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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2、起重吊装工程;

3、脚手架工程;

4、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完成编制,公司工程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工程部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部负责人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5、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小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工地安全员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公司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中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企业安全负责人择时参加;当实施大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时,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及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需要专家论证的情况: 1、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建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组织专家对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深基坑工程: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飞模、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制度河南华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立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公司年度施工生产的任务,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针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能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所应采取的措施,做到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二)、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包括: ⒈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过卷扬退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为了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⒉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⒊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机械和设备。 ⒋电气设备安装防止触漏电的设施(包括标准配电箱)。 ⒌为安全而安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⒍在原有设备简陋,全部操作过程不能机构化的情况下,对个别繁重费力或危险的起重,搬运工作所采取的辅助机械化设备。 ⒎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⒏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⒐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⒑消除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⒒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⒓机械、电气设备等传动部的防护装置。 ⒔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安全而安设的通气换气装置。 ⒕工作场所的休息室,用膳室及食物加热设备。 ⒖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改书,刊物、宣传画、标语等。 ⒗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⒘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所需的工具、仪器。 ⒙女工卫生室及其设备。 (三)、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公司安全科在工程开工时依据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 (四)、安全技术措施的重大项目由公司组织实施,一般项目均由基层各部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费用和使用材料,都应切实保证。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分为施工危险性一般、施工危险性较大、施工危险性重大三大类。项目经理部应根据 本项目的工程特点, 结合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特点界定施工危险程度。 2、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施工危险较大、重大的分部工程台帐。 3、对具有危险性分部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等。 4、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设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论证 1、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 由施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专项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⑤.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③. 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3)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专家组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4、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 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住建部﹚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1.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 地下暗挖工程; 3. 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 4. 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 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及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1.2施工方案 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点单位、分部工程. 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 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6米(含6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2.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 分册应顺序编号。 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同上报审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入审批签字,项目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报批。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3 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6米(包括6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超高模板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

哈尔滨东站高架候车室模板支撑专项施工方案

中铁二十二局哈尔滨东站房建工程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

目录 哈尔滨东站高架候车室模板 (1) 支撑专项施工方案 (1) 一、工程概况: 0 二、编制依据: 0 三、施工准备: (1) (一)材料的选用 (1) 1、钢材的选用 (1) 2、方木的选用 (2) (1)方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2) (2)选用的木方表面不允许出现腐朽;木节、斜纹、裂缝、髓心、虫眼等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 (3)选用50mm×80mm的方木,要求

规格统一,尺寸规矩。 (2) 3、木模板的选用 (2) (1)木模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 (2) (2)选用15厚覆面木胶合板,模板应选用质地坚硬、表面平整光洁、色泽均匀、厚薄一致的优质胶合板。 (3) (二)施工条件 (3) 四、施工工艺: (3) (一)组合钢模板施工工艺 (3) 1、准备工作 (3) 2、施工工艺流程 (4) 3、模板支设 (4) 4、普通模板拆除 (4) 5、钢模板质量要求 (6)

(二)木模板施工工艺 (6) 1、施工准备 (6) 模板施工前要进行配板设计和计算,既保证模板的周转利用,又保证模板尺寸匹配,模板安装时,位置要保证正确。 ..6 2、施工工艺流程 (6) 搭设满堂脚手架→安装梁底模→安装梁侧模→安装龙骨→安装楼板板模→校正标高→验收合格→浇筑混凝土→拆模 (6) 3、模板的拆除 (7) 1)顶板、梁模板拆除:先拆除梁侧模,再拆除楼板模板,最后拆梁底模。拆除时先拆除水平拉杆,然后拆除支柱,保留跨中支柱以承受上部荷载。拆去支撑之前,在次龙骨处增加临时支撑,以确保主龙骨拆完时不致全面脱落。拆模时,操作人员

需专家论证的工程及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般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安装高度超过36m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及其它高度超过15m的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核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工程施工设计,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特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核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安全与质量两方面。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 (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满堂脚手架; (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盖板及箱梁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明涵基础及开挖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钢筋加工及捆绑施工: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上报公司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公司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三、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公司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 1、施工规程(安装、高空作业、); 2、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3、施工临时动火方案; 3、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页脚内容1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 1、小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内、建筑层数12层以内、单跨结构24M以内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部完成编制,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管理科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2、中型工程(单体建筑面积10000M2以上、建筑层数12层以上、单跨结构24M以上等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与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 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页脚内容2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

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摘录) 根据建质【2009】87要求: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组成成员 (1)专家组成员(≥5名,参加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会)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单位总监和相关人员 (4)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施工单位: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管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是建筑施工安全的指导性文件,对于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生产事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1、单位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分部分项工程中,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项目,由项目专业施工人员会同项目有关人员编制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列出施工部位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用具要一并纳入用料计划,填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使用计划申报表》。 4、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基础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大型设备(塔机\外用电梯等)、文明施工、应急救援预案等,要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预防事故的措施。 5、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以防止高处

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伤害、机械伤害为重点,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责任目标。 二、安全施工方案审批程序 1、单位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后,报项目经理审查,然后填写《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批表》报公司职能部门(技术管理部、生产计划部、质量安全部等)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并盖取企业公章后。 2、公司审批后的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同意后,项目部按此组织施工。 3、审批过程中,对于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或违反施工工艺,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返回项目重新修订后,再按程序签批。 三、安全工作责任 1、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详细、周到,参与人员清楚工作内容,明确安全工作责任。 2、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案,若因施工安全确需改变的,必须以书面材料报公司总工程师同意。 3、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由公司技术管理部和质安管理部人员负责抽查,对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有权责令项目部纠正,对危及生命安全的,有权停工整改。 3、未经批准或未编制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的,将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无专项方案发生事故的,将加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专家论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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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中A 区和B 区均为框架结构,B 区10-17轴±0.000 以下为剪力墙结构,楼外檐高度为10.40m 左右,该建筑外形比较规整,主要施工 内容包括主体结构施工、外墙装饰施工、机电安装施工等。根据工程特点,该 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时,框架结构采用满堂脚手架,A 区脚手架立杆间距根据结 构的特征设定为950mm,1000mm,1150㎜,所有横杆步距不得大于1500㎜。 本工程框架满堂脚手架支撑体系面积较大,首层A 区1835㎡,搭设高度 大,A 区搭设高度近12米,架体搭设难度较大,技术含量较高。 2.编制依据及参考资料 2.1本工程的施工图。 2.2《建筑工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3《建筑施工手册》。 2.4《施工技术》202.3《扣件式钢管模板高支撑架设计和使用安全》。 2.5杜荣军:《扣件式钢管模板高支撑架设计和使用安全》。 3、工程相关计算 3.1由《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可知,楼板板面、梁底方木、梁底支撑钢管均满足力学性能要求,仅需验算扣件抗滑移、立杆稳定性等指标。按照最不利高度和 条件进行计算,模板支架搭设高度为11.0米,梁最大截面400mm ×1000mm 。 A 、计算标准荷载 模板及支架自重标准值(全部采用竹胶板及木楞次龙骨) 取F1=0.40KN/m3 新浇砼自重标准值 取F2=25.0KN/m3 施工荷载 取F3=3.0KN/m2 振捣砼产生荷载标准值 取F4=2.0KN/m2 承载能力计算荷载: P 静=1.2[(F1+F2)×L/2×S]÷2=1.2×(0.4+25) × P 动=1.4[(F3+F4)×L /2]÷2=1.4×(3+2)×分布在梁底单排立杆压力:P= P 静+ P 动=3.5+2=5.5KN 3.2扣件抗滑移的计算 R ≤Rc 其中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取8.0KN R--------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计算中R 取最大支座反力,R=4.7KN 满足R ≤Rc ,必须在梁两侧立杆上使用双扣件,同时考虑不可预测因素, 为增大安全系数,要在梁底增加一排顶杆,形成三排立杆承受梁荷载的布局, 减小每根立杆荷载。 3.3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目前使用脚手管壁厚度均不到3.5mm ,可以按壁厚2.5mm 钢管进行计算 立杆的稳定性计算公式 б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 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会审。 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 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2)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予以配合, 作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 (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标 准。 (4)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4)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关键线路、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 (5)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配件)。

(6)施工图交付进度。 (7)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8)只要施工力能供应(包括水、电)。 (9)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10)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 工方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6、需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 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并审核、签认。7、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 签发给承包单位,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8、承包单位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对其内容 做较大变更时,必须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9、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 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签发。 10、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 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11、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分批供图的工

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版)

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厂区和一期提标工程) 高大模板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 审批: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三章、施工准备 (6) 第四章、主要施工方法及措施 (7) 第五章、砼浇筑的路线及相关措施 (11) 第六章、模板拆除 (11) 第七章、质量技术标准 (12) 第八章、模板计算 (13) 8.1 250mm×6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13) 8.2 250mm×600mm梁梁侧模板计算书 (21) 8.3 250mm×7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26) 8.4 250mm×700mm梁侧模板计算书 (34) 8.5 楼板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0) 8.6 300mm×1000mm梁模板扣件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49) 8.7 300mm×1000mm梁侧模板计算书 (57)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污泥干化车间施工图; 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1.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1.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等规范编制; 1.5、《砼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1.6、《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1.7、《建筑施工计算手册》; 1.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1.9、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层层高4.50m,局部层高6.50m,二层现浇板厚120mm;面积:514m2二层层高8.50m,局部层高4.0m,屋面现浇板厚120mm;面积:280m2二层连梁支撑高度为 4.0m,二层屋面梁、屋面板的支撑高度为8.50m。 结构断面尺寸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一、一般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按阶段分为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除投标外本章所指均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所有工程,不论工程规模大小,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综合性文件,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应严格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要严格变更手续,特别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 (三)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应具备的批准资料,手续暂时不完善的可说明计划批文的有关情况。 (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五)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图纸审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六)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等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

(七)有关新技术成果和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八)公司技术管理制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程序文件》。 (十)《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并符合下列原则: (一)满足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有效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注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施工。 (五)体现公司管理方针的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现环保意识。 (六)施工组织设计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数有据,层层分解,系统配套,图文并茂,格式规范。 (七)施工组织设计中重点的附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必须合理,有指导意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公司、项目部及有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 证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哪些施工方案要专家论证 以下安全专项方案需要进行专家论证: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6.城市拆迁或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还有预应力张拉工程也需要专家论证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1)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3)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4)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完整版)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制度会签表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总则 1、对公司工程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建立会审论证审查制度。 3、必要时,对下述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4、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经理部。 二、安全技术方案预控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对国家法规规定必须聘请有关专家验证的,报监理审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公司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对国家法规规定必须聘请有关专家验证的,报监理审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应在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及工程特点等。能对施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编制,使方案和措施能够真正达到指导施工、控制风险的目的。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范围 1、界定单位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划分及危险程度,建立分部工程台帐。 2、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 (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桥梁工程中的大型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桥隧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6)水上工程中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 (7)爆破工程; (8)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的加固与拆除。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措 施、重大工程、难点工程、特殊过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安全质量检验公司及标准、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四、专项方案编制、审查、审批

建设工程专项施工设计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

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以下简称专家论证)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般范围见附件。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认为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二级及以上安全等级的建筑边坡工程和附件中所列的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以前对工程专项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专家论证的监

督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范围内工程项目专家论证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 第四条建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名单及其异动向社会公布。 专家论证必须从专家库中聘请相应专业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 专家库按照专家的专业类别进行分类,专家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吊装与安装工程、爆破工程等。 第五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从事建筑施工或相关专业工作不少于10年; (三)具有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 第六条专家库成员按下列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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