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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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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UN范本

五、问答题

未来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答:国际税收问题和国际经济问题密切相关,国际税收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在商品课税领域,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在所得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为了防止“财政降格”或公司所得税税率“一降到底”的情况发生,国际社会有必要对各国资本所得的课税制度进行协调

(3)随着地区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将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各国之间将加强税收征管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对付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的行为。

(5)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际税收领域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亟待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一、术语解释

1.税收管辖权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2.推迟课税

本国居民公司来源于境外子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在未汇回本国以前可以先不缴纳本国所得税,但只有汇回本国以后,本国居民公司再就其申报纳税。

二、填空题

1.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这时所得税三种税收管辖权中的(地域管辖权)。

2.判断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一般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3.我国判定经营所得来源地采用的是(常设机构)标准。

4.判定劳务所得来源地的标准有劳务提供地标准和(劳务支付地和劳务鉴定地)。

5.许多国家以利息(实际发生地)的居住地为标准来判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6.多不动产所得,各国一般以不动产的(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7.中国对动产转让所得来源地的判定采用(转让地和转让者居住地)。

8.一国的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该国境内的所得向该国纳税的义务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

三、判断题。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和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1993年、1994年、199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199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C)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 C )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183天 C.1年 D.180天3.中国采用( A )来判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使用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ABCD)。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B )。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ABCD)。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D )。

A.美国 B.日本 C.中国 D.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 C )。

A.国民 B.公民 C.税收居民 D.人民

五、问答题

1.什么是无限纳税义务?哪种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答:

(1)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要对本国居民的国内外一切所得征税,从纳税人角度看,这时该国的居民不仅要就其国内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而且还要就其境外来源的所得向本国政府纳税。居民纳税人这种要就其国内外一切所得(又称全球所得)向居住国政府纳税的义务称为无限纳税义务。

(2)在一个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自然人居民还是法人居民都要对居住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我国课征所得税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所以,作为我国居民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对我国政府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境外所得同境内所得一样也要向我国政府申报纳税。在实践中,有些国家还将自然人居民分为非长期居民和长期居民,二者都负无限纳税义务,但非长期居民负有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长期居民则负无条件的无限纳税义务。

六、案例题

某人从2010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由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0元。2011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11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一、术语解释

1.经济性重复征税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这时产生的重复征税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

2.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二、填空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国与国之间(税收管辖权)的交叉重叠。2.母公司所在国对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取的股息征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称为

(经济性重复征税)。

3.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都规定,行使居民管辖权时,首先应按(长期性住所)标准确定最终居民身份。

4.税收饶让是(居住)国给予投资者的一种税收优惠。

5.一国居民转让其设在另一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拥有的动产,这时其取得的转让收益应由(该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的所在国征收。

6.当纳税人的抵免限额大于实际抵免额时,我们可以把二者之间的差额称为(抵免限额余额)。

7.在国外分公司均为盈利的情况下,实行综合限额法比实行分国限额法对

(纳税人)更有利。

8.协调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则包括来源地原则和

(居住地原则)。

9.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主要有:扣除法、(减免法)免税法与抵免法。

三、判断题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有同一性。√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额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述船舶、飞机或船只的动产所取得的收益,应由(C)征税。

A.总机构所在地 B.交通工具长期停泊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交通工具所有人居住地

2.对于一般行业的营业利润,两个协定范本所遵循的是(B)原则。

A.居住国征税 B.来源国征税 C.共享征税权原则 D.协商解决原则

3.两大范本要求按照以下四个标准来判定纳税人的最终居民身份,该判定过程是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的,请为之排序( D )。

(①国籍②重要利益中心③永久性住所④习惯性住所)

A.①②③④B.①②④③ C.③④②① D.③②④①

4.根据两大范本的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应根据(D)来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5.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8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A、B两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0%、25%,若A国采取全额免税法,则其向A国的应纳税额为( D )。

A.2.9万元 B.3万元 C.2.5万元 D.2.4万元

6.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综合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C )。

A.1.4万元 B.1.6万元 C.1.5万元 D.3万元

7.假定A国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为10万元,其中来自A国的所得5万元,来自B国的所得2万元,来自C国的所得3万元。A、B、C三国的所得税率分别为30%、25%和30%,若A国采取分国限额抵免法,则该公司的抵免限额为

( D)。

A.1.4万元 B.1.6万元 C.1.5万元

D.对B国所得的限额为0.6万元,对C国所得的限额为0.9万元。

8.经合组织范本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的转让收益应由( B )对其征税。A.购买者的居住国B.转让者的居住国C.转让地点所在国D.动产的使用国

9.按照联合国范本的精神,当独立劳务满足(ABC)条件时,劳务发生国可以对来源于该劳务的所得征税。

A.独立劳务是通过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

B.在劳务发生国停留18天

C.其报酬由劳务发生国的居民支付且数额达到居住国和劳务发生国商定的数额D.独立劳务未通过劳务发生国的固定基地进行所获得收入

10.直接抵免适用于如下所得( ABC)。

A.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

B.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预提所得税抵免

D.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司所得税抵免

六、综合题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持股比例为30%的一家子公司B,在2010年度获得利润5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而这家子公司又在丙国成立了一家持股比例为50%的子公司C,同年获得利润为400万美元,丙国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甲国的本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材料计算每个公司各自向所在居住国缴纳的税额。(征收股息预提所得税忽略不计)

本题属于母子公司之间复杂的三层间接抵免问题。

C公司向丙国纳税:

C公司纳公司所得税(400×30%) 120万美元

C公司税后所得(400-120) 280万美元

C公司付给B公司股息(280×50%) 140万美元

B公司向乙国纳税:

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120×40/80) 60万美元

B公司全部应税所得(500+60+140) 70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前应纳乙国所得税(700×25%) 175万美元

B公司税后所得(700-175) 525万美元

B公司付给A公司股息(525×30%) 157.5万美元

B公司的抵免限额[(60+140)×25%] 50万美元

因为B公司承担的C公司税额6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50万美元,所以B公司的实际抵免额为50万美元。

B公司实际抵免额 50万美元

B公司抵免后应纳乙国所得税

(700×25%-50) 125万美元

A公司向甲国纳税:

A公司所获股息承担的B公司和C公司税额

[(125+60)×157.5/525] 55.5万美元

A公司全部应税所得(100+ 157.5+55.5) 313万美元

A公司抵免限额(157.5+55.5)×50% 106.5万美元

因为55.5万美元小于抵免限额106.5万美元,所以

A公司实际抵免额 55.5万美元

A公司抵免后应纳甲国所得税

(313×50%-55.5) 101万美元

第四章国际避税概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的税制差异以及各国涉外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法中的漏洞,在从事跨越国境的活动中,通过种种合法手段,规避或减小有关国家纳税义务的行为。

2.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二、填空题

1.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或不明确之处。规避、减少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成为(避税)。

2.不征收任何(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通常被称为“纯避税地”。3.百慕大群岛除了开征(工薪税或社会保险税)以外,不对任何所得征税。4.跨国关联企业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包括:(以成本为基础定价)、以市场为基础定价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协商定价。

三、判断题

1.由于外国居民来源于美国的存款利息不必再美国纳税,因此美国也可以被认为是国际避税地。√

2.同为“纯避税地”,百慕大、开曼群岛、瑙鲁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来不征税提供过承诺。×

3.跨国公司集团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

4.国际避税利用了现行税法中的漏洞以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造成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是一种违法行为。×

5.离岸中心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6.中国香港实行单一地域管辖权,而且税率较低,是亚洲着名的避税地。√四、选择题

1.下列国家中,不属于纯避税地的有(ABC)。

A.荷兰B.香港C.瑞士D.巴哈马共和国

2.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法中的漏洞减少纳税义务称为( C )。

A.偷税B.节税C.避税D.逃税

3.下列国家中,在法律上引用了“滥用法律”或者与之类似的概念以应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的有(ABC)。

A.德国B.中国C.澳大利亚D.美国

4.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建议开征所得税,但遭之拒绝的国家是

( D )。

A.瑙鲁B.百慕大C.开曼群岛D.巴哈马共和国

5.在欧洲一向以低税的避税地而着称的国家是( ABC )。

A.瑞士B.列支敦士登C.海峡群岛D.巴拿马

6.( B )在1929年通过了《控股公司税收优惠法》,并据此对符合条件的控股公司不征所得税。

A.荷属安第列斯B.卢森堡C.荷兰D.中国

五、问答题

1.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关国家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可以为跨国纳税人提供税收管辖权的真空,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有可能躲避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纳税义务。

(2)税率的差异。税率是税法的核心,它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实中国家(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很大,有的税率较高,有的税率却极低,甚至有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征所得税(税率为零)。这样,就为纳税人将所得从高税国(地区)转移到低税国(地区)进行避税提供了可能。

(3)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为避免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的国际税收协定。然而,税收协定中的有关规定很容易被跨国纳税人用来进行国际避税。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主要是规避有关国家的预提所得税。

(4)涉外税收法规中的漏洞。一国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也可以为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创造有利条件。这方面的突出例子是一些发达国家实行的推迟课税规定。本来,发达国家制定推迟课税的规定是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公司在海外子公司的发展,增强其与当地公司的竞争能力,但这一规定后来被许多跨国公司用来从事国际避税。它们在低税国或国际避税地建立自己的子公司,通过种种手段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子公司,并将分得的利润长期滞留在海外子公司。由于可以享受推迟课税待遇,这些跨国公司就凭借这种手段成功地避开了居住国较重的税收。

第五章国际避税方法

一、术语解释

1.滥用国际税收协定

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指一个第三国居民利用其他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获取其本不应得到的税收利益。

2.逆向避税

外国企业将利润从所在的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

二、填空题

1.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在低税国关联企业账上人为地表现出来的利润有时被称为(轨设利润)。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 X 20%+(80000-50000 )X 30% =162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 (美元) 2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 . ( 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 X 0%+( 20000-8000 )X 10%+(50000-20000 )X 20%+ (80000-50000 )X 30%+(100000-80000 )X 40% X [80000 -( 80000+20000)] =19360 (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 )X 40%+ (80000-50000 )X 30%+ (50000-20000 )X 20% =20000 X 40%+3000(X 30%+30000X 20% =8000+9000+6000 =23000 (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X 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 (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 (美元) 3 ?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 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 —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 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国际税收作业

第一次作业: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 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 61万元—80万元,适用税率为35%, 81万元—100万元,适用税率为40%; 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按照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甲国居民在某一纳税年度内有来自国内所得10万元,来自乙国和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各为5万元。 甲国的个人所得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5万元(含)以下,适用税率为5%, 5~15万元的,适用税率为10%, 15~3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15%, 30万元以上的,适用税率为20%。 乙丙两国所得税税率分别为15%和20%的比例税率。甲国采取免税法免除国际重复征税,计算该居民的税负情况。如果甲国采取分摊免税法免除国际重复征税,那该国居民向甲国政府纳税多少? 第二次作业: 1、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假定C公司亏损50万元。所得与面临税率情况如下。用综合抵免限额和分国抵免限额两种方法计算总公司的纳税情况。并比较综合限额法与分国限额法的的优劣(对居民纳税人和居住国政府),从中可以得到什么结论? 2、甲国总公司A来源于国内的总收入为500万元,国内实行超额累进税制,税表如下所示。来自乙国分公司B的收入为200万元,其中30万元是股息,70万元是特许权使用费,在乙国所得税率为35%,股息税率为40%,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45%,。来自丙国分公司C的收入为300万元,其中50万元是资本利得,100万元是特许权使用费,在丙国所得税率为20%,资本利得税率为45%,特许权使用费税率为40%。请用综合抵免法、分国抵免法、分项抵免法考虑A公司应向甲国政府缴纳的税额和A公司可获得的税收抵免额。

第32讲_国际税收抵免制度(2)

第二节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二、我国的税收抵免制度 (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根据税法确定的境外所得,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直接抵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为将该项境外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所得税额还原计算后的境外税前所得; 上述直接缴纳税额还原后的所得中属于股息、红利所得的,在计算适用境外税额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时,应再将该项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还原计算,即该境外股息、红利所得应为境外股息、红利税后净所得与就该项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税额之和。 对上述税额还原后的境外税前所得,应再就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总额时已按税法规定扣除的有关成本费用中与境外所得有关的部分进行对应调整扣除后,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我国某居民公司,在甲国设立一个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自主申报缴纳甲国所得税;在乙国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某年该公司核算的甲国分公司预提所得税税后营业利润95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率20%、预提所得税率5%;取得乙国公司分回的利润360万元,乙国公司的当年利润缴纳乙国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当年税后利润的50%用于分配,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 要求:分别计算该公司来源于甲、乙两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甲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95÷(1-5%)=100(万元) 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1-20%)=125(万元) (2)乙国预提所得税前所得=360÷(1-10%)=400(万元) 乙国所得间接负担的企业所得税=200×50%=100(万元) 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400+100=500(万元) 1.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支出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境外分支机构的合理支出范围通常包括境外分支机构发生的人员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相关税费和应分摊的总机构用于管理分支机构的管理费用等。 【例题·计算题】我国居民企业B公司在甲国设立一分公司,构成所在国的常设机构,需要自主申报纳税。总分公司按照收入比例分摊总部管理费用,2018年度B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如下:(1)B公司境内和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200万元(但未考虑甲公司发生的费用支出的调整金额),其中国内营业收入400万元,总部管理费用20万元; (2)甲国分公司营业收入100万元,总支出80万元,其中按照我国税法确认可税前扣除的工资、资产折旧、利息等合理支出70万元,企业所得税支出6万元; (3)应收乙国某企业预提所得税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2.5万元,乙国预提所得税率10%,该特许权的相关摊销费用15万元,已在B公司境内利润总额中扣除。 要求: (1)计算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B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及解析】 (1)B公司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后所得=100-80=20(万元) ②按甲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20+6=26(万元) ③来源于甲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26+(80-70)-20× [100÷(400+100)]=26+10-4=32(万元) (2)B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①按乙国税法计算的税前所得

国际税收计算题答案

四、计算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甲国采取免税法时,该公司来自于乙国的所得免税。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70×40%=28(万美元) 甲国采取扣除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9)×40%=36.4(万元) 甲国采取抵免法时,该公司在乙国缴税=30×30%=9(万元) 该公司向甲国缴税=100×40%-9=31(万元) 2.来源于子公司的所得=(28+7)/(1-30%)=50(万美元) 母公司间接承担的子公司所得税额=30×(28+7)/70=15(万美元) 母公司承担的境外税额=15+7=22(万美元) 抵免限额=50×40%=20(万美元),小于22万美元,因而实际可抵免税额为20万美元。 A公司应纳甲国所得税=(200+50)×40%-20=80(万美元) 3.⑴利息所得的抵免限额=100×30%=30(万美元),大于已纳税额2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20万美元。 财产租赁所得的抵免限额=200×30%=60(万美元),小于已纳税额80万美元,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6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20—60=160(万美元) ⑵综合抵免限额=300×30%=90(万美元)

在乙国的已纳税额=20+80=100(万美元),大于抵免限额,因而实际允许抵免的税额为90万美元。 A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所得税额=(500+300)×30%—90=150(万美元) 4.⑴乙国税法规定应征预提所得税=500×30%=150(万英镑) 乙国按限制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10%=50(万英镑) 二者之间的差额100万英镑在甲国视同已征税额予以抵免。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50+100=150(万英镑) ⑵乙国按固定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500×20%=100(万英镑) A公司在甲国允许抵免的预提税额为100万英镑。 5.该跨国集团公司通过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将利润从高税国甲国转移到了低税国乙国,从而降低了跨国集团公司的总税负。 转让定价调整前: 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15-12-3)×35%=0(美元) B公司向乙国缴纳公司所得税=(30-15)×18%=2.7(万美元) 跨国集团公司总税负=0+2.7=2.7(万美元) 甲国可以根据组成市场标准对该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行为进行调整。 转让定价调整后: 该批零件的组成市场价格=(12+3)÷(1-25%)=20(万美元)A公司向甲国缴纳公司所得税=(20-12-3)×35%=5.25(万美元)

国际税收计算题1

国际税收 五、计算题 1.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1.(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 =162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6200+4000=20200(美元) 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即: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级距税率 1 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部分 0 2 所得8000—20000美元的部分 10% 3 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部分 20% 4 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部分 30% 5 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部分 40% 要求:用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2.(1)甲国应征所得税额=[8000×0%+(20000-8000)×10%+(50000-20000)× 20%+(80000-50000)×30%+(100000-80000)×40% ×[80000÷(80000+20000)] =19360(美元) 或(方法二)=(100000-80000)×40%+(80000-50000)×30%+ (50000-20000)×20% =20000×40%+30000×30%+30000×20% =8000+9000+6000 =23000(美元) (2)乙国已征所得税额=20000×20%=4000(美元) (3)该居民纳税总额=19360+4000=23360(美元) 或(方法二)=23000+4000=27000(美元) 3.某一纳税年度,甲国居民来自甲国所得为80000美元,来自乙国的所得为20000美元。甲国实行五级全额累进税率,即所得8000美元以下(含)的税率为零;所得8000—20000美元的税率为10%;所得20000—50000美元的税率为20%;所得50000—80000美元的税率为30%;所得80000美元以上的税率为40%。乙国实行20%的比例税率。 要求:用全额免税法计算该居民在该纳税年度的纳税总额。

国际税法练习

第五篇国际税法 一、单选题 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有关国家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冲突,而导致国际重复征税普遍存在的原因是()。 A.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C.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D.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公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2.跨国联属企业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主要是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下列哪种机构来实施国际避税?() A.常设机构 B.固定基地 C.踏脚石传输公司 D.基地公司 3.跨国纳税人故意违反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行为包括( ) A.扣除法B.抵免法 C. 国际逃税D.国际避税 二、多选题 1.根据国际税法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在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下列收入应向中国政府纳税:() A.在我国境内取得的经营利润 B.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收入 C.来源于境外的销售收入 D.来源于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各国税法上确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 A.住所标准 B.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C.居所标准 D.居住时间标准 3.某跨国公司A的总部位于甲国,其在乙国设有一家分公司B,在丙国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C。在2001纳税年度,A在甲国的利润收入是800万美元,B在乙国的营业利润是150万美元,C在丙国的利润收入是380万美元。B向乙国政府纳税45万美元;C向丙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美元,税后利润中的120万美元用于支付A公司当年的股息。现甲国欲就A公司的全球所得征税。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政府对A公司来源于本国、乙国的所得以及来源于丙国的股息收入征税,依据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 B.乙国政府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征税,以及丙国政府对C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依据的都是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甲丙两国政府分别向A公司和C公司进行征税,其税源是C公司的利润收入,构成了国际重叠征税 D.甲乙两国政府同时对B公司的营业利润进行征税,构成了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过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C )。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变条约》

国际税收的计算题共9页

一、扣除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居住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于乙国(非居住国)的所得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 ●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9) 21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十21) 91万元 ●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万元 ●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9+36.4)45.4万元 结论:缓解但不能免除重复征税 二、免税法举例: 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40%;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现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全部免税法: ●甲国对来自乙国的30万元所得不予征税,只对国内所 得70万元按适用税率征税。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35%=24.5(万元)

●累进免税法: ●甲国根据该公司的总所得100万元,找出其适用税率是 40%,然后用40%的税率乘以国内所得70万元,求得该 公司应缴居住国税额。 ●甲国应征所得税额=70×40%=28(万元) 三、例4.4:甲国居民公司A 来源于各国的各国公司所得税 所得(万元)税率 甲国(本国) 100 30% 乙国 60 35% 丙国 40 28% 要求:分别计算在甲国实行综合限额抵免和分国限额抵免条件下,A公司应向其居住国甲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税额(X)。 解:⑴综合限额抵免条件下: ①A已纳国外所得税=60×35%+40×28% =32.2(万元) ②甲国对A的综合抵免限额 =(100+60+40)×30%× =(60+40)×30% =30(万元) ③比较国外税和抵免限额,按较低者30万元抵免。 ④X=(100+60+40)×30%-30

国际税收计算题例题

麦克先生(德国国籍)从2008年起被德国A公司派到我国,在A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A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2009年9月,该人被A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200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答:麦克先生属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居住满一年不超过五年的个人。根据我国税法,他应就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境外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向我国纳税,而他被A公司临时派到英国工作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取得的由A 公司支付的工资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对此,他应按以下公式确定在我国的纳税义务: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18000+27000-4800)×30%—3375=8685(元) (2)麦克先生当月应纳税额 8685×[1—27000/(27000+18000)×15/30]=6079.5(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 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 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 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 2.限额抵免方法: 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 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 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

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内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北语 20春《国际税收》作业_1234

20春《国际税收》作业_1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10道小题,总分值40分) 1.()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B.成本xx C.交易净利润法 D.利润分割法 答:B 131、9666、2906 2.作为一个避税地,()是前提条件,否则就不能吸引跨国公司来这里投资。 A.文化多样 B.风俗习惯 C.经济发达 D.政治和社会稳定 答:D 3.国际税收形成于___ A.二战以前 B. 19世纪末20世纪初 C.殖民地出现时 D. 18世纪末19世纪初

答:B 4.1963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制定公布,并于()修订发表了《关于对所得和资本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 A. 1978年 B. 1968年 C. 1979年 D. 1977年 答:D 5.___是协调国家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措施,包括国家之间的税收事务联系与制度协调A.涉外税收 B.国际税收 C.关税 D.国际税务 答:D 6.涉外税收负担原则是 A.优惠原则 B.最大负担原则 C.平等原则 D.以上都是 答:D 7.()是指一国采取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起征点,再投资退税,投资减免以及加速折旧等措施,使外国纳税义务人的税负低于本国纳税义务人。

A.优惠原则 B.最大负担原则 C.公平原则 D.合法原则 答:A 8.甲国某居民在某一纳税年度内,获利6万,其中来自甲国4万,来自乙国2万。甲国和乙国的所得税税率分别是10%和20%的比例税率。采用扣除法,则该居民的税收总负担为___万元,其中甲国的税收是___万元。 A. 0.8、0.2 B. 0.96、0.56 C. 0.94、0.84 D. 4、2 答:B 9.税收优惠越___,则税基越___ A.多、小 B.少、小 C.多、大 D.少、大 答:A 10.一般来说,按___对跨国所得征税是第一次课税;按___征税是第二次课税 A.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

《国际税收》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1.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分公司,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2.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10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3、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4、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的一半作股息分配。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5、有一美国公司某年度在本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该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子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子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预提税10%。请问: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间接抵免系列计算题作业 (续) 6、现有一英国公司在某年度取得应税所得300万美元,税率50%。该英国公司拥有一美国公司40%控股权,在本年度美国公司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200万美元,税率为46%,美国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该美国公司在印度有一家公司,美国公司拥有印度公司50%控股权,本年度在印度取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率40%,印度公司税后所得全部分配。请问:英国、美国公司如何抵免?各公司应纳税多少?实际纳税多少?税后所得多少? 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综合题1: 1. 假如有一美国公司1986年在美国取得应税所得1000万美元,税率

国际税收习题和答案解析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财政降格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 .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_____ 。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 .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 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 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 ?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 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 ?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 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 .〈伺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 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 〈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一谢瓦利埃条约》

广西大学国际税收计算题及补充

1.关税对国际贸易条件的影响 贸易条件=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好;<1,坏) 调整关税改善贸易条件的前提:进口商品供给弹性<进口商品需求弹性 2.居民与非居民的纳税义务 ?在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外支付的部分免于缴税: 1)在中国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工作期间应包括在境内外享受的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 2)对境内外同时担任职务或在境外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 3)境内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或不征收的,在该企业受雇个人的工资视为境内企业支付。 ?史密斯先生从2008年5月起被美国一公司派到我国,在该公司与我国合资的M公司任职做技术指导工作,我国M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5000元,美国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35000元。2012年6月,史密斯先生被临时派往泰国为一家公司检测设备,于2012年6月5日从中国出境。当年6月17日回到中国后继续在M公司工作。现计算史密斯先生2012年6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史密斯先生被美国公司临时派到泰国工作12天属于临时离境,这期间他在泰国工作取得的由美国公司支付的工资中属于“境外来源、境外支付”,无须向我国纳税。 (1)按当月境内、境外支付的工资总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50000-4800)×30%-2755(速算扣除数)=10805(元) (2)当月应纳税额: 10805×(1-35000/50000×12/30)=7779.6(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不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英国居民伍德受英国T公司委派到我国一家企业提供业务帮助,入境时间为2013年2月1日,在我国企业工作5个月,英国T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8000元,我国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2000元。2013年4月,伍德被派往日本的英国T公司一家关联企业工作了20天,然后返回中国企业继续工作。那么,伍德2013年4月在中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为多少?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2000/20000 ×10/30=559(元) ?在境内无住所而一年中在境内连续工作超过90日或累计工作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续上例。假定伍德要在中国工作10个月,那么,伍德2013年2月来华工作,当年9月被派往设在日本的英国T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了20天,则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为: 应纳税额=[(20000-4800) ×25%-1005] ×10/30=931.67(元) ?高管人员的规定: 高管: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1)来自无税收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在一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 来自协定国家的高管人员,但协定中规定高管工资适用董事费条款,且其在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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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练习题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2.涉外税收 3.关税 4.增值额 5.分类所得税制 6.综合所得税制 7.混合所得税制 8.资本利得税 9.贸易条件 10.国际直接投资 11.国际间接投资 12.财政降格 13.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14.国际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大致分为: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形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一个环节课税的,称为。 4.根据商品在国境上的流通方向不同,可将关税分为:、出口税和过境税。 5.税收是国家凭借手中的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课征,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6.商品课税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课征的税收,其计税依据是商品或劳务的。 7.关税抑制进口的作用通常称为关税。 8.1703年,英国与葡萄牙签订的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9.汉密尔顿提出的理论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得到了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视,各国在工业化初期纷纷筑起了高关税壁垒。 10.1860年,英国和法国签订了《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除规定了互惠关税外,还包含了条款。 11.1899年,与奥匈帝国签订了世界上第一个解决所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国际税收协定。 12.年,英国与瑞士签订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避免对遗产重复征收继承税的税收协定。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改正)

1.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要缴纳销售税,它是与营业税完全不同的一种独立税种。() 2.国际税收是凭借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权利而产生的。( ) 3.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4.国际避税是与国际重复征税同时产生的,但他们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却相反。() 5.税收非合作性协调关系不属于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 6.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7.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8.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9.过境税在转口贸易地,如香港,是主要的关税形式。() 10.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11.《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标志着欧盟国家工业化阶段自由贸易时代的来临。() 12.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13.为解决增值税的重复征税问题,目前国际社会规定统一由商品的进口国对其课征增值税,出口国实行退税。() 14.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15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

北语16秋《国际税收》作业4

一、单选题(共道试题,共分。) .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是 . 优惠原则 . 最大负担原则 . 平等原则 . 以上都是 标准答案: .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经由政府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或条约 . 优惠原则 . 最大负担原则 . 平等原则 . 以上都是 标准答案: . 将导致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在本国权利的相同,而给予则导致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在本国的权力大致相同 . 优惠待遇、歧视待遇 . 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 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 . 歧视待遇、优惠待遇 标准答案: . 以双边或多边条约的形式规定缔约国之间相互把给予第三国公民的最优惠权利给予对方的公民,即以第三国公民所享有的最优惠的权力为标准,给予对方公民民事权利,称之为. 最惠国待遇 . 国民待遇 . 优惠待遇 . 差别待遇 标准答案: . 我国最早签订的单项协定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航空运输企业税捐的协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 《经合发范本》 . 《联合国范本》 标准答案: . 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外国商品进口环节课征国内流转税,一般有两种课税原则,即和 . 产地课税原则、品牌所在地课税原则 . 品牌所在地课税原则、消费地课税原则 . 产地课税原则、消费地课税原则 . 产地课税原则、消费者国籍原则 标准答案: . 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涉外税收负担是一国政府加在其管辖下的外国纳税人身上的纳税责任 . 涉外税收负担往往受到一国政府所奉行的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制约 . 涉外税收负担原则主要有优惠原则、最大负担原则和平等原则

国际税收练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题目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力,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财产进行重叠交叉课税,以及由此所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二、填空 1.个人所得税制按照课征方法不同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以及(混合所得税制)。 2.按照课税对象的不同,税收课大致分为:商品课税、(所得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 3.销售税有多种课征模式,在产制、批发、零售三个环节中选择某一环节课税的,称为(单一环节销售税)。 4.根据商品在国际上的流通方式不同,可将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三、判断题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和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C )。 A.涉外税收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D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上半年国际税收及大企业税收类法规汇集.doc

国际税收及大企业税收类 一、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国税发[2009]2号,2009年1月8日) 自2008年1月1日起,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事项实行特别纳税调整管理。 三、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必须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总局令2009年第19号,2009年1月20日) 自2009年3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四、国家税务总局帮助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国税发[2009]90号,2009年5月5日)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国家税务总局重点从总则、税务风险管理组织、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和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监督和改进等六个方面规范大企业事前税务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帮助大企业

防控税务风险。 1 2 企业所得税类 一、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国税函[2009]3号,2009年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明确(财税[2009]29号,2009年3月19日) 三、企业各类资产损失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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