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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和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一)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之一,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下列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

(3)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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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销售旧货。

(二)专用发票作废处理:

专用发票作废处理有符合条件作废和即时作废两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三)红字专用发票开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进行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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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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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

增值税专用最新发票的管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三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第四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第五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 第六章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第七章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八章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第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1.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2.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3.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1)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2)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 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3)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第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1.验旧。 (1)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2)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3)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注意事项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和需注意事项 我们公司(PAAT)为Tm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人由于上星期刚开完多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此和大家分享下整个开票过程和需注意的事项。 1.由于Tm的税控机是08年10月份购买,至今没开过票,所以当第一次进入“防伪开票”系统需以管 理员身份进入,目的是为了,简单的初始化设置,主要内容是修改开票公司信息(公司银行帐号以及公司联系地址及电话),还有就是开票人员的增减设置。其他初始化设置尽量不要随便修改,因为在买开票机时航天信息公司已设置完整。 2.当第一步都设置完毕,那就可以已开票员身份登录开票了。在开第一张发票之前也有相关的设置, 主要是客户编码设置和商品编码设置。 客户编码设置:需在设置框里依次输入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电话地址、开户行及帐号,输入完后点保存即可。 商品编码设置:需依次输入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税率,输入完后点保存即可。 3.当客户、商品都设置完毕即可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模块进行开票。由于再第二步的时候已 设置完毕客户及商品信息,在购货单位及货物名称处双击进行客户和商品选择即可。这里遮得注意的是,当选好商品后会发觉数量、金额及税额是空的,此时可以根据销售货物的数量进行填制,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不在商品设置时就填好数量及金额。其实这步只是以防同一货物开具两张不同数量的发票而进行多余的操作。 4.在开票框的上方有几个特殊按钮,在这里我只讲讲我用到的按钮,“复制”及“税价”按钮。 “复制”按钮:此按钮的功能是便于开具重复一样的发票,此次我为Tm开具了多张9999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我开了第一张9999元的发票后接下去的其余张都是用“复制“按钮进行操作的。 “税价”按钮:就是设置发票含税及不含税,本次我所开具的发票统统为不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5.值得一提的是,要开一张打印一张,而不要全部开完再用发票查询功能来打印发票,避免顺序发生 错乱。 6.当打印完所有已开的发票(注:系统里的发票号要和纸质发票的发票号对上,否则就是废票!), 此次开票就算圆满完成。当有需要时可以去“发票资料”模块里去查询打印专用发票汇总表及专用发票明细表。 顺便提一下,在购买好发票(及税务局把发票信息读入IC卡中),进入开票系统要先进行读入发票操作,并与纸质发票的发票号及发票代码进行核对,如有错误,因及时向有关税务机关反映。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2018-07-24 09:05:17来源:xiaochenshuiwu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 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增值税发票填写(教案)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教学内容】与外单位往来的原始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高等教育出版社《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模块2任务) 【授课学生】16会计2班 【授课课时】1课时(40分钟) 【授课类型】新授 【设计理念】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学生真正体会“理论联系实践”的思想,并且为未来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打下基础,在实践中,可以极大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兴趣,真正让他们学有所用。从基础会计的理论知识走向会计实践课程的过程中,让学生真正“看到、摸到、做到、学到”,更直观和轻松地接受有关增值税发票等外来原始凭证填制的概念。 【教材简析】在这节课是《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模块2任务的内容,从自制原始凭证到外来原始凭证的填写,从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力掌握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制,更积极促进学习基础会计概念性的内容。 【学情简析】16级会计2班是会计专业的高一学生,她们中女生较多,由于将来职业需要,动手能力要求高,试他们本身有意培养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为将来会计事业服务。所以这节课开头的导入,从生活细节入手,调动起他们的学习兴趣。 【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发现在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2.能力目标:能掌握正确填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未来作为会计人员严谨、认真的基本职业素养。 【重点难点】重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难点:经济业务的分析以及识读增值税专用发票。 【教学方法及学习方法】1.采用练习法、讲授法、启发式教学法等;2.观察法、实践法、讨论法等学习方法。【教学平台与资源】多媒体、增值税专用发票。 【教学过程】 Ⅰ、课程导入【从普通发票看要点】(约5’) 设计意图:为符合新课标要求,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所以日常从生活方面的发票引入,让这些本身就在留意身边发票等外来原始凭证的同学有一次发现生活点滴的机会。在完成发现发票工作中慢慢认识到发票应该共同存在的内容。 通过问答式,收集学生从家准备的发票(超市购物发票、商场购物发票、水电费缴费发票等)进行展示,引出发票的特点(发票的名称种类、发票的日期、购买方、销售方、经济业务的内容等)以及概念,然后从概念引向在工业企业的供应、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发票,过渡到本节课学习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Ⅱ、教学过程(约30’) (一)教学新课 任务1.理论学习过程及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理论讲解,进行多媒体放映,与学生通过进行分析。通过引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联次以及专用发票各点详细剖析,最后将总结好的“一看、二提、三填、四复核”的填写要求进行讲解,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前言 为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全面掌握发票政策、规范发票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供纳税人参考。本指南适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章增值税发票种类 第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抵扣联,是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

第二节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分为两联版和五联版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是购买方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纳税人自行确定。纳税人办理产权过 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分为两种规格:57mm×177.8mm、 76mm×177.8mm,均为单联。

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税务总局统一招标采购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中标厂商印制,其式样、规格、联次和防伪措施等与原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一致,并加印企业发票专用章。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冠名发票印制费结算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3〕53号)规定,与发票印制企业直接结算印制费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各栏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如下: “开票日期”栏:本栏填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期。 购货单位“名称”栏:本栏填写购货单位名称的全称,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购货单位“地址、电话”栏:本栏填写购货方单位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购货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栏:本栏填写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号,共15位,不得简写。 购货单位“开户行及账号”栏:本栏填写购货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其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本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名称。如果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品种较多,纳税人可按照不同税率的货物进行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本栏可填写“汇总”或“x x等,详见清单”字样。 “规格型号”栏,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 “单位”栏:本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计量单位。 “数量”栏:本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数量。 “单价”栏:本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不含税单价。在实际工作中特别容易将本栏错填成含税单价,因单价栏错填而使购货方不能抵扣税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金额”栏:本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企业应按不含税单价和数量相乘计算填写,计算公式为: “金额”栏数字=不含税单价×数量, 实行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在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改为开具负数发票,在“金额”栏填写负数。 “税率”栏:填写货物或劳务的适用税率。

“税额”栏:本栏填写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 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属于正常现象,按照规定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合计”栏:本栏填写销售项目的销售额(金额)、税额各自的合计数。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未封顶的专用发票将不得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由于不得超面额开具专用发票,因此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超过专用发票规定的最高限额。例如,10万元版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能超过10万位,万元版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能超过万位。 “价税合计”栏:本栏填写各项商品销售额(金额)与税额汇总数的大写金额。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实行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在发生销货退回或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改为开具负数发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负数”字样封顶,未封顶的专用发票将不得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销货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等栏:这些项目的填写内容与购货单位有关项目基本相同,但填写方式有所不同。纳税水领购专用发票(电脑版专用发票除外)时必须在专用发票一至四联(即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的有关栏目中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经税务机关检验无误后方可使用。纳税人不得使用未加盖上述戳记或印迹不清晰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是指按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的内容(包括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和格式刻制的专用印章;用于加盖在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内,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全国统一使用蓝色印泥。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电脑版专用发票除外)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从1995年11月1日起,凡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的(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除外),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

2019-2020年整理增值税发票治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罕见题目(税控盘版)汇编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常见问题(税控盘版) 软件登录类的问题 一、税控盘口令是多少? 默认是8个8。 二、登录软件时操作员下面的口令是多少? 初始化时未设置的情况下一般默认为空。 三、多次输入税控盘错误口令后提示pin锁定? 请您带税控盘去税局解锁,解锁成功后初始口令是8个8。 四、升级版网络配置的服务器地址是什么? 请您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网络配置】服务器认证模式:双向ssl认证,河南服务器地址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2c5115256.html, 端口443 抄报地址默认 /acceptFramework/UniAcceptService 发票填开类的问题 一、开具发票时提示:保存明细数据异常,商品名称、金额为空或数据无效? 选择商品名称后未输入金额无法保存,点击其他按钮时出现此提示,请您输入数量,单价后点击右上角对勾保存。

二、开具增值税发票清单时增加劳务名称40条左右时提示取商品行序号失败,请将新商品行添加至列表下方? 请您点击右上角【撤销】按钮,然后点击键盘上的【↓】增加商品。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何进行含税价和不含税价转换? 请您点【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选择发票种类,点击发票填开界面最上面一行菜单栏中的价格,可随意切换单价是否含税。 四、开票时提示:超过开票离线时长或金额? 1、存在未上传的发票,需要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管理】--【未上传发票查询】--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即可开具 2、如不存在未上传的发票,查看【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选择发票类型看离线时长和金额是否为0。 3、如状态查询正常,请您核对开具的发票金额是否超出允许离线的金额。 五、已开发票查询中查询不到开具的发票信息? 遵循谁开发票谁查询,请您以当时开具此张发票的开票员名字登录软件查询,或以管理员身份查询即可。如管理员身份也查询不到,请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管理】修复后在查询。 六、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信息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大家可以留言建议,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供参考,感谢您的 配合和支持)

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内容填写及法规依据

发票备注栏的填写 一自行开具 二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以上参考: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三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的风险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罚则:

增值税发票报税流程

增值税发票报税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的。纳税单位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安 装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由金税卡、系统软件、IC卡 及读卡器、实物发票、打印机组成。 系统安装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发票,此时要带上IC卡,税务机关出售发票后会将发票的电子信息读到IC卡上,如发票号、版本、开票限额等,这些信息与同时购买的纸质发票一致。 购买发票后,回到企业,将IC卡插入本单位开票系统读卡器, 此时,发票的电子信息将被读入开票系统。 有了发票之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此时要注意,系统开具的发票是顺号的,在打印实物发票之前必须将系统开具发票的号码与从 税务机关购得的实物发票号码核对一致。 发票打印出以后,加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就可以将发票送给购货单位了。如果发票有错,则需要作废,此时在作废实物发票 的同时,也要作废系统发票。 有时可能由于销货退回、折扣与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经字发票,开票系统提供了这一功能,这时只要输入原蓝字发票,就可以开具 对应的红字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购货单位 到税务局办理的销售退回或折扣与折让证明单。 2、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 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 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

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三个月,目前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 3、抄报税。 抄报税指的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月底,在开票系统进行抄税处理,将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IC卡(抄税完成后本月不允许再开具发票),第二步就是将IC卡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IC 卡的信息读入税务机关的金税系统,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经过抄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开具的销项发票到进入到了金税系统,经过报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抵扣的进项发票都进入了金税系统,就可以在系统内由系统进行自动进行比对,确保仍何一张抵扣的进项发票都有销项发票与其对应。 4、纳税申报 完成了本月核算工作,抄报税完成后,企业就可以进行本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本月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根据本月销售收入与适应税率计算出,这个数字应当大于等于本月抄税中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还可能存在未开票的销售收入,如果小于,纳税申报就会有问题。进项税额不得大于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农产品收购、运输发票抵扣的除外)。 5、税款缴纳 增值税申报之后,税务机关会开具税款缴纳的单据,纳税单位就可以直接将这些单据送到自己开户银行,由银行进行转账处理。当然也可以到税务机关指定银行进行现金缴纳。 一、抄税、报税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内容

必须要看!增值税普票、专票的填开要求 增值税发票信息要求、栏次的填开增值税发票的部分栏次,可允许纳税人不填开。税务机关允许商户在开具发票时,票面部分栏次可不填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规格型号的可不填开规格型号栏次;对增值税普通发票,除规格型号栏次外,凡购买方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也可不填开,对个人消费者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户,均可不填开。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不一致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问: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一栏只填写单位名称,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及开户行等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问: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一栏是否可以只填“建筑服务”?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摊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建筑服务包含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等。企业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填写相关“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如您指的是工程服务,还需在备注栏填写相关容。问:纳税人购买应

增值税申报材料

增值税申报材料 篇一:国税增值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纳税人名称(公章):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至角分篇二:一步步教会你填写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填写顺序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 1 至11 列;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 至14 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 1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

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 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增值税发票开具要点 1、防止产生滞留票。增值税转型后,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被排除在允许抵扣范围之外。需要提醒纳税人关注的是,不管购进的固定资产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均要求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后必须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认证,防止产生滞留票。 2、开具专用发票的时间。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将货物分配给股东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使用期限。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

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一般纳税人发生转业、改组、合并、分立、联营等情况,也必须在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4、抵扣期限。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时间仅限于当月,且必须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对于上月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如果上月没有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在本月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将外购货物作为实物投资入股,或是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被投资者或是受赠者是一般纳税人,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被投资方,或者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5、免税商品不能开票。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规定仅限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这里不包括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销售免税货物通常也是不准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没有领购使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权利,也不在限制范围内,如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代开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连同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税款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开具正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购贷方信息→填写商品信息→打印 发票。2、开具带销货清单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填写够贷方信息→点击“清单”按钮→进入销货清单填开界面→填写各条商品信息→点击“退出”返回发票界面→打印发票→在“已开发票查询”中打印销货清单。3、开具带折扣的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销货清单填开→选择相应商品行→设置折扣行数→设置“折扣率”或“折扣金额”→打印发票。4、开具负数专用发票: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发票号码确认→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负数”按钮→填写相应的正数发票的号码和代码→系统弹出相应的正数发票的信息,确定→系统自动生成负数发票→打印发票(作废专用发票)。5、已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系统弹出“作废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6、未开发票作废:进入系统→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未开发票作废→系统弹出“未开发票作废号码确认”提示框→确定→作废成功。开票就这些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插入IC卡→ 录入操作员密码→ 进入系统→ 发票管理下发票读入→ 提示是否读入专用发票********号起共**张→ 确定; 2、系统设置下设置客户资料(一定要是购买方传给你的正确资料)录入相应资料→ 保存; 3、系统设置下设置你们公司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等信息→ 录入→ 保存; 4、发票管理下专用发票填开→ 提示你要开票的号码核对→ 确认→ 显示专用发票模块→ 购货单位名称处点下拉键选定你要开具的单位双击→ 显示你要开具发票单位的所有信息→ 货物或劳务名称处和购货单位处的操作相同→ 录入你所开发票货物的数量→ 单价→ 金额自动计算→下拉键选择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自动生成→ 再次核对整张发票无误后→ 点击左上角的打印保存并提示是否打印(显示打印边距上下调整数)如不确认是否与发票对应就先放入A4纸打印一张对比一下,边距不对再调整→ 此张发票打印后提示是否开下一张,还开就如上述接着开,不开就退出; 5、发票管理下发票查询选择本月所开这张发票点击打印放入发票打印此发票(发票号码一定不能放错)。 6、这张发票开具完成,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后就可以寄出了。

增值税开票系统操作说明书

开票系统 一、系统模块简介 系统登陆成功后,即进入系统操作主界面,本模块主要分三大模块,即“系统设置”、“发票管理”、“报税处理”三大模块,“系统设置”主要是对企业的日常客户信息和商品信息做增减,以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调取相关信息;“发票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增值税发票的读入、填开、打印、查询、作废等基本操作;“报税处理”模块主要实现远程抄报、远程清卡、状态查询和月度统计等基本操作。

二、系统设置简介 1、“初始化”平时基本不使用,“参数设置”为开票企业的基本情况,首次使用时即已设置好, 一般不要轻易更改,可点击查看 2、“客户编码”设置,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往来客户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后期发票填开时的客户信息调取。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客户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客户资料修改,

如遇资料录入错误,只能“删除”后再“添加”。 2、点击“商品编码”,用于增减企业常用商品的基本信息,主要方便发票的填开时对商品信息的调用,点击“添加”,并按顺序填写,为保证商品资料的一致性,系统不允许对商品资料修改,如需改,只能“删除”后再“添加”。特别提示,因企业商品单价具有波动性,一般建议在此处设置时,单价按系统默认的0保存。

三、发票管理, 1、发票从税务局购买成功后,应进入此开票系统,点击“发票读入”,将从税务 局购得的发票读入开票系统。并核对读入系统中发票的种数、发票代码、发票号 码、张数与手里购入的纸质发票核对,确保系统中的数据与纸质发票一致。

2、发票读入后, (1)可点击“库存查询”查询系统中可用的发票种类和发票张数, (2)“发票分配”一般用于多点开票的单位, (3)“发票退回”一般用于企业注销退回未使用的发票,但在实际中,此两项功能基本很少使用。“发票分配”需向税务局申请并由软件提供商单独开通此模块,“发票退回” 在实际工作中未避免数据冲突,税务局一般要求企业将剩余发票在系统中通过填开作 废的方式处理。 3、点击“发票填开”,选择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将相应发票代码和号码的发票放入打印机,点击确认,按顺序填写完成后,点击“打印”,系统提示“发票保存成功”,根据需要选择打印机点击“打印”或“取消” 发票填开时,“购买方”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可点击旁边的图标在客户编码库和 商品编码库中直接双击选择调取,也可直接在填开界面手工录入,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1]

增值税发票的认证及抄报税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是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进行的。纳税单位经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取得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就可以安装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防伪开票系统由金税卡、系统软件、IC卡及读卡器、实物发票、打印机组成。 ①、系统安装完必后,第一步是到税务机关购买增值税发票,此时要带上IC卡,税务机关出售发票后会将发票的 电子信息读到IC卡上,如发票号、版本、开票限额等,这些信息与同时购买的纸质发票一致。(用户每次续领发票时,持《发票领购薄》、IC卡、须向税务部门提交的资料:《发票使用情况表》(一式二份)、已使用发票存根联(最后一张)以及作废的发票。)国税 ②、购买发票后,回到企业,将IC卡插入本单位开票系统读卡器,此时,发票的电子信息将被读入开票系统。 有了发票之后,就可以开具发票了,此时要注意,系统开具的发票是顺号的,在打印实物发票之前必须将系统开具发票的号码与从税务机关购得的实物发票号码核对一致。 ③、发票打印出以后,加具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就可以将发票送给购货单位了。如果发票有错,则需要作废, 此时在作废实物发票的同时,也要作废系统发票。 有时可能由于销货退回、折扣与折让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开票系统提供了这一功能,这时只要输入原蓝字发票,就可以开具对应的红字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之前一定要取得购货单位到税务局办理的销售退回或折扣与折让证明单。 2、月底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在税务机关的认证系统进行。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以后,就可以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认证,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增值税发票的真假,只有通过认证的发票才能抵扣。认证的过程很简单,只需要将发票准备好,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就可以确认发票的真假。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三个月 (2)认证方式 ①手工认证: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每月月底之前到所属区(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务机关暂不予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②网上认证:纳税人按月将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企业采集方式软件生成电子数据,在每月月底前,一次或分次报送至税务机关。 因企业采集方式软件或硬件设施损坏等原因,纳税人在该月月底前无法形成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可持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到主管区(分)局认证;因网络故障等原因,纳税人无法通过网络报送电子数据的,纳税人向主管区(分)局报送载有电子数据的磁盘等电子介质认证,认证时必须同时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 3、抄报税。 抄报税指的是将防伪开票系统开具发票的信息报送税务机关。这个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下月初,在开票系统进行抄税处理,将本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读入IC卡(抄税完成后本月不允许再开具发票),第二步就是将IC卡、打印开票汇总表、打印开票明细表等清单明细,拿到税务机关,由税务人员将IC卡的信息读入税务机关的金税系统,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经过抄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开具的销项发票到进入到了金税系统,经过报税,税务机关确保了所有抵扣的进项发票都进入了金税系统,就可以在系统内由系统进行自动进行比对,确保仍何一张抵扣的进项发票都有销项发票与其对应。(在①开票系统-报税处理-抄税处理②、报税处理-发票资料-打印明细(专用/普通发票汇总表、明细表)) 4、纳税申报(国税) ①、完成了本月核算工作,抄报税完成后,企业就可以进行本月增值税的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本月应纳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根据本月销售收入与适应税率计算出,这个数字应当大于等于本月抄税中的销项税额,这是因为还可能存在未开票的销售收入,如果小于,纳税申报就会有问题。进项税额不得大于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当然如果有农产品收购、运输发票抵扣的除外)。本月税负率=实际收入/应纳税额(1%左右)本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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