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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民族宗教工作总结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决胜小康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开展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全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团结带领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广陵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用心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加强民族平等团结教育,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广陵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通过举办第九届广陵区少数民族艺术节、民族团结花卉园艺节、民族团结教育“五个一”系列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讲解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工作现状、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等知识,教育引导大家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好事,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互相团结、互助,用自己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美好家园而共同奋斗。全年共投入十万余元,近千名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营造出了民族团结的良好

氛围。

(二)、真心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我们心系少数民族群众冷暖,把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的事当成最迫切的事来办,切实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在为解决来扬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子女入学问题中,安排专人到他们家中当面核对信息,并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汇报,确保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人有学上,今年通过与教育部门沟通将5名外来务工少数民族子女解决入学问题。顺利为全区32名少数民族学生办理中高加分手续。为全区3000余名常住穆斯林发放了每月11元的清真食品补贴。加强与市伊斯兰协会的联系,做好辖区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矛盾。

(三)关心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困难少数民族群体的生产生活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通过排查,为全区12户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建立基础台账,并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深入关心他们的生活境况,及时掌握他们的生活动态,认真记录他们反映的各种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梳理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将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重大节日,我们走进社区,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1万元,对20户少数民族家庭们进行慰问。

(四)尽心支持民族事业发展。持续做好对“鸿兴民族饭店”、“马氏牛羊肉”等清真餐饮企业指导服务工作。经过我们的精心准备,5月21日扬州日报《民族团结看扬州》专栏,专题报道了民族企业扬州纪元纺织有限公司在民族工作的先进做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对全区清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他们困难,想方设

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全年共为少数民族企业解决困难5个,赢得了赞誉。

广陵宗教基本情况:我区是市三大宗教团体的所在地,五教齐全,辖区有区级宗教团体1个。宗教活动场所17个(其中佛教5个、道教1个、天主教1个、伊斯兰教场所2个、基督教场所8个)。教职人员51人(其中男性32人、女性19人)。信徒人数约万人(佛教12400人、道教250人、伊斯兰教4500人、天主教500人、基督教5500人),宗教工作任重道远。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依托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宗教工作,与组织、宣传、政法、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研究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宗教政策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其次,依据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健全宗教场所管理制度,并狠抓各项制度落实。针对条块人员变动大的特点,在乡镇街道配齐配强了民宗助理,进一步健全了全区“三级络,两级责任制”,构建完善了乡村两级管理络,使乡村两级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将宗教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内容,明确党(工)委书记、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履职不力出现问题的部位要追责、问责,坚决动真碰硬。

二、强化意识形态。我区信教群众多,宗教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引导权、主动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主动作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今年

在中央巡视组巡查通报反馈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通报后,按照省、市两级宗教部门要求,我区迅速召开全区宗教工作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整改,会议请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飞飞住持,孟亚东副区长作具体工作部署,所用乡镇、街道、园区分管党委副书记和统战委员,以及涉及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有计划、分步骤、多形式地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力求学懂、弄通、做实。通过听讲座、悟内涵、谈体会,分享学习心得等方式,学用结合,深化对十九大报告核心内涵的理解,着力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集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进入6月份,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宣传宪法修正案、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作为做为首要任务,通过赠送法律书籍、指导宗教场所完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计划,加强辅导与交流等方式,提高宗教场所学习效果。及时组织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新条例解读专题授课。通过学习,进一步促进了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教。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活动16场次。三是扎实开展“四进”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大力开展“国旗国歌、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的“四进”活动。通过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是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激发了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激发爱国热情,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

三、落实安全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我们每季度对辖区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深入到每个宗教场所的殿、厅、堂、馆、舍,对场所的消防防火措施、内部安全防范、活动开展方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隐患摸排,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期限,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年检查场所80余次。二是加大对重大节日活动的管控力度。今年农历六月十九观音香期前夕,广陵区副区长孟亚东专门召集公安、消防、城管、安监、卫生、文保和有关街道、社区召开文明敬香工作协调会,对文明敬香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协调部署,明确责任任务,确保了广大香客信众人身财产安全。在穆斯林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基督教的圣诞节、佛教新年撞钟等重大节日活动,我们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靠前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加强培训演练。我们定期在在全区宗教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全区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脑海里始终有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管控能力,为全区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演练12次。

四、努力做好提案答复工作。今年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代表与委员关于民族宗教提案有11个,其中8个为市级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而且都是相对比较棘手问题,我局在充分争取协办单位的意见后,不畏困难,迎难而上,通过大量的调研走访,听取多方意见,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答复意见,并逐个亲自上

门答复,得到了代表与委员的赞许,也较好的完成了市、区两级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答复任务。

五、综合整治维护平安。积极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按照《关于妥善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意见》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市基督教两会在神在堂举办了“以堂带点”专题培训班,我区8个基督教场所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进一步强化了基督教“以堂带点”工作。加大力度治理佛道教商业化和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深入推进文明敬香工作,坚决制止乱建寺观教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全年解决民族宗教领域的不法行为和矛盾纠纷4起。3月,会同公安国保部门在曲江街道妥善处理了一起非法传播韩国邪教问题。10月,解决东关街道一起因为烧香引发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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