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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

编号:SM-ZD-377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 例》学习要点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 一、总体要求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

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二、防尘要求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的预防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严重致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对此病世界上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中有13种尘肺病,在我市以煤工尘肺、硅肺多见。矿山开采、陶瓷生产、机械制造等行业和工种易患尘肺病。 尘肺病按照病情发展、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三期。其普遍症状是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病人由于呼吸系统防御功能受损,常发生多种并发症,如呼吸系统感染、肺结核、肺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以及呼吸衰竭等。 二、怎样预防尘肺病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1)设计时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者控制生产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2)凡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均应当尽可能密闭,并与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 (3)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4)对于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该考虑湿式作业。 (5)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该为工人佩戴防尘护具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1、上岗前体检可以发现劳动者有无从事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 源头上预防尘肺病的发生。2、在岗体检除可发现职业禁忌症外,还可早期发现尘肺病病人或疑似尘肺病病人,使其及早脱离粉尘作业环境,以延缓尘肺病的进展。3、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粉尘时的健康状况。4、如果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当及时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尘肺病诊断,使尘肺病患者及时得到确诊,职业病患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

尘肺病防治条例

尘肺病防治条例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九八七年十二月三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替促其施行。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洽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章防尘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九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II: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十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木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 第十二条职工使用的防II: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 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丄,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第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丄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匸、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匸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第十四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匸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笫三章监督和监测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对企业、事业单位的尘肺病

旌德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旌德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健康安徽2030 规划纲要》及《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等精神和要求,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强化考核”的原则,按照“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有效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大力开展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确保如期实现以下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 年底,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非煤 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各镇、县直相关单位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职业健康综合管理人员,加强职业健康执法网底建设,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初步建成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尘肺病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 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 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査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 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 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査覆盖率达 到95 %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路径,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1.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2020 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各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落实) 2. 集中开展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冶金等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指南和技术指南明确的治理目标、任务、步聚和要求,以及不同行业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防尘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10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正式 样本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 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 全身性疾病。在我国,现有12种尘肺被定为职业 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尘肺、陶 瓷工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云母尘肺、滑石 尘肺、炭黑尘肺、铝尘肺、石墨尘肺。受尘肺危害的 人群主要为煤炭、冶金、有色矿山、建材、铸造、石 粉加工、玻璃制造等工厂的粉尘作业工人。目前,尘 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 危害性大,是严重导致劳动能力降低、伤残和影响寿 命的疾病。

尘肺病变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只有当病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被人们发现。早期尘肺病人一般无体征,随着病变的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才会有不同的体征。听诊发现有呼吸音改变是最常见的,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时可有呼吸音增粗、干性罗音或湿性罗音,有喘息性支气管炎时可听到喘鸣音。大块状纤维化多发生在两肺上后部位,叩诊时在胸部相应的病变部位呈浊音甚至实变音,听诊则语音变低,局部语颤可增强。晚期病人由于长期咳嗽可致肺气肿,检查可见桶状胸,肋间隙变宽,叩诊胸部呈鼓音,呼吸音变低,语音减弱。广泛的胸膜增厚也是呼吸音减低的常见原因。合并肺心病心衰者可见心衰的各种临床表现:缺氧、黏膜发绀、颈静脉充盈怒张、下肢水肿、肝脏肿大等。 因粉尘的致病性及其浓度不同,从开始接尘到发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辨识标准(2018年2月22日)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法规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16-20)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卫生规章 高毒物品目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作废) 新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安监规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90令)(新)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7令)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令)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49令)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0令) 50号令征求意见稿(新)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1令)(作废)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59令)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68令) (作废)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69令)(作废)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73令)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76令)(作废) 废止和修改十部规章的决定(80令)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规范性文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目录(12-73)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12-89)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3-17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14-39)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14-11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15-16)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15-124) 做好防暑降温工作(15-63)

《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解读

《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意见》?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法》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等情况。《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健康相关权益。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沉积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不可治愈且病情逐年加重。20XX年全国共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6873例,占89.66%,是最主要的职业病,且呈现地区性、行业聚集性等特点。近年来,尘肺病整体发病呈持续高发、逐年上升,且发病工龄缩短的趋势。存在尘肺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大,以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小型企业为主,且

有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主要分布在矿山、建材、有色金属、冶金等行业。尘肺病具有隐匿性和潜伏期长的特点,专家估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尘肺病仍将呈持续高发态势。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截至20XX年底,我国农民工人数达2.74亿,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农民工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农民工罹患尘肺病后往往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出台本《意见》,旨在提升对农民工尘肺病问题的关注,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二、参与《意见》起草的都有哪些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尘肺病农民工医疗保障和生活救助等问题。本《意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等10部门联合制定。 三、当前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投入必要的资金改善生产环境,不提供必要的或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二是农民工尘肺病诊断难度较大。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是尘肺病诊断的基础,由于这些资料的提供、判定难度大,特别是农民工流动性强,提供相关资料比

26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年12月3日,国发[1987]1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3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人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第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第5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第6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章防尘 第7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8条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9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10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11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 第12条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

我国尘肺病的现状及危害浅谈

我国尘肺病的现状及危害浅谈 一、尘肺病的定义及危害 1、尘肺病的基本概念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人生产性粉 尘并在肺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目前, 我国法定职业病中的有12 种尘肺: 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尘肺病在全球分布最广, 一旦发生, 病情便不断加重且不可逆转, 控制尘肺病着重在于预防[1]。 2、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众所周知尘肺病的罪魁祸首就是粉尘。大量研究结果表明, 空气动力学尺度d> 10Lm 的粉粒子, 基本上被阻止于 人的鼻腔; 2Lm< d< 10Lm 的粒子,约90%可以进入并沉积于呼吸道的 各个部位, 10%可以到达肺的深处, 并沉积于肺中; d< 2Lm 的粒子, 100%可以吸入肺中, 其中0. 3~ 2Lm 的粒子几乎全部沉积于肺部而不能呼出。根据进入人体粉尘量及各类粉尘理化性质的不同, 可引起同的病变。1局部刺激作用2中毒作用3变态反应4光感作用5致癌致畸作用。6感染作用7致纤维化作用。一般情况下由于粉尘本身引起的肺部疾病是有限的, 加之机体的强大防卫机能, 可阻抑疾病的发生。因此, 只有某些特殊性质的粉尘( 如石英、煤尘等) , 在特定的作业环境下达到一定的暴露浓度和暴露时间才能引发职业性肺部疾病, 即尘肺[ 6] 。 二、我国尘肺病的流行现状 1尘肺病发病率居高不下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尘肺病的发病情况依然不很乐观, 每年新发病例 占各类职业病总病例数的70% 左右。据了解,作为我国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的种类有10多种,其中煤矿工人尘肺占多数。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尘肺发病人数呈上升趋势,目前每年新增病例2万人左右。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发病72.7万人,死亡15万人,煤炭行业约占全国尘肺病人51%,尘肺病也因此被称为“隐性矿难”. 据卫生部资料,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病死率为22.04%。尘肺病正在以每年两万多人的数量剧增,2010年全国新增病例就突破两万,达到23812例,占当年新发职业病总数的87.4%。相对于2009年的14495例,增长幅度高达39%。 2尘肺病的行业和地区分布 在我国尘肺病的发生主要集中在煤炭产、有色金属、石棉、水泥生产等行业中。据统计,2009年新发职业病中尘肺病占比为79.96%,2010年此项比例上升至87.42%。在2010年23812例尘肺病新病例中,94.21%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2564例和9870例,57.75%的病例分布在煤炭行业。并且尘肺病发病工龄有缩短的趋势;超过半数的病例分布在中、小型企业。宝平等[ 5] 指出, 目前在我国尘肺病危害最为严重的2种企业分别是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此外,郭雁飞等[ 5] 收集的粉尘危害事件分布在我国18个省、市、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 具有明显的地区分布特征: 、主要以煤尘危害为主,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3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人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第4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第5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第6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章防尘 第7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8条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9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10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11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小学校各类校办的实习工厂或车间,禁止从事有粉尘的作业。 第12条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第13条新建、改建、扩建、续建有粉尘作业的工程项目,防尘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设计任务书,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竣工验收,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产。 第14条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尘肺病防治条例全文

尘肺病防治条例全文 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了尘肺病防治,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尘肺病防治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第三条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二章防尘 第七条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八条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第九条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第十条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企业、事业单位将粉尘作业转嫁、外包或以联营的形式给没有防尘设施的乡镇、街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的预防 一、怎样预防尘肺病?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那么,有哪些预防措施呢?我国针对防尘降尘制定了“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大致内容可分为两个方面: 1.技术措施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最 根本的措施。 ①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 要途径,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避免接触粉尘。 ②湿式作业: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或耐火材料、矿山湿 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③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 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如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 2.卫生保健措施 ①接尘工人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的定期健 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工人还要按规定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 ②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 二. 如何选用防尘口罩(面罩)? 防尘口罩的选用主要基于三点:第一是口罩的阻尘效率。一个口罩的阻尘效率的高低是以其对微细粉尘,尤其是对5

微米以下的呼吸性粉尘的阻隔效率为标准。因为这一粒径的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第二是适合性。没有一个万能的设计能适合所有人的脸型。目前,防尘口罩的认证检测并不保证口罩适合每个具体的使用者,如果存在泄漏,空气中的污染物就会从泄漏处进入呼吸道。选择适合的口罩方法是使用适合性校验,它利用人的味觉,用专用工具发生苦味或甜味的颗粒物,说明口罩存在泄漏,具体请参考GB/T18664中有关适合性检验的介绍。第三是佩戴舒适。其要求包括呼吸阻力要小,重量要轻,佩带卫生,保养方便。 另外,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尘口罩,包括按照使用说明书佩戴,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得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必须在接尘作业中坚持佩戴,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及时发现口罩的失效迹象,及时更换。 三、防尘口罩用多久须更换? 影响口罩使用寿命的因素有很多,它取决于接尘环境粉尘浓度、每个人的使用时间、各种防尘口罩的容尘量以及使用不同的维护方法等,所以没有办法统一规定具体的更换时间。当防尘口罩的任何部件出现破损、断裂和丢失(如鼻夹、鼻夹垫)以及明显感觉呼吸阻力增加时,应及时更换。 四、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 1.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选择适合自己的防尘口罩,做到专人专用、及时更换。 2.注意个人卫生,下班后要洗澡,换干净衣服回家,工作服勤换洗,不得穿回家(特别是石棉作业人员)等。 3.科学加强营养、加强锻炼、促进代谢。 4.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吸烟、不酗酒。

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1、工艺改革、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 2、湿式作业:采用湿式碾磨石英、耐火材料,矿山湿式凿岩、 井下运输喷雾洒水。 4、接尘工人健康检查:包括就业前和定期健康检查,脱离粉尘 作业时还应做脱尘作业检查。 5、个人防护: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送风头盔、送风 口罩等。 (一)改善生产过程和防尘设备: ②设置局部排风系统。防止粉尘等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最有效的方法是,在有害物工生地点直接把它们捕集起来,经过净化处理, 排至室外,这种通风方法称为局部排风。局部排风系统需要的风量小、效果好,设计时应优先考虑。 局部排风系统主要由捕集有害物的局部排风罩、输送含尘气流的风管、净化设备和向乞械排风系统提供动力的风机共四部分组成。 ③通风除尘。如果由于生产条件限制、有害物源不固定等原因,不能采用局部排风,或采用局部排风后,室内有害物浓度仍超过卫 生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是对整个车间 或者工作场所进行通风换气,用新鲜空气把整个有害物浓度稀释到 最高容许浓度以下,供给新鲜的空气。全面通风所需的风量大大超 过局部排风,相应的设备也?:庞大。 ⑤改善工艺过程。采用无尘、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例如,提高凿岩风压,能增加凿岩时的冲击力,因此穿孔速度很高,破碎的岩石来不及再粉碎,就会被排出来,这种较大颗粒的矿尘比 粉末状的细粒矿尘对人体危害小。

(二)防尘设备及时维护检修,防止车间内粉尘沉积。 产生粉尘的设备密闭后轴承容易因粉尘侵人而发生故障,另外有些粉尘的摩擦力大,密闭管道及防尘罩容易被磨漏,因此及时检修是很重要的,这样才能使防尘效果维持高效、稳宕的运行。可通过对巷道、车间等处的清扫防止粉尘沉积。 (三)调整工作时间。 调整工作时间包括缩短工作时间,缩短每天接触粉尘的时间,或者调整工人作业时间,罜其在产生粉尘量少的时段工作。例如,矿井井下爆破可在下班后进行,而工人在第二天才三人工作面;铸造厂的喷砂、打光等工序单独安排在夜间生产。 (四)加强个人防护,并注意工人宿舍及食堂等生活场所的粉尘问题。 ③增加太阳、灯照射。这种方法可增强工人的免疫力。因为产生的紫外线能促进新陈之谢,增加人体抵抗力。但照射前一定要注意太阳、灯照射的禁忌症。 ④保障安静舒适的睡眠。 ⑤定期脱离粉尘作业、轮换工种。有人认为停止吸人粉尘期间,肺有自净作用。那么发病工人调转到无尘作业环境工作,不单纯是起预防作用,而在一定程度上也起治疗作用。 (六)应加强行业管理,建立严格的卫生监督和环境监测制度;建立和健全防尘机构,包括评价防尘措施放果。 (七)做好就业前和定期体格检查,定期拍摄胸片,对巳脱离粉尘作业者亦应定期随访。 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其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 早期尘肺患者咳嗽多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患者多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晚期患者多合并肺部感染,均可使咳嗽明显加重。咳嗽与季节、气候等有关。

企业尘肺危害防治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企业尘肺危害防治规定正 式版

企业尘肺危害防治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炭企业作业场所粉尘危害的监督监察,预防尘肺病的发生,保护煤炭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经济形式的煤炭企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尘肺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煤炭企业尘肺危害防治的监督监察工作,职业危害监察工作应与安全监察同步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煤炭企业包括生产矿井及所属地面企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炭企业尘肺危害防治工作依法行使监察职能,主要职责是:对煤炭企业尘肺危害情况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炭企业违反尘肺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对地方煤矿监管机构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为煤炭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审查备案;负责煤炭企业法人和管理

煤矿尘肺病的防治

煤矿尘肺病的防治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尘肺病占当年职业病总数的79.96%是我国患者人数最多的一种职业病。 尘肺病是对人体危害最大的职业病,它是长期工作在劳动者一旦得了尘肺,身体健康将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严重的会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因此,了解尘肺病是怎么回事,掌握相关的预防知识,对于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来说非常重要,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了云南永安村农民返乡工得了一种“怪病”,这是一种什么“怪病”?永安村史一个偏僻的村寨,2003年以来77名外出打工者中,先后有36人出现咳嗽、咳痰、胸闷、呼吸困难走路非常吃力,明显消瘦,丧失劳动能力,成为活死人。其中有12人先后死亡,更加可怜的是一户景性的人家,先后有2位亲人去世,引起当地村民的恐慌,大家以为是村民得罪了神灵,后来经专家分析原来此病是由一种矽尘的粉尘引起的尘肺病。 矽尘的粉尘——————尘肺病 这些人为了改变自己的贫穷状况,先后去到安徽凤阳砂石厂打工,确确实实赚了不少钱,很多人建起了多年梦想的砖瓦房,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没来得及享受,就把无限的痛苦留给了小孩、老婆及年迈的母亲。 什么叫尘肺病呢? 它是怎么形成的呢? 尘肺病是由于我们吸入空气中的粉尘损伤了肺组织导致肺失去弹性变硬长成疤痕,就好像“石肺”,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 尘肺病的症状? 主要有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也可有喘息、咯血,消化功能减弱,腹胀,大便秘结,全身乏力等,该病起病缓慢,一般是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便脱离了粉尘环境,病情仍可以继续发展,而且日益严重,为了吸入更多空气,尘肺病人会把自己的身体缩成一团,甚至会跪在角落里拼命的呼吸,严重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最后因肺功能与呼吸衰竭而死。尘肺病常被人们称之为不转移的肺癌,目前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我国职业病目录中所列出的职业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水泥尘肺,石墨尘肺,炭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有哪些工作我们可能吸入粉尘呢? 常见的接触机会有石场石料的开采,粉碎,研磨,铸造行业的铸工清砂,宝石加工行业的切粒,打磨,抛光,家具制造行业中木材的抛锯磨等加工过程,还有塑胶原料的破碎,混料等生产过程。此外还有电焊工,煤矿等都可以接触到粉尘。 除开我们肉眼可能看得见的粉尘外,还有很大一部分看不见的粉尘,恰恰是危害我们身体最严重的 尽管尘肺病这么严重 但它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我们可以采取如下的科学防护措施 如片:工程方面: 1、密闭,采用机械化密闭性设备防止粉尘外溢。

尘肺病危害现状与预防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尘肺病危害现状与预防正 式版

尘肺病危害现状与预防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我国的职业卫生工作正日益受到社会各方的密切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示,要求有关方面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积极防治职业病”,并把相关内容纳入了“十一五”规划《纲要》之中。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学习时,对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20xx年7月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第一页现状与问题中,第一条就是“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 。所有这些,都为当

前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我国矿山主要职业病——尘肺病危害现状 矿业生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90%的一次能源、80%的工业原材料、7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矿业及矿产品加工业产值约占全国GDP的30%,在矿山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2100万。一部人类文明发展史,实际上也是一部矿产资源利用史。矿业生产在为社会提供巨大的物质财富的同时,由于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较差,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为严重,各类职业病普遍高发对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尘肺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尘肺病的案例及预防

尘肺病的案例及预防 摘要:目前我国累计尘肺病患者超过60万。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员工上岗前应“四做到”,上岗“五注意”,下班应“四要”。 【新闻事件】2007年5月,山西洪洞警方破获一起令人震惊的黑砖场虐工案。我们看过“黑窑工”的悲惨生存状况后,心中愤怒无比!那些黑窑主的恶劣行径,已遭到舆论的猛烈抨击及法律的制裁。然而,还有多少矿山的瓦斯爆炸、采矿工人患的尘肺病,是没有被披露出来的。 【常识普及】专家称,我国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随着企业经营模式、用工制度的变化、个体民营企业的发展,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到“苦、脏、累、险”的工作中。由此,农民工变成受职业病危害最严重的一个群体。目前我国累计尘肺病患者超过60万。尘肺病是头号职业病,占所有职业病的80%以上,而煤矿尘肺病又居首。 尘肺病患者,由于长期接触生产性矿物性粉尘,使呼吸系统的清除和防御机能受到严重损害,患者的抵抗力明显减低,故尘肺病患者常发生各种不同的并发症。在尘肺病患者死因构成中,呼吸系统并发症占首位,其中主要是肺结核、肺部感染性疾病和气胸;心血管疾病占第二位,主要是慢性肺原性心脏病。 职业病为何如此高发?专家分析,防护装备技术落后是主要原因。

此外,防护措施不健全,防护服、呼吸防护器、头部、听力、眼睛及面部防护、脚部和腿防护等防护用品的使用率低,也使职工身体健康受到直接或潜在的危害。这其中,既有企业不重视的问题,也有职工自身不了解、不知情,或不知如何防护等因素。 【温馨提示】员工一定要进行就业前的预防性健康检查,在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可掌握其健康状况及有关健康基础资料,发现职业禁忌、看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上岗安排提供依据。 员工上岗前应“四做到”: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健康检查;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劳保用品。 员工上岗“五注意”:注意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遵守生产操作规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坚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坚持佩戴防尘口罩;工间就餐勤洗手、勤漱口。 员工下班应“四要”:防护设施运行的交接;洗澡;换洗工作服;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工业安全科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

编号:SM-ZD-40013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尘肺病与防治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在我国,现有12种尘肺被定为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尘肺、陶瓷工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云母尘肺、滑石尘肺、炭黑尘肺、铝尘肺、石墨尘肺。受尘肺危害的人群主要为煤炭、冶金、有色矿山、建材、铸造、石粉加工、玻璃制造等工厂的粉尘作业工人。目前,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性大,是严重导致劳动能力降低、伤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 尘肺病变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只有当病变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被人们发现。早期尘肺病人一般无体征,随着病变的进展及合并症的出现,才会有不同的体征。听诊发现有呼吸音改变是最常见的,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时可有呼吸音增粗、干性罗音或湿性罗音,有喘息性支气管炎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66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 例》学习要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学习要点 一、总体要求 尘肺病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适用于所有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等有关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并督促其施行。

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乡镇企业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并指导乡镇企业对尘肺病的防治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尘肺病防治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的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二、防尘要求 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尘肺病诊断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粉尘浓度卫生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防尘设施的鉴定和定型制度,由劳动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任何企业、事业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止运行或者拆除防尘设施。 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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