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目录

总说明 (4)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 (9)

册说明 (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说明 (18)

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册说明 (49)

工程量计算规则 (51)

说明 (75)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86)

册说明 (86)

工程量计算规则 (87)

说明 (98)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142)

册说明 (1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44)

说明 (151)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59)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9)

说明 (170)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188)

册说明 (18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1)

说明 (195)

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 (203)

册说明 (2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205)

说明 (212)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219)

册说明 (219)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0)

说明 (225)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233)

册说明 (2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236)

说明 (238)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246)

册说明 (247)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8)

说明 (257)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缘工程 (274)

册说明 (274)

工程量计算规则 (275)

说明 (278)

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87)

册说明 (287)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9)

说明 (295)

总说明

一、《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

算定额》(第一~十一册、十三册)(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 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 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5.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 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 小时外至8 小时内按一个工日计算。

八、关于材料:

1.本综合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施工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等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本综合定额内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根据"[ ]"内所列的用量,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3.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但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4.周转性材料已按相应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5.本综合定额已综合考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6.本综合定额的材料价格是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材料自来源地运至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运输费、运输途中的损耗、采购费、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进场材料送检发生的费用。

7.建设单位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施工单位指定地点的材料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保管的,施工单位按照材料设备价格的 1.50%收取保管费;单价5 万元以上的材料设备保管费由双方协商约定计算。

8.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需按到工地价格乘以定额消耗量计算,结算时在含税工程造价中扣减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后退还建设单位。

九、关于施工机械:

1.本综合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

工具、用具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和其他费用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每台班按8 小时工作制计算。

5.大型施工机械(自重5t 以上)的场外运输费,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十、关于施工仪器仪表:

1.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综合定额机械费内,但已计在综合定额管理费内。

3.本综合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包括折旧费、经常修理费、校验费和动力费等。

4.本综合定额施工仪器仪表每台班按8 小时工作制计算。

十一、关于管理费:

1.本综合定额的管理费是根据不同类别地区的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测算确定的。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近年来经济增长、就业状况、物价水平等因素将全省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分别为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2.管理费主要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单位为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费用等。

3.管理费以定额人工费为计算基础,按不同标准分摊到各册相应项目中,实际执行时不得因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动而调整。

4.借工、时工的管理费不分地区类别标准,统一按10.00 元/工日执行,停工、窝工的管理费按5.00 元/工日执行。

十二、本综合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三、本综合定额子目内的规格按长×宽×高(厚)、长×宽(厚)或宽×高(厚)的顺序表示,未有显示计量单位的均表示该长度为mm。

十四、本综合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定额项目如 C.1.2.3 的符号与数字表示如下含义:

第一段:C 代表安装专业;

第二段:1 代表专业册号-第一册,从1 起计顺延;

第三段:2 代表该册第二章,从1 起计顺延;

第四段:3 代表第三节,从1 起计顺延。

十五、本综合定额中章节说明条款顺序如 1.2.3.4 表示如下含义:

第一段:1 代表专业册号-第一册,从1 起计顺延;

第二段:2 代表该册第二章说明,从0 起计顺延(0 表示册说明);

第三段:3 代表第三条,从1 起计顺延;

第四段:4 代表第四款,从1 起计顺延。

十六、本综合定额未包括的子目,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1998 年省政府令第40 号),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综合定额编制原则、方法统一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综合定额的解释、补充、修改、勘误、印发、应用软件管理等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工程项目隶属关系由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根据本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处理;经市工程造价主管机构处理后仍有争议者,可以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申请复议。

十八、本综合定额是我省工程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修改和翻印。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

册说明

1.0.1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设备安装、铸造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电梯安装、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

装、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橡胶制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和其他机械安装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1.0.2 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1.0.3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0.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98;

1.0.3.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98;

1.0.3.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98;

1.0.3.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98;

1.0.3.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98;

1.0.3.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1.0.3.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98;

1.0.3.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0-98;

1.0.3.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DL 5011-92;

1.0.3.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1.0.3.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I 203-83;

1.0.3.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204-83;

1.0.3.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205-92;

1.0.3.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206-92;

1.0.3.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207-83;

1.0.3.16《机械产品目录(1996 年)》;

1.0.3.1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1-2000);

1.0.3.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

1.0.4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0.4.1 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1.0.4.2 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1.0.4.3 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1.0.4.4 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1.0.4.5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1.0.5 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0.5.1 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1.0.5.2 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1.0.5.3 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1.0.5.4 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

等费用。

1.0.5.5 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1.0.5.6 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1.0.5.7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形垫铁等)和地脚螺栓。

1.0.5.8 脚手架搭拆(C.1.4 章和C.1.5 章除外)。

1.0.5.9 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0.5.10 设备的拆装检查(或解体拆装)。

1.0.5.11 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1.0.6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C.1.7 章电梯安装除外),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轨),1

2.00 元/t 作为材料费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章说明

1.1.1设备重量均以设备的铭牌重量为准;如无铭牌重量的,则以产品目录、样本、说明书所注的设备重量为准。

1.1.2计算设备重量时,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重量计算。

第二章切削设备安装

1.2.1 金属切削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2.2 气动踢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1.2.3 带锯机保护罩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第三章锻压设备安装

1.3.1 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1.3.2 锻造水压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四章锻造设备安装

1.4.1 铸造设备中抛丸清理室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室计算。计算设备重量时应包括抛丸机、回转台、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电动小车及框架、平台、梯子、栏杆、漏斗、漏管等金属构件的总重量。

1.4.2铸铁平台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 计算。

第五章起重设备安装

1.5.1 起重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2 双小车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3 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5.4 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六章起重机轨道安装

1.6.1 起重机轨道安装按按设计图示单根轨道长度以m 计算。

1.6.2 车档制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 计算。

第七章输送设备安装

1.7.1 斗式提升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2 刮板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1.7.3 板式(裙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4 螺旋输送机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5 悬挂式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6 链条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 计算。

1.7.7 固定式胶带输送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7.8 卸矿车及皮带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八章电梯安装

1.8.1 电梯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部计算。厅门按每层一门、轿厢门按每部一门为准。

1.8.2 电梯增减厅门、轿厢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增减提升高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1.8.3 辅助项目的金属门套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直流电梯发电机组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角钢牛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电梯机器钢板底座制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第九章风机、泵安装

1.9.1 风机、泵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直联式风机、泵,以本体及电机、底座的总重量计算;非直联式的风机和泵,以本体和底座的总重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重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1.9.2深井泵的设备重量以本体、电动机、底座及设备扬水管的总重量计算。

1.9.3 DB 型高硅铁离心泵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章压缩机安装

1.10.1 压缩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在计算设备重量时,按不同型号分别计算。

1.10.2 活塞式V、W、S 型压缩机及压缩机组的设备重量,按同一底座上的主机、电动机、仪表盘及附件、底座等的总重量计算。

1.10.3 活塞式L 型及Z 型压缩机、螺杆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不包括电动机等动力机械的重量。

1.10.4 活塞式D、M、H 型对称平衡压缩机的设备重量,按主机、电动机及随主机到货的附属设备的总重量计算。

第十一章工业炉设备安装

1.11.1 电弧炼钢炉、无芯工频感应电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2 冲天炉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1.3 加热炉及热处理炉在计算设备重量时,如为整体结构(炉体已组装并有内衬砌体),应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如为解体结构(炉体为金属结构件,需要现场组合安装,无内衬砌体)时,则不包括内衬砌体的重量。

第十二章煤气发生设备安装

1.1

2.1 煤气发生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

2.2 洗涤塔电器滤清器竖管附属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1.12.3 乙炔发生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

2.4 煤气发生设备的附属设备及其他容器构件以t 计算。

1.1

2.5 煤气发生设备分节容器外壳组焊,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第十三章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

1.13.1 地脚螺栓孔灌浆、设备底座与基础间灌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 计算。

1.13.2 立式、卧式管壳式冷凝器、蒸发器、淋水式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立式蒸发器、中间冷却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3 立式低压循环储液器和卧式高压储液器(排液桶)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4 氨油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5 氨液分离器和空气分离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6 氨气过滤器和氨液过滤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7 玻璃钢冷却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8 集油器、油视镜、紧急泄氨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支计算。

1.13.9 制冷容器单体试密与排污以每次/台计算。

1.13.10 储气罐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11 小型空气分离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3.12 小型制氧机械附属设备中,洗涤塔、加热器、储氧器、充氧台、干

燥器、碱水拌和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纯化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1.13.13 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kg 计算,按金属结构件单体重量(kg)分制作与安装。

第十四章橡胶制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

1.14.1 橡胶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 计算。设备重量按如下规定计算:胎面挤出机联动装置包括接取、磨光、冷却、切割、运输等设备的重量。帘布浸胶机及伸张装置包括导开、接头、调节、浸渍、干燥、伸张牵引、卷取等设备重量。压延机联动装置包括导开、接头、干燥、调平、压延机、冷却卷取装置设备等重量。钢丝圈压出缠卷联动装置包括压出、牵引、切割、成型等设备重量。水压硫化机包括牵引、导开、卷取等装置重量。其他设备均包括本级、附机(电动机、减速机、变速箱、联轴器等)以及随设备预制成形的润滑、冷却、加热系统的管段、管件及气动装置、安全防护罩、走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附属于设备金属构件等的总重量。

第十五章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

1.15.1 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算单位。

第十六章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1.16.1 给排水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或座计算。

1.16.2 布气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 计算。

1.16.3 格栅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 计算。

1.16.4 集水槽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2 计算,断面尺寸包括需要折边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1.16.5 堰板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 计算。

1.16.6 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2 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所占面积。

1.16.7 穿孔管钻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1.16.8 斜板、斜管安装以m2 计算。

第十七章其他机械安装

1.17.1 制冰设备、润滑油处理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7.2 冷风机的设备重量按冷风机本体、电动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柴油发电机组的设备重量按机组的总重量计算,凡是在同一底座上的机组,按主机、辅机及底座的总重量计算。

1.17.3 冷风机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7.4 冷水机组、空气风幕、玻璃钢冷却塔、全程水处理器安装区分不同冷量或水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1.17.5 干燥分离破碎筛选机械设备安装,以t 计算。

1.17.6 加油站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说明

C.1.1 切削设备安装

1.1.l 本章定额包括台式及仪表机床、车床、立式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插床、拉床、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其他机床、木工机械、跑车木工带锯机、其他木工设备等内容,适用范围如下:

1.1.1.1 台式及仪表机床:包括台式车床、台式刨床、台式铣床、台式磨床、台式砂轮机、台式抛光机、台式钻床、台式排钻、多轴可调台式钻床、钻孔攻丝两用台钻、钻铣机床、钻铣磨床、台式冲床、台式压力机、台式剪切机、台式攻丝机、台式刻线机、仪表车床、精密盘类半自动车床、仪表磨床、仪表抛光机、硬质合金轮修磨床、单轴纵切自动车床、仪表铣床、仪表齿轮加工机床、刨模机、宝石轴承加工机床、凸轮轴加工机床、透镜磨床、电表轴类加工机床。

1.1.1.2 车床:包括单轴自动车床、多轴自动和半自动车床、六角车床、曲轴及凸轮轴车床、落地车床、普通车床、精密普通机床、仿型普通车床、马鞍车床、重型普通车床、仿型及多刀车床、联合车床、无心粗车床、轮齿、轴齿、锭齿、辊齿及铲齿车床。

1.1.1.3 立式车床:包括单柱和双柱立式车床。

1.1.1.4 钻床:包括深7L钻床、摇臂钻床、立式钻床、中心孔钻床、钢轨及梢轮钻床、卧式钻床。

l.1.1.5 镗床:包括深孔镗床、坐标镗床、立式及卧式镗床、金钢镗床、落地镗床、镗铣床、钻镗床、镗缸机。

l.1.1.6 磨床:包括外圆磨床、内圆磨床、砂轮机、珩磨机及研磨机、导轨磨床、2M系列磨床、3M系列磨床、专用磨床、抛光机、工具磨床、平面

及端面磨床、刀具刃具磨床、曲轴、凸轮轴、花键轴、轧辊及轴承磨床。

1.1.1.7 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包括单臂及单柱铣床、龙门及双柱铣床、平面及单面铣床、仿型铣床、立式及卧式铣床、工具铣床、其他铣床。直(锥)齿轮加工机床、滚齿机、剃齿机、珩齿机、插齿机、单(双)轴花键轴铣床、齿轮磨齿机、齿轮倒角机、齿轮滚动检查机、套丝机、攻丝机、螺纹铣床、螺纹磨床、螺纹车床、丝杠加工机床。

l.l.1.8 刨、插、拉床:包括单臂刨、龙门刨、牛头刨、龙门铣刨床、插床、拉床、刨边机、刨模机。

1.1.1.9 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包括电解加工机床、电火花加工机床、电脉冲加工机床、刻线机、超声波电加工机床、阳极机械加工机床。

l.1.1.10 其他机床:包括车刀切断机、砂轮切断机、矫正切断机、带锯机、圆锯机、弓锯机、气割机、管子加工机床、金属材料试验机械。

1.1.1.11 木工机械:包括木工圆锯机、截锯机、细木工带锯机、普通木工带锯机、卧式木工带锯机、排锯机、镂锯机、木工刨床、木工车床、木工铣床及开榫机、木工钻床及榫槽机、木工磨光机、木工刃具修磨机。

1.1.1.12 跑车木工带锯机。

1.1.1.13 其他木工设备:包括拨料器、蹋木器、带锯防护罩。

1.1.2 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1.

2.1 机体安装;底座、立柱、横粱等全套设备部件安装以及润滑装置及润滑管道安装。

1.1.

2.2 清洗组装时结合精度检查。

1.1.

2.3 跑车木工带锯机已包括跑车轨道安装。

1.1.3 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广东2010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版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尠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20m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3)图示底长小于底宽 2以内的为基坑; 4)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

广东2010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编制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 综 合 预 算 定 额 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年)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定额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和附录六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综合定额中的工日数按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51元/工日是按四类地区综合工资水平取定的,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各市发布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2010年广东省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2010年广东省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土方工程工程量的计算 一、定额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五部分142个项目,补充定额1个项目(水坠砂),定额项目组成见表 2、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土方工程施工中土壤类别权重,使用时不得调整换算。 3、人工挖土(1-1~12)挖桩孔(1-22~1-23)定额综合了现场内100m土方倒运,若发生100M以上时按所增加的运距套用1-33子目。其余要套(1-32+1-33) 4、人工回填子目包含了回填工作面以外5m以内的取土,回填工作面内的土方倒运不得计算。 5、原土夯实子目(1-21)不能用于灰土回填夯实工序。看1-27 1-28工程内容(包括拍底夯) 6、1-26~1-28子目适用于室内外及各类垫层的回填土 7、挖桩间土时,按实挖体积(扣桩占体积)计算,套用定额时,人工乘以1.5的系数。 8、垃圾土外运执行装载机装车和自卸汽车运土每增加1km子目。 9、机械挖土方定额也适应机械开挖沟槽。 10、余(脏)土外运,按第一章的机械土方子目执行,弃土场费用按环卫有关规定计算。 11、机械土方子目中没有计算大型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按第十六章附录二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二、定额项目主要工程量计算 ※土方工程《计价规则》和《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差异较大,定额工程量需按图重新计算工程量 ※主要区别在于预算定额考虑了施工时的预留量如工作面、放坡等(工作面和放坡的取定:①施工组织设计;②定额规定P5 5、6、7) ※按施工方法不同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 ※定额应用前应确定计算资料:①土壤类别与地下水位标高。②挖、填、运土与排水施工方法。 ③土方放坡与支挡板情况。 1、人工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其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S=(长+4m)×(宽+4m)或S=S底+L外×2+16 2)挖土:“挖土”工程量计算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确定的挖土深度、工作面宽度、放坡系数或支挡土板等因素进行。若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预算和标底),可按消耗量定额规定确定工作面和放坡系数。(和清单的最大区别在于挖土时留工作面和放坡)工作面和放坡系数见《定额》P5 5、6、7条 挖土分为挖沟槽、挖地坑、挖土方 (1)挖沟槽:底宽≤3m,长>3宽(即细长条的) 不放坡:V=(B+2×c)×H×L 放坡:V=(B+2×c+KH)×H×L c—工作面宽度,K—放坡系数,B、H、L—同前 (2)挖地坑: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不放坡:V=(A+2×C)×(B+2×C)×H 放坡:V=(A+2×C+kH)×(B+2×C+kH)×H+1/3×K2×h3 (3)挖土方:底宽>3m,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且挖土较厚的) 计算公式同挖地坑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版)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版) 前言 为推行工程造价领域信息化、数字化进程,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广东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版)》。 该定额的编制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考虑到安装工程的特点和常见应用,以科学的方法和原则为基础,确定了各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定额系数,为广东省安装工程造价管理提供了依据。 约定 该定额适用于广东省内安装工程的造价计算。具体工程应按照《建设项目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进行。在使用该定额时,需注意如下约定: 1. 该定额中各项工程的工程量、定额单位和定额系数,必须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计算或选择。 2. 对于清单计价规范未包含的工程量和单位,应根据定额编制 原则,酌情确定。 3. 若安装工程有特殊要求或条件,定额系数应进行适当调整。 安装工程定额说明 该定额包括建设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方面的安装工程。其中,包括管道、 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方面的工程。下面将分别对各项工程进行详细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及构筑物方面的工程 建筑物及构筑物方面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础、结构、防水保温、 幕墙、地下室、屋面、楼梯、电梯及机房、幕布、吊装设施等方面的工程。 1.基础基础工程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若清单计价规范 未包含某些工程量,可根据定额编制原则添加。 2.结构结构工程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若清单计价规范 未包含某些工程量,可根据定额编制原则添加。 3.防水保温防水保温工程的计算要求如下: •屋面防水保温:按照屋面防水保温面积计算,系数为1.5元/㎡。 •地下室防水保温:按照地下室防水保温面积计算,系数为2.5元/㎡。 •墙体防水:按照保温材料面积计算,系数为5元/㎡。 4.幕墙幕墙工程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计算。若清单计价规范 未包含某些工程量,可根据定额编制原则添加。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

2010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10年) 目录 总说明 (3)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6) 章说明 (6)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章 (15) 章说明 (1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6) 第三章砌筑工程 (17) 章说明 (17) 工程量计算规则 (18)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0) 章说明 (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22) 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24) 章说明 (24) 工程量计算规则 (26) 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27) 章说明 (27)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28) 章说明 (2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9) 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1) 章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 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33)

章说明 (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35) 章说明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6)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37) 章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8) 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39) 章说明 (39) 工程量计算规则 (41) 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51) 章说明 (51) 工程量计算规则 (52) 章说明 (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53) 章说明 (53) 工程量计算规则 (54) 章说明 (54) 工程量计算规则 (55) 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61) 章说明 (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62) 第十八章景观工程 (62) 第十九章石作工程 (63) 第二十章其他工程 (64) 章说明 (64) 工程量计算规则 (65) 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65) 章说明 (65)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一、综合定额概述 广东省2010年发布了《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该综合定额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经过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研究制定的。 该综合定额是为了规范和统一广东省建筑安装行业的定额管理,减少投标过程 中的竞争扭曲现象,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和其他定额相比,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具有以下特点: 1.综合性强:该综合定额包括了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 工程等多个方面,且每个方面都有详细的计算规则和参数。 2.可使用性强:该定额旨在为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提供指导性定额,使其在投标和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可依据的标准。 3.科学合理性强:该定额是多个研究机构的结果,结合了广东省实际情况,具 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使用方法 该综合定额按照不同建筑安装工程的类型进行分类,具体使用方法如下: 1.确定工程类型:按照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空调工程等不 同类型分类。 2.选择适用定额: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定额进行计算。 3.按照定额进行计算:根据所选定额中的参数和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得出建筑 安装工程的投标价格。 三、计算规则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中的计算规则与其他定额类似,但也有其独特 之处,以下是几个典型的计算规则。 1.电气工程 在电气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平方米安装电气设备”的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电气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电气设备定额单价 × 建筑面积

2.给排水工程 在给排水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个给排水接口”的数量来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给排水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给排水接口定额单价 × 给排水接口数量 3.暖通空调工程 在暖通空调工程中,综合定额是按照“每平方米空调面积”或“每个空调机组”的数量来计算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暖通空调工程投标价格 = 安装空调定额单价 × 空调面积或空调机组数量 四、注意事项 使用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定额。 2.严格按照定额中的参数和计算规则进行计算,避免偏差。 3.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应保证公平公正。 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筑管理部门反映。 五、结语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的出台,对于规范和统一广东省建筑安装行业的定额管理具有积极意义,是广东省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相信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之后,该定额将会更加科学合理,为广东省建筑安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1.30 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

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2010版安装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4.1~4-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十一册、十三册)(GYD-201-2000~GYD-211-2000、GYD-213-2003)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十二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中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5.本综合定额执行时,发生签证用工(借工、时工、停工、窝工)每4小时内按半个工日、4小时外至8小时内按一个工日计算。 八关于材料:

广东省2010建筑安装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度体积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0.87 1.08 0.77 1.000.670.83 1.15 1.49 1.00 1.25 0.93 1.200.81 1.00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系数 1.752 2.25 2.5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2m4m6m 工日/lOOm3 4.7214.9622.24 9、地下室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5m时,按下表增加工日。 地下室人工挖土方超深增加工日表 深度(以内)2m4m6m8m10m12m14m16m18m 工日/100m3 2.507.9211.7715.6219.4823.3327.1831.0334.88

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定额计算规则[完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 编 制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贝U (2010年版)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 T99.1-2008 , LD/T99. 4 ?8-2008 , LD/T99. 12-2008 , LD/ T99. 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 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及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 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 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 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 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 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

广东2010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东莞市华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34 A.15 家具工程-----------------------------------------35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6 A.17 广告牌工程---------------------------------------42 A.18 景观工程-----------------------------------------43 A.19 石作工程-----------------------------------------45 A.20 其他工程-----------------------------------------46 A.21 模板工程-----------------------------------------47 A.22 脚手架工程---------------------------------------48 A.23 垂直运输工程-------------------------------------52 A.24 材料二次运输-------------------------------------54

2010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 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34 A.15 家具工程-----------------------------------------35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36 A.17 广告牌工程---------------------------------------42 A.18 景观工程-----------------------------------------43 A.19 石作工程-----------------------------------------45 A.20 其他工程-----------------------------------------46 A.21 模板工程-----------------------------------------47 A.22 脚手架工程---------------------------------------48 A.23 垂直运输工程-------------------------------------52 A.24 材料二次运输-------------------------------------54

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解释说明

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2011-12-31 下午 03:31:50 来源:点击数:29209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一、概况 本册定额包括切削设备安装、锻压设备安装、铸造设备安装、起重设备安装、起重机轨道安装、输送设备安装、电梯安装、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泵安装及拆装检查、压缩机安装、工业炉设备安装、煤气发生设备安装、附属设备安装及灌浆、橡胶制品加工机械设备安装、医药加工机械设备安装、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其他机械安装等容,共C.1.17章2268个子目。其中 C.1.1切削设备安装定额包括台式及仪表机床、车床、立式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铣床、齿轮及螺纹加工机床、刨床、插床、拉床、超声波及电加工机床、其他机床、木工机械、跑车木工带锯机、其他木工设备等容共151个子目;

C.1.2锻压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机械压力机、液压机、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水压机等容共91个子目; C.1.3铸造设备安装定额包括砂处理设备、造型及造芯设备、落砂及清理设备、抛丸清理室、金属型铸造设备、材料准备设备、铸铁平台等容共46个子目; C.1.4起重设备安装定额包括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吊钩抓斗电磁铁三用桥式起重机、双小车吊钩桥式起重机、锻造桥式起重机、淬火桥式起重机、加料及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吊钩门式起重机、梁式起重机、电动壁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等容共95个子目; C.1.5起重机轨道安装定额包括钢梁上安装轨道[钢统1001]、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G325]、GB110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C7221鱼腹式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C7224]、混凝土梁上安装轨道[DJ46]、电动壁行及悬臂起重机轨道安装、地平面上安装轨道、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工字钢轨道安装、悬挂工字钢轨道及“8”字型轨道安装、车挡制作与安装等容共93个子目; C.1.6输送设备安装定额包括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板式(裙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悬挂输送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卸矿车及皮带秤等容共95个子目; C.1.7电梯安装定额包括机械压力机、液压机、自动锻压机及锻压操作机、空气锤、模锻锤、自由锻锤及蒸汽锤、剪切机和弯曲校正机、水压机等容共114个子目; C.1.8风机安装及拆装检查安装定额包括离心式通(引)风机、轴流通风机、离心式鼓风机、回转式鼓风机、其他风机等容共118个子目;

2010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 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 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 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 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 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 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 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 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 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 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综合定额中的工日数按每工日8 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 51 元/工日是按四类地区综合工资水平取定的,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各市发布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 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 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 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 的检验试验费(含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 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 2009 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总说明 一《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99.1-2008,LD/T99.4~8-2008,LD/T99.12-2008,LD/T99.13_200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七册)(GYD-301-1999~GYD-307-1999)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共分七册。 二本综合定额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与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的计量标准,它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的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但已经综合考虑在内。 六本综合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以与目前我省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各专业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水、电供应均满足施工正常使用。 4.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关于人工: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工日数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与清理现场等用工。 2.本综合定额中的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与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与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单位为生产工人和生产工人个人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市的水平差异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