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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基金公司, 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1、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如“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

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如“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2、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流程 一、如何设立产业基金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5、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作为基金公司的主要股东也有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程序 第一步: 1、开始准备注册XX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基金的发起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 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金募集的对象和投资者群体,即基金将要引入的投资者(有限合伙人)范围。 4、制作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初次联系的邮件、传真内容,或电话联系的内容;基金的管理团队介绍和基金的投资方向;拟定基金名称并制作募集说明书;准备合伙协议。 5、与基金投资群体的的联系和接触,探寻投资者的投资意愿,并对感兴趣者,传送基金募集说明书。 6、开募集说明会,确认参会者的初步认股意向,并加以统计。 7、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进一步沟通,签署认缴出资确认书,并判断是否达到设立标准(认缴资金额达到预定募集数量的70%以上)。 8、如果达到设立标准,基金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会开始向指定地区的工商局进行注册预核名。在预核名时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归档,最终该基金在工商营业执照上表述为:XX投资管理中心或XX投资公司(有限合伙)。 9、预核名的同时,如果基金合伙人愿意,可以开始策划与当地政府主管金融的部门进行接触,从而争取当地政府对该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无偿给予基金总额的10%-20%的配套资金)。第二步: 1、预核名通过后,举行第一次基金股东会,确认基金设立和发展的各种必要法律文件。发起设立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章程、人员并确认外聘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共同准备该基金在工商注册的所有必要资料(包括:认缴出资确认书、合伙协议、企业设立登记书、委托函、办公地点证明、身份证或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照片等); 3、资料准备完成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向工商部门提交所有注册资料并完成注册; 4、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外聘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实质性接触,向政府提交基金的设立计划和希望政府给予的支持计划。该基金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可以让该基金未来在很多业务上得到实质性的帮助。

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投资公司注册条件 介绍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 广义的投资公司,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等金融机构,也包括涉足产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类企业。其业务范围包括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参加企业的创建和经营活动、提供中长期贷款且经营本国及外国政府债券、基金管理等,资金来源主要是发行自己的债券、股票或基金单位,从其他银行取得贷款,接受委托存款等。 狭义的投资公司,则专指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主体,这是依法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经由购买公司股份成为股东,由股东大会选定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来管理该公司的资产。 投资公司实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负责制订投资公司的重大方针政策,对涉及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战略的投资重大调整负责,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投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及股东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也是公司投资审查委员会(投审会),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批。董事会

实行投票决议方式决定公司投资战略及其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改变、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投资公司总经理的任命、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 注册投资公司条件 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 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3万元人民币。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万元人民币。 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 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公司业务范围广阔,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投资、商业贸易投资、教育基础设施及其咨询服务。 实业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理财、助贷咨询服务,委托理财、企业、个人贷款服务、个人投资理财服务、房产抵押贷款咨询服务、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及短期垫资咨询服务。

XXXX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GZ/HT 012-2015 施行日期: 2015-04-21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集团公司颁发的《企业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经营证照的年审和登记事项的变更,新设分支机构的设立(报批、注册)和注销及相关证照的申办、年审和变更等,现有分支机构相关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和分支机构的注销等。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国内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海外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办事处(以下统称公司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 第三条合同条法处是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和部门职责,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规范化管理。 - 1 -

第四条在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协助合同条法处共同完成所需承办事项,保证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以及公司所有与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相关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合同条法处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二)负责办理公司总部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注销等; (三)负责办理公司国内和海外新设分支机构在当地的原始注册; (四)协助公司各分支机构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项; (五)负责建立公司各分支机构台账和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证照台账; (六)本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负责以下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事项: - 2 -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一登记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申报企业设立材料 (3)经营范围确定 (4)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7)办理银行登记 (8)办理招工登记 (9)验资等 二、需要提交的文件 (2)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指定委托书 (3)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全体股东的身份证明 (5)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的身份信息的确定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8)公司住所证明 从经营范围上看: 投资基金公司: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共同点都是: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注册投资基金管理 基金的分类 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分为制基金和有限合伙制基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全部为制基金,私募基金既采用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 基金与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称基金),是基金发行的的产品。在与基金相关发行、管理、托管、注册登记、销售等环节中,与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相关的包括基金的发行和管理、登记注册、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在基金破产清算或追债的时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资者基金的行为不属于基金的资产。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流程 成大事者八律 1、觉人之诈,不愤于言; 2、受人之侮,不动于色; 3、察人之过,不扬于他; 4、施人之惠,不记于心;

投资公司业务规划和流程

投资公司业务规划 一、目前投资公司业务开展范围 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目前大多数投资公司做专项投资,例如期货投资、黄金投资、产权投资、股票证劵投资、信托投资等,这些投资业务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发展需要长期的筹备,不很适合现在公司的发展。也有一部分投资公司是对高科技项目、对为满足市场需求更新换代的产品和技术、对新开放的行业、对新的经营服务方式等的投资。 二、如何做好投资项目 想要做好投资首先应做好尽职调查,投资前的准备工作是一个严格挑选的过程,要充分对要投资的企业的历史情况、管理团队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审核,并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和作出相应专业判断。 三、公司投资的意向及利润 对工业企业项目的投资:工业是国家的支柱产业,工业一般毛利润20%-30%;在工业企业急需周转的时候给予适当投资,其风险小,利润回报高,本着救急不救穷的原则。

服务业、旅游业也是高利润产业,其成本小,利润大。主导因素在于管理团队,经营思路。投资风险大,利润回报高。 对房地产业项目投资: 1、房地产过桥资金;只做下游不做上游,要求“四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要做到过桥资金到位后,产权证到位,产权证到位后银行贷款到位,银行贷款到位后还过桥款立即到位。此方案投资风险小(楼盘以开建变数少)、回报率在年利率20%-36%以上。 2、直接投入房地产项目,此方案投资用量大、投资合作性强、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投资回报率高。不过现在房地产低迷不定不易投资。 总之,对房地产后期投资、对工业项目投资,其资金安全性高,回报率高;投资服务业、旅游业、创业高科技项目、房地产项目等资金风险大,回报率高。 四、怎样才能控制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合法性 想要控制风险,就要严格执行公司业务流程,做好风险分析、风险监控、风险转移。要选择一个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才能够保持盈利,一般有几个数据指标:自由现金流>销售收入的5%;净利润>销售收入的15%;净资产收益率>15%;资产收益率>6%。 对项目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流程如下: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注册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公司员工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现场管理岗位证书等管理,维持我司资质管理,发展工程业务开展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获得注册职业资格、中高级职称、岗位证书等执业证的员工,以及符合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全部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章考试与注册管理 第四条考试报名、购书、培训费用员工先自行支付,通过者公司予以报销,报销费认定为企业提供的培训,员工需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自行离职,按劳动法规定需向企业偿还培训费用。 第五条本公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第三章证书、执业印章保管与使用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取得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统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保管。 执业印章在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后交本人保管,以便于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施工管理用印,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归还公司综合部统一保管。

第七条各项目因投标、办理注册、履约检查等原因需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执业印章时,一律到公司办理借用手续,公司综合部对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领取人必须履行有关使用手续。 第八条借用项目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出租、出卖、转借他人和转交注册建造师本人。证书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公司综合部,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九条一二级注册建造师、中高级职称工程师、安全员等执业证调出公司,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取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条通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公司注册者,第一专业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第二专业以上每专业元。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安全员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通过其他工程执业证书并在公司注册者,公司一次性奖励现金元。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二级注册建造师、中级职称工程师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公司员工其他工程类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公司保管期间,每月给予元的注册津贴,随员工工资发放。

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一)设立条件及步骤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一般货币出资1%左右)。 (注:有限合伙人LP为合格投资者;单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双GP或多GP模式时,基金管理人可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仅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是执行事务合伙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步骤 (1)《合伙协议》相关内容确定 a. 确定合伙企业的名称(基金名称); b. 经营场所地点(准备租赁合同); c. 合伙目的(基金投向)和合伙经营范围(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 d.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确定合格投资者); e.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投资金额和缴付期限需确定); f.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基金收益分成问题); g. 合伙事务的执行(确定执行事务合伙人:若单GP则为基金管理人,若双GP或多GP可为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 h. 其他细则(包括:入伙与退伙;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基金存续期确认);违约责任)。

(2)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合伙型私募投资基金企业应按照规定预先申请名称核准,名称必须标明“有限合伙”。在进行名称核准之前,应至少确定企业的商号、注册资本、投资人及投资比例等相关事项。 (3)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设立所需文件。(广州市办理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3天) (4)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领取营业执照后,还应: a. 刻制企业印章(至少应刻制公章、财务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授权代表人名章); b. 申请纳税登记(包括国税、地税); c. 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在取得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后,企业方可进行对外投资)。 (二)设立所需文件及说明 1.需向工商机关提交的文件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正本(收取)1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正本(收取)1份) (3)《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证明》(即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全体人员签署的合伙协议》(原件正本(收取)1份) (5)《主要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原件正本(收取)1份) (7)《关于经营范围中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正本(收取)1份,复印件1份)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和申请程序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 | 浏览:1233 | 更新:2013-08-22 17:43 | 标签: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 申请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成立基金公司需具备上述条件,且缺一不可。从上述可以看出,注册基金公司要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名称核定、公司章程起草、股东股权分配、公司任职证明、公司法人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等。 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2)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3)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4)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采用公司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那你知道广州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吗?下面跟着立华星财务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及流程: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三)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四)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五)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六)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至少配备3名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管。 (八)按照各地出台的政策,可以进行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商登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公司工商登记。 第三条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是总裁事务部。公司各部门在总裁事务部的指导下开展公司工商登记工作。 第四条未履行前期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工商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五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开业登记 第七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八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变更登记 第十条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十二条变更名称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变更住所时,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十四条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在中国成立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的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的机构。人们通常说该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分类 从狭义上讲,基金公司仅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共基金公司),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从广义上讲,基金公司分为公共基金公司和私人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业务和人员活动受中国证监会监管,其雇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监管(新的基金法可能会将私募基金纳入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在组织形式上,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基金公司。实际上,所有公共基金公司都是公司基金公司,而私人基金公司同时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 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俗称基金)是基金公司发行的产品。在与基金发行,管理,托管,注册和销售相关的链接中,与基金经理(即基金公司)相关的链接包括基金发行和管理,注册以及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将基金财产纳入其固有财产。基金不包括在基金公司的破产清算或债务追回中;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基金的

行为不属于购买基金公司资产的行为。 成立条件 (一)股东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具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股东以现金支付,外国股东以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应当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评估,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保安设施及其他与业务有关的设施; (6)建立合理的分工,明确组织职责和职务; (七)具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大学生创业注册公司详细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企业设立登记办理程序:出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3.前置审批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按公司命名要求一次可以最多起9个名称备查)→交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办理程序:股东之一本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填写入资单→存入注册资金→领取入资原始进帐单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办理时限过后)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9.税务登记提供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或其它主管机关核发的许可证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籍人员为护照复印件一份);企业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提供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还要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的街道和乡街的名称。 10.开设银行账号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11.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提供材料: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转资证明);股东之一(原办理入资的股东亲自来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牵涉到公司法上诸多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对公司登记的性质和效力进行详细的分析。下文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完整版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一章登记范围 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 (一)联营企业; (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 (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应当申请登记。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第二章登记主管机关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和授权登记管理的原则。 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决定。 第八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三)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基金公司, 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1、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如“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

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如“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2、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14-02-20修订,自3月1日起施行)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4号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三条公司登记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登记公司的注册资本,对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六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以下称股权所在公司)股权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该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 (一)已被设立质权; (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

注册基金公司流程及所需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经营范围、条件流程 基金公司就是指有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从事证劵投资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那么注册基金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注册基金公司需要那些注册流程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基金公司经营范围: 1、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 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3)二级市场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股权投资基金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4)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5)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6)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7)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 (8)法律、法规以及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文件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2、接受其他股权投资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3、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注册基金公司条件: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流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新)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基金公司注册流程 注册基金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登记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一般项目投资流程简述

项目投资流程 为维护公司股东权益,规范投资基金运作,提高投资收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投资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办法、项目评审实施细则等)制定本流程。 一、基金基本投资要素 重点投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光机电、绿色农业等高新技术项目。 投资对象:武汉地区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重点投资阶段:处于孵化期至扩张期的未上市科技型创业企业。 投资原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准、独特的产品或商业模式和较好的(潜在)市场前景。 投资策略:分阶段投资策略、联合投资策略、组合投资策略。 投资方式:主要以股权方式投资创业企业,在出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针对不同的投资阶段综合、灵活运用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附加认股权证等投资工具。 二、项目投资的基本流程(图示) 各种项目来源 ↓受理,筛选 立项、明确项目经理 ↓初步审核,商业计划书 项目评估和审查 ↓充分核实,尽职调查 管理层初审 ↓投资协议书,报投资评审会 投资评审委决策 ↓法律审核,完善投资相关文件 项目监督和管理 ↓定期评估、择机退出 三、投资流程各阶段重点分析

1,项目受理和筛选 一般创业投资的项目来源主要有:创业企业直接联系、朋友介绍、中介机构介绍、其他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商贸洽谈会等。根据本公司的背景和条件,应多注重与股东单位的密切联系,争取更多、更好的项目推荐。 公司投资部在受理项目后,根据公司的投资范围和原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并提交公司经营例会通过,同时指定项目经理。 2,项目评估和审查 项目经理继续跟踪、审核企业相关信息资料,编制项目考察费用预算报总经理审批。辅导企业编制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并核实其真实性。 在审查企业的商业计划书时,除了首先要审查商业计划书是否完整,企业的历史沿革、现状等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外,应重点审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营销模式、组织管理体系三大方面是否完善可行,企业的财务分析与预测是否真实、客观,企业的风险提示因素是否全面、到位,等等。 期间,项目经理与创业企业管理层要有充分、详尽的沟通。此举,一方面有助于考察管理层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则在于进一步核实创业项目的主要事项,也为投资方式、退出路径等后续谈判以及项目监督和管理做了一些有力的铺垫工作。 3,尽职调查 项目经理通过商业计划书和与创业企业管理层接触来了解创业项目,难免带有主观性、片面性等不足,而尽职调查的目的,则是通过各种客观资料以及广泛的“第三者”,全面、客观、准确而深入的了解拟投资创业项目。可以说,尽职调查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公司对该创业项目的投资决策,也是项目初审和最终评审的重要依据。 项目经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对企业的考察主要还是商业计划书所涉及的内容,但侧重点应有显著不同,需要强调的是尽职调查的职责在于验证商业计划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因此,项目经理除了应尽可能的收集各类客观资料以及访谈创业企业的相关各方外,还应咨询有关的技术、经济、司法和行业方面的专家,力求对项目本身有更全面的分析和评判。 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项目经理要完成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前述对项目本身的考察和论证是其一层次的内容;项目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还要对创业项目本身进行基本的风险评估(包括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审慎的投资回报预测,并提出可供参考的投资建议:拟投资金额、投资期限、主要投资方式;新公司的管理架构;可行的退出途径等。这是另一层次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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