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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是指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入饲料中的少量或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按功能不同,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

营养性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三类

猪所必需的氨基酸有10种,常用饲料容易缺乏的有赖氨酸、蛋氨酸、色氨酸3种,称之为限制性氨基酸。农户养猪常以谷物、糠麸、饼粕作配合饲料的原料。谷物含蛋白质低,可消化能量物质高,属能量饲料。饼粕类粗蛋白含量在34%以上,属蛋白质饲料。以棉子饼、菜子饼作蛋白质饲料时,赖基酸是第一限制性氨基酸,添加合成赖氨酸效果好,添加量为0.1%~0.2%。以豆饼、鱼粉作蛋白质饲料时,氨基酸较平衡,在用量充足时可不必添加氨基酸;若用量较少,要适当添加赖氨酸、蛋氨酸。

畜禽所必需的维生素有14种

农村养猪,糠麸和青饲料占的比重大,一般患维生素缺乏症的较少,对生长育肥猪可少加或不加。但对采食糠麸和青饲料少的乳猪、仔猪和消耗量大的种猪,必须添加多种维生素。在选择复合添加剂品种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说明,最好是选购多维添加剂,并按说明使用。

常用饲料的矿物质含量较低,必须人为添加,按动物体含量分常量和微量元素。

常量元素有氯、钠、钙、磷、镁、钾等。食盐含氯、钠两种元素,添加食盐可改善猪的味觉,增加采食量,还能调节体内生理功能,维持体液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添加量在0.5%以内,超过1%会引起猪的不适,过高会引起中毒。常用饲料中的糠麸含磷高,当配比大时,可单独加含钙的矿物质,如碳酸钙、石粉、蛋壳粉、贝壳粉等,添加量在1.2%左右。其中哺乳母猪可加到1.5%,生长育肥猪以1%较适宜。对糠麸比例小的饲料,应同时添加钙、磷,如骨粉、磷酸氢钙,添加量在1.5%以下,其中小猪宜高,大猪宜低。

钙、磷不足,猪的骨架发育受阻,易得软骨症,但过高又会影响其他一些微量元素的利用

如钙过高会引起缺锌症,表现皮肤粗糙、开裂,起皮屑。一般常用饲料硫、镁、钾元素足够,不必添加。微量元素常用的有铁、锌、铜、锰、碘、硒、钴等7种,添加量在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添加过多也会抑制生长,甚至中毒。其中铜、钴的毒性较大,硒是剧毒,国家的饲养标准与饲料工业标准都有限量,按每吨饲料添加量计,铜元素最高剂量仔猪不超过200克,生长育肥猪不超过150克;硒元素在0.1克~0.3克范围内。钴是维生素B12的重要成分,在动物体内通过肠道微生物合成。而单胃动物合成它是在大肠,大部分都通过粪便排到体外而未能吸收,因而猪、禽添加钴的意义不大。

非营养性添加剂种类繁多,包括促生长剂、驱虫保健剂、调味剂等

其中促生长剂是最大的一类,有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素类、激素类、酶制剂等。常用的抗生素添加剂有土霉素、金霉素、盐霉素、利高霉素、杆菌肽锌多种。合成抗菌药种类也多,如喹啉类、碘胺类、有机砷制剂类、硝基呋喃类等。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同时也具有促生长的作用。目前国内小猪添加喹乙醇较普遍,抗痢促生长的效果较好,吨用量50克~1

00克;大猪添加杆菌肽锌较好,吨用量10克~50克。驱虫剂常用左旋咪唑、丙硫苯咪唑、敌百虫、驱虫精等,农村养猪两个月驱虫一次适宜。使用高铜添加剂有驱虫、抗菌、促生长的综合功效,在定期驱虫后,配合饲料就不必再添加驱虫剂了。乳猪、仔猪胃功能发育不全,为提高采食量与消化功能,可添加调味剂和复合酶制剂。这些添加剂专业市场有售,可按说明添加。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一、审定范围 新饲料,即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新饲料添加剂,即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以下按照《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参照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审定程序进行评审的情形,应按本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一)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的; (二)饲料添加剂含量规格低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但由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除外; (三)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自获证之日起超过3年未生产,其他企业申请生产的; (五)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1. 一般要求: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采用双面复印。除签字外,所有材料不得手写。 2. 申请表和信息摘要:应从农业部网站下载或向农业部饲料管理部门索取,不得随意改变字体大小和表格结构。表格中应填项目不得漏项,不适用栏目应填写“无”。 3. 申报材料正文的字体大小依次为:一级标题,二号黑体;其他各级标题,小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图表标题、参考文献列表,五号宋体;上述各部分英文、数字采用对应大小Times New Roman字体。图表、相关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的文献和证书、从网页直接打印的材料不作要求。 4. 试验、检测报告:检测、试验报告应真实、规范,并符合农业部的相关要求,报告需加盖检测、试验单位公章并有检测、试验人员和负责人签字。(放检测报告一栏) 5. 装订:应按照信息摘要的顺序采用活页装订并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章节号-页码”,例如“1-1、1-2……,2-1……”。各章应用曲口纸或其他明显标记予以划分。材料装订完成后,应在整本材料侧面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 6. 电子文档: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含有对应电子文档的CD光盘,一式三份。每一部分应制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文档名称以信息摘要中的段落号为名,文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饮料添加剂的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 ??? ??? 第二章审定与进口管理 ??? 第四条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 新研制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在投入生产前,研制者、生产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构检测和饲喂试验结果,对该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予以公布。 ???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由养殖、饲料加工、动物营养、毒理、药理、代谢、卫生、化工合成、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 第五条申请人提出饲料、饲料添加剂新产品审定申请时,除应当提供新产品的样品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 (一)该新产品的名称、主要成分和理化性质; ??? (二)该新产品的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饲料添加剂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是指为满足特殊需要而加入饲料中的少量或微量营养性或非营养性物质。按功能不同,分为营养性和非营养性添加剂两大类。 营养性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三类 猪所必需的氨基酸有10种,常用饲料容易缺乏的有赖氨酸、蛋氨酸、色氨酸3种,称之为限制性氨基酸。农户养猪常以谷物、糠麸、饼粕作配合饲料的原料。谷物含蛋白质低,可消化能量物质高,属能量饲料。饼粕类粗蛋白含量在34%以上,属蛋白质饲料。以棉子饼、菜子饼作蛋白质饲料时,赖基酸是第一限制性氨基酸,添加合成赖氨酸效果好,添加量为0.1%~0.2%。以豆饼、鱼粉作蛋白质饲料时,氨基酸较平衡,在用量充足时可不必添加氨基酸;若用量较少,要适当添加赖氨酸、蛋氨酸。 畜禽所必需的维生素有14种 农村养猪,糠麸和青饲料占的比重大,一般患维生素缺乏症的较少,对生长育肥猪可少加或不加。但对采食糠麸和青饲料少的乳猪、仔猪和消耗量大的种猪,必须添加多种维生素。在选择复合添加剂品种时,应注意包装袋上的说明,最好是选购多维添加剂,并按说明使用。 常用饲料的矿物质含量较低,必须人为添加,按动物体含量分常量和微量元素。 常量元素有氯、钠、钙、磷、镁、钾等。食盐含氯、钠两种元素,添加食盐可改善猪的味觉,增加采食量,还能调节体内生理功能,维持体液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添加量在0.5%以内,超过1%会引起猪的不适,过高会引起中毒。常用饲料中的糠麸含磷高,当配比大时,可单独加含钙的矿物质,如碳酸钙、石粉、蛋壳粉、贝壳粉等,添加量在1.2%左右。其中哺乳母猪可加到1.5%,生长育肥猪以1%较适宜。对糠麸比例小的饲料,应同时添加钙、磷,如骨粉、磷酸氢钙,添加量在1.5%以下,其中小猪宜高,大猪宜低。 钙、磷不足,猪的骨架发育受阻,易得软骨症,但过高又会影响其他一些微量元素的利用 如钙过高会引起缺锌症,表现皮肤粗糙、开裂,起皮屑。一般常用饲料硫、镁、钾元素足够,不必添加。微量元素常用的有铁、锌、铜、锰、碘、硒、钴等7种,添加量在万分之几到千分之几,添加过多也会抑制生长,甚至中毒。其中铜、钴的毒性较大,硒是剧毒,国家的饲养标准与饲料工业标准都有限量,按每吨饲料添加量计,铜元素最高剂量仔猪不超过200克,生长育肥猪不超过150克;硒元素在0.1克~0.3克范围内。钴是维生素B12的重要成分,在动物体内通过肠道微生物合成。而单胃动物合成它是在大肠,大部分都通过粪便排到体外而未能吸收,因而猪、禽添加钴的意义不大。 非营养性添加剂种类繁多,包括促生长剂、驱虫保健剂、调味剂等 其中促生长剂是最大的一类,有抗生素类、合成抗菌素类、激素类、酶制剂等。常用的抗生素添加剂有土霉素、金霉素、盐霉素、利高霉素、杆菌肽锌多种。合成抗菌药种类也多,如喹啉类、碘胺类、有机砷制剂类、硝基呋喃类等。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同时也具有促生长的作用。目前国内小猪添加喹乙醇较普遍,抗痢促生长的效果较好,吨用量50克~1

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二硝托胺预混剂 Dinitolmide Premix [有效成分]二硝托胺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二硝托胺25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禽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休药期3天。 马杜霉素铵预混剂 Maduramicin Ammonium Premix [有效成分]马杜霉素铵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马杜霉素1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不得用于其他动物;在无球虫病时,含百万分之六以上马杜霉素铵盐的饲料对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也不改善饲料报酬;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加福、抗球王 尼卡巴嗪预混剂 Nicarbazin Premix [有效成分]尼卡巴嗪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尼卡巴嗪20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100-125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4天。 [商品名称]杀球宁 尼卡巴嗪、乙氧酰胺苯甲酯预混剂 Nicarbazin and Ethopabate Premix [有效成分]尼卡巴嗪和乙氧酰胺苯甲酯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尼卡巴嗪250g和乙氧酰胺苯甲酯16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5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和种鸡禁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9天。 [商品名称]球净 甲基盐霉素预混剂 Narasin Premix [有效成分]甲基盐霉素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甲基盐霉素10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600-80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马属动物禁用;禁止与泰妙菌素、竹桃霉素并用;防止与人眼接触;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禽安 甲基盐霉素、尼卡巴嗪预混剂 Narasin and Nicarbazin Premix [有效成分]甲基盐霉素和尼卡巴嗪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甲基盐霉素80g和尼卡巴嗪8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本品310-560g。 [注意]蛋鸡产蛋期禁用;马属动物忌用;禁止与泰妙菌秦、竹桃霉素并用;高温季节慎用;休药期5天。 [商品名称]猛安 拉沙洛西钠预混剂 Lasalocid Sodium Premix [有效成分]拉沙洛西钠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拉沙洛西150g或450g。 [适用动物]鸡 [作用与用途]用于鸡球虫病。 [用法与用量]混饲。每1000kg饲料添加75-125g(以有效成分计)。 [注意]马属动物禁用;休药期3天。 [商品名称]球安 氢溴酸常山酮预混剂 Halofuginone Hydrobromide Premix [有效成分]氢溴酸常山酮 [含量规格]每1000g中含氢溴酸常山酮6g。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224公告

附件: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1. 氨基酸Amino Acids 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化学式或描述来源 含量规格,% 适用动物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推 荐用量(以氨基 酸计),%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最 高限量(以氨基 酸计),% 其他要求以氨基酸盐计以氨基酸计 L-赖氨酸盐酸盐 L-Lysine monohydrochloride NH2(CH2)4CH(NH2)COOH·HCl 发酵生产 ≥98.5 (以干基计) ≥78.0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0~0.5 —— 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产自谷氨酸棒杆菌) L-Lysine sulfate and its by-products from fermentation (Source: Corynebacterium glutamicum) [NH2(CH2)4CH(NH2)COOH]2·H2SO4发酵生产 ≥65.0 (以干基计) ≥51.0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0~0.5 —— DL-蛋氨酸DL-Methionine CH3S(CH2)2CH (NH2)COOH 化学制备—≥98.5 养殖动物0~0.2 鸡0.9 — L-苏氨酸L-Threonine CH3CH(OH)CH (NH2)COOH 发酵生产— ≥97.5 (以干基计) 养殖动物 畜禽0~0.3 鱼类0~0.3 虾类0~0.8 —— 续表 3

通用名称英文名称化学式或描述来源 含量规格,% 适用动物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推 荐用量(以氨基 酸计),% 在配合饲料或全 混合日粮中的最 高限量(以氨基 酸计),% 其他要求以氨基酸盐计以氨基酸计 L-色氨酸L-Tryptophan (C8H5NH)CH2CH(NH2)COOH 发酵生产—≥98.0 养殖动物畜禽0~0.1 鱼类0~0.1 虾类0~0.3 ——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Methionine hydroxy analogue C5H10O3S 化学制备— ≥88.0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猪、鸡、牛 猪0~0.11 鸡0~0.21 牛0~0.27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鸡0.9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 —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 Methionine hydroxy analogue calcium C10H18O6S2Ca 化学制备 ≥95.0 (以干基计) ≥84.0 (以蛋氨酸羟基 类似物计,干 基) — N-羟甲基蛋氨酸钙N-Hydroxymethyl methionine calcium (C6H12NO3S)2Ca 化学制备≥98.0 ≥67.6 (以蛋氨酸计) 反刍动物 牛0~0.14 (以蛋氨酸计) —— 4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规范使用的研究 微生态制剂又称益生素,是一种重要的肠道菌群调节剂。微生物饲料添加剂是指被添加在饲料中的益生素。 各国微生态学家在总结多年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益生素是含活菌和(或)死菌,包括其组分和产物的细菌制品,经口或经由其它粘膜途径投入,旨在改善粘膜表面微生物或酶的平衡,或者刺激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免疫机制。作为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的重大成果之一,微生态制剂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将导致畜禽、水产、种植业、环境保护和医学等领域的根本变革。国际上把它誉为“拯救地球的技术”。 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一种“绿色”添加剂,对促进动物生长发育,提高免疫力、防病治病,改善饲料适口性和转化率等方面具有显著效果。该技术的最大功绩在于,它可以逐渐替代农用化学物质,取代激素和抗生素,生产出绿色食品。用于畜禽水产养殖,可以预防畜禽、鱼虾疾病,净化水质,提高饲料转化率,降低胆固醇含量,消除粪恶臭,减少环境污染;用于种植业,可以改良土壤,改善植物品质,达到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用于医药,可解除大量抗生素使用和滥用所造成的对人体严重的毒副作用。目前,世界各国对微生态制剂的研究开发,(包括菌种资源的调查、优良菌种的筛选和改造、作用机理研究、理论基础研究及在各种饲养动物生产上的应用研究)已成为热点。可以预见,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作为无公害的“绿色”饲料添加剂,将逐渐替代饲用的抗生素,其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将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国内外对微生物菌种(菌株)的有关规定 菌种是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功能和质量的基础,也是产品安全的首要保证,世界各国对此都有明确规定和严格管理。 1989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和美国饲料公定协会(AAFCO)公布了44种“可直接饲喂且通常认为是安全的微生物(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作为微生态制剂的出发菌株,主要有细菌(bacteria)、酵母(yeast)和真菌(fungi)。其中乳酸菌28种(包括乳酸杆菌11种、双歧杆菌6种、肠球菌属2种、链球菌5种、片球菌3种、明串珠菌1种)、芽孢杆菌5种、乳球菌1种、丙酸杆菌2种、拟杆菌4种、曲霉2种、酵母菌2种等。乳酸杆菌属(Lactobacilleae)11种:短乳杆菌(L. Brevis)、嗜酸乳杆菌(L. Acidophilus)、保加利亚乳杆菌(L. Bulgaricus)、干酪乳杆菌(L.Casei)、纤维二糖乳杆菌(L. Cellosus)、弯曲乳杆菌(L. Curvatus)、德氏乳杆菌(L. Delbruekii)、发酵乳杆菌(L. Fermentum)、罗特氏乳杆菌(L. Reuterii)、乳酸乳杆菌(L. lactis)、植物乳杆菌(L. Plantarum)等。②双歧杆菌属(Bifidobactirium)6种:青春双歧杆菌(B. adolescentis)、婴儿双歧杆菌(B. infantis)、动物双歧杆菌(B. animalis)、长双歧杆菌(B. longum)、嗜热双歧杆菌(B. thermophilum)、两歧双歧杆菌(B. bifidum)。③肠球菌属(Enterococcus)2种:粪肠球菌(E.faecalis)又称粪链球菌(S. faecium)、屎肠球菌(E.faecium)又称屎链球菌(S. faecium)。

如何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

如何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 在畜禽生产上,正确使用好饲料添加剂,对保证畜禽健康、提高畜禽生产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若缺乏使用饲料添加剂的科学知识而使用不当,不但达不到添加的目的,而且还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本版今日推出这组稿件,将正确使用好饲料添加剂的几个技术问题介绍给大家。 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 根据畜禽的不同种类、生产目的、生理状况等选择所需的添加剂,不要盲目乱 用。一般来讲,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微量元素类适用于各种畜禽的各个生长阶段,肥育促进剂只适用于育肥期的猪、牛和鸡(实际生产中应选用各个畜种专用的添加剂);饲料品质保护剂中的抗氧化剂适用于各种含脂率高的饲料;防霉抑菌剂适用于牧草青贮饲料及谷物饲料;酶制剂适用于断奶的仔猪、犊牛和中雏鸡。 选用饲料添加剂还应做到因地制宜,如属于缺硒地区,必须在饲料中补充硒, 应选用含硒添加剂,以促进畜禽的生长,改善饲料利用率。相反在不缺硒的地区,给畜禽补充硒,不仅在经济上造成浪费,还可导致畜禽硒中毒。此外,开发当地价格低廉来源广的添加剂,可大大降低成本,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鉴于当前国内生产饲料添加剂的厂家很多,产品很乱,在选购时切勿贪图便宜 而受骗上当。应选用包装上有批准文号、成分组成、使用说明和出厂日期的较为可靠的添加剂。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添加剂。 如何从包装上鉴别添加剂 1、看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标准。没有合格证和质量标准的 ,不要购买。 2、看是否有产品批准文号和生产许可证号。批准文号的格式为:×饲添字… …,药物饲料添加剂的批准文号格式为:×药添字……,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超过期限的,不要购买。 3、看标签。标签应以中文或适用符号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 析保证值、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产品标准代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没有标签或标签不完整的,应为不合格产品,不要购买。 4、进口饲料添加剂应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进口登记许可证号, 有效期为5年,产品必须用中文标明原产国名和地区名,没有中文标识的为不合格产品,不要购买。 5、应尽量到信誉好,质量有保证,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商店去购买,这样,有 疑问时可向专业人员请教,以得到必要的指导。 使用饲料添加剂肉牛催肥见成效 国内外许多研究和生产实践证明,催肥添加剂的使用,可使日增重提高10%~ 20%,饲料转化效率提高8%~20%,从而可缩短肉牛的肥育期,获得更高的经济 效益。肉牛常用的催肥饲料添加剂有: 1、碳酸氢钠。在肉牛饲料中添加碳酸氢钠0.7%后,能使瘤胃的PH值保持在 6.2至6.8的范围内,符合瘤胃微生物增殖的需要,使瘤胃具有最佳的消化机能, 提高9%的采食量,日增重提高10%以上。按碳酸氢钠66.7%、磷酸二氢钾33.3 %组成缓冲剂,肥育第一期添加量占牛日粮干物质的1%,第二期添加0.8%,日 增重可提高15.4%,精料消耗减少13.08%,并且消化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大为减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2019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饲料行业依法、正规、安全、健康发展,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其他有关文件法规,特制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及其处理方式 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即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县区和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监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职责要求根据《条例》等规章制度确定。 (一)主要内容和负责单位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执行生产许可、产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二是企业人员与管理情况;三是厂区、车间、

仓储、配料区、辅助设备与设施和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四是检化验室、留样室工作开展情况;五是执行《规范》情况;六是落实安全生产等法规制度情况。 负责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 2、饲料经营者(含门、店)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一是经营条件是否符合;二是经营工作是否规范。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4、畜禽养殖者(含场、户) 检查的详细内容见《条例》等规章制度。重点检查: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规定等情况。 负责单位:各县区和管委会饲料管理部门。 (二)处理方式 监管抽查检查后,现场填写《行政监督检查登记表》,指出存在的问题。属于一般性存在的问题,责成受检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并按时限、按要求向市、县区两级饲料管理部门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属于违法违规问题并且事实清楚的,及时移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饲料生产企业自查自纠与市、县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管委会职能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采用询问考核、查验证书、查阅记录和档案材料、现场察看等方法进行抽查检查。

中药饲料添加剂的应用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在动物生产中的应用 摘要:中草药饲料添加剂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微量元素等物质,能增进机体新陈代谢,促进蛋白质和酶的合成,从而促进生长,提高繁殖力和生产性能,防治疾病,提高饲料报酬,及畜禽鱼虾的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增加饲养效益。本文对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特点、作用机理、应用现状、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存在问题及今后发展趋势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生产;应用 前言 随着现代化饲料工业的发展,大量人工合成的饲料添加剂如抗生素、促长素、驱虫剂、激素、调味剂、改良剂、防腐剂在饲料中普遍添加。这些添加剂的应用,对畜牧业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及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些添加剂带来的负面效应。特别是抗生素的大量使用,甚至滥用,导致产生的耐药性和药物残留,直接或间接给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现在有些国家和地区(如欧盟一些国家)已经禁止或限制在饲料中添加抗生素。 中草药是纯天然物质,无毒害、无残留、无耐药性,安全可靠,而且兼有营养和药效双重功能,因而受到我国畜牧工作者的重视。我国地域辽阔,中草药资源十分丰富,因而在发展中草药饲料添加剂方面有巨大的潜力。中草药饲料添加剂也将成为21世纪前景广阔的重要的“绿色”饲料添加剂。

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 1.1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概述 中草药饲料添加剂,顾名思义是以中草药为原料制成的饲料添加剂,虽然有些学者将其归入非营养性饲料添加剂,然而,由于中药既是药物又是天然产物,含有多种有效成分,基本具有饲料添加剂的所有作用,可作为独立的一类饲料添加剂,毛皮动物在野生状态下是自由采食含中药的植物地。我国应用中草药作为饲料添加剂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开始用来促进动物生长,增重和防治疾病。 1.2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作用 中草药添加剂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防病保健、提高动物生产性能、改善动物产品质量和改善饲料品质等方面。防病保健作用主要表现在增强免疫、抑菌驱虫和调整功能等方面;提高动物生产性能主要表现在促进生长、催肥增重、促进生殖等方面;改善动物产品质量主要表现在改善肉质、改善皮毛等方面;改善饲料品质主要表现在许多中草药添加剂具有补充营养、增香除臭、防霉防腐等作用,从而改善饲料营养、刺激动物食欲、延长饲料的保质期限等。 1.3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的特点 1.3.1来源天然性 中药来源于动物、植物、矿物及其产品,本身就是地球和生物机体的组成部分,保持了各种成分结构的自然状态和生物活性,同时又经过长期实践检验对人和动物有益无害,并且在应用之前经过科学炮制去除有害部分,保持纯净的天然性。这一特点也为中药饲料添加剂的来源广泛性、经济简便性和安全可靠性奠定了基础。 1.3.2功能多样性 中药均具有营养和药物的双重作用。现代研究表明,中药含有多种成分,包括多糖、生物碱、苷类等,少则数种、数十种,多则上百种,按现代“构效关系”理论,其多能性显而易见了。中药除含有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之外,作为饲料添加剂应用时,是按照中国传统医药理论进行合理组合,使物质作用相协同,并使之产生全方位的协调作用和对机体有利因子的整体调动作用,最终达到提高动物生产的效果。这是化学合成物所不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的正确使用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的正 确使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维生素是人和动物必不可缺少的一种微量营养物质。除少量几种维生素在体内可以少量合成外,绝大多数维生素必须从饲料中摄取,同时也根据不同种动物和同种动物的生长、生产阶段的不同的维生素需要量也不同,因此应根据以上条件设计维生素的添加量,以满足不同动物的生产、生长、繁殖、维持的维生素需要量。 那么饲料添加剂维生素该怎么正确使用呢?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确定维生素的正确添加量 1、查饲养标准 应该根据畜禽健康状况、生产水平、饲料组成、环境温度、饲养方式及加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参考科技工作者及畜禽育种公司等的推荐量,灵活调整,从而制定出适宜的维生素添加水平。 2、保证维生素有一个安全的富裕量 根据我国当前畜牧业生产水平和配方饲料中的能量浓度及蛋白水平,应该在我国畜禽饲养标准及美国NRC饲养标准水平基础上超量添加(超量约25~50%),可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要注意维生素的理化特性,防止配伍禁忌。如各种维生素对光、热、空气、水分、pH等因素的反应不一,配料时必须予以综合考虑。氯化胆碱因有极强的碱性和吸湿性,对维生素生理效价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液态氯化胆碱对维生素A、维生素K3、维生素B6等有较强的破坏作用,必须单独添加。VC有强还原性,水溶液呈酸性,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及叶酸等极易与之相互作用而分解失效。另外,泛酸钙与烟酸,泛酸钙与维生素C,有

机酸防霉剂及抗球虫药物与维生素B2等之间也都存在一定的相互拮抗作用。因此,为增加多种维生素稳定性,即使某些原料中已经添加抗氧化剂,在维生素预混料中可再加入抗氧化剂(如乙氧喹、丁羟基甲苯等)。须注意:最终日粮中各种来源的氧化剂总量不得超过限量,如乙氧喹含量每千克饲料中应小于150毫克。 二、使用维生素应注意的事项 1、掌握需要量和实际供给量之间关系 遵循饲养标准规定使用维生素添加剂,应注意区分开需要量和供给量之间的差别。实际表明,维生素的供给量一般是需求量的一倍。实际饲养中要想弄清楚确切的维生素需要量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许多种维生素的缺乏症多混淆在一起不易判明,有时次要症状掩盖了特征性的症状。有时类似的症状也会同时出现。因此畜、禽维生素需要量的建议标准应该视为一种参考数值,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在推荐量的基础上增加25~50%的维生素。 2、控制维生素添加剂的保存环境和生产日期 维生素有自己的稳定性,实践证明,任何一种维生素添加剂随着保存时间的延长,效价会逐渐降低。保管不当时,如阳光直射、温度过高、湿度过大,与其它物质制成合剂等因素,均会导致维生素效价受到一定影响。一般维生素添加剂的贮存,要求容器密封,避光,防湿,温度20℃以下,短期内用完。因此维生素添加剂应尽量购买出厂日期短,包装符合要求的产品。一次购买不要太多,现购现用,以防积压浪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关于公开征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9 为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部对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五章 25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由农业部核发;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二是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和现场审核,并将审查、审核意见上报农业部。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作出是 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申请设立其它饲料生产企业,由省级饲料管理部

门受理并做出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三是对委托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作了规范,规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受托方应当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委托方应当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同时标明委托企业和受托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许可证编号和批准文号。 四是加强了对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规定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按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应当报告发证机关。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填写备案表,将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研制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三类:境内外均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已批准但境内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内已批准的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是规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农业部提出新产品审定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提交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申请资料和样品。

饲料添加剂糖萜素的研究与应用

饲料添加剂糖萜素的研究与应用 摘要糖萜素作为一种新型的天然绿色添加剂,具有安全、无毒、稳定以及促进生长、提高机体免疫力的优点。简述糖萜素的理化性质、功用及在养殖业中应用现状和发展前景。 关键词糖萜素;理化性质;功能;应用;前景 随着现代养殖业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发展,畜禽感染各种疾病的危险性大大增加。为了预防畜禽疾病,抗生素药物用作饲料添加剂比较普遍。由于抗生素的频繁应用,造成耐药性病原微生物增加,畜禽产品中药物残留增多,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而糖萜素是纯天然植物提取物,不含任何化学合成成分,因而不会带来环境污染。2000年7月6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为糖萜素颁发了AA级纯天然绿色饲料添加剂证书。 1糖萜素的理化特性 糖萜素是由糖类(≥30%)、配糖体(≥30%)和有机酸组成的天然生物活性物质,是一种棕黄色、无灰微细状结晶。它不溶于乙醚、氯仿、丙酮、苯等溶剂;可溶于温水、二硫化碳、醋酸乙酯;易溶于含水甲醇、含水乙醇、正丁醇以及冰醋酸。糖萜素可分别与醋酸酐、钼酸铵、三氯化铁、香荚兰素起化学反应,呈色反应。市售商品质量标准见表1。 2糖萜素的主要功能 2.1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提高抗病抗应激能力,减少死淘率 研究表明,糖萜素可显著提高淋巴细胞转化率(44.69%~54.07%)、白细胞介素-2活性(32.70%~66.09%)、IgG含量(83.70%~115.40%)、ACTH(36.44%~122.79%)和红细胞C3b 受体花环率(21.70%)(P<0.05);调节cAMP 和cGMP 含量和补体生成。应用于动物表现为改善非特异性免疫反应,起到防御病原微生物感染(见表2)和抗应激作用,从而提高动物的健康状况。同时,可协同增强特异性免疫效果,加强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提高疫苗接种的效果,延长免疫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章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

饲料添加剂维生素的正确使用

维生素是人和动物必不可缺少的一种微量营养物质。除少量几种维生素在体内可以少量合成外,绝大多数维生素必须从饲料中摄取,同时也根据不同种动物和同种动物的生长、生产阶段的不同的维生素需要量也不同,因此应根据以上条件设计维生素的添加量,以满足不同动物的生产、生长、繁殖、维持的维生素需要量。 那么饲料添加剂维生素该怎么正确使用呢?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确定维生素的正确添加量 1、查饲养标准 应该根据畜禽健康状况、生产水平、饲料组成、环境温度、饲养方式及加工工艺等具体情况,参考科技工作者及畜禽育种公司等的推荐量,灵活调整,从而制定出适宜的维生素添加水平。 2、保证维生素有一个安全的富裕量 根据我国当前畜牧业生产水平和配方饲料中的能量浓度及蛋白水平,应该在我国畜禽饲养标准及美国NRC饲养标准水平基础上超量添加(超量约25~50%),可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要注意维生素的理化特性,防止配伍禁忌。如各种维生素对光、热、空气、水分、pH等因素的反应不一,配料时必须予以综合考虑。氯化胆碱因有极强的碱性和吸湿性,对维生素生理效价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液态氯化胆碱对维生素A、维生素K3、维生素B6等有较强的破坏作用,必须单独添加。VC有强还原性,水溶液呈酸性,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12及叶酸等极易与之相互作用而分解失效。另外,泛酸钙与烟

酸,泛酸钙与维生素C,有机酸防霉剂及抗球虫药物与维生素B2等之间也都存在一定的相互拮抗作用。因此,为增加多种维生素稳定性,即使某些原料中已经添加抗氧化剂,在维生素预混料中可再加入抗氧化剂(如乙氧喹、丁羟基甲苯等)。须注意:最终日粮中各种来源的氧化剂总量不得超过限量,如乙氧喹含量每千克饲料中应小于150毫克。 二、使用维生素应注意的事项 1、掌握需要量和实际供给量之间关系 遵循饲养标准规定使用维生素添加剂,应注意区分开需要量和供给量之间的差别。实际表明,维生素的供给量一般是需求量的一倍。实际饲养中要想弄清楚确切的维生素需要量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许多种维生素的缺乏症多混淆在一起不易判明,有时次要症状掩盖了特征性的症状。有时类似的症状也会同时出现。因此畜、禽维生素需要量的建议标准应该视为一种参考数值,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在推荐量的基础上增加25~50%的维生素。 2、控制维生素添加剂的保存环境和生产日期 维生素有自己的稳定性,实践证明,任何一种维生素添加剂随着保存时间的延长,效价会逐渐降低。保管不当时,如阳光直射、温度过高、湿度过大,与其它物质制成合剂等因素,均会导致维生素效价受到一定影响。一般维生素添加剂的贮存,要求容器密封,避光,防湿,温度20℃以下,短期内用完。因此维生素添加剂应尽量购买出厂日期短,包装符合要求的产品。一次购买不要太多,现购现用,以防积压浪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解读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 发布日期:2012-05-10 来源:农业部浏览次数:2469 核心提示: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发布单位】农业部 【发布文号】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12-05-02 【生效日期】 2012-07-01 【效力】 【备注】《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农业部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韩长赋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第一条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程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公告作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但不发给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一)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的; (二)饲料添加剂含量规格低于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的,但由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除外; (三)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自获证之日起超过3年未投入生产,其他企业申请生产的; (五)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 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组织对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审。 第六条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农业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交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申请资料和样品。 第七条申请资料包括: (一)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申请表; (二)产品名称及命名依据、产品研制目的; (三)有效组分、化学结构的鉴定报告及理化性质,或者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分类鉴定报告;微生物产品或发酵制品,还应当提供农业部指定的国家级菌种保藏机构出具的菌株保藏编号; (四)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在配合饲料或全混合日粮中的推荐用量,必要时提供最高限量值; (五)生产工艺、制造方法及产品稳定性试验报告; (六)质量标准草案及其编制说明和产品检测报告;有最高限量要求的,还应提供有效组分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的检测方法; (七)农业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性评价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包括靶动物耐受性评价报告、毒理学安全评价报告、代谢和残留评价报告等);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提供该新饲料添加剂在养殖产品中的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八)标签式样、包装要求、贮存条件、保质期和注意事项; (九)中试生产总结和“三废”处理报告;

矿物质饲料之饲料添加剂

No.4/2011年空中培训 矿物质饲料 矿物质饲料是补充动物矿物质需要的饲料。它包括人工合成的、天然单一的和多种混合的矿物质饲料,以及配合有载体或赋形剂的痕量、微量、常量元素补充料。在舍饲条件下或在高产动物等情况,动物对它们的需要量增多,这时就必须在动物的日粮中另行添加所需要的矿物质。 二微量矿物质饲料 (一)含铁饲料 含铁的矿物质饲料最常用的是硫酸亚铁,其他还有硫酸铁、氯化铁、氯化亚铁、碳酸亚铁、柠檬酸铁铵、葡萄糖酸亚铁、富马酸铁、DL-苏氨酸铁等。硫酸亚铁稳定性差,若暴露于空气中,有些亚铁会变成三价铁而降低其利用率,而游离的硫酸根会与饲料或预混料中的其他化合物发生反应。七水硫酸亚铁应为绿色结晶,如果颜色渐变为褐色,表明二价铁转变成三价铁愈多,利用率愈差。 硫酸亚铁具有较高的生物学效价,并且价格低廉,为当前国内外饲料中所用的主要铁源。七水硫酸亚铁易吸湿潮解,不易粉碎,贮存太久易结块,尤其高温高湿气候下更严重。 其他有机铁源如柠檬酸铁铵、富马酸铁、氨基酸螯合铁(DL-苏氨酸铁、赖氨酸铁、蛋氨酸铁、甘氨酸铁)生物学效价高,价格也高;硫酸亚铁、氧化铁等因其利用率低,故不多用。 (二)含铜饲料 常用含铜的矿物质饲料为硫酸铜,另外还有碳酸铜、氯化铜、氧化铜、碘化铜以及蛋氨酸螯合铜等。硫酸铜的生物学效价高,用于饲料还具有类似抗生素的作用,可提高猪的增重和饲料效率(100-250mg/kg),对幼猪效果比成年猪明显。与抗生素并用,有协同效果。但用量过大会引起中毒。 硫酸铜有含5个结晶水和含1个结晶水的两种,以1个结晶水为好。硫酸铜长期贮存同样有结块现象,不易与其他饲料拌匀。而且硫酸铜可促进不稳定脂肪的氧化酸败,同时破坏维生素,在配料时应加以注意。 (三)含锰饲料 硫酸锰、碳酸锰、氧化锰、氯化锰及氨基酸螯合锰等都可作为含锰的矿物质饲料。饲料工业上常用硫酸锰(Mn S O4.H2O),含锰27%以上,生物学效价高。氧化锰由于烘焙条件不同,纯度不一,一般饲料级的含锰量多在60%以下。尽管氧化锰的生物学效价不如硫酸锰,但市场价格便宜,因而其用量也较大。 (四)含锌饲料 硫酸锌、氧化锌、碳酸锌、葡萄糖酸锌、蛋氨酸锌等均可作为锌源饲料,但后两种价格过高,饲料上用之不多,而多用前三种。氧化锌的含锌量为70%-80%,比硫酸锌的含锌量高约1倍以上,而且价格也比硫酸锌便宜,只是生物学效价较低,所以猪鸡饲料中常用的还是硫酸锌。 在养鸡业中,“高锌”可用于鸡的强制换羽。 (五)含硒饲料 硒酸钠和亚硒酸钠均可作为硒源添加,但以后者生物学效价高,是饲料工业上主要硒源原料。硒既是动物所必需的微量矿物元素,又是有毒物质,因此添加量应严格控制,一般添加量在0.1mg/kg,缺硒地区可适当增加。亚硒酸钠是最常用的添加原料,应注意不能直接添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版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经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11月3日第609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审定和登记,生产、经营和使用,法律责任,附则5章51条,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6年2月6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 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三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饲料管理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制度,对其生产、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负责。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违反 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保证 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研制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投入生产前,研制者或者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定申请,并提供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样品和下 列资料: (一)名称、主要成分、理化性质、研制方法、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检验报告、稳定性试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试验机构出具的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饲喂效果、残留消解动态以及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申请新饲料添加剂审定的,还应当说明该新饲料添加剂的添加目的、使用方法,并提供该饲料添加剂残留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分析评价报告。 第九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新饲料、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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