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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太阳能学会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

1.筹建背景 (3)

2.建设的必要性 (4)

2.1.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 (5)

2.2.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 (6)

3.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7)

3.1.建设目标 (7)

3.2主要功能和任务 (9)

4.组建方案 (11)

4.1联盟重点领域 (11)

4.2联盟组织架构 (11)

4.3联盟发起单位 (13)

4.4.联盟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 (14)

4.5.联盟成立时间进度 (14)

4.6.联盟章程 (15)

附件一.国内新能源领域联盟概况 (16)

附件二.新能源企业名单 (21)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1.筹建背景

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高强度消费和价格的持续上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目前,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已出台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为了争取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赢得竞争优势,各国纷纷抓紧新能源产业的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以期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掌握国际话语权和产业制高点。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全国各地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幅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积极引导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北京新能源产业联盟、上海新能源产业园联盟等新能源产业联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长春、武汉、广东、吉林、江苏等地的新能源汽车联盟等先后成立,以期帮助各区域企业在产学研推动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有所突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已呈百舸争流之势,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国内联盟概况见附件一。

深圳市以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在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产业服务等方面

具备一定基础,形成深圳特色的新能源产业。2009年,深圳市新能源产业总产值约390亿元,同比增长30%,产业规模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涌现出中广核、比亚迪等产值过百亿元的龙头企业,以及拓日、创益、伽伟、嘉普通、艾默生、能源环保、南玻等一批产值超亿元的新能源知名企业,产业集聚效应初显,已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新能源科技研发水平不断提升,部分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优势明显。但我市新能源产业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存在产业规模偏小、产业配套不完善、推广应用不够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市政府出台了《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府…2009?239号】、《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推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0—2012年)》等政策文件,在新的阶段,深圳必须抓住机遇、科学谋划、务实推进,引导我市新能源产业有序发展并做大做强,为我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低碳经济,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为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依托深圳市标准孵化工程中心组织成立《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以引导我市新能源产业汇聚资源、有序发展并做大做强,提高我市新能源企业在国内及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2.建设的必要性

标准和知识产权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与标准相结合已经成为各国大公司大集团占领市场的重要手段,成立《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引导我市企业、科研机构整合资源,

在标准研制、技术创新、自主知识产权打造方面发挥整体优势,推动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相互融合,形成一条“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的链条,实现技术标准、技术创新、技术专利互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将有利于整体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真正作到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胜。

2.1.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

标准化是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形成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手段。实施标准化战略,对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长远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施标准化战略既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和产业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掌握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突破贸易壁垒的重要技术手段。

在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知识产权作为非关税壁垒的主导形式之一,在国际上一直是全球化背景下企业竞争的一个制高点,在企业开拓市场和保护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已成为各国发展本国科技、经济和开拓与占领国际市场的重要武器。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目标任务要求高,需要各单位、各部门通力协作,成立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将有助于我市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

略的实施。

2.2.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

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有以下几方面好处:

1)知识产权标准化有助于实现知识产权的效益

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使往往需要通过权利的许可、转让等方式来实现。当知识产权被纳入标准,则成为所有标准产品必须使用的对象,生产企业必须寻求权利人的授权;另一方面,技术标准被建立并被普遍推广后,由于标准内通常包含有大量的专利技术,标准的设定者及专利权人可通过专利技术的许可使用来获取高额经济利益。

2)知识产权标准化可以突破知识产权时间性的限制

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时间性,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标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克服知识产权这个特点。为了维持标准的稳定性,技术标准尽量避免朝令夕改,很可能已经出现了更先进的技术,但在标准的有效期内,该技术标准成员仍然必须使用技术标准中规定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的稳定性要求有助于在事实上延长知识产权的价值寿命。凭借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在一定程度上被突破。

3)知识产权标准化可以突破知识产权地域性的限制

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只在申请国和被保护国有效。而技术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存在明显的地域限制。一旦某一知识产权被技术标准化机构采纳,该项知识产权无需在多国申请获权,

也可在多国获得垄断性的市场地位。

4)知识产权标准化有助于企业掌握市场准入权

技术标准在某种意义上相当于产品的质量证书,有力地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和信心,而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就可能逐渐被市场所淘汰。本质上,标准已成为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之一,掌握了同行业中技术标准的制定权,或者掌握了标准中的核心技术,就等于掌握了市场准入权,达不到标准的企业被排除在市场竞争之外。

由于以上利益的驱动,以专利技术为核心的知识产权融入技术标准,已成为标准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的制订基本上遵循“企业—技术联盟—技术标准”的模式,其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意识很强,是标准制订和推进的主体,利用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来形成贸易壁垒和提高竞争力,长期以来在国际标准制订中把持话语权,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构成障碍。但是,新能源技术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基本站在相同起跑线上,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的成立,将引导企业把握先机,整合联盟成员知识产权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整体竞争力,抢占标准话语权,抢占市场份额的同时实现知识产权经济效益最大化。

3.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3.1.建设目标

1)总目标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的建立旨在促成我市新能

源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汇聚资源、互相协作、有序发展,依托联盟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提高技术标准的参与率、提高技术专利的产出率、提高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的经济贡献率,利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手段提高我市新能源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帮助我市新能源企业做大做强,协调推进《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纲要(2011-2015年)》、《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推进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0—2012年)》等指导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文件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实现。

2)“十二五”目标

力争2011年4月完成联盟的筹建工作,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设立秘书处,联合各成员单位开始共同运作联盟各项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实现:

─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创新方面取得突破,全市主导或参与研制新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累计50件以

上;有效专利量年均增长20%;

─建立新能源产业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化平台;

─联盟成员标准实施率达100%,培育新能源研发与标准化同步示范企业20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

─落户深圳的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TC/SC/WG)秘书处达3家以上;

─拥有能够实质性参与新能源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标准化高级专家达到8人以上,标准化工程师资格的人数100人以上;

取得知识产权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8名以上,专利代理人资

格的人数30名以上;

─实施知识产权与标准化人才培育“123”工程,五年选派10名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管理人员到国外学习和交流,选拔培养20

名复合型知识产权与标准化管理和研究人才,系统培训300名

适合知识产权和标准化高端服务业发展的专业人才。

3.2主要功能和任务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将成为联系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形成新能源领域“官、产、学、研”相结合的纽带,是帮助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手段实现创新技术突破和竞争力提升的服务载体,联盟的主要功能和任务包括:

1)研究制定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开展新能源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研究,调研产业需求、技术优势、现有标准和专利及发展趋势,制定发展规划。

2)搭建新能源联盟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联合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检测机构、TC等,采用系统优化集成资源的方法,建立新能源联盟标准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实现联盟内的创新资源和优势技术资源的信息化联动共享,并分领域建立标准体系和专利数据信息数据库。

3)梳理产业结构,整合新能源产业优势资源。重点支持地区优势

行业领域,强化产业链条的地区优势环节,围绕优势领域进行

资源整合,以优势项目带动形成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整体优势;

并对新能源产业共性技术提供大力支持,引导建立并加强新能

源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能力。

4)建设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战略。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制定联盟标

准,解决产业化过程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形成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的制定,积极推动国际国内标准TC/SC/WG落户深圳;

积极申请技术发明专利,建立联盟专利池;推动技术创新、知

识产权与标准化有机结合、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5)为“官、产、学、研、用”整体推进提供技术、信息和渠道支撑。为企业界、科技界、市场之间沟通搭建平台,为政府的科

学决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科研机构的技术产业化、社

会应用的推广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渠道。

6)提供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专家资源和培育专业人才。建立专家资源库,开展标准化和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为新能源产业发

展提供智力资源支撑。

7)建设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示范区,培育标准化示范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8)提供咨询、宣传、成果推广、研讨交流、会议展览等技术服务,促进产学研用之间的行业交流与协作配套。

4.组建方案

4.1联盟重点领域

依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并结合企业调研情况,联盟前期重点发展领域: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其他新能源领域将根据企业需求逐步展开工作。

4.2联盟组织架构

图1.联盟组织架构图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联盟拟依托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组织建设,在标准孵化工程中心设立联盟秘书处,实行联盟秘书处协调管理下的组长负责制,联盟组织架构图如图1所示。

1)联盟秘书处主要负责联盟资源的协调、日常事务的处理和项目的组织实施,联盟协调的目标资源如图2所示,包括主管部门、TC 等技术机构、行业组织等中介结构及市各层面支持资源等。

图2.联盟资源网络图

2)成立联盟工作组。联盟成员按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分为3个工作组,其他新能源领域工作组将依据需求成立,联盟秘书处为每个工作组配备工作秘书,由成员骨干企业任组长,由各成员派一负责人作为工作组的成员,组成联盟联合工作组,工作组分

类如图3所示。

图3.联盟工作组分类图

(注:工作组领域依据《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3)成立联盟专家委员会。由联盟各成员单位推荐与联盟重点领域和方向相关的专家10~20位来组成,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规划与重点研发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技术支持。

4)联盟成员拟召集优势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检测、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方面)、科研机构等组成。

4.3联盟发起单位

1)联盟支持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市供电局、市科工贸信委、市发改委能源和循环经济处等。

2)联盟发起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

深圳市计量和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太阳能学会

企业单位正在征集中。

3)联盟成员单位:

新能源行业企业或相关机构,有技术研发支撑和产学研结合优势的企业,包括有参与标准制定的意愿和参加标准化活动的相关经验、或有自主研发能力可产出知识产权、或行业龙头企业,都可成为联盟成员。拟深圳市新能源行业协会、深圳市太阳能学会的成员满足上述要求的均可成为联盟成员。

目前,成员单位正在沟通征集,拟从附件二所列企业名单中遴选企业,拟在2011年4月份征集30家以上企业启动联盟的组建,之后继续广泛纳入相关企业和机构。

4.4.联盟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

联盟资金主要来源渠道:

1)政府资助;

2)申请获得的各级政府科技项目经费;

3)专利池许可费用。

联盟设独立的账户来管理联盟的所有经费,联盟经费分配由联盟秘书处与成员单位协商并以协议的形式确定。

联盟拟前3年不收取企业成员的会费。

4.5.联盟成立时间进度

-2011年3月初,拟由支持部门领导确定可行性和工作方法;

-3月中旬,组织发起单位和部分有意愿参与的企业与支持管理

部门领导座谈,反应企业需求,确定联盟运营架构方案;

-4月,力争召开联盟启动大会;

-5月,召开联盟工作组技术论证会,各组分别确定技术路线图,

参与标准制定计划;

-6月,组织标准申报立项。

4.6.联盟章程

联盟运行机制、联盟成员的管理章程拟在联盟成立后由联盟大会决议通过。

附件一.国内新能源领域联盟概况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2011)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与企业 从法律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① ,即是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并且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这项权利的取得也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版权两大类。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科技成果不受侵犯,同时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扩大财源。众所周知,美国的微软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靠收取专利技术许可费获得的,由于其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美国政府也不得不下令对其进行分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研究本行业及相关行业专利的状态来制定本企业技术、经营投资等发展战略目标以求得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外,企业也可通过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打击假冒本企业的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对本企业商标权进行使用许可,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收入。 ?目前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态度 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态度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企业为特别注重发展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将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与发展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甚至制定企业的专利发展战略,并将该战略作为经营决策的依据。通常这类企业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本身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从中获得大量利益。另一种企业恰好与前一种相反,这些企业往往因不重视知识产权而遭受过重大损失,惨痛的教训使这些企业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纷纷制定了自身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第二类企业为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这类企业既没有从知识产权中尝到过甜头亦没有因知识产权遭受过巨大损失,领导集团的认知能力、知识更新较差,因此对此并不感兴趣,其发展也必将受到限制。

产学联盟组建方案

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的要求、《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中提出的“对接产业(行业),工学结合,提升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业教育工作思路,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推动教产结合和校企合作,发挥湘潭农林行业、企业、学校各自的资源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和功能整合,深化农业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农业职业教育对接产业、扩大规模、提高质量、满足需求,为湘潭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结合湘潭实际,特就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建湘潭现代农业产学联盟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振兴发展农业教育 通过产学联盟的组建和运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湘潭涉农职校与行业、企业之间更紧密地合作,形成校企双方人才资源集聚和优化机制;在产学联盟内部,积极探索确保运行、发挥实效的机制和措施,建立以联盟理事会为决策层、以办公室为协调层、以项目中心为实施层的三层组织机构,着力构建日常运行、对话协商、项目合作、激励约束四种机制;以多法人联合体形式创新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平台,深化农业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发展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新格局,振兴发展农业教育。 (二)有利于推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集聚和服务社会的功能拓展 联盟内职业院校共享教育资源,实现信息、人力、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的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努力拓展公共服务职能,为联盟内企业职工培训、为区域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为社会上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优质的服务,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项目,形成职业教育新的发展点;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农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有利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人才培养途径优化 参照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构建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的课程体系,推进项目课程开发、任务驱动和项目导向教学模式改革;突出就业导向、工学结合,促进联盟内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专业标准,紧贴产业和行业发展水、企业和岗位实际需求,共同开发地方特色教材和校本教材,促进联盟内涉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优化农业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途径,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实现人才培养和产业化生产的双重目标,为湘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输送更多更好的后备人才。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由多个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抱团形成的团体,其中最常见的是专利联盟,也称专利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人之间的协定,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大型且具有相当科研实力的企业,由其主导推动并吸引相关企业加入,形成联盟。 专利联盟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 封闭式专利联盟的专利只在内部成员间进行交叉许可,不允许对外许可;通常遵循平等原则,无论成员专利数量多少,其地位一律平等,每一项必要专利无论作用大小,也平等对待,不得无故拒绝许可,以限制新的厂商进入联盟。封闭式许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减少不必要的开发造成的资金及时间浪费,更可以增强联盟专利诉讼的抗风险能力。 开放式专利联盟成员间的专利可以相互交叉许可,对外则由专利联盟统一进行使用许可。一般由联盟中企业自由地进行谈判并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及每项专利应分得的使用费,使用费率和其他许可条件应该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不得因为所属国别、规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绝许可,并且许可应该是非排他性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对不同的用途收取不同的使用费。 通常所说的专利联盟是指开放式专利联盟,其对外许可方式为“一站式许可”,即将所有的专利捆绑在一起对外许可,并且采用统一许可费标准,许可费率通常不超过专利产品净

售价的3%~5%,许可费收入按照各成员所持专利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一般也会采取成本累积法、市场比价法、所得估算法等确定许可费的收取和分配。联盟可以大规模地采用许可的方式,以扩大此技术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促进相关技术向标准化发展,通过向采用该标准的其他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获得垄断利润。 目前我国已有大量的专利联盟,例如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中国彩电联盟、LED专利联盟以及AVS专利联盟。但是大多是出于应对国外专利联盟或跨国公司专利挑战的需要,由于种种原因,联盟成立后,成员之间较少进行内部许可,也很少对外开展专利许可业务,专利联盟的运营效果并不理想。在知识产权联盟的运营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1)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针对产业技术演进特点、全球知识产权布局态势、国际竞争格局以及发展重点等,结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各成员单位所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布局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规划应明确联盟的发展方向,确定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规划具有前瞻性与可操行性的战略路线图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建立健全联盟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加强联盟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完善联盟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布研究报告,为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前沿和知识产权动向提供支撑。建立联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合理的经费分担和正常的经费增长制度,保障联盟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方案

“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方案(草案) 一、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必要性 第一、国际上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经成为产学研合作的主要形式 1、不断调整研发机构,形成新的风险分担机制 2、合作创新成为主流 3、技术外源化要求建立更为广泛的产学研创新联盟 第二、我国的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第三、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我国茶叶行业技术发展的迫切需要 1、产业集中度较低,研发力量相对分散 2、在产业技术发展上缺乏有效的产学研合作组织模式 3、源头技术创新及共性技术创新已成为影响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战略联盟组建目的 战略联盟将作为实施国家技术创新战略中政府与企业联系的纽带,国家政策倾斜及资金支持的主要载体,持续承担茶叶科技领域关键、共性及重大前沿技术的开发。 以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契机,依托政府引导资金及政策,进一步实现茶产业产学研紧密结合。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的: 瞄准国家战略目标,以茶叶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为重点,大力提高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解决行业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开发茶叶生产和精深加工重大技术和若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技术,保证茶产业持续健康跨越发展。 促进茶叶科技领域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资源共享,形成

在茶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基础上的合作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联盟成员为骨干,以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为原则,促进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对联盟形成的知识产权,制定合理的保护原则和技术转移机制。 形成面向茶叶行业的、开放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行业共性技术平台,探索提升茶叶行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有效方式,以对其它领域起到示范作用。 三、战略联盟组织形式 联盟首批发起单位有: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安徽农业大学等。 战略联盟的管理组织由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联盟秘书处组成。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资金筹措、使用、成果转化及收益分配方案等联盟重大决策事宜。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商议有关事宜和做出有关决策。 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项目,对项目进行论证、监督、评审,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制定项目滚动计划。 联盟秘书处主要职责是: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和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组成,设理事长一名,由理事会理事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茶叶行业专家领导?人组成,由理事会聘任。联盟专家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任副主任成员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基础研究能力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着不足,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因此,企业可以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来提升和扩大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案例: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 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在微电子、半导体、存储器等电子领域超越美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日本采取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来进行关键战略技术研发。为在计算机制造领域赶超美国,在1976~1979年,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5家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共同研究开发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 在4年内,该项目的研究经费总额达737亿日元,政府预算内补助291亿日元,约占总金额的40%。结果,1980年,日本比美国提早半年公布研制成64K集成电路,1981年占领了70%的电子领域世界市场。1980年日本比美国早两年公布研制成功256K动态存储器。1986年,日本半导体产品占世界市场的45.5%,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生产国。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一般说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战略高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能够加快一个甚至多个产业的技术升级的步伐,具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这类技术往往有很强的外部性,表现出市场失灵程度高,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特点,其庞大的投入往往是单个企业无法独力承受的。所以,在这一领域不能仅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而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来支持。 但是,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部门对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的组织和投入功能弱化,而市场却未能及时承接上述功能。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各有自己的专长,但是它们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模式,基本上也是依靠单个企业投入研发的方式跟踪和追赶先进的技术。 因此,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创新能够推进产业化进程,解决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支持和资金支持的问题。这对保证我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通过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不仅可以整合和协调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而且可以提升成员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促进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面出现的两个问题。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方案

附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为组织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评估工作,促进联盟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把评估作为引导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工具,实现以下政策目标: 1.考核联盟建设和运行绩效,根据评估结果对联盟进行动态调整和择优支持,形成竞争机制,激发联盟发展活力。 2.总结联盟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试点的示X效应,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社会环境。 3.了解联盟发展的政策需求,研究完善政策措施,探索有效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宏观管理方式。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内容 1 / 33

评估对象是经科技部审核发布的试点联盟。 对联盟重点评估以下方面内容:(1)创新活动,包括履行合作协议、承担重大项目、开展合作创新等情况;(2)创新绩效,包括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3)服务产业,包括制定产业规划、提供行业服务、扩散创新成果等情况;(4)运行管理,包括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5)利益保障,包括反映成员需求、保障成员利益等情况。(评价指标体系见材料一) 三、评估信息的获取 联盟评估从5个渠道采集信息,以力求所需信息全面客观:一是联盟自评估报告:由联盟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单位代表联盟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评估报告》(见材料二);二是成员单位问卷调查:随机选取若干成员单位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员单位调查问卷》(见材料三);三是部门评价意见调查:由相关领域管理部门填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领域主管部门评价意见表》(见材料四);四是舆情调查:委托专业机构通过网络调查联盟 2 / 33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 编写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

鉴于: 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2-

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太阳能学会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 1.筹建背景 (3) 2.建设的必要性 (4) 2.1.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 (5) 2.2.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 (6) 3.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7) 3.1.建设目标 (7) 3.2主要功能和任务 (9) 4.组建方案 (11) 4.1联盟重点领域 (11) 4.2联盟组织架构 (11) 4.3联盟发起单位 (13) 4.4.联盟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 (14) 4.5.联盟成立时间进度 (14) 4.6.联盟章程 (15) 附件一.国内新能源领域联盟概况 (16) 附件二.新能源企业名单 (21)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1.筹建背景 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高强度消费和价格的持续上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目前,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已出台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为了争取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赢得竞争优势,各国纷纷抓紧新能源产业的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以期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掌握国际话语权和产业制高点。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全国各地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幅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积极引导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北京新能源产业联盟、上海新能源产业园联盟等新能源产业联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长春、武汉、广东、吉林、江苏等地的新能源汽车联盟等先后成立,以期帮助各区域企业在产学研推动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有所突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已呈百舸争流之势,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国内联盟概况见附件一。 深圳市以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在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产业服务等方面

产业联盟组建及实施计划方案

关于推动组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的指导意见产业联盟是参与方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由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合作模式。产业联盟是政府整合优化资源,完善提升产业链,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为贯彻落实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委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组建一批产业联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整合提升产业链,促进产业有序良性发展。为加强对产业联盟组建工作的指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产业上中下游企业和(或)相关高等院校和(或)科研机构,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示范应用、市场开拓等方面谋求合作,在原材料制备、关联产品供应、关键装备研制、终端产品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等价值链环节加强协调,通过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创新资源优化组合,做强产业链,做大新兴产业增量。

二、组建原则 为保证产业联盟能正常运作、切实有效、健康发展,联盟组建和运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产业联盟,要防止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内在需求的“拉郎配”,临时组建为争取政府项目支持而联合起来的松散组织。要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防止区域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出现有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形式垄断。 三、主要任务 联盟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尤其共性关键技术;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订并实施联盟技术标准,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话语权;推动联盟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共享;推动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试验、实验、生产等环节通用基础设施的共建或共享;组织开展示范应用,合作开拓国内外市场;组织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等。 四、组建条件 优先支持组建面向全省行业性产业联盟或依托省重点项目、重大基地组建的产业链配套型产业联盟。组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初探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初探 知识产权联盟是由一定数量的企业、科研单位按所在区域或行业结成的、从事知识产权集体保护的民间社会团体。通过在联盟内部建立起知识产权的集体保护机制,成员可依靠集体和社会的力量,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 众所周知,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双边协议,我国距离WTO的大门又近了一步。世界贸易组织目前有三大支柱,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 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照自身的经济情况与竞争力,不断降低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我国在降低关税、削减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方面迈出较大步伐;要求我国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降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①。能否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依靠知识产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力度。 然而,从总体上讲,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比较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很多企业内部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与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的问题,在保护策略与知识产权的运用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真正能够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来为技术开发、技术保护服务的企业还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提高企业以及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无疑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个良好途径。 一、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的可行性 一方面,由于发展的不均衡性,一定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各自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保护能力往往有高有低,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抓的比较好,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而另外一些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可能仍处于起步阶段,甚至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手段,因而迫切需要得到提高。在该区域内的企业科研单位之间建立起知识产权联盟,运用集体的力量,加强成员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创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处于同一行业的单位往往从事相同或近似项目的研究开发,在这样的单位之间结成知识产权联盟,对内有利于发展交流与协作,对外可协同作战,维护联盟成员和国家的利益。如前不久在北京成立的中国第二代移动通信知识产权联盟,就是由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内各大通信产业、科研院所成立的。其目的在于集中国内各大单位的技术力量,促进“863”计划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果分享。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导小组成员,电信传输及中兴、大唐、华为等8个国内通信企业参加了联盟成立大会。此举将对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共享、尽快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 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 —1—

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2—

技术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规则研究

技术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规则研究 蒋玉宏;黄勇;江山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论坛》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Contradictions on sharing, spillover effect and monopol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sult in conflict of interest among members of technology alliances.Setting reasonab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gulation is the premise to ensure technology consortiums are effectively formed and operate.Constructing legal and reasonab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gulation of technology alliances involves ownership, access, transfer, dissemination and related legal rules and regulations.%技术创新联盟对知识产权共享的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外部效应与知识产权垄断属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联盟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利益冲突.遵照法律,设定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则是技术创新联盟有效构建和运行并实现自身创新目标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规则涉及前景、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获取、转让、传播以及法律规制等方面. 【总页数】6页(58-63) 【关键词】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法律规制 【作者】蒋玉宏;黄勇;江山 【作者单位】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北京,10004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正文语种】中文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第七条推动联盟构建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循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在一定时期内,建立有法律效力的联盟契约,对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二)体现国家战略目标。要符合《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三)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要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 (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发挥协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重点领域联盟的构建。 第八条联盟成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要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大学、科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篇一: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我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一、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认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

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近年来在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被各国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演化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此外,俄罗斯、韩国和印度等国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

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 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在国际上,长久以来商业方法专利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产物”而不能给予专利保护。但随着世界商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传统观念正受到挑战。商业方法是否具有“获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同生物基因专利一并成为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提出了保护的

产业联盟组建及实施计划方案-珠海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推动组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的指导意见 产业联盟是参与方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由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合作模式。产业联盟是政府整合优化资源,完善提升产业链,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为贯彻落实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委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组建一批产业联盟,加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整合提升产业链,促进产业有序良性发展。为加强对产业联盟组建工作的指导,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产业在国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为目标,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产业上中下游企业和(或)相关高等院校和(或)科研机构,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示应用、市场开拓等方面谋求合作,在原材料制备、关联产品供应、关键装备研制、终端产品制造、产品售后服务等价值链环节加强协调,通过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创新资源优化组合,做强产业链,做大新兴产业增量。

二、组建原则 为保证产业联盟能正常运作、切实有效、健康发展,联盟组建和运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产业联盟,要防止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缺乏在需求的“拉郎配”,临时组建为争取政府项目支持而联合起来的松散组织。要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防止区域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出现有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形式垄断。 三、主要任务 联盟的主要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尤其共性关键技术;组织成员单位研究制订并实施联盟技术标准,积极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话语权;推动联盟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共享;推动检验检测、计量、认证、试验、实验、生产等环节通用基础设施的共建或共享;组织开展示应用,合作开拓国外市场;组织开展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等。 四、组建条件 优先支持组建面向全省行业性产业联盟或依托省重点项目、重大基地组建的产业链配套型产业联盟。组

建材联盟合作方案

目录 方案一:建材联盟策划方案 策划项目:鞍山建材装饰行业同盟会 项目发起人:鞍山睿升建材网及鞍山嘉骑装修公司 成立目的:集合单体力量,汇集众商家力量,成立商会,规避竞争及规范行业有序发展避免恶性循环! 项目优势: 1.广告优势:针对新小区及临近入住小区推出广告,集体出钱各家均摊,不但降低了广告投入的成本,而且抢占了有利的先机。 2.客户共享优势:加入同盟会的商家,可以共享同盟会的客户资源,同一个客户装修、定橱柜、买沙发、买家电等都是必须消费的,再也不要各顾各地了,有钱大家赚吧。 3.业务员、设计师共享优势:加入同盟会的商家,业务员均可以同时开展业务, 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实现共赢。设计师可以一站式推荐办卡就可以享受到各家提点,设计师业务员档案在睿升建材网登记,终身享受提成待遇。 4.必然、合理、方便性优势:合作是行业发展的必然,尤其是装饰行业从成立以来一直在暗中合作,何不拨开乌云见晴日呢?每一个购房业主装修过程中需要消费60几种产品,如果可以让业主方便的购物,而且又划算又实惠又钱又省力,业主是欢迎的,我们的合作更多的实惠是让给了业主。 5.规避竞争优势:千百年来一直有一个思想主导着商家,就是竞争,任何行业都存在着竞争,尤其是建材行业,白恶化的竞争我们该怎么办?是打价格战,还是化干戈为玉帛,决定在你手里。加入同盟会化解没必要的竞争,让我们快乐赚钱,同盟会有源源不断的客户流,买什么产品让客户做决定,但是如果你加入同盟会就比其他商家离客户进了一步。 运作方式: 1.报名加入: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商家,具有装饰建材类产品生产及代理销售权力的商家,具备良好信誉及合作积极性、思维开阔、行动积极的商家,均具备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详见附表! 2.同盟会议:每月1日、15日为同盟会商家开会时间,会议讨论近期行业动向及小区动向,广告投入情况,各方面运作开展及资金投入等!

知识产权战略试卷1

一、单项选择(1分)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简称是。 A A. WIPO B. WTO C. WPPT D. WCT 2、下列WTO的三大组成部分不包括:(D) A. 货物贸易 B. 服务贸易 C. 知识产权贸易 D. .经济货币贸易 3、下列技术标准不属于我国官方标准的是:(A) A. 事实标准 B. 国家标准 C. 行业标准 D. 地方标准 4、计算机软件专利的财产权不包括(B) A. 独占实施权 B. 标记权 C.. 转让权 D. 实施许可权 5、下列选项中,商标管理的内容不包括(B) A. 注册管理 B. 转让管理 C. 使用管理 D. 印制管理 6、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参考的内容不包括(D) A.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 该商标的使用时间 C. 该商标宣传工作的程度和地理范围 D.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品质和种类 7、创造性成果权不包括(C) A. 发明专利权 B. 实用新型权 C. 商标权 D. 外观设计权 8、.是知识产品本身的必要条件,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不同,它不可能是现有产品的简单复制,而必须有所创新、有所突破。A A. 创造性 B. 公开性 C. 商品性 D. 实践性 9、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名商标,需要增加商标的: B A. 市场性 B.附加值 C. 经济型 D. 创造性 10、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能力,其方式可以是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在创新,也可以是以下哪种方式? C A. 知识创新 B. 科技创新 C. 集成创新 11、企业要成为知识产权创造的主题,同时也要在那个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A A. 知识产权运用 B. 知识产权保护 C. 知识产权管理 D. 原创性知识产权战略 12、引用他人作品不得超过原作品的,被引用作品的量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中不得超过____。C A.10%5% B.5%10% C. 10%10% D. 5%5% 13、__指企业将具有一定声誉和资产价值的商标向新的产品或服务领域拓展,利用消费者对已有商标的认知、满意度与忠诚度推出新的产品或者服务类别。A A. 商标延伸 B. 商品延伸 C. 战略延伸 D. 专利延伸 14、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____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B A. 20 20 B. 20 10 C. 10 20 D. 10 10 15、我国的著作权法中,对作者的财产权有明确的保护期,多为___。B

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方案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 运作策划简案

目录 1 创意设计产业分析 (4) 1.1 创意设计产业的概念 (4) 1.1.1 什么是创意 (4) 1.1.2 什么是设计 (4) 1.1.3 什么是创意设计 (5) 1.1.4 什么是创意设计产业 (5) 1.2 创意设计产业在各国的现状和进展 (6) 1.3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状况和趋势 (7) 1.3.1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的现状 (7) 1.3.2 中国创意设计产业的趋势 (8) 2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分析 (10) 2.1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现状 (10) 2.1.1 创意设计意识 (10) 2.1.2 创意设计产业 (11) 2.1.3 创意设计人才 (11) 2.2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优劣势分析 (11)

2.2.1 优势分析 (11) 2.2.2 劣势分析 (12) 2.3 东莞创意设计产业目标人群分析 (12) 2.3.1 目标客户定位 (12) 2.3.2 目标人群的创意设计心理 (13) 2.3.3 目标人群描述 (13) 3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运作描述 (13) 3.1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定位 (14) 3.1.1 总体定位 (14) 3.1.2 价值定位 (14) 3.1.3 价格定位 (15) 3.2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创建 (16) 3.2.1 联盟组建与登记 (16) 3.2.2 组织机构 (17) 3.2.3 会员组成与进展 (19) 3.3 东莞市创意设计产业联盟的运营 (21) 3.3.1 业务范围与活动开展 (21) 3.3.2 盈利分析 (22) 3.3.3 进展规划 (23)

如何制定和实施一家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当国内企业自主研发的某一技术或产品被他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对本企业重大冲击以后,当某些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实施品牌输出、品牌收买,大幅推行其品牌构成对国内企业巨大压力以后,国内企业才幡然醒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企业发展来说是何等重要,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战略之中又是何等的必要。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界定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总体性谋划。 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个系统结构,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需要有效地组织、运营和控制知识产权各要素,并使其相互之间有机结合,在各要素共同运行环境下发挥作用。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分类 对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来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分类。 1. 按照知识产权的类型分类,可分为企业专利战略,企业商标战略,企业著作权战略和企业商业秘密战略。据此标准,可再行细分子战略,如单一商标战略、统一商标战略、商

标竞争战略等。针对不同知识产权的特点,实施相应的战略模式,更好的实现企业战略的目的。 2.按照企业成长阶段划分,可分为成立阶段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发展阶段的知识产权战略,初步成熟阶段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成熟阶段的知识产权战略。企业按照其成长阶段,制定和实施与其阶段相适应的战略。例如,刚成立的企业与历史悠久的企业在制定知产战略时的方向和重点就具有不同特点,前者应当注重建章立制、逐步积累知产成果等,后者应当着重以核心技术开发和品牌战略占据市场为战略导向。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构成要素 从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看,其基本构成要素有战略指导思想、战略实施环境、战略原则、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实施策略以及动态调节机制。各个要素在战略体系结构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协同作用。 如何制定一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1.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环境的分析 分析是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起点,包括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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