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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建市〔 2017〕167 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

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

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

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 BIM 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

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

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

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

投资人

是指投入现金购买某种资产以期望获取利益或利润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公司股

东、债权人和利益相关者。本指引主要以固定资产投资为主,是指由投资人建造和购置

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本指引所指的投资人包括政府、企业、个人、混合经济体(含PPP)等。

承包人

是指被投资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

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本指引中承包人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分包商。

产权人

是指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

运营人

是指建设项目中受投资人或产权人委托的使用人、经营人。

总咨询师

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机构委派或投资人指定,具有相关资格和能力为建设项目提供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原则上由具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

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

中一个或多个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专业咨询工程师

是指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在总咨询师管理协调下,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相

关专业咨询的专业人士。专业咨询工程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士:注册建筑

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及相关执业人员。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

活动,简称项目管理。

专业咨询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由专业咨询工程师所提供的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

询、招标代理、监理等专业咨询工作。

3基本规定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可划分为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

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可承担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包括: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

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全过程各专业咨询服务:

(1)项目决策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机会研究、策划咨询、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方案比选等;

(2)勘察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详

细勘察、设计方案经济比选与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BIM及专项设计等;

(3)招标采购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策划、市场调查、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投标限价)编审、合同条款策划、招投标过程管理等;

(4)工程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勘察及设计现场配

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合同争议处理,担心技术咨询,工程文件资

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等;

(5)竣工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策划、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管理、竣工结算、竣工移交、竣工决算、质量缺陷期管理等;

(6)运营维护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后评价、运营管理、项目绩效评价、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等;

(7)BIM专项咨询内容:详见附录A。

投资人应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

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整合委托给一家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

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联合体)承担,如为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且总咨询师应有牵头单位派出;如一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不具备全部专业咨询能力的,投资人可允许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将有关专业咨询工作

分包给具备相关专业咨询资质和能力的咨询单位,由该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与分包咨询

单位签订分包咨询合同并提交投资人认可备案。

投资人也可按菜单模式将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

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各专业咨询业务的一项或多项作委托给多家咨询单位

分别承担,投资人与各咨询单位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应明确承担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业务的单位为牵头单位,由其负责项目各专业咨询的管理、协调与服务,同时投资人应

明确牵头单位和其他各咨询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对于将工程造价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资人宜另选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全过

程投资跟踪审计工作。

投资人可在项目发起至项目开工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咨询服

务。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应考虑成功的咨询服务要靠完全合格的人员花费足

够的时间才能实现。投资人不宜强制降低咨询费用,以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能支付

指派合格人员工作足够时间的费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完成各项咨询目标后,实现的节约成本或提高功能的增值服务价值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

予以约定。

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建立一种公正、合理、信任的关系。全过程工程咨询单

位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提出合理、客观的意见,采取符合建设项目最好结果和投资人

最大利益、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咨询服务行动。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咨

询服务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与支持,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专

业水平提供服务,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

投资人应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并结合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

(自然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投资人要求等)等要素合理确定服务酬金,在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按时支付。本指引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采取“ 1+N”叠加计费模式,具体计费方法详见附录 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计费方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投资人应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咨询服务范围、内容、成果文件表现形式,成果质量与工期目标,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酬金(或计费方式)、变更程序等内容。委托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履行义务,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当投资人委托多个咨询机构共同承担大型或复杂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时,投资人可指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咨询业务主要承担单位,并应由其负责总体规划、统一标准、阶段部署、资料汇总等综合性工作;其他咨询单位应分别按合同要求负责其所承担的具体工作。

4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条件

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项目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规划、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相关资质。

具有项目相适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和经验,包括但不限于:能够制订详细、先进、可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案,鼓励采用新型咨询和管理技术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和项目价值。

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力量,包括但不限于:明确项目的总咨询师以及各专业咨询工程师,且建议配合推行专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总咨询师和主要的专业咨询工程师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能提供履约保函等。

对入选国家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或后续新增试点名单的全过程咨询单位,应建立相关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程度高的可予优先考虑,不支持选用信用评价差的企业。

投资人不应选择近 3 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1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的;

2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违法指定专业分包人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的;

4因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或者因为侵犯知识产权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文书或者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其他侵犯知识产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的;

5承接违法项目咨询的相关业务,受到行政处罚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被投资人上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7经政府纪委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行贿受贿的;

8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总咨询师的条件

总咨询师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

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一

个或多个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匹配的

能力和类似工程经验等。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执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承担项目咨询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等知识体系。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选择方式

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可采用“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 。鼓励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采用最合适的技术、创新的解决办法和最低的项目周期费用,为投资人提供

最好的咨询服务。即投资人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时,要以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可用人力、财力资源、业务独立性、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业务公正性和质量保证体系为依据。提倡“优质优价、优质优先” ,投资人可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约定优质优价奖励条款。

投资人可采用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全

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公开招标是政府投资项目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主要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投资人应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能力、专业人员力量、项目业绩、履约评价、社

会信誉、咨询质量、安全管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优选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投资人在项目发起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资质的全过程工

程咨询单位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或监理。

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不得与承包人具有利益关系。

5项目决策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向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项目资料来源落实材料、初步设想方案等相关资料,

供专业工程咨询师编制项目建议书,完成后,投资人对项目建议书中,建设规模、场址

选择、投资估算、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确认,重点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同意后并向投资

主管部门申报。

专业咨询工程师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投资人对形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

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安全评价、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水土保持方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进行确认,同意后报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目标需求。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决策阶段的成果报告过程中,投资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决策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项目建议书重点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要全面掌握宏观信息,根据项目预测结果并结合

用地规划情况及和同类项目类比的情况,论证提出合理的建设规模,尽可能全面地勾画项

目的整体构架,减少较大建设内容的遗漏。项目建议书应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规范等对报告的编制要

求,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节能评估报告应科学全面评估对投资建设项目能源利用情况,须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审查办法》等国家现行的节能法规、标准,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结论明确的要求,为决策

者定方案、定项目提供依据。报告中确定的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

要求,确定的融资方案,应能满足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对投资数额、时间和币种的要

求 , 并能满足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决策的需要,并通过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

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须符合现行的安全预评价标准、规范和导则等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安监部门的审核。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内容、格式和要求,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结合内审意见进行编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独立篇章,并通过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

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应满足国家现行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应满足现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具有国土资源系统水文工程环境地质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对提

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的技术评审。

交通影响评价应满足现行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获得《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核意见书》等审批文件。

6勘察设计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应积极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设计阶段工作,提供与设计工作相关的资

料,监督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设计责任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

投资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咨询工程师编制的勘察任务书和设计任务书进行确

认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任务书重新修改后再次审核,直至通过。

审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中涉及的重要的造价

信息如概算、预算等进行确认。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概预算进行报批。

设计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勘察任务书及勘察方案等文件的编制满足现行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并通过投资人的确认。

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现行的《建筑

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初步设计完成的概算不超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的造价估算,施工图设计完成是的预算不超过项目的概算。

7招标采购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负责监管项目全过程承包人的招标活动,参与项目的服务事项和工程施工的合同谈判、签订、履约。

投资人应明确建设场地的提供时间,明确对拟建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境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协调性和程序连续性方面的需求信息,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投资人需求分析报告及后续招标工作提供依据。

招标采购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招标策划书应满足投资人需求,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 2017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文件的编制满足国家现行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内容、依据、要求和表格形式等应符合现行

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及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相关计价

依据、标准。

项目的招标采购合同应该体现公平、公正和双方真实意愿反映的特点,其合同条款的额

拟定应符合现行的合同范本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工程施工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协调、配合、管理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工作,监督全过程工

程咨询单位主要专业责任人员的配备、履职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情况。

投资人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建设和消防等相关报建手续,加快办理项目相关报建手续。

投资人负责建设资金申请、划拨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人应协助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督承包人的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工程施工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工程施工阶段的相关会议纪要及施工档案整理应符合现行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施工阶段对项目的专项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项目的开工报告、单位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证、过程工序评定报告、单位工程竣工证

明等过程文件均需通过投资人的审核。

质量验收记录等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

相关规定的规定。

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计量与工程款审核、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

审核、合同期中结算、终止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成本控制成果文件应符合现

行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竣工验收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申报项目结决算审计及竣工财务

决算。

投资人配合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竣工验收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核,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机构组织

的专家的评估验收。

验收组名单及竣工验收签到表、观感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备案过程形成的成果文件应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竣工决算报告、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制工程决

算报告;概算明细、项目名称及金额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等文件进行填写,一般不

允许更改;铁路、码头等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依据部委和行业规定,有特殊要求

的,在按照财政部规定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后,再按照部委和行业规定,编制特殊要求报

告;基本报表、其他附表中的数据之间应具有严谨的逻辑关系,注意保持一致。

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应满足现行的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的规定。

10运营维护阶段

投资人职责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

投资人组织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并配合评估机构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进入运营阶段后,投资人对运营人的设施管理、资产管理的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

监督。

运营维护阶段咨询成果及质量要求

项目后评价报告可参考现行的《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

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绩效评价报告应满足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方案

或调整方案等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各级政府或财政部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办

法及规定。

设施管理报告可参考国际设施管理标准文件进行编制。

11法律责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应约定明确的退出机制、相应的处罚赔偿条款和确保咨询项目继续实

施的替代机制。投资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任何一方不履行咨询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履

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可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履约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

制性标准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

利益,或者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应终止咨询合同的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单

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总咨询师及相关专业咨询责任人未尽到职责而给投资人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全过程工程咨询资格的,应当依法终止咨询合同的履行,并向社会曝光。投资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当事各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应当继续履行

咨询合同义务,保证咨询项目的持续性。争议不能达成共识的,依法提请仲裁机构或法院

裁决。

附录 A 全过程工程咨询B IM技术应用

一般规定

全过程咨询单位宜根据项目管理需要使用BIM 技术,提高项目的管理水平。

借助于 BIM 技术,以 BIM模型作为信息管理有效载体,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集成管理。

项目决策阶段

项目决策阶段创建的模型应根据项目全生命期的 BIM 应用策划作出规划,以实现模型及信息在后续环节中的充分利用。

将繁琐的文字、图纸资料、将碎片化与抽象化的需求整合到建筑信息模型文件中。

勘察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宜将 BIM 技术用于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各专业沟通效率,通过各专业的协

同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依据方案设计阶段相关要求,完善初步设计阶段的各专业建筑信息模型,并利用各专业

建筑信息模型进行设计优化。

为项目建设的批复、核对、分析提供准确的工程项目设计信息,并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提

供数据基础。

设计阶段的 BIM 应用,宜结合设计成果交付要求,基于模型形成设计图档,使 BIM交付模型与设计图档相一致。

招标采购阶段

基于 BIM 模型优化成果的施工标段划分,减少各标段之间的工作冲突,消除传统施工过

程中,由于工作界面冲突而导致效率低下等问题。

根据 BIM 模型编制准确的工程量清单,达到清单完整、快速算量、精确算量,有效地

避免漏项和错算,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阶段因工程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析, 并针对施工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加以可视化虚拟施工分析, 并在 BIM 数据平台下按时间顺序进行施工方案优化。

快捷地进行施工模拟与资源优化,进而实现资金的合理化使用与计划。

工程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的模型应基于设计阶段交付的模型,并根据 BIM 施工应用需要,创建形成施工模型、专项施工模型等子模型。

施工总承包方宜负责管理专业分包方的 BIM 应用,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整合专业分

包施工模型在各个施工阶段的 BIM 应用。

施工阶段的 BIM 应用应结合工程实施的需求和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

施工阶段采用 BIM 技术进行 4D施工进度模拟,对比现场实际进度,实施调整施工计划,便于对施工情况进行审核。

通过 BIM 模型配合传统造价软件进行成本辅助管理,增加项目的可控性,降低造价。

将 BIM 模型结合手持终端带入施工现场,通过模拟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及运营方案等,对现场施工质量状况进行检查,便于投资人的管理与监督

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时,将竣工验收信息添加到施工过程模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以

保证模型与工程实体的一致性,进而形成竣工模型。

验收过程借助 BIM 模型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校核,譬如管线位置是否满足要求、是

否有利于后期检修等。

竣工 BIM 模型搭建将建设项目的设计、经济、管理等信息融合到一个模型中,便于后

期的运维管理单位使用,更好、更快地检索到建设项目的各类信息,为运维管理提供有

力保障。

BIM 模型进行建筑空间管理,其功能主要包括空间规划、空间分配、人流管理(人流密

集场所)等。

利用 BIM 模型对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辅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和制定短期、长期的管理计划。

将建筑设备自控( BA)系统、消防( FA)系统、安防( SA)系统及其他智能化系统和建筑运维模型结合,形成基于 BIM 技术的建筑运行管理系统和运行管理方案,有利于实施

建筑项目信息化维护管理。

利用 BIM 模型和设施设备及系统模型,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模拟演练。利用BIM模型和设施设备及系统模型,结合楼宇计量系统及楼宇相关运行数据,生成按区域、楼层和

房间划分的能耗数据,对能耗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高耗能位置和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

能效管理方案,降低建筑能耗。

运维阶段

运维模型宜关联信息应在设计、施工的建设期,具备资产基本信息和建设各阶段资料信

息。

运维模型宜在竣工模型基础上,添加资产运维管理信息,实现性能分析评估,资产设施管理,优化建筑运行状态,满足运营管理生产需要。

运维模型宜在竣工模型基础上,实现资产清册、资产日常使用、调拨、更新管理、全寿命期成本统计分析、故障趋势分析、报废评估及资产折旧等资产管理功能。

附录 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

工程建设阶段

服务内容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1.项目建议书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节能评估报告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安全评价

投资咨询

社会稳定风险评价

6.

7. 水土保持方案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9. 交通影响评价

1. 勘察方案编审参与项目地基

工程勘察2. 初步勘察与基础分部工

3. 详细勘察程和单位工程

4. 勘察报告编审验收

1. 方案设计及优化、评 1.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与项目地基

工程设计审 2. 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与基础分部工2. 初步设计及优化、评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程、主体结构和审 3. 设计变更管理单位工程验收

3. 施工图设计及优化评

4. 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

4.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

附录 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续)

工程建设阶段

服务内容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招标采购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等),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组织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

招标采购

组织开标、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报投资人确认,发送中标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等。

1. 合同价款咨询(包括 竣工结算审

1.

合同分析、合同交底、

1. 工程量清单的编

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工程技术经

1. 设计概算的编制与审

2.

制与审核

2. 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

济指标分析

2. 招标控制价的编

析及建议

竣工决算报

2. 确定项目限额设计指

3.

制与审核

3. 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

1. 投资估算编制与审核 标

告的编制或审

3. 制定项目合约规 款和进度款

项目维护与更 造价咨询

2. 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编

3. 对设计文件进行造价

划 4. 变更、签证及索赔管

配合完成竣 新造价管控

制与审核

测算与经济优化建议

4. 4. 清标

4.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

工结算的政府

5. 拟定合同文本,

5. 材料、设备的询价,

审核

审计

协助合同谈判 提供核价建议 根据审计结

5. 分析项目投资风险,

5.

6. 编制项目资金使

6. 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提出管控措施

果,对工程的最

用计划 7. 项目动态造价分析

终结算价款进 8. 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

行审定

程结算

附录 B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菜单(续)

工程建设阶段

服务内容

项目决策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采购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营维护阶段

1. 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 1. 工程验收策

施方案划与组织

2. 进度管理 2. 分部分项工

3. 质量管理程、单位工程验

4.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收

工程监理理 3. 竣工资料收

5.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集与整理

同争议处理 4. 工程质量缺

6. 信息和合同管理陷管理

7. 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

作关系

1. 项目后评价

2. 项目绩效评

运营维护咨询

1. 采用 BIM使方案与财 1. 采用 BIM进行自动化 1. 采用 BIM 进行自

务分析工具集成算量,成本控制动化算及错漏处理BIM 咨询2. 修改相应参数,实时 2. 基于 BIM的设计优化 2. 基于 BIM 的快速获得项目各方案的投与变更询价

资收益指标

3. 设施管理

4. 资产管理

采用 BIM 进行成本、进度、采用 BIM 的竣工采用 BIM 进行

材料、设备等多维信息管理成本控制与审运营信息的管

及流程优化核理、修改、查询、

调用工作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关于印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号)要求,结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建建发【】号)和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衢住建办【】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局制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现予以印发。 衢州市行政区域内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可参考《服务指南》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开展服务评价。 本《服务指南》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建设造价管理站反映

联系电话:(),联系人:徐江炳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详见衢州造价信息网)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九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服务指南为指导性文件,非强制性使用文本,适用于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本服务指南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清单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评价体系组 成,具体项目的服务清单和评价体系可依据项目不同特点及服务内容、服务介入 时间进行调整。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的内容、格式版本可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年版)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衢州范本)。 4、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及项目部人员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 5、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按照合同要求,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科学性负责。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基础知识介绍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需要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

2.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试行)

附件2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导则 (试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61

目录 目录 (1)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5) 3.1 一般规定 (5) 3.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管理 (5) 3.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选择 (6) 3.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管控措施 (6) 3.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流程 (7) 3.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7) 3.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系统管理 (8) 3.8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关方管理 (8) 3.9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持续改进 (9) 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责任制度 (10) 4.1一般规定 (10) 4.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设相关责任方管理 (10) 4.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模式 (10) 4.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11) 4.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建设 (12) 4.6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目标责任书 (13) 4.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负责人职责、权限和管理 (14) 4.8 全过程工程咨询体系下各责任主体关系 (15) 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策划 (17) 5.1一般规定 (17) 5.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规划大纲 (18) 5.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实施规划 (19) 61

5.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配套策划 (20) 6 项目策划 (22) 6.1项目策划总则 (22) 6.2项目策划团队的组成 (22) 6.3项目策划主要工作内容 (22) 6.4项目策划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23) 6.5项目策划专业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24) 7 工程设计 (25) 7.1工程设计总则 (25) 7.2工程设计团队的组成 (25) 7.3工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25) 7.4工程设计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27) 7.5工程设计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28) 8 工程监理 (30) 8.1工程监理总则 (30) 8.2工程监理团队的组成 (30) 8.3工程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30) 8.4工程监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31) 8.5工程监理实施要求与文件管理 (33) 9 招标代理 (34) 9.1招标代理总则 (34) 9.2招标代理团队的组成 (34) 9.3招标代理主要工作内容 (34) 9.4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35) 9.5招标代理工作程序与文件编制要求 (38) 10 造价咨询 (39) 10.1造价咨询总则 (39) 10.2全寿命期费用管理体系要件 (39) 10.3造价咨询团队的组成 (40) 10.4造价咨询主要工作内容 (40) 61

建设工程项目基本程序文件

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这个顺序不是任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建设,必须使项目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 基本建设计划的指标体系和主要内容详见图一。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步骤是,先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公司)、地方计划部门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按各自的投资安排权限编制,上报国家计委,国

家计委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和综合平衡后编制全国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经国务院审定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计划经批准下达后,各部门(公司)、地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有权对计划的具体内容作适当调整。如果需要对基本建设总规模、内容作重大调整和修改时,要按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 二、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和限额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情况下是由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或是一个独立的工程所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基建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单纯购置车、船、飞机、勘察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单独作为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按现行规定,基本建设的大中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上、限额以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能力。 按国家现行规定,非工业项目大中型项目的限额为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内的为小型项目。 三、基本建设程序的步骤和内容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doc

谢谢观赏 xx 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发包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签订时间: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5 一、工程概况 5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5 三、工作目标8 四、服务期 9 五、合同价款9 六、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项目总咨询师、各专业负责人10 七、承诺10 八、词语含义10 九、补充协议10 十、签订时间10 十一、签订地点11 十二、合同生效11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11 十四、合同份数11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3 一、一般约定 13 二、基本义务权利责任22 三、工程勘察 30 四、工程设计31 五、工程监理37 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42 七、履约担保 47 八、违约责任 47 九、索赔59 十、反商业贿赂条款62 附件1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指引64

一、控制投资工作指引65 1.1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65) 1.2限额设计 (65) 1.3概(预)算 (66) 二、质量控制工作指引67 2.1方案比较和设计优化 (67) 2.2设计质量控制 (67) 2.3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 (67) 2.4接口管理与系统功能平衡 (69) 三、进度控制工作指引70 3.1开始和完成 (70) 3.2进度计划 (70) 3.3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 (69) 3.4关键点控制 (72) 3.5勘察、设计及监理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 (73) 四、文档与信息管理工作指引 73 五、前期咨询工作指引75 六、勘察设计工作指引75 6.1工程勘察75 6.2工程设计78 6.3绿色建筑98 6.4设计管理内容100 七、监理工作指引103 7.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03 7.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06 7.3工程收尾阶段的监理工作125 7.4施工阶段统筹协调管理127 7.5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131 7.6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131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

附件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一)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概念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上可能存在着某些差异,但是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这两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例,其建设周期包括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六个阶段。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深度,决定着项目在下一阶段的发展,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在项目选定阶段,要根据借款申请国所提出的项目清单,进行鉴别选择,一般根据项目性质选择符合世界银行贷款原则,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急需 项目。被选定的项目经过1?2年的准备,提出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世界银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之后,与申请国贷款银行谈判、签订协议,然后进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准备和试运转等实施阶段,在项目贷款发放完成后一年左右进行项目的总结评价。正是由于其科学、严密的项目周期,保证了世界银行在各国投资保持有较高的成功率。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一般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经投料试车验收合格后正式投产交付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一般为 1 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二)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工作内容 1. 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业主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 的轮廓设想。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简,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应根据建设规模和限额划分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批。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及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首先应报送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国家计委。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要求,着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金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政策等方面进行初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国家计委,由国家计委从建设总规模、生产力总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及资金供应可能、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后审批。凡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未通过的项目,国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doc

附件 2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 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建市〔 2017〕167 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 程咨询服务。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建设项目 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 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 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简称为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 BIM 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 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 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

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说明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 (一)咨询服务大纲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2、项目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栏标控制价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工程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工程造价争议鉴证 二、造价咨询服务的控制大纲及控制措施: 1、造价控制的重点及难点分析。 2、造价控制的指导思想、控制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3、实施阶段性控制目标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4、实施工程造价总目标的主要措施及偏差纠正措施, 5、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流程及档案管理 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和计划安排: 1、设立“咨询项目部” 2、咨询项目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3、建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程序 4、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计划时间安排;

第二部分:项目目标控制措施 四、咨询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五、服务周期承诺和保证措施承诺书 六、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 第一部分:项目咨询方案和组织措施 一、各阶段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 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建设项自各阶段工程的计价,实施以工程造价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实现整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缩小投资偏差,控制投资风险,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建设投资的合理筹措与投人,确保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 本次投标范围所指的标的是配合昆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昆明市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工程造价争议鉴证等造价相关工作提供造价咨询服务 1、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概算审查控制程序 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咨询单位设计阶段的造价咨询工作主要是协助委托方及设计人实施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并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最终实现达到优化投资的目的。 设计优化的理论根据是每一个人(设计人员)或每一个设计部门的工作是必然有 缺陷的,但这些缺陷很难被原设计人员认识到。而另外的设计人员来审视这些设计成果时,必然可以发现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改进,达到功能不变,成本降低的效果。 1. 设计概算编制依据 ①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②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③初步设计图纸 ④当地主管现行概算定额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概述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人们长期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得出来的经验总结,不能任意颠倒,但可以合理交叉。 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 一、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登记备案制。 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二、勘察设计阶段 1。勘察过程: 复杂工程分为初勘和详勘两个阶段。为设计提供实际依据。 2。设计过程: 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大型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三、建设准备阶段 建设准备阶段主要内容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组织材料、设备订货;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委托工程监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按规定作好施工准备,具备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申请开工,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四、施工阶段 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时间而定。不需开槽的以正式打桩作为开工时间。铁路、公路、水库等以开始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时间。 五、生产准备阶段 对于生产性建设项目,在其竣工投产前,建设单位应适时地组织专门班子或机构,有计划地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招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 实施大纲 编制单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目录 1 进度管控 (238) 2 信息管控 (253) 3 安全管控 (259) 4 质量管控 (291) 5 技术管理 (330) 6 人员管理 (335) 7 重点难点分析 (339) 8合同管理 (340) 9 投资管理 (358)

1 进度管控 工程名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工程地点:衡阳市境内。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泵站;泵站信息化工程、输水管道及泵站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000万元。 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365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服务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保修阶段; 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C型(交易阶段至竣工阶段);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和水土流失监测; 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招标相关事项,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检测工作。 1.1进度管控概述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在保证工程建设要求和目标等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通过组织、计划、协调、控制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实现预定的项目进度目标,并尽可能地缩短建设周期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的统称。 本项目进度管控主要包括:工程监理服务进度管控、造价咨询服务进度管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

告和水土流失监测服务进度管控;招标代理服务进度管控;工程检测服务进度管控。 工程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因此进度控制也就必须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包括: ①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其目的是论证进度目标是否合理,进度目标有无可能实现。如果经过科学的论证,目标不可能实现,则必须调整目标。 ②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进度计划。 ③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与调整。它包括定期跟踪检查所编制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若其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再次审视计划的合理,视需要调整进度计划。 (2)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含义与目标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是通过一定管理方法,使工程的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的规定,出现实际进度偏离了计划进度,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工期拖延后,使工程不能按期受益,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工程项目的效益。但是只为加快项目进度,同样会增加大量的额外成本。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应统一调控,使之与投人资金、设备条件、原材料等方面保持一致,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各种自然规律。因此,工程项目进度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及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工程项目是在动态条件下实施的,如只重视进度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进度计划必要的调整,则进度无法得到控制。为了实现进度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汇总)

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现状 2017年是建筑业改革的窗口期,“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改革的一大亮点,一时成为了今年行业内企业的关注焦点和热议话题。 一、改革背景 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以及2004年发布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市 [2004] 200号)中就已经提出了未来要走向工程总承包道路并提及开展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的思路。 近年来,国家更是在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面动作频频。 2014年,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 [2014]92号):推行工程造价全过程咨询服务,强化国有投资工程造价监管;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苏建建管[2016]730号):全面整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前期咨询、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咨询服务业务,引导建设单位将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委托给一家企业,为项目建设提供涵盖前期策划咨询、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运营保修等各阶段的全过程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服务。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中提出了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也是在建筑工程的全产业链中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这一理念,政府投资工程将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原文描述“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017年5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 [2017] 101号),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四川8省(市)以及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开展为期两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要求: (一)制订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试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 (二)创新管理机制。试点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制度,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等文件,创新开

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程序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 (一)项目建议书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注:若建设单位具有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能力,可自行编制。如不具备自行编制能力,可先行实行监理招标及设计招标,委托具有编制能力及相关资格的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编制。监理及设计招标要及时备案。 二、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由规划局实施) (一)《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规划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 份); 2、1:500 现状地形图(原件2 份,附电子文档);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书面意见(原件 1 份,限政府投资项目。书面意见仅用于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 (二)非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的审批,申请人需向协办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3、建设用地预审(限需新征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原件1 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原件 1 份,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的,还应包括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1)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开工前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 一、立项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供地(国地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环保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水利部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图审机构)———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资料: 1 、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 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 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用地预审所需资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城市规 划选址意见等; 4、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有关土 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如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情况、用地规模、 占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情况、拟占用土地的类型、占用耕 地概况及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 5、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现状测绘图(有地理坐标)及勘 测定界报告、比例尺大于 1:5000 图纸;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实施方案

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实施方案 1本方案编制依据: 1.1《输变电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导则》征求意见稿(T/CEPCA 001-2017) 1.2国家电网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版) 2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成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1根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成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1.2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实行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责任制,人员由工程咨询项目经理、专业咨询工程师和其他辅助人员组成。 2.1.3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电气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并在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注册,也可是省部级以上专家委员会工程类专家。 2.1.4工程咨询项目副经理:由工程咨询服务单位任命,在工程咨询项目经理领导下,行使相应职责。 2.1.5专业咨询工程师: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的不同设置,岗位应满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需要。专业咨询工程师可以兼任有关岗位,主要岗位包括: a)质量管理岗位;b)安全管理岗位;c)技术管理岗位;d)造价管理岗位;e)建设协调岗位;f)进度管理岗位;g)物资管理岗位;h)合同管理岗位;i)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岗位;j)BIM管理岗位。 2.1.6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组织机构参考图:

2.2工程咨询人员职责 2.2.1 工程咨询项目经理职责: a)确定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形式、人员结构及其岗位职责,并根据项目进展及时调配工程咨询管理人员; b)检查、考核工程咨询副经理、专业咨询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工作绩效; c)组织编制工程咨询服务规划等工程咨询策划文件。受建设单位委托,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 d)组织上报项目设计、施工、物资招标申请,参与合同签订,对设计、施工和物资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及资信进行评价; e)协调政策处理工作,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f)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施工分包商资质,组织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g)审批设计、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项目实施策划文件,并组织对全体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进行策划文件的交底和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的培训; h)组织工程初步设计内审,审批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方案,全面落实设计、设备、工艺等标准化建设要求; i)组织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j)组织或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开工手续办理工作,推动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审批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k)组织检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技术、信息管理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主持召开项目月度例会或专题协调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l)参加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组织承包商做好迎检工作;参加工程安全事故(件)和质量事故(件)的调查; m)组织审批和处理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和设计费支付申请,审核上报月度用款计划;审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 n)审批施工承包商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预验收; o)参与启动竣工验收,组织整改消缺,协助组织工程移交; p)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组织编写工程咨询工作总结,组织整理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文件资料; q)组织审核承包商工程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办结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 r)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协调投产后质保期内服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开展达标投产和创优工作; s)组织编写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总结,并报送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2.2.2工程咨询项目副经理职责:在工程咨询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专业范围内的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并负责检查专业范围内其他咨询人员的工作质量。 2.2.3建设协调岗位职责(国家电网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4版,其中第j、k、l三条为属地协调职责) a)负责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编制相应项目策划文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b)配合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外部协调及政策处理工作,核查并跟踪开工手续办理情况,推动落实标准化开工条件; c)负责编制项目进度实施计划:督促设计、施工、监理等严格执行项目进度实施计划,审批设计计划、施工计划等;督促物资联系人编制物资供应计划,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编制上报项目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进度偏差原因,提出纠偏措施;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最完整)汇总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许多环节。 一、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拟建规模、建设方案;③建设的主要内容;④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⑤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⑥项目进度安排。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⑧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有些部门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之前还增加了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对拟进行建设的项目初步论证后,再行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按要求编制完成后,按照建设总规模和限额的划分审批权限报批。 属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报送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省政府投资为主的设项目需报省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地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地市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委审批; 属区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需报区县投资主管部门(发改局审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在国土部门办理。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环保部门办理。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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