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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资产证券化案例

广深高速资产证券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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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案例――广深珠高速公路证券化融资

(一)广深珠高速公路证券化项目融资简介

广深珠(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建设是和合控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厅合作的产物。为筹集广州一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发展商香港和合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三角洲公路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广深高速公路控股有限公司,并以特许经营的公路收费权作支持,由其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 6 亿美元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东段工程的建设。和合公司持有广深珠高速公路 50% 的股权,并最终持有广深珠高速公路东段 30 年的特许经营权直至 2027 年。在特许经营权结束时,所有资产无条件地移交给广东省政府。

从性质上看,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属于离岸(跨国)资产证券化(Cross-border Securitization)融资模式。离岸资产证券化是指跨境的资产证券化运行模式,一般认为,国内融资方通过在国外的SPV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的方式即为离岸资产证券化。有学者指出,“基础设施收费模式”+“离岸模式”可以作为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突破模式之一。

(二)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优势分析

1.从证券化产品角度看,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具有以下优势:(1)基础设施收费的证券化符合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产品的要求,项目未来的现金流比较稳定可靠、容易计算,满足以未来可预见到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要求以及“资产重组”原理。(2)在这个交易机构中,原始权益人将项目的收益权转让给境外的 SPV ,实现了证券化的关键一步――破产隔离。(3)以债券分层的方式实现内部信用增级,通过担保的方法实现外部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技术降低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筹资成本。

2.与其它类型的项目融资方式相比,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较强的优势:(1)它可以有效地克服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等传统引进外资所带来的外债压力与产业安全问题。(2)由于有信用增级的措施,当在资本市场大规模筹集增加时,成本可以降低。(3)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对已建成的和在建项目均适用,不受项目的局限,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这个过程中主权国政府始终保有项目的所有权。

3.从交易机构的地域分布看,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也具有其固有优势:(1)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可以满足支撑债券发行国的法律要求,规避我国有关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保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顺利完成。(2)在境外发行证券时面对的市场容量大,机构投资者相对较多。

4.从融资角度看:(1)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与其他形式的项目融资想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它可以有效地克服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等传统引进外资所带来的外债压力与产业安全问题;(2)由于有信用增级的措施,当在资本市场大规模筹集资金时,融资成本可以降低。

5.其他。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对已建成基础设施项目和在建项目均可适用,不受项目

的局限;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整个过程中主权国政府始终保有项目的所有权。

(三)离岸资产证券化的不足

1.外汇管制和汇率波动。离岸资产证券化最大的障碍是外汇管理制度,因为通过“离岸资产证券化模式”筹集的是外汇,还本付息也得是外汇,但资产的现金流是人民币,而目前中国尚未实行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如何把现金流从人民币换成外汇成了一个大障碍。

同时,以离岸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项目融资,必然涉及向在境外设立的SPV转移作为证券担保的资产,而这些资产往往是已建成项目的收益权或者应收账款。由于我国目前现行有关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将类似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列入外债管理的范围,因此,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融资规模须纳入国家的指导性计划,融资条件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或审核。

此外,汇率的变化也使外汇现金流的稳定性受到影响。

2.由于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程序都在海外进行操作,投资者也是海外的,因此,对国内的证券化发展很难起到较大的促进和试验作用。

二、金融机构以信托方式处置信贷资产的有益尝试-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信托项目实例分析

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信信托签署《财产委托合同》和《信托财产委托处置协议》,将132.5亿元的不良债权资产,委托中信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三年期的财产信托,并将其中的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这就是被誉为“向资产证券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的国内首创的资产处置方式――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有关内容可参见王小波、王海波、刘柏荣文:《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一次大胆实验》,载于《金融时报》2003年9月12日第6版。)

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充分利用了信托制度所提供的操作平台,属于资产处置的重大创新,这种以资产为基础的投资合同交易模式,不仅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及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而且其交易结构对于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此外,商业银行还可充分利用这种信托项目模式管理其项目贷款,分散并控制有关项目贷款的风险。

根据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交易是根据我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合法信托,其交易模式可简述如下:

(一)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的信托当事人

华融公司作为委托人,以其拥有的相应债权资产,以中信信托为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本信托设立时的受益人为华融公司,华融公司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全部信托受益权(包括全部的优先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本信托设立后,投资者可通过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信托项下的优先级受益权,成为该信托的受益人。

(二)华融资产处置信托的基本交易结构

1、交易核心法律关系。华融公司处置信托项目存在三个核心法律关系:(1)华融公司作为委托人与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2)中信信托委托华融公司处置非货币性信托财产的委托代理关系;(3)华融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优先级受益权转让法律关系。

2、基本交易流程:(1)信托的设立。华融公司与中信信托签订《华融资产处置财产信托合同》,华融公司将拟处置上述合格的债权资产设定为信托财产,并将其转移给中信信托持有,华融公司作为信托财产的受益人。(2)非货币性信托财产的委托处置。中信信托与华融公司签订《信托财产委托处置协议》,中信信托委托华融公司清收、处置、变现非货币性信托财产。华融公司处置非货币性信托财产所产生的货币资金,由华融公司定期划入中信信托在托管人处开立的资金托管帐户。(3)优先级受益权的转让。信托受益权分割为优先级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在本信托设立时均由华融公司享有。华融公司委托中信信托将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如转让期届满,中信信托没有将全部优先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则中信信托承诺受让全部剩余的优先级受益权。次级受益权继续由华融公司持有。(4)优先级受益权的流转。自第二个信托利益分配日,投资者可以申请受托人赎回其拥有的优先级受益权,也可以将优先级受益权再次转让给其他人,或用于清偿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合法流转。(5)优先级信托利益的分配。中信信托负责信托利益的分配及赎回优先级受益权。(6)信托的终止。信托期届满前,如全部优先级受益权单位被赎回,次级受益权的受益人有权决定提前终止或延续信托。(如图所示,略)

(三)华融资产处置信托项目相关问题分析

1、信托财产的转移。(1)该项目参考了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风险隔离机制,在构造支撑优先级受益权收益的基础资产时,以信托方式,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理,将华融公司的相应债权资产设定为信托财产,使该部分资产与华融公司的其他资产相隔离。(2)华融公司、中信信托共同向相应的债务人发出了权利转让通知,并由公证机关对前述通知的发送行为进行公证。(3)在权利转让通知中,华融公司和中信信托明确告知债务人,已就华融公司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转移至中信信托,华融公司将其享有的对债务人的相应债权、及其他第三方业已达成并生效的相关协议项下的相关权利以及其他文件项下的相关权利,转让给中信信托。(4)华融公司和中信信托进一步告知债务人,中信信托授权华融公司有权以华融公司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债权追偿和处分行为,清收中信信托对债务人的相应债权,处置、变现因清收相应债权而拥有的对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的相应资产;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应对华融公司相应办事处进行相应的债务清偿。

2、信托受益权的分级。信托受益分为优先级受益权和次级受益权,优先级受益权在信托合同约定的收益范围内优先享有和分配信托利益,次级受益权只享有优先级受益权利益实现后的剩余信托利益。

3、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流通性问题。(1)在该项目中,优先级受益权的流通实质上是资产处置信托项下优先级受益权所对应权利义务的转让,应属合同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流通受《合同法》、《信托法》的调整,不受我国证券法规的调整,不同于资产证券化下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流转方式。(2)为解决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流通,受托人建立了支持优先级信托受

益权的流转交易平台,并开发了相应的管理系统及管理办法。

(四)华融公司信托处置信托项目的性质分析

华融公司信托处置信托项目利用资产证券化和信托的基本原理,大量借鉴了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风险隔离机制、以特定资产为支撑的投资结构以及优先级/次级交易信用增级模式等资产证券化原理。但该项目与资产证券化还存在重大区别,具体体现在:资产证券化交易中的投资工具为证券,发行与交易均应受《证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但在该项目中,优先级受益权并非证券,优先级受益权的转让实质上是信托项下相应优先级受益权所对应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应属于合同转让,受《合同法》及《信托法》的调整。因此,华融公司信托处置信托项目被称为“准资产证券化”项目。

三、商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有益尝试――中国工商银行与中远集团关于证券化置换项目的简要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与中远集团关于证券化置换项目,是我国商业银行在现有法律监管体制下参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有效突破 .

(一)中远航运收入应收账款融资

1997年以来,中国远洋运输公司先后在美国发行以其北美航运应收款为支撑的浮动利率票据,并以航运应收款为支撑在北美和欧亚澳地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资料来源:2002年2月5日新华网:《中远集团与工行完成巨额外汇融资安排》,原载于《中国远洋报》;中国资产证券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81129403.html,/more/tr_2_13.htm.因资料有限,有关项目的描述可能与该项目的真实交易存在出入)

在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中远集团”)的融资结构中,中远集团为原始权益人(实际上由其境内一家分公司享有);中远集团为融资需要在境外设立SPV,负责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融资事宜;设立SPV后,中远集团将其在北美及欧亚澳地区的航运应收账款转让给该SPV,并以此作支撑向境外投资者发行浮动利率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中远集团为证券化融资提供一定的担保;该项目的投资者均在境外,基本不涉及境内机构。

该融资安排具有以下作用:(1)可以避免货币兑换风险。(2)证券化缩短了进出口企业应收款的回收期限,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促进企业扩大贸易规模,有利于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对外贸易。(3)将外汇应收款证券化符合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因为应收款代表一种对境外消费者或中间商的求偿权(当这种应收款超过一定期限,就被视为对外债权),因此,证券化产品以这种对外求偿权或债权为支持,不会额外增加外债负担。如果把这类资产“真实销售”给境外的特别目的载体(SPV),那么这种跨国资产证券化不会对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产生任何影响。

(二)中国工商银行为中远集团提供外汇融资置换

2001年年底,中远集团与工商银行共同达成了6亿美元外汇融资安排意向,由工商银行为中远集团安排外汇融资,用以置换其美国商业票据项目和北美地区及欧亚澳地区资产证

券化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资产支持证券(ABS)的续发和增发。

这次融资安排是国内企业和国内商业银行利用内债转换外债进行的一次有益尝试,中远将原来付给国外投资人的利息付给工商银行,为国家节约了外汇,同时,也减少了国家的外债总量,降低了国家的对外负债风险。

该融资置换项目被认为是国内商业银行首次境外资产证券化业务,也是近年来国内最大的外汇融资项目之一。

参考文献

参见中国资产证券化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81129403.html,.

何小锋、黄嵩:《从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体系看中国突破模式的选择-兼论现有的八大建议模式》,载于“投资银行大师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81129403.html,/focus/neirong/2001-11-15.htm.

彭冰著:《资产证券化的法律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1月第1版,第178页。

引自中国新闻网2003年6月27日报道:《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中信信托首推准资产证券化》。

有关内容可参见王小波、王海波、刘柏荣文:《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一次大胆实验》,载于《金融时报》2003年9月12日第6版。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银行资产证券化案例 今年以来,银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呈密集发行趋势,已有浦发银行(、江苏银行、顺德农商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加入了发行队伍。业界 人士分析,参与机构的扩大以及基础资产池种类的增多,是新一轮 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容的典型特征,其在盘活银行信贷资产、缓解流 动性压力上的多重效应正在显现。 “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正在第三轮试点中,有望进入常态化的发展轨道。”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对银行 而言,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当于将部分资产“表外化”,能够在一定 程度上降低风险资产,那么银行融资以补充资本的压力就会减轻。 在一些银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池中,贷款期限比较长,比如3至5年,对银行来讲这是很长的资金占用,可能会带来很多的 风险。尤其是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银行的存款利率在升高,而且 稳定性在下降,这意味着银行存款成本越来越高,期限越来越短, 如果在资产端匹配的是长期流动性较低的贷款的话,会带来流动性 方面的压力。因此,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流 动性。 曾刚认为,从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角度来讲,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在降低银行风险资产的规模,发行二级资本债则是为了增加资本,一 个是减少分母,一个是扩大分子,有利于银行提高资金流转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状况。 不过,该产品相对较低的收益率也为人所诟病。平安银行的这款类ABS产品资金门槛100万,而收益率仅在7%-7.5%。普益财富数 据显示,9月的第一个星期,信托公司共发行了28款产品,平均期 限为23.89个月,环比延长2.29个月。其中,12个月、24个月、 30个月平均最高预期收益率分别为8.96%、9.79%、10.20%。同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当前100万起步的集合信托,一般收益率水平在8.5%~11%左右。

资产证券化介绍及案例分析

资产证券化资料汇总 一、资产证券化简介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池为基础发行证券。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池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括 1、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 1 )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2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把欠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帐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 3 )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4 )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2、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 )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ABS )。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通俗解释: A:资产证券化在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的资产 B:上述资产的原始所有者;信用等级太低,没有更好的融资途径 C:枢纽(受托机构)SPV D:投资者 资产证券化——B把A转移给C,C以证券的方式销售给D。 B低成本地(不用付息)拿到了现金;D在购买以后可能会获得投资回报;C获得了能产生可见现金流的优质资产。 投资者D之所以可能获得收益,是因为A不是垃圾,而是被认定为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稳妥地变成钱的好东西。 SPV是个中枢,主要是负责持有A并实现A与破产等麻烦隔离开来,并为投资者的利益说话做事。 SPV进行资产组合,不同的A在信用评级或增级的基础上进行改良、组合、调整。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投资银行学结业论文题目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二级学院经济金融学院 专业金融工程 班级113020701 学生姓名詹鑫 学号 11302070122 时间2016年7月10日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公路收费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世界金融领域近 30 年来最重大、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创新和金融工具。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并很快被应用于其它资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风险资产的关注和约束极大的刺激了各国金融机构从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从而推动了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各国以及亚洲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相对而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起步较晚,但在监管当局的大力推进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下,我国资产证券化经历了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和不断突破的过程。2005 年底,国开行 41.77 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行 30.1 9 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顺利发行,这也是我国首批政策规范下的资产支持证券,标志着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年前8个月,中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达到26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208亿美元的规模大增25%。数据还显示,信贷资产支持证券(CLO)1-8月总计发行了209亿美元,较2014年同期的159亿美元提高了超过三分之一。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不仅加快了我国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市场的融合,增强了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而且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种类,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 一案例简介 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机构或者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创设可以在金融市场上销售和流动的金融产品(资产担保类证券,ABSs)。比如缺乏流动性的公路收费资产。 公路收费证券化是一种典型的基础设施证券化,是以项目所属资产收费权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收费公路建设,据中国收费公路网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年底,中国大陆证券化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11559公里,独立桥隧188828米。收费公路证券化在我国大陆地区的21个省市自治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分布,其中广东、江苏、安徽等省市是证券化程度最高的省份。 1996年8月,珠海市人民政府在开曼群岛注册了珠海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功地根据美国证券法律的144a规则发行了资产担保债券。该债券的国内策划人为中国国际金融公司,承销商为世界知名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添惠公司。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当地机动的管理费及外地过境机动车所缴纳的过路费作为支持,发行了总额为2亿美元的债券,所发行的债券通过内部信用增级的方法,将其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为年利率为9.125%的10年期优先级债券,发行量是为8500万美元;另一部分为年利率为11.5%的12年期的次级债券,发行量为

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分析

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分析 历史上第一次资产证券化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70年,是由美国 政府全国抵押贷款协会发起的。其首次以基础资产为抵押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在成功发行后的短时间内,便被推广到世界各地。而由于一系列的原因,内部原因有我国立法方面的不健全,外部原因则是国际市 场经济的各方面影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开始则相对较晚,在 2005年到2012年,我国才正式开始资产证券化的试行工作,这些都造成了我国公司证券化发展的严重阻碍。在研究方面,国外对于资产证 券和的研究水平普遍已进入高层次,而现阶段我国的研究多集中在国 内企业实例的基础上,且研究方式方法多基于国外的研究成果进行的。我国在资产证券化的研究上还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共同努力,才能使 得研究更加成熟,进而使更多的企业获益。本文采用了案例分析与理 论结合的方式探讨了上市公司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的问题,探讨 的案例是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是 国内第一单资产真正出表、实现了风险隔离的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也是国有商业企业成功发行的第一单类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本文以天虹股份的这一典型案例为基础,试图探索我国零售业企 业的资产证券化实施与其财务指标、市场效应、股东财富等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其他公司实施类似的资产证券化提供相关参考。本篇关于 天虹股份的案例分析论文主要包括一下几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主 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归纳了资产证券化在国内外包括动因、模式、交易结构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的研究状况,之后阐述了文章

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最后概括了整篇论文的基本行文框架。第二部分是资产证券化相关联的理论综述:首先论述了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特点,然后阐述了融资的重要途径,接着介绍了国内上市公司实施 资产证券化的一般过程。第三部分介绍了天虹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案例,这部分主要介绍案例公司天虹股的基本营业现状和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以及该资产证券化案例的基本特征。第四部分是全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运用专业知识对天虹股份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效果分析,主要从市场效应和财务效应两个方面进行,这部分运用规 范研究的方法,分析了资产证券化计划的特点和动因。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信息,分析了实施资产证券化对天虹股份公司的股东权益、资本结构、公司业绩等方面的影响。第五部分是天虹股份案例给予的结论与启示。本文采用理论部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过程产生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其中的理论分析部分,基于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了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的动因、运作模式以及交易结构等因素及其对公司资产证券化面临风险所采取的 相应保障机制方面的研究。在案例分析部分,文章选取“天虹商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案例,根据相关理论对此案例进行分析,对资产证券化的模式、过程、决策及产生的效果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关键问题,对资产证券化未来的发展提出些许改进意见来完善我国的资本市场,使之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日后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提供指 导和帮助。

广深高速资产证券化案例

一、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案例――广深珠高速公路证券化融资 (一)广深珠高速公路证券化项目融资简介 广深珠(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建设是和合控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交通厅合作的产物。为筹集广州一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建设资金,项目的发展商香港和合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注册于开曼群岛的三角洲公路有限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广深高速公路控股有限公司,并以特许经营的公路收费权作支持,由其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 6 亿美元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东段工程的建设。和合公司持有广深珠高速公路 50% 的股权,并最终持有广深珠高速公路东段 30 年的特许经营权直至 2027 年。在特许经营权结束时,所有资产无条件地移交给广东省政府。 从性质上看,广州-深圳-珠海高速公路的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属于离岸(跨国)资产证券化(Cross-border Securitization)融资模式。离岸资产证券化是指跨境的资产证券化运行模式,一般认为,国内融资方通过在国外的SPV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的方式即为离岸资产证券化。有学者指出,“基础设施收费模式”+“离岸模式”可以作为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突破模式之一。 (二)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优势分析 1.从证券化产品角度看,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具有以下优势:(1)基础设施收费的证券化符合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产品的要求,项目未来的现金流比较稳定可靠、容易计算,满足以未来可预见到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要求以及“资产重组”原理。(2)在这个交易机构中,原始权益人将项目的收益权转让给境外的 SPV ,实现了证券化的关键一步――破产隔离。(3)以债券分层的方式实现内部信用增级,通过担保的方法实现外部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技术降低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筹资成本。 2.与其它类型的项目融资方式相比,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较强的优势:(1)它可以有效地克服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等传统引进外资所带来的外债压力与产业安全问题。(2)由于有信用增级的措施,当在资本市场大规模筹集增加时,成本可以降低。(3)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对已建成的和在建项目均适用,不受项目的局限,在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这个过程中主权国政府始终保有项目的所有权。 3.从交易机构的地域分布看,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也具有其固有优势:(1)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可以满足支撑债券发行国的法律要求,规避我国有关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保证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顺利完成。(2)在境外发行证券时面对的市场容量大,机构投资者相对较多。 4.从融资角度看:(1)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与其他形式的项目融资想比具有很大的优势,它可以有效地克服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国外直接投资等传统引进外资所带来的外债压力与产业安全问题;(2)由于有信用增级的措施,当在资本市场大规模筹集资金时,融资成本可以降低。 5.其他。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对已建成基础设施项目和在建项目均可适用,不受项目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案例 华侨城资产证券化项目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在旅游产业中的第一次有益尝试,其发行规模18.5亿元,发行期限5年期,融资成本5.5%至6%,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与银行信贷、债券融资等融资方式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首先,华侨城欢乐谷是以提供娱乐设施为主的旅游服务设施类公司,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家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55%和79%,除华侨城A资产规模较大外,北京与上海两家公司的总资产均为20亿元左右,属于典型的高负债率、轻资产型公司。通过对主题公园人园凭证的证券化,突破了传统融资方法对于高负债率、轻资产型公司的种种限制条件,对于旅游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其次,该项目在首期不足3亿元人园凭证收人的基础上,不仅利用5年发行期作为时间乘数实现杠杆放大,同时根据可靠的历史现金流记录合理预估了未来5年的增长,将有效资产规模进一步放大,最终实现了18.5亿元的融资规模和5年期的融资期限。时间乘数以及预期增长两项创新有效挖掘了基础资产的融资潜力,取得了传统融资方法所不能效果,实现了良好的创新效果。 再次,本案例基础资产由位于深圳、北京和上海三地资产集合而成,利用聚集效应,通过统一的冠名将各地有融资需求的不同企业绑定在一起,发挥规模优势满足增信要求并提升评级,实现了全资本市场的公开融资。集合融资模式不仅有效突破了单一企业因为规模小、信用低、成本高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而且打破了传统融资方式较强的地域限制,更是在企业资产证券化领域中具有重大创新意义。 最后,与传统融资方式中债券融资明确要求募投项目、银行贷款严格限定资金使用方向有所不同,企业资产证券化中的资金使用相对灵活。例如本次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就主要用于欢乐谷主题公园游乐设备和辅助设备维护、修理和更新,欢乐谷主题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补充日常运营流动资金,尽可能满足原始权益人的资金使用自由度。此外,通过结构化的资产重组技术,本次专项计划将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家独立欢乐谷的人园凭证收入进行打包重组,提升了资产的规模效应;同时采取了5档优先级收益凭证和1档次级受益凭证的优先与次级分层,将专项计划自身的信用等级提高了1至2个等级,降低了融资成本,具有十分有益的推广价值。 一、未来展望 欢乐谷是我国最大的民族品牌主题公园,基于欢乐谷入园凭证而设立的专项计划的成功发行是对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民族主题公园品牌的极大支持,更是推动我国金融创新的一大创新举措,在旅游产业和金融行业中都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利用稳定的服务费收人为基础资产发起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专项计划,充分挖掘了轻资产型旅游企业的有效资产,不仅可用作基础资产的产品范围广,而且通过未来收益权规模和融资期限为杠杆有效放大融资规模,提高了基础资产的融资使用率,对我国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旅游企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必将成为旅游产业未来广泛使用的一种融资方式。 对金融行业而言,以旅游服务费收人为基础资产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由试点业务向常规业务转换过程中的一次大胆尝试,突破了以往基础资产仅限于基础设施等传统行业的局限性,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将引领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创新进入黄金发展阶段。 进入“十三五”,旅游业将初步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企业资产证券化以其融资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等优势,将迎来更为广阔的机遇。

建行资产证券化_案例分析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21世纪初,我国金融领域展开了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也是一次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大量流动性差的信贷资产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寻找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来完善自身的经营能力、改善资本质量。于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国,并逐渐在国内一些领域得到应用。 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一.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1970年以来全球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由于其具有破产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因此相关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解决长期贷款风险高、流动性差等问题的主要手段。 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利率自由化程度扩张、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宣告结束、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飞涨、《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实施等为代表的新金融秩序的浪潮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控制利率、汇率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信贷自身流动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银行不得不开始寻求更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于是,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制放松的环境下开始萌生。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为了摆脱储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动性困境,将经过联邦住房管理局保险的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过手债券”,这种“过手债券”成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雏形,它的推出改变了银行传统的“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在8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内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过手证券”演变成为当今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靠发行MBS来提供。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覆盖租金、版权专利费、汽车贷款应收款、信用卡贷款应收款、消费分期付款等多种领域,其规模已经成为仅次于联邦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市场。世界各国也纷纷效仿美国,渐进推行各种适合本土环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前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具潮流性的金融创新产品。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初步探索。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国家信贷计划体系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展,我国各家国有银行正式从由过去的专业银行模式向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模式进行转变。出于自身经营和配合国家信贷政策的需要,商业银行产生了大量的长期贷款,严重牵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国家经济环境的转变滋养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萌芽。然而,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没有在银行贷款中孵化,而是脱壳于同样有着长期、巨额融资需求的房地产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1992年的海南三亚首先尝试房地产证券化运作,1996年的广深珠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资产证券化试验,1997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北美航运应收款支撑票据证券推出,2000年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证券化发行成为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导者。 本世纪初,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己经基本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也由过去单一国家财政出资的方式向股份制模式进行了转变,商业银行本身经营模式也由政策性经营转变为企业化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形成,大量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以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基本结构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交易主要参与方 (一) 原始权益人:华侨城 A 、上海华侨城、北京华侨城 (二) 计划管理人/推广机构:中信证券 (三) 担保人:华侨城集团 (四) 托管人/专项计划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 (五) 监管银行/收款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上海分 行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三、交易结构 (一)现金流走向分析 1、 华侨城作为原始权益人,委托中信证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募集资金。 2、 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受益凭证, 将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划至华侨城。 中( S 证券 设立并 F 社老上诵协这步? 兀呼E'「 蜡粮雄人补£) I g 恳础賢产 ■/加靖 人I::二址 制喘-协:莒 九保< 扛砒贵产观事朮r 1机盟管讲 (知有不足*由嫌| .扎" 蜡粮雄人补足)閒承错 飞盘丸■证料 全你*: 中:正企冷:圳

3、华侨城将相关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归集至专项计划账户, 并通过中证登深圳 分公司向投资者支付受益凭证本金及收益。 (二)现金流划转安排 资金流向 1、华侨城将游客购买入园凭证的款项汇入专项计划的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上海分行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2、收款账户中基础资产产生的对应款项按规定汇入专项计划账 户,如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低于约定的最低收益时,原始权益人将支 付差额资金至专项计划账户;如原始权益人未按约定履行差额支付义务时,担保人华侨城集团将提供担保资金至专项计划账户。 3、专项计划管理人将专项计划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分配,并通过中证登向投资者兑 付该专项计划项下受益凭证的本息。 指令流向 辛项计燮;躺户 知原站机建人未转约定粳 A 分配资金 R-1 ' 兑付设金 R+1 1 _ 基额茫诃I 如龜欢乐答主遞仝园的鬆础賢产幣進沟饷氐于妁走 妁最低梢疇均恂嗣或]-.斡卷匙量健论阳柔假缆轡 纹时J 购买人: 冃; i訥售居踊许产对- 应I的人园吨证隸 项 凭证狀瑚 止常情况下

建行资产证券化_案例分析

建行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21世纪初,我国金融领域展开了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也是一次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大量流动性差的信贷资产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寻找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来完善自身的经营能力、改善资本质量。于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国,并逐渐在国内一些领域得到应用。 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一.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1970年以来全球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由于其具有破产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因此相关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解决长期贷款风险高、流动性差等问题的主要手段。 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利率自由化程度扩张、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宣告结束、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飞涨、《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实施等为代表的新金融秩序的浪潮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控制利率、汇率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信贷自身流动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银行不得不开始寻求更为有效的金融工具。于是,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制放松的环境下开始萌生。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为了摆脱储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动性困境,将经过联邦住房管理局保险的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过手债券”,这种“过手债券”成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雏形,它的推出改变了银行传统的“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在8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内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过手证券”演变成为当今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靠发行MBS来提供。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覆盖租金、版权专利费、汽车贷款应收款、信用卡贷款应收款、消费分期付款等多种领域,其规模已经成为仅次于联邦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市场。世界各国也纷纷效仿美国,渐进推行各种适合本土环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前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具潮流性的金融创新产品。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初步探索。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国家信贷计划体系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展,我国各家国有银行正式从由过去的专业银行模式向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模式进行转变。出于自身经营和配合国家信贷政策的需要,商业银行产生了大量的长期贷款,严重牵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国家经济环境的转变滋养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萌芽。然而,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没有在银行贷款中孵化,而是脱壳于同样有着长期、巨额融资需求的房地产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1992年的海南三亚首先尝试房地产证券化运作,1996年的广深珠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资产证券化试验,1997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北美航运应收款支撑票据证券推出,2000年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证券化发行成为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导者。 本世纪初,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己经基本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也由过去单一国家财政出资的方式向股份制模式进行了转变,商业银行本身经营模式也由政策性经营转变为企业化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形成,大量缺乏流动性金融资产对于处置方式创新的迫切性催生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尝试。2003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132亿元不良资产进行了信托证券化处置,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对26.19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试点。这两个项目是国内第一次按照国际规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进行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尤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谓是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破冰”之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奠定了实践基础。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有关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环境已经建立。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资产证券化业务介绍及典型案例介绍 “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这句华尔街的名言有望在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变成现实。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该规定的部分修改内容不仅可能进一步推动券商资管业务升级发展,也有可能对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泛资产管理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本篇报告试图对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点条款进行解读,并就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操作流程及典型案例予以展示,希望能够为我司今后相关业务开展提供借鉴指引。 第一篇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概况 1.资产证券化业务定义资产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各种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进行资产转化的机构称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或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如信贷资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权等,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出售或信托给特定的交易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再由SPV根据购买下的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处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收回购买基础资产支付的资金。受托人(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基础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入用于支付投资者回报,而发起人则得到了用以进一步发展业务的资金。因此,资产证券化不仅仅是金融机构进行基础资产流动性与风险管理的工具,也为广大非金融机构的企业进行融资提供了一条现实的可行路径。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主要集中于与银行合作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而证券公司过去发行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则更多集中于对企业资产进行证券化。不过,根据2013年2月26日证监会最新发布的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券商开展此类业务的运行模式与资产范围均有了颠覆性的重大突破,对泛资产管理行业未来业务的开展可能产生巨大的影响。 2.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运作流程简介一次完整的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如图1所示)为: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SPV),或者由SPV主动向原始权益人购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研发报告2013年第3期(总第3期)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3|买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图1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交易结构图具体操作步骤: (1)确定证券化资产并组建资产池(2)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 (3)资产的真实出售(4)信用增级(5)信用评级(6)发售证券(7)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3.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的重大变化解读(1)法律属性转变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新规第一条明确指出本业务的上位法之一包括《信托法》,并在第三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专项计划资产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及其他业务参与机构的固有财产。”以上规定将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法律属性明确定位于信托关系,无疑是重大的立法突破。这对于券商未来资管业务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支持,也势必会对信托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形成巨大冲击。 不过由于此次新规属于征求意见稿,未来的最终文件能否仍然支持券商资产

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

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 工行分行资产证券化 建清、勇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从货币市场走向资本》2004年4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分别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证券股份、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行市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此举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在各方面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的背景下,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自始至终受到监管部门和市场的高度关注。7月底,销售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1.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交易结构 (1)交易主体 ①委托人: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即贷款资产提供人。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②受托人:中诚信托投资。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收取受托人管理费,负责管理财产信托和相关;选择并委托资产处置代理人代为处置信托财产中的债权资产,并对其处置行为进行监督并承担责任;与财产信托的其他参与方配合,计算并根据支付顺序在每一个受益权分配日向受益权持有人支付信托利益。 ③受益人: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其他合法

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益人可以依法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④受益人代表:证券股份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受益人代表权利包括: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的权利;监督受托人对信托事务的管理,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更换受托人,并按约定选任新的受托人;监督资产处置代理人对信托财产中的债权资产的处置,并可根据约定要求受托人更换资产处置代理人,并按合同的约定选任新的资产处置代理人。受益人代表义务包括:遵守信托合同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并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后的15个工作日向受益人出具书面的受益人代表事务报告;当知道任何可能会影响受益人重大利益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受益人。 (2)交易结构 ①资产包概况。本信托的信托财产是由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26.19亿元。 ②交易描述 第一步,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分行(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价值26.19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分行作为惟一受益人,取得本信托项下全部(A级、B级、C 级)信托受益权,价值8.2亿元。 第二步,受益权转让。工行分行将其享有的A级、B级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证券作为受益权的承销商负责承销A级和B级受益权,

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ⅩⅩ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2012年12月4日,中信证券设立发行了“欢乐谷主体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欢乐谷专项计划“),原始权益人为深圳Ⅹ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ⅩⅩA”)及其北京、上海的子公司,本次专项计划受益凭证的本金总规模为18.5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规模为17.5亿元,分为“ⅩⅩ1-ⅩⅩ5”五个品种,信用评级均为“AAA”;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1.0亿元,由ⅩⅩA全部认购;产品预期期限1-5年。原始权益人ⅩⅩA主体评级AAA,欢乐谷专项计划受益凭证信用评级AAA。 原始权益人承诺,在每一个初始核算日,若在前一个特定期间内,某个欢乐谷主题公园的基础资产销售均价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均价和/或销售数量低于约定的最低销售数量,则由对应的原始权益人进行补足。Ⅹ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ⅩⅩ集团”、“担保人”)为原始权益人的补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专项计划受益凭证的本金总规模为18.5亿元,其中优先级受益凭证本金规模为17.5亿元,分为ⅩⅩ1-ⅩⅩ5五个品种;次级受益凭证规模为1.0亿元,由ⅩⅩA全部认购。本次专项计划设置投资者回收选择权和原始权益人赎回选择权。 欢乐谷专项计划的预期收益支付和本金偿还方式采用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按照本金比例计算,优先级受益凭证可获得由次级受益凭证提供的5.41%的信用支持。

专项计划产品基本结构 证券分层优先级次级ⅩⅩ1 ⅩⅩ2 ⅩⅩ3 ⅩⅩ4 ⅩⅩ5 次级 规模(万元)29,500 32,500 34,500 37,500 41,000 10,000 规模占比15.95% 17.57% 18.65% 20.27% 22.16% 5.41% 信用等级AAA AAA AAA AAA AAA - 预期期限(年) 1 2 3 4 5 - 利率类型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固定利率无票面利率 付息频率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付息按年分配剩余部分 本金偿还方式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还本到期分配剩余收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 投资者有 权在专项 计划成立 满3年后 按面值回 售给ⅩⅩA 投资者有 权在专项 计划成立 满3年和4 年后按面 值回售给Ⅹ Ⅹ A - 原始权益人赎回选择权- - - ⅩⅩA有权 在专项计 划成立满3 年后,在Ⅹ Ⅹ4和ⅩⅩ5 的回售量 均达到其 发行量的 50%时,选 择按面值 赎回全部Ⅹ Ⅹ4和ⅩⅩ5 ⅩⅩA有权 在专项计 划成立满4 年后,在Ⅹ Ⅹ5的回售 量达到其 发行量的 50%时,选 择按面值 赎回全部Ⅹ Ⅹ5 -

资产证券化及其应用实例

货币银行学论文 论文题目资产证券化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应用————基于领汇基金的实例分析 作者姓名林时阳 专业班级财务管理1402 学号201405910411

前言 由于本人最近帮助老师在整理房地产行业的相关资料,无意中发现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在好奇心和使命感的驱动下,本人对资产证券化在房地产业的一个应用案例——领汇基金展开了调查,并整理成了本篇货币银行学的论文。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金融创新工具,起源于美国。在美国强大的金融背景之下,发挥的能效非常巨大,其独特的金融模式造就了美国一个又一个的金融神话。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日益强盛,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开始盛行。 虽然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存在时间短,起步迟,却仍然可以拿出一些优秀的成绩。本文第一部分浅浅地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几个主要概念,第二部分列举了一个资产证券化的实用案例,并就这个案例的运营模式、数据与成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说明,最后下一个结论。

目录 前言................................................................................................................ 目录................................................................................................................ 1资产证券化概述 .. (1) 1.1资产证券化的定义 (1) 1.2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1) 1.3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 2资产证券化实例 (2) 2.1政府不动产证券化 (2) 2.2领汇基金的出现背景 (2) 2.3领汇基金介绍 (2) 2.4领汇基金的特点 (3) 2.5领汇基金的成果 (4) 2.6领汇基金的管理模式 (5) 2.7领汇基金的经营成果 (5) 3结论 (7)

“浦鑫2018-1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浦鑫2018-1期”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资产证券化(ABS)是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进行资产重组后使该资产获得流动性,在美国住房金融市场获得巨大发展,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创新。我国资产证券化研究开始的比较晚,在2005年,我国银行业正式启动资产证券化的试点。 但在2008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暂停了银行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直到2012年资产证券化业务才得以继续。当时不良资产证券化还处于探索阶段,到2016年才允许发行。 而在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商业银行早已普遍使用不良资产证券化手段来减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和金融业的欣欣向荣,出现了一些负面问题,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快速增长。 我国专门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来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以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大量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并且可能产生一些后续问题,比如法律诉讼和资产贱卖等问题。商业银行都积极寻求处置不良资产的良方,此时商业银行都将目光投向了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借助不良资产证券化工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上述问题,正是如此,本文选择浦发银行浦鑫2018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简称“浦鑫2018-1期”)这一典型产品,2016年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浦发银行发行了第一支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浦鑫2018-1期的发行规模是最大的,其基础资产为信用卡个人消费类不良资产证券 化产品,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通过对此案例的分析,提出促进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健康发展的一些建议。 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具体的案例分析。 首先,对案例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基本分析;然后,从产品设计环节开始入手,

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

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 工行宁波分行资产证券化 姜建清、李勇 《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从货币市场走向资本》2004年4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分别与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工行宁波市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相关协议。此举标志着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在各方面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的背景下,宁波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自始至终受到监管部门和市场的高度关注。7月底,销售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取得圆满成功。 1.宁波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交易结构 (1)交易主体 ①委托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即贷款资产提供人。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将其从贷款资产中收取款项等权利信托转让给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②受托人:中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受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收取受托人管理费,负责管理财产信托和相关帐户;选择并委托资产处置代理人代为处置信托财产中的债权资产,并对其处置行为进行监督并承担责任;与财产信托的其他参与方配合,计算并根据支付顺序在每一个受益权分配日向受益权持有人支付信托利益。

③受益人: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在信托设立时,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信托设立后,为委托人,以及通过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信托受益权的其他人。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益人可以依法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④受益人代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益人代表,代表受益人行使权利。受益人代表权利包括:信托合同约定的受益人的权利;监督受托人对信托事务的管理,并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委托人更换受托人,并按约定选任新的受托人;监督资产处置代理人对信托财产中的债权资产的处置,并可根据约定要求受托人更换资产处置代理人,并按合同的约定选任新的资产处置代理人。受益人代表义务包括:遵守信托合同的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并于每个信托利益分配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出具书面的受益人代表事务报告;当知道任何可能会影响受益人重大利益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受益人。 (2)交易结构 ①资产包概况。本信托的信托财产是由宁波分行的13个营业部或支行直接负责管理和处置,涉及借款人总数233个,本金总额亿元。 ②交易描述 第一步,设立财产信托。工行宁波分行(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亿元)委托给中诚信托(受托人),设立财产信托。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案例分析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作为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卷化的第一单“建元2005个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尝试对其作出分析,研究是什么促使其成功发行、克服了哪些困难、收益与风险如何、与国际主流的形式有什么区别与联系等问题。 关键词:案例分析抵押贷款证券化 从1999年起,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向中央银行提交了六份房贷资产证券化的方案,前4套方案因方案没有体现MBS风险出售和破产隔离的原则以及有关法规没有完善被否决,第5套方案也因法律层面的问题最终被国务院否决。直到2005年的12月1日《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执行,建行的房贷款资产证券化才开始提速。 2005年12月15日,“建元”正式发行。建行从上海、江苏、福建三家分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挑选30亿元进入资产池,三档两级证券:其中A、B、C三个档次为优先级证券(A 类约24亿元,信用为AAA级;B类约3亿元,信用为A级;C类约2.1亿元,信用为BBB 级)和次级证券(约0.9亿元,不参与评级,由建行自留)。按照设置,优先级证券投资人先收到还款。A和B类证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C类按照央行的相应规定进行转让,次级不进行转让交易。 “建元”发行过程分析 (一)“建元”的发行动力 任何一项创新性业务的成功运作和实施,和相关各方的积极推进是分不开的。但是,推进的动力是什么呢?无论是监管当局还是方案中的实际运作方,都期望能够获得“利益”。以下从银行、政府、中介机构和投资者四方面作出具体分析。 1.银行。一方面可以说建行做房贷证券化(下文简称MBS)的动力不足,具体可从三个方面来看:银监会发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使通过MBS提高资本充足率的银行不易办到,并且建行上市后,资本充足率接近14%;其次是资产证券化的标的问题,资产证券化在国外往往是因为银行迫于资金的流动性压力或处理不良贷款的需要,而我国进行资产证券化的银行目前并不缺乏资金,而且拿出来的资产也是相对较好的优良资产;从根本上讲,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一个目的是将长期的资产转移出,通过资产的出让来获取流动资金。但从目前来看,我国银行体系担心的是流动性严重过剩的问题,甚至担心的是回流后,这笔现金该如何使用的问题。 那么建行的目的何在呢?第一,MBS为建行以后利用这一方法进行管理铺平了道路。第二,信贷贷款证券化为银行提供了经营上的另外一种盈利模式,对银行来说是一个转型,即从原来的贷款收入转向服务收费。 从总体上讲,建行方案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这个方案的意义主要在于它的创新,我们不能把这种创新仅仅理解为一个金融产品创新,而是它引入了一个结构金融的理念和制度体系,而把本来只有银行一家承担的风险分散给了广大的投资者。 2.政府。当前在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主要对改善银行经营管理和发展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资产证券化能改善银行信贷期限结构,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资产证券化能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提高资本充足率;资产证券化能健全市场定价机制,合理分散信用风险;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增加投资者的选择;适应金融对外开放,预计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是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的重要形式。 3.中介机构。在试点方案中,建设银行采取了借助信托公司作发行人的方式,这给了信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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