%的成本及功能科4-8%的成本等其它医技科室30分钟至几个小时即可出具报告,我们对手术标本的取材就需要1-2个小时,手术室工作结束后才统一送来标本,我们这时才能开始取材工作,所以,一般是别人快下班时,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加班完成;因此,病理科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内都是非常紧张的,属于非常细致的脑力和体力劳动;另外,为保证病理科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以上工作还需要借助于各种精密和贵重仪器设备,如:脱水机、包埋机、切片机、显微镜、图文报告系统等,这些都是病理科开展工作的基本设备,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家里做饭用的切菜刀和锅碗瓢盆,是必不可少的;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病理科还承担着将术中快速冰冻检查标本亲自送检外院的任务;病理科的资料保存期限也是不低于30年,须耗费大量的人员精力。 病理诊断是各项诊断的“金标准”,临床上许多病人需等病理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治疗方案,实际上病理科充当着临床会诊的重要角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中医医院肛肠科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加强中医医院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肛肠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规则~制订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肛肠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肛肠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肛肠科诊疗工作。应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肛肠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当加强肛肠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不断提高肛肠疾病中医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肛肠疾病诊 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独立开设门诊~有条件的可开设病房。有急症处理能力的可以开设急诊。

第八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设置候诊区、诊室、并设独立的检查、治疗区~应当有与手术前准备及手术后处理相适应的处置场所~各区域布局合理~就诊流程便捷~并有良好的私密性以保护患者隐私。 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有良好的就诊环境~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无菌区、有菌区标识明确~医疗器械消毒、医疗垃圾分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肛肠科病房应当根据功能和任务需要设立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监护室或抢救室等~应当布局合理~便于使用。有条件的可以设置中药熏治室。应当有消毒隔离设施。 第九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有病房的科室还应根据床位数~合理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中医医院肛肠科设备设施配置~应当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1,要求。 设置中药熏治室的~应当配备熏治椅、中药加热设备、应急呼叫装置、消毒设备等。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肛肠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 及医疗安全。 根据本科室情况~建立检查、中药熏洗、敷药、塞药、中药灌肠、穴位埋线、穴位注射结扎、枯痔、药物注射、切开、挂线等肛肠科常用诊疗技术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肛肠科执业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它类别的执业医师。

江苏省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

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建设标准(试行) 医院应重视感染性疾病科的学科设置及病房建设。根据辖区人口,配备床位相符的感染科病房。有条件的医院应单独设置感染楼,可包括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感染科病房含隔离病区及非隔离病区,非隔离病区收治普通感染性疾病;隔离病区收治呼吸道传播疾病和非呼吸道传播的传染病。有条件的医院,可设隔离手术室及重症监护室(内设内窥镜检查室、便携式心电图及B超等),可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纳入其中。发热门诊(感染病门诊)与感染科病房之间宜设独立通道,方便传染病患者的转运。 新建、改建及扩建感染楼选址应位于医院内相对独立、能设置独立出入口的区域,且宜常年处于下风口的位置。应当遵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基本原则,满足传染病患者收治的医疗流程要求,满足机电改造基本要求。 -1-

一、感染科隔离病区布局要求 感染科病区可设隔离病区与非隔离病区,隔离病区应当按照传染病收治的流程进行布局。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患者宜分楼层收治,至少分区收治。设有呼吸道传染病收治病房的应做好气流组织,确保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宜设负压病房。 严格实施医患分区,可分为清洁区、隔离区,两区之间应当设 -2-

置相应的卫生通过或缓冲间(称为半污染或潜在污染区),具体设置如下: 1.清洁区:在隔离病区一端设有医务人员出入口(或称通道)、医务人员更衣室、卫生间、淋浴间、清洁库房等,可设休息室、值班室,有条件的,可设置专家会诊室和监控观察室。 防护要求:换工作鞋、穿分体式工作服(或洗手衣裤)或工作服、戴口罩(进入潜在污染区工作的可戴医用外科口罩,进入呼吸道传染病污染区的应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工作圆帽。 2.潜在污染区(或称半污染区):该区可设医护办公室、治疗准备室及库房等,医护走廊及防护用品穿脱均位于此区。有条件的,分开设置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可采用同一走道的两个相邻房间,靠近清洁区的一间作为穿戴防护用品,接近污染区的为脱卸防护用品;也可以分设两个通道,将防护用品的穿戴和脱卸完全分开。条件不具备的,可在同一区域进行穿脱,穿戴靠近清洁区,脱卸靠近污染区,注意穿脱操作不同时进行。穿脱区域均设穿衣镜。 -3-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

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提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文件,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立足现阶段“治未病”科室建设现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第三条“治未病”科是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针对个体人健康状态,运用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结合现代健康管理手段和方法,系统维护和提升个体人整体功能状态,管理个体人健康状态风险,实现“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复发”的健康目标,达到预防疾病、健康长寿目的的科室,在现阶段以“未病先防、瘥后防复”作为主要功能定位。 第四条“治未病”科的服务特点以人的健康状态的辨识、评估和干预为主,而非着眼于疾病治疗;突出非药物方法的运用,注重整体调节,求得整体效果;重视连续、动态、全程的管理,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与能力,求得长远效果。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指导和管理。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治未病”科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与其医院规模、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技术力量和资金投入等,以保证“治未病”服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治未病”服务质量。 二、科室名称. 第六条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由于历史沿革产生的“中医预防保健科”命名可保留;因整合健康管理资源产生的“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等命名可采用。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本科科室名称。 不同的科室名称涵盖的服务内容应有所不同: 治未病科——提供健康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健康咨询、中医调养等治未病相关服务。 健康管理中心(治未病)——整合体检部门(提供中西医健康评估),除提供治未病服务外兼具健康管理职能,开展健康宣教,实现随访管理等。 中医预防保健科——体现中医治未病服务内涵的同时,兼顾计划免疫、职工保健、妇女儿童保健等综合医院或基层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相关职能。 三、服务对象 第七条“治未病”科的服务对象主要有以下五类: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第十条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 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病理技师只能负责病理技术工作,不得出具病理诊断报告。

感染性疾病科试题及答案

感染性疾病科试题 一、选择其中最佳的一项 1、下列各项中不是肠阿米巴病并发症的是 A、肠出血 B、肠穿孔 C、阑尾炎 D、结肠肉芽肿 E、结肠癌 2、关于鼠疫的预防,错误的是 A、腺鼠疫对周围入群影响不大,不必严格隔离 B、肺鼠疫要单独隔离 C、加强国境检疫与交通检疫 D、进入疫区可进行预防性服药 E、对疫区人群进行鼠疫菌苗预防接种 3、治疗肝病合并糖尿病的药物选择 A、磺脲类药物 B、双胍类 C、葡糖苷酶抑制药 D、胰岛素 E、消渴丸 4、为确诊伤寒阳性率最高的检测是 A、血培养 B、尿培养 C、大便培养 D、骨髓培养 E、胆汁培养 5、男,40岁,出血热少尿期,近2天来渐觉进行性呼吸困难,胸闷。查呼吸40次/min,双肺散在湿啰音,给予一般上氧及利尿药后效果不明显,血气分析示PaO245mmHg。该病人最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是 A、肺部感染 B、心力衰竭性肺水肿 C、中毒性心肌炎 D、ARDS E、高血容量综合征 6、有关败血症与伤寒的鉴别下列哪项最重要? A、有无表情淡漠、反应迟钝等特殊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 B、血常规中白细胞计数及中性粒细胞高低 C、有无皮疹 D、有无肥达反应阳性 E、有无早期感染性休克 7、对于休克的诊断,最重要的依据是 A、神志改变 B、呼吸增快 C、体温过高或过低 D、血压下降 E、心率增快,尿量减少 8、钩体病在病程缓解2周后,出现再次发热,其原因最可能是 A、复燃 B、第二批病原体侵入 C、迟发型超敏反应 D、复发 E、抗生素剂量太小 9、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病人的肝、脾、肾、骨髓、中枢神经系统均可受累,主要病理表现为何种细胞浸润? A、单核吞噬细胞系统 B、中性粒细胞 C、嗜酸性粒细胞 D、异常的多形性淋巴细胞 E、B淋巴细胞 10、朊毒体病的常见临床表现不包括 A、共济失调,肌阵挛 B、痴呆 C、阳性锥体系和锥体外系征 D、畏寒、发热 E、瘫痪 11、鉴别菌痢和阿米巴痢疾最可靠的依据是 A、潜伏期的长短 B、毒血症的轻重 C、大便常规中红细胞的多少,是否有巨噬细菌或夏科-莱登结晶 D、大便检查病原体 E、抗生素治疗是否有效 12、关于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分离,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乳鼠颅内注射 B、豚鼠颅内注射 C、接种A549肺癌细胞株 D、接种VeroE6细胞株 E、接种人胚肺二倍体细胞 13、关于钩体病的临床表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急起发热,多为稽留热型 B、全身肌肉酸痛 C、易出现早期休克 D、浅表

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总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等 11个科室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11个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指南》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1517075791.html,)。 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妇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妇科建设与管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妇科管理者加强科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妇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妇科应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妇科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妇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妇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挥,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中医医院妇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保障妇科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七条中医医院应开设妇科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设立妇科专病门诊,

卫生部 病理科建设指南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具备条件的医院要按照《指南》要求,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病理诊断水平。目前条件尚不能达到《指南》要求的医院,要加强对病理科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设备,改善条件,健全制度,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化的病理科。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七条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2年版).

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一、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在系统总结中医医院外科建设与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传染病、感染性疾病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感染性疾病科管理者加强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特色优势的建设与管理,同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在感染性疾病基本诊疗技术基础上,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应用药物和技术开展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特色,充分发挥中医优势,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 第五条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指导和监督,中医医院应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17号)、《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卫医发〔2004〕292号)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卫法监发〔2002〕2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和感染控制水平。 二、基本条件 第七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应具备与其医院级别、科室功能相适应的独立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力量,保障感染性疾病诊疗工作有效开展。 第八条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应相对独立,各区域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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