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暂行)

一、标准班人数:

设计、美术(普通班)为25人;雕塑为20人,艺术学系班级为40 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50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60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二、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课时费标准

三、课时量统计计算办法

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

(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1.5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2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1/2。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6)艺术学系的设计、绘画课等也依据此计算办法执行。

3、共同课(含社科部与艺术学系教师对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史论课程)课时计算办法。

(1)学生人数在标准班以下的按一个标准班计算。

(2)以标准班人数为基数,每增10名学生,课时系数加0.1,最高系数为2。

4、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程课时计算执行共同课标准,同一课程同一时间段内上课只考虑学生系数,不计算班级系数。(各系自开的专业史论课作专业课计,不执行此款规定)。

四、课时费计算

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5,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1.20,体育课程课时费为1.15,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

2004年6月1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 -200 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修订) 沪商院人(2005)第28号 为了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同时为考核教师、评聘教师职务提供必要的依据,按照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特重新修订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一、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其他工作量。根据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工作量为1600小时/年,其中,教学工作量1280小时,科研工作量160小时,其他工作量160小时。 二、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围 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实行单独收费付酬的辅修课、重修课、考证辅导课,以及成教和自考项目的教学工作量,不列入本统计范围。 三、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采取“课时”加“系数”的方法计算。每位教师全年一般应完成320标准课时的教学工作量,每一标准课时相当于4工作小时。同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课程难易程度,规定不同的课程系数,按系数计算标准课时课酬。 1、标准课时和标准班级。除少数课程外,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确定的每1节课堂理论课为1个标准课时;授课班级以35-40人为一个标准班,其中,艺术和外语专业以25-30人为一个标准班。计算标准课时,其授课人数以标准班为基数;非教师原因造成授课班级人数低于标准班人数下限的,其标准课时按标准班计算。 2、合班或大班上课。以标准班人数上限(40人)为基数1,授课班实际人数在41-80人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2;授课班实际人数81人以上的,每增加10人,相应增加课程系数0.1;授课班人数增加不足10人的,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系数。 3、“双语”课。教师使用外文原版教材,50%以上用外语讲授专业课,教学效果良好,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2,双语课不实行合班上课。在同类重复班讲双语课,其课程系数为标准课时×1.5。 4、普通公共课:体育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指导学生素描、绘画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计算机上机操作指导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外语听力课按标准课时×0.8计算。 5、实验实训课。纳入教学任务书的课堂实验实训课(不包括校外组织实施),按标准课时×0.8计算。该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指导、批改实验实训报告和考核等教学环节。对未设专职实验员、由任课教师自己承担实验准备工作的工科类实验课,每1课时即为1个标准课时。 6、选修课。正常教学时间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计算,在晚上18:00以后和双休日开设的选修课按标准课时×1.2计算。 7、毕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的教学工作量计算由教务处另行制订。毕业实习指导应包括联络实习单位、跑点指导、组织实习小结、论文指导及论文答辩等工作环节。8、体锻课。辅导学生体锻(包括早锻炼)、举办运动会等工作量,按1标准课时=核准的工作时间(小时)÷4计算;经批准成立的学院体育运动队,按训练计划和实际执行的指导运动队的工作周数,折算为标准课时。 9、指导青年教师(包括制订指导计划、实施带教、组织考核小结等),每指导带教1位青年教师,按平均每年20标准课时计算,其中,第一年为30课时、第二年为20课时,第三年

4-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津轻职院教字〔2015〕4号李云梅签发 关于调整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的决定 为了更好的调动校内、外教师的任课积极性,吸引优秀教师特别是来自企业一线技术人员来我院任教,经调研并参考园区高职院校校内外教师课时费标准,决定修订调整我院校内教师超课时课时费和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外聘教师的聘任与管理 严格按照我院制订的《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及考核等工作。 2.每学期期末召开教师座谈会,对表现突出的外聘教师予以表彰,并使此制度常态化。 3.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 (1)校外兼课教师(来自其他高职院校)

①初次来校第一次聘任并签订协议:按35元/课时; ②上一次任教(若不是连续在本校任教的,上一次任教应在三年以内)综合评教90分及以上(学生评教+教研室评教),再次聘任的初级职称40元/课时、中级职称45元/课时、副高及以上职称50元/课时。(以开学初审验职称材料为准) (2)校外兼职教师(来自企业一线):50元/课时 4.本校退休教师可按照②执行。 5.如遇聘请特定行业专家或技能能手等特殊情况,需由聘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出课时费标准,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6.以上各课时费标准均含交通补助。 二、校内教师课时费调整办法 1.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不含200)~400学时(含400)的部分,上浮课时费标准,按40元/课时计算; 2. 本校专任教师学期课时数在200学时及以内、400学时以上(不含400学时)执行基本课时费标准25元/课时。 三、合班课系数的调整办法 以40人/班为标准教学班容量,合班教学课时费系数按上课人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附件一。 四、补充说明 凡任技能型本科班课程的校内外教师仍按《天津轻工职业技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黑东院教发〔2011〕17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处、办、中心、图书馆: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试行)业经院务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T 主题词:教师工作虽计算办法通知 黑龙江东方学院院长办公室2011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刘佳校对:杨玉顺共印50份 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调动专任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虽,确保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到实处,特制订《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任中青年教师教学工作虽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虽界定与教学工作虽内容 教学工作虽主要是指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直接面向学生所做的各项工作的劳动付出虽。教学工作虽主要包括授课(备课、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过程教学管理等)教学工作虽、指导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工作虽和兼职教学管理减免等。 二、教学工作虽的计虽单位及工作虽定额 1. 教学工作虽用“标准学时”作为计虽单位。教学工作虽统一用标准学时计酬。以理论课授课为例,一个实际授课学时乘以若干 调节系数等于标准学时工作虽。每学期按17周计算,每周12标准 学时,满工作虽为204标准学时。教师完成的所有各项教学工作都折算成标准学时计付课酬。 2、完成每周8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工资中的基础工资报酬,再完成每周4标准学时工作虽的教师可获得满工作虽报酬。完成每周12标准学时工作虽以上的教师可获得超工作虽报酬。超工作H计酬办法详见下文。 三、教学工作虽的计算办法

老师课时量计算办法以及课时费发放标准.docx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师课时量计算办法及课时费发放标准(暂行) 一、标准班人数: 设计、美术(普通班)为 25 人;雕塑为 20 人,艺术学系班级为 40 人;外语、计算机文化课、体育为 50 人;文学、马列、公共史论为 60 人。 在教师暂时配备不足的情况下,因教学需要组班人数可适当突破,但原则 上一个班最高不超过同类标准班人数的50%;最低不得少于同类标准班人数的60%。 二、教师年额定教学工作量、课时费标准 专业课教师外语计算机文学马列史体育课程教 课时费标准教师职称年额定教学课程教师教论课程教师师教学工作 (元 / 学时) 工作量学工作量教学工作量量 资深教授180—280140—220150—230160—240120教授240—300190—240200—250210—26085 副教授280—320220—250230—260240—27065 讲师280—350220—280230—290240—30045 助教280—360220—290230—300240—31030 三、课时量统计计算办法 1、课时统计以课表课时为准。各系部如对课程表所列课程(任课教师)调 整,须经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意、备案。擅自调动者无效。 2、专业课课时计算办法 (1)专业课班级不考虑学生人数系数,以自然班为基数计算课时量。 (2)一名教师同时给两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倍计算。

(3)一名教师同时给三个班级上相同课程者,课时按本门课程的 2 倍计算。 (4)主讲教师与助教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 1/2 。 (5)多名教师同时上一个班课者,每人课时原则上为课时总量的平均数。 (6)艺术学系的设计、绘画课等也依据此计算办法执行。 3、共同课(含社科部与艺术学系教师对全院学生开设的公共史论课程)课 时计算办法。 (1)学生人数在标准班以下的按一个标准班计算。 (2)以标准班人数为基数,每增10 名学生,课时系数加,最高系数为2。 4、艺术学系专业史论课程课时计算执行共同课标准,同一课程同一时间段 内上课只考虑学生系数,不计算班级系数。(各系自开的专业史论课作专业课计,不执行此款规定)。 四、课时费计算 外语、计算机课程课时费系数为,文学、马列、史论(含艺术学系专业史 论课)课程课时费系数为,体育课程课时费为,其他课程不计算课时费系数。 五、课时费每学年统计计算一次。 教务处 2004年 6月 17日 附: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0 -200学年教师工作量统计 姓名职称系部

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准确和公正地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高等学校

教师工作量问题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教师工作量是学院对教师以及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量化核算,按学年度统计,也是对二级学院(部)进行学年度教学工作总量考核和定编设岗的主要依据。 三、教师工作量的内容 1.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和业务工作量两部分。 2.教学工作量由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考核以及其它与课程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和实践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准备、指导、批改报告等工作)两部分组成。 3.业务作量由科研工作量(包括编写教材、撰写论文、开展教科研等学术活动)、辅助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基本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和其他业务工作量三部分组成。 第二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标准 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因教师职称不同而有不同要求(见表1)。 表1:教师(教学人员)基本教学工作量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在理论课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备课、授课、

工作量计算办法

工作量计算办法

新疆大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切实保证教学、科研、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任务的完成,在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我校几年来的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1. 教师应履行所任教师职务的职责,并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包括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师资培养工作量,教材建设工作量,实验室建设工作量及校、系委派的其它工作量。 2. 教学工作量采取标准学时计量法(以理论课授课学时为标准计算,标准学时是教师工作量的反映,也是奖励的依据)。 3. 教学工作量指课堂讲授(包括理论课、实验课、辅导课、习题课等)、课堂讨论、课外辅导、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课程考核、指导教学实习(社会调查、教学实习、劳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等直接面向学生的工作量。 4. 凡本校教师承担本校国家计划内学历教育任务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生、高职生的教学工作,均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承担计划内成教生教学工作的也应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5. 对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的部分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院系来确定。 6.以教学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至少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科研为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一般应占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各院、系(部)教研室应首先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对教学任务少或不能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可安排其它任务,对拒不接受任务或私自外出搞创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应按照情节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理。 7. 凡私下承担的教学任务,一律不计入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1. 本专科生理论课程讲授(以实际授课时数计)包括备课、上课、实验等教学环节(具体要求见《新疆大学关于教学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课时=1标准学时 新开课 1课时=1.1标准学时 2

(完整word)高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河北经贸大学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行工作量办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教育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以及我校的具体情况。 第二条教师工作量包括:(1)教学工作量;(2)科研工作量;(3)其它工作量。教师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440小时,[每周4.5个工作日(扣除半天学习,党团活动时间)*全年40 周=1440小时],教学工作量全年定额为1200小时。 第三条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及计算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内容包括:(1)讲课(含备课和讲授);(2)辅导答疑;(3)批改作业;(4)指导实习;(5)批改学年论文或实习报告;(6)指导毕业论文;(7)考试、考查(含命题、校对、监考、阅卷、登分等);(8)教学研究;(9)经批准编写校内用教学大纲、教材、讲义、习题集(指无稿酬者)等。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一)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答疑工作量) 1、一般课程(指未在以下各项单独列出的课程) 首次班课: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5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6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7计算。 开新课首次班(指新教师第一次开的课或老教师新开出第二门以上的课。重复课更换新教材或课程名称改变而讲授内容基本不改变的,不算开新课。下同。) 教授、副教授按讲授学时*6计算; 讲师按讲授学时*7计算; 助教按讲授学时*8计算; 重复班课(指在同一学期内为不同的班级讲授同一门课程):各级教师均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不含首次班)计算。 合班课:两个班及其以上的合班课,按单班课工作量每增加一个班增加30%计算。如同时在两个以上合班任教,第二个以上的合班课应按重复班计算,并增加相应的百分比。 要求:(1)课外辅导每周一次。(2)有专任辅导老师的,讲课教师按每学期的教学周数*1减记教学工作量。(3)未完成规定次数的每缺一次扣减1 小时。 2、马列课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政治经济学、哲学、中国革命史、资本论选读)、德育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形势政策课的首次班课按不同职级教师的相应系数分别加1计算; 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5*重复班数计算; 合班课的算法及要求同一般课程。 (2)讲授以上课程的教师必须采取不同方式深入学生做思想政治工作,每学期必须写出3000字以上的做思想工作的书面总结,完不成此要求的讲课系数按"一般课程"对待; (3)马列教研部教师开出的上述以外的课程,按"一般课程"规定执行。 3、外语课 (1)精读课视同一般课程; (2)外文打字不分职级,按每学时*2执行; (3)其它外语课按一般课程相应的系数减1执行。要求事项同"一般课程"。 4、体育课、音乐课(不分职级) (1)讲授首次班课按讲授学时*4计算; (2)重复班课按讲授学时*3*重复班数计算; (3)辅导校文体代表队按辅导时数*1.5计算; (4)校外比赛指导按实际天数*8*1.5计算; (5)辅导群众文体活动(含组织校内文艺、单项体育比赛)按实际时数*1.5计算; (6)组织校田径运动会按筹备天数*6+运动会天数*20计算。 要求:登记(3)-(6)项时,注明各项目的类别、人数、具体时间,指导比赛天数不得超过一周,辅导活动天数不得超过4周,运动会筹备天数不得超过一周。 5、实验课(包括备课、上课、课外辅导) (1)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实验按40人一组计算(多于15人,少于40人,按40人计)不分职级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例如:某校小学教师,上三年级一个班(60人)的语文,同时又上一个班(65人)的科学。按部颁课时计划,他的周工作量为:N1=(8×1×60/5 0)+(2××65/50)=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6 8 初中 10 8 6 4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与标准 为适应新背景下学校教学工作管理,科学合理计算教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此工作量计算标准,作为教师工作量计算与奖金分配的依据。 一、适应对象: 各学科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学校负责人员。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 第1条: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岗位职能并重。即各学科教学工作以及各部门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岗位责能,并具有不可缺性。 第2条: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单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标准课时工作量。 三、工作量计算标准 第3条: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进行的课堂教学,教师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第4条:备课工作量。 各学科备课。任教平行班级不计算备课工作量。 第5条:作业批改工作量。 (1)作业批改工作量包括课内、课外作业批改。 (2)课堂作业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2 2.2 2.5

数学 2 2 2 英语 0.9 1 美术 0.2 0.2 0.2 (3)语文、数学家庭作业按课堂作业的50%折算工作量(每班每周): 低年级 中年级 高年级 语文 1 1.1 1.3 数学 1 1 1 第6条: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10课时工作量;一、二年级班主任每周12课时的工作量 第7条:部门负责人员工作量。 (1)学校负责人,每周各计20课时工作量。其它部门工作,按学校负责人工作的30%——70%计算工作量。 (2)少先队辅导员,每周记4课时。

(3)教研组长,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 (4)安全工作。各班学生健康安全,一周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班主任每周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有备课、安全资料,经查属实,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所有老师,周会每周计1课时工作量、两操每周计2课时工作 (6)两操负责老师计5课时工作量。 第8条: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公式1:教师满工作量=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教师总数 公式2:学校总工作量=学校总课程教学工作量+学校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量+ 学校总业务学习工作量。 第9条:业余训练队教练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园艺小组、纸艺小组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按活动次数与质量计工作量。按要求开展一次计1--2课时工作量,有授课费用的训练小组不再计算工作量。 第10条:临时工作 全体在职教师每周按1课时计算临时工作量,未完成临时任务或临时安排工作找理由推托的,不计算工作量。 第11条:其他人员周工作量。 (1)图书管理员计2--10课时工作量;校园布置与宣传每周计0.5课时工作量;学生就餐管理:每天0.5课时工作量;报到缴费1--4课时工作量;早、中跟班每次1课时工作量;值楼一次1课时工作量; 报到缴费。 (2)对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根据其承担研究任务的大小,每周按0.5~2课时工作量计算。 (3)代课 因为工作需要,学校安排代课按每节5元计算,期末在学校办公费中支付。 (4)教研课与公开课 教研课与公开课的课时量是普通上课的10——20倍课时工作量

工作量计算及奖惩计算办法(10.9版)

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讨论稿) 为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切实保证系部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基于《二级管理实施办法(施行)》和对近年系部教师工作量数据的分析,结合学院二级管理各项工作改革的要求,在确保教学质量、兼顾效益与公平的原则下,制定人员教师工作量及奖惩计算办法。 第一部分:教师工作量经费分配方案 一、原则与分类 (一)基本原则 本部分方案适用于系部承担日常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在常规教学及延续教学工作量方面的计算及考核,主体是系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学工作。 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全部教学任务和教学环节均需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核检查。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结果需报送人事处备案。 (二)分类构成 1、教师工作量的概念 教师工作量是教师在一定质的基础上,完成与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有关的全部工作。教师工作量=常规教学工作量+延续教学工作量

+其他工作量。根据学院要求,结合国家法定的工作日制度,每位教师一般应完成的年工作量上限为880课时,下限为280课时。 (1)常规教学工作量: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均列入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实训实验指导课等。 (2)延续教学工作量: 非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程表规定的,主旨在于辅助教学或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非授课)而产生的工作量,统一按照延续教学工作量计算,具体包括: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加班、辅导、试卷出题及批改、顶岗实习等。 (3)其他工作量: 非常规阶段性或非经常性发生的工作量,如临时性任务各种确实对系部发展有巨大影响的事件等。 2、分类构成表 日常教学及其他工作量分类构成表如图所示: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 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科学衡量中小学教师工作业绩,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中小学实际,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试行如下: 专任教师课时工作量标准 1、小学:语文、数学每周14-16节,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每周16-18节,其他学科每周18-20节。 2、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每周10-12节,思想与品德、历史、地理每周12-14节,其他学科每周14-16节。 3、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执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 说明 1、各市、县(市、区)在具体执行上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参考标准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学科专任教师工作量标准数,必要时可向下浮动2课时。 2、上述各学科周课时数是以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为基准确定的。对于非标准班额教学班和单师校、复式教学班、教学点、单轨制学校、寄宿制学校等任课教师的标准工作量,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可进行合理调整。跨学科、跨年级教师的周课时数,也可由各校适当调整。 3、担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教师,其周课时数可由各县(市、区)或学校适当调整。 4、参加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学校可给予一定的工作量。 5、各学科教师除周课时工作量外,必须承担学校其他正常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教科研工作。 6、学校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培训机构老师工资薪酬体系及考核制度(示例)

精品文档 培训机构老师工资薪酬体系及考核制度(示例) 发布时间:2015 年 2 月

薪资构成= 基本工资+ 工龄工资+ 绩效工资(课时费)+ 奖励- 罚款1 、基本工资(单位:元)1800 ~2500 元/ 月 备注: (1 )试用期为 2 个月,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的80% 。 (2 )基本工资包含授课量20 学时(此规则根据业务运营情况择时实施,在此之前基本工 资不包含基本课时)。 (3 )对于高三拔高课非常优秀的教师,最高基本工资可调整为3000 元。 2 、工龄工资(单位:元) 每满一年,基本工资加100 元,公司每季度结束时进行核实、并从下季度第一个月开始实 施工龄工资调整。 例如,小杨于2010 年4 月15 日入司,则于2011 年4 月15 日入司满一年,但是公司会在30 日进行核实,那么该员工则从7 月份开始享受增加100 元工龄工资的待遇。 3 、绩效工资:(单位:元),即课时费,发放方式:全额与工资同步发 放 计算方法及资费标准如下: ( 1 )基本工资不包含课时量时: 课时费= 课时量×课酬标准×月绩效考核分数% 备注:若是不同课酬标准的课时,则为其不同课时与课酬标准乘积之和。

( 2 )基本工资包含课时量实施后:

课时费= 超课时量×课酬标准×月绩效考核分数% 超课时量= 授课总量-20 (关于课时费特殊情形的计算方法详见后面的说明 2 部分) 授课年级小三~小六初一、初二初三~高二高三 课酬标准(元/ 小时)40 40 50 60 备注:入司满 1 年后,上高三年级课程,课酬为70 元/ 小时。 4 、奖励:(单位:元),即提成(次月发放70% ,30% 年底统一发 放) 情形一:学员续费(即加课):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 续费总额×4% 情形二:招生奖励:提成 计算方法:提成= 缴费总额×4% 情形三:课时奖励:200 元 计算方法:课时数≥80 小时(只计算课时数,包括基本义务课时20 小时)备注: ( 1 )若学员增加某一学科的课时,则该科任课教师享受学员续费的提成; 例如, 1 )学员A目前参加数学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A增加40 学时数学课 增加60 学时英语课的辅导,则该数学教师只享受增加的40 学时数学课的续费提成 2 )学员A目前参加数学、英语课的辅导,经过一段时间后,学员A增加80

工作量计算方法

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二级管理制度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其作用是为学院内部工作量计算提供参考依据,为二级学院间工作量结算提供计算依据。 一、教师教学任务及教学工作量的计算范围 教师教学任务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内容。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理论课教学工作、实验课教学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包含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研究生指导工作、学生竞赛与创新创业指导工作、面向学生的体育群体工作等。 二、理论教学工作量 112B L K K =?? 其中: B 1 ——每门课程理论教学工作量;L ——理论教学时数;K 1——课程系数;K 2 ——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一)课程系数K 1,一般课程为1,双语课程为1.6,体育课为0.9,研究生课程1.3,集贤学院课程1.6,实验班核心课程为1.5。 (二)学生人数系数K 2

表2 学生人数系数K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教学班学生人数基数,通常为30人/班。若两自然班合班人数少于60人,则K 2按1.5计。 艺术、建筑等本科专业、研究生各专业的部分课程需要小班上课或辅导时,学生基数由学院提出,可按实际分班数确定工作量,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核定。 (三)学院间教学业务费按每行政班每学时5元计算,公选课暂不计算教学业务费。 三、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实验教学工作量: 2 12B M M = 其中: B 2 ——课程实验教学工作量;M 1 ——实验课程教学时数; M 2 ——实验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 表3 实验课学生人数系数M 2取值 其中:n ——教学班学生人数;N ——实验课程学生人数基数,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标准工作量及计算办法 一、周标准工作量 农村小学 16节农村初中14节 县城小学14节县城初中13节 二、周标准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课堂教学工作量: 按公式 N1 =∑(XiKini/50 )计算。其中X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数,Ki 为所授第i班某学科的课时折算系数,ni为第i班的学生人数,一个标准班的学生人数小学取50初中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外语国学物理化学生物思品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1 0.9 0.9 0.85 085 0.85 0.85 0.8 0.8 0.8 0.8 0.7 小学学科课时折算系数(Ki)表 语文数学国学外语品德科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其它 1 1 1 0.9 0.85 0.85 0.8 0.8 0.8 0.8 0.7 (1)同科同头多班,取其中一个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其余班的折算系数降低0.1。 (2)同科不同头多班,按表中折算系数计算。 2、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 早读:按标准课时乘以0.3计算 3、职务工作量(课时计/周): 职务工作量表职务 类别校级副校级中层会计出纳 小学 12 10 8 8 初中 10 8 6 6 4、教师周工作量:N=N1+早读和晚自习辅导工作量+职务工作量 5、教师月工作量:A=4N 6、其它人员月工作量:按全校教师月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 三、教师周标准工作量的使用 各校教师周工作量计算出后,与周标准工作量相比较,超出周标准工作量,计算超课时工作量,未超出周课时工作量,不计算超课时工作量。各校教师的周工作量应该在开学的时候,根据国家规定的课时计划排好课后,计算出全校周总工作量,再算出本校人平均周工作量。最后根据人平周工作量安排教师工作。 几点说明: 1、本方案只是对教师工作量的一种计算方法。 2、周课时应以国家颁布的课时计划为准。应该说凡是国家规定开设的课程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是必需的,都同等重要。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工作量还是有差异的。 3、学校中特岗教师如实验员、搞远程教育的、学校办公平台等教师的工作量可以参照有关人员(其它人员周工作量:按全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0.7~1.0)计算)的执行。 4、学校各个职务岗位,都有相应的具体管理工作,并不是只有上课才叫做事。管理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很重要。因此,各种关于学校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案,都对领导管理工作计一定工作量。

教师薪酬完整版

学校教师薪酬完整版 1、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加班费、绩效奖金、全勤奖、补贴、保险、电话补贴。 2、基本工资:专职教师基本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为2400元)。 3、全勤奖:100元/月(当月满勤可发、迟到或请假均不发)。 4、超员奖:每个教学班级基数假设为15人/班,若实际学生数超过15人,每超出一个学生,补贴该任课教师20元/人/月。 5、加班费:20元/半天,40元/天,加班具体时长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少于5 个小时为半天,超过5个小时按一天算。(由校长审核批准方能计算),如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6、餐补:20元/天。周末上全天班的行政及上课跨中间两个时间段耽误午餐的专职教师及助教享有。 7、绩效奖金包括:学生续班率+学生参加比赛获奖+教师优质课比赛+新生源拓展奖励+优质服务奖励+年度奖励 续班率奖: 1.每期培训的最低基本续班率, 50%以上的班级有续班奖金,30%—50%不奖不罚,带班续班率30%以下的老师,给予一个培训周期的观察期,连续两个培训周期巩固率低于30%的老师,学校有权将其辞退或转岗。 2.续班奖每期发一次。 学生巩固率奖励如下表:(G是巩固率的第一个字母) 巩固率奖金额 30%≦G﹤50%合格率 60%≦G﹤70%300元 70%≦G﹤80%600元 80%≦G﹤90%800元 90%≦G﹤100%1200元 G=100%1500元 学生参加比赛获奖: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50-5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省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20-40元/人; 凡教师辅导学生在市级竞赛中获奖,奖励100-30元/人; 其他单项奖: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另行设立单项奖。 教学优质课奖: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00元(或等值物品);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元(或等值物品);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一章关于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第一条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专职教师工作量定额:每周八课时注:课时工作量包含:授课、备课、批改作业第二条专职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一、教学工作量一律以课时数(简称课时)为计算单位,其它教学工作量均折算成课时数计算。二、讲课工作量应按教务科的规定,教师应保证按进度完成教学,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对无故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应追究原因,自行增加课时一律不予承认。三、讲课学时计算1.讲课工作量1学时=1课时2.重复科目教案折扣:每重复一门科目,每周扣除0.5课时。3.跨科目教案补助:每跨一门科目,每周补助0.5课时。4.成绩考核工作:期中和期末考试,每次按4~5课时计算。注:1)命题、制卷(刻蜡纸或报盘)、标准答案、计分标准2课时;2)阅卷:15份以下(含15份)计0.5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0.5课时,以此类推;3)试卷分析等1课时。4)未完成以上工作量其中之一者,由教务科酌情扣除课时。5)监考人员每科按16元计算。四、实验课学时计算1实验按复杂程度分:孝中、大三种1)小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可不要求学生写实验报告,仅作验证或观察的实验。 2)中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实验报告不少于1000字的实验。3)大型实验教师要下达实验任务书,要求学生写出实验报告,且不少于3000字,必须停课实施的实验。2实验工作量计算实验工作量=计划实验时间(T)×实验复杂系数(μ)×实验分组数(N)各项说明如下:1)实验课工作量包括:实验准备、现场指导实验、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等工作,只完成其中一个内容工作量只记20%。2)实验报告应全部批改,批改试验报告和实验成绩评定15份以下(含15份)计1课时,每增加15份,增加1课时,以此类推。3)实验分组中,每组的学生人数一般为4~5人,特殊需要可根据试验设置及场地情况,报教务科审批确定。4)实验项目及实施时间由指导教师事先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报告由指导教师全部批改,评出成绩后送教务科存档。5)计划实验时间(T)的计算每项实验、每组学生:T=0.8(小时)6)复杂程度系数(μ)的计算小实验:μ=0.4中型实验:μ=1大型实验:μ=1.4五、指导实习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数×10/5课时六、指导课程设计学时计算工作量=计划天×10/5课时。注:1)此项工作量包括完成备课,写指导书,任务书,辅导和评阅工作。2)每位教师每天平均至少指4小时。七、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学时计算指导毕业设计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指导毕业论文工作量=每周0.8课时×学生人数注:1)此项工作量应包括选题、指导、评阅及有关准备工作。2)此项工作时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应共同计算工作量再按照工作量的大小,按比例分配或对等分配,可由教师协商或由教务科处理。 八、计算机上机指导工作量工作量=学时数×0.6注:此项工作量包括指导(任课教师布置的)上机作业及有关工作。九、其它工作量的计算,必须由教研室事先呈报教务科审查,由学校批准方能有效。第三条后勤管理人员兼课工作量一、后勤管理人员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能胜任的课程或其它教学工作,并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为超工作量。二、后勤管理人员在学校作息时间内,兼职上课一般不应超过6节,超出部分按0.8的系数折算。第四条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发放办法一、教务科每月对每个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进行初审,经校领导批准,按月发放。二、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放超课时酬金,并给予批评和帮助1.工作态度不认真,不负责或不服从安排以致影响教学。2.教学任务未完成者。3.教学效果很差,几经帮助无明显改进者。4.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三、超额工作量酬金标准1.高级职称(A级):每课时14元/课时2.中级职称(B级):每课时13元/课时3.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C级):每课时12元/课时4.从院校分配来我校的新教师,试用期为6个月,此间工作量酬金每课时6元。6个月后按上述3款执行。注:超课时标准分A级、B级、C级三个级别,不惟学历,不惟职称,每学年由教务科按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考核定级,并经校长批准按相应标准执行。5.本校员工在学校作息时间外(即业余时间),完成讲课工作量,按外聘教师的相应待遇计酬。第二章关于计算机房管理员的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一条计算机房管理

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五:本专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 下述计划学时数为教学实施计划中的学时数,学生班人数为35人左右,每班增学生10人,按比例增0.1系数。 1、讲课(含备课、讲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测验、考查、考试等) 工作量K1=计划学时数×系数M1 M1 =1+0.5×(班级数-1)+L1 说明: (1)L 1 =(学生数-班级数×35)/10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10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1。 (3)无助教的主讲教师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4)有助教的主讲教师必须完成一个班的习题课和批改作业。 (5)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6)重复课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系数的0.9计。 (7)新开课(或开新课)工作量=1.2 K 1 。 新开课,是指教师本人第一次开课。开新课,是指我校现行专业未开过的或内容与体系均不相同的课程。 2、助课(含随班听课、上习题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 工作量K 2 = 计划学时数×班级数×0.3。 说明: (1) 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2) 各助课环节系数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3、体育课教学 体育课按计划学时×体育教学班(含备课、课前准备、上课、测验考试等) 4、制图(除讲课的各项要求外,含课后的两小时辅导) 工作量=计划学时数×[系数M 2 +(班级数×0.2)] 系数 M 2= 1+ 0.5×(班级数-1)+L 2 说明: (1) L 2 =(学生数-班级数×35)/50

注:(学生数-班级数×35)只取够5的整数倍的人数。 (2)自然班学生数小于35人时,系数M =1。 2 (3)助教每辅导一班从主讲教师授课系数中扣减0.3。 5、实验班(指单班授课的课程) 讲课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系数系数=2 助课工作量=工作量K 2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6、双语教学 工作量=工作量K ×系数系数=2 1 说明:系数根据相关文件作调整。 7、健康标准测试 工作量=0.15×学生数 说明:根据国家健康标准测试文件规定,每生需测5项(身高、体重、座位体前屈、800米(女)1000米(男)、立定跳远),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8、音乐系技巧课 每课时计0.75个工作量。 说明:音乐专业技巧课包括声乐主科、器乐主科、钢琴副修等专业课程,采用1对1教学模式。 二、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 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1、实验教学工作量N 1 : (1)准备实验工作量N 11 =0. 40×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N 11 : (2)仪器维护工作量N 12 =0. 012×配套组数×实验学时×重复次数 N 12 重复次数=实验人数÷每次人数 每次人数:在规定的实验时数内一次完成实验的学生人数。 : (3)协作实验工作量N 13 N =0.2×实验学时×实验人数÷35 13 (4)指辅导实验工作量N : 14

课时费计算办法

(必须注意:)教师类型:1.博达专职教师(B,专职教师有基本工资) 2.外聘教师(W),外聘兼职(WJ),外聘退休(WT){扣税不一样} (必须注意:)教师职称: 一、博达专职教师:无职称(30元/学时);助教(35元/学时);讲师(37元/学时);副教授(45元/学时);教授(50元/学时)、 二、外聘教师:无职称(30元/学时);助教(35元/学时);讲师(40元/学时);副教授(55元/学时);教授(70元/学时) (必须注意:)课程类型:理论课,实践课。因课程类别,实践课需乘以不同的系数。 注意:部分教师实践课按理论课计算。(如:龚世军、谢平、陈希权、曹鹤) (必须注意:)上课人数:人数在(60-160)之间,会参与学时总数的统计,会影响课时费的计算。(有相应的计算公式) 扣税:1.博达自有教师扣税标准:(基本工资﹢课时费)﹣3500 超额累计 2.外聘教师扣税标准:(1)外聘教师(W) :课时费﹣800超额累计(2)外聘兼职(WJ)与外聘退休(WT):课时费-3500超额累计 注意:由于财务处已经对自有教师进行扣税,我们在做课时费时需要将(基本工资>3500)的教师,扣税=【(基本工资﹢课时费)﹣3500 】超额累计﹣(基本工资﹣3500 超额累计) 超额累计公式:(0-1500)×0.03 ;(1500-4500)×0.1﹣105;(4500-9000)×0.2-555;(9000-35000)×0.25-1005等 特殊费用教师:1.课时费标准特殊:教师职称与课时费标准不一致;2.艺术教育专业学科基础课与学科专业课教师课时费标准:(1﹢20﹪)×原课时费标准,此类教师含跨专业教师。3.由于某种原因,给个别老师做课时费费用。(例如:由于某种原因,给××老师做30学时工作量,做在五分份工作量中。) 野外实习、野外写生、金工实习: 0.4学时/每生每周×学生数×计划周数。 课程设计:(20人为一个标准组):1学时/每生每周×学生数×计划周数。 教育实习:(16人为一个标准组):4学时/每生×学生数。 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创作)工作量为(指导学生数最多不得超过10人):5学时/每生×学生数(重复题目不计工作量)。 指导以实验操作为主的毕业论文:(指导学生数最多不得超过10人):8学时/每生×学生数(重复题目不计工作量)。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