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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摘要: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自1975年12月出土后,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学者们对竹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有关《秦律十八种·田律》的研究也论著颇丰。《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综合性农业科学

著作。云梦秦简与《齐民要术》,二书貌似全无关联,实则不然。现以秦简中

《秦律十八种·田律》为例,探讨《田律》所涉及的农田耕作、山林保护制度与

《齐民要术》之间的继承发展关系。

关键词:秦律十八种;田律;齐民要术;

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自1975年12月于中国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

一号墓出土后,一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关注,它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

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珍贵史料。其中《秦律十八种·田律》是记载秦

代关于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简文共六条,主要是有关管理农田

生产的法律,其中也包括分配土地的内容。律文中对于生态的保育也颇为重视,

不少史学家就此认为,《田律》是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

《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综合性农业科学著作,此书写成于

南北朝北魏末年,全书共分十卷,九十二篇。内容包括粮食作物、蔬菜、果树、

林木的栽培以及畜牧兽医、酿造、农产品加工等一切与农业生产和生活有关的技术。它引用前人著作达一百五十余种,收集民间农谚数十条,系统地总结了当时

农业生产的先进经验,生动地反映出我国古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光辉成就。

云梦秦简与《齐民要术》,二书貌似全无关联,实则不然。中国是世界上最

早的农业起源中心区之一,关于农田的耕作方面大有经验可谈。《田律》是记载

秦代关于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而《齐民要术》是对当时农业生

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是经过长期的考验而得来的结论。《田律》相关法律的制

定必然是要考虑到生活实际现状,与《齐民要术》之间自是有着一定的继承关系。

关于云梦秦简的论著可谓数不胜数,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王伟的《睡虎地

秦简论著目录(截止2009年6月)》①将2009年6月份之前国内外有关云梦

秦简的论著做了一份统计,十分详细和完备,在此就不予赘述。而涉及到田律的

著作主要有高敏《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土地制度》②;杨宽《云梦秦简所反映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③、杨师群《从云梦秦简看秦朝的国有制经济》④;蔡万

进《从云梦秦简看秦国粮仓的建筑与设置》⑤、《云梦秦简中所见秦的粮仓管理制度》⑥;刘冰《从云梦秦简看秦农业法律制度》⑦;杨巨中《世界上最早的

自然保护法典—云梦秦简<田律>刍议》⑧;王景星《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

分析》⑨;姚国艳《从云梦秦简看秦律的人道精神》⑩;刘本峰《论云梦秦简

中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1;等等。

自1915年新文化运动以来,有关《齐民要术》的研究无论是方法上,还是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超前人。新时期《齐民要术》的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更加全面和深入。研究领域从思想到哲学,从经济到政治,从史到社会,从微生

物到遗传,从资源到生态,从气象到天文,从烹饪到饮食文化几乎无所不包。与

本文相关的著作有:石汉生《从<齐民要术>看中国古代的农业科学知识——整理

齐民要术的初步总结》12;路兆丰《<齐民要术>的经济思想(续)》13;周敏

《<齐民要术>中的林业思想和林业技术探讨》14、《<齐民要术>的林业思想和林

业技术概论》15;李志坚《<齐民要术>的生态农业思想》16;杨同卫、黄麟雏

《<齐民要术>所体现的中国古代农业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系统观》17;陈良文《<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

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考释 内容摘要:睡虎地秦简《日书》中的“梦”篇是目前所见最早的占梦文献,对于研究我国早期术数文化具有一定意义。其中的“瞢”、“?”、“绎”、“择”、“祷”、“皋”、“幅”、“驷”、“畐”等字的释读以及残文部分,需要进一步地训释和补充;其中记载的食梦之神,正如学者所指出,与《白泽精怪图》中的伯奇有一定的联系。《日书》“梦”篇中的“推导理论”已经具备后世术数原理的雏形。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日书,梦篇 占梦是中国古代术数文化中起源较早且流传最广的一个分支。据考古发现,在甲骨文卜辞中就有殷商帝王占梦的记载。《周易》中的《剥》卦,也有占梦的记录,而先秦史书如《左传》《国语》等,更是记载了许多神秘的占梦事件,即使是像司马迁这样带有理性精神和自觉史官意识的人,在《史记》中也同样记载了一些奇怪的梦[1]。可见占梦在秦汉乃至先秦一直都有很大影响。 一 做梦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古人对于梦的形成以及梦境的内涵,无法客观地加以解释说明,因此就有神秘之感,甚至于科学昌明的今天,解梦占梦在社会上还有一定的影响。作为术数文化的占梦,在古代上层社会也被格外重视,《周礼》中就记载有占梦之官。《周礼·春官·太卜》曰:“掌三梦之法,一曰《致梦》,二曰《觭梦》,三曰《咸陟》。其经运十,其别九十。”《周礼·春官·占梦》曰:“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曰正梦,二曰噩梦,三曰思梦,四曰寤梦,五曰喜梦,六曰惧梦。”薛季宣注曰:“占梦者以其十二岁、十二月观之,日月所会之辰,因其升降往来之度而合其吉凶休咎之证。”[2]可见,当时已经对梦的内容和性质做了较为详细的划分,所以“占六梦之吉凶”,而且,占梦的方法和依据的权威文献已有三种,所以说“掌三梦之法”,犹似易占中的“掌三易之法”。根据《周礼》的记载,我们还可以知道,彼时占梦要依据日月星辰和岁时的 1

云梦山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1楼1.案情史料 (1)“甲盗牛,盗牛时高六尺,系一岁,复丈,高六尺七寸,问甲当(何)论?当完城旦。” [1](《法律答问》) (2)“甲小未及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赏(偿)稼。”[2](《法律答问》) (3)“甲谋遣乙盗杀人,受分十钱,问乙高未盈六尺,甲可(何)论?当磔”[3](《法律答问》) (4)“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由,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4](《法律答问》) 2.案情今译 (1)甲因偷牛犯罪,他偷牛时身高六尺,在被关押一年后(对甲定罪量刑时)再量甲的身高,甲长到了六尺七寸,对甲应判处完城旦。 (2)甲年龄尚小,身高不及六尺,他有一匹马并自己放牧,该马被别人惊吓而吃他人的禾稼,判处甲不必赔偿禾稼。 (3)甲教唆乙盗窃杀人,甲得到赃款十钱,乙身高不到六尺(乙未成年),甲被判处磔刑。 (4)女子甲为人妻,她逃离夫家,甲年龄尚小,身高不到六尺,如果甲的婚姻是官方认可的,甲应受处罚;如果甲的婚姻未经官方认可,则甲可免于处罚。 3.法律评析 秦律中,责任年龄是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秦律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以身高而不是以具体的年龄为标准。就目前掌握的史料而言,这种规定是通过具体案件而非刑律的明确规定反映出来的。 关于责任年龄的身高标准,有身长六尺五寸与身长六尺两种说法,六尺五寸说在法律史学界占主导地位。本书采用六尺说。 引发争论的是秦简《法律答问》中的一个案例:甲因偷牛犯罪,他偷牛时身高六尺,在被关押一年后(对甲定罪量刑时)再量甲的身高,甲长到了六尺七寸,对甲应判处完城旦。

(案例(1))其实,定罪量刑是依据犯罪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甲被判完城旦应该依据的时被抓获时的身高(六尺)。《法律答问》中类似的例子还有:甲年龄尚小,身高不及六尺,他有一匹马并自己放牧,该马被别人惊吓而吃他人的禾稼,判处甲不必赔偿禾稼。(案例(2))前后两个案例相比较,前者(盗牛者)因身高六尺而被罚,后者因未及六尺而免罚,可见六尺为定罪量刑的依据,是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六尺也是判断是否成年(成年就应该承担完全刑事责任)的依据:甲教唆乙盗窃杀人,甲得到赃款十钱,乙身高不到六尺(乙未成年),甲被判处磔刑。(案例(3))甲教唆身高未及六尺的未成年人乙杀人,又接受赃款,所以甲被重罚,被处以车裂之刑。女子甲为人妻,她逃离夫家,甲年龄尚小,身高不到六尺,如果甲的婚姻是官方认可的,甲应受处罚;如果甲的婚姻未经官方认可,则甲可免于处罚。(案例(4))古籍整理小组解释案中的“官”为“婚姻经官方认可”,因为古代有“因婚姻而成年化”的规定,但在秦代,一定要是经官方认可的婚姻。从本案也可看出六尺是判断成年与否的标志。 4.参考结论 按《周礼》贾公彦疏:“七尺谓年二十,六尺谓年十五。”秦代以六尺作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界限,这与《周礼》相合。以身高作为判断年龄的标准,这是与当时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由于古代没有严格的户口登记普查制度,查明当事人的实际年龄很困难,只能依赖其他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身高六尺只是判断当事人是否成年的综合标准之一,其他如“官”(经官方认可的婚姻)等等也使得当事人被认定为成年。另外,秦简所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本人应负责任的年龄,而对于受连坐的家属则不受年龄限制,秦简中还有“子小未可别,令从母为收”的记载,也即虽然子未成年,因为连坐的关系,仍然与其母一并被没入官府为奴

从云梦秦简看秦代的隶臣妾

从云梦秦简看秦代的隶臣妾 摘要:将罪人罚作隶臣妾,是秦代主要刑罚手段之一,但其具休内容,史籍阙如。1975年底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出土,一批有关隶臣妾的秦律条文,重现于世,引起学术界的重视。本文主要从隶臣妾的身份、社会地位两方面来分析隶臣妾。 关键词:云梦秦简隶臣妾隶臣妾身份社会地位 1975年底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大批竹简,内容是反映商鞅变法后到秦统一前的秦国社会状况,它为研究这一时期秦国的社会提供了十分珍贵的材料。出土秦律中有关隶臣妾的条文很多,粗略统计,《法律答问》中有二十七条,《封诊式》有七个案例是隶臣妾或与隶臣妾有关。隶臣妾律文与“盗”、“贼”律文构成出土秦律的核心。研究隶臣妾有助于更好的了解秦的社会状况。 一、隶臣妾的身份 在用云梦秦简研究秦国社会状况的论著中,对隶臣妾的身份,至今意见分歧仍然很大。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看法: 隶臣妾是官奴隶[1];隶巨妾是因犯罪而被判处的刑徒[2];隶巨妾形式上是刑徒,实质上是奴隶[3]。但隶臣妾究竟是何身份,本文认为秦简中的隶臣妾其身份并单一,而包含有官奴隶和刑徒两种身份的人,下面从隶臣妾的来源来看一下。 从其来源上可辩其为奴隶的隶巨妾有如下几项: 1、战争中的逃兵。佚名律有一案例:“战死事不出,论其后。有(又)后察不死,夺后爵,除伍人;不死者归,以为隶臣。”也就是说在战争中死事不屈,应将爵授予其子。后来察觉该人未死,应褫夺其子的爵位, 并惩办其同伍的人;那个未死的逃兵回来后,应沦为隶臣。 2、投降了的俘虏。佚名律:“寇降,以为隶臣。”寇降,指投降的敌人。这也是奴隶社会中奴隶的重要来源。 3、官奴婢的子女仍为官奴婢。《法律答问》:“女子为隶臣妾,有子焉,今隶臣死,女子北其子,以为非隶臣子也。问女子论可(何)也?或黥颜为隶妾,或日完,完之当也。”这条材料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此女子所嫁的隶臣,必定是奴隶而非刑徒,如果是刑徒,刑满即释为庶人并不影响子女的社会地位,只有是奴隶,它的社会地位才父子相继而不能脱离奴籍。(二)此隶臣的子必为奴隶,不然其生母隐瞒其父的身分就没有必要,可见作为官

睡虎地秦墓竹简(全)

睡虎地秦墓竹简 编年记 昭王元年 二年,攻皮氏。 三年 四年,攻封陵。 五年,归蒲反。 六年,攻新城。 七年,新城陷。 八年,新城归。 九年,攻析。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攻伊★〈阙〉。 十四年,伊★〈阙〉。 十五年,攻魏。 十六年,攻宛。 十七年,攻垣、枳。 十八年,攻蒲反。 十九年。 廿年,攻安邑。 廿一年,攻夏山。 廿二年。 廿三年。 廿四年,攻林。 廿五年,攻兹氏。 廿六年,攻离石。 廿七年,攻邓。 廿八年,攻□。 廿九年,攻安陆。 卅年,攻□山。 卅一年,□。 卅二年,攻启封。 卅三年,攻蔡、中阳。 卅四年,攻华阳。 卅五年。 卅六年。 卅七年,□寇刚。

卅八年,阏舆。 卅九年,攻怀。 卌年 卌一年,攻邢丘。 卌二年,攻少曲。 卌三年。 卌四年,攻大(太)行,●□攻。 卌五年,攻大壄(野)王。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卌六年,攻□亭。 卌七年,攻长平。十一月,敢产。 卌八年,攻武安。 卌九年,□□□。 五十年,攻邯单(郸)。 五十一年,攻阳城。 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 五十三年,吏谁从军。 五十四年 五十五年 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正月,遬(速)产。 孝文王元年,立即死。 庄王元年。 庄王二年。 庄王三年,庄王死。 今元年,喜傅。 二年。 三年,卷军。八月,喜揄史。 四年,□军。十一月,喜□安陆□史。 五年 六年,四月,为安陆令史。 七年,正月甲寅,鄢令史。 八年 九年 十年 十一年,十一月,获产。 十二年,四月癸丑,喜治狱鄢。 十三年,从军。 十四年。 十五年,从平阳军。 十六年,七月丁巳,公终。自占年。 十七年,攻韩。 十八年,攻赵。正月,恢生。 十九年,□□□□南郡备敬(警)。 廿年,七月甲寅,妪终。韩王居□山。 廿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

王伟:睡虎地秦简论著目录(截止2009年6月)

王偉:睡虎地秦簡論著目錄(截止2009年6月) (陝西師範大學文學院) (首發) ※按照時間先後排列 一、專著(論文集):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八開線裝本),文物出版社1977年。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32開平裝本),文物出版社1978年。 高敏:《雲夢秦簡初探》,河南人民出版社1979年 雲夢睡虎地秦墓編寫組:《雲夢睡虎地秦墓》文物出版社1981年。 裏仁書局編:《睡虎地秦墓竹簡》,臺北裏仁書局1981年。 中華書局編輯部:《雲夢秦簡研究》,中華書局1981年。 臺灣簡牘學會編輯部:《簡牘學報》第10期(《秦簡研究專號》),1981年7月。 饒宗頣、曾憲通:《雲夢秦簡日書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82年。 甘肅文物考古研究所:《秦漢簡牘論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9年。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八開精裝本),文物出版社1990年。 張世超、張玉春:《秦簡文字編》,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90 年 傅容珂,《睡虎地秦簡刑律研究》,臺北商鼎文化出版社1992年。 徐富昌:《睡虎地秦簡研究》,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3年。 陳振裕、劉信芳:《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張守中:《睡虎地秦簡文字編》,文物出版社1994年。 吳福助:《睡虎地秦簡論考》,臺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 劉樂賢:《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臺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 李玉:《秦漢簡牘帛書音韻研究》,當代中國出版社1994年; 工滕元男《睡虎地秦簡所見秦代國家與社會》,創文社1998年;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高敏:《睡虎地秦簡初探》,臺北萬卷樓出版公司2000年。 吳小強:《秦簡日書集釋》,嶽麓書社2000年。 魏德勝:《睡虎地秦墓竹簡語法研究》,首都師大出版社2000年。 郝茂《秦簡文字系統之研究》,新疆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華東師大中國古代史博士論文,2000年6月通過)。 魏德勝:《睡虎地秦墓竹簡辭彙研究》,華夏出版社2003年。 王子今:《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疏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沈頌金:《二十世紀簡帛學研究》,學苑出版社2003年; 吉仕梅:《秦漢簡帛語言研究》,巴蜀書社2004年; 雲夢縣委宣傳部、雲夢秦漢文化研究會編:《雲夢睡虎地秦竹簡出土30周年紀念文集》,2005年8月(收錄論文35篇,論著目錄3篇) 駢宇騫、段書安:《二十世紀出土簡帛綜述》,文物出版社2006年。 李力:《“隸臣妾”身份再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7月; 黃文傑:《秦至漢初簡帛文字研究》,商務印書館2008年; 《簡帛文獻語言研究》課題組:《簡帛文獻語言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年。 二、學位論文:

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以《田律》为例看《齐民要术》与睡虎地秦简的关系 摘要: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自1975年12月出土后,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学者们对竹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有关《秦律十八种·田律》的研究也论著颇丰。《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综合性农业科学 著作。云梦秦简与《齐民要术》,二书貌似全无关联,实则不然。现以秦简中 《秦律十八种·田律》为例,探讨《田律》所涉及的农田耕作、山林保护制度与 《齐民要术》之间的继承发展关系。 关键词:秦律十八种;田律;齐民要术; 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自1975年12月于中国湖北省云梦县城关睡虎地十 一号墓出土后,一直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与关注,它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 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珍贵史料。其中《秦律十八种·田律》是记载秦 代关于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简文共六条,主要是有关管理农田 生产的法律,其中也包括分配土地的内容。律文中对于生态的保育也颇为重视, 不少史学家就此认为,《田律》是世界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 《齐民要术》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综合性农业科学著作,此书写成于 南北朝北魏末年,全书共分十卷,九十二篇。内容包括粮食作物、蔬菜、果树、 林木的栽培以及畜牧兽医、酿造、农产品加工等一切与农业生产和生活有关的技术。它引用前人著作达一百五十余种,收集民间农谚数十条,系统地总结了当时 农业生产的先进经验,生动地反映出我国古代农业科学技术的光辉成就。 云梦秦简与《齐民要术》,二书貌似全无关联,实则不然。中国是世界上最 早的农业起源中心区之一,关于农田的耕作方面大有经验可谈。《田律》是记载 秦代关于农田耕作和山林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而《齐民要术》是对当时农业生 产的先进经验的总结,是经过长期的考验而得来的结论。《田律》相关法律的制 定必然是要考虑到生活实际现状,与《齐民要术》之间自是有着一定的继承关系。 关于云梦秦简的论著可谓数不胜数,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的王伟的《睡虎地 秦简论著目录(截止2009年6月)》①将2009年6月份之前国内外有关云梦 秦简的论著做了一份统计,十分详细和完备,在此就不予赘述。而涉及到田律的 著作主要有高敏《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土地制度》②;杨宽《云梦秦简所反映的土地制度和农业政策》③、杨师群《从云梦秦简看秦朝的国有制经济》④;蔡万 进《从云梦秦简看秦国粮仓的建筑与设置》⑤、《云梦秦简中所见秦的粮仓管理制度》⑥;刘冰《从云梦秦简看秦农业法律制度》⑦;杨巨中《世界上最早的 自然保护法典—云梦秦简<田律>刍议》⑧;王景星《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 分析》⑨;姚国艳《从云梦秦简看秦律的人道精神》⑩;刘本峰《论云梦秦简 中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11;等等。 自1915年新文化运动以来,有关《齐民要术》的研究无论是方法上,还是深度和广度上都远超前人。新时期《齐民要术》的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更加全面和深入。研究领域从思想到哲学,从经济到政治,从史到社会,从微生 物到遗传,从资源到生态,从气象到天文,从烹饪到饮食文化几乎无所不包。与 本文相关的著作有:石汉生《从<齐民要术>看中国古代的农业科学知识——整理 齐民要术的初步总结》12;路兆丰《<齐民要术>的经济思想(续)》13;周敏 《<齐民要术>中的林业思想和林业技术探讨》14、《<齐民要术>的林业思想和林 业技术概论》15;李志坚《<齐民要术>的生态农业思想》16;杨同卫、黄麟雏 《<齐民要术>所体现的中国古代农业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系统观》17;陈良文《<

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综述

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综述 (首发) 田雪梅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研究所 睡虎地秦简《日书》(以下简称睡简《日书》)于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十一号墓出土。《日书》是战国秦汉时期日者选择时日、趋吉避凶的一种数术书籍,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研究价值不容忽视。目前,在全国各地已发现18种《日书》写本(包括残简),睡简《日书》是现已公布的内容较为完整、保存较为完好的写本,其图版和释文公布后引起了学界强烈的关注。 截至目前,睡简《日书》的研究论文发表约有270多篇,研究专著1共4部。此外,李学勤《简帛佚籍与学术史》2和[日]工藤元男《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3等作品设有专题对其进行研究。学界的具体研究成果如下: 一文本整理 文本整理是出土简帛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到释文整理、文字考释等方面。学界对睡简《日书》的释文整理目前已经取得丰富成果。

文物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云梦睡虎地秦墓》4首次公布了甲、乙两种《日书》的图版和释文;1990年又推出《睡虎地秦墓竹简》精装本5,无论图版、释文都较旧版为佳。吴小强《秦简日书集释》对睡虎地秦墓竹简的一些印刷错误和标点断句进行了修正,但吴书中有些注释牵强附会。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对《日书》的分篇、句读、注释做了精心研究,对整理小组的释文做了订正和补充,提供了较为可信的注释版本。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是目前《日书》释文的集大成之作,对各版本释文作了深入评析,并补充了大量材料。 除通篇考订外,还有不少单篇作品对《日书》中部分字词进行考订。刘信芳对《日书·马》篇的句读、释文作了考释6。林剑鸣对文物版和台湾版《日书》的释文误、漏之处加以校补7。另外,还有黄文杰《睡虎地秦简疑难字试释》8、刘乐贤9《睡虎地秦简日书注释商榷》、《睡虎地秦简〈日书〉释读札记》、刘钊10《说秦简中“女笔”之“笔”》、《读秦简字词札记》、《谈睡虎地秦简中的“濆”字》等文章对《日书》的个别文字做了细致的考证。 二语言学研究 秦简《日书》资料是研究汉语史重要的文献资料,可以考察语法、文字的发展演变。学术界对这批材料的语言学研究大体有语法、文字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曲爹蘑砖如 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口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王景星 一 ,云梦睡虎地秦简情况概述 1.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情况.1975年 l2月,湖北省博物馆,孝感地区亦工亦农 考古训练班,孝感地区和云梦县文化局在 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至 秦代的墓葬.睡虎地l1号墓的墓主,根据 墓中出土的《编年记》所载,墓主名喜,秦始 皇时期历任安陆御史,令史,鄢狱吏等与司 法有关的职务,或卒于秦始皇三十年(前 217).墓中出土的竹简应该是他生前使用 的文籍.全部共有1155枚(另有残简80 片),出土时分为八组,分别堆放在棺内人 骨架的头部,右侧,足部与腹部.置于足部 的竹简残片较多,除少数由于水浮动而造 成的散乱外,其余均保存完好.这些竹简的 长度为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 文为墨书,书体属于秦代隶书,一般写在篾 黄上,少数简为两面书写,字迹大部分可

辨.竹简上有两道丝绳编连的痕迹,从残存 原简上为上,中,下三道的编绳痕迹判断, 编绳.出土时,编绳因年久腐朽,竹简顺序 多为散乱fl1. 2.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内容.孝感地 区云梦睡虎地发掘出的12座战国至秦代 的墓葬中,”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枚竹 简,另有8O枚残片,保存情况尚好”.经过 专家学者的分析,已经根据其内容将这些 竹简大致分为十种文书.即《编年记》,《语 书》,《秦律t-.,k种》,《效律》,《秦律杂抄》,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 书》甲种和《日书》乙种.这十种题目名称, 只有《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乙 种四种简上原有书题,其中《语书》,《封诊 式》,《日书》乙种三书的书名”语书”,”封诊式”,”日书”分别书于书末一简的正面,背 面,正面;《效律》原名为”效”,书于开篇第 一 简背面;其余六种书题是有关整理小组 后继拟定的『31. 3.云梦睡虎地秦简具有的历史意义.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问世揭开了我国对秦简 发掘的序幕.它与后来相继出土的”青川郝

睡虎地11号秦墓竹简反映的时代

X 收稿日期:2008-06-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6FZS005)后期项目暨重庆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简牍中经济、管理史料比较研究 )))商业经济、兵物管理、赋税、统计、审计、会计等方面0(2006JJ27)部分成果。 作者简介:李孝林(1930)),男,安徽颖上人,教授,主要从事简牍经济、管理史比较研究。 [学术笔谈:云梦睡虎地11号墓秦简经济史料探析] 主持人:李孝林教授 主持人语:1975年末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1000多枚竹简,有一多半是从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年)到秦始皇期间的法规。当时该地属秦国南郡。律文涉及秦国的土地所有制、军事制度、刑罚制度、官僚制度、田租、劳役、手工业管理、会计管理、赋税制度等。/目前世界上像这样年代久远而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法律文献,还未发现第二部。01睡虎地秦简反映了公元前4世纪)公元前3世纪战国晚期秦国的经济、法制和管理水平。5睡虎地11号秦墓竹简反映的时代6指出:在法律、经济、管理史学界,许多论著都将睡虎地秦简所反映的时代划入秦朝或者秦汉时代,以致产生混乱。论文在列举这些论著后,以大量史料论证:除5编年记6最后5支简为公元前221年至前217年的,属秦朝外,其他简牍都没有能证明其为秦朝的证据。从总体上看,睡虎地秦简反映的内容显然属于战国晚期,不应看成是统一后的秦朝。从法律史、经济史、管理史研究的角度,应将其划入战国晚期。但是,从考古学的角度,以墓葬时代定名为秦简,并无不当。 5从睡虎地秦简看秦国的商业管理6指出:睡虎地秦简反映秦国的商业管理水平已经达到较高程度。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建立了以保证公平交易为主要目的的市场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以内部控制为核心的仓库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了以定额管理为特征的粮食供应制度。 5从睡虎地秦简看秦国刍税制度的特点6认为秦国刍税制度有4个特点:1)刍税是一种实物税制度;2)刍税 采取定额税征收方式;3)刍税以田亩数量为计税依据;4)刍税具有严格的征收管理制度。 5从睡虎地秦简看秦国的上计制度6对我国早期的上计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探讨。该文通过睡虎地秦简中相关律文的整理分析,着重考查了秦国上计制度的状况。文章考证:秦国的上计制度内容非常丰富,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以其年计之0的年度原则和/计毋相谬0的正确性原则,这是秦国上计制度的突出特点。睡虎地秦简反映的主要是业务报告和统计报告,说明当时对于会计管理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 睡虎地11号秦墓竹简反映的时代 X 李孝林 (重庆工学院,重庆 400050) 摘要:列举法律、经济、管理史学界许多论著将睡虎地秦简所反映的时代划入秦朝或者秦汉时代后,以大量史料论证:除5编年记6最后5支简为公元前221年至前217年,属秦朝外,其他简牍都没有能证明其为秦朝的证据。从总体上看,睡虎地秦简反映的内容显然属于战国晚期,不应看成是统一后的秦朝。从法律史、经济史、管理史研究的角度,应将其划入战国晚期。但是,从考古学的角度,以墓葬时代定名为秦简,并无不当。关 键 词:睡虎地秦简;经济;史料;时代中图分类号:F0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924(2008)08-0009-02 1 湖北省博物馆主持几项重大考古发现闻名中外[N].光明日报,1984-01-01(1). 5睡虎地秦墓竹简6[1]出版说明指出:/分析简文,这批秦简所反映的时代是战国晚年到秦始皇时期。0问题在于秦始皇时期以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为界,其前属战国时代,其后属秦汉时代。引用者往往顾名思义,或者不慎, 将其划入秦朝或者秦汉时代,以致产生混乱。 第22卷 第8期Vol.22 No.8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 Journal of C hongq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2008年8月Aug.2008

云梦睡虎地秦人简牍与李信、王翦 南灭荆楚的地理进程

雲夢睡虎地秦人簡牘與李信、王翦 南滅荊楚的地理進程 辛 德勇 在秦人兼併六國的過程中,其對楚國的進攻,可以清楚劃分爲兩大階段。第一階段的結束,以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公元前278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爲南郡”作爲標誌1。此役意味着楚國失去了自戰國以來賴以爲根基和腹心的江漢平原地區,被壓縮到伏牛山——桐柏山——大別山山脈以東的楚“東國”境域之內,亦即所謂“方城之外”這一區域。第二階段,結束於秦王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秦軍攻取楚東國的核心區域,佔領戰略要地陳邑和新建之郢壽春,先後虜獲楚王負芻和楚人另行擁立的君主昌平君,楚國大將項燕兵敗自殺。這前後兩個階段的結束時間,間隔五十五年,但秦國最後發起的這場滅楚的總攻戰役,前前後後祗經歷四年。關於這場戰役的具體進程,史籍記載雖然略有舛錯,但情況並不十分複雜,所以,現代學者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並沒有人專門撰文做出有深度的論述2。 至1975年底,在今湖北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簡牘,有一部份內容涉及這一戰役。於是,有人結合這一新的材料,重新闡釋秦軍滅楚之役。在這當中,馬雍撰《讀雲夢秦簡〈編年記〉書後》、黃盛璋撰《雲夢秦簡辨正》、《雲夢秦墓出土的兩封家信與歷史地理問題》、《雲夢秦簡〈編年記〉地理與歷史問題》和田餘慶撰《說張楚——關於“亡秦必楚”問題的探討》這幾篇文章,影響最大,而就其所講述的地理進程而言,似乎都存在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因撰爲此文,以事說明。 一 秦滅楚戰役發動的時間和當時的基本形勢 秦軍滅楚,就其大的歷史背景而言,可謂不言而喻:嬴政要兼併天下,當始皇帝,當然非滅掉各個諸侯國不可,楚國自無由倖免。若就具體的時機而言,從總體形勢上看,秦對六國疆土,經過長時期蠶食,到這一時期,也進入了逐一鯨吞其國的收官階段。 秦王政十七年,率先滅掉國力最弱的韓國,清楚顯示出最遲在這個時候秦國已經正式啟動這一進程。十九年,又一舉拔除關東六國中實力較強的趙國,虜趙王遷,雖有趙公子嘉逃脫到代地,自立爲“代王”,但公子嘉出逃時僅“率其宗數百人”,不過尚且苟延殘喘而已,實際上趙已等同滅國。緊接着,在第二年就又展開滅燕之役,至二十一年,順利攻取燕都薊城,斬獲燕太子丹首級,燕王退守遼東一隅,儘管尚差強於趙公子嘉的處境,但卻同樣祗是坐以待斃3。 如此摧枯拉朽般地迅速滅掉韓、趙兩國,其攻打燕國,兵鋒所向,亦勢如破竹,這使得嬴政頗感振奮。於是,就在秦王政二十一年(公元前226年)進攻燕國的戰闘還在進行當中的時候,又下令向楚國發動了進攻。《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述前後相關史事云: 1《史記》(北京,中華書局,2013)卷五《秦本紀》,頁266。 2案學術界雖然也有一些論述,如楊寬著《秦始皇》(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6)第三章第二節《兼併六國的經過》(頁49—50),對此即有大致的描述,但所說都很浮泛,且多有疏誤,學術深度明顯不足。 3《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頁296—297。

对睡虎地秦简的探究

对睡虎地秦简的探析 陈雯雯 (宁波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浙江宁波, 315211) 摘要:睡虎地秦墓竹简是由喜记录编写的,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对研究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喜;内容和价值; 一、睡虎地秦简作者喜 据《编年记》考证和墓中人骨鉴定,云梦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主人就是《编年记》中的喜。我们可以从《编年记》中看出,墓主喜是秦王朝的一个下级官吏。他参与过政事,治理过狱讼,又曾从过军、打过仗。他经历了秦王政(始皇)统一中国前后的许多重大政治、军事斗争,但仕途坎坷,不甚得意。他的这种身世、经历,当与他的家世、门第不无关系。 1.失意的下级小吏 墓主喜他生于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死于秦始皇三十年或次年(公元前217年或216年),时年四十五到四十六岁。秦王政三年八月,“喜偷史”,即于所在县被引进为吏,开始了宦海生涯。四年十一月,喜被摆为安陆御史。六年四月,“喜为安陆令史”,即做了该县县令的属吏。七年正月,喜为“那令史”,即迁任郡县县令的属吏。十二年四月,“喜治狱鄂”,即在县任司法官吏。此十余年间,喜的职务虽有升有降,但却一直县的下级官吏中浮沉。 秦王政十三年,喜“从军”,从此开始了他生命途程投笔从戎的时期。越一年,喜“从平阳军”,亲身参加了秦攻赵国平阳的战争,在这三年中,《编年记》仅淡淡地写了喜两笔(共六个字)。喜“从平阳军”之后,即秦王政十六年以下,《编年记》概不记述喜的官职和事迹,直至墓主喜死。我们有理由怀疑之所以如此简略,疑他在疆场之上未必荣立战功,飞黄腾达,可记之事了了无几,因而草草代过。 2.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楚人后裔 墓主喜生于战国末期,死于秦统一中国之后五、六年,绝大部分年华是在秦灭六国前渡过的。他所处的时代,正是一个社会历史大变动的时期。墓葬发掘于今湖北省云梦县城关西郊睡虎地,离现在的安陆县甚近。据《汉书·地理志》:安陆,属江夏郡。过去一向认为安陆于汉代始置县。但是,据《编年记》,安陆既然有令史,必应有县令(令史为县令的属吏)。因之,战国时即应有安陆县,初属楚国。加之死后的葬身之处,一般应是生前的存身之处。据此,墓主喜死前家居安陆附近,所以死后埋葬在这里。

秦汉史

秦汉史 一、参考文献 (一)古籍 1.《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 ①(清)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商务印书馆,1958年;②(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中国书店,1987年;③(清)赵翼、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④(清)梁玉绳:《史记志疑》,中华书局,1981年;⑤徐蜀编:《史记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⑥(日)泷川资言、水泽利忠:《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⑦陈直:《史记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2.《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 ①(清)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②徐蜀编:《两汉书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③杨树达:《汉书窥管》,上海古 籍出版社,1984年;④陈直:《汉书新证》,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 3.《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 ①(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中华书局,1984年;②徐蜀编:《两汉书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 4.《汉纪》(东汉荀悦)、《后汉纪》(东晋袁宏)中华书局,2002年,周天游:《后汉纪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 5.《三辅黄图》陈直:《三辅黄图校证》,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 6.《华阳国志》东晋常璩撰,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7.《水经注》北魏郦道元撰,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 8.《汉官六种》(清)孙星衍辑,中华书局,1990年。 9.《说文解字》东汉许慎撰,中华书局,1963年;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 10.《新语》陆贾撰、王利器:《新语校注》,中华书局,1986年。

睡虎地秦简傜

为朝廷征发徭役,如耽搁不加征发,应罚二甲。迟到三天到五天,斥责;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所征发人数已足,应尽速送抵服役处所。降雨不能动工,可免除本次征发。征发徒作城邑的工程,要对所筑的墙担保一年。不满一年而墙坏,主持工程的司空和负责该墙的君子有罪,令原来修墙的徒重新修筑,不得算入服徭役的时间。县应维修禁苑及牧养官有牛马的苑囿,徵发徒众为苑囿建造垫壕、墙垣、藩篱并加补修,修好即上交苑吏,由苑吏加以巡视。不满一年而有毁缺,令该县重征发徒众建造,而不得算入服徭役的时间。满一年而缺毁,墙面超过三方丈的,由维修的县补修;不到三方丈大,以及虽未满一年而有人私加破坏由之出入的,令该苑即自行补修。县所维修的禁苑,不拘离山远近,如因土质不佳不能耐雨,到夏季有所毁坏,不必逐步补修,要做秋季无雨的时候兴徭役修筑。苑囿如临近农田,恐有动物及牛马出来吃去禾稼,县啬夫应酌量徵发在苑囿旁边有田地的人,不分贵贱,按田地多少出入,为苑囿筑墙修补,不得作为徭役。县不准擅自拆改官有的房舍衙署,如需拆改,必须呈报。如要使用城旦、舂扩建官有房屋衙署或加以修补,即可进行无须呈报。县进行经常性的及经呈报批准的工程,由吏估计工程量,如施工时间超过或不足两天以上,以不察论处。县以上的征发,如估计工程量不确,与县同例。估算工程量,必须由司空和匠人一起估算,不得单令匠人估算。如所估不实,对估算者依法论处,再按实际情况计算所需服徭情况计算所需服徭徒众的数量。 原文: 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其得(也),及詣。水雨,除興。興徒以為邑中之紅(功)者,令(嫴)堵卒歲。未卒堵壞,司空將紅(功)及君子主堵者有罪,令其徒復垣之,勿計為(徭)。縣葆禁苑、公馬牛苑,興徒以斬(塹)垣離(籬)散及補繕之,輒以效苑吏,苑吏循之。未卒歲或壞(),令縣復興徒為之,而勿計為(徭)。卒歲而或()壞,過三堵以上,縣葆者補繕之;三堵以下,及雖未盈卒歲而或()道出入,令苑輒自補繕之。縣所葆禁苑之傅山、遠山,其土惡不能雨,夏有壞者,勿稍補繕,至秋毋(無)雨時而以(徭)為之。其近田恐獸及馬牛出食稼者,縣嗇夫材興有田其旁者,無貴賤,以田少多出人,以垣繕之,不得為(徭)。縣毋敢擅壞更公舍官府及廷,其有欲壞更(也),必之。欲以城旦舂益為公舍官府及補繕之,為之,勿。縣為恒事及有為(也),吏程攻(功),贏員及員自二日以上,為不察。上之所興,其程攻(功)而不當者,如縣然。度攻(功)必令司空與匠度之,毋獨令匠。其不審,以律論度者,而以其實為(徭)徒計。(徭)律

【doc】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doc】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曲爹蘑砖如 秦简的研究价值分析 口辽宁大学历史学院王景星 一 ,云梦睡虎地秦简情况概述 1.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情况.1975年 l2月,湖北省博物馆,孝感地区亦工亦农考古训练班,孝感地区和云梦县文化局在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了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睡虎地l1号墓的墓主,根据墓中出土的《编年记》所载,墓主名喜,秦始皇时期历任安陆御史,令史,鄢狱吏等与司法有关的职务,或卒于秦始皇三十年(前 217).墓中出土的竹简应该是他生前使用的文籍.全部共有1155枚(另有残简80 片),出土时分为八组,分别堆放在棺内人骨架的头部,右侧,足部与腹部.置于足部的竹简残片较多,除少数由于水浮动而造成的散乱外,其余均保存完好.这些竹简的长度为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文为墨书,书体属于秦代隶书,一般写在篾黄上,少数简为两面书写,字迹大部分可辨.竹简上有两道丝绳编连的痕迹,从残存的编绳痕迹判断,原简上为上,中,下三道编绳.出土时,编绳因年久腐朽,竹简顺序多为散乱fl1. 2.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内容.孝感地区云梦睡虎地发掘出的12座战国至秦代的墓葬中,"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枚竹简,另有8O枚残片,保存情况尚好".经过 专家学者的分析,已经根据其内容将这些竹简大致分为十种文书.即《编年记》,《语书》,《秦律t-.,k种》,《效律》,《秦律杂抄》, 《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日书》甲种和《日书》乙种.这十种题目名称, 只有《语

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乙种四种简上原有书题,其中《语书》,《封诊式》,《日书》乙种三书的书名"语书","封诊式","日书"分别书于书末一简的 正面,背面,正面;《效律》原名为"效",书于开篇第一 简背面;其余六种书题是有关整理小组后继拟定的『31. 3.云梦睡虎地秦简具有的历史意义. 云梦睡虎地秦简的问世揭开了我国对秦简 发掘的序幕.它与后来相继出土的"青川郝家坪木牍","云梦龙岗秦墓竹简","江陵 周家太台秦简","天水放马滩秦简","江陵王家台秦简","江陵岳山秦简","江陵杨家山秦简","沙市周家台秦简"相比,是数量最大的一批秦简,是中国最古的法律条文,是珍贵的秦代历史文献."睡虎地秦简"的出土填补了秦代法律文书记载的空白,对考 研究证现存古文献真伪有着积极作用,在 秦汉法律制度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睡虎地秦简"带领我们穿梭时空,为我们展开一副精彩的秦代历史画卷. 二,云梦睡虎地秦简的研究价值 1.历史学研究价值.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出土,无疑是史学界收获最大,丰富的文 献史料能够为历史学者们开辟一片新的研究领域.(1)对传世古文献的考证和校对 研究.《编年记》中记述了秦昭王时期的部分史实,辑补了史籍记载之缺,同时引 来了历史学界新一轮的对考证古文献真伪的探讨.(2)制度史方面的研究.在对云 梦睡虎地秦简文字释义工作结束之后,史学界展开了对秦的官制,土地制度,徭役 制度,赐爵制度,租税制度,官吏考核制度,罪犯审讯制度,工匠培训制度,户籍制度,上计制度,仕进制度以及仓库的类型,结构,设置, 封堤,管理制度,由官府禀衣,廪食,传食等制度和管理,财经出纳的预算,决算制度的深人研究. 2.法律研究价值.秦代法律形式多种多样,法网严密,经修缮后常被后世沿承. 时至今El,秦律中还有许多制度对现代法制颇具影响,秦律开创了中华法制之先河,

睡虎地秦墓竹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文物出版社,1978年11月目录 编年记 语书 秦律十八种 田律 厩苑律 仓律 金布律 关市 工律 工人律 均工 徭律 司空 军爵律 置吏律 效 传食律 行书 内史杂 尉杂 属邦 效律 秦律杂抄 法律答问 封诊式 治狱 讯狱 有鞫 封守 覆 盗自告 □捕 □□ 盗马 争斗 群盗 夺首 □□

告臣 黥妾 迁子 告子 疠 贼死 经死 穴盗 出子 毒言 奸 亡自出 为吏之道 编年记 昭王元年 二年,攻皮氏。 三年 四年,攻封陵。 五年,归蒲反。 六年,攻新城。 七年,新城陷。 八年,新城归。 九年,攻析。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攻伊 〈阙〉。

十四年,伊 〈阙〉。十五年,攻魏。 十六年,攻宛。 十七年,攻垣、枳。十八年,攻蒲反。 十九年。 廿年,攻安邑。 廿一年,攻夏山。 廿二年。 廿三年。 廿四年,攻林。 廿五年,攻兹氏。 廿六年,攻离石。 廿七年,攻邓。 廿八年,攻□。 廿九年,攻安陆。 卅年,攻□山。 卅一年,□。 卅二年,攻启封。 卅三年,攻蔡、中阳。卅四年,攻华阳。 卅五年。

卅六年。 卅七年,□寇刚。 卅八年,阏舆。 卅九年,攻怀。 年 一年,攻邢丘。 二年,攻少曲。 三年。 四年,攻大(太)行,?□攻。 五年,攻大 (野)王。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 六年,攻□亭。 七年,攻长平。十一月,敢产。 八年,攻武安。 九年,□□□。 五十年,攻邯单(郸)。 五十一年,攻阳城。 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 五十三年,吏谁从军。 五十四年 五十五年 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正月, (速)产。 孝文王元年,立即死。

睡虎地秦简中的秦代刑罚体系

睡虎地秦简中的秦代刑罚体系 摘要:秦代的刑罚体系以法家思想为基础,由赀刑、耐刑、黥等一系列刑罚组成,其内容包括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财产刑等,有着完整的法律体系。云梦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竹简呈现了不少当时法律条文以及具体案例,为研究秦律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秦财产刑以赀刑为主,内容多为军事用品。身体刑虽然可以独立作为主刑,但是许多情况下会与劳役刑合并,作为加重劳役刑的附加物。睡虎地秦简中出现的生命刑主要有四种,所采用的死刑较为残忍。本文将通过对于睡虎地秦简中法律条文及案例的梳理,整理睡虎地秦简中所体现的秦代的刑罚体系,并将之与商鞅秦律与汉初刑罚进行简单比较。 关键词:秦律,刑罚,刑罚适用 刑罚体系由“刑”与“罚”组成。其中“刑”包括肉刑和死刑,针对的内容为重罪,而“罚”相对较轻,针对的是小罪。秦受法家思想影响较重,崇尚严刑,建立了庞大而又完整的法律体系,刑罚适用内容极广,且较为严苛。本文将从财产刑、身体刑、劳役刑和生命刑几方面来对秦代主要刑罚项目及适用进行梳理。 在睡虎地秦简出土以前,对秦律的研究只能依据《汉书·刑法制》和《汉旧仪》。近代以来,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和程树德的《九朝律考》虽然史料收集完备,但是在秦律方面仍然非常简略。可以说,睡简的出土对于填补法律史上秦律的空白有着重要的作用。睡虎地秦简共1755支,其中《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法律答问》以及《封诊式》几篇占据了很大篇幅,而这些皆为法律文书,内容包括各个方面,盗律、贼律等岁不在《秦律十八种》中以明确条文形式出现,但是在《秦律杂抄》、《法律答问》中有大量引用,因此也可窥见一二。 睡虎地秦简自出土后便受到广泛关注,之后又有龙岗秦简、放马滩秦简、张家山汉简等被发觉,为重现秦汉法律史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使秦律研究得到了一个新的发展。就本文所要讨论的刑罚体系的相关方面,研究也颇多。 高敏《云梦秦简初探》中的《商鞅<秦律>与睡虎地<秦律>的区别与联系》、《从秦律的刑罚类别看秦简的实质》是较早讨论到秦律刑罚问题的,但并不是以刑罚本身为主。《云梦秦简研究》中收有刘海年的《秦律刑罚考》则较为详细地考证了秦律中各种刑罚的来源和含义。栗劲的《秦律通论》中对于秦代刑罚问题也有很详细的考证和罗列。傅荣珂《睡虎地秦简刑律研究》也根据秦简对秦代刑罚进行罗列。另外,堀毅《秦汉法制史论考》中也有对刑名问题的探讨。京都大学出版的《前近代中国的刑罚》中也对于秦汉的赎刑、刑的减免进行了研究。以上为对于刑罚方面问题的总体研究。 对于具体的刑罚问题,学术界同样有许多研究。就赀刑方面说,主要的文章有:吕名中《秦律赀罚述论》、石子政《秦律赀罚甲盾与统一战争》、臧知非《赀刑变迁与秦汉政治转折》等文。另外,关于刑徒问题的探讨由于涉及到秦代社会性质,因此一直非常热门,主要的文章有:高恒《秦律中“隶臣妾”问题探讨》、《秦律中的刑徒及其刑期问题》,麦天骥的《从云梦秦简看秦的刑徒制度》,林文庆《秦律刑徒制度研究》等。关于髡刑的辨析问题也是秦刑罚问题中的一个,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森《秦律中的髡、耐、完刑辨析》,杨广伟《‘完刑'即‘髡刑'

睡虎地秦简

《编年纪》 昭王元年二年,攻皮氏。三年四年,攻封陵。五年,归蒲反。六年,攻新城。七年,新城陷。八年,新城归。九年,攻析。十年。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攻伊〈阙〉。十四年,伊〈阙〉。十五年,攻魏。十六年,攻宛。十七年,攻垣、枳。十八年,攻蒲反。十九年。廿年,攻安邑。廿一年,攻夏山。廿二年。廿三年。廿四年,攻林。廿五年,攻兹氏。廿六年,攻离石。廿七年,攻邓。廿八年,攻□。廿九年,攻安陆。卅年,攻□山。卅一年,□。卅二年,攻启封。卅三年,攻蔡、中阳。卅四年,攻华阳。卅五年。卅六年。卅七年,□寇刚。卅八年,阏舆。卅九年,攻怀。年一年,攻邢丘。二年,攻少曲。三年。四年,攻大(太)行,?□攻。五年,攻大(野)王。十二月甲午鸡鸣时,喜产。 六年,攻□亭。七年,攻长平。十一月,敢产。八年,攻武安。九年,□□□。五十年,攻邯单(郸)。五十一年,攻阳城。五十二年,王稽、张禄死。五十三年,吏谁从军。五十四年五十五年五十六年,后九月,昭死。正月,(速)产。孝文王元年,立即死。庄王元年。庄王二年。庄王三年,庄王死。今元年,喜傅。二年。三年,卷军。八月,喜揄史。四年,□军。十一月,喜□安陆□史。五年六年,四月,为安陆令史。七年,正月甲寅,鄢令史。八年九年十年十一年,十一月,获产。十二年,四月癸丑,喜治狱鄢。十三年,从军。十四年。十五年,从平阳军。十六年,七月丁巳,公终。自占年。十七年,攻韩。十八年,攻赵。正月,恢生。十九年,□□□□南郡备敬(警)。廿年,七月甲寅,妪终。韩王居□山。廿一年,韩王死。昌平君居其处,有死□属。廿二年,攻魏粱(梁)。廿三年,兴,攻荆,□□守阳□死。四月,昌文君死。廿四年,□□□王□□。廿五年廿六年廿七年,八月己亥廷食时,产穿耳。廿八年,今过安陆。廿九年卅年 《語書》 廿年四月丙戌朔丁亥,南郡守騰謂縣、道嗇夫:古者,民各有鄉俗,其所利及好惡不同,或不便於民,害於邦。是以聖王作為法度,以矯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惡俗。法律未足,民多詐巧,故後有閒令下者。凡法律令者,以教道(導)民,去其淫避(僻),除其惡俗,而使之之於為善(也)。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淫失(泆)之民不止,是即法(廢)主之明法(也),而長邪避(僻)淫失(泆)之民,甚害於邦,不便於民。故騰為是而脩法律令、田令及為閒私方而下之,令吏明布,令吏民皆明智(知)之,毋巨()於罪。今法律令已布,聞吏民犯法為閒私者不止,私好、鄉俗之心不變,自從令、丞以下智(知)而弗舉論,是即明避主之明法(也),而養匿邪避(僻)之民。如此,則為人臣亦不忠矣。若弗智(知),是即不勝任、不智(也);智(知)而弗敢論,是即不廉(也)。此皆大罪(也),而令、丞弗明智(知),甚不便。今且令人案行之,舉劾不從令者,致以律,論及令、丞。有(又)且課縣官,獨多犯令而令、丞弗得者,以令、丞聞。以次傳;別書江陵布,以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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