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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单位)

证明

兹有公司,于年月日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单位账号为:于年月开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已缴至年月份,该单位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都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该单位自年月日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起至年月期间,没有被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罚的记录。

特此证明。

二○一年月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附件1: 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 设立日期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 类型 法人代表证件号 码 隶属关系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经济类型 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现缴存人数发薪日 电子邮箱邮编 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固定电话 号码 经办人手机号 码 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 码 缴存银行信息单位开户日期缴存银行名称缴存银行代码 单位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法人签名:单位盖章(公章)住房公 积金管 理中心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回单位一份,送承办银行一份; 2、单位名称是指单位在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留的单位印鉴全称; 3、单位账号是指单位在缴存银行开设的现缴存公积金账号,若单位在不同银行分别缴存的,请按缴存银行分别填写本表;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 5、单位地址是指缴存单位所在地的详细通信地址,由行政区域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及居室号码构成; 6、设立日期是指缴存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日期或批准成立日期; 7、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 8、隶属关系是指缴存单位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根据《单位隶属关系》(GB/T 12404)分为中央、省、市或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 9、单位性质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 10、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门类分为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详细请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 11、经济类型按单位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划分,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主要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机关事业单位不用填; 12、发薪日是指缴存单位每月的工资发放日; 13、经办人证件类型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14、经办人证件号码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号码; 15、单位开户日期是指缴存单位在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日期; 16、受托银行名称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名称; 17、受托银行代码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联行号的前三位,建设银行为105、工商银行为102、农业银行为103、中国银行为104、XX农商行为31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盖章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购买集团公司房改房、内部集资建房的,提供买卖契约或集资建房买卖契约和全额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或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证明,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证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和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加盖银行章)。如果是在开滦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还款提取时则不需要提供借款合同。 ⑶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特困职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 ⑷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离休、退休证明。 ⑸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⑻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⑼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⑽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⑾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⑿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无公证书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对该遗产的协议及单位出具的认可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格式模板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格式模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为你分享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介绍信,希望能够帮到你。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性别,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xx单位 年月日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时间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年月日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XXXXX(原单位名称) XX年XX月XX日 1.公积金单位在职证明 2.单位证明介绍信范文 3.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4.会计证单位证明 5.公积金收入证明格式 6.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7.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公积金收入证明范本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借款申请人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XXX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月收入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XXXXX 元。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为 XXXXXXXXXX ,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为 XXXXXX ;月住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 XXXXXXX元,单位缴存比例为 XX %, 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 XXXX 元,离规定退休 XX 年。 单位办公地址 XXXXXXXXXX 单位经办人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 温馨提示: 1、不得为本单位或非本单位职工提供已盖章的空白证明或出具虚假证明。 2、《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8条第3款规定:“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 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是指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一般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月补贴金额。 2、本证明适用于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使 用。

公积金缴纳证明(精选多篇)

公积金缴纳证明 目录 第一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二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三篇:申请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第四篇: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个人) 第五篇:未缴纳公积金证明格式 正文 第一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积金缴纳证明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我单位员工,自 XX年9月20 日进入我单位并工作至今,现在会计系担任党总支书记职务。每月按时缴交公积金440元(含单位部分),我院按照每三个月一次缴纳公积金费用,故二、三、四、五月份公积金尚未缴纳。 特此证明。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XX年5月6日 第二篇: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积金缴纳证明 《公告》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的,必须是在东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申请出具证明的,需在结清上一次申请出具证明所办理的贷款之后。

在东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东莞本市职工和其他7个城市的职工,必须前往东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东莞市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申请表》,并携带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住房公积金专用折》或公积金龙卡。 此外,已婚的职工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再次申请出具证明的,必须提供原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最迟8个工作日可收到回复 申请者可以前往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或者常平、塘厦、虎门3个办事处进行申请。向归集管理科提交申请的,一般受理当日即可出具证明,特殊情况的自受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知申请人。向三个办事处提交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通知申请人。 关于规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国管发〔XX〕2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向国管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原因,需国管分中心证明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以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公积金归集表1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按照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填写。 2、单位名称:按照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名称填写。 3、单位地址: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 4、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注册地址选择、填写;注册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外的,填写注册地址所在市、区(县)。 5、邮政编码: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6、成立时间: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或批准机关批准单位成立的日期。 7、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单位指定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部门。 8、申请设立个人帐户人数:单位实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 9、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的比例及个人缴存部分的比例分别填写。 10、首次汇缴时间:单位第一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应为某年某月。 11、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名称:原则上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应使用公章,经本单位授权可使用本单位特定印章;如“xxxx公司(单位)财务部”;“xxxx公司(单位)办公室”。 12、选项填写:选定的内容在“□”划“√”,未选定的内容在“□”划“╳”。 二、应提交资料: 行政机关单位:提供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住房公积金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使用公章的不提供) 其他资料 三、本表使用:缴存登记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公积金表1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制表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2、单位名称: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填写。 3、单位地址: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 4、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注册地址选择、填写;注册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外的,填写注册地址所在市、区(县)。 5、邮政编码: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6、成立时间: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或批准机关批准单位成立的日期。 7、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单位指定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部门。 8、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的比例及个人缴存部分的比例分别填写。 9、首次汇缴时间:单位第一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应为某年某月。 10、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名称:原则上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应使用公章,经本单位授权可使用本单位特定印章;如“xxxx公司(单位)财务部”;“xxxx公司(单位)办公室”。 11、选项填写:选定的内容在“□”划“√”。 二、应提交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设立批文复印件、单位各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书(根据单位的管理) 其他资料 三、本表使用:缴存登记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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