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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 1 -

- 2 -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 3 -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

费用

5.09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7.99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5.23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66 5 二次搬运费 4.76 6 包干费

6.80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6.14

- 4 - 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计算表

表5

进项税额汇总计算表

表6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1 材料费进项税额

2 机械费进项税额

3 施工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

4 企业管理费进项税额

5 安全文明施工费进项税额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进项税额

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进项税额 8

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

合计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企业管理费

对应的各项费

用 1.50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安全文明施工费 8.85 3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4.25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1.98 5

总承包服务费进项税额

5.80

- 5 -

2.2定额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7

序号 费用组成

计算式说明 备注

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 1.1 人工费

1.1.1+1.1.2 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

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

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按渝建[2016]71号规

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

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基价)调整系

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 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 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2 组织措施费

2.1+…… +2.7 渝建发 [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1.2+1.

3.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1.2+1.3.1)×费率 2.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1.2+1.3.1)×费率

2.4 二次搬运费

(1.1.1+1.2+1.3.1)×费率或按实签

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5 包干费 (1.1.1+1.2+1.

3.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

清理费 (1.1.1+1.2+1.3.1)×费率

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1.2+1.

3.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

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

的定额人工基价 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

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 4 企业管理费 (1.1.1+1.2+1.3.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 5 规费 (1.1.1+1.2+1.3.1)×费率 三 利润 (1.1.1+1.2+1.3.1)×费率 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1.1.1+1.2+1.3.1)×费率 渝建发[2014]26号 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按文件规定计算 渝建发[2013]19号

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二+三+四+五)×规定费率标准×(1+5.26%) 渝建发[2014]25号并

结合本通知

七 进项税额 详表6 本通知 八 税前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七 九 销项税额 八×11% 十 工程造价 八+九

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建筑、市政、机械土石方、仿古建筑、炉窑砌筑、建筑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不作调整。

- 6 -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8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备注

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

1.1 人工费

1.1.1+1.1.2 1.含按计价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6]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

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

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

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4 未计价材料费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 2 组织措施费

2.1+…… +2.7 渝建发

[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

2.3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4 包干费

(1.1.1)×费率 2.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1.1.1)×费率

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

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

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

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

5 规费 (1.1.1)×费率 三 利润 (1.1.1)×费率

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1.1.1)×费率

渝建发

[2014]26号 五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 按文件规定计算

渝建发

[2013]19号 六 安全文明施工费 (1.1 +3.1)×规定费率标准

渝建发

[2014]25号

七 进项税额 详表6 本通知 八 税前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六-七 九 销项税额 八×11% 十 工程造价 八+九 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装饰、安装、市政安装(含给水、燃气安装及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人工土石方、园林、绿化、单拆除、安装修缮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 7 -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9

序号 费用组成

计算式说明

备注

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

1.1 人工费 1.1.1+1.1.2 1.含按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6]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

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 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 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2 组织措施费

2.1+…… +2.7

渝建发[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1.2+1.

3.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1.2+1.3.1)×费率 2.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1.2+1.3.1)×费率 2.4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5 包干费

(1.1.1+1.2+1.3.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1.1.1+1.2+1.3.1)×费率 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1.2+1.3.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

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

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

4 企业管理费 (1.1.1+1.2+1.3.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

5 规费 (1.1.1+1.2+1.3.1)×费率 三 利润

(1.1.1+1.2+1.3.1)×费率

四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1.1.1+1.2+1.3.1)×费率 渝建发[2014]26号

安全文明施工费

(一+二+三+四)×规定费率标准×

渝建发[2014]25

(1+5.26%)号并结合本通知六进项税额详表6 本通知

七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

八销项税额七×11%

九工程造价七+八

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机械土石方、地上、地下、盾构、轨道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机械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 8 -

- 9 -

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表10

序号 费用组成

计算式说明

备注

一 直接费 1+2+3

1 直接工程费 1.1+1.2+1.3+1.4

1.1 人工费 1.1.1+1.1.2 1.含按定额基价计算的实体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费。

2.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按渝建[2013]71号规定计算。

1.1.1 定额基价人工费 定额基价人工费

1.1.2 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1.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2 材料费 定额基价材料费 1.3 机械费 1.3.1+1.3.2 1.3.1

定额基价机械费

定额基价机械费 1.3.1.1 其中:定额基价机上人工费

1.3.2 定额机上人工单价调整 1.3.1.1×[定额人工单价调整系数-1]

1.4 未计价材料费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 2 组织措施费

2.1+…… +2.7 渝建发[2014]27号 2.1 夜间施工费 (1.1.1)×费率 2.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1.1)×费率 2.3 二次搬运费 按实签证不含税价格计算 2.4 包干费

(1.1.1)×费率 2.5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1.1)×费率 2.6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1.1.1)×费率 2.7 材料检验试验费 (1.1.1)×费率 3 允许按实计算费用及价差 3.1+3.2+3.3+3.4

3.1

人工费价差

合同价(信息价、市场价格)-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基价

3.2 材料费价差 不含税合同价(不含税信息价、不含税市场价格)-定额材料基价 3.3 按实计算费用 不含税价格 3.4 其他 不含税价格 二 间接费 4+5

4 企业管理费 (1.1.1)×费率 本通知附件一 5

规费

(1.1.1)×费率

三利润(1.1.1)×费率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1.1.1)×费率渝建发[2014]26号五安全文明施工费(1.1 +3.1)×规定费率标准渝建发[2014]25号六进项税额详表6 本通知

七税前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

八销项税额七×11%

九工程造价七+八

注:1.此表为调整后的人工土石方、通信、信号、智能与控制系统、供电、机电设备工程费用计算程序。

2.人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开挖工程量为基础计算。

- 10 -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费用计价程序表

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表11 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分部工程项目名称〕

……

2 措施项目费

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渝建发[2014]25号并结合本通知

3 其他项目费

4 规费

5 合计=1+2+3+4

6 进项税额(见附件2表6)

7 税前造价=5-6

8 销项税额=7×11%

9 工程造价=7+8(结转至单项工程

竣工结算汇总表)

- 11 -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修订)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0]1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10〕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技术

标准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06〕177号)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二) 一、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有围护结构、有顶盖的院馆按照入户花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二、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有无规定? 答:定额规定挑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及综合脚手架,挑阳台进深无尺寸限制。 三、GBF箱的安装如何套用定额? 答:GBF箱的安装在08定额中无相关子目,建议按定额相关规定甲乙双方以实际人材机消耗量编制补充定额。 四、涂膜防水定额考虑的厚度为2MM,设计为1.5MM,如何换算? 答:按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十章的说明二、2条执行。即“聚氨酯、981高分子防水材料及水泥基防水涂料等均执行涂膜防水子目,材料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五、梁、板模板支撑超高高度不足1M时如何计算? 答:不足1m时按1m计算。 六、地下室是否计算垂直封闭费用? 答:方案批准且实际搭设了应计算。

七、08建筑定额说明“自升式塔机塔高超过45M时,每增高10M,安拆项目增加20%”,不足10米如何计算? 答:不足10米时按10米计算。 八、定额人工费包含了哪些内容?是否可以调整? 答:(一)、我市现行08定额的定额人工为综合工日,人工费组成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规定,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二)、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如《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渝中区的土建人工信息价为66元/工日,08定额土建人工基价为25元/工日,人工费价差=(66-25)元/工日×定额总工日消耗量。 九、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结构加强板,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应计算脚手架、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费。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垂直运输及超高降效按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此问题已纳入08定额第二批综合解释。 十、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调整后如何结算?税金发生变化的风险由谁承担?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外地入渝) 操作手册 编写单位: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 2013年3月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网上备案填报流程 注意事项: 1、企业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企业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 通过退回企业,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企业信息。 在填写“在渝技术负责人”信息时,需要填写该负责人两到三年的业绩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流程 注意事项: 1、项目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项目信息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项目信息。

目录 1系统简介 (1) 1.1登录系统 (1) 1.2界面说明 (1) 1.2.1欢迎信息 (2) 1.2.2导航区 (2) 1.2.3工作区 (3) 1.2.4工具栏 (3) 2企业填报 (3) 2.1外地入渝企业 (3) 2.1.1入渝企业备案信息 (3) 2.1.2企业备案人员信息 (4) 2.1.3近三年在渝承接项目 (5) 2.1.4入渝企业备案登记 (5) 2.1.5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 (16) 2.1.6企业良好行为 (21) 2.1.7企业不良行为 (23) 2.1.8上报审核信息 (24)

1系统简介 重庆市建委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1.1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输入地址后,显示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 1.2界面说明 登录后台系统以后,将看到系统的首页(如下图所示):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的通知 (渝建发〔2008〕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切实改善工程建设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结合本市实际,我委对原有的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新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和《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建委联系。 联系人:田路 联系电话:023-******** 附件: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建筑工地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责任和义务,文明施工责任体系、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防治废气、废水、扬尘、噪声污染的措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防范和应急措施等。 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或措施必须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围挡 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可采用注水式塑料围挡、轻型板式固定围挡、半通透

渝建发〔 〕 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的材料费用扣税基础×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3 苗木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组织措施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4 注:二次搬运费按实签证计算时,应按不含税价格计取,不再采用扣减系数计算进项税额。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 (元) 1 夜间施工费 对应的各项 费用 扣税基础×扣减系数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4 材料检验试验费 5 二次搬运费 6 包干费 7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理费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渝建发 [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65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令)、《重庆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渝建发[2003]141号)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规定,我们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经公示后,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三号)(以下简称《技术通告》)予以发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技术通告》规定执行时间起,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须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对违反《技术通告》的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及施工图审查应不予通过,并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对使用和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和产品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禁止和严格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的落后技术和产品,积极推广、扶持和发展相关替代技术和产品,为推动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积极贡献。 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建委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杨小汝 电话(传真):63603771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附件2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 1 -

- 2 -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1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 ]90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8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5月30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内容后对施工单位履约情况的检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必须完成。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竣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

重庆市一级建筑资质企业名单

1 奉节县重庆飞洋物业集团飞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奉节县永安镇夔州路320号 2 渝北区重庆博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渝北区渝航路三巷二十九号/财务:田老师 3 渝北区重庆北部双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渝北区翠湖路110号 4 5 渝北区 忠县 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黄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渝北区锦湖路18号 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2号 6 7 渝北区 渝北区 重庆佳音机械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奇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渝北区双龙西路245号 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1栋4-2号 8 9 渝北区 渝北区 重庆北岸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重庆立诚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融资客户)天王星商务大厦C座2楼201室 胡先生重庆立诚建筑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11 渝北区重庆万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红锦大道500号旭日凤凰城10幢 12 渝北区重庆远洋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两路镇双龙大道488号 13 渝北区重庆市华洋宁宝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龙溪镇花卉园东路28号 14 渝北区重庆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塔坪桃花园小区桃花南一5- 15 北部新区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九龙坡区科园二路7号-4号 16 北部新区重庆成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北部新区经开园金渝大道101号 17 北部新区重庆教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财务:朱老师渝北鸳鸯镇花沟村一社 18 北部新区重庆市虹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科园三路68号(金果园商务楼)D1-7-1# 19 北部新区重庆市渝江防腐开发公司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科园三路68号7-1 20 北部新区重庆金威智能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渝州路33号西亚广场A座9-1室 21 北部新区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石桥铺科园一路200号C-7-2 22 北部新区重庆宏嘉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陈家坪华宇大厦c座9-2 23 北部新区 北部新区重庆科荣自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 北部新区科技孵化中心八楼 25 涪陵区重庆五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王总红旗河沟东和银都27楼 26 涪陵区重庆市吉力建筑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刘总涪陵区人民西路29号28 涪陵区重庆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涪陵兴华中路55号

(安全文明)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06]177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渝建发[2006]177号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九月六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重庆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及我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0]39号)及《重厌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暂行标准》(渝建发[2004]132号)中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定额费用、专项费用、按实计算费用三部分组成。 (一)定额费用:是指在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已包括的各施工工序正常施工条件下,采用合理施工工艺所发生的常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名单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名单 排名单位名称 1重庆和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4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重庆康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7重庆恒申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重庆正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9重庆求精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10重庆兴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重庆天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重庆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重庆华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5重庆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6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7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重庆市鼎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9重庆道尔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1重庆中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重庆宏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重庆嘉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4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5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5重庆明卓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重庆一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8重庆市淇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9重庆通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0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所 31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1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3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37重庆全成恒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8重庆路华瑞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39重庆和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0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1重庆浩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2北京中建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43重庆华禹工程审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重庆市中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5重庆金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46重庆中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47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48重庆市设计院 49重庆新城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0重庆金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51重庆恒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重庆元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3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4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55重庆瀚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7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8重庆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9重庆圣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0重庆威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1重庆华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2重庆天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3重庆信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4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65重庆市建拓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6重庆硕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67重庆龙源建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69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0重庆天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1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72达华集团北京建标诚和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73重庆笃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74重庆江河佳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5重庆和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6重庆信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7重庆三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78重庆泰莱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78重庆嘉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0重庆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81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2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83重庆永先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 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渝建发〔2014〕101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水平,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保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地位、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暂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要求。 自2015年9月1日起,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开工工程,其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标准》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工程监理企业按照国家、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注册执业或岗位证书,对人员配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应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三、工程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监理业务后,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现场条件等因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配置专业配套且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如分期或分阶段开工的,只要求已开工工程的监理人员满足《标准》要求,其他监理人员可在后续工程开工时,根据工程规模进行补充配置。 四、工程监理企业应在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具有工程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 行) 工程造价法规加入时间:2007-6-1 9:43:01 admin 点击:578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渝建发[2003]1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促进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由我委组织制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发布工程清单计价通和 抄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市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建委办公室2003年5月21日印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维护业主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市场的市场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07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以及《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活动中,招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建招标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和相应数量,并列成明细清单,作为公平竞争的共同基础,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凡在本市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说明及计算规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195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2003年《重庆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1-3003)、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 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宫中、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人工单价分别为:土石方用工22.00元/工日,机械操作用工28.00元/工日,其他用工25.00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 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所在地的信息价格或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维修等施工活动,以及为上述施工活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施工、监理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保证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对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生产措施所需费用。建设单位在签定施工合同后,应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的专项费用的50%拨付给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中余下的专项费用和按实计算费用按施工进度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渝建发〔2016〕35号重庆调整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

精心整理 附件2 2.1定额计价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通用表格 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1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商品混凝土、砖、瓦、灰、砂、石、土 对应 的材 料费 用2.91 扣税基础 ×扣减系 数 2 草类制品、棉、麻及制品、绳、纸及制品、 毡类制品、水、天然气 11.50 3 苗木8.80 4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材料14.53 注:1.材料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则不需扣减计算进项税额。 2.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费扣税基础包含材料价差。 材料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2 序号材料种类扣税 基础 扣减系数 (%) 进项税额 (元) 1 其他材料费、五金材料费、照明及安全 费用、脚手架材料费、支架摊销费、校 验材料费、检验材料费、滑轮绳卡摊销 费、橡胶球摊销费、设备摊销费等 对应的 定额材 料费用 14.53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1.1 1.2 … 2 安装工程脚手架使用费定额费用10.90 合计

机械费进项税额计算表 表3 序号 费用名称 扣税基础 扣减系数(%) 进项税额(元) 1 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1.1 折旧费及大修理费 定额费用 14.53 扣税基础×扣减 系数 1.2 经常修理费 定额费用 7.26 1.3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定额费用 5.95 1.4 燃料动力费 2 不可分解费用的机械 定额机械费 10.17 3 定额中其他机械费 4 垂直运输通讯费、超高降 效机械费、回程费、本机使用台班费、脚手架机械使用费、机具摊销费等 5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 定额费用 10.90 合计 注:燃料动力费中的材料价格均按不含税价格计入。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年月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订 重庆市建筑管理局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经年月日经过投标方式对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及报价书所包括的内容。 2、中标范围未包括的工程内容:1、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2、地面砖、墙面砖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一)本合同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拾 万仟佰元整)包干价。其中:装修工程元;土建工程元。 (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外甲方要求增加装修内容,按实际增

加工程量经审定后结算。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总工程为日历天 60 天。(包括10天收费时间在内)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开工期前 2 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电源未按规定接通而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指定日期进场,或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一次连续停水停电达4小时(含4小时),累计超过8小时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和价格 中央空调、电动感应门、电动卷帘门由甲方采购安装,地面砖、墙面砖材料由甲方采购,其余材料由乙方采购。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

建筑装饰一级资质公司名单

精心整理 广东省(51家,*43家) 1、中国联和承造实业有限公司* 2、广东建雅室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 3、广东省华侨建设工程公司* 4、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配套公司* 5、广东省集美设计工程公司* 6、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 8、广东省装饰总公司* 9、广东建设实业公司 10、广州市中联设计工程公司 11、广州珠江建筑装饰集团公司 12、广州市设计院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 13、广州市白云山建筑装修工程公司* 14、广州市城建总公司装饰有限公司* 15、广州市第三装修公司* 16、广州市第四装修公司* 17、广州市美术公司* 18、广州珠江装修工程公司* 19、华辉装修建筑工程公司* 20、深圳市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1、深圳市洪涛装饰工程公司*

22、深圳市装饰工程工业总公司* 23、深圳长城家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4、深圳海外装饰工程公司* 25、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深圳华丽装修家私企业公司* 27、深圳瑞和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8、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9、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0、深圳市建艺装饰设计工程公司* 31、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公司* 32、深圳市科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3、深圳市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4、深圳市美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5、深圳市奇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6、深圳市深建华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7、深圳市维业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8、深圳市新鹏都装饰工程公司* 39、深圳市粤航设计装饰工程公司* 40、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1、深圳新科特种装饰工程公司* 42、深圳远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3、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4、深圳市新国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5、深圳市安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评标原则和程序 2009 年版 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9 年4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编制依据 .................... ......... .. (1) 二、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 (1) 三、开标 (1) 四、投标有效期 (2) 五、评标委员会 (3) 六、评标原则 (4) 七、定标原则和方法 (4) 八、量化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5) 九、保密规定 (5) 十、监督 (6) 第二章评标程序 (7) 十一、评标程序 (7) 十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7) 十三、评标活动结束 (8) 第三章评标准备工作 (9) 十四、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9) 十五、暗标编号(适用暗标评审) (9) 十六、使用副本评标 (10) 第四章评审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估法) (11) 十七、确定投标文件评审顺序 (11) 十八、初步评审 (12)

十九、详细评审 (14) 二十、质疑以及澄清、说明和补正 (15) 二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15) 二十二、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16) 第五章评审内容与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8) 十七、确定投标文件评审顺序 (18) 十八、初步评审 (19) 十九、详细评审 (22) 二十、质疑以及澄清、说明和补正 (22) 二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二十二、编制及提交评标报告 (23) 第六章废标条件 (25) 二十三、废标条件 (25) 第七章附则 (26) 二十四、通知评标结果 (26) 二十五、解释权 (26) 第八章附录........ .. (27) 二十六、废标情况一览表 (27) 二十七、评标表格 (27) 附录一: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29) 附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30) 附录三:评标表格格式 (31) 附表1:投标单位签到表 (33) 附表2:评标委员成员签到表 (34)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定额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CQFYD-2008 目录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 第五章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程序……… 第六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表格 附录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文件

第一章总说明 第二章 一、《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办法: (一)定额计价:指按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定额规定计算工程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的计价办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及本定额规定的计价办法。 四、建设工程采用定额计价的,应执行本定额。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招标最高限额价时,应执行本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价时,其费用组成及内容、计价矢口否认能关说明以及工程费用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标准执行本定额外,其它工程费用标准、工程类别等参考本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与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六、本定额适用范围 (一)土石方工程:适用于人工土石方工程和机械土石方工程。 (二)建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装饰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以及再次装修的工程。 (四)安装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类管道、设备、电气(含路灯)、自控仪表、通风空调、消防、工艺金属结构、刷油、防腐蚀、绝热、通信等工程。 (五)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工业炉窑砌筑工程,包括各类专业炉窑和一般工业炉窑工程。 (六)市政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含厂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居住小区)、桥梁、隧道、涵洞、堤防、排水、附属构筑物、市政给水、燃气管道及道路交通设施等工程。 (七)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的仿古建筑及园林、绿花工程。 (八)房屋修缮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的修缮(含加固、拆除)工程。 (九)签证记工、签证机械和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签证机械适用于施工过程中,由发包方签证的用工及机械台班。零星借工适用于发包方向承包方借用工人,由发包方负责管理零星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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