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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

现代意义上的工伤保险,实际上是“职业伤害”保险,既包括工伤事故,又包括法定职业病。这一保险制度走过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向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

工伤保险: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上述两种情况导致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所有疾病。

工伤保险的对象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曾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作出下列限定:

1.身体受职业病伤害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因工伤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构成: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的待遇)

<2>工伤医疗期待遇

<3>伤残待遇

<4>康复待遇

<5>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工伤保险费率,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一类行业(风险较小行业:金融\服务\科研等):0.4%

二类行业(中等风险行业:房地产\制造\运输): 0.8%

三类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石油\化工\冶炼\采矿): 1.2%

怎样的情况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小编备注:工伤有严格的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职责,超出这些要素,不一定会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不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工伤】

怎样的情况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在本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小编备注:48小时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时间,现在医学发达,很多疾病在ICU病房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治疗期单位支付的待遇

一、住院治疗的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

二、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工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五级、六级工伤伤残待遇:

1、标准:

(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

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此伤残津贴)

2、要求: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各地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核定2015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发生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额的20倍(57.688万元)予以核定。

(2)、要求:

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缺陷:

1、实施范围较窄,认定严格,需通过单位投保;

2、“企业保险”难以分散劳动风险;

3、待遇标准偏低;

4、工伤认定、评残标准、医疗终结标准和劳动鉴定制度不健全;

5、工伤保险缺乏强制性(部分单位未投保);

社会工伤保险与商业意外险对比

商业意外险的优势:

1、保险手续简单、购买方便、可个人投保

2、保险费低廉、保障高,适合各类人群

3、赔付率高,市场影响力好

4、在中国境内,无论何时、何地出险,均负保险责任

5、一般含高额死亡责任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公示牌

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公示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蓬勃发展,建筑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行业,又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使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目前仍存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障权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符合建筑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二、完善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204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保险的性质和原则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是近些年来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重大的议事问题。之所以成为社会焦点,因为它既是安慰、保护、鼓励劳动者搞好生产,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经济政策,又是宪法确立的保护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实施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障制度。据1987年141个实行社会保险国家的统计,有136个国家实行了工伤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的有110个,还有20多个国家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附件一: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一、工程项目参保缴费 ㈠企业申报 1、报送资料:①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3份);④招投标中标标书(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地点:宁乡县社保大厅一号窗口。 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1、确定缴费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费、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核定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2、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412室(刷卡)或银行缴费(现金),并出具工伤保险基金收据。 3、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凭建筑施工企业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416室)。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附件二: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一、事故报告 务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48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报告(88981047)。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或889810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7日内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报送方式:直接送达。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备案的,未申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 ㈠申请时限 务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务工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务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不必申请工伤认定。 ㈡应提供的资料 ①《宁乡县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受伤害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㈢事故调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重大伤害事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㈠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工伤人员向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受理地点: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2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编号: 工程名称: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单位: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江西雄基钢构建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固镇县连城镇 缴费凭证登记号: 保险期限:共天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参保证明一式四份,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各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份。

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缴费单位各一份 缴费单位名称 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固镇县城关谷阳路199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波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经办人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固镇县杨庙乡 合同总造价 缴费比例1.2‰ 缴费金额 参保期限 自 年 月 日工程开工 至 年 月 日 参保人数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缴费数额(大写):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代缴工伤保险费协议 项目名称: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施工地点:固镇县杨庙乡 总承包单位(甲方):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是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人主体。在现阶段,为保障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实现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的职工全员参保目标、根据蚌人社险【2012】32号文的规定,乙方同意由甲方在开工前统一代缴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在开工前已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与甲方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代缴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按一式三份填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

工伤保险流程及须知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流程及须知 一、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招投标(市规划建设局) 2、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地税分局) 4、人员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5、工伤认定(人力社保所(分局)) 6、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生育保险科) 7、待遇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科,无伤残等级的由各人力社保所(分局)受理)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乐清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等规定。 三、办事流程: 1、工程项目招投标(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项目登记: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业务管理员对单位填报的《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进行审核。 ②经审核无误后,对参保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同时打印《审核表》。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缴税银行账户中存足应缴费款后,可持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实时扣款方式,费款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完税证。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凭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门征缴费方式,经刷卡或转账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转账完税证。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建筑施工企业到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

工伤社会保险

第五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工伤社会保险,个人需要缴纳的比例占其工资额的百分之几? A.1%B.2%C.3%D.不需要缴纳 2.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突发疾病且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按工伤处理? A.按工伤处理B.不能按工伤处理C.由企业自行决定 3.城镇职工在上下班路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必须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按工伤处理?A.机动车事故B.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C.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的机动车事故4.我国工伤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哪类企业及其职工? A.中国境内所有企业B.城镇所有企业C.城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D.国有企业5.工伤社会保险实施所依据的理论是什么? A.有过失补偿理论B.雇主责任补偿理论C.无过失补偿理论 6.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共有多少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A.5种B.7种C.8种D.10种 7.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鉴定劳动者伤残后丧失什么能力的客观依据? A.生活能力B.劳动技能C.劳动能力 8.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哪一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B.借调单位C.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共同承担 9.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其医疗费用由谁支付? A.基本医疗保险基金B.工伤保险基金C.都可以 10.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哪一类? A.患职业病的B.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因公外出下落不明的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1. 工伤保险根据下述什么原则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A、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B、社会统筹和单位管理C、社会统筹D、个人帐户管理 参考答案:1D,2A,3A,4A,5C,6B,7C,8A,9B,10D,11C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工伤社会保险费率采用哪几种模式? A.均一费制B.差别费率制C.浮动费率制 2.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部分? A.医疗待遇B.伤残待遇C.因工死亡待遇D.亲属工作安置待遇 4.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哪些补助? A.丧葬补助金B.供养亲属抚恤金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D.精神损失费 5.职工因工伤而死亡,以下哪些亲属有可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A.父母B.未成年子女C.没有收入来源的妻子D.祖父母 6.《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工伤保险要做到哪二者相结合? A.工伤事故预防B.职业病鉴定C.工伤康复D.医疗保险 7.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一些不能认定为工伤? A.犯罪或违法B.自杀或自残C.斗殴或酗酒D.借调至外单位受伤 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哪些可认定为工伤? A.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B.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C.因工作需要陪酒伤亡的

交纳工伤保险承诺函

交纳工伤保险承诺函 篇一:工伤保险承诺书 承诺书 为保障劳务施工企业职工因工作和意外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风险。我单位慎重承诺,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办理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手续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企业签章) 二○○ 年月日 篇二: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 工伤保险参保承诺书 泌阳县工伤保险事业管理所: 我单位承诺,在_______年度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申报工作中,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所申报人员均为我单位在岗在职工作人员,对其中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因其它原因不应继续参保的及时为其办理增减手续,工伤保险系统数据库也将自动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参保。我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对工伤保险办理工作中所遵循

的法规及相应的罚则有深入的了解。如在今后的检查、稽核、劳动监察等过程中发现因我单位提供了虚假、伪造的数据和资料,以及到龄人员和其它应中止参保人员未及时办理,造成少报、错报、漏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我单位及法人代表和相关经办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章)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三: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 篇一: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 承 诺书 东莞市万江众力液压元件厂: 本人于年月 日入职贵厂,职位 是。本人入 厂时,厂里已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厂里也一直要求给予本人缴纳 社会保险。但经本人慎重考虑,本人不愿意购买社会保险,故请贵厂不要为我办理社会保险 (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即本人放弃贵厂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权利。

工伤社保办理流程

一.工伤办理流程 1.工伤认定处理程序时限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电话、传真),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如工伤事故是属交通事故或受他人暴力伤害的,须在事故发生后向交警部门或公安部门申报。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交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或单位拒绝工伤认定申请(出具工伤证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保人或单位没有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担。注:以上指的“该期间”指的是由工伤发生当天到用人单位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之日为止。 2.参保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参何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3)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4)参保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2)非参保人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职工和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表(或工资记录)或招工表(或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等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职工本人身份证明(非本人办理的,办理人须提交身份证明、与受伤职工的关系证明或委托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指首次的诊断证明原件)、病历本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有关旁证材料原件如:旁证、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当地工商经管部门查询,一般由本人申请的必须提供,单位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的) (8)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刑事案件的) (9)事故现场示意图(交通事故路线图) 3.工伤认定受理时间: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如果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材料后经核实属于受理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和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保险开户证明-证明范本.doc

工伤保险开户证明-证明范本-好范文网 第一篇:工伤保险开户证明 工伤保险开户证明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

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7%20%7%13%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社保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事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 、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 认定结论;4 、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1.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 日-30 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 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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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更新:2018-10-07 12:06:48 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提交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人力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发放施工许可证须有工伤保险证明 意见要求,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尤其是对农民工,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据悉,本市多年来一直要求对建筑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 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工伤保险待遇可一次性支付 意见还指出,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工伤保险参保表样填写说明

工伤保险参保表样填写说明参保单位完成参保需要填写表一、表二、表三(需加盖公章)。除提供表格外还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除以上证件外还需要上一年度的“工资表及财务决算表”,建筑企业还需带上工程造价合同正本及复印件,下面是相应表格的填写事项。 表一(登记表):表一要求2份 工伤保险登记表是参保单位基本情况信息,此表由参保单位填写,项目自选,填不上的空着。 表二(核定表):表二要求2份 工伤保险核定表主要体现参保单位人数、工资总额、缴费金额以及缴费属期等信息,参保单位主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执照号码两项,其他各项由工伤经办机构核定后填写。 表三(人员明细):表三要求3份 人员明细表有以下几项填写时听注意: (1)参保时间:此项填写当年参保时间,例如参保单位参加2013年工伤保险,此项填写2013年1月1日。 (2)月工资收入:此项是参保单位缴费的重要依据。 ①参保职工工资低于工伤保险当年最低缴费基数按照基数填写,以2013年为例,职工工资为1500元,低于缴费基数1832元,按照1832元填写。 ②参保职工工资高于基数且低于缴费最高基数的按照实际工资填写,以2013年为例,职工工资为3000元,高于最低基数1832且低于最高基数9160元,按照实际填写。 表四(增减表):表四要求3份 工伤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是体现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变动的信息,填写此表应注意的是: ①序号:职工发生减少后,应填写原参保序号,如张三的参保序号是“3”,增减表序号即为“3”。增减替换时人员序号相同,人员增加时序号按照原参保明细表依次向下排列(如先参保100人后增加2人即序号为101、102)。 ②增减(变化时间):此项的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增加或减少。 工伤中心:0469-6136661

工伤参保证明样本范文

第一篇、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于年月日为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发票号。 特此证明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年月日 第二篇、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证明的申请书 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申请书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因我公司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请,需要提交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证明,特向贵中心申请出具我公司缴纳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相关证明。 此致 敬礼! 申请单位****公司 申请日期*年*月*日 **市****公司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年月日 第三篇、工伤职工参保信息确认证明

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四川省工伤职工参保信息确认证明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已在重庆市()区社会保障局办理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单位社会保险号_______________。我单位已按照规定为工伤职工___________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了工伤保险,其个人社会保障号为______________,参保时间为______________。该同志现仍为正常参保状态。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企业经办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办机构确认结果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经办机构经办人(签字) (业务章) 年月日 第四篇、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和工期变更证明 工伤参保证明样本 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表格说明 1、工程内容是对建设工程的建筑内容的补充说明(非必录项) 2、工程编号是经办机构生成的唯一流水编号 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审核人审批人 第五篇、社保证明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详解 社保工伤保险 现代意义上的工伤保险,实际上是“职业伤害”保险,既包括工伤事故,又包括法定职业病。这一保险制度走过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向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 工伤保险: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上述两种情况导致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所有疾病。 工伤保险的对象 国际劳工组织1952年通过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曾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作出下列限定: 1.身体受职业病伤害呈疾病状态者; 2.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并因此中断工资收入者: 3.由于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或部分失去工资收入者; 4.由于供养者因工伤死亡而失去生活费来源者。 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构成: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的待遇) <2>工伤医疗期待遇 <3>伤残待遇 <4>康复待遇 <5>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工伤保险费率,一至三年浮动一次。 一类行业(风险较小行业:金融\服务\科研等):0.4% 二类行业(中等风险行业:房地产\制造\运输): 0.8% 三类行业(风险较大行业:石油\化工\冶炼\采矿): 1.2% 怎样的情况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参保证明范文

工伤参保证明(一)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于年月日为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特此证明。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名称(章)年月日 编号(20 )字第号 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企业名称)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已足额缴纳20 年月前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月日 附件3 编号(20 )字第号 综合保险参保证明 (安全许可证颁发机关名称) 经核查,(企业名称)已按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 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并已足额缴纳20 年月前综合社会保险费。 特此证明 综合保险经办机构年月日

工伤参保证明(二)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于年月日为人,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发票号。 特此证明 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年月日 工伤参保证明(三) 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表格说明 1、工程内容是对建设工程的建筑内容的补充说明(非必录项) 2、工程编号是经办机构生成的唯一流水编号 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审核人审批人 工伤参保证明(四)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编号 东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兹有黑龙江省龙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绥阳雨润精品交易区项目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为该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 2014 年 9月 5日至 2015 年 9月 30 日工伤保险费(大写)伍万叁仟伍佰玖拾柒元¥ 53597 元。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一式四份,社会保险征缴部门一份,住建部门开具《施工许可证》时留存一份,建筑施工企业留存一份,工伤待遇审核部门留存一份。 工伤参保证明(五)

工伤保险知识试题汇总(doc 19页)

工伤保险知识试题汇总(doc 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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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1月1日起施行。 8.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_____________待遇。 9.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称用人单位)应依照《__________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10.国务院于2004年1月9日颁发的“国发[2004]2号”《国务院_________________的决定》指出:“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家属支付赔偿金。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我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______,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违章违纪者B.事故责任者C.负责人 2.生产经营单位______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A.可以征得从业人员同意的B.不得以任何 C.可依法以补充协议 3.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

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章工伤社会保险 一、工伤及工伤保险的概念 1.工伤的含义 “工伤”是职业性伤害的简称,一般是指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1952年,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中所确定的工伤范围是:身体处于疾病状态者,由于职业伤害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工资收入中断者,由于永久或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完全失去生活来源者。 由此可见,工伤包括两大类别:一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体器官及其生理机能受损,二是因职业性质和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疾病。这种职业伤害有三种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因工负伤,第二种情况是因工负伤致残,第三种情况是职业病。 因工负伤:在工作中,遭遇不测,使身体器官或正常功能受到损伤,经过治疗可以痊愈,因此造成的暂时、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后果。 因工致残:工作中遭遇意外伤害,虽经治疗、保养、仍不能完全康复,致使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力。 职业病:在生产或工作环境中,由于工业毒害,不良气候条件,生物因素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职业性原因而引起到疾病,其特征为形成时间长,大多数表现为身体器官生理功能损伤,很少有痊愈的可能,属于不可逆性损伤。 2.工伤保险的含义 工伤保险的是指由国家通过立法组织实施,劳动者在工作中或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发生意外事故,或因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而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本人或其家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医疗服务、经济补偿、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工伤保险的功能 现代意义上的工伤保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作用:通过预防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的发生;通过康复工作,使受伤者尽快恢复劳动能力;促进受伤害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727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 版)

工伤社会保险概述(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工伤的概念 1、概念:工伤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内容包括 因工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概念的产生和发展: 国际上,关于工伤的范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的公约中提及的工伤不包括职 业病,仅即“由于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伤害事故为 工伤”。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工伤 事故津贴公约》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的范围。所谓职业 病,从广义上说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性 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环境而引起的所有疾

病。 在法律上,职业病有一定的界限,只有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了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二、工伤社会保险的概念 1、工伤社会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概念 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伤害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社会保险的产生 最早实施工伤社会保险的是德国,于1884年通过了《工人灾害赔偿法》。 现代工伤保险中,保险事故即广义工伤,包括狭义工伤和职业病。历史上最早的工伤保险立法,仅以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一、工程项目参保缴费 ㈠企业申报 1、报送资料:①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3份); ④招投标中标标书(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地点:宁乡县社保大厅一号窗口。 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1、确定缴费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费、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核定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2、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412室(刷卡)或银行缴费(现金),并出具工伤保险基金收据。 3、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凭建筑施工企业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416室)。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一、事故报告 务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48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报告(88981047)。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或889810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7日内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报送方式:直接送达。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备案的,未申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 ㈠申请时限 务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务工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务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不必申请工伤认定。 ㈡应提供的资料

工伤保险题库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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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题库 一、填空题 1、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视同工伤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省公司本部所在城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1996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它对工伤范围及其认定、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待遇、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企业和职工责任、争议处理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定《工伤保险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375号令)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6、《工伤保险条例》共八章64 条。 7、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8、《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7种,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的情形有3 种。 9、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1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单项选择题。 1、什么是工伤保险( A ) A、对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近亲属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由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B、是用人单位和职工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 C、是一种商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B、城镇企业 C、个体工商户 3、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是( A ) A、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B、职工缴费 C、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4、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哪种费率( B ) A、统一费率 B、行业差别费率和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C、协商费率 5、工伤预防的责任主要由谁来负责( A ) A、用人单位负责 B、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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