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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与审查流程图

专利申请与审查流程图

专利申请与审查流程图

不合格 申请人应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

局递交以下规范性申请文件: 发 ①请求书

明 ②权利要求书 和 ③说明书

实 ④说明书附图(有些发明可省略) 用 ⑤说明书摘要

新 ⑥摘要附图(有些发明可省略) 型

①请求书

外观 ②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 设计 ③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需 修 合 改 格

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 专利 需修改 需 合格 修 外观设计专利

改 (可在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 合 合 未提出 格

格 不 合

格 合 合 格 格 办理登记 办理登记

手续、交费 手续、交费

服从

不 3

服 个

认为驳回 决定不正确 认 决 为 定 驳 正

回 确

3个月内

不 服

申请人直接提交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提交 不予受理 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 申请人交纳申请费 专利局进行专利分类 初步审查 补正 书面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交费 实质审查 补正 补正 驳回 驳回 授予专利权 获得专利证书 授予专利权 申请视为撤回 专利局发出驳回专利申请通知 申请程序终止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书面提出复审请示 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审理

维持原驳回决定 申请程序终止 撤销原 驳回决定 发回专利局重新审理 到法院起诉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4章节-专利分类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四章专利分类 第四章专利分类 1.引言 专利局采用国际专利分类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分类, 以最新版的国际专利分类表(IPC,包括其使用指南) 中文译本为工作文本,有疑义时以相同版的英文或法文版本为准。 分类的目的是: (1)建立有利于检索的专利申请文档; (2)将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分配给相应的审查部门; (3)按照分类号编排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系统地向公众公布 或者公告。 本章仅涉及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分类。外观设计的分类适 用本部分第三章第12节的规定。 2.分类的内容 对每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技术主题进行分类,应当 给出完整的、能代表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信息的分类号,并尽可能对附加信息进行分类;将最能充分代表发明信息的分类号排在第一位。 发明信息是专利申请的全部文本(例如: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中代 表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的技术信息,对现有技术的贡献的技术信息是指在专利申请中明确披露的所有新颖的和非显而易见的技术信息。 附加信息本身不代表对现有技术的贡献,而是对检索可能是有用的信息, 其中包括引得码所表示的技术信息。附加信息是对发明信息的补充。例如:组合物或混合物的成分,或者是方法、结构的要素或组成部分,或者是已经分类的技术主题的用途或应用方面的特征。 3.技术主题 3.1技术主题的类别 发明创造的技术主题可以是方法、产品、设备或材料,其中包括这些技术 主题的使用或应用方式。应当以最宽泛的含义来理解这些技术主题的范围。(1) 方法。例如:聚合、发酵、分离、成形、输送、纺织 品的处理、能量的传递和转换、建筑、食品的制备、试验、设备的操作及其运行、信息的处理和传输的方法。 (2) 产品。例如:化合物、组合物、织物、制造的物品。 (3) 设备。例如:化学或物理工艺设备、各种工具、各种器具、各种机器、 各种执行操作的装置。 (4) 材料。例如:组成混合物的各种组分。 材料包括各种物质、中间产品以及用于制造产品的组合物。材料的例子如 下: 【例1】 混凝土。组成材料是水泥、沙石、水。 【例2】

专利-全套流程图.doc

一、专利申请-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专利申请流程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员工相关部门专利管理部门 提出专利提出专利 接受请求和 同意 审核 不合格 不同意审查 合格 确定类型 修改并重新提交 非职 职务 务发 发明 明创 创造 造 延期 / 取证明 自行 共同完成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和申报表 建立申请档案 委托代理机构 流程编号 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 主管领导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专利管理暂行 办法 2、《专利申请请求 书》 1、《职务发明创造 申明表》 2、《非职务发明创 造证明表》 不同意3、《专利申报表》 4、《技术交底书》 审批 同意 授权驳回 专 复审 纠纷利 维 护处理 终止

1、法律事务管理 暂行办法 二、专利资产运营-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专利资产运营流程流程编号LC-YJY-ZSCQ-02 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相关部门单位决策层专利管理部门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专利管理暂行 办法 接受专利法律 专利运营(转让、 申请状态核实2、《专利运营申请许可、投资等) 书》 申请 专利资产专业3、《专利法律状态 价值评估核实表》 4、《专利资产评议 专利资产集团 申请表》 评议申请 不同意专利资产 终止审批 评议报告 同意 1、《专利变更申请 办理专利 表》 相关手续 建档、备案

三、合同处理- 业务流程图 流程名称合同处理流程编制部门知识产权部文件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知识产权部 一般重大 洽谈谈判 起草起草合同 通过 审核 没 通 过 流程编号 知识产权部生效日期2017 年 1 月会签部门关联流程相关制度/表单 1 、法律事务管理 暂行办法 继续会签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11章节-电子申请

第十一章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1.引言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形式。 电子申请是指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将专利申请文件以符合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向专利局提出的专利申请。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本指南中关于专利申请和其他文件的规定,除针对以纸件形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和其他文件的规定之外,均适用于电子申请。 电子文件格式要求由专利局另行规定。 2.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是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电子专利申请系统用户注册协议(以下简称用户注册协议),办理了有关注册手续,获得用户代码和密码的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 2.1电子申请代表人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以提交电子申请的电子申请用户为代表人。 2.2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是指通过专利局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提交或发出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所述的签字或者盖章,在电子申请文件中是指电子签名,电子申请文件采用的电子签名与纸件文件的签字或者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方式包括:当面注册、邮寄注册和网上注册。 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应当提交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签字或者盖章的用户注册协议一式两份以及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3.1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应当采用专利局制定的标准表格,请求书中应当写明注册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类型、证件号码、国籍或注册地、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注册请求人是单位的,请求书中还应当写明经办人信息。 3.2用户注册证明文件 注册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注册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注册请求人是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359 -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201704

《专利审查指南》 修改
2017年4月
1

主要内容
引 言 修改内容
? 第二部分第一章 ? 第二部分第九章 ? 第二部分第十章 ? 第四部分第三章 ? 第五部分第四章 ? 第五部分第七章
2
? 修改背景 ? 修改过程 ? 适用问题



3

修改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精神
0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
02
研究完善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推动完善相关 法律法规 完善授权后专利文件修改制度 依法及时公开专利审查过程信息
审查实践
03
明确补交实验数据的审查原则
4

修改过程
2015年10月 2015年11-12月 2015年12月-2016年3月 2016年3-8月 2016年8-9月 2016年10-12月 2017年2月28日
? 启动指南修改工作
? 征集指南修改建议780条
? 起草组提出拟修改要点385条
成立十个起草组
成立统稿组
(指南处人员参与到各起草组中) ? 召开系列讨论会12次、统稿会2次 ? 起草组完善、统稿组审核形成《修改草案(初稿)》 ? 局内外征求意见 完善形成《修改草案(征求意见 稿)》 ? 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网站) (106个单位和个人,261条)
? 签署局令,2017年4月1日起 施行
5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的五个阶段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的五个阶段流程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

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是知识产权出版社于2010年1月出版的一本书,作者是黄庆明。本书介绍了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上述各阶段当事人应遵守的规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和批准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名义作出各种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无效请求并作出决定。 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制定了《专利审查指南》。专利审查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具体规则的体现,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以及有关各方在上述所有阶段应遵守的规则以上。 在2006年版的基础上,本指南根据2008年12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1月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2010年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并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部门规定发布。 1.本指南包括序言,使用说明,缩写,目录,文本,索引,修订说明和附录。 2.本指南的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初步审查),第二部分(实

质审查),第三部分(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审查),第四部分(重新审查和审查)。检查无效请求)和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和交易处理)。第一,第二和第四部分按专利申请的审批过程顺序排列,第三部分是进入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审查的具体规定,第五部分是适用于专利申请的一般规则各种程序。 3.本指南的每一部分均分为几章,每章下面各节分为四个等级,并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排列以确定其位置。例如,在本指南第二部分的第三章(新颖性)中,第2.1.2.2节(使用披露)是第4级,属于第3级第2.1.2节(公开模式),第2.1.2节属于第2级第2.1节(现有技术)和第2.1节属于第1级第2节(新颖性概念)。 4.本指南的内容包括一般内容和子内容。总目录列出了第一至第五部分的章节名称及其相应的页码;在目录中列出各章和节的名称(总共四个等级的节)及其相应的页码。读者可以根据需要查找的内容在通用目录中查找该内容属于哪个部分和章节,然后在相应的子目录中找到其特定位置。 5.除总页码外,本指南还使用子页码供读者参考。总页码位于页面底部之外,并且整本书连续地分页;页面编号位于页面底部的中心,并且指南主体的五个部分以“(×-×)”的格式分为页面,例如,“(2-147)”表示页面的编号。指南主体第二部分的第147页。 6.本指南的正文包括两列:文本描述和法律法规索引。前者位于每页的右侧,而后者位于每页的左侧。缩写用于索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请参阅缩写列表)。阅读指南右栏中的内容时,读者可以参考左栏中相

专利复审案件表【模板】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专利复审案件表 ②案件信息申请号或专利号:①案件编号: 发明创造名称: 优先审查案件类型: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 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是否 ③优先审查请求人 复审请求人专利权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仲裁调解组织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④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专利复审案件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 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___途径,国际申请号;巴黎公约途径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⑤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 优先审查请求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⑥附件清单: 文件名称份数及页数附件1:份,每份页附件2:份,每份页附件3:份,每份页附件4:份,每份页 ⑦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 年月日⑧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 意见 年月日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表格可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下载)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请求优先审查案件的基本信息,勾选优先审查案件类型。请求优 先审查的案件是复审案件的,应当根据该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勾选“是”或者“否”。 2.本表第③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 3.本表第④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 4.本表第⑤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可在国家知识产 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上查看。 5.本表第⑥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附件信息,若有多项附件,可另附页并写明文件内容。 其中,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原型照片或证明、样本证明、工厂注册证书、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的,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向外提出申请的中国首次申请包含___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两种情形。对于通过___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写明国际申请号即可;对于通过巴 黎公约途径提交的,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对于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 6.本表第⑦栏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或全体专利权人或全体无效宣告请求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由提出优先 审查请求的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盖章。 7.本表第⑧栏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下列情形除外: (1)对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该专利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已经 进行优先审查的。 (2)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人是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 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的。 8.请求书邮寄地址:_______市___区蓟门桥西土城路__号,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 员会,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专利审查指南2010-part5讲解

第五部分专利申请及事务处理

目录 第一章专利申请文件及手续................................. 435(5 - 1 ) 1- 引言........................................... 435(5 - 1 ) 2.办理专利申请的形式............................ 435(5 - 1 ) 2. 1 书面形式 ...................................... 435(5 - 1 ) 2.2电子文件形式.................................. 435(5 - 1 ) 3.适用文字 ...................................... 436 (5-2) 3. 1 中文........................................... 436 (5 - 2) 3.2汉字........................................... 436 (5 - 2) 3.3外文的翻译.................................... 436 (5 - 2) 4.标准表格..................................... 436 (5 - 2) 4.1纸张 .......................................... 437(5 - 3 ) 4.2规格 .......................................... 437 (5 - 3) 4. 3 页边 .......................................... 437 (5 - 3) 5.书写规则..................................... 437 (5 - 3) 5. 1 打字或印刷...................................... 437 (5 - 3) 5.2字体及规格...................................... 437 (5 - 3) 5.3书写方式........................................ 438 (5-4) 5.4书写内容........................................ 438 (5-4) 5.5字体颜色........................................ 438 (5-4) 5.6编写页码....................................... 438 (5-4) 6.证明文件........................................ 438 (5 - 4) 7.文件份数........................................ 438 (5 - 4) 8.签字或者盖章.................................... 439 (5-5) 第二章专利费用........................................... 440 (5-6) 1-费用缴纳的期限.................................. 440 (5-6) 2-费用支付和结算方式.............................. 440 (5-6) 3-费用的减缓...................................... 442 (5 - 8) 3.1 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 442 (5_8) 3- 2 费用减缓的手续.................................. 442 (5 - 8) 4-费用的暂存与退款................................ 442 (5-8)

软件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 (1)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 ->授予专利权 (2)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流程 申请->初步审查 ->授予专利权 2、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唯一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上海设有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文件,代收各种专利费用。 3、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 必要时应当有附图 ) 、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 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审查->公告->核准登记 2、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机关申请商标注册的受理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必须委托我国政府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商标注册应当提交的文件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采用书面申请方式。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 (1) 商标注册申请书 (2) 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法人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机颁发的证件。

【浅谈】怎样查阅专利申请文档

【浅谈】怎样查阅专利申请文档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相关人员可以查阅和复制有关的专利申请文档,但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一、查阅和复制的原则 (一)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代理人。 (二)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三)对于已经审结的复审案件和无效宣告案件的案卷,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 (四)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五)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文件,原则上可以查阅和复制。但如果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的除外。 (七)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二、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一)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二)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三)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文件,授予公告文件,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向

专利申请申报表.

专利申请申报表 发明名称 申请人 (单位或个人) 所在单位 申请人为个人 时填写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H) (O) (M) 申报日期 年月日

技术交底书 1、发明名称: 2、所属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 4、发明目的: 5、具体技术方案: 5.1原设计工艺方案 5.2改造方案 6、发明的有益效果: 6.1 6.2 7、附图说明:(略) 8、具体实施:。

专利申请技术交底书撰写要点 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在申请专利时,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符合专利法规定和其他要求的申请文件。为提高代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以利于专利申请顺利审批,请发明人按以下八个方面提供详尽的素材。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 名称应当简单明了地体现发明的主题和类型(产品或方法)并尽量符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分类位置,尽量反映出发明的用途或者应用领域。名称字数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不用含糊不清的词。名称中不应出现化学式、分子式、括号等字样。 2、所属技术领域 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所属技术领域是指本发明属于哪一类技术领域,而不是指发明本身是什么,应当简要说明该发明直接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尽可能符合国际分类表中的相应(最低)分类位置。(例如:一项开关二级管的发明,可以写作“本发明属于一种半导体器件”而不要写作“本发明属于一种电子器件”。) 3、背景技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背景技术是指通过国内外文献检索到的至少一篇与本发明最相关(即用途、解决方案、技术实质和使用效果等相关系数最大)的对比文件,描述背景技术时,要具体引证对比文件,注明出处及来源,其内容按目的、构成、效果三个要素来进行分析,说明其必要的技术特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在可能条件下说明原因以及后人在解决这些问题时曾遇到的困难。(最好能提供介绍该背景的文献复印件)

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审查指南》解读 完善的审查规则是专利制度的保障 编者按 新修订的《专利审查指南》将于2010年2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同步施行。《专利周刊》特开设“新《专利审查指南》解读”专栏,详细介绍《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给申请带来的相应的变化,以帮助发明人、申请人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适应此次修改。 鉴于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增加了对遗传资源的保护、改变了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等内容,本次《专利审查指南》修订以适应性修订为主,同时为优化程序设置、提高专利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而对申请、审查操作实践中出现的需要调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以及将一些经过实践检验已相对成熟的做法以申请、审查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以指导、规范实践操作行为。 以适应性修订为主 本次《专利审查指南》修订以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三次修改为主,适应性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现行专利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五款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关于遗传资源保护和对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的要求,增加了对申请人提交利用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的具体要求以及初步审查中对遗传资源披露的要求和实质审查程序中对作为驳回条款的专利法第五条第二款、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进行审查的审查基准。 2.适应专利法第九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相应规定的变化,调整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以及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程序。 3.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对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的要求,增设了向外国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程序,对于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情形、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情形以及以PCT国际申请的方式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形的保密审查作出具体规定。 4.为适应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概念的变化,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新颖性中,对新颖性的审查标准进行了修改,改变了现有技术的范畴和抵触申请的概念,并相应地删除了第四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2章节-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1.引言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 (必要时应当有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有说明书(包括附图) 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及确定其保护范围的法律法26.3 文件。 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 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法26.4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 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本章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主要内容及撰写要求作了适用于所有技术 领域的一般性规定。涉及计算机程序以及化学领域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若干具体问题,适用本部分第九章和第十章的规定。 2.说明书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分别对说明书的实 质性内容和撰写方式作了规定。 2.1说明书应当满足的要求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

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的清楚、完整的说明,应当达到所属技术 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程度。也就是说,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要求。 关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的含义,适用本部分第四章第2.4节 的规定。 2.1.1清楚 法26.3 说明书的内容应当清楚,具体应满足下述要求: (1)主题明确。说明书应当从现有技术出发,明确地反映出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想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确切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换句话说,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上述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应当相互适应,不得出现相互矛盾或不相关联的情形。 (2)表述准确。说明书应当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术 语。说明书的表述应当准确地表达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不得含糊不清或者模棱两可,以致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清楚、正确地理解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法26.3 2.1.2完整 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括有关理解、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需的全部技术 - 93 -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内容。 一份完整的说明书应当包含下列各项内容:

最新专利申请及审查指南

专利申请及审查指南

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 一、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 小结:从专利申请受理开始直至权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失效的全部具有法律效力的程序。 提出申请——受理——(分类)——初步审查:(保密)、费用、形式、明显缺陷的审查 (——公布——实质审查 ) ——授予专利权:登记、公告、颁证——专利权:转移、终止、无效宣告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流程

二、与专利申请和审查相关的基本概念: 申请日 ?申请日的确定: 递交日(面交受理处、专利代办处)交付日为递交日 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邮局寄交)发文日+15日 邮件收到日(邮局寄交、邮戳不清)公告的文件公告之日+1个月?申请日的作用: 申请日是判断专利申请先后的客观标准 申请日是判断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界限 申请日是许多法定期限的起算日 申请号

?新标准申请号 200310100001.0 2003—申请年号 1—申请种类 0100001—申请流水号 0—校验位 注:申请号与校验位应当连用 ?旧标准申请号(03.9.31前的申请) 02108475.0 02—二零零二年提交的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 08475—流水号 .0—校验位 注:申请号与校验位应当连用 小结:专利申请号是一个重要的著录项目: 申请号和申请日一起构成专利申请被正式受理的标志; 申请号是认定专利申请的主要依据; 申请号是专利局在审批程序中对专利申请; 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优先权 含义:申请人在某个成员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的,其申请具有优先地位。期间的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公开,都不影响享有优先权的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

专利审查过程中答复审查意见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答复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答复技巧 1、认真阅读审查意见内容,仔细分析对比文件 代理人在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时,首先应针对审查意见认真阅读,尤其应仔细分析审查员所阐述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区别特征点及对创造性的判断理由,这是审查员对本申请案做出倾向性结论的依据。此时应认真分析审查员所指出的问题是否正确,同时应从专业上仔细分析本申请区别特征较之于对比文件所产生的技术效果,然后根据这种效果结合审查指南对创造性的要求判断审查员意见是否准确,为下一步答辩打下基础。 涉及创造性的答辩最好先与发明人沟通。虽然创造性判断在审查指南上有一定的规定,但涉及区别特征和技术效果的问题仍然是属于技术上的问题,针对创造性的答辩应围绕区别特征展开,这就需要透彻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的技术领域、背景技术、技术方案及技术效果。发明人是从事该领域的专业人员,亲身参与了该申请的研发,对本现有技术及申请技术方案较代理人和审查员必然有更为深刻的了解,能够准确地判断和挖掘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之间的区别,并能根据其对所属技术领域及现有技术的了解阐述这种区别所导致的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的差异,可通过这种差异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带来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和阐述,以充分说明该技术方案对于审查员所引用的对比文件的非显而易见性,而这些内容是答辩时最有说服力的依据。

2、结合审查指南进行针对性答辩,做到有理有据 创造性的判断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标准,审查员在判断其技术方案对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是显而易见的,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有说服力的意见陈述能够促使审查员正确理解发明的实质,客观公正地作出评判。 答辩过程中,应当使审查员能够清楚地看到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差别,而这种差别蕴含着不同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从而带来了不同的技术效果,且这种改进的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符合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要求。 在对审查员的观点提出反驳时应当具有说服力,应就审查员所提出的意见结合审查指南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答辩时说理清楚,论据充分,必要时可印证对比文件和本申请内容及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详尽阐述其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的非显而易见性,使审查员清楚地了解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之间实质性的差异,因此这样的意见陈述将可能使申请朝着有利于授权的方向发展。如果只有论点,而缺乏充分依据支持的意见陈述是很难有说服力的。 针对审查员提出的创造性缺乏的审查意见,在意见陈述书中对其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分别从区别特征、技术方案、技术效果等方面充分论述本发明与对比文件的差别,并论述本发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的充分理由,答辩有理有据。

专利申请审查表【模板】

专利申请审查表

2、拟申请专利类型:若“发明”和“实用新型”同时申请,或只申请其中之一的应做出标记。 3.申请人:XXX明,填写吉林大学,其单位代码、地址、邮编、电话不必填写。 非职务发明,填写个人姓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4.联系人①填负责人,②填具体办理申请事务人员;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代理人。5.发明人应经负责人审核,确定后一般不予变更。第一发明人应填写身份证号。 6.代理机构栏由专利管理部门填写。 7. 此表电子件发给代理人,纸件由专利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交代理人,电子件与纸件应一致。 8.专利申请完成时间:发明人对代理人提出的修改补充建议应在3-5个工作日内返馈修改补充稿,延长 提供的顺延。 9.此表交电子版和纸件,纸件由代理机构统一交校科技处专利部。

技术交底书 撰稿人:电话:交稿时间: (电子版通过邮件发给代人) 一、基本要求 1. 清楚、完整的描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以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为准。 2. 涉及的技术术语要规范,零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要前后一致,计量单位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 涉及的外文要有中文译文。 二、说明书格式 (一)发明名称:应清楚和简明地反映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主题的名称和类型。 如:一种----装置;一种-----系统;一种----材料;一种-----工艺;一种-----方法;----- (二)技术领域:技术领域指本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或者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而不是上位的或者相邻的技术领域,也不是发明、实用新型本身。 如:本发明涉及一种----装置,属于----领域。 (三)背景技术:背景技术部分应当写明就申请人所知的,对本申请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 对于涉及的专利技术,要进行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即:专利权人,申请日,授权日,申请国,法律状态(是否有效),保护的基本内容,与本申请技术内容的主要区别等。特别要注意在我国是否申请。 (四)技术内容:应当清楚、完整、客观地写明以下内容: 1、技术问题:应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正面的、尽可能简洁的语言客观而有根据地写明本申请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2、技术方案:本申请的核心部分。说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包括构成发明内容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所述的技术特征既不是工作原理,也不是工作过程和技术效果,而是解决技术问题的具体技术手段。如对于一项产品申请,应从其结构、装配关系,对于一项工艺方法申请,应从工艺步骤清楚、完整地描述本申请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有与申请的技术方案密切相关的技术手段也应分别说明。 3、有益效果:清楚、客观地写明本申请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效果。可用具体的性能、效果等反映出来,它是确定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进步”的重要依据。但不得只断言本申请具有有益效果,要突出说明本申请的创新点,最好与现有技术(背景技术)对比分析说明。有试验数据的可用数据说明。 (五)附图说明:附图是为了更直接地表述发明内容。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写明各幅附图的图名和名称,可对图示的内容作简要说明。此外,可列出附图标记及部件名称。 如:图1是-----的主视图;图2是图1的右视图;----。图中:1.是气缸,2.是----。 (六)具体实施方式:是指实施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具体实施例,实施例是实施本申请的具体例子。它对于充分公开、理解和再现本申请,支持和解释权利要求都是极为重要的。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特别是对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应当足够详细地描述,使该技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需要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就能够实现该技术方案。当权利要求覆盖的保护范围较宽,其概括的特征不能从一个实施例中找到依据,应当给出一个以上的不同实施例,以支持要求保护的范围。当权利要求涉及较宽的数值范围时,应给出两端值或附近的实施例和至少一个中间值的实施例。 三、说明书附图的制作 1.必须按制图规范绘制。周围不得使用框线并应当尽量垂直绘制在图纸上,图形线条和引出线应 为黑色并且均匀清晰,图上不得着色和涂改。附图不得使用工程蓝图、照片。 2.附图总数在两幅以上时,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排列,用图1,图2……表示。附图标记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同一零件出现在不同的图中应当使用相同的附图标记,但并不要求每一幅图中的附图标记编号连续。 3.图的大小要适当,应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每一个细节。同一图中应当采用相同比例绘制,为使其中某一组成部分清楚显示可以另外增加一幅局部放大图。图中除必要的关键词语外,不应当含有注释性文字。流程图、框图应当视为附图,并应当在框图内含有简明注释。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照片贴在图纸上作为附图。例如,显

专利审查指南-外观设计

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引言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 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是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 细则44.1 (1)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 款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 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2) 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 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 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以及专 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 专利权。 (3) 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 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 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条的规定。 (4) 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2.审查原则 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遵循以下审查原则。 (1)保密原则 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 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 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 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 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 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 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4)程序节约原则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 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 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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