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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64-75题及不定项选择题92-96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6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答案】:ABD

【考点及易混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专家解析】:考察依据三大本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页码为281页。其中C错误,正确的说法是,该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管辖

【专家解析】: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答案】:BC

【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43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

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故A错误。

《高检规则》第460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

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补充侦查、补充起诉、

追加起诉或者变更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

事实依法作出裁判。”故BC正确。

至于D选项不符合撤回起诉的情形,因为根据《高检规则》第459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67.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

【专家解析】:本题可以说是必考点,我在考前冲刺模拟题中连续出了三道题目,并在课堂

上反复讲述,果不其然,考到了这个重要的知识点。《高检规则》第305条第1款:“第三百

零五条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选A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选B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选C

(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选D

68.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

【专家解析】:《刑诉法》第54条第1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本

案中的ABC选项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遭受的刑讯逼供等方法,这里等的解释根据

该案中的理解,可以扩大到威胁引诱,所以应当排除。D属于威胁获得的证人证言,应当予

以排除。故ABCD

69.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检察院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答案】:BCD

【考点及易混点】:强制措施和律师辩护权

【专家解析】:A选项目前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未有过规定,故并不违

律的规定,不选。《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

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

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故B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9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

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故C错误,当选。《高检规则》第114条:“对犯罪

嫌疑人决定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执行监视居

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原因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无法通知的,

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

故D错误。

70.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送达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167条第三款规定:“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从该法条出发可以选出ABCD。

71.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答案】:ABC

【考点及易混点】:刑事和解

【专家解析】:在检察院主持的刑事和解中,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是该和解案

件必须满足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基本条件。其中ABC都正确。D错误的原因是检察院无需必须获得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自行可以决定。

72.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附条件不起诉

【专家解析】:考察法条《刑诉法》第273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故BCD正确,对于A,我认为也应当选,因为附条件不起诉本身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其不是未成年人当然不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故A当选。

7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答案】:AD

【考点及易混点】:合议庭职责

【专家解析】: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规定》第10条:“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

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

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A当选,依据是上述法条的(三)项。BC不符合上述法条规定的情形,合议庭成员应当承担责任。D当选,依据是上述法条(五)。

74.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

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答案】:AB

【考点及易混点】:刑事诉讼法15条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41条:“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

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75.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

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

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BC

【考点及易混点】:死刑复核程序

【专家解析】:本题在我的模拟冲刺题中出过相同考点的题目,考生应该不会做错,唯一的

一个陷阱就是让选错误的选项。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351条第1款:“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故本题正确做法是D选项,但是让选错误的,故为ABC。

不定向选择题

(二)迅辉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65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请回答第92—94题。

92.可以作为迅辉公司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的是:

A.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 B.被单位委托的职工王某

C.保管员韩某 D.公司副经理李某

【答案】:BD

【考点及易混点】: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

【专家解析】:本题可以说基本上我在模拟考前冲刺中押中了原题,而且连所犯的罪名都是

逃税罪。关于该题涉及的法条是《高法解释》第279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

的除外。故AC排除,选BD。

93.对迅辉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

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迅辉公司财产,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

D.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财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

【答案】:ABD

【考点及易混点】: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84条: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

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故AB正确。

《高法解释》第285条: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

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C错误,是“可以”而不是“应当”。D正确。

94.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变故,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公司被撤销,不能免除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B.公司被注销,对单位不再追诉,对主管人员继续审理

C.公司被合并,仍应将迅辉公司列为被告单位,并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D.公司被分立,应将分立后的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以迅辉公司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

责任

【答案】:BC

【考点及易混点】:单位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287条:“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

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

益为限。”故C正确,D错误。《高法解释》第286条: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B正确,A错误。

【模拟题链接】模拟冲刺题单项选择题第16题、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逃税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指控作为直接责任人员的厂长严某犯逃税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严某可以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B.该厂职工刘某可以作为该公司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C.诉讼代表人的人选有争议的,由法院确定;如果诉讼代表人经通知后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对其拘留

D. 审判期间,该肉制品厂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

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答案】:BD 【考点及易混点】: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专家解析】:

A错误

《高法解释》第279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

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A错误,B正确。

B 正确

C错误

《高法解释》第280条: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记住】:诉讼代表人由人民检察院确定。

D正确

《高法解释》第287条:“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故D项正确。

(三)张一、李二、王三因口角与赵四发生斗殴,赵四因伤势过重死亡。其中张一系未成年人,王三情节轻微未被起诉,李二在一审开庭前意外死亡。请回答第95—96题。

95.本案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是:

A.张一、李二 B.张一父母、李二父母

C.张一父母、王三 D.张一父母、李二父母、王三

【答案】:D

【考点及易混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主体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143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本案中由于张一是未成年人,所以张以的监护人,其父母负有赔偿义务。由于李二在开庭前死亡,所以其没有赔偿义务,但是其遗产继承人父母有赔偿义务。王三在本案中属于违背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所以也有赔偿义务,故本题应当选D。

96.在一审过程中,如果发生附带民事诉讼原、被告当事人不到庭情形,法院的下列做

法正确的是:

A.赵四父母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择期审理

B.赵四父母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庭应当按撤诉处理

C.王三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庭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强制其到庭

D.李二父母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应当缺席判决

【答案】:B

【考点及易混点】: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和撤诉处理

【专家解析】:《高法解释》第158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结合本法条的第1款,本案中赵四父母是原告,其“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都应当按照撤诉处理,故A错,B对。结合本法条第2款的规定,本案中,王三属于“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其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故C错误。而D中李二的父母不到庭,法庭不是应当,而是“可以”缺席判决,故D也不对。

对于,本题,我个人感觉命题者的意思对于D选项是否会选呢,个人感觉不像是考“应当”还是“可以”的问题,但是由于无法揣摩,还是以法条为依据,不选。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卷三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 单选: 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37.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最新婚姻法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第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对偶婚 C.乱婚D.普那路亚群婚 2.下列不属于婚姻家庭社会功能的是() A.实现人口再生产B.组织经济生活 C.维护社会治安D.文化教育 3.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 C.互相尊重D.互相敬重 4.“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这一说法出自1791年的哪一国宪法? A.法国B.德国 C.日本D.瑞士 5.按照姻亲的分类,妯娌、连襟属于() A.血亲的配偶B.配偶的血亲 C.血亲的配偶的血亲D.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是() A.二年B.一年 C.六个月D.三个月 7.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男女结婚的() A.最理想的年龄B.最适宜的年龄 C.最高年龄D.最低年龄 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这一规定体现了() A.男女平等原则B.一夫一妻原则 C.保护妇女利益原则D.婚姻自由原则 9.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B.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C.第三顺序法定继承人D.代位继承人 10.根据《收养法》规定,成立收养的唯一必经程序是() A.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登记B.向县级以上人民法院登记 C.向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登记D.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1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A.20周岁以上B.30周岁以上 C.40周岁以上D.50周岁以上 12.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 A.由双方协商处理B.自行恢复 C.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D.永不恢复 13.我国诉讼离婚中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是() A.夫妻感情不和B.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C.夫妻感情基础丧失D.对子女和财产已妥善处理 1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

刑诉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

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多长时间以内进讯问? A.24小时 B.48小时 C.12小时 D.72小时 答案:A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在开庭多长时间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A.7日 B.3日 C.5日 D.10日 答案:D 解析: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3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司法机关如何处理? A.可以提醒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不必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告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已丧失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某地发生一起盗窃案,公民当即将罪犯扭送到当地人民法院,该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不立案侦查 B.对公民扭送不予理睬 C.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自行侦查 答案:C 解析:对于报案、举报和控告,任何司法机关都应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法院无侦查权,盗窃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5.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可以提起反诉

B.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上诉C.反诉的案件只能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D.原自诉人撤诉的,反诉案件不得继续审理 答案:B 解析: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告诉才处理或者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案件的自诉人不能反诉,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刑事案件,应当先期公布下列哪些内容? A.案由 B.被告人姓名或名称 C.证据 D.开庭时间和地点 答案:ABD 解析: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或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 2.下列哪些人是既不属于控诉一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的诉讼参与人? A.公诉人 B.鉴定人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 17、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35】()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

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18、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36】()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婚姻法自考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共10小题) 1.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形态是血缘群婚制,它排除了 __________。答案:直系血亲 2.在亲属法上,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单位,称为__________。 答案:亲等 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禁婚亲的范围是直系血亲和__________。答案:三代以内 4.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我国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__________的有关规定。 答案:受其抚养教育的 5.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和__________的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 答案:终止妊娠后 6.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__________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答案:住房 7.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__________。 答案:父母 8.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时,应抚养父母已经死亡或 __________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答案:父母无力抚养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两代以内直系拟制血亲的是(B)。

A.兄姐与弟妹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称为(D)。 A.包办婚姻 B.借婚姻索取财物 C.交换婚姻 D.买卖婚姻 3.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C)。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4.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得撤销的事由是(B)。 A.欺诈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

2017司法考试刑诉选择题

(D)2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B)23.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B)24.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A)25.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C)26.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则?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1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 刑事诉讼法真题 一、案情 王某系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2018年11月,A市监察委接到举报后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中另查明王某在担任审判监督庭法官时犯有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A市监察委对本案调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检查机关以王某涉嫌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王小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法院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了在监察委调查和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的态度,主动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了判决。一审判决后检查机关没有抗诉,王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问题 1.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未经立案调查或侦查的前提下,检查机关能否径行起诉,为什么? 3.如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即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管辖的犯罪,关于管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4.A市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判决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三、参考答案 问题: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本案在管辖上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就立案管辖而言: 1、王某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減刑罪由监察委调查,符合法律规定(预估4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第2款: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据此,监察委立案调查王某涉嫌受贿罪于法有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案中王法官虽然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罪,但是不属于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王法官仍然属于职务犯罪行为,应当由监察机关进行调查。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交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预估2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王小

2001—2017民诉司考真题整理讲解学习

2001—2017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汇总 一、客观题汇总 (2017) (A)4.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其后,乙公司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仍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B.因乙公司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中断 C.法院可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D.因甲公司同意履行债务,其不能再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C)38.丙公司因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工程施工合同案的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损害其合法权益,向A市B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提起抗诉,A市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B县法院裁定将撤销诉讼并入再审程序。关于中级法院对丙公司提出的撤销诉讼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C.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C)39.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B.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C.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D.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D)40.薛某雇杨某料理家务。一天,杨某乘电梯去楼下扔掉厨房垃圾时,袋中的碎玻璃严重划伤电梯中的邻居乔某。乔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64-75题及不定项选择题92-96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6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答案】:ABD 【考点及易混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专家解析】:考察依据三大本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页码为281页。其中C错误,正确的说法是,该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管辖 【专家解析】: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答案】:BC 【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

新刑事诉讼法题库及解析(司考必备)

1.【简单】请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 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 1.【答案】AB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A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D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 2.下列主体中,有权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办案人员回避的有: A.当事人 B.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 C.辩护人 D.诉讼代理人 2【答案】ACD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所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所以A当选,B不当选,因为近亲属无权申

请回避。 该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乙是辩护人,丁是诉讼代理人,所以CD选项当选。 4.【简单】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B.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D.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4.【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所以A选项当选,因为“第一次讯问后”中的“后”字没有去掉,这是原刑诉法的规定,也是在刑诉修改一读稿和二读稿中的规定。B选项当选,因为只有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的限制于律师,而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 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C选项当选,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亲属可以委托辩护人是原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和新法抵触而不再具有效力。 该条第2款规定,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该条第4款规定,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故D选项当选,因为公检法和律师对告知的时间要求是不一样的。 5.【中等难度】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13年司考民诉真题

13年司考民诉真题

39.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留置送达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40.大皮公司因买卖纠纷起诉小华公司,双方商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法院认可。时限届满后,小华公司提出还有一份发货单没有提供,申请延长举证时限,被法院驳回。庭审时小华公司向法庭提交该发货单。尽管大皮公司反对,但法院在对小华公司予以罚款后仍对该证据进行质证。下列哪一诉讼行为不符合举证时限的相关规定?C A.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举证时限 B.双方确定了25天的举证时限 C.小华公司在举证时限届满后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D.法院不顾大皮公司反对,依然组织质证 41.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C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42.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 A.郭某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 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 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 43.下列哪一选项中法院的审判行为,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B A.送达法律文书 B.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C.调解纠纷,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 D.追加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 44.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 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 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 45.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

版新婚姻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2015版新婚姻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C )。 A.互相爱护B.互敬互爱C.互相尊重 2.姚某(男,22周岁)为达到与郭某(女,19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郭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2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郭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 ) A.对郭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B.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 C.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 3.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不属于结婚必备条件的是(B )。 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男不得早于25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C.符合一夫一妻制 4.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省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女职工晚育的,享有(C )天的产假。 A.90 B.105 C.128 5.王某和吴某经登记结婚后,吴某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C )。 A.王某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若干套住房,婚后吴某发现均为谎言 B.王某趁吴某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诱使吴某与其结婚 C.王某掌握吴某父亲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吴某他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吴某迫于无奈与王某结婚 6.根据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B )内提出。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7.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下列有关约定产生的法律效力,其说法错误的是(C ) A.约定夫妻财产可以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 B.约定财产对夫妻双方具有拘束力 C.约定财产可以对抗第三人 8.下列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A ) A.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经营取得的收益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9.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不需要出具的证件或证明材料是(B )。 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本人的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C.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0.华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华某长期在外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下列哪项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B )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华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辛劳,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因显失公平而归于无效 C.由于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华某给予损害赔偿 11.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C )。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013---2018年刑诉真题试题

2013年 (本题22分) 案情:李某于2012年7月毕业后到某国有企业从事财务工作。因无钱买房,单位又不分房,在同学、朋友及亲戚家里四处借住,如何弄钱买一套住房成为他的心结。 2013年4月,单位有一笔8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送银行,存放于单位保险柜,李某借职务之便侵吞了全部现金并伪造外人盗窃现65·~ 李某用该 款购买了一套公寓。 李某的反常行为被单位举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反贪技术侦查部门当即实施技术侦查措施,查明系李某作案并予以立案。在刑事拘留期间,李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鉴于本人最终认罪并将赃物全部追回,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13年7月该案提起公诉。李某及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出李某在拘留期间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要求排除非法证据。 问题: 1.检察机关对李某贪污行为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2.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措施在使用主体、案件范围和适用程序上有哪些特殊要求? 3.检察机关对李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 4.法院处理李某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步骤是什么?2014年 (本题22分) 案情:犯罪嫌疑人段某,1980年出生,甲市丁区人,自幼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而辍学在社会上流浪,由于生活无着落便经常偷拿东西。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 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1.结合本案,简答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条件。 2.如中级法院直接对段某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3.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在作出强制医疗决定时应当如何处理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 2015年 (本题26分) 案情:某日凌晨,A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一具男尸,经辨认,死者为刘瑞,达永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停车场录像显示一男子持刀杀死了被害人,但画面极为模糊,小区某保安向侦查人员证实其巡逻时看见形似刘四的人拿刀捅了被害人后逃走(开庭时该保安已辞职无法联系)。 侦查人员在现场提取了一只白手套,一把三棱刮刀(由于疏忽,提取时未附笔录)。侦查人员对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了ABO血型鉴定,认定其中的血迹与犯罪嫌疑人刘四的血型一致。 刘四到案后几次讯问均不认罪,后来交代了杀人的事实并承认系被他人雇佣所为,公安机关据此抓获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康雍房地产公司开发商张文、张武兄弟。 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认定此案系因开发某地块利益之争,张文、张武雇佣社会人员刘四杀害了被害人。 法庭上张氏兄弟、刘四同时翻供,称侦查中受到严重刑讯,不得不按办案人员意思供认,但均未向法庭提供非法取证的证据或线索,未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司法考试刑诉法主观题真题

刑诉法主观题真题(2012-2017) 2012年(本题28 分) 专家观点:刑事诉讼法既有保障刑法实施的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在刑事诉讼中,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而且往往导致证据虚假,发生冤错案件。为此,《刑事诉讼法》及有关部门的解释或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挥了刑事诉讼法的应有功效。 案情:花园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犯罪现场破坏严重,未发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经査,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其曾因抢劫被判有期徒刑12 年,刚刚刑满释放,案发时小区保安见李某出入小区。李某被东湖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被逮捕羁押。审讯期间,在保安的指认下,李某不得不承认其在小区他处入室盗窃3000 元,后经査证属实。但李某拒不承认抢劫杀人行为。审讯人员将李某提到公安局办案基地对其实施了捆绑、吊打、电击等行为,3 天3 夜不许吃饭,不许睡觉,只给少许水喝,并威胁不坦白交代抢劫杀人罪行、认罪态度不好法院会判死刑。最终,李某按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抢劫杀人的事实。在此期间,侦查人员还对李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査,提取扣押了李某鞋子等物品,当场未出示搜查证。 案件经东湖市检察院审査起诉后,向东湖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李某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问题: 1. 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哪些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 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 3.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东湖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 4. 结合本案,简要说明刑事诉讼法对保障刑法实施的价值。 5. 结合本案,简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过程,阐明非法证据排除規则的诉讼价值。 答题要求: 1. 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 无本人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不得分: 3. 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婚姻法期末考试试题 一、判断并简要说明理由 每小题 分,共 分 、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婚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不同,所以它不是违法行为。 、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与民法中的财产关系一样,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受遗赠所得的财产,归本人所有。 二、简述题 每小题 分,共 分 、我国现行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处理。 、简述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联系和区别。 三、案例分析 共 分 案例一 年,张林夫妇与邻村陈武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张羽送给陈武夫妇收养,并办理了有关手续。从此张羽改名为陈羽,在陈武家生活,后来上了小学。陈家待他很好,百般关爱。他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 年春天,陈羽因为逃学,受到陈武责备,他不仅不服气,反而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武一气之下打了他一记耳光,陈羽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武几次到王家找到回家,陈羽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张林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武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陈武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张林夫妇补偿他们在 年间支付的无育费用共计 元。张林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陈家有虐待陈羽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 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陈武起诉至法院。 根据以上情况,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陈武夫妇与陈羽的收养关系可否予以解除 分 、张林提出的不予补偿的理由是否成立 陈武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可否予以支持 分 、假如解除收养关系时陈羽已经成年,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自行解除 分 案例二

王见 男 ,知识分子 李花 女 ,公司雇员 双方于 年结婚。婚前 李花借款 万元购置一室一厅住房产权归她本人所有,婚后由双方共同居住使用。 年 月,李花生育一子取名王沅。因双方工作较忙,所以王沅一直由 男方父母 王沅的祖父母 抚育。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基本上由王见负担,李花则把自己的工资、奖金等大部分用来偿还购房欠款,至今已偿还 万元,尚欠债 万元。 年因李花与他人同居,后被王见发现,夫妻关系开始恶化。 年 月,王见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双方在下列问题上存在争议。双方均要求儿子王沅由自己抚养 李花以住房系自己借款购买并由她偿还债务为由,提出离婚后该套住房归她所有。王见认为婚后家庭日常开支由他负担,住房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李花还提出,王见写有著作一本,尚未交出版社出版,估计可得稿酬几万元,应从这几万元中预扣一部分归她所有,男方坚决不同意。另外,王见为支持其妹妹出国留学花费 万元,王见认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而李花认为应由 王见个人偿还。 根据上述案情,试依照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法院应否判决二人离婚 分 、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 分 分 、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 如何分割 、李花为购房尚欠款 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分 、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正持 分 王见离婚时可以获得哪些救济 分 、 、王见为其母亲治病花费医疗费 万元应由谁偿还 分

司法考试卷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卷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选题 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2.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3.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 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 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 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 4.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 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5.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6.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现场的证人证言 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因电器短路引起的录像 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7.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 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 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 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 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 8.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1)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在受理债权人申请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的期间是(C )。A.7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2.民事诉讼中,在诉讼权利义务承担的情况下,原当事人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人( A )。 A.一律发生效力 B.一律不发生效力 C.发生效力与否视具体情况而定 D.发生效力与否由人民法院决定 3.本证与反证的划分标准是(C)。 A.证据的来源 B.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 C.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 D.证据的内容和含义 4.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B)。 A.终结 B.中止 C.延期审理 D.继续进行 5.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服一审判决的,(D )。A.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不能独立上诉 B.处于辅助当事人地位,不能上诉 C.可以作为上诉人提起上诉 D.第一审判决令其承担义务则可以上诉,否则不能上诉 6.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原法人因合并而消灭的,由合并后的法人参加诉讼,这是(C)。 A.变更当事人 B.更换当事人 C.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D.追加当事人 7.在我国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中,起诉或应诉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是指(B )。 A.五人以上 B.十人以上 C.十五人以上 D.二十人以上

8.民事特别程序实行(A)。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三审终审 D.四审终审 9.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A )。 A.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B.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C.不应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D.视具体情况而定 10.王某和郑某均为甲市人,双方于2008年底在乙市登记结婚,2009年2月郑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2月王某将户口迁到丁市,并提出与郑某离婚之诉,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11.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除金钱给付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应当(A )。 A.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B.支付迟延履行金 C.加倍偿还 D.以财产抵债 12.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的效力(C)。 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B.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人,债务人即为被告人,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C.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 D.暂不生效,待法院审查书面异议后,人民法院再作出决定 13.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一审合议庭(C)。 A.只能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 B.必须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C.既可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也可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D.应全部由陪审员组成 14.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已被撤消、合并或分立,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应当裁定(B )。 A.不予执行 B.中止执行 C.继续执行 D.终结执行 15.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满,失踪人仍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C )。 A.裁定案件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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