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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的

通知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7〕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已予修订,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修订)

州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州政府领导处理州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州政府办公室在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具体办理会议、文电、值班、信息、调研、督查、接待及机关建设等日常工作,以及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州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请求州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州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州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紧急重大事件、事故。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办理州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八)督促检查州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州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

(九)围绕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州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向州政府领导提供实际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十)负责州政府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机关建设各项工作。

(十二)办理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精神;研究决定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决定秘书长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秘书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根据需要可通知有关副主任和相关科(室、队)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

(二)州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重要决定,研究机关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决定机关干部人事任免。党委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委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

(三)州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传达学习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精神;通报情况,研究办公室机关事务,部署办公室工作。

副秘书长、办公室机关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秘书长(党委书记)请假。

(四)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召开,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办公室工作情况,决定有关事项和安排布置工作。

(五)全州政府系统(含政府部门)办公室主任会议由秘书长主持召开,传达上级政府办公厅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汇报州委、州政府主要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办公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安排办公室业务工作及其他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

三、公文审批制度

(一)以州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州政文、州政发、州政函),需经相关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州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常务副州长或州长签发。

(二)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需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查,报分管副州长审核,由秘书长签发。其中涉及重大问题的应由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州长或州长签发。

(三)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函件(州政办函),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签发。

(四)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电报(州政办电),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签发。

(五)《州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秘书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州长或州长签发。

(六)《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经会议召集人签署意见后,报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常务副州长或州长签发。

(七)《政府情况通报》印发州长、副州长讲话,应报州长、副州长本人审定,由秘书长签发。

(八)《政务督查通报》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报秘书长签发。

(九)开具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介绍信,需经秘书长审批。

四、工作配合制度

(一)秘书长出差、出访时指定一位副秘书长在家主持工作,各位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应予支持,积极配合。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出差、出访应由秘书长或在家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安排另一位副秘书长、副主任接替或衔接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岗位,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作息必须请假。办事员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队长)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审批;5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秘书长审批。副科长(副队长)请假1天,由科长(队长)审批;1天以上5天以内,由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审批;5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秘书长审批。科长(队长)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副秘书长(或副主任)审批;

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秘书长审批。副秘书长(副主任)请假由秘书长审批。秘书长请假由分管机关的副州长审批。请假到期后要主动销假。

(三)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要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由准假人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接替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

五、值班制度

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值班的核心任务是值守、应急和信息通报。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和处理各县市、各部门的紧急报告、请示,答复电话查询,通报紧急重大事件、事故信息,办理紧急事项和领导交办事项,保证联络畅通和政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参加内事活动有关制度

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除参加州委、州政府统一组织和州政府领导安排的活动以外,一般不参加各地、各部门邀请出席的各类庆祝会、纪念会、典礼、剪彩等礼仪性活动。必须参加的,应从严掌握。

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陪同州政府领导出席的内事活动,由州政府领导确定。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内事活动,需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同意。

七、出差报告审批制度

秘书长离开恩施州境出差或休假,应由本人事先报告州长同意,若遇州长外出应报请常务副州长同意。

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离开恩施州境出差或休假,应报经秘书长同意,并告知秘书科。

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需要出差或休假,应经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同意,并由本人报告秘书长。

州政府办公室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差或休假,要经科长同意,并由科长报告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

八、学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州政府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参加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学习。要按照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作风,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好自己担负的工作。

(二)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科室党员领导干部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并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

(三)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科室领导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遵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廉政规定,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公文处理细则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修订)

文书科是负责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与管理的专门机构。公文统一由文书科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销毁。行文应少而精,注重效用,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程序,加快运转,保证质量,提高时效,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

一、请示、报告和意见办理规定

(一)州政府只接受、办理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的请示、报告和意见。州政府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应向其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或提出意见。

(二)州政府部门之间需要行文商洽解决的问题,应当直接行文,不得报州政府转办。凡涉及财政经费、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请示,除州政府领导有明确意见外,分别转州财政局和州编办处理。

(三)州政府各部门报送州政府审批的公文,如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报文部门必须事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予以支持;部门之间如有分歧,经报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有关部门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文部门要如实上报,并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州政府。凡应由部门之间事先协商而未协商的公文,州政府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请示、报告和意见,必须严格区分,不得混用、并用。“请示”公文必须一文一事,应署签发人姓名(报州政府的请示,州政府各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县市人民政府由县市长或常务副县市长签发)、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得越级、多头主送,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州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向州委、州政府的“请示”,应当以其中一个领导机关为主送机关,另一个为抄送机关。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报送州政府的请示、报告和意见,一律由文书科签收、登记、编号,填附“请示、报

告处理单”。请示为办件,报告、意见为阅件,都应及时分送,急件随到随送。对不符合行文规则的越级请示和无文头、无发文字号、无签发人姓名、联系人和或不按规定签发、多头主送的请示,由文书科退回报文单位。

(六)报告、意见根据内容及时送州政府分管领导阅知。请示按内容分送相关副秘书长和秘书长批办。对送批件领导应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如不同意,要批示如何办理。对重大请示事项,应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要求行文的,按程序经修改后送批。

(七)主管部门对转办的公文,应认真负责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属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一般应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答复报文单位并将答复报州政府办公室;涉及其他部门的,同有关部门协商办理,由主办部门答复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答复,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答复的,应预告答复期限;对不属本部门职权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迅速退文给州政府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八)对各县市政府和州政府各部门要求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应根据精简公文的原则认真把关,特别是对以下情况要严格控制:

1、可以当面商谈或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的,不予行文;

2、纯属部门职责范围内日常业务事项,由部门行文;

3、省政府及办其办公厅文件已发至县市或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上登载了的,不再转发;确需转发的,由部门自行转发;要求州政府制发的文件,如未提出具体措施或新的意见,照抄照搬的,不予行文;

4、省政府各部门来文(包括主送州政府)需转发的,由有关部门转发;

5、请求省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办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州主管部门研究上报。重要事项确需以州政府名义报批的,应征求州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报州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文上报;

6、除省政府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再行文成立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经州政府批准同意设立的非常设机构,由主管部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未征求意见的,不予行文;

7、领导小组等非常设机构召开会议由其自行通知,所形成的会议纪要等文件,由其自行印发;

8、经州政府批准州直各部门召开的全州性工作会议,会议通知一律由部门发出(通知中可冠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会议通知由州政府办公室发出;

9、州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州性工作会议,文字材料和州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由部门印发;

10、州政府领导在部门会议上的讲话材料,经领导本人同意后,由部门或有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文或摘要。

二、公文运转规则

州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过程中主要包括公主的接收、分办、办理、传批、起草和审核、签发、复核、缮印和归档。

(一)公文的接收与分办

1、有关方面送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的文件、信件等,由文书科负责接收,收发人员每工作日须到交换站领取一次文件,特殊情况按通知时间领取。

2、收到上述公文、信件等,收件人是领导同志的,送领导同志或由其秘书(联络员)签收、拆封;收件人是科室的,由科室签收、拆封;收件人是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的,由文书科签收、拆封。

3、文书科签收的公文,按以下原则分办:

(1)办件,即省各厅委局、州直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报送或转送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需要办理或审批的公文,由文书科编号、登记并填附“请示、报告处理单”,报告、意见送州政府分管领导阅知,请示送相关副秘书长和秘书长批办,再按批办要求处理。请示办结后,应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副秘书长和秘书长。规范性文件由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签批后转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一般情况下,州政府法制办应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意见送文书科按规定程序办理。

(2)传阅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发来的公文,省直各部门、州直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报送或转送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不需要办理或审批的公文(包括传真电报),由文书科登记、编号后直接送各位领导或有关领导,密级较高的按分管领导批示范围送有关领导传阅。传阅过程中领导对有关事项作了批示的,及时按批示意见处理。

4、对报送领导个人且需要审批的公文,文书科收到后按分办原则分办。领导的联络员和其他科室收到的需要审批的公文,除领导交办的或特别紧急的公文以外,也应转交文书科按程序办理。

5、同时报送州委、州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先由州委办公室处理。对州委办公室转州政府办公室研办的,由文书科按分办原则办理。

6、需要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审批、办理的公文,除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外,未经文书科登记、编号并填附“请示、报告处理单”的,各科室不予办理,也不得送请领导审批,特殊紧急情况下送批的,应及时到文书科补办登记手续。

7、报送州政府的简报、资料、信息等,除署名的以外,由文书科按其内容分发有关领导和科室。

(二)公文办理

1、对报送州政府审批的公文(即请示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文书科主要负责审核公文的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报文单位、签发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承办科室主要负责审核公文是否与有关部门、县市协商会签,公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凡明显不符合规定的,由文书科或承办科室写明情况呈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示后,填写退文公函,将来文退回报文单位。

2、对各县市政府报送州政府需转州直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报经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同意后,直接转请有关部门办理。其他需审批的公文,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办理。

3、对州直各部门报送州政府审批的公文,根据其内容采取不同方式办理:

(1)凡经审核符合规定且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的,呈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审核报州政府领导批示。

(2)对经与有关部门协商但意见不一致需州政府领导协调裁决的公文,应将意见分歧、背景材料和提出的倾向性建议一并送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审核后,呈州政府领导审批。

(3)州直各部门要求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先请示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是否同意发文,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应严格把关。同意发文的,要求发文单位须将代拟稿、背景材料及打印软盘等一并送州政府办公室。承办科室和文书科对部门代拟稿或转发稿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必要的文字修改(修改较大的,要送原报文部门重新打印清样并审核)后,再按程序呈批。

对州直各部门要求经州政府同意以部门名义制发的公文,亦比照上述程序办理。

4、州政府领导批示完毕的公文,需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答复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5、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阅件”,分送有关领导传阅。抄送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的公文,送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阅知,如秘书长认为有必要送州政府领导阅知的,按秘书长意见分送。

6、公文办理过程中,涉及到州委办公室、恩施军分区、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等部门工作的,应加强联系与沟通。

(三)公文传批

1、传批件按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副州长—常务副州长——州长顺序送批;传阅件按州长—常务副州长—副州长—秘书长送阅。

2、公文传批过程中,如领导批示送有关部门的,应及时按批示办理;公文传阅过程中,如领导批示送有关部门的,应及时将复印件转有关部门办理。密件复印按保密规定执行,严禁复印绝密件。

3、收到州委书记批示件后,应立即将原件或复印件分送州长、秘书长。对州委书记、州长批示的公文,要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并向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报告。

4、公文传批过程中,如遇领导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批阅公文时,有关科室应与联络员联络,商定传批方式。

5、领导阅批后的公文,应按“谁送退谁”的原则及时退文,不得横传,以免泄密和丢失文件。

6、紧急公文,应在公文右上角醒目地方注明“急件”或“特急件”。

7、下班后和节假日,除“急件”外,其他公文原则上不予传批。

(四)公文起草和审核

经州政府领导同意以州政府或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要切实把好协调会签关、内容和文字审核关、呈批关。

1、准确使用文种。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规定的公文种类共12类13种,即:(1)命令(令);(2)决定;(3)公告;(4)通告;(5)通知;(6)通报;(7)议案;(8)报告;(9)请示;(10)批复;(11)意见;(12)函;(13)会议纪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适用范围准确使用。不得在规定文种之外自立文种。

2、规范公文格式。公文格式即公文的样式,一般由发文机关、密级、份数序号、紧急程度、签发人姓名、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时间、份数等部分组成。在一份文件上,必须正确使用和标注。在起草的文稿(包括代拟稿、转发稿)前面应填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件稿”单。其中,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和年份、密级、急缓、标题、主送、抄送、主题词等栏目由文书科制文人员或承办科室制文人员填写,拟稿栏目填写拟稿人或拟稿单位,改稿、核稿栏分别由改搞人、核稿人签署姓名。签发栏由领导签署意见和姓名等内容。文件签发后,由办文人员填写发文字号中的顺序号和份数,交打印人员打印。

3、认真起草、修改、审核文稿,确保公文质量。

(1)符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性规定,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2)情况真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篇幅力求简短。

(3)人名、地各、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文内使用简称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4)州政府文件的批语,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要写“参照执行”,应写“遵照执行”或“贯彻执行”。

(5)州政府文件中一般不引用州政府领导的个人讲话,不得出现对地方党委作指示,交任务的内容。

(6)下发规范性文件用“印发”;下发隶属机关的公文用“批转”;下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用“转发”。批转、转发公文,只将事由写清楚,不必照抄标题。标题中除对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

4、修改、审核后的文稿,如技术性、专业性较强,视情况通知主管部门负责人阅看,进一步删减、补充、修改,并签署姓名,再送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州长审阅。

(五)主要文件及其适用范围

1、《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恩施州政发)》,主要适用于部署全局性工作,发布比较重大的对全州有普遍指导作用的文件;施行行政措施,发布重要决定、命令、指示、通告、通报;下达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转州政府职能部门或县市带有普遍指导作用的重要请示、报告、意见等。

2、《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恩施州政文)》,用于向省政府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

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文件(恩施州政任)》,用于下发州政府在法定职权内任免干部的通知。

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恩施州政函)》,用于向州人大报送议案;以州政府名义就某一重大事项对有关县市和部门下发通知,或对某一重要请示作出批复;同省直部门、其他平行和不相隶属单位商洽、询问、答复问题等。

5、《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恩施州政办发)》,是州政府文件的补充形式,主要用于传达州政府关于某一个方面工作的决定,传达州政府领导对全局性工作的批示或指示,下达需要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周知和办理的事项,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等。

6、《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恩施州政办函)》,用于答复个别县市或部门的一般请示事项,转达州政府领导对个别县市、部门的批示,征询有关县市或部门意见,以及同平行或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等。

7、《传真电报(恩施州政电、恩施州政办电)》,用于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通知召开会议、时效性较强事项、政务活动安排、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措施等。

8、州政府会议纪要包括:《州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州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分别印发州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事项。

9、《政府情况通报》,刊载州长、副州长等领导在州政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州政府重大

工作部署及重要活动情况等。

10、《政务要事记》,用于记载州长、副州长的政务活动;国家或省直部门副厅级以上领导视察我州情况;重大庆典、纪念活动和其他重要事项。

11、《政务督查通报》刊载对上级和本级文件、会议、领导指示落实情况的检查通报。

(六)公文签发

1、以州政府文件发布规范性措施、决定、命令,向州人大或州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人员任免,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州长审批后,报州长签署。州长因公外出,由州长委托常务副州长签署。

2、以州政府文件下发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及信函,向省政府报送请示、报告和意见,经分管副秘书长、秘书长、分管副州长审核后,报常务副州长或州长签发。

3、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由秘书长签发;文中如注明“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应报常务副州长审批。以州政府办公室名义联系商洽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函件,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签发。

4、州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由州长或常务副州长签发。州政府专题会议要经召集人签署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必要时报州长或常务副州长审批。

5、州长、副州长的讲话需要发政府情况通报的,应经本人审定,由秘书长审核签发。

6、州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以州委、州政府名义联合下发的文件(包括上报省委、省政府的文件),应将起草或修改的文稿先经分管副秘书长和秘书长审核后,报分管副州长签署意见报常务副州长审签后送州委办公室。

7、以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文件,应将起草或修改的文稿送分管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审签后报州委办公室。

(七)公文复核和缮印

1、公文经签发后,办文人员应对文稿进行清理,连同文稿形成的背景材料、领导批示、部门代拟稿和转发稿原件、有关部门意见和会签意见等资料一并送文书科。

2、文书科要对公文进行最后复核。复核的主要内容是:文件的体例、格式是否完整、统一、规范;文种使用是否正确;行文规则和密级、分送范围是否恰当,是否符合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传批手续是否完备。复核中发现文字、内容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3、对打印清样要认真校对。校对中发现文字方面的问题,可作技术处理,如改动较大应请示领导审定。急件和特急件应随到随印随发。下班后和双休日,承办科室需打印文件材料,

要在上班时间内通知文书科。

(八)公文归档

1、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及各科室所有的档案资料,必须交文书科档案室集中统一立卷归档和管理。下列公文办完后,应立即送档案室。

(1)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各类文件、电报。

(2)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底稿、正本及相关的背景材料。

(3)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政府专题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备忘录、政务督查通报。

(4)州政府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

(5)州政府向省政府的汇报稿。

(6)州政府提请州人大或州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和批准的文件。

(7)州政府领导批示、修改的文件及有关办理结果报告。

(8)州政府主要领导的手稿、讲话稿。

(9)州直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向州政府的请示、报告和意见。

(10)省政府各部门主送州政府的公文。

(11)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批示办理的文件及附件。

(12)其他有保存价值需要存档的文件、资料。

2、州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批示的公文,原则上将原件留存归档,将复印件转部门或县市。

3、领导和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回机关后5日内,应将会议文件交档案室清理登记。

4、各科室当年应归档的公文,应于次年第一季度送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绝密文件办毕后必须即时送档案室,由档案室负责保管,按期归档。

5、本机关的档案资料,要于次年5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绍政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5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 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任、局长组成。 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敢于开拓,勇于担当,牢牢把握科学、民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 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建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全国土地调查办在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国务院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部的领导下,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具体负责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国调查成果的维护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勤于实践,大胆创新;认真务实,讲求实效;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第四条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运用新思路、新技术、新方法解决调查中的实际问题。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

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负其责。各工作组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商解决各种政策、技术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条全国土地调查办要加强与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各司局、部各直属事业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各地调查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全国土地调查办的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拟定土地调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数据库建设标准。 (二)编制二次调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指导审核各地编制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 (三)组织二次调查工作任务的实施。主要包括:编制国家级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负责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的土地调查方案的审查批复;组织土地调查专业队伍资质审查,组织中央调查任务的招投标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收集和定购全国土地调查基础资料和遥感数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2018)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2018)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五府[2017]97号 【发布部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7.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五府〔2017〕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修订完善并经四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民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 三、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支持市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四、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五、市政府组成人员包括: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为民务实,严守纪律,勤勉廉洁。 七、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工作的市

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总结

2018年县政府办公室文秘工作总结 一、勤奋学习,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一)向书本学习,提高理论水平。进入办公室工作后,我感觉不学习就难以胜任新的工作,我认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文写作》、有关农业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还认真研读了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了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认识,提高了自身政治修养和政策水平,增强了做好农业科工作的自觉性。 (二)向领导学习,提升管理能力。自己倍加珍惜在政府办的工作机会,在参与服务县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部门的工作过程中,积极向身边领导学习。围绕领导思路,自己有机结合理论知识,认真理解学习决策的原则、过程,事前主动思考、事中积极参谋、事后认真总结,政治水平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 (三)向实践学习,提高工作本领。自己牢固树立“干中学、学中干”的理念,坚持工作任务抢在前、荣誉利益靠后站,主动争取多方锻炼。在工作中,自己主动想办法、添措施,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通过全方位的实践锻炼,拓宽了农业、财税的知识面,锻炼了做好农业科和服务领导的实际工作本领。 二、着力锤炼,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切实增强 (一)苦琢苦磨,锤炼文笔。文秘工作要求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写作中,我总是认真揣摩,反复推敲,通过勤写苦练,着力提高自己公文处理水平。一年来,我参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总结起草,完成各类会议纪要、领

导讲话、综合汇报等文字材料共3万余字。撰写调研文章4篇,政务信息48篇,通讯报道14篇。 (二)深入调研,积极谏言。掌握准确及时的信息是领导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一年来,在学习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农业资料,上报各类信息多条。对热点难点我认真分析思考,努力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先后撰写了4篇调研文章,提高了写调研文章的水平。 (三)狠抓细节,严谨细致。我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理念,努力养成一丝不苟、善始善终的工作作风。政府发文具有很高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对印发的材料,我每次都认真核稿和校对,保证了印发文件准确、及时。在办会、办事等其它政务工作中,自己始终坚持“大出着眼、小出着手”认真把握工作细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努力实践,协调意识和办事能力综合提升 (一)努力做好协调工作。由于县领导日常事务较多,对农口部门和财税部门很多事情需要沟通协调,为此,我积极发挥科室职能作用,充当桥梁。能够出面解决的事项,积极妥善地处理;不能及时解决的,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恰当地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促进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平常注意收集信息,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口头上或书面上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自己也得到了很大锻炼。 (二)兢兢业业做好服务工作。为领导及各农口部门提供大量有价值的信息,是转变农业科职能,提升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在县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充分利用现代办公手段,下载各类农业和经济信息,为各部门了解市场、提高管理水平、拓宽市场发展空间提供了参考依据。2018年,共收发登记各类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参照《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县政府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三、县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五、县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 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六、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七、县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县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县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县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县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对于工作中的

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县长提出建议。县长出访期间,由常务副县长主持工作。九、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十、县政府所属各部门的主任、局长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事先请示分管副县长,并定期向分管副县长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县长报告。对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要勇于负责,大胆决策,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第三章政府职能十 一、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十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十 三、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十四、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依法建立健全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处置公共危机的能力。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以及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压滤机滤布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第四章政府决策十 六、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

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讨论稿) 一、机构性质 第一条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改办)是武威市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受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条整改办设主任1人,由市委联系脱贫攻坚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5人,由市政府联系脱贫攻坚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委办、市委巡察办、市政府研究室、市扶贫办1名负责同志担任。如有变化需要调整的,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 第三条整改办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信息组、暗访督查组,由相关副主任牵头负责,承担领导小组和整改办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整改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

对全市整改工作下任务、盯进度、查质量、找问题、督全程。 (二)负责与省整改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联络沟通工作。 (三)统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按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制定全市整改实施方案。 (四)组织开展重大整改问题的政策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五)组织筹办领导小组会议和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准备相关材料,整理会议文件,撰写会议纪要,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六)紧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落实,聚焦脱贫攻坚短板弱项,组织开展暗访督查,及时梳理发现问题,反馈相关县区和部门抓好整改落实;以专报形式向领导小组报送暗访督查报告。 (七)负责宣传总结推广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情况。 (八)研究办理有关方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的重要整改事项及相关请示。 (九)负责领导小组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报告。 (十一)根据省整改办要求,及时向省整改办报送整改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年度总结报告。 (十二)负责整改工作大事记编撰、简报专报编印、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琼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18 【实施日期】2013.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新要求,市政府对《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琼海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琼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通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善谋发展、诚信负责、务实高效、团结和谐、勤政廉政的服务型政府。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办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对于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市长报告;对于政策性问

县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

三一文库(https://www.wendangku.net/doc/1712672335.html,)/工作总结 县市政府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xx年,是设立地级***市的开元之年。一年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积极适应和服务设市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落实、信息调研、参谋决策”的职能作用,突出协调服务,创新工作方式,加快工作节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sO100 (一)年内撰写报送《***政务信息》260条,占目标任务200条的130%。其中,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采用35条;撰写调查报告6篇,为各级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信息依据。 (二)全年收到各类文件3100件,制发各类文件512件。其中,以市人民政府发文319件,以政府办公室发文239件;起草各类工作汇报、领导讲话250件;筹办、协办各类会议70次。其中,政府常务会议15次,其他各类会议55次。围绕政府中心

工作,开展全局性督查4次,专题性督查12次,确保了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安排和督导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21条;办理政协提案176件;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审查、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发布5份;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起;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2起;主持召开听证会4次,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城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紧扣中心,围绕大局,全面提高服务工作水平 一年来,我们突出政务主体,优化保障服务,注重抓调研、抓协调、抓督查、抓服务,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1、严谨细致,办文办会提水平。在公文处理上,坚持从严、从精、及时、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从文书处理的收发、印制、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把政策关、时效关、公文体例格式关、文字关和校核关,力求政策清楚、主题突出、观点准确、格式规范、

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健全区政府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X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长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区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出席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 三、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监察局、人武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统计局、开发区固定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区政府部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列席,邀请区委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负责同志列席。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列席会议。 四、区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X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第二章会议议题 五、区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上级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工作安排部署; (二)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听取重要工作情况汇报;

(四)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区级预算安排、区级预备费安排等重要事项; (五)讨论需提交区委常委会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或有关文件; (六)审议需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关文件; (七)研究区政府专题会议确定提交常务会议的重大专项工作; (八)审议给予或解除行政处分、以区政府或部门名义表彰奖励、成立议事协调机构等事项; (九)审议根据《X省行政程序规定》需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十)其他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六、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由区政府领导同志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确定。 七、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应进行充分酝酿,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真实情况,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

企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企业办公室工作细则 企业办公室需要细则登制度来进行内部管理。下文是企业办公室工作细则,欢迎阅读!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考勤制度、电话制度、行政办公制度、卫生制度。 3.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考勤制度 1.公司上班时间为冬季:7:40~11:40,13:30~17:30 夏季:7:40~11:40,14:00~18:00 2.考勤范围 (1)公司除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经理批准。 3.考勤办法 (1)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他人签到。 (2)员工忘记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4.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请假需写假条,请假一天由部门主管签字,一天以上(不含一天) 由经理签字)。 (5)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6)出差。 (7)休班。 5.迟到一次扣工资20元,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工一次日扣当日工资的两倍,月矿工三日以上辞退处理。 三、电话制度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允许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员工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 4.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员工不经同意即私挂国内长途电话,视情节给予罚款。 5.员工接听外来公事电话,应做好电话记录,并及时落实。 四、行政办公制度 为使公司企业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现制定以下办公制度。 1.本公司员工上班要带配胸卡; 2.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3.上班时间不要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上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2009]24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23 【实施日期】2009.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市政〔2009〕2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9年4月20日召开的桂林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ОО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桂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2009年4月20日市政府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指示、决定,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三、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统揽全局,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成人员职责四、市人民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 五、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六、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因公外出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的全面工作。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30 【实施日期】2008.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4月21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合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合肥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发进取,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市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法律和规章行使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二章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四、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 五、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六、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七、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八、市长外出期间,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主持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工作务虚会、专题会议。 九、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任、局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市政府其他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工作机构工作。

办公室工作细则

办公室工作细则 一、总体工作目标 1、做好人员招聘、办公楼装修、内部电话改装、水、电疏通、办公用品配置、环境美化等工作,创造良好办公环境。 2、加强公司用车、环境卫生、劳动纪律、食堂后勤、来客接待、档案机要、打印复印、钱章使用等项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好资质证年检,争取开发资质升为国家二级,力争将建筑资质办理下来,在保证公司营业执照年检过关的前提下,增加物业管理营业执照。 4、协调好对外关系,每月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统战部、工商联、总商会、团市委、劳动局、人事局、总工会以及樊城区相关部门至少走访一次,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全年争取荣获各项荣誉3-5项,努力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5、将全市主要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通讯地址、法人代表、主要领导等基本情况摸清,建立联系信息库,每年元旦、春节前按单位发送明信片,保持与这些单位的长期来往联系。 6、注意采集工作信息,按月进行了工作通报,将日常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及时报道出来,采取“典型引路”的方法,在公司形成比、学、帮、超的良好氛围。 7、加强工作督办与考核,协调好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公司上下形成密切配合,统一协调的有机整体。 8、注意了解市场信息,调查分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全年提出合理化建议5-10条,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9、配合工程部搞好一切工程外协工作,配合财务部扩大市场渠道,争取完成800万元银行贷款及按揭,配合物资部了解各项材料价格信息,配合业务部做好项目计划书。 10、注意收集整理公司项目信息,建立公司项目库存,争取促成花果工程指挥部开发项目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二、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本公司的各项规定,全面领导本专业工作。 2、围绕公司总体工作目标,参与公司各项制度、办法以及工作安排的形成与贯彻,当好公司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收集信息、积累资料、归纳分析、组织起草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要指导作用的文件、报告、合同等,充分发挥综合作用。 4、审核公司各部门起草的以公司名义上呈下达的文稿,把好政策关、文字关、提高公文质量。 5、做好公司各项会议安排,归纳整理会议纪要,抓好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强化工作督办和上传下达的作用。 6、搞好调研工作,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和公司业务经营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掌握新信息,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供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做参考。 7、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力树公司良好形象。 8、负责各项资质证件的年检工作。 9、大胆管理,敢管善管,协调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温政发〔2012〕31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工作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市委的决策与部署,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第三条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第四条市政府由下列人员组成: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委(办)主任和局长。 第五条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保持坚定、清醒、有为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科学、民

主、法治的行政原则,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第六条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第七条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市长离温(出差、出访)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市政府工作。 第九条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并积极有效处理分管事务,遇到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长报告。副市长受市长委托,可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十条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市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及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分管副市长和市长报告。 审计局在市长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市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ppt

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ppt 一年来,县政府办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扎实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协调、服务三大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机关整体形象大幅提升 按照全县总体部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争创一流业绩,提升整体形象。一是在率先垂范、改进作风上创先争优。办公室不仅代表自身,也代表县政府机关形象,对其他部门和基层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因此,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求每一位同志必须严格自律,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争做表率,争当先锋。二是在围绕中心、搞好服务上创先争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县政府、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为县政府服务,突出发挥参谋助手作用,重在搞好后勤保障;为基层服务,突出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重在上通下畅;为群众服务,重在帮助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机关建设上创先争优。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为大家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注重培育机关文化,大力倡导团结协作精神,使大家真诚相待,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断增强亲和力、凝聚力、战斗力,整个办公室就像家一样温暖、和谐。

二、强化优质理念,办文质量实现较大提高 把办文作为办公室工作之基,强化意识和效率意识,突出文字材料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效性。一是综合文字工作更重实效。以“压缩数量、提高质量”为原则,改进了公文审批制度,严把政策法律关、程序关、文字关、体式关,强化过错追究,确保了政府机关各类公文的规范性和性,有效发挥了以文辅政作用。积极倡导简洁、明快的文风,围绕全县各阶段中心任务,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紧贴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认真做好文字起草工作,文稿质量和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得到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共制发县政府文件131件,办公室文件139件,各类会议纪要36期,起草综合材料30余篇。二是信息调研工作卓有成效。围绕重要思路、重点工作、重要成果、重要经验、重点问题,编发信息,撰写调研。完善了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并严格落实,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信息调研质量和上采率大幅提高。全年共编发《政府快报》55期,上报信息1142条,调研15篇。其中省政府采用信息9条,调研2篇,市政府采用信息86条,调研9篇。多篇调研文章得到县领导批示,《顺平县创新“四个机制”推进工业聚集区建设》、《顺平县建设“五院合一”暨老年服务中心的经验做法》两篇文章被省政府采用,并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在全市工作考评中,名列前茅,位居第二名。三是信息公开制度不断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精选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综合办公室管理, 美化综合办公室环境。在本办公室办公的各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1、综合办公室归行政人事部管理, 在内办公的各部门人员均应听从安排, 严禁私自更改电路, 增加大功率设备。 2、办公人员应做好本工位及周边卫生。因个人原因致使办公室卫生脏乱的应及时打扫。 3、办公室卫生采取部门轮班制, 行政人事部为周一、二;销售部为周三、四;仓库为周五、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值日。 4、办公室人员应各司其职, 严禁串岗、打闹、吃零食、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若发现, 本部门领导应给予严肃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__年7月9日 篇二:办公室综合部管理制度 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 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 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 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项目拓展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 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 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9、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传递、催办、整理等工作。 10、负责协同工程部制作招投标文件等工作。 11、负责公司办公会议的召集和会议纪录, 整理会议纪要和决定, 印发相关文件, 并负责督促检查文件的执行情况。 12、督促检查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搞好综合管理, 协调公司各部关系。 13、负责员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的 通知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07〕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公文处理细则》已予修订,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修订) 州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州政府领导处理州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按照《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州政府办公室在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具体办理会议、文电、值班、信息、调研、督查、接待及机关建设等日常工作,以及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负责州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请求州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州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州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决定。 (五)负责州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州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紧急重大事件、事故。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六)负责办理州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七)及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负责全州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 (八)督促检查州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州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 (九)围绕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州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向州政府领导提供实际情况和政策性建议。 (十)负责州政府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机关建设各项工作。 (十二)办理州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秘书长办公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精神;研究决定政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报有关情况;决定秘书长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秘书长办公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根据需要可通知有关副主任和相关科(室、队)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 (二)州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重要决定,研究机关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决定机关干部人事任免。党委会议一般每两月召开1次,必要时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委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 (三)州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主持召开,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传达学习州委、州政府的重要决定、指示精神;通报情况,研究办公室机关事务,部署办公室工作。 副秘书长、办公室机关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事先向秘书长(党委书记)请假。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 综合办公室管理规定为了规范综合办公室管理,美化综合办公室环境。在本办公室办公的各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1、综合办公室归行政人事部管理,在内办公的各部门人员均应听从安排,严禁私自更改电路,增加大功率设备。 2、办公人员应做好本工位及周边卫生。因个人原因致使办公室卫生脏乱的应及时打扫。 3、办公室卫生采取部门轮班制,行政人事部为周一、二;销售部为周三、四;仓库为周五、六。周日无特殊情况不值日。 4、办公室人员应各司其职,严禁串岗、打闹、吃零食、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如若发现,本部门领导应给予严肃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9日 篇二:办公室综合部管理制度 综合部(办公室)工作规章制度

为完善公司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范围 综合部工作的职责范围:行政管理、人事管理、项目拓展管理。 1、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目标,编制经济责任制方案。起草公司合同及行政工作安排、、报告等文件。 2、负责公司各种相关证件、资质的年检考核工作。 3、负责保管好公司公章、业务章、工程章、合同章,并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4、管理公司的车辆、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5、负责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员工的录用、考核、奖惩、离职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7、负责按月缴纳公司的电话费、水、电、暖、气、网费等物业管理费用。 8、负责采购、分发、管理公司的办公用品、图书、音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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