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绵阳市公务员局
绵人社办〔2010〕17号
关于举办2010年绵阳市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1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基地——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举办三期“2010年绵阳市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章第六十一条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
时间不少于12天。第八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执行。第十七条规定,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举办初任培训班,目的是通过培训,使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了解机关工作的性质、特点,明确工作内容、程序和职责,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提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为其成为合格的公务员打下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10年绵阳市通过公开招考新录用的288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司法助理员)。其中,市级部门28名,涪城区2名,游仙区17名,江油市38名,三台县48名,盐亭县34名,安县24名,梓潼县28名,北川县38名,平武县31名。各地、各相关单位每期调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6日开班,2011年1月14日结束,分三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12天。请参训学员于每期开班第一天直接到培训地点报到、缴费、领取资料。具体班次、时间、安排等见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入学通知。
培训地点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四川省国家公务
员培训施教基地——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南院院内)。
四、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以培育公务员精神为主线,围绕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适应机关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素质能力,深入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国情市情形势任务;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实用技能,着力提升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主要课程包括:公务员法、行政法、信访政策及案例分析、公务员职业素养与行为规范、公务员的沟通与协调、公务礼仪、公共管理、绵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低碳经济、实用公文写作、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如何做一名合格公务员等。
本次培训采取课堂教学与参观考察相结合、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职业精神塑造与实践能力提高相结合、集中培训与拓展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穿插安排拓展训练和参观考察。
五、培训费用
按绵阳市物价局绵价函〔2007〕86号文件,学员报到时需缴纳培训等费用650元。食宿可代为联系(市直机关和市区单位除外),费用自理。培训费用合格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1、培训费480元;
2、实地考察和拓展培训费100元;
3、教材费等培训资料费70元。
六、培训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初任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能力建设的原则,将公务员的工作需要和培训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围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二)初任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学习期间,学员不再承担本单位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参训者的工作,确保本县市区、本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入学前请办好工作移交,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请假;因事请假,必须持单位人事部门的请假条,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批准。
(三)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初任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定级。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对所学课程进行考试考核,并对学员参训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参训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四川省公务员培训证书》。学习成绩视为工作成绩,纳入年度考核,并以此作为试用期考核和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凡属应训对象而不参加培训学习,或培训学习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并及时组织补训。请参训学员报到时携带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便办理培训证书。
(四)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通知参训学员按要求及时参训,在每期开班前将参训学员情况、是否统一安排食宿等情况以
及《2010年绵阳市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参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培训施教机构。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南院政策法规科:陈国明、左小凡,电话:2260977(兼传真)、2262237;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教务科:桂丹、周浩,电话:2265142(兼传真)、2267070。
附件:1.2010年绵阳市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调训人员名单
2.2010年绵阳市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学员报名表
3.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关于二〇一〇年绵阳市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入学
相关事宜的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公务员初任培训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0年11月25日印发附件1:
2010年绵阳市国家机关公务员
(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调训人员名单
第一期(103人)
第二期(93人)
第三期(92人)
附件2:
2010年绵阳市新录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
初任培训班参训学员报名表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
绵军培函〔2010〕29号
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关于二〇一〇年绵阳市新录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入学相关事宜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关于举办二〇一〇年绵阳市新录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绵人社办〔2010〕17号)和2010年公务员培训办班的安排部署,现将2010年绵阳市新录用国家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初任培训班学员入学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及培训时间
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于2010年12月6日开班,2011年1月14日结束,分三期进行。每期培训时间如下:
第一期:2010年12月6日—12月17日,12月6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 2010年12月20日—12月31日,12月20日全天报到;
第三期:2011年1月4日——2011年1月14日,1月4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南院)。
报到地点: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南苑酒店)三楼教务科。
报到时间:早上9:00-下午5:00
联系电话:2265142(兼传真)、2267070
联系人:桂丹、周浩
二、培训费用
按绵阳市物价局绵价函〔2007〕86号文件,学员报到时需交清以下费用,培训结束后回所在单位报销:
1、培训费480元;
2、实地考察和拓展培训费100元;
3、培训资料费等70元。
三、其它
1.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调训通知报到;
2.报到时交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3.食宿自理。需要培训中心代为联系的,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其费用回所在单位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报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公务员初任培训入学函
绵阳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2010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