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案例一:

1998年8月17日下午,某初级中学二年级某班学生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宋某上课时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其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正好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学生李某小腿上。后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不得不在医院疗养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6321元。李某的父母在与学校协商未果后,以学校失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7645元。

这是一起由于学校未在体育课上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学生的保护义务而导致学生受伤的案例。本案中,虽然李某受伤是由于学生张某练习标枪时失误所致,但不可推卸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宋某没有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保护义务。教师宋某在体育课中,不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监督,而放任学生自由练习,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宋某的过失是很明显的,并且宋某所实施的是职务行为。由此我认为,学校应对这起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

刘红瑞诉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因其在幼儿班期间被其他幼儿玩火烧伤损害赔偿纠纷案。刘红瑞是村幼儿班的学生,诉讼时6岁。1999年,某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幼儿班,聘请本村村民张某任教师。2001年11月14日上午11:30左右幼儿班下课后,张离校回家,几个幼儿在教室里或火炉旁烤火。张小平玩火点燃了刘红瑞身上的衣服,刘红瑞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张闻讯赶来查问起火原因,刘红瑞说是张小平点燃他身上的衣服引起的。当日下午,刘红瑞被送往医院治疗,当时所见,刘红瑞嘴唇下翻,两腋粘连,双胳膊抬不起来。3日后转至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面、双上肢、侧胸烧伤,面积37%,深2度,住院25天,因无钱治疗而出院。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该村村委会给付3948.69元,张小平的监护人张海生给付1000元。

在这个案件的终审判决中,确定村委会责任的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幼儿班学生在家由父母监护,在校由学校监护。刘红瑞受到伤害和张小平给他人造成伤害,均系在校期间发生,学校理所当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案件的点评中,需特别指出”,幼儿园对入园幼儿不是民法上的监护关系,也不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转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的保护、教育职责,来自于国家法律对这种职业的规定,并依据幼儿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入园生活、学习合同而实际产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学习生活期间,有保护其不受到伤害的义务,正因为如此,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除能证明幼儿园没有过错以外,是不能免责的。需进一步指出:“如果认为幼儿园对幼儿是一种监护关系,或者是一种监护职责的转移,那么,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其承担的责任就不是有限责任,而是全部责任了。”

案例三:

2003年3月19日上午,海城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前教、后教、钢铁、铁西、兴海、银海、苏家8所小学3936名学生、260名教师分批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饮用后部分学生陆续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共有2556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44名学生在本地医院接受治疗,85名学生在外地接受治疗。这八所小学由于过错致使有毒豆奶进入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

完全由于学校的过错所致,就是一般的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如果无过错也不会产生补充赔偿责任,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当完全由加害的第三人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过错与第三人的致害应当有一定的关联,如果不存在关联性,也不应当让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四:

2003 年1 月21 日下午,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金玉村小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在教室内玩耍的小学生被垮塌下来的房顶砸伤,1名学生当场死亡,另有18人受伤。

根据《办法》第四条规定,“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给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生活场所,并且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和管理是学校的职责和义务。如果因为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设备设施陈旧、老化,年久失修、未及时修复或拆除等原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学校因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赔偿责任后,学校向建筑施工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者进行追偿。

案例五:

周某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后,他躲藏在学校洗水间里,随后就到学校操场擅自爬到单杆上,不慎摔下,造成脾脏破裂,动手术切除了脾脏,花去各项医疗费用二万多元。经伤残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

后经检查,学校的单杆质量合格,不存在事故隐患。法院审理认为,周某放学后滞留校园,擅自玩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器械,学校提供的体育活动器械没有质量问题,活动专场也不存在事故隐患,学校在管理上没有不当之处,对此,其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故事责任。”

案例六:

徐某与蔡某是某小学同班同学。2001年12月17日下午第2节课上,徐某与蔡某互做小动作,结果导致徐某受伤。正在上课的校长接到报告,校长在询问情况后仅要求双方遵守课堂纪律,却不去了解徐某受伤的情况。课后,在该校代课的徐某母亲将徐某送医院治疗。经鉴定,徐某右眼穿孔伤,视力下降为0.3,属10级伤残。

法院认为学校在课堂管理上存在明显过错,并未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治措施,遂判决学校承担30%(即16930元)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款规定,“学校教师或者某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如果学生在课余时间互相嬉戏、打闹造成的伤害事故,学校是否要承担责任,则要看学校在这一事故中是否存在管理上的不当等过错。如果学校在管理上存在过错,则要为伤害事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学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学校管理的不完善制约着学校的持续发展,由于长期缺少经营管学生和教师导致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没有激情和动力。理的有效方法,是教育教学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核心,从目前学校管理现状来看,但是却很少对教师实施系统性的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着引导性的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学校教学质量作用,如果忽视了对教师的管理,的提升。(二)缺乏良好的师生关系由于长期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给学生成长和教师的使得教学不能顺利有效地师生关系得不到缓和,发展带来极大困扰,完成。过分注重硬件管理1.校长室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过分重视硬件设施的建设,并将其作师生关系等方面的管理为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对小学文化、硬件管理、一些学校将学校管理简单地归纳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层面,而对学校文化建设、师生精神培养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2.没有重视师生关系的建设 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关系中最为主要的关系之一,在管理中,对导致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师生关系的管理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十分匮乏。同时重强制管控,忽视了师生民主意识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依然采取指令式的管理模式,而缺乏与管理对象之间的有效沟制造出人与人之间的造成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紧张氛围,通,使得师

生之间的关系乃至教不利于构建学校内部的和谐关系,矛盾,师和学校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很大负面的影响。二、如何提高小学学校管理工作质量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提高决策水平(一).“决策是管理的心脏。”学校的管理水平与学校领导的决策水、1学校的管理水平才能提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领导的决策水平高,做出好决策的方法主要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才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做决策之前要认真并客观地分析出现的问题,不能将问题有:(1)决策要具有可行性,从实际出发,并结合长远的利2一概而论。()决策制订要因时而定,因地制宜。决策的制订常常受3益考虑。(决策就需要到时间以及环境的影响,有时遇到一些刻不容缓的问题,那么决及时地作出;有的时候遇到的是有关教学方法改进上的问题,策的制订就要经过实践才能制订出来。、教学理念要与时俱进。任何管理活动的开展或者强化过程都2实施新时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过需要首 先在理念层面进行更新,若要不断深入开展素程中,先进化的理念能够发挥巨大的指引作用。 质教育,首先必须对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确定,老师作为“教育活动调控者”和“学生服务者”的角色定位必须明确,对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不断进行深化,使其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老教法旧观念必须在教学活动的开展过程教学方法要与时俱进。做到以问题为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对教学方式进行优化,中被摒弃,中心,以学生为主体。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建立开放—发散式、讨论—探究式、启发—引导式、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学校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 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谭秀森 一、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二、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 [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主要对策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 题与主要对策 库车县乌恰镇 中学

库车县乌恰镇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存 在的突出问题与主要对策 教育教学管理是现代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管理活动的主线的改革,其水平与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兴衰成败。文章拟论述当前中学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措施。 以人为中心的人本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核心和发展方向,是塑造创新型教育者的成功妙法,是提高教师的生命价值的科学管理方法。激励是人本管理的有效方法,教育科研的管理应该是以人为本的管理。 在过去的教学管理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许多经验对今天的教学管理仍有一定借鉴意义,但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学校教学内容的增加,教学管理活动日益复杂,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教学管理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在当前的中学教学管理中,管理者一方面要求教师和他们的学生以新课程理念实施新课程,另一方面又以传统的管理模式来管理教师。这就会造成较多的管理问题的出现,文章拟论述当前中学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相关的解决措施。 一、当前中学教学管理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①重行为管理,轻知识交流传递。常规管理的组织自上而下,有校、教研组、教师之间垂直链接,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是教学

行为的信息源,是下级教学措施的决策者,严格的上下级关系成为信息沟通的障碍,造成教学效率低,适应能力差,思想僵化。过多的层次、过死的职责、过细的职能禁锢了教师的思维,限制了教师的责任感和创造性的发挥。下级遇到难题,不是积极地寻求解决的方案,而是简单地把问题推给上级。教师之间缺乏互动的方式传递信息,进行合作。 ②重数量轻质量管理。量化管理进入学校并没有什么错,但一些学校的教学管理干部却将其发挥到了极致。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看班上的优秀率、及格率、达标率,看有几个学生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名牌大学,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管理干部年终写总结,大多要数一数自己这一年组织了多少次评优课,听了多少节推广课。这些教学管理干部将不能量化的也要量化,将不该量化的硬要量化,使教师们产生了抵触情绪。 ③重视教学模式而忽略教师的个性作用。譬如在备课组活动中实行统一要求,忽略了教师的个性和知识背景,忽略了不同班级的学生层次,备课中要求了解学生对旧知识的掌握情况,但忽略了教师对学生的情绪、心理、情感、态度的影响,推行统一的课堂评价标准,凡上课就用这个标准衡量。把所有教师的教学思想统一在单一的模式上面,过分重标准规范,把教师的情感意志、道德价值观、个性能力等内在因素与教学行为分离,使老师成为用规定程序统一标准加工学生的机器。

幼儿园教育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报告

幼儿园常见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儿童是人类文明的传递者,由于其年龄小、心智未熟、认知辨控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所以儿童权利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格外的保护,我国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权利。尽管如此,我国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式,尤其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留守儿童问题、流浪儿童问题、残疾儿童问题以及虐童事件,暴露出维护儿童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的脆弱一面,人们对行政主管部门松散监管的谴责、对师德师风的怀疑,及对侵害儿童行为受惩过轻的质疑,都引人深思,值得考究。 案例1 幼儿园张贴体检结果,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 案情:某幼儿园,把班里每个孩子的体检结果公布在教室门口,上面除了身高、体重等项目外,还包括是否患有鸡胸、包茎等孩子的隐私内容。幼儿园是否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 1、问: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也不应该举着各种美丽的幌子去任意揭露他们的隐私。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孩子的隐私权保护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答疑:公民的健康状况是绝对隐私,隐私权作为人身权之一,是与生俱来的,并不会因为年龄小而打折扣,而侵权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儿童同样有隐私权,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任何

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同时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健康状况是每个人的生理隐私,而且属于绝对隐私,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这种隐私权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2、问:本案中怎么保护儿童隐私权? 律师解答:幼儿园应当为侵犯幼儿隐私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家长立即要求幼儿园撤掉相关的体检结果,同时消除影响,若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心理,还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表孩子就此起诉幼儿园的侵权行为。同时,作为父母,还应多与孩子沟通,开导,尽量减少孩子因为隐私被公开而造成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案例2 幼儿著作权纠纷 案情:某幼儿园幼儿李某很有绘画天赋,他的画多次在儿童画展上获奖。有家出版社计划出版《儿童优秀美术作品选》,经该幼儿园老师的推荐,李某署名。但出版印刷时,作品只有“xx幼儿园供稿字样”。李某家长知道后,就找到出版社索要样书、稿酬及作者证明。出版社答复说,样书可以给,作者证明可以开,但选登李某的画得到了幼儿园的同意,稿酬已统一支付给了幼儿园。幼儿园则认为李某的画作得到了幼儿园老师的指导,又被推荐出版,对李某来说是一种荣耀,家长不应再

学校法律问题案例整理

案例一: 1998年8月17日下午,某初级中学二年级某班学生上体育课。体育教师宋某上课时宣布:“为备战秋季运动会,有比赛项目的同学,这节课自由练习,其余同学自由活动。”之后,宋某就回办公室了。其间,学生张某在练习投标枪的过程中,由于动作变形,标枪偏离方向,正好扎在正在练习跳远的学生李某小腿上。后李某被送往医院,因肌腱受到损伤,不得不在医院疗养两个月,共花费医疗费6321元。李某的父母在与学校协商未果后,以学校失职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7645元。 这是一起由于学校未在体育课上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学生的保护义务而导致学生受伤的案例。本案中,虽然李某受伤是由于学生张某练习标枪时失误所致,但不可推卸的主要原因是教师宋某没有说明注意事项又未尽到保护义务。教师宋某在体育课中,不进行相应的保护和监督,而放任学生自由练习,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宋某的过失是很明显的,并且宋某所实施的是职务行为。由此我认为,学校应对这起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 刘红瑞诉某村村民委员会等因其在幼儿班期间被其他幼儿玩火烧伤损害赔偿纠纷案。刘红瑞是村幼儿班的学生,诉讼时6岁。1999年,某村村民委员会办起了幼儿班,聘请本村村民张某任教师。2001年11月14日上午11:30左右幼儿班下课后,张离校回家,几个幼儿在教室里或火炉旁烤火。张小平玩火点燃了刘红瑞身上的衣服,刘红瑞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后,将火扑灭并送回家中。张闻讯赶来查问起火原因,刘红瑞说是张小平点燃他身上的衣服引起的。当日下午,刘红瑞被送往医院治疗,当时所见,刘红瑞嘴唇下翻,两腋粘连,双胳膊抬不起来。3日后转至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头、面、双上肢、侧胸烧伤,面积37%,深2度,住院25天,因无钱治疗而出院。经过诉讼,法院判决该村村委会给付3948.69元,张小平的监护人张海生给付1000元。 在这个案件的终审判决中,确定村委会责任的理由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幼儿班学生在家由父母监护,在校由学校监护。刘红瑞受到伤害和张小平给他人造成伤害,均系在校期间发生,学校理所当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案件的点评中,需特别指出”,幼儿园对入园幼儿不是民法上的监护关系,也不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转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的保护、教育职责,来自于国家法律对这种职业的规定,并依据幼儿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入园生活、学习合同而实际产生,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学习生活期间,有保护其不受到伤害的义务,正因为如此,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除能证明幼儿园没有过错以外,是不能免责的。需进一步指出:“如果认为幼儿园对幼儿是一种监护关系,或者是一种监护职责的转移,那么,幼儿园对入园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其承担的责任就不是有限责任,而是全部责任了。” 案例三: 2003年3月19日上午,海城兴海管理区所属站前、前教、后教、钢铁、铁西、兴海、银海、苏家8所小学3936名学生、260名教师分批集体饮用了由鞍山市宝润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乳营养学生豆奶”。饮用后部分学生陆续出现了腹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共有2556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有44名学生在本地医院接受治疗,85名学生在外地接受治疗。这八所小学由于过错致使有毒豆奶进入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除了具备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第一,学生人身损害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所致,如果是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优化教师队伍管理入手,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以需要层次理论谈我国当下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tangdi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而教育活动中,教师显然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教师的素质、能力、人格等因素都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当下,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凸显了人才的重要性,因此,实施教育体质改革以促进人才的培养成为当下努力解决的一个课题。在整个教育体质的大机体中,学校管理制度就像是一个个的细胞,整个机体的进步,必须通过这些细胞的活动表现出来。考虑到教师在教育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学校管理体质的改革,应把重心放到教师队伍的优化中来,为此我将结合个体发展的需要层次理论,针对学校管理中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几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保障年轻教师生存所需,是保持教师队伍发展新鲜血液的坚实基础。 生存是个体从事一切活动的根本,而当下生存的概念不仅仅是满足个体的衣食住行,还要考虑到个体在整个家庭中所承担的责任等等。而教师的薪资待遇无疑是教师获取生存资源的主要途径,甚至是唯一途径。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决定了地区收入、城乡收入差距颇大,中小城市,尤其是乡镇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普遍不理想,这一收入较低而社会生存所需资源相对较高的矛盾,在刚从校园走入教师队伍的年轻教师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也正是这一原因,促使小学阶段男教师比例严重偏低的局面更加严重。为此合理提高中小城市教师薪资水平,对年轻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措施,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教师队伍的必要前提。 2.为教师消除后顾之忧,是促进教师集中精力办教育的必要条件。 教师是教育者,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其本质依然是作为社会成员存在的人,依然离不开社会中所共有的许多问题。比如住房问题是当下我国一直努力解决但一直起色甚微的一个问题,尤其对于多数教师而言,处于收入一般水平的他们,想要有一套商业住房,以目前的形式恐怕要付出几十年的努力。这样的形式下,许多教师开始考虑在教学活动以外投入更多的经历以获取更多的收入,于是许多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对于这一类问题,学校努力提高保障水平是关键,更多的福利住房,等是学校内部资源管理应该考虑的问题。 3.协调学校环境,增加教师归属感,集体感,是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途径。 人作为一个社会属性的存在,离不开其他个体以及生存环境的交互作用,人们作为有感情的动物,在集体中寻求爱与被爱,以及群体归属的满足。学校的教育活动也是一项群体性很强的活动,学科之前教学的互补,学科之内的交流借鉴,这些都是一个集体性的活动。每位教师作为其中的个体,只有建立更高的归属感,才会更好的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对团题的进步起到更多的促进作用。因此学校管理中,也应适时组织一些集体性的活动,促进教师内部的情感交流,同时注意协调内部矛盾,已达到和谐共进的目的。 4.发展管理民主,让教师参与到教育决策中来,是提高决策科学性,激发教师主动性的有效手段。 个体都希望得到来自外界的尊重,教师作为知识分子,专业人才,在这一方面有着更强的主观期待,也愿意通过表达自己的某些思考得到别人的认可。而当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一、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学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学校管理的不完善制约着学校的持续发展,由于长期缺少经营管理的有效方法,导致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没有激情和动力。学生和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核心,从目前学校管理现状来看,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但是却很少对教师实施系统性的管理。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着引导性的作用,如果忽视了对教师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缺乏良好的师生关系 由于长期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给学生成长和教师的发展带来极大困扰,师生关系得不到缓和,使得教学不能顺利有效地完成。 1.过分注重硬件管理 校长室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过分重视硬件设施的建设,并将其作为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对小学文化、师生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学校将学校管理简单地归纳为,硬件管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层面,而对学校文化建设、师生精神培养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2.没有重视师生关系的建设

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关系中最为主要的关系之一,在管理中,对师生关系的管理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导致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十分匮乏。同时重强制管控,忽视了师生民主意识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依然采取指令式的管理模式,而缺乏与管理对象之间的有效沟通,造成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紧张氛围,制造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构建学校内部的和谐关系,使得师生之间的关系乃至教师和学校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很大负面的影响。 二、如何提高小学学校管理工作质量 (一).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提高决策水平 1、“决策是管理的心脏。”学校的管理水平与学校领导的决策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领导的决策水平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才能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才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做出好决策的方法主要有:(1)做决策之前要认真并客观地分析出现的问题,不能将问题一概而论。(2)决策要具有可行性,从实际出发,并结合长远的利益考虑。(3)决策制订要因时而定,因地制宜。决策的制订常常受到时间以及环境的影响,有时遇到一些刻不容缓的问题,决策就需要及时地作出;有的时候遇到的是有关教学方法改进上的问题,那么决策的制订就要经过实践才能制订出来。 2、教学理念要与时俱进。任何管理活动的开展或者强化过程都需要首先在理念层面进行更新,实施新时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先进化的理念能够发挥巨大的指引作用。若要不断深入开

学校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对

学校常见法律问题及应对 近年来,我国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繁发生,给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带来身体及精神上的极大伤害,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种客观现实,也是困扰学校工作、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如《民法通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没有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归结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实践中造成了很大歧见。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调节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与学生这对关系的法律性质。“特殊关系说”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界定为基于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称之为教育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教学标准,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公法特征的法律关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是适用监护责任约定推定转移还是适用过错责任是一个引起广泛争议的问题,监护责任约定推定转移既不符合我国立法本意也不符合法理,而且在实践上有不可克服的弊病,因此只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学校或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时如果由于过错伤害了学生的身体,因而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是一种基于自己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过错责任。 教育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有其积极意义。但其法律效力层次过低,某些规定与民事法律相抵触,对举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学校、学校的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在学生安全方面的责任区分等应规定的内容未作规定,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学生伤害事故一重预防,二重处理。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解决学生伤害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是把办学的风险适当分散到社会,使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 关键词: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过错责任赔偿责任社会化 序言 我国大中小学有2亿多在校学生,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中的大多数人是未成年人。尽最大可能保障广大学生、特别是中小学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重要职责,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和保证。 近年来,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在教育领域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其实,这种事故并不是现今才出现的事故种类,而是早已有之,只是在以前没有像现在这样频繁出现而已。这种事故的不断发生,不仅给社会造成很多的不安定因素,而且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等造成重大影响,对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造成冲击。因此,加强对这种事故及其责任的研究,在法律上提出妥善的处理原则和办法,对提高教学管理秩序,加强对学生的法律保护,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报道,我国中小学生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6万人以上,还有更多的学生遭受各种伤害。在校生致人损害的案件也屡见不鲜。对此的民事赔偿规范,仅《民法通则意见》第1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予以赔偿。”但是

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如今,人们对学校管理问题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中等专业学校是为社会培养技术型人才的关键场所,中等专业学校管理水平不仅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社会地位。因此,中等专业学校必须认识到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性,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制定管理方案和计划,明确学校管理目标,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但是,从学校管理现状可以看出,学校管理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学校管理者必须详细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调整对策。 关键词:学校管理;问题;对策 虽然很多中等专业学校已经认识到加强学校管理的重 要性,但是学校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影响学校管理水平的因素也比较多。学校管理者必须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丰富管理手段,降低外界因素对学校管理的影响,为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提供保障。 一、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家长不重视。我国地域广阔,但是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很多偏远地区经济贫困,人们对教育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家长忙于务农或者外出打工,无

暇顾及孩子的学习情况,对学生的学习状况不管不问,也不会主动联系教师,而且农民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即便是想帮助孩子解决学习上的问题也是有心无力。除此之外,很多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法不合理,如果孩子犯错误,家长就会以打骂的方式来惩罚学生。很多学生的家长常年在外,比较分散,教师联系家长的难度也比较大,无法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长也无法配合教师开展教学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学校管理难度。 2.师资不平衡。从中等专业学校现有人员结构来看,学校教师年龄偏大,很多教师在45岁以上,这部分教师教学观念陈旧,而且接受新知识和新事物的能力比较低。除此之外,很多偏远地区缺乏教育资金,导致学校缺少教学设备,教学效率低下,教师依旧在采用传统的板书教学模式,学生无法融入到教学中,一节课都是教师一个人在讲解,学生被动的进行学习,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较低,部分学生甚至出现了厌学逃学的问题。 3.监管力度较小。要想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就必须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性,二是操作性,三是科学性。但是,很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无法为学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保障。很多学校管理人员没有做好工作记录,无法为后期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除此之外,很多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人员过于注重学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校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学校管理的不完善制约着学校的持续发展,由于长期缺少经营管理的有效方法,导致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没有激情和动力。学生和教师是教育教学活动中最为重要的两个核心,从目前学校管理现状来看,学校对于学生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但是却很少对教师实施系统性的管理。在素质教育的背景下,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挥着引导性的作用,如果忽视了对教师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缺乏良好的师生关系 由于长期采用教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给学生成长和教师的发展带来极大困扰,师生关系得不到缓和,使得教学不能顺利有效地完成。 1.过分注重硬件管理 校长室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过分重视硬件设施的建设,并将其作为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对小学文化、师生关系等方面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学校将学校管理简单地归纳为,硬件管理、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等层面,而对学校文化建设、师生精神培养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2.没有重视师生关系的建设

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关系中最为主要的关系之一,在管理中,对师生关系的管理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导致学生和教师之间的沟通十分匮乏。同时重强制管控,忽视了师生民主意识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依然采取指令式的管理模式,而缺乏与管理对象之间的有效沟通,造成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紧张氛围,制造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不利于构建学校内部的和谐关系,使得师生之间的关系乃至教师和学校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很大负面的影响。 二、如何提高小学学校管理工作质量 (一).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提高决策水平 1、“决策是管理的心脏。”学校的管理水平与学校领导的决策水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领导的决策水平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才能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才能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做出好决策的方法主要有:(1)做决策之前要认真并客观地分析出现的问题,不能将问题一概而论。(2)决策要具有可行性,从实际出发,并结合长远的利益考虑。(3)决策制订要因时而定,因地制宜。决策的制订常常受到时间以及环境的影响,有时遇到一些刻不容缓的问题,决策就需要及时地作出;有的时候遇到的是有关教学方法改进上的问题,那么决策的制订就要经过实践才能制订出来。 2、教学理念要与时俱进。任何管理活动的开展或者强化过程都需要首先在理念层面进行更新,实施新时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先进化的理念能够发挥巨大的指引作用。若要不断深入开展素

谈谈学校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谈谈学校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方法 战胜自我 摘要:学校教学管理是一项涉及环节多,任务繁重而细致的工作。搞好教学管理可以促进教学过程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保驾护航。本文主要从目前学校教学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出发,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中干培训的理论学习,就学校现状分析,谈谈学校教学管理改进意见。 一、当前学校教学管理的现状 从当前学校教学管理的内容上来看,主要内容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常规管理在这里指的是对教师个人的备、讲、练、批、辅、考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和对教师教学工作量化检查的制度,这是进行过程性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重要的一环,也是教师天天面对的日常工作和检查的内容,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都对此制定了具体要求和检评办法,下面分别浅析存在的问题。 1、过分依赖制度,忽视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教师从事教学研究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于是各学校便主要依靠制度管理强制推进。这种强制推进的办法,对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如备课则要求书写认真与否,环节完备与否以及量的要求;上课是否讲普通话,学生是否发言积极,教学效果是否好,回答问题正确率是否高,作业次数是否达标和是否有批有改,每个单元是否进行考测、讲评小结;教师相互间听课要达多少节次,组织教师业务学习要达多少次,组织教研活动要有多少次等都写进了教学管理制度中,且与津贴、评优、推先等利益挂钩。显然,过分依赖制度管理,忽视了教师的专业发展的需要。 2、教学管理常停留于形式,没有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从各校教学常规管理的进程中看,仍停留于形式的多,没有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主要体现为: (1)、备课:一是个别教师上课不带教案,说教案放在家里没带来;二是个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

校园法律案例分析 (一) 案例:寒假过去又开学了,初一(3)班郭老师在学生报到注册的时候,又强调了发型问题。说实在话,"穿衣戴帽,各有一好",留什么样的发型本来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可现在许多学校又都把它当做一件不小的事来抓,其原因是指挥中学生留什么发型的不是教委,不是学校,而是歌星、影星、球星,学生以他们的形象来定位,结果生源不择优校的学生常给人"街道痞子"、"胡同串子"的感觉,郭老师强调发型问题是有原因的。 三天过去了,班里的男生苏某还是留着长长的中分。一天中午放学后,郭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教师问:"老师给全班同学提的发型要求你知道吗?这也是全校统一的要求,你知道吗?""知道。"学生低声回答。"知道?知道为什么还不动?"声调里老师带着几分气。"我家里不让理,我也没办法。"学生理直气壮。就这样,师生对话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最后,老师拉开抽屉顺手拿出一把剪子,嘴里说着那我替你理吧,话到手到,苏某中间的一绺头发已剪下来了。苏某一边护着,一边说:"得,得,我自己去理,行了吧。"说完跑出了办公室。 苏某回到家的时候,其父正在喝酒。看见儿子捂着头走进来便大声喝问,以为儿子又在外面打了架,惹事生非。当听完事情原委后便借着几分酒力,怒冲冲跑到学校兴师问罪。见到郭老师开始还较理智,后来便破口大骂,在场的老师都为之瞪目。 正当大家纷纷上前劝解、家长还不依不饶的时候。一位两鬓银白、马上要退休的女教师乔某走上前去,嘴里说着"让你无法无天"随手就给了苏父一个嘴巴,不知是这巴掌的功效还是苏父的酒也该醒了,反正此后骂声听不见了,只是听到苏父反复强调:"正月里理头死舅舅,又不是文化大革命,凭什么给我孩子剃阴阳头…。"此时外面已围了不少人,为了化解矛盾,年级主任便把他们带到校长室。 校长热情地接待了他们,说来也巧校长刚刚学完有关教育法学的课程,听完大家的陈述,觉得这是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借此也是对大家进行法制教育的好机会。校长认为,化解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学法,使他们各知其错。校长先对家长讲,您看见孩子被剃了头心里不痛快,大家都可以理解,有意见也可以反映,但跑到学校来吵闹、辱骂教师是不允许的,这是违法行为。校长说着打开《教师法》翻至第35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赂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校长说完征询家长意见:"您看咱这问题在学校解决好还是换个地方解决好?"家长赶紧表示自己错了,愿意赔礼道歉,说着站起来给郭老师深深鞠了一躬。 接着校长转过身来对郭老师说:"您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对学生的人格不够尊重。"校长打开《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找到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就这一点来说,郭老师应该向学生道歉。此时郭老师已为自己一时间鲁莽感到内疚,借着校长的话,诚恳地向学生和家长表示了歉意。对老师乔某,校长笑着批评她说:"您站出来主持公道,这很不容易,但是您不该用违法行为制止违法行为。如果这样下去那不就乱上加乱了吗?"乔老师为人豪爽当即向家长道歉,并表示校长批评得对,自己遇事不冷静,确实不应该。 案例分析:对于本案中发生的行为,这位校长依据法律所作的分析已经很清楚了。通过这个案例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类似事件比较普遍,象老师强行给学生剪发的事不仅仅是这一位老师的行为,家长到学校来"兴师问罪"的事也多见于很多学校,当发生这类事情的时候,应该依照现有的法律来处理,虽然不是所有行为都有相应的具体法律条文,但我们也可以比照一些类似条文或者法律精神来解决,知法、懂法,具备法律意识是对每个公民的要求,大家遇事都能冷静思考,注意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保证学校正常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7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8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作出处理。 9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

学校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前景和难得的机遇,同时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阻力。由于我校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客观办学条件的制约,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学校管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家长不重视,师资不平衡。 家长重视不够。相当一部分农村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和学习不够重视,平时忙于劳作,普遍很少关心过问子女在校的教育学习状况,加之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自身素质不高,即使想关心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长教育子女的方法大多过于偏激;学生家长住址分散,大部分学生父母长期外出打工,家校联系困难,往往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和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了种种不应有的思想障碍和工作阻力,从而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管理理念陈旧,监管力度不大。 1、制度建设缺乏科学性。 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制定的制度没有适用性、操作性、科学性。 2、只重实效不讲形式 学校行政工作中的计划总结管理,教学工作中的教研活动管理,德育工作中的思想教育管理等方面,普遍存在做了事情,而无记载的现象。这反应出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化的东西太多。 3、重视学生智育,忽视了德育。 教育教学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教育问题。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努力,最终要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才是教育的成功。因为我们培养的是未来事业的接班人,所以我们不仅要关心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心学生学习的动机和学习目的;不仅要关心学生学习的成绩,更要关心学生的学习行为和学习习惯。我们今天的教学管理中的众多失败,究其原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因为我们的教学单纯强调了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思想性,淡化了教学过程的教育性。 三、制度虽健全,却难以落实。 学校制度建设比较健全,有自己的制度汇编。然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打折扣的现象,奖罚不到位,领导们对某些现象带有一定的感情因素,态度暧昧,致使学校的制度形同虚设,制度建设的目的仍然是应付检查,削弱了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功能。 要解决学校这些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宗旨,解决实际问题,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对于学校管理中的诸多问题,改进的思路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正确处理好几种关系,保证学校管理制度的实施。 (1)约束和自由的关系。约束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人们行为规范的限制;自由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人们依个人意志行动而不受限制的权利。约束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接受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这是为了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利益,保证学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作为学校管理者,在建立健全制度的过程中,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正确认识自由和约束的关系;有关制度的建立要充分发扬民生,广泛听取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制定的制度要取得大多数教职工的认同,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科学性。 (2)全员和主体的关系。完善的学校管理制度,应该是对学校内所有的人都起作用的,对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但具体到每一项管理制度,又往往具有不同的主体。比如,制订岗位责任制,必须把全体教职工都包括在内,因为每一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