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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与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与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与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与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与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她人员按各自职能与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与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云南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进行评估,决定就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按《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通知》做好逐级与预约转诊工作。对病情危重/特殊,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

1、我院就是高危孕产妇急救指导中心,承担本县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与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危重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转诊病人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与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根据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重症儿童转诊管理规定〉(试行)》(穗卫妇社〔2000〕6号)及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强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工作方案(试行)得通知〉》(穗卫妇社〔2012〕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得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得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得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领导与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与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得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与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赖志寿 副组长:刘苗矿 成员:陈建华、辛菊英、张林、岑智聪、周宏、徐立新、陈海玉、彭慧萍、朱琼祥、李金荣、成祖勋、雷军、彭红娣、庾永基、赖家桂、庞芳、杨国荣。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

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得配置、储备与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得抢救评估与报告。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得组织与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详细见附表3): 组长:周宏 副组长:姚炬文、岑月媚、曹先胜、邓耀先、凌敏。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与维护监护与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得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得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与工作流程,组织培训与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得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与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得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得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的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和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的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和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明清 副组长:李桃凤 成员:谭善宏、李曙光、候伍平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 (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

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田丽、张晓凤、杨胜金、符付献、张清贵、刘龙刚、崔晶、杨沙平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组织和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护和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的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的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培训和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和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的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的接诊制度。 1、值班医护人员接到产科高危孕产妇准备分娩电话后,应立即赶往产房或手术室,详细了解孕妇及胎儿情况,初步评

妇幼抢救转诊制度

**医院妇幼急救转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危重孕产妇转诊行为,减少转诊环节,提高转诊效率,根据医院转诊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洪雅县中医医院危重孕产妇转诊流程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

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洪雅县中医医院母婴急救工作程序 一、医院接到呼救电话后,应详细询问记录病人情况,立即派车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抢救药品、氧气、产包等器械,迅速前往现场实施紧急抢救处理,在车上仍要继续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二、医院在病人到达之前,成立以产、内、儿科主任、产科值班医师、护士长、主班护士为成员的抢救小组,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主班护士应立即备齐抢救药品、急救器材、诊疗仪器、手术器械等,各有关人员坚守岗位,以便及时抢救。 三、接诊病人要认真负责,迅速准确,一路畅通,要求5分钟使病人进入抢救程序,抢救小组由参加抢救的最高技术职称人员指挥,根据病情确定抢救方案。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服从指挥、密切配合、分秒必争、沉着冷静、规范操作完成各自的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要复述一遍,以免发生差错。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四、设专人护理,制定全面细致的护理计划,认真进行护理观察,及时准确地做好护理记录。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前交班),医护人员要及时准确交接病情和治疗情况,对病人的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及所用药品均应详细交班,注射用药品空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

急诊急救及转诊制度

新宁中旺医院 急诊急救及转诊制度 1.成立新宁中旺医院医疗急救领导小组,医院院长或业务副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医务科主任丶护理部主任丶科主任丶护士长内为常务副组长,领导组织医疗急救工作。全院各级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其指挥领导。急救领导小组除负责组织本院的急诊急救工作外,还要承担县卫生局急救指挥组织及当地政府下达的急救指令性任务。 2.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执业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工作;未取得执业医师、护土资格者不得单独承担急诊工作。担任急诊工作任务的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急诊急救相关知识,正确开展急诊工作,不断提高急诊急救服务能力。 3.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必须离岗时,必须通知其他相关医务人员顶岗。凡遇重大抢救工作时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必要时可请院领导或二线值班医师参与抢救。 4.医院单独设置急诊科及抢救室;并设置若干观察病床。急诊室要配备洗胃机、除颤仪丶吸引器、心电图机、氧气、担架等必要的抢救设备及常用抢救药品,并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时刻保持完好应急状态。

5.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责任心和同情心严肃认真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要及时采措施予以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病人。对生命垂危的触电、溺水、中毒及心搏骤停的患者应及时就地进行抢救,必要时可邀请院内或院外上级医师会诊指导抢救。 6.对未经抢救或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不得要求自行转院。对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需要转往上级医院抢救治疗的病人,应在病情稳定后向家属告知转诊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风险;家属同意并签字后,由医院“120”并安排专职医护人员陪同送往上级医院。 7.对危重病人进行抢救的同时,要注意及时与病人或家属进行沟通。如生命体征异常或病情危重要向患者及亲属告知并签字;对某些有潜在危险的病人不配合检查治疗或拒绝住院,要记载原因并由病人或家属签字。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8.急诊病人就诊时,应及时书写急诊病历。如因抢救危急重症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且要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况、抢救过程及向患者或其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对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要记录参与抢救人员姓名、职称和职务,记录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和死亡诊断。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实施及时、有效、规范的抢救,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二、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急危重症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履行告知义务,并签署病危(重)通知书。 三、凡疑难手术、新技术、特殊技术重大疑难病例、严重合并症的抢救,包括急诊抢救手术、心血管急性合并症、急性呼吸衰竭、感染中毒休克、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昏迷等抢救,特殊治疗,包括特殊化疗方案,尤其非常规、有创、特殊治疗及检查经治医师必须报告科主任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由医务科向主管院长报告 四、需要外请专家协助时,经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务科,并负责组织安排专家会诊讨论及参与抢救。需要转诊或转院时,按照《首诊负责制度》执行。 五、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六、涉及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的患者,应及时请专科医师会诊,并由

现病变场主持抢救的医师主持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如落实救治科室存在争议,应立即通知医务科予以协调确认。七,当患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间内(<6小时)危及患者生命或导致器官功能严重障碍时,按照《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管理规定》执行。 八、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抢救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主持及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和职称等。抢救和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九、各医疗科室须将抢救设备安置于固定的、便捷可及的位置,定期维护和巡查,始终保持待用状态;本科室医务人员均需知晓抢救设备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晓抢救设备缺乏或故障时替代设备的调配流程。 十、各医疗科室储备的抢救药品种类和数量能满足本科室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抢救需要;本科室医务人员知晓抢救用药使用流程、补药流程和应急预案。 十一、如未履行医院有关规定,造成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2、科室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3、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4、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肝功能的监测。 5、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6、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同时上报业务院长,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院长 成员: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内科主治医师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 成员: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助产长 新生儿科主治医师新生儿科主任 麻醉科主治医师麻醉科主任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万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妇幼保健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会诊转诊流程图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实施细则(一)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临床科室,包括急诊、门诊、手术室和病房等。 (二)急危重症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原有慢性器官功能障碍短期内迅速加重;不明原因意识障碍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提示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的危急值回报等。 (三)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相关配置制度和紧急调配制度。医疗机构应保障抢救资源的配置合理充足,各临床科室有完善的抢救物资登记和交接制度,定期维护、巡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物资随时可用。对抢救资源不能满足抢救需求时、特殊的不能各单元都单独配置的设备和物资等应明确调配方法和流程,确保各单元抢救资源可迅速调用。 (四)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如遇患者欠费、无法联系到其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等情况,由医疗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流程畅通。诊疗过程中应优先安排急危重患者的救治。 (五)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患者病情需要转诊时,医疗机构和科室应在完成基本急救措施后先对患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具备转运条件、转运的主要风险及转运方式,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

人或被授权人履行告知义务。转运途中配备可及的生命支持设备,医疗机构间的转运可协助患者联系接收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专业转运机构,必要时协助转运,要做好病情和资料的交接,保障患者得到连贯抢救。 (六)主持抢救人员的配置和责任 1.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最高的医师主持,现场医师级别相同时由同级别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如需请示上级医师或需要其他相关科室支援,可在抢救的同时请求支援,待上级医师到达并成功交接之后可以将抢救移交给上级医师主持。 2.抢救过程中有多个科室参与会诊时,由主持抢救的医师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科室会诊意见,并形成最终的处置意见。 3. 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当具有相应执业范围和资质的医务人员赶到抢救现场时,原则上应将抢救主持权交于适当的医务人员。初始参加抢救的超执业范围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抢救过程信息,并协助继续抢救。 (七)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6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原因。抢救记录应由主持抢救的人员审核并签字。由多个科室合作共同完成抢救过程的,应由参与会诊医师同时完成会诊单记录或抢救记录并签字。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制度教程文件

新生儿重症抢救转诊 制度

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较完善的救治网络,加强我院对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管理,确保及时、迅速、有序地抢救重症新生儿,使重症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不断降低新生儿的死亡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结合我科实际,特制订新生儿科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重症新生儿抢救领导小组(抢救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负责对我院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协调各科室和上级专家对我院发生的重症新生儿进行会诊、转诊和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杨明清 副组长:李桃凤 成员:谭善宏、李曙光、候伍平 抢救领导小组下设急救专家组及科室抢救小组人员。(二)成立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专家组(院内抢救专家组名单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人员由分管院长、新生儿科、产科、ICU、内科、外科、麻醉科、相关医技科室及后勤科室人员等具有丰富临床经验、高年资主治医师或我院业务

骨干担任,负责制定院内重症新生儿抢救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保障急救抢救资源的配置、储备和正常运行,及时上报重症新生儿抢救个案,负责院内重症新生儿的抢救评估和报告。 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田丽、张晓凤、杨胜金、符付献、张清贵、刘龙刚、崔晶、杨沙平 (三)成立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负责重症新生儿抢救转诊的组织和实施。重症新生儿科室抢救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李桃凤 副组长:谭善宏、候伍平 成员:新生儿科全体医护人员 二、救治措施 (一)制定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流程(抢救流程图见附件5),定期检查和维护监护和抢救设备,保证药物、血液的及时供给,确保重症新生儿抢救的绿色通道畅通。 (二)认真学习各种救治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培训和考核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的相关内容,定期召开抢救小组会议和组织重症新生儿抢救工作演练,一旦新生儿出现危重情况,立即启动本院的重症新生儿抢救预案。 (三)严格执行医院的接诊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1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2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各相关科室: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 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 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 汪自敏护理部主任 王涵感控办主任 钟玉燕妇产科主任 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

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 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 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 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 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 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 尹燕群妇产科医师 杨远清妇产科医师 汪庆敏妇产科医师 李琳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在医务处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抢救工作实施中,应统一指挥,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按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需要转诊的做好逐级转诊工作。对病情危重,本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制度 1、我院是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承担本区内下级医疗机构转送到我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接待、救治工作任务;承担本院的急危重症孕产妇转送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任务;承担指导下级医院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开展救治工作任务。 2、必要时转诊病人应先请本院专家会诊后,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

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3、妇产科对急危重症孕产妇(含下级医疗机构转送或其它途径进入)必须优先安排,及时救治,不得推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特别不得以床位紧张等客观原因拒收病人,否则一经查实,对相关人员从重从严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4. 严格按《XX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要求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实施转诊工作。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 发现危重患者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其他医护人员到场协助抢救。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 2. 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由现场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并及时通知科主任、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及主管医生,特殊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分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医务人员在接到院内紧急会诊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3. 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要无条件服从主持者的指示。一般以书面医嘱为主,在紧急情况下可下达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按照口头医嘱制度执行。 4. 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由参加抢救的医师按时间顺序记录病情变化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等。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5. 抢救所用药物的安瓿及包装,均需经过二人核对后封存,保存一定时间后方可弃去。抢救结束后,各种抢救物品、器械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6. 抢救工作的主持者或指定人员随时向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和可能发生的预后,取得家属的理解配合,必要时下达病重病危通知单,做好相应的签字记录。书写病程记录中应记录在抢救现场的患者亲属姓名及关系,以及他们对抢救工作的意愿、态度和要求。如患者死亡,应记录患者家属及患者代理人对尸检的态度和意见等。涉及医疗纠纷的,要主动报告相关部门。 7. 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积极配合,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8. 抢救结束后,根据病情,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吸取抢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9.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 10.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 11.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妇产医院产儿科急危重症 转诊程序及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转诊程序及要求。 一、组建产儿科急危重症抢救专家组 二、专家组定期对产儿科疑难重症进行会诊、抢救培训和指导。 三、产儿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四、建立产儿科急危重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产儿科急救的应予优先安排。 五、对病情危重,在本院无条件抢救,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六、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医院。(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新生儿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接收病人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七、转诊要求

(一)严格执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或新生儿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产儿科急危重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评审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医务科 2015-3-18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JY/YWB- LC -124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患者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患者应及时报请医务部、护理部和分管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 进行抢救工作。 二、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住院总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延误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 五、抢救过程应由责任医师及时、详实、准确记录,抢救过程中来不及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涉及到医疗纠纷及法律法规的,应及时报医务部、护理部等相应部门。 八、需跨科抢救的危重患者,原则上由医务部或分管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高危儿管理制度及会诊、转诊制度

NICU工作制度 (一)NICU是危重新生儿的抢救、治疗及监护的场所,为便于对重危患儿观察、抢救,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应随时做好应急抢救的准备。 (二)凡有重危新生儿到达NICU,抢救人员立即到达抢救现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统一指挥组织进行抢救。抢救时严格执行各种抢救规范和流程,做到准确、及时、配合默契、抢救得力。 (三)管床医生负责详细按时记录病情变化,并在指挥抢救者指示下,开出医嘱及有关各项检查。 (四)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和器械。 (五)护士严格执行医嘱,做好各项护理记录,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随时向医生报告并及时处理。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房间终末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七)儿科医护人员必须了解掌握NICU病房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NICU的药品由病房护士长负责管理,随时检查抢救药品是否齐全,抢救器械是否完好。 (八)医生、护士认真作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旁交班。 (九)爱护NICU所配置的仪器,抢救器械固定放置,一律不准外借及挪动位置。 (十)保证NICU的安静、整洁,非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入内,患儿家属按要求进行探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治疗效果不佳或一周内经三级医师查房诊断不明的病例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科室医师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及业务副院长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调整,写出书面摘要,发给参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4、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主持。住院医师报告病例资料,参加人员应充分发言,全面分析,提出诊疗意见。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 制定诊疗方案。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会诊、转诊工作流程 会诊、转诊工作流程 1、院内会诊、转诊: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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