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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1]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号:渝办发[2002]136号

发布日期:2002-11-26

执行日期:2002-11-2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编办、市教委、市财政局制定的《重庆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和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所办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是以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

第四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制定和编制管理,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

(二)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合理优化,精简高效。

(四)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第二章编制标准

第五条中小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

(一)教师: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员:指学校中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教学辅助人员: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管理、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工勤人员: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第六条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需配备职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

一般不超过9%.第七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定。

第八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由基本编制标准和附加编制标准构成。

(一)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

1.城市高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0.5-13;

县镇高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15;

农村高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15.5.

2.城市初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1.5-14.5;

县镇初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5-18;

农村初级中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7-20.

3.城市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7-20;

县镇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0-23;

农村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2-25.

(二)教职工附加编制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小学,按照从紧从严的原则适当增加编制:

1.民族班中小学和办有民族班的城镇普通中学,每40名学生可增加0.5个教师编制。

2.开设有双语教学课程的班级,每40名学生可增加0.5个教师编制。

3.教师脱产进修或病休(含癌症、精神病人)1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编制。

4.现代化教学设备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编制。

5.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承担示范、实验任务的中小学,可按教职工编制总数的3%增加教师编制。

6.实行学生寄宿制的中小学,200名以下住宿生可核定编制2-3个,200名以上的每增加150名住宿生可增加编制1个。

7.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上述标准核定编制后,每班编制不足1个的,按每班1个核定。

8.农村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及片区完全小学可增加2-3个编制,受乡(镇)政府的委托管理本乡(镇)及片区各村小学的教学业务工作。

9.承担学生勤工俭学和实习任务的校办工厂(农场)按照企业化管理,特殊情况的核定少量后勤服务事业编制。中学不得超过基本标准规定的教职工编制的5%,小学不得超过3%.第九条完全中学

教职工编制分别按高中、初中编制标准核定,九年制学校分别按初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

第十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核定,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城市、县镇小学以校为单位计算,农村以中心小学或片区完全小学为单位计算。农村教学点的编制计算在乡(镇)中心小学或片区完全小学内。

第三章编制管理

第十一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本地区所辖中小学人员编制方案;区县(自治县、市)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本办法,核定本地区所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按编制管理程序报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

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市核准的编制总额内,根据生源、班额等情况,提出具体分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报区县(自治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市直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具体方案,市机构编制部门依据本办法,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各直属中小学人员编制,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核拨中小学人员经费。

第十三条区县(自治县、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应当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核批1次。

第十四条中小学人员编制在总额内调整,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定下达。

第十五条中小学机构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对中小学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下发文件和部署工作不得涉及中小学校机构和人员编制方面的内容。

第十六条区县(自治县、市)应在核编过程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的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工作,引导教职工从城镇学校和超编学校向农村和缺编学校合理流动。要根据条件逐步进行中小学布局调整,精简压缩教师队伍,辞退代课教师和不合格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临时工勤人员。

第十七条中小学人员编制一经按标准核定,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对利用各种形式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的情况要进行清理整改。

第十八条中小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按照职位分类、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配备教职工,严格按照教师资格确定专任教师。

第十九条稳妥做好中小学人员分流工作,中小学教职工人员分流办法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员分流安置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1〕9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应当责令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者给予处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举办的小学附设幼儿班、工读学校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中小学的编制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成人初、中等学校的编制由各区县(自治县、市)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编办、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职业高级中学、盲聋哑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渝编办〔1999〕34号)中涉及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自行作废。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重庆市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

学校类别教职工与学生比

高中

城市1:10.5-13.5

县镇1:12-15

农村1:12.5-15.5

初中

城市1:11.5-14.5

县镇1:15-18

农村1:17-20

小学

城市1:17-20

县镇1:20-23

农村1:22-25

注:1.“城市”指市辖区(不含乡镇)的城区。

2.“县镇”指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

3.“农村”指各区县(自治县、市)的乡镇所辖区域。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课程标准编制要求

课程标准编制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教学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考核方式、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要求的规范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教材教参、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是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它是对传统教学大纲的扩展和延伸,课程标准实施后将取代教学大纲。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教三十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等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课程定位,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整体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1、系统性原则。要求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合高等教育教学实际。明确有关先修课程基础,考虑后续课程需求,确立知识、能力与素质“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统筹安排课程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教学评价等环节,合理分配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时间,优化课程教学设计。 2、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及有关部委、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课程或专业提出的规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充分体现我校的课程特色。 3、适应性原则。课程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反映本课程在专业教育上对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基本要求,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发展前景相适应。 4、发展性原则。紧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充分体现教学改革成果,适当反映学科的前沿成果,为学生个性培养,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三、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 1、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性质、定位和目标要求。 2、参照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业规范,认证标准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结合本科后阶段继续学习的要求进行教学分析,确定符合我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要求的课程内容。 3、根据学科和专业的发展趋势,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立突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课程考核评价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六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小学 (一)设备

注: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45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初中

(一)设备

注: 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50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T 2985 生物显微镜 GB/T 4440 活扳手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7000.1 1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T 8059.2 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2803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GB/T 12804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 13982 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 GB/T 15643 非广播磁带录象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24. 1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HB 3252 方头手锤 JB/T 6830 投影仪 JB/T 9283 万用电表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JY 0012 磁针 JY 0057 教学用磁钢 JY 58 地球仪技术条件 JY 68 植物根尖纵切技术条件 JY 73 木本双子叶植物茎横切技术条件JY 105 勾码 JY 0127 教学用测力计 £4 门、、二^ 泊占宀*丄一亠亠丄亠 JY 148 蛙发育顺序标本技术条件JY 167 方座支架 JY 227 F256 音叉、F512 音叉JY 0361 教学电源 JY/T 0363 视频展示台 JY/T 0373 教学用液晶投影机 JY/T 0374 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JY/T 0376 生物显微演示装置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 初级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学仪器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教师面试说课模板

教师面试说课模板 所谓“说课”,是指讲课教师在一定场合说说某一堂课打算怎样上,以及为什么这样上,即对教学的设计和分析。其内容涉及教材内容的分析、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效果的评价及其对以上诸项所作的分析。“说课”是一种课前行为,属于课前准备的一部分,这与课后的反思总结有所不同。 “说课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 重在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2) 重在分析:“说课”不仅要摆过程,还要说道理,要对教案作出分析,首先要分析大纲、教材,明确所讲内容的地位和作用、来龙去脉,然后对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作出能说清道理的设计,这就要求教师在对课的分析上下一番功夫。 追问 是不是自问自答啊? 回答 不是,用语言把上课的内容、如何上以及为什么这样上的理由说出来! 各位评委老师,上午好,我是_____号考生。 说课: 今天我说课的题目是《____________》。首先我们来进行教材分析。 教材分析: 本节课出自______________出版社出版的初中《________》第__册第__章第__节。 1、本节课分____个部分内容,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 2、本节课贯穿了______以后的整个教学,是学生进一步顺利、快捷操作____的基础,也是形成学生合理知识链的重要环节。(这条基本上通用) 3、本节课联系了________和_________,在以后学习______具有重要意义。 4、本节课是在学习______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___________的关键。 (以上4条,灵活运用,不用全部说上就行。可以参考序言中的句子,主要是说学习本节课的意义。)接下来说一下本节课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1、 2、 (只要说出本节课要讲的知识点,也是重点难点就行) 能力目标; 1、通过讲练结合,培养学生处理____、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新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必读资料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工作规程 一、目的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教学计划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教师授课、编写教材的依据,是评估和检查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也是学生学习和考核的依据。为确保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及实施规范有序,保证人才培养达到质量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院所设置专业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选用、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实施及更改。 三、责任分工及工作程序 1.各系负责分管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对没有适用的,由教研室组织制订,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系(部)主任同意后汇编成册,报教务处。 2.基础教学系及所属教研室:负责学院各专业的基础课、“两课”、健康教育、艺术鉴赏等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选定和编写工作。 3.体育工作部负责体育、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编写。 4.教务处报学院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终审,主管院长批准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系、部、教研室应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妥善处理,并报教务处。 6.教务处负责对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各系、教研室、教师对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7.主管副院长负责对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决定奖惩。 四、工作要求 1.各专业各课程都必须有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大纲(课程标

准)。凡已通过教学改革,进行课程体系整合序化的学院重点建设专业,应制定相应课程标准;一般专业或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后附考核方案)。 2.教学大纲编制和下达的时间 各系应在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批准后,即组织教研室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并下达《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任务书》,应在二个月内编制出下一个学期应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教务处应于每学期放假一个月前将审查批准后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下达到各系部;教务员应在放假前一个月内把《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连同教学任务书一起下达到各系、任课教师。 3.教学大纲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和更改。 教研室接到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制任务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程序的要求组织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并交专业负责人审核后报系部主任批准; 系部报经教务处审核后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上交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才能执行; 经主管副院长批准执行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由教务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各系、教研室接到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后应及时连同教学任务书一起下达到任课教师; 对已经审批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在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方面有较大变动,须由任课教师提出变动意见,教研室研究,并报系、教务处审查,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执行。 五、附件 1.《教学大纲编制要求》 2.《课程标准编制要求》 3.《考核方案制定要求》

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 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初级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学仪器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T 2985 生物显微镜 GB/T 4440 活扳手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7000.11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T 8059.2 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2803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GB/T 12804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 13982 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 GB/T 15643 非广播磁带录象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24.1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HB 3252 方头手锤 JB/T 6830 投影仪 JB/T 9283 万用电表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JY 0012 磁针 JY 0057 教学用磁钢 JY 58 地球仪技术条件 JY 68 植物根尖纵切技术条件 JY 73 木本双子叶植物茎横切技术条件 JY 105 勾码 JY 0127 教学用测力计 JY 148 蛙发育顺序标本技术条件 JY 167 方座支架 JY 227 F256音叉、F512音叉 JY 0361 教学电源 JY/T 0363 视频展示台 JY/T 0373 教学用液晶投影机 JY/T 0374 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 JY/T 0376 生物显微演示装置

教师面试说课技巧

教师面试说课——试讲的四环节 发布时间:2010-12-08来源: 对于没有教学经验初走上讲台的人员来说,试讲所选的教学内容对于教学经验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而教学内容的选择有自主选题和特定题目两种。下面将就这两种选择教学内容的不同方法进行分析。 第一种∶自主选题。在没有任何教学经验的情况下,特别是第一次讲课时,教学内容的选择对于试讲人员来说就非常重要。对于初次准备讲课的人员,可以选择自己较为熟悉或者相对比较容易讲授的教学内容。由于很少有过教学经验,在最初走上讲台时,难免会有紧张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出现语速不稳定、语言表达不连贯、甚至出现忘记所要讲述的知识点等状况。如果所选择是自己非常熟悉或者是相对简单的教学内容,就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克服上述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但对于需要积累教学经验的试讲人员来说,自主选择对适合于自己讲解的教学内容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二种∶特定题目。在实际的试讲教学中,不可能都让面试人员选择自己所愿意讲授的教学内容。所以,在准备试讲的过程中,尽量多备些教案,或者尝试不同类型的教法教学,以提升应对特定题目试讲的能力。虽然准备多种多样的试讲方式会遇到更多的问题,但随之而来的也应该是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教学绎验。 一、备课 在任何一个教师走上讲台讲授教学内容之前,都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对于试讲时的面试人员更是如此,充分而完整的备课是讲好一节课的必备的前提。所谓备课,主要是指掌握教学内容,领会编者意图,确定目的要求,选择教学方法。显然,深入钻研教材是提高备课质量的核心。关于备课,这里将从列大纲、搜集素材、详写教案、试做实验、再次完善教案、细写讲稿六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列大纲 一定要钻研教师用书上写的内容,了解编者意图,不能自己想当然地确定教学目标,草草列出。大纲是在详写教案之前列出的一个大概框架。其中描述了讲授这部分教学内容所需要的几个部分,以及对整个教学过程的初步构思,并且将讲课过程中所需要的素材一一列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9]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事业单位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分类指导,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 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规定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上轮核编后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臵,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促进我省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核定。根据各地基础教育发展需要、教育资源现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自然环境特点等情况,从实际出发,分类核定各地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统筹兼顾,均衡配臵。把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臵摆到重要位臵,统筹兼顾、合理调整,着力解决学段结构、区域分布、山区农村教学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编制课程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

编制课程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 课程标准是一门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是落实培养目标和专业教学标准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它规定了课程的任务、目的及要求;规定了课程内容(知识、能力、素质)体系、教学进度、教学法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部分内容和环节的时数等。所以,课程标准是编写或选用教材和实验、实习指导书,组织实施课程或实践环节教学和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依据。每门课程(包括单独设课的实验、实训、实习)都应制订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一般包括本文和说明两部分。本文主要规定教学内容的主题、分题和要点,时间分配和进度,规定实验、实习、或作业的题目,介绍有关参考书和教材。说明部分主要指出课程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要求,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教材选编的原则和依据,教学方法的提示等。 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是: 1.课程标准要服从专业教学标准所构建的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的整体要求,明确本课程在专业教学标准中的地位与作用,同一门课程在不同专业中的要求应有所不同:要准确地贯彻专业教学标准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根据知识、能力、素质三者的要求,规定基本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注意并搞好有

关课程之间的联系、衔接和配合。 2.贯彻少而精、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课程的基本要求,精选内容,规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部分。同时,还可以附加一些加深、加宽和进一步应用的内容,以满足学有余力学生的需要。 3.根据市场导向的原则,专业设置特别是专业方向的调整和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必然要进行课程的开发、综合与整合,所有新出现的课程,都应先制订课程标准,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4.课程标准要体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改革精神,不能囿于已有教材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个别体例。 5.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课程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环节(含实践环节)的安排、教学时数分配等方面,不宜限制过死,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利于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的实验。 6.课程标准由系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课程组长和系主任审定批准后施行。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日期:2010-03-16]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图书馆负责人要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图书馆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馆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黔府办发[2002]0089号 发布日期:2003年08月26日生效日期:2003年08月26日 为加强和规范我省中小学编制管理及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省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精神,现就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定编定员等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原则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我省事业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科学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实施办法,合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直接关系到我省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好这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需要;(2)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3)力求精简和高效;(4)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小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管理、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教职工与在校学生的一定比例核定(详见《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附后,以下简称《编制标准》)。 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职,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实需要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编制数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6%.完全中学教职工编制分别按高中、初中编制标准核定。九年制学校分别按初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农村教学点的教师编制计算在乡(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编制数内。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小学附设幼儿班和工读学校教职工编制,参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 由于我省中心城市与边远地区差异较大,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时,可根据本地生源状况、经济和财政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因素,在《编制标准》规定的教职工与学生比例的幅度内上下调节。鉴于各地中小学校规模、生源、教学设备和其他条件不尽相同,各地在具体核定中小学教职工人员编制时,可结合下列因素,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在《编制标准》规定的教职工编制幅度内适当安排相应的教职工编制。

关于规范方案中小学校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试行]

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和基础教育课程方案,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规范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基础教育课程设置与人事部门编制标准为依据,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顺应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更好的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二、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规定 各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根据武政办[2003]52号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类别、规模和管理工作任务合理设置。 高中学校一般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1名;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校长1名。高中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各配备主任1名;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

增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 初中学校一般配备校长1名,副校长1名;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校长1名。初中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教导处、政教处和总务处,各配备主任1名;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 小学配备校长1名;12个教学班以上的可设副校长1名;24个教学班以上的可增配副校长1名。小学内设机构设置教导处和总务处,各配备主任1名;其中12个教学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内设机构;12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可设置政教处,配备主任1名;36个教学班以上的可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幼儿园结合实际参照小学执行。 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可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三、教职工岗位设置及工作量标准 (一)教职工岗位设置 中小学教职工岗位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等岗位。 教师:指学校中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

课程标准基本要求

黎明职业大学编制专业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的性质、定位、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 价建议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和考核等基本依据,是 加强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做好编制专业课程标准工作,特制订本要求。 一、编制专业课程标准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 教学内容为重点,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 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1.系统性原则。要着眼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切合高职教育教学 实际,确立素质、知识与能力“三位一体”课程教学目标,统筹安排课程教学 内容、组织实施和教学评价等环节,科学分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间,实现课程教学的最优化设计。 2.发展性原则。紧跟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充分体现高职教 育特色,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为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及后续发 展奠定基础。 3.实用性原则。课程内容要符合企业、行业相应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国 家和行业职业标准相结合,反映本课程对学生素质、知识与能力等专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课程教学目标的针对性、教学内容的对接性和教学方法的适用性。 三、编制课程标准的依据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课程性质、课程定位和课程目标要求。 2.依据职业分析,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出发点,确定职业岗位的核心技能。 3.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重构课程 教学内容,规范教学的基本要求,实行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多元 评价办法。

中小学器材配备标准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小学 音乐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音像教学资料80盘、电子琴25台、五线谱电教板、五线谱教学黑板、钢琴、电子琴或电钢琴、多媒体教学系统、音响系统、音乐教学挂图、音乐教学用品柜、电子琴、手风琴、教材配套音像资料、音乐教学软件、自制教具材料、多用划线规、成套打击乐器、小锣、大锣、小堂鼓、小钹、小军鼓、大军鼓、铝板琴、木琴各1块(台、套、面、个)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小学 美术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写生画板55块、写生凳50个、衬布16块、云台15个、工作台6个、拉坯机6个、遮光窗帘4块、写生灯4只、美术教学用品柜2个、磁性白黑板1块、小学美术教学挂图、电窑、泥板机、炼泥机、写生画箱、写生教具、画架、画板、绘图仪器、大圆规、丁字尺、三角板、版画工具、绘画工具、泥工工具、制作工具、幻灯机、银幕、照相机、架影像资料、录像机、彩色电视机、实物投影仪、电脑、DVD影碟机、数码相机、美术教学网络系统各1套(台、个)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小学 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短跳绳4 0根、毽子40只、垒球20只、实心球20只、小体操垫20块、篮球20只、足球20只、软式排球20只、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20付、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20只、小沙包20只、小栏架或钻圈架10付、接力棒8支、标志杆(筒)8根、长跳绳8根、大体操垫6块、秒表3块、跳高横竿2根、助跳板2块、投掷靶2只、低单杠2付、篮球架2付、排球架2付、乒乓球台2张、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2付、肺活量测试仪2台、发令枪1支、跳高架1付、山羊1台、跳箱1付、皮尺1卷、高单杠1付、肋木1间、平梯1架、足球门1付、录音机1台、爬竿或爬绳1付。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学 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短跳绳8根、剑(刀)24柄、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24付、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24付、棍24根、小体操垫24块、垒球24只、实心球24只、篮球24只、足球24只、软式排球24只、长跳绳12根、接力棒12支、投掷靶12只、小栏架或钻圈架10付、标志杆(筒)8根、大体操垫8块、篮球架3付、排球架3付、秒表3块、低单杠2付、高单杠2付、低双杠2付、高双杠2付、跳高横竿2根、肋木2间、助跳板2块、肺活量测试仪2台、乒乓球台2张、跳高架1付、跳箱1付、足球门1付、拔河绳1根、平梯1架、皮尺1卷、山羊1台、录音机1台、发令枪1支、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1只。

陕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陕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适应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合理配置教育的人才资源,建立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有较高质量的教职工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实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原则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是我省事业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直接关系到我省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财政负担能力,为此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保证和满足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相适; (二)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三)力求精干规范、科学合理; (四)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二、中小学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 (一)普通中学 1、机构设置。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职业中学一般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初级中学一般设置教导处、总务处。县级以上重点中学(职业中学)和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学校,可增设政教处,规模在30个班以上的学校,根据需要可设置安全保卫处或管理岗位。职业中学可增设招生就业处。对于校办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显著的职业中学,可根据需要设置校办产业处。九年制学校可参照初级中学设置。 2、领导职数配备。县级以上重点中学和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学校,配备校级领导3-4名;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名;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l一2名。乡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本乡镇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可增配校级领导1名。 (二)完全小学 1、机构设置。规模在13个班以上的完全小学,可设教导处、总务处。规模在3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安全保卫处。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完全小学不设职能机构,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务一名。 2、领导职数配备。完全小学规模在24个班以上的,配备校级领导3人;13—-23个班的,配备校级领导2--3人;12个班以下的,配备校级领导I--2人。农村初级小学(1—3年级)或分校、教学点,不配备校级专职领导,指定一名教师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中小学党群组织负责人,按照其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可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中小学教职工包括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 (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高中、初中、小学等不同教育层次和城市、县镇、农村等不同地域,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数的一定比例核定(见附表)。完全中学教职工编制分别按照高中、初中编制标准核定。九年制学校教职工编制分别按照初中、小学编制标准核定。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初级小学或分校、农村教学点的编制,计算在乡镇中心小学内。 (二)下列情况按照从严从紧原则适当增加编制: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2014-2-18

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制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明确本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防止片面强调本课程的学科系统性、完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国际人”的要求。 2.公共课、基础课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等教育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课程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基础课可进行模块化或融合式课程改革,有些内容模块可归到专业核心课程结合工作任务进行一体化教学;课程重点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模式,开展自主研究性学习与合作学习。 3.专业课程应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对接职业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专业核心课程开发要进行典型职业工作任务分析,突破知识技能取向,通过与企业工作过程对接的教学过程,学生掌握实际工作的过程和方法,自我构建个人的经验和知识体系,发展基本职业能力和关键能力。 4.要充分考虑本课程的教学资源条件,处理好教学的先进性与可行性的关系。要创造条件加大校内外生产性(或仿真生产)实训比例;切实在顶岗实习中体现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学习模式,保证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学习成为一个整体。 5.坚持以学生为本,体现统一要求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生适应自身基础和智能特点发展个性。课程要突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到成功的乐趣,培养合作共事能力,增强自信。基础课程要适应学生需要组织分级教学,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二、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凡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开设的课程(包括实践教学环节),均应制订课程标准。同一门课程在不同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根据各自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编制相适应的课程标准。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课程标准的编制程序 1.课程标准由各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制订,在专业带头人或课程负责人主持下,组织教师研讨课程开发及课程标准编制的基本思路,安排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二类) 1.门牌:图书室门牌1个 2.面积:中学学生图书室60平方米以上,小学学生图书室33平方米以上。 3.办公桌椅:中学配备图书管理员桌椅1套。 4.档案橱:存放有关资料帐簿的书橱1个。 5.图书橱架:满足需要,排放整齐,方向平行房梁,高低厚薄基本一致 6.图书橱架: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橱门开启困难现象。 7.图书册数:中学图书要达到2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8.图书册数:小学图书要达到1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9.工具书:中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150册以上。 10.工具书:小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70册以上。 11.外语类图:图书要逐步增加外语类图书(含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 12.标志牌:每个书架(橱)上放表明该架存放图书种类的标志牌1个 13.制度:“四种制度”各一个悬挂在门后墙壁,上边距地面约2.5米 14.规则:《图书室规则》1个悬挂位置同上 15.职责:《图书管理员职责》1个悬挂位置同上 16.窗帘:冷色布料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1套

17.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18.地面:水泥地面或铺设地面瓷砖,地面平整无坑洼 19.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 20.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1.卫生:地面、橱架、桌凳、墙壁、房顶、灯架等清洁无污染,无杂乱电线。 22.存放顺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图书目录顺序排放图书,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3.借还登记:图书的借还登记清楚,详实,齐全。每年一套。 24.图书目录:学校存书目录每级部1本,便于学生查找借阅。 25.图书帐:图书总括帐、总帐、明细帐、图书登记簿,帐物统一,记载清楚 26.图书标签:每本书都要有图书标签,写明图书编号、序号,贴在书背上,高低一致。 27.图书书卡:每本书都要有图书书卡,写明图书编号、名称、序号。 28.图书书袋:每本书都要粘贴图书书袋,贴在图书后封面内,存放书卡 29.维护: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火、防虫、防蛀、防晒。 30.防火:灭火器1个、防火沙1箱(存细沙10kg),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31.防虫:在书架上散布花椒包或其它驱虫药品。 32.防潮:在书架下放置生石灰盒(每橱1个),按时通风

深圳民办中小学配备标准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改善 办学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规划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设立的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十二年制学校。 民办十二年制学校配置标准参照民办小学配置标准和民办 完全中学配置标准执行。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环境影响评估等应符合当地教育规划和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者跨越学校;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学校建设应严格按照基

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鼓励利用自有产权用地举办民办中小学。 租赁场地办学的民办中小学,租赁期至少12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第六条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民办中小学应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八条民办中小学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第九条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规定要求,配齐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 寄宿制的,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食堂。 十二年制学校中学部、小学部的教学区域应相对独立。 第十条本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如有修订,执行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武山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情况调研 汇报材料 武山县城关初级中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一、学校基本情况: 武山县城关初级中学位于县城宁远大道中段(城关镇陈门新村4号),现为一所独立初级中学。目前全校共有24个教学班,学生总人数达1350人(寄宿生720 人)。现有教职工79人(50岁以上教师10人,40岁至50岁之间教师33人,30岁至40岁之间教师25人,30岁以下教师 11人),其中正副校长3人,支部书记1人,处室主任3人,专任教师 75人,专任教师中中学高级教师3人,中学一级教师24人,中学二级、三级教师48人;本科学历61人,专科学历16人。 二、学校核编定岗情况: 根据武山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下达全县中小学及其他学校编制的通知》(武机编发[2009]1号文件),全校共定编6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62人。 三、学校缺编情况: 按照武机编发[2011]59号文件核定编制数定岗85人,总体上缺编22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在册实际人数为79人(包括借调人员7人)实际在编人数72人,核定编制85人,按在编人数计算缺编13人,按在册人数计算缺编6人。 四、现有教职工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现核编办法不能满足现实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因为生源日渐增多,普遍班额较大,依照现行县镇学校的标准师生比核编,核定教师编制数较少,与教学实际需要差距较大,无法开齐国家教学大纲规定的的课程。 2、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现有师资结构不合理,呈总量缺编、结构性缺编,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学科结构不合理,部分学科富余、部分学科紧缺;二是年龄结构不合理,教师平均年龄40岁,40岁以下36人、40岁以上43人,特别是近两年年龄在50岁以上接近退休的教师近10名,更加剧了教师队伍年龄结构的失衡。 3、由于受武机编发[2009]1号文件岗位编制的影响(核定副高3人,中级25人,助理级35人),在职称评审当中造成中、高级教师岗位编制缺编较大。助理级教师晋升中级职称问题突出,不利于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4、对教职工大病、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未能充分考虑,近年来,一些教师因身患重病、意外事故需请假长期治疗,无法在岗;部分老教师因患病体质较差,难以承担满课时教学;

教师面试:说课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处理好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教材不是唯一的标准。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依据,具有法定的指导作用。它的制定是经过教育部领导、课程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的结果。教师在说课前应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中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内容标准等,把它作为确定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结构以及教法、学法的理论依据。教材是根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主要载体。教师说课应“以本为本”,但不能“照本宣科”,要充分发挥教师的创造性,理解教材、驾驭教材并超越教材。因此,说课教师应在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前提下,牢牢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关系,把课程标准和教材紧密结合起来,反复揣摩编者的意图,只有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课说好、说活。 第二,处理好说课和备课的关系,说课不能照教案说。备课是教师在吃透教材、掌握教学大纲的基础上精心写出教案。教案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具体的教学内容,有连贯而清晰的教学流程,有启发学生积极思维的教学方法,有板书设计和目标测试等。说课是教师在总体把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说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对各个环节具体操作的想法和步骤,以及这些想法和步骤的理论依据。简单地说,说课主要是回答自己为什么这样上课的问题。因此,说课教师不能按照自己写好的教案详细讲解教学过程。 第三,处理好说课与上课的关系,说课不能视听课对象为学生。上课是教师在特定的环境中,依据自己所设计的教案,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上课有鲜活的教学对象,有动态的师生活动,有严密的教学程序和系统的操作流程,是一种具体的教学实践活动。说课则是由说课教师给特殊听众(领导、同行或教学研究人员)唱“独角戏”,它侧重于理性的阐述,因而它带有研究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成长的性质,也可以说,说课是集体备课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说课与上课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在某种程度上,说课回答了教师怎样上好一堂课的问题。 第四,说课要注意详略得当,突出“说”字,切忌“读”和“背”。说课教师对所说课内容应作详略取舍,切不可平均使用力量、面面俱到,若不分详略,不分主次,必然会使听者感到茫然或厌烦。同时,说课不等于读课,说课者不能拿着事先写好的说课教案去读,更没必要根据事先准备好的说课教案只字不漏地背。 第五,准备说课教案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说课教师在准备说课教案时应自己多问几个“为什么”,并力争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如果对有些问题尚未搞清楚,应在准备说课前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研读课程标准和教材,查阅一些资料或请教其他教师,切忌说课时使用“可能”“大概”“或许”等词语。 当然,说课质量的高低还取决于教师的实践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及知识面的宽广等。 要点一: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 “为什么要选择教师这个行业”、“你是怎么看教师这个工作的”等涉及到教育观的这类问题被问到的几率最大。这是来面试的考生必须要回答的问题。每年仅是因回答这两个问题不当而被淘汰的考生就有很多。 参考意见:考生回答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要故弄玄虚,比如这样回答就不错:读的就是师范类的专业,做教师符合自己的专业,而且现在公司之类的工作不够稳定,教师稳定性比较高,现在好的学校对教师的培养很好,也能为教师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等。 要点二:课上得怎么样? 小学教师面试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考生课堂教学的考察,通过上一节课看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到底怎么样,比如对教材的了解、板书,对学生活动的组织以及对课堂的控制等。区教育局会组织教师听课并给考生打分,根据分数确定是否留用。而学校没有录用权。 参考意见:平时在学校学习期间,就应该增加课堂教学实战训练,结合自己学到的知识,多实践,锻炼自己的教学水平,增加实战经验,平时还要多研究案例教学法,这样就不会在真正的课堂教学中紧张。一些师范学校也应多给学生安排实战训练课,熟练掌握案例教学方法。 要点三:仪容举止也很重要。 作为一名教师仪容仪表很重要,要有较强的自我约束力,教态不能太随便。 参考意见:作为教师要有得体的仪容仪表,穿着要端庄、大方,有的考生长得很漂亮,但是穿得很随便,给人感觉不够庄重,有的人长得不怎么样,穿着却很大方,让人赏心悦目,这样在面试时就能赢得良好的印象分。另外,言谈举止要得体,回答简明扼要,抓住重点,才能吸引考官。 要点四:在面试时,学校会根据考生的履历提出一些即兴的问题,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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