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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笔录(标准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标准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标准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

(第次)

(刑事普通程序用)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XX县人民法院审判庭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宣布开庭

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

到庭。

审:查被告人身份。(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辩: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XX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审:起诉书指控你犯什么罪?

被: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XX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XX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本院书记员担任本案庭审记录。XX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

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

听清了吗?

被: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审: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或者直接说)开庭前已经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就是这份当事人在开庭前所签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述合议庭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原告方是否清楚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庭审笔录)

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程序 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 第一部分: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原告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 原告: 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 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 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 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

xxxx人民法院 庭审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2013年月日午时分至 地点:本院第五法庭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2)不准发言、提问;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请全部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

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xxx与被上诉人xxx纠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 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已将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分别送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开庭传票已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XXXX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 组成合议庭,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已分别通知各方当事人。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本院已在诉讼须知中告知双方当事人。 上诉人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上诉人:清楚。

一审法庭笔录示范文本

法庭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人民法院第法庭 案号:()民号 案由: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落座后宣布法庭纪律,请审判人员入庭就座) 审判人员:(敲击法槌)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基本信息,未到庭的括注未到庭,委托诉讼代理人括注代理权限) 审判人员:原告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人员:被告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人员:第三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第三人: 审判人员: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民号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案由审判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由书记员担任记录。 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审判人员: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人员: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 审判人员:第三人是否申请回避? 第三人: 法庭调查阶段 审判人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

审判人员:现在由被告答辩。被告:

审判人员:现在由第三人陈述。 第三人: 审判人员: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情况,合议庭归纳本案庭审争议焦点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是否有异议?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人员:下面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涉及的事实问题展开调查。

法庭笔录(范例)

法庭笔录(范例) 时刻:20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_分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咨询;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能够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能够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能够责令退出法庭,关于严峻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___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 nbsp;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执行逮捕。_______年____月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收到的。 审: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__市_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法庭审理笔录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一案。记录如下: 书记员查,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 宣布法庭纪律。(略) 审判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被告: 被告委托代理人: 审:审判员宣布案由,告诉审判员及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略) 审:刚才交待的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均答: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双方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均答:不申请。 审:法庭调查。 审: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起诉状。(在卷,略) 审:除起诉状内容外,是否有其他变更和补充? 原:没有。 …… 审:下面由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答辩状。(在卷,略) 审:除答辩状内容外,是否有其他变更和补充? 被:没有。 …… 审: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阶段。 审: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 …… 审:下面由被告方进行举证。 …… 审: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 审: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审:下面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审:法庭辩论结束。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均答:同意调解。 审:现在休庭十五分钟。 审:继续开庭。 审: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原、被告各承担元。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双方当事人自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或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于年月日到大山法庭领取调解书,逾

期不来领取,则视为送达。 审:现在闭庭。 宣布闭庭,核对笔录。 审:以上记录符合你们说的吗? 均答:符合。 当事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庭审笔录 全

庭审笔录(全)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第法庭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记: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入庭。 记: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长:全体人员坐下。宣读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 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被: 第三人: 长: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敲击法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台州市黄岩

民事纠纷庭审笔录模版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法庭审理笔录 (2011)南民初字第号时间:2011年月日 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助理审判员:郭杰/ 审判长…审判员…… 书记员:孙菲 书记员:一、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二、宣布法庭纪律(略)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的身份 : ?原告委托代理人身份 : ?代理权限 : ?被告的身份 :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原、被告:无异议 ?均无异议,本庭予以确认双方人员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现在开庭,今天由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三人

组成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助理审判员郭杰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书记员孙菲担任法庭记录。 ?原告听清了吗 :听清了 ?被告听清了吗 :听清了 ?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证人、证物的权利 3、有法庭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4、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义务:1、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义务 2、有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的义务 3、有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原告及代理人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听清了吗,申请回避吗 :听清了,不申请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的事实与理由 :(宣读诉状,内容略) ?原告有无补充内容

原告: ?下面由被告就原告所诉进行答辩 :(宣读答辩状,内容略)。 ?被告有无补充内容 被告: ? : ?通过双方诉辩,法庭归纳一下本案争议的焦点:一、…… 二、…… ?原、被告对法庭归纳的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围绕本案的争议事实及焦点进行举证,所有证据一并举证,说明证据序号、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出示:证据一、,证明;证据二、,证明;证据三、,证明 ?下面由被告对原告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对证据一、对证据二、对证据三、 ?下面由被告举证 被告出示:证据一、,证明;证据二、,证明;证据三、,证明 ?下面进行证据认证:/对双方提交证据待合议庭合议后,认证

民事庭审笔录

民事庭审笔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时间:地点: 审判员:书记员: 审:宣布开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略)。 审:(原告或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对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参加合议,书记员担任记录。 审: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略)。

审:原告(或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被告(或被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审: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审: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完整word版)标准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普通/简易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公开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一、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原、被告是否听清上述法庭纪律?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原告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核对原被告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开审理情况,不公开第二款)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法院庭审笔录实习总结..doc

法院庭审笔录实习总结 汇报人:xxx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年年12月24号——到2010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新浦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

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某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13年11月19日 开庭地点:吉利大学XXX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于晓月、黄翔飞,书记员谢周培。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凉。原告代理人李,被告小鹏,被告代理人周某已到庭。原告提供的证人肖某、梁某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审判长,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被告姓名等项…… 被告代理人的情况……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审判长:大连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某与被告肖某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本案由审判员符某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某、黄某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某担任本案记录。 审判长: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是当 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 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证据也应提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宣读答辩状……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

庭审笔录范文

开庭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红人民陪审员王清杰王忠运书记员张坤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查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申凌云到庭。现在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 审:被告人姓名等项? 被:申凌云,女,1980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身份证号码:37063,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8号公路局三处4号楼1单元102室。 审: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收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何时收到的?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的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被:(略) 审: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戒具。 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被:不申请。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同时,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原、被告:听清楚了。 <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读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现在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或其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被告人申凌云,现在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向法庭如实陈述。 被:(陈述略)。 审:下面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讯问略) 审:被害人杨桂臣有无向被告人作补充性发问?

法庭审理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2007年2月5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30分。 地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号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人 审判长:孟浣 审判员:王继东、王东涛 书记员:王建华 记录员:张雷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关闭所有移动通讯工具。

审判长宣布开庭: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上诉人程忠志诉被上诉人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和平治安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下面核对当事人情况。上诉人,请报上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现在住所地。 上诉人(原审原告)程忠志,男,1952年4月5日出生,汉族,出租车司机,住沈阳市铁西区应昌街54号663。 ?有无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没有。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请报上你的机关名称、机关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沈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和平治安派出所。 机关所在地: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街2号。 法定代表人田苍林,男,系所长。(未到庭) ?有无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有。 ?请说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委托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文杰,系该派出所副所长。委托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代理人张连德,系公交分局法制科民警。委托权限: 2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14年2月17日 开庭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员:韩涛书记员:邓晓敏。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审判员入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 审判长,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 审判长:本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

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某与被告肖某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判长:有关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是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证据也应提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书……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宣读答辩状……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 一、《借款合同》一份,用于证明原告王祥

国和被告的借款事实。孙和陈提供担保保证担保的事实。 二、宁波银行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宁波市一平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情况说明及经营执照副本各一份。 三、付款凭证二份。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 审:被告方有无证局提交法庭? 被告:没有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念代理词……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代理人:念代理词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告:无 被告:无 审:法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判决。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 年月日 地点: 合议庭人员:书记员: 案由: 庭审准备阶段(略) 一、开庭 审判长宣布:与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三、举证质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原告: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审:举证质证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

法庭笔录的功能或作用 - 法律文书

法庭笔录的功能或作用-法律文书 1、 上诉法庭审理案件的基础。由于二审法官不参加一审的审理活动,其只能通过法庭笔录来了解一审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张和观点;了解一审法庭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举证和质证活动、法官的发问和当事人的回答;了解一审法官的审理思路及本案系争的焦点及相关事实及其依据,了解一审审理程序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的法官可以确定审判思路、案件的系争焦点,以便正确裁判。一审和二审的法庭笔录也是审判监督法庭的基础。 2、 固定当事人各方的证据。当事人各方为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向法庭提供了诸多证据。依据法律及相关解释,只有经过当事人当庭质证的证据才可作为定案的依据。即具备了证据的可采性条件,否则就可能被排除出本案的证据范围。而是否经过当庭质证的唯一依据就是法庭笔录上是否记载了相关证据的质证活动。如未记载,则不被认为已当庭质过证,而不管实际上是否质过证,更不要说已向法庭提交过相关证据了。 3、 固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理人的陈述和辩解及对证人、鉴定人的发问与证人、鉴定人的回答。当今诉讼,因之《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的自认是不能反悔的,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自认。所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庭上发言(包括发问与回答)一旦被记载于法庭笔录上就被以法定形式固定了下来,非具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是不能更改的。 4、 固定法官、人民陪审员及书记员的庭审的具体言辞,包括诉讼权利的告知、举证指导、争议焦点的归纳、某一事实的发问、某一申请的裁定、调解等事项。 5、作为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依据。 6、 审判监督的基本依据。法律保护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回避的权利、有由本民族语言翻译的权利、陈述、辩解、质证、辩论、申请法院调取和保全证据、保全财产、申请证人出庭等权利。但是否法庭都对这些权利给予了及时和充分的保障,有无程序违法行为,是否偏袒一方,都须有确凿的证据,这个证据就是法庭笔录。遇不服裁判的一方或双方申请再审、抗诉或投诉时,受理机构往往先查阅法庭笔录,以此为据,结合其他情况,作出是否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 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 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 ×××、被告代理人×××、 ×××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 ×××、×××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关于完善法庭庭审笔录的建议

关于完善法庭庭审笔录的建议 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法院史向阳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因此,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但在司法实践中,庭审笔录存在着一些不规范之处,本文对此作以下简要的分析与探讨。 一、庭审笔录的现状与问题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庭审活动的客观记载,是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法官主持庭审情况和当事人举证、质证、诉辩情况的反映,是人民法院认证、确认案件事实并作出裁判的基础和依据,司法实践中,除了庭审笔录的文字不工整、标点符号不正确、语句不通顺等表面问题之外、庭审笔录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庭审记录不详细。例如对当事人基本情况或到庭情况记录不详;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或者与被代理人身份关系记录不详;对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记录不详;对当事人陈述不详,有的记录是“见原告起诉状”、“见被告答辩状”、“见第三人陈述”,没有必要的概述;对证据的记录省略过多,如有的笔录对证据的出处、时间、地点、所要证明的内容记录不详,对属于当庭举证还是庭前提供,是否超过举证期限没有说明,尤其是对证人是否到庭、证人出庭作证与证人证言的内容有无变化没有加以详明等。 2、笔录内容有疏漏。例如对调解过程记录较简单、没有如实地反映调解的全过程,有的干脆以“调解过程略”敷衍;对当事人“言”、“行”没有作客观准确的记载,对当事人自认默认案件事实的证据的行为没有反映;对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和规则的情况没有全面如实记录,法庭对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的警告、训诫、对诉讼中其他紧急情况的制止处理、特别是对辱骂、殴打、冲击法庭的情况没有记载,这样不仅不能反映庭审中的全面情况,而且在法庭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时缺少了事实依据。 3、笔录签名不规范。实践中,有的仅让当事人在笔录尾页签名,没有逐页签字进行确认;有的当事人不会签名,让他人代签时,并没有让当事人捺印确认;有的当事人仅签一个姓或只有名不带姓;有的当事人签名与开庭核对的姓名不一致;有的庭审笔录诉讼参与人不签名,有的庭审笔录的诉讼参与人因故不签名,书记员没有注明不签的原因;有的签名较多,交叉无序,难以使人分清各自身份;有的独任审判员或者书记员不签名,有的审判长、审判员不签名,有的人民陪审员不签名。上述情况使庭审笔录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受到损害。 4、笔录补正不规范。对庭审笔录中当事人阅看后,有正当理由要求补充或更正的地方,书记员在补充或更正之处,应当注明原因和经过,并加盖书记员印章以示规范,而常见的记录只是让当事人签章按指印,而没有书记员的印章;有的补正太随意,笔录字迹潦草,内容不规范;有的当事人在庭审时即提出补正,有的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对补正内容存在异议;

法庭审理笔录的概念与作用

法庭审理笔录的概念与作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开庭审判案件的全部活动,由书记员制成的笔录,称为法庭审理笔录。又称为庭审笔录。开庭审判案件的全部活动,是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宣判。 宣判笔录,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和法庭审理笔录记在一起,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单独制作宣判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对当事人有保密性,不允许当事人等查阅,因此必须与法庭审理笔录分开,单独制作。 首先记明开庭时间、地点、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姓名。然后按照法庭审理进行的顺序如实记录。 《民事诉讼法》第123 条第 1 款中规定的“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内容,也应当写入笔录。 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主要依据。即使是刑事公诉案件,已经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制作了起诉意见书,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制作起诉书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仍然要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务求达到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算审理终结,然后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根据实体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庭审笔录是人民法院案卷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记载着有关证据, 如刑事被告人或民事案件当事人的供词、陈述和证人证言等;也记载着证据材料的提取情况,例如,鉴定人介绍鉴定情况、鉴定结论,以及其他证据来源等;同时,反映法庭活动是否符合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如有违背程序之处是否足以影响对案件的正确审判;也反映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有提供、诱供、指名问供或逼供情况。例如,有的严重刑事罪犯,必须判处死刑,没有从宽余地的,审判人员在审讯中仍然向他交代“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叫他“争取从宽处理”则是不对的,严格说来,就有诱供之嫌。庭审笔录还可以反映出审判人员的水平和审讯艺术,反映公诉人和辩护律师的口才和工作能力,反映出书记员的记录水平。庭审笔录,有助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全面审查案情,审查原审法院的全部审判活动。 二、开庭前的准备 (一)熟悉案情熟悉案情是保证记录准确、迅速的先决条件。书记员在开庭审理前,要仔细查阅案卷材 料,了解案情,特别要了解案情的重点、难点、疑点,例如,关键性的问题,事实与证据之间、证据与证据之间的矛盾点等。了解人名、地名、简称、数字、代号、暗号、方言土语、专业用语、科技名词、不常见的事物名称,以及土匪和流氓的黑话等(当然一般 不容许被告人用黑话回答问题)。还要掌握案情可能涉及到的难认难写的生僻字,如雀斑、疤瘌、旯旮、发怵、蔫坏、踹门、撺掇等。 (二)与审判人员研究在开庭时如何做到密切配合 在开庭前,书记员要主动与审判人员认真地进行研究,确定开庭审理中具体的配合方法。首先,要求书记员要主动,熟悉审理提纲,了解审判人员对案情的分析、看法,及其办案的一般方法步骤、审讯作风、问话特点。其次,为了保证庭审笔录达到准确、完整的要求,审判人员必须时刻留意、照顾书记员的记录工作,发现书记员记录跟不上,或记录有困难时,应当重复发问,或者要求诉讼参加人把他的陈述重复一遍,便于书记员记录。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采取重复诉讼参加人答话内容的方法,或作核对性的重复讯问,例如问“你刚才说的就是(重述经过综合归纳加工的答话),是这样的吗?”帮助书记员组词造句,照此记录。(三)预先填写开庭前可以填写的笔录内容,以节省正式开庭时的记录时间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那些应当写入笔录的内容,以及开庭时间、地点、第几次开庭时间,包括笔录文头纸格式中规定的其他项目等,都应当事先填写清楚,以免临场填写,占用记录庭审活动的时间。 三、记录的内容审判庭笔录的内容,总的说来,是应记明按照诉讼法规定的一切必须进行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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