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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1.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好;<1,坏)

调整关税改善贸易条件的前提:进口商品供给弹性<进口商品需求弹性

2.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

?在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外支付的部分免于缴税:

1)在中国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境内外享受的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2)对境内外同时担任职务或在境外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

3)境内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或不征收的,在该企业受雇个人的工资视为境内企业支付。

?史密斯先生从2008年5月起被美国一公司派到我国,在该公司与我国合资的M公司任职做技术指导工作,我国M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5000元,美国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35000元。2012年6月,史密斯先生被临时派往泰国为一家公司检测设备,于2012年6月5日从中国出境。当年6月17日回到中国后继续在M公司工作。现计算史密斯先生2012年6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史密斯先生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50000-4800)×30%-2755(速算扣除数)=10805(元)

(2)当月应纳税额:

10805×(1-35000/50000×12/30)=7779.6(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不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英国居民伍德受英国T公司委派到我国一家企业提供业务帮助,入境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在我国企业工作5个月,英国T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我国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2000元。2013年4月,伍德被派往日本的英国T公司一家关联企业工作了20天,然后返回中国企业继续工作。那么,伍德2013年4月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多少?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2000/20000 ×10/30=559(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续上例。假定伍德要在中国工作10个月,那么,伍德2013年2月来华工作,当年9月被派往设在日本的英国T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了20天,则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为: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0/30=931.67(元)

?高管人员的规定:

高管: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1)来自无税收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在一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

来自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但协定中规定高管工资适用董事费条款,且其在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2)无税收协定适用,或按税收协定应认定为中国居民的企业高管人员,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5年

的;

按协定规定应认定为对方国家居民且按协定规定应适用董事费条款的企业高管人员,如果在税收协定规定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了183天但不足365天的个人:

3)无税收协定适用,或按税收协定应认定为中国居民的企业高管人员,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5年后的纳税年度中,仍

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3.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

?扣除法

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年取得总所得100万元,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 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减免法

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税率征税;

对其国内所得则按正常的标准税率征税。

只能减轻而不能免除国际重复征税。

?免税法

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全部或部分免予征税。

单边免税的一般限定条件:

1)能够享受免税的国外所得必须来源于那些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不包括国际避税地);

2)享受免税的国外所得一般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参与免税”;

3)本国纳税人若想享受“参与免税”,其在国外企业持有股份的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1~2年);

4)还有一些国家“参与免税”还要求派息公司必须是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经营活动的公司。

免税法在实行累进所得税的国家的两种做法:

1)全部免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并且在确定对其国内所得征税的税率时也不考虑这笔免于

征税的国外所得。

2)累进免税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不予征税,但在确定对其国内所得征税的税率时,要将这笔免于征税

的国外所得与国内所得汇总一并考虑。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某年度总所得100万元,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30万元。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其适用税率是40%,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抵免法

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只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

抵免法可以有效地免除国际重复征税。

1)抵免限额

普通抵免:规定本国应纳税款的抵免额不能超过国外所得按照居住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抵免限额)。

我国超限抵免额可以向以后结转的期限为5年。

我国目前对企业和个人外国税收抵免限额的计算主要采用分国限额法。

企业所得税:分国不分项。把企业来源于某国的各项所得加总,一并计入分国抵免限额。

个人所得税:分国分项。把个人来源于某国的应税所得项目,依照我国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分别计算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加总求出该国的税收抵免限额。

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分国抵免限额=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源于某一外国的所得额/境外所得总额

综合抵免限额=境内外总所得按居住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源于境外的总所得/境内外所得总额

?1、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用两种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万元):

综合抵免限额=(1200×50%)×(100+100)/1200 100万元

B公司与C公司已纳外国税额(60十40) 100万元

实际抵免额100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600-100) 500万元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

丙国抵免限额(1100×50%×100/1100) 50万元

允许乙国实际抵免额50万元

允许丙国实际抵免额40万元

抵免后A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600-50-40) 510万元

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

在国外分公司既有盈利又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比较有利。

2、接上例,假设C公司亏损50万元,其他情况相同。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

综合抵免限额〔525×(100-50)/1050〕25万元

实际抵免额25万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25) 500万元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

乙国抵免限额(550×100/1100) 50万元

由于C公司在丙国的经营亏损,所以不存在抵免问题。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50) 475万元

?直接抵免与间接抵免

直接抵免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指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年度获得总所得10000万元。其中本国所得8000万元,乙国(来源国)分公司所得2000万元。

现计算该公司在采用抵免法时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1)当甲国适用税率为30%、乙国为30%,两国税率相等时,甲国政府允许该公司用已纳全部乙国所得税冲抵甲国总公司的应纳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600万元

总公司得到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3000-600) 2400万元

(2)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20%时,该总公司仅能按实纳外国税款进行抵免,在实行税收抵免后,还要就乙国所得按照两国税率差额,向甲国补交其税收差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20%) 400万元

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400万元

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400) 2600万元

(3)当甲国税率为30%、乙国税率为40%时,该居民公司在乙国已纳税额在甲国得不到全部抵免,其可以用于抵免的数额仅为其乙国所得按照甲国税率计算的税额。

总所得按甲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000×30%) 3000万元

分公司已纳乙国税额(2000×40%) 800万元

乙国税收抵免限额(2000×30%) 600万元

实际抵免额600万元

总公司抵免后应向甲国缴纳税额(3000-600) 2400万元

该居民公司缴纳的税收总额(800十2400) 3200万元

4.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

利用转让定价在公司集团内部转移利润,使公司集团的利润尽可能多地在低税国关联企业中实现。

?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案例:

假定A和B是跨国关联公司,A所在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B所在国的税率为50%。在某一纳税年度,A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万张,全部要出售给关联的B公司,再由B公司向外销售。

(1)如果A公司按照每张15美元的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B公司,B公司然后再按每张22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一个非关联的客户(方案1),则A,B两企业的纳税总额为42万美元,税后利润58万美元。

(2)如果A公司按每张18美元的价格向B公司出售这批产品(方案2),则A公司的销售利润就会增加30万美元,B公司的销售利润则会相应下降30万美元。由于A公司位于低税国,而B公司位于高税国,因此A公司提高对B公司的转让价格会使两个公司的纳税总额下降6万美元(42万-36万),税后利润总额则从原来的58万美元增加到64万美元,相应也提高了6万美元。

5.转让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

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A和B是关联企业,C和D是非关联企业,它们与A、B也无关联关系;A向B销售产品,可选择的可比非受控价格为:(1)A向非关联企业销售相同产品的价格。

(2)B从非关联企业购进相同产品的价格。

(3)C生产的相同产品向D企业(位于B企业所在国)销售的价格。

?再销售价格法(RPM)

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方(再销售方)将购进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公平交易价格=再销售价格×(1-合理销售毛利率)

?甲国的母公司把一批产品(生产成本8000美元)以10000美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给乙国子公司,乙国子公司再以15000美元的市价将这批产品在当地销售。乙国的独立企业销售同类产品可实现的销售毛利率为20%。在这种情况下,按RPM 法,甲国的税务部门要把母公司的销售价格调整为多少美元?

公平交易价格=再销售价格×(1-合理销售毛利率)=15000 ×(1-20%)=12000美元

结论:母公司应税销售利润由原来的2000美元(10000-8000)调整为4000美元(12000-8000)。

?成本加成法(CPLM)

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业合理的转让价格。

公平交易价格=生产成本×(1+加成率)

6.常设机构

在实践中如何确定常设机构并对其征税。

?施密特是德国一家公司的雇员,他被公司派到北京工作,任务是在整个东南亚地区推销本公司的产品。公司授予他签订合同的权力。一年之中施密特有一半时间要在中国香港、菲律宾、韩国等地推销产品。

分析:

(1)由于施密特是德国公司的雇员,并有权代表公司在我国签订销售合同,因此应认为在我国设有常设机构。

(2)我国可对施密特在我国境内推销产品的盈利征税,但其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推销产品的盈利不用向我国纳税。?德国X公司在北京设有一办事处,该办事处无权代表X公司签订合同,它的工作范围仅是为X公司来华人员提供翻译、汽车、司机、住宿等帮助,同时还进行广告和市场分析工作。这个办事处每年的开支为50万人民币。

分析:

X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在我国为其总机构提供的帮助和广告及市场分析工作属于辅助性或准备性活动。

常设机构不包括“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该办事处不属于德国X公司在我国设立的常设机构,我国不对该办事处征税。

7.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是否能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

答:我国与巴哈马无税收协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和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国(未与中国有双边协定)的A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B公司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总额100万美元,其中勘察业务60万,设计业务40万。合同签订后A公司派员到中国境内进行工程勘察,勘察结束后回甲国进行设计。就此业务,A 公司应向中国缴纳所得税的所得额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答:我国对经营所得来源地判定采用“常设机构标准”。A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勘察活动,符合我国的常设机构范围,40万境外设计业务与境内勘察活动有实际联系,所以公司应向中国缴纳所得税的所得额是100万美元。

?一笔贷款资金在中国境内使用,但利息由境外机构支付。如利息所得进入我国居民个人账户,是否需向中国政府申报纳税?如果利息所得进入我国居民企业账户,是否需向中国政府申报纳税?请各自说明理由。

答:如利息所得进入我国居民个人账户,需向中国政府申报纳税。因为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利息,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如利息所得进入我国居民企业账户,则不需向中国政府申报纳税。因为利息所得的来源地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该笔利息由境外机构支付,属于境外来源所得。

8.典型案例:IRC v. Ramsay公司规避资本利得税案。

英国没有反避税的一般条款,只将“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作为国家反避税措施之一。

1982年Ramsay公司出售其一个农场获得收益,应该缴纳资本利得税。为避免履行这笔收益的纳税义务,Ramsay公司聘请专家设计了公司经营成本损失,从而抵销该笔收益的避税计划。

Ramsay公司购买Caithmead(卡特梅德)公司股票。

向Caithmead公司贷款两笔,金额一样,利率均为11%,双方约定贷款条件为:Ramsay公司有权减少其中一笔贷款的

利率,并把减少的利率加到另一笔贷款上。

贷款数日后,Ramsay公司行使合同权利,将一笔贷款的利率减为0,同时将另一笔贷款的利率增为22%。

同一天,Ramsay公司将后笔贷款(利率22%)之债权出售获利,该债权证书出售所获收益免缴资本所得税。

一周后,Caithmead公司将前笔贷款(利率0%)归还Ramsay公司。

由于上述贷款交易,Caithmead公司股价下跌,Ramsay公司抛售Caithmead公司股票因此受损,损失与出售债权凭证收益相等。Ramsay公司认为其出售Caithmead公司股票所受损失能抵消其出售农场的收益,应当免于缴纳资本所得税。税务机关认为Ramsay公司的操作意在避税,不同意抵扣,该案经过税务机关、税务特别委员会、王室法院、上诉法院最后上诉到了上议院。

分析:

第一,从目的来看,该安排完全以避税为目的,没有任何商业价值,因为通过该计划的实施,纳税人不可能有任何利润收入,相反他一定会有损失,也就是他实施该计划所需要的成本。

第二,整个计划都会按照预定安排确实进行,最终获得预定的效果。

第三,将整个计划中的所有交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它不会产生任何收益或损失,不会对任何人的地位产生任何影响。

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它计划并最终也确实使纳税人回到了计划开始时的状态。

9.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公司是法人,而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就意味着它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所有行为的责任由它的合伙人来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是有限责任公司兼有资合性的表现。

3)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公司适用的是公司法等商法和经济法律。

合伙企业适用的是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

10.速算扣除数

速算扣除数是在级距和税率不变条件下,全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比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多纳的一个常数。因此,在超额累进税率条件下,用全额累进的计税方法,只要减掉这个常数,就等于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本级速算扣除额=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11.再保险

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例如:

某公司内部保险公司为本公司员工提供人身意外保险作为员工福利,最高理赔金额20万/人。

随后,该内部保险公司向平安保险公司购买再保险,支付保险费20万/年,危险单位200万。

这意味着,如果该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员工发生意外,理赔总额超过200万时,超出部分由平安公司再保险部承担。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 X [80000 -( 80000+20000)] =19360 (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 (50000-20000 )X 20% =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 =8000+9000+6000 =230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 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第32讲_国际税收抵免制度(2)

第二节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二、我国的税收抵免制度 (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根据税法确定的境外所得,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直接抵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为将该项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还原计算后的境外税前所得; 上述直接缴纳税额还原后的所得中属于股息、红利所得的,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时,应再将该项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还原计算,即该境外股息、红利所得应为境外股息、红利税后净所得与就该项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之和。 对上述税额还原后的境外税前所得,应再就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时已按税法规定扣除的有关成本费用中与境外所得有关的部分进行对应调整扣除后,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我国某居民公司,在甲国设立一个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自主申报缴纳甲国所得税;在乙国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某年该公司核算的甲国分公司预提所得税税后营业利润95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率20%、预提所得税率5%;取得乙国公司分回的利润360万元,乙国公司的当年利润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当年税后利润的50%用于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 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甲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95÷(1-5%)=100(万元) 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1-20%)=125(万元) (2)乙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360÷(1-10%)=400(万元) 乙国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200×50%=100(万元) 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400+100=500(万元) 1.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分支机构的合理支出范围通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人员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相关税费和应分摊的总机构用于管理分支机构的管理费用等。 【例题·计算题】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1)B公司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200万元(但未考虑甲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调整金额),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预提所得税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总额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后所得=100-80=20(万元) ②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20+6=26(万元) ③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6+(80-70)-20× [100÷(400+100)]=26+10-4=32(万元) (2)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乙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 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 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 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 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 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 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 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

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 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 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 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 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5.该跨国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将利润从高税国甲国转移到了低税国乙国,从而降低了跨国集团公司的总税负。 转让定价调整前: 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5-12-3)×35%=0(美元) B公司向乙国缴纳公司所得税=(30-15)×18%=2.7(万美元) 跨国集团公司总税负=0+2.7=2.7(万美元) 甲国可以根据组成市场标准对该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调整。 转让定价调整后: 该批零件的组成市场价格=(12+3)÷(1-25%)=20(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20-12-3)×35%=5.25(万美元)

大企业科和国际税收类试题

大企业科和国际税收类 试题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大企业科和国际税收业务考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1分,计20分) 1、税务审计查账子系统,用于对需要采取现场审计调查的企业实施() A.计算机审计查账 B.特别纳税调整调查 C.计算机审计查账和特别纳税调整调查 D.计算机审计查账和资本弱化调查 2.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管理子系统,采用() A.计算机评估 B.计算机评估和人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C.人工评估的方式 D.以上答案都不对 3、下列不属于关联企业认定标准的是() A.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B.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C.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委派的D.直接或间接共同拥有或控制第三者股份达到50%或以上的 4、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使用较多的是() A.价格法B.利润法C.核定利润率法D.可比利润法? 5、关联企业的购销业务按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是() A.可比受控价格法 B.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C.再销售价格法 D.成本加成法 6、在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时,税务机关采用按照纳税人从关联企业购进商品再销售给独立企业的价格,减去相同或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后,对购进商品进行定价的方法是() A.可比受控价格法 B.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C.再销售价格法 D.成本加成法 7、A国的甲公司有来源于C国乙公司的股息收入,但A、C两国尚未建立税收协定关系。A、C两国都与B国签订了国际税收协定。甲公司又在B国组建丙公司,乙公司的股息先支付给丙公司,再由丙公司转付给甲公司。甲公司的这一行为是() A. 利用避税地避税 B. 利用公司居住地变化避税 C. 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D. 利用企业资产的流动避税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税率 1 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 2 所得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 3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 4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 5 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北语16秋《国际税收》作业4

一、单选题(共道试题,共分。) .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是 . 优惠原则 . 最大负担原则 . 平等原则 . 以上都是 标准答案: .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 优惠原则 . 最大负担原则 . 平等原则 . 以上都是 标准答案: . 将导致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在本国权利的相同,而给予则导致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在本国的权力大致相同 . 优惠待遇、歧视待遇 . 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 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 . 歧视待遇、优惠待遇 标准答案: . 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形式规定缔约国之间相互把给予第三国公民的最优惠权利给予对方的公民,即以第三国公民所享有的最优惠的权力为标准,给予对方公民民事权利,称之为. 最惠国待遇 . 国民待遇 . 优惠待遇 . 差别待遇 标准答案: . 我国最早签订的单项协定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航空运输企业税捐的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经合发范本》 . 《联合国范本》 标准答案: . 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外国商品进口环节课征国内流转税,一般有两种课税原则,即和 . 产地课税原则、品牌所在地课税原则 . 品牌所在地课税原则、消费地课税原则 . 产地课税原则、消费地课税原则 . 产地课税原则、消费者国籍原则 标准答案: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涉外税收负担是一国政府加在其管辖下的外国纳税人身上的纳税责任 . 涉外税收负担往往受到一国政府所奉行的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制约 .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主要有优惠原则、最大负担原则和平等原则

国际税法练习

第五篇国际税法 一、单选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冲突,而导致国际重复征税普遍存在的原因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C.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D.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2.跨国联属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主要是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下列哪种机构来实施国际避税?() A.常设机构 B.固定基地 C.踏脚石传输公司 D.基地公司 3.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行为包括( ) A.扣除法B.抵免法 C. 国际逃税D.国际避税 二、多选题 1.根据国际税法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在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收入应向中国政府纳税:() A.在我国境内取得的经营利润 B.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收入 C.来源于境外的销售收入 D.来源于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各国税法上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 A.住所标准 B.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C.居所标准 D.居住时间标准 3.某跨国公司A的总部位于甲国,其在乙国设有一家分公司B,在丙国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C。在2001纳税年度,A在甲国的利润收入是800万美元,B在乙国的营业利润是150万美元,C在丙国的利润收入是380万美元。B向乙国政府纳税45万美元;C向丙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美元,税后利润中的120万美元用于支付A公司当年的股息。现甲国欲就A公司的全球所得征税。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政府对A公司来源于本国、乙国的所得以及来源于丙国的股息收入征税,依据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B.乙国政府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以及丙国政府对C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的都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甲丙两国政府分别向A公司和C公司进行征税,其税源是C公司的利润收入,构成了国际重叠征税 D.甲乙两国政府同时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征税,构成了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International Taxation国际税收 试卷1

试题一 I. True or false (10 marks, 2marks/each) 1. The direct credit is a credit granted to a domestic corporation for the foreign income taxes paid by a foreign affiliated company.( ) 2. Generally, many countries use the presence period criterion to identify the residence of legal entity.( ) 3. The 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can be divided into systematic double Taxation and juridical double Taxation.( ) 4. Source country may take methods of exemption or credit to its resident foreign income. ( ) 5. According to the UN model treaty, contracting states may adopt tie-breaker rules to identify the residence of legal entity.( ) Ⅱ.Please explain the following key terms. (12 marks,3 marks for each key term ) 1. deduction method 2. withholding tax 3. Treaty shopping 4. Source tax jurisdiction Ⅲ. Questions ( 28 marks ) 1. Please explain the traditional and additional methods under Arm’s Length Principle.(5 marks) 2.What factors are used by OECD to identify whether a jurisdiction is a tax haven or not?(3 marks) 3. Please explain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ax evasion and tax avoidance.(6 marks) 4.Please explain the operation of a direct conduit company by a figure.(6 marks) 5.Please explain the main features of arm’s length principle and p rinciple of Global Apportionment. (8 marks) Ⅳ. Case Study ( 20 marks ) 1.XCo. is a corporation organized in State A and YCo is a corporation organized in State B. Both XCo and YCo are controlled by ZCo which is organized in State C. The corporate income tax rates of State A and State B are 50% and 16% respectively. In some given year, XCo produces a batch of goods at a cost of USD5,000,000 and sells the goods to YCo at USD5,000,000. The arm’s length price of the above goods is USD8,000,000 in State A’s market. YCo resells the goods to unrelated con sumers at USD8,2000,000 in State B. ZCo has no income this year. Please answer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1) Which kind of tax avoidance technique has been used in the above case? ( 5 marks) (2) Compare the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income tax burden und er market price and transfer price. ( 5 marks) (3) Which kind of anti-avoidance measure could be taken? ( 5 marks) 2、An American company sold its properties in some taxable year, the transfer businesses are as the followings: (1)transferred a house property situated in China to a Japanese company(1 marks) (2)transferred the right to use a plot of land in China to a Chinese resident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一、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二、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 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 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 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 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 所得(万元)税率 甲国(本国) 100 30% 乙国 60 35% 丙国 4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 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 =32.2(万元) 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 =(100+60+40)×30%× =(60+40)×30% =30(万元) 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

(完整版)国际税收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2.如何理解所得税的国际竞争? 3.为什么说涉外税收不等同于国际税收? 4.从税制设计来看,增值税是否存在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如何解决?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期末考试复习题

一、填空题(本大题共10空,每空2分,共20分) 1.国际税收不能脱离()而单独存在,它不能离开()这个关键因素。 2.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关于国家之间的()。 3.()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有关对外国纳税人征税的部分。 4.在判定双重法人居民身份时,国际上通行的顺序中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 5.各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时的认定标准有()和()。 6.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立以()为依据。 7.以国家税收管辖权是否实际发生冲突为标准,国际重复征税可分为()和()。 8.各国单方面采取的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和()。 9.()和()只能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程度,而不能彻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10.国际避税地的判定标准有()和()。 11.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包括:()和()。 12.跨国关联企业间收入与费用分配的原则有()和()。 13.常见的资本弱化反避税方法有两种,即()和()。 14.国际税收原则包括()和()。 15.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程序有()、()、()和()。 16.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特征有()和()。 17.国内商品税的管辖权原则有两种,即()和()。 第1 页共6 页

18.在前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历次多边谈判中曾经采取过的关税约束与减让方法有()、()和()。 19.()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各国政府通过降低税率、增加税收优惠等形式,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吸引国际流动资本等流动性生产要素,提升本国经济竞争力,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的国际经济行为。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地域管辖权 2.实际所得原则 3.常设机构 4.国际重复征税 5.全部免税法 6.抵免限额 7.分项限额 8.税收饶让 9.转让定价 10.国际税收原则 11.国际税收惯例 12.国际税收协定 13.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14.普惠制 15.国际税收竞争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8分,共32分) 1.如何理解国际税收的概念? 2.简述确立税收管辖权的原则。 3.简述实际所得原则与引力原则的含义。 4.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单边措施有哪些? 5.比较全额抵免法与限额抵免法。 6.简述税收饶让的方式。 7.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8.举例说明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参考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的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A) A.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的居住期限是(C)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 A.注册地标准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的间接抵免适用于(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 6、 A. C. D)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是(A ) A.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是( B )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B) A.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

B.单一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地区 C.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 D.同时行使所得来源地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地区 11、下列纳税人不可能成为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的是(A) A.只负有本国纳税义务的非跨国自然人B.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 C.负有双重纳税义务的跨国法人D.负有多重纳税义务的跨国纳税人 12、小型微企业和国家重点扶持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是(A) A.20%;15%B.15%;20%C.25%;20%D.20%;25% 13 A.中国 B.日本 14、某一居民2009年纳税年度内取得总所得为10在来源国取得所得为2万元,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0%A) A.2.8万元B.3万元C.2.5万元D.2.4万元 1570万元,来自于乙国的 所得为30B) A.28万元 二、选错、多选或少选皆不得分, ABCD) B.避免国际重复征税原则 防止国际逃税和避税原则 BCDE) D.住所标准 E.意愿标准 ACDE) D.劳务所得 E.投资所得 CD) A.保护性原则 B.公平性原则 C.属人主义原则 D.属地主义原则 E.普遍性原则 5、以下情况可以采用直接抵免法来解决国籍双重征税的是(ABC) A.总公司在国外的分公司直接缴纳给外国政府的公司所得税 B.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预提所得税 C.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D.母公司在国外的子公司缴纳的公司所得税 6、跨国纳税人来自非居住国的投资所得包括(BCD) A.转让机器设备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 C.股息 D.利息 E.动产租金 7、抵免法的特点(AB) A.是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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