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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专项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卷完整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 1 2、重要程度及监督监督控制要求不同的质量控制点,按照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同我们可以分为见证点W 点和停止点H 点。 3、施工时所用的砌块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 d。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标准规定取样数量的30 %。 5、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后,填写分项工程报检申请表,并附上分项工程评定表。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主体结构应由(D)组织进行验收。 A、项目经理 B、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C、专业监理工程师 D、总监理工程师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由(B)组织。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设计单位 D、监理单位 3、当大体积混凝土平面尺寸过大时,可以适当设置(C),以减小外应力和温度应力;同时也有利于散热,降低混凝土的内部温度。 A、沉降缝 B、温度缝 C、变形缝 D、后浇缝

4、工程开工前应由(D)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A、项目经理 B、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 C、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程师 D、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 5、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复验,并经(B)检查认可。 A、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B、设计单位 C、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D、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6、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应由(D)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业主 D、施工单位 7、观察验槽的重点应选择在(C) A、基坑中心点 B、基坑边角处 C、受力较大的部位 D、最后开挖的部位 8、暗龙骨吊顶工程下列项不需防腐处理的是(C) A、金属吊杆 B、木龙骨 C、石膏板 D、金属龙骨 9、C30表示混凝土的(C)应大于或等于30MPa,且小于35MPa。 A、立方体抗压强度 B、轴心抗压强度 C、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D、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 10、只能用于室内不能用于室外的陶瓷面砖品种是(B)。 A、多孔砖 B、有釉陶瓷砖 C、空心砖 D、无釉陶质砖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2、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2)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4)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 二、申请 (一)申报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5、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资质证书,并向申请人送达。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写明理由和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十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二级资质的话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以上就可以了。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标准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一级 (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四)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六)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量手册》。 (七)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二级 (一)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考核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考核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监管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立企业市场信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本办法所称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培训,在检测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试验员、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第三条管理考核应遵循“科学公正、量化评价、标准统一、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依照本办法对全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考核进行统一管理。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日常考核和考核结果的汇总上报。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依据 第五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行为、检测能力、日常管 1

理、综合实力、业内评价等五个方面。 (一)市场行为。机构资质管理和使用,业务承揽状况,检测报告和数据的符合性和真实性,检测合同备案情况,机构自律意识和行为。 (二)检测能力。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办公和检测环境达标情况,检测仪器、设备状况,检测比对和能力验证结果。 (三)管理水平。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检测人员、合同、样品、数据和检测报告管理,执行相关检测标准情况,上报检测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机构内部管理。 (四)综合实力。资金投入、资质增项,业务扩展、技术研发、设备仪器更新改造,管理手段创新,各级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情况。 (五)业内评价。质量检测业务委托单位、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对出具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在服务质量、执业行为、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价;各检测机构之间在行业自律行为等方面进行互评,按照委托方、施工方、行业内互评各占权重50%、30%、20%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各检测机构综合评分。 (六)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基本分数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检测机构日常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进行分数加减。 第七条管理考核实行日常动态计分、年度考核制度。根据企业的市场行为和业绩情况即时进行分数加减,每年初统一公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100 2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质量行为 1、建设(开发)单位 开发单位资质;开工前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以及有重大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报审手续,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资质等级,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责任人及注册师签字,参加地基验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设计单位根据勘察文件进行设计,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记录,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进行设计交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处理等。 3、施工单位 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与配备;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有关技术标准的配备;质量检验制度及执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预拌混凝土的进场检验,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现场取样、送检;按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等。 4、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与配备;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制及执行,对施工质量实施的监理;对施工企业

的资质、项目经理部人员资格、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等。 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 1、勘察方案或勘察纲要、原始记录、勘察报告。依据的技术标准,地基设计等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评价;勘探孔的类型设置、数量、深度、间距;钻探工艺;取土(岩)设备、取样数量、质量;室内及原位测试数量、质量、测试手段;各种原位测试数据、图表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对场地地形、地貌、地层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描述和分析;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桩基设计参数建议值的取值依据、准确性和合理性;对地基基础方案、基坑工程、降水工程、桩基工程等提出的分析建议以及所需设计参数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变化规律以及土和水对建筑材料腐蚀性的分析评价;建筑抗震地段的划分、场地土类别、场地类型、液化性评价与计算;对特殊性岩土的勘察、取样和测试;对不良地质条件的调查和勘探。 2、设计文件满足强制性标准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结构专业审查要点》的要求。荷载取值,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建筑节能设计;地基基础方案,室内地坪标高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基础持力层的确定,桩基础桩型的确定,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基础埋深,地基及基础的计算,沉降变形验算及软弱下卧层的验算,地基与边坡的稳定验算;结构型式的选择,建筑物高度、高宽比,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的设置;结构的构造,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结构构件的保护层厚度,构件裂缝宽度及挠度的验算,构件的配筋率,柱的轴压比,抗震墙的轴压比,边缘构件的设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勘察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 间: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设计单位法人章或验收专用章:(盖章)间:

西湖明珠阳光宅16#楼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会议纪要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上午 会议地点:西湖明珠阳光宅15#楼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基础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见基础验收签到表 会议主持人:汪高 会议议程及内容:成立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潘江山为组长,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 家参加的验收组,对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程序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 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处理完毕,工程施工文件齐全,工程检验、检测结果合格,观感质量好,我单位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自评为合格。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经我单位对该工程地基与基础现场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已完成设计审查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贯彻执行新标准,落实验收制度,材料检验,注重薄弱环节检查。对止水拉杆进行防锈处理,后浇带模板不得拆除。高层建筑安全尤为重要,塔吊要定期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估合格,同意基础验收。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实际地质情况与勘察报 告一致,验收合格。 设计单位:该工程实体与设计相符,工程实体质量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后浇带施工严格按图施工,沉降观测要及时跟踪,如有差距,及时反馈设计院。该基础工程验收合格。 质监站:对整个观感来说没有严重缺陷,砼梁柱有个别蜂窝、麻面,对钢材检验结果进行换算要及时,钢筋保护层、楼板厚度、抽测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日志要详细反映每天的日常工作。同意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以上各位专家所提内容认真落实,希望项目部施工精益求精,做到精工细作,满足 业主要求。根据各参见方的综合意见,同意验收合格。 参建各方对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签字和技术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草稿

1、检测标准 2、检测组织机构设置 成立检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组长和组员组成。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组员: 3、检测仪器设备 4、现场取样制度 建立现场取样制度,授权取样检测人员,委派检测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取样员及监理单位见证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一句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取样,填写委托单,由施工单位取样人,检测单位取样人及监理单位见证人共同签字,此过程需全程录像并妥善保存影响资料,实施检测的人员禁制与取样人员为同一人。检测单位对试件取样的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和检验批抽样的代表性负责,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主要检测项目及内容 原材料检测 (1)水泥检测 水泥取样标准应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中规定要求取样。 取样频次: 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不足此量亦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随机取样,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取样数量:数量不少于12kg。 水泥检验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和强度,比表面(有需要时) (2)建筑用砂

执行标准:《普通缓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 取样频次:同产地、同规格,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分别在砂堆上铲除表层后在8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等量试样,混匀,再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取样数量:数量不少于15kg。 砂料的检验项目包括: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云母含量、颗粒级配。 (3)建筑用石 执行标准:《普通缓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JGJ52。 取样频次:同产地、同规格,每400ml或60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分别在石堆上铲除表层后在16个不同部位取大致等量试样,混匀,再按四分法缩分提取。 取样数量:常规检验取样数量不少于40kg,对于有压碎指标的颗粒检测应增加15kg。石子的检验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 (4)钢筋检测 钢筋取样标准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GB1499.1、GB1499.2、《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中规定要求取样。 取样频次:热带肋、光圆钢筋:同一牌号、同炉罐号、同规格,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盘条、冷轧带肋钢筋: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外形,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批,不足此数也按一批计。 取样方法: 去掉端头50cm后截取试样。 取样数量:力学试验:4支、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

附件一 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 业务范围 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 (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 (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5)防水卷材试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定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呢?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一、专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专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

条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建设工程质量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三)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四)建设工程质量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见证取样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名;边远的县(区)可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试题

山东省建设执法考试试题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单选题 1.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 A )。 A.中介机构 B.社会团体 C.事业单位 D.国营企业 2.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 B )机构资质和()机构资质。 A.见证取样检测现场取样检测 B.专项检测现场取样检测 B.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D.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 3.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当对于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B)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 A.15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一个月 D.一个星期 4.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 C )。 A.6年 B.1年 C.3年 D.9年 5.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 D )前盛情办理延期手续。 A.15个工作日 B.60个工作日 C.18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6.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当在( D )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手续。 A.6个月 B.30天 C.1年 D.3个月 7.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 A )归档。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检测机构 D.设计单位 8.( C )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和 C.任何单位和个人 D.工程监理单位 9.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 D )。 A.经济损失 B.刑事处罚 C.行政责任 D.赔偿责任 10.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

(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2005-11-11 10:42:28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省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省建设厅原制发的检测单位资质申请条件、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综合类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工程综合检测单位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资质等级标准 (一)一级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 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 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4、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 量手册》。 7、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二级 1、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2、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 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3、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 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5、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6、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 企业《质量手册》。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一览表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筑工程检测项目一览表 水泥 1、砂 2、石 3、粉煤灰 4、泵送剂 5、防水剂 6、防冻剂 7、膨胀剂 8、砂浆增塑剂 9、混凝土、砂浆参数类(含配合比设计和试块性能试验) 10、钢材、焊接及机械连接 12. 墙体材料(含各种砖和砌块) 13. 混凝土路面砖 14. 轻质隔墙板 15. 保温材料类(珍珠岩、外墙保温系统用原材料) 16. 建筑涂料(内外墙乳胶漆) 17. 防水材料(各类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材料等) 18. 瓷砖、瓦类(各种陶瓷砖、烧结瓦和混凝土瓦) 19. 回填材料(回填砂、石、土) 20. 市政道路类(基层面层原材料及配比)

21. 塑料管材管件类 22. 电气类(电线、开关、插座、配电箱、断路器、套管和桥架等) 23. 建筑幕墙 24. 建筑外窗 25. 水暖类 26. 地基基础类 27. 钢结构 28. 室内环境 29. 外墙保温三项性能现场检测(保温层构造、抗冲击、粘结强度) 30. 饰面砖粘结强度 31. 综合布线 32. 混凝土回弹 33. 砂浆强度 34. 钢筋保护层 35. 钢筋位置 36. 混凝土缺陷 37. 混凝土碳化深度 38. 混凝土后锚固

一、通用硅酸盐水泥 1 、通用硅酸盐水泥定义: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将旧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三个标准整合为一项标准,在技术要求、混合材品种和掺量、合格判定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变动,特别是在水泥品种划分、混合材种类限定、取消P·O32.5(原来市场上最常见的普硅32.5级水泥),现在市场上最常见的是P·C 32.5级(即复合水泥32.5级)和P·O42.5(即普硅42.5级水泥)等。 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 六个等级。 2 检测项目 3 取样方法和数量 3.1同一水泥厂、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同一进场数量的水泥,或者可以按照以2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200吨亦按一验收批计。 3.2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从20袋(袋装水泥)或20个以上不同部位(散装水泥)取等量样品,总数不少于12kg,拌匀后分成2份,1份6kg用水泥桶装后送实验室进行检验,1份密封包存以备校验(本中心

甘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建设工程材料类检测机构

附件一: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质量检测业务范围 见证取样检测 一、建筑工程检测 (一)甲级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材、钢筋(含焊件与机械连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电线、电缆、预应力钢绞线、钢芯铝绞线、锚夹具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氯离子、碱活性检验; 4、砌墙砖、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隔墙板及外墙饰面砖等墙体材料检验; 5、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6、防水材料、建筑涂料、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检验; 7、简易土工试验(击实试验、含水率、比重、容重、液塑限、干密度); 8、防腐材料、气硬性材料检验; 9、钢材、水、水泥等材料的化学分析,钢材光谱分析; 10、建筑管材检测;

11、金属材料金相检验; 12、设备及管道的防腐层电火花检漏。 (二)乙级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件与机械连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砌墙砖、空心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隔墙板检验; 5、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检验; 6、防水材料常规项目检验; 7、简易土工试验(击实、含水率、干密度)。 二、市政工程检测 (一)甲级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3、砂、石常规检验; 4、砌墙砖、小型空心砌块及道路人行道砖检验; 5、砂浆、混凝土配合比和试块强度、抗冻、抗渗检验; 6、结构混凝土:强度、混凝土碳化深度、钢筋位置及保护层厚度、表观及内部缺陷; 7、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无侧限抗压强度、水泥或石灰剂量、配合比设计、石灰有效钙镁含量、粉煤灰细度、粉煤灰烧失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概况: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类资质标准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范围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7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含)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含)不低于2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至少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参照及修改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

5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2%; (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完善。 2.检测技术能力 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甲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甲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甲级或者两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 3.工作业绩: (1)具有10年以上(含)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2)主持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乙级综合类机构: 1.综合技术资源 (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省级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8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工作人员不得少于8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6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 (征求意见稿)2014-05-23 一、总则 (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型式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专项类是指综合检测机构以外的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 (二)综合类资质按机构人员、环境、成立年限、检测能力及可承担的风险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三)专项类资质按机构人员、环境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等4个专项类别。专项类资质不分等级。 【对于建筑防火、建筑施工机具、建筑电梯等由于有其它专门的规定,此标准不再涉及。】 二、资质等级标准 (一)综合甲级机构必须满足表1-1的基本要求、表1-2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1-3中的至少5大类检测能力。 (二)综合乙级机构必须满足表1-1的基本要求、表1-2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1-3中的至少3大类检测能力。

(三)综合丙级机构必须满足表1-1的基本要求和表1-2的必备检测能力。 (四)专项类检测机构必须满足2-1的基本要求和表2-2的必备检测能力。 (五)有关检测能力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件1。 三、审核程序 (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新成立的综合类检测机构需从丙级开始申请。 (三)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 (3)组织机构图; (4)机构平面图; (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7)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及专门要求的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检测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9)近5年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作为建筑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同 样面临着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挑战和机遇并存。也就是说,检测市场的潜力非常大,同时市场竞争也将异常激烈。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深化,对整个建筑业将产生强大的冲击波。国外先进的检测机构必将大量进入国内,对于长期处于保护状态的国内检测单位带来的也是前所未有的冲击。 一、检测行业现状 检测行业从形成到今天规模由小变大,工作类型由单一到综合,检测市场化概念从无到有,从暗到明。作为建筑行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程质量检测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而不断被人重视。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 的监督检测室。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还没有形成独立企业

运作的理念。但是随着日益深入的市场化经济的冲击,检测机构根据国际通用要求必. 须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也就是第三方独立的服务中介机构。由于定位的逐步明确,各类检测单位都开始着手进行转变。 二、转变职能 职能性质的转变尤为重要,主要是隶属于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测机构。它往往以附属部门或科室形式运作,没有形成一套独立运作发展的管理模式,在检测工作管理方面缺少科学的系统的内部管理 体系和经验。对设备场地等硬件和技术培养等硬件的投入较少,以至于长期停滞在低水平重复发展的态势。在业务上受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指挥,在其执法的工程中再接受社会委托,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由于它的特殊地位,往往容易受到行政干预而影响公正性。执法单位里的技术服务必须与执法分离才可以更好地发挥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在保证和促进工程质量中的作用,并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使其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三、科学管理 实行网络化、建立质量手册。采用信息化技术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 一、总则(一)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型式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专项类是指综合检测机构以外的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 (二)综合类按其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三)专项类按其人员、环境、成立年限及检测能力等分为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桥梁隧道工程 4 个专项类别,专项资质不分等级。 【对于建筑防火、建筑施工机具、建筑电梯等由于有其它专门的规定,此标准不再涉及。】 二、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 中的至少 5 大类的检测能力。 (二)综合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检测能力,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以及表 1-3中的至少 3 大类的检测能力。 (三)综合丙级必须满足表 1-1 的基本要求和表 1-2 的必备检测能力。 (四)专项类检测机构必须满足 2-1 的基本要求和表 2-2 的必备检测能力。 (五)有关检测能力需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参见附件 1. 三、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 (一)综合甲级及专项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住建部批准。 (二)综合乙级、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三)新成立的综合类检测机构需从丙级开始申请。 (四)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7)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资格及专门要求(具体根据部令等)的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检测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9)近 5 年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参加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需要时) (10)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 (五)受理及审批程序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受理资质申请后,应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给出书面结果。 3、对审查结果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 5个工作日内报相关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直接审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系统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系统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软件系统(TCMS)是我公司依据GB/T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开发的系列软件,产品适用于建筑、公路交通、铁路、水利水电、军队等行业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检测中心,适用于各建材厂商、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质量检测实验室。TCMS系统的全面应用将从技术上确保检测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业务系统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系统----业务系统 >> 包括指纹登记、收样登记、合伙收费、检验、校核、审批、报告打印等模块,构成本系统的前台功能。 办理委托时,见证人、取样人进行指纹验证 文档Word

` 所见即所得的检测报告审批 严格的检测过程管理,对任何操作做到“落笔有痕”文档Word `

按“最小二乘法”自动计算的土工击实报告基于二维条码的文档安全认证>> 来源:工地现场的特殊性,为各种假文档的产生提供了便利 文档Word ` 液压试验机数据自动采集系统2、 本系统的目的就是通过各材料试验机是检测机构力学性能检测的主要设备,将检测过种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计算机自动从材料试验机采集相关检测数据,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降到最低。本产品共有以下四种实现方式: ——计算机方式1)材料试验机数据自动采集系统材料试验机上加装压力、位移等传感器,计算机自动从检测仪器设备上动态采集检测数据;计算机采集检测数据信号,实时绘制相关的检测曲线;计算机后台软件自动计算相关原始数据,并生成检测报告。

文档Word ` ----数显方式材料试验机数据自动采集系统控制箱自动从检测仪器设备上动态采位移等传感器,材料试验机上加装压力、集检测数据;控制箱显示检测数值级精度;,示值精度达到国家I 广泛适用于交通、水电工程的工地临时试验室的试验机精度改造。 材料试验机恒速加荷系统----全自动控制 料试验机上加装压力、位移等传感器,计算机自动从检测仪器设备上动态采集检测数据; 计算机采集检测数据信号,实时绘制相关的检测曲线; 计算机根据检测样品的试验方法,自动调整材料试验机的加荷速度,完全淘汰人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更多资料请访问.(.....)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 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 定》的通知 京建发〔2010〕344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已取得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尽快整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在2010年9月1日后对资质情况进行检查。 二O一O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发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本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其监督工程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质量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第五条检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等应当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的要求,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第六条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的要求。 第七条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经过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 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并具备将检测数据上传到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的条件,涉及力值的检测设备应实现数据自动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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