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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doc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doc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doc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失效]

发文单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文号:[94]国农综字第29号

发布日期:1994-6-9

执行日期:1994-6-9

生效日期:1999-6-14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项目选择与准备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五章建后管护

第六章规划及项目库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是政府专项投资,实现农业特定发展目标的综合经济活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要逐步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农业发展政策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政策》的精神制定。凡是国家确立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均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土地资源的治理开发,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宜农荒地开垦、成片造林、开然草场改良、沙区绿洲农业建设等;另一类为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带动农产品的系列开发,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优质高效产品的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式的开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期,依据开发的需要和国家投资的可能,分别确定。土地资源治理开发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第四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周期分为项目初选(项目建议和初步选定)、项目准备(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扩初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第五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统一组织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项目选择与准备

第六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自下而上申请,自上而下筛选。对已到期的项目,先验收,后立项。

第七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分为三个层次:(1)总项目,即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含国务院有关部门,下同)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的项目;(2)分项目,即地(市)、县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二级机构向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的项目;(3)子项目,为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单位向地(市)、县、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二级机构负责实施的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一律不得越级申请。

第八条申请立项的形式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土地资源治理开发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为:项目提出的背景,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等现状;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设范围、地点、规模;综合开发和治理的工程量和工作量;所需资金估算及其来源;新增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初步分析;组织领导和主要措施等。

2.多种经营开发及龙头项目带动农产品的系列开发建议书的主要内容为:多种经营或拳头产品产销的现状,开发的资源、技术、市场条件,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技术措施,投资估算及其来源,投资效益分析,承担开发的企业(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及偿还贷款的能力等。

第九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报批程序规定如下:

1.各地区各单位申请的项目,以项目建议书的形式逐级上报,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初选,并通知入选项目单位进行评估论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择优筛选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下达的投资控制额度汇总编制省级的总项目开发任务和投资计划,报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时抄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提出意见,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审定。审批的原则是:在国家投资可能的前提下,择优选项,按项目定投资,选定的若干项目相加,即为一个省或一个主管部门的总开发任务和投资总额。未选的项目,存入项目库。

第十条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编报的总项目开发任务及投资计划,应提供下列材料:

1.按规定格式的一套计划表及说明;

2.主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在专家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省级水利主管部门对水资源

及利用的鉴定意见,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对荒地开垦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必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4.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农业银行对贷款开发项目的审定意见;

5.省级财政部门对承担配套资金、按期归还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意见;

6.土地资源治理开发项目区规划示意图。

第十一条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编制总项目投资计划时,可以按财政投资额预留不超过5%的不可预见费。此项费用,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集中安排使用。

第三章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总项目经国家批准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扩初设计进行施工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

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时,要经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同意,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应将各子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汇总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国家对不同建设期的总项目,一次核定开发任务和投资总额,由项目建设单位分解到不同建设期内的各个年度。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中的主要建设工程,推行招标承包责任制,标底要严格控制。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是政府投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队应当为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优质服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把好工程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建设工程应当追究工程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治理与开发并重”、“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并重”的原则,不能降低建设标准,不能留下尾工,不能有投资“缺口”。

第十六条凡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地区或部门,必须

设立主管农业综合开发的机构,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效益。要建立健全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施工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

第四章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批准的建设期竣工后,必须严格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分为自验、省级验(国务院有关部门验)和国家验等三个层次。国家验收是在省级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验。凡验收合格的总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给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除限期补建或纠正外,还要给予批评或通报。

第十八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开发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数字完成;(2)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的标准;(3)地方配套资金是否按国家规定配足并及时到位;(4)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违纪问题;(5)财政有偿资金及银行贷款等债务是否落实;(6)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计划的要求。

第十九条国家和省级组织验收时,子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2.开发任务和投资计划完成报表;

3.项目竣工图;

4.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5.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6.农民自筹资金帐目及投工投劳统计;

7.项目档案资料。

第二十条国家验收只对总项目作出成果评价。成果评价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规划与措施是否正确;(2)制约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是否明显改善,农

业生产发展后劲是否增强;(3)开发效益是否体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两个目标的统一;(4)工程质量的评价;(5)资金使用管理的评价。

第二十一条农业综合开发效益考核指标依开发对象分别确定。土地资源治理开发的考核指标规定为:粮棉油肉糖新增生产能力指标;农业产值增加指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指标。

多种经营开发及龙头项目带动农业产品的系列开发效益考核指标规定为:连接农户的比例,当地农户提供农产品的比重,产品的商品率,资金利税率,借贷资金按期归还的比例。

第五章建后管护

第二十二条凡土地资源治理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护主体,严加管护,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转,发挥效益。当地县、乡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管护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管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国家立项改造的中低产田、开垦的荒地、营造的成片林木以及建设的沙区绿洲农业用地,应依法进行保护,不

得征用或转作他用。如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需要征用,须报经省级政府批准,并归还原来的投资。

第二十四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主要工程设备及建筑物,其维护费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管护人的工资等,应坚持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尽量由管护单位自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统筹解决。

第六章规划及项目库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当地的农业资源和优势,对土地资源的治理开发和龙头项目带动农产品的系列开发进行统一规划,制定阶段性的开发方案和措施。申请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要与农业合理布局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配合。

第二十六条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选择和前期准备工作必须经常化。各地区各单位在申请立项之前,应先将初步选定并经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存入项目库,待国家投资可能时,再从项目库调出上报。

第二十七条项目库制度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可以按照本办法精神,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1989年9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土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农业发展基金开发项目管理办法》、1990年9月10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领发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试行办法》,执行到1993年底前批准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期满时废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0614)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财发[]号)以及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规定,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是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受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委托单位)的委托,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进行监理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必须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审定的项目扩初设计和施工设计图、工程建设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监理委托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原则上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建设监理资格或监理能力的单位。 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是指具有一定资质、经国家认可的专业监

理单位;有监理能力的单位是指有相关专业技术力量的法人,其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名,有承担同类工程的建设监理或质量监督工作经验,能够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完成监理任务。 第四条从事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国家立项实施的土地治理项目中,年度财政投资万元以上(含万元)的单项工程纳入监理范围,包括小型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电井、防渗渠道、机耕路、桥涵闸等,可委托专业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或者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 对于上述范围以外的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是否需要进行监理由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决定。 第六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监理单位的具体工作应包括:审查项目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下同)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与控制工程建设所需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对不能满

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流程 土地治理项目 一、前期工作阶段: 总体规划:县级农发办事机构依据国家农发办及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规划,以及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业开发后备资源情况,编制本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五年总体规划。 前期准备:(一)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意识。(二)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前,应由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是否愿意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和是否自愿筹资筹劳,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编制项目建议书:(一)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指导乡镇等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

建立项目库:(一)项目建议书经省(地)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委托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实地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二)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报想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应存入计算机并报上级农发办事机构。(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采取竞争立项办法,从项目库中选择扶持项目。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依据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建议书,由有资质的单位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和上报。(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作为年底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依据,各级农发办事机构须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质量。 评估审定:(一)省级或委托地级农发办事机构对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定或审查。(二)地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抽查。(三)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或审查意见和项目实施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项目。(四)需国家农发办办组织评估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下达前报送国家农发办。(五)项目评审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 二、申报批复阶段: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浙农综办〔2007〕50号 关于印发《200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发办(宁波不发),省监狱管理局农发办:现将《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择优申报项目。 附件: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为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项目,实现公开、公平、科学选项。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发字〔2006〕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扶持具有竞争优势和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动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范围: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包括:优质粮油和畜禽、水产品、竹木、茧丝绸、茶叶、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控制的产业和项目包括:不能直接从农户采购原料和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少的制药工业、木材精深加工业、纺织化工工业、捕捞业、深海养殖项目及位于产业末端的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项目,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加工流通项目。 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优先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结合部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项目是指为了发挥部门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以下简称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第四条部门项目分为两类: (一)土地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为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

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土地复垦,水利部组织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林业生态示范。 (二)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包括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等示范,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第五条部门项目应坚持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择优选项,奖优罚劣,激励竞争;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自下而上联合申报项目。 土地治理类项目应突出公益性、基础性、保障性。 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应体现公平性、示范性、引导性。 第六条地方各级农口部门应与同级农发机构建立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部门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农口部门以组织项目实施为主,应与农发机构主动沟通协调;农发机构以资金管理为主,应把部门项目管理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成部分,主动配合和参与。 第二章扶持重点 第七条部门项目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根据各类项目的特点,确定各自的重点扶持区域。项目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

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编制说明 第三章施工组织及部署 第四章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第五章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六章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七章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第八章工程进度与计划措施 第九章冬雨季施工措施 第十章资源配备计划 第十一章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设施的加固措施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简介 1、项目名称:岳池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四标段) 2、四标段建设地点:九龙镇雁落坝村、白庙镇黄莲桥村。 3、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4、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中规定的日期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第二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1、根据岳池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四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施工图。 2、现场踏堪的实际情况。 3、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 4、现行的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标准和关于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图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5、我公司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装备情况及各项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节编制范围及内容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严格按照工程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质量策划后编制的。 2、我公司为能接到本工程的公开招标,倍感荣幸,但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所以在接到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后,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仔细认真的研究,反复阅看,召开了投标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一年。做好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持农民增收良好势头、有效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现代农业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规模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推进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力度”等要求,切实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稳步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继续坚持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中央财政资金分配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倾斜,项目安排要进一步向13个粮食主产省份集中。各地区特别是粮食主产省份要进一步集中资金,重点加大对本地区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粮食生产大县(市、农场)的扶持力度,支持其集中连片地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促进大中型灌区田间工程和小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 (二)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土地治理项目投入的比重,确保达到75%以上,重点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的投入。除少数生态建设任务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各省(区、市)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的财政投资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总投资的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 (国农办〔2004〕48号)中对草原(场)建设的相关标准 在牧区实施的草原(场)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草地、天然草场改良、天然草场划区轮牧、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和畜牧基础设施等建设内容。 一、综合标准 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天然草场成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人工草地在1000亩以上;人工草地覆盖度达到95%以上,亩产优质青干草达250kg以上;天然草场退化草地改良治理后,优良牧草占40%以上,牧草产量在原基础上提高30%以上,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沙化草地经治理后,草地覆盖度达到90%以上,优良牧草占40%以上,亩产青干草达到150kg以上;天然草场划区轮牧,牧草产量增加20%以上,载畜量提高0.8倍以上;饲料基地亩产青贮饲料2500kg以上,精饲料200kg以上,多汁饲料3000kg以上;草籽繁育基地亩产草籽18kg以上。 二、水利措施 1、灌溉人工草地、饲料基地和草籽繁育基地,有可靠的水源和配套齐全的灌溉设施。采用节水灌溉方法与技术,灌溉人工草地灌溉保证率在50%以上,饲料基地、草籽繁育基地灌溉保证率在75%以上。 2、天然草场改良,在有条件的地方建小塘坝、集雨工程等,以适时对退化及沙化草地实施灌溉。

3、划区轮牧区的牧道和饮水点设置合理,一般轮牧区采用固定和移动饮水方式,固定饮水点与放牧场适宜距离为1.5km左右。 三、草业措施 1、围栏。网围栏符合ZBB92001-003环扣式镀锌钢丝网围栏标准,围栏高度在1.1~1.3m;生物围栏采用密实种植,宽度l.5~2.0m;划区轮牧小区利用网围栏、太阳能、风能围栏或活动围栏进行分隔保护。 2、耕作。选择适宜的播期、播深和播量,精耕细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苗全、苗齐、苗壮。旱作人工草地原则上采用免耕播种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3、良种。选择适合当地水土条件,抗旱、抗寒、抗逆性强、产量高、营养价值高的优质牧草和饲料作物品种,牧草种籽和饲料作物种籽的纯净度达到85%以上,发芽率达到95%以上。1000亩以上的草籽繁育基地,根据需要配置仓库、晒场和种子精选设备。 4、畜牧基础设施。标准化棚圈符合当地统一设计标准,砖木结构,建筑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5㎡计算,但不少于150㎡;配套活动场院面积按一个羊单位3㎡计算,但不少于600㎡;配套贮草棚面积按一个羊单位0.6㎡计算,但不少于180㎡平方米;青贮窖就地取材,坚固耐用,内壁光滑,防冻,不透气,青贮体积按一个羊单位0.1立方米计算,但不少于30立方米;药浴采用洗浴池和移动淋浴式,洗浴池坚固耐用,防冻,长度在15m以上。 5、牧业机械化。地势相对平坦的草场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小丘陵和沙丘作业实行机械和人工相结合。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4号 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9月6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 (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 (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国家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省级农发机构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拟定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具体政策和发展规划,分配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确定本地区各级农发机构的管理职责,对本地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非农业主产区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重点扶持的农业主产县(包括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及农场,下同)。 第八条农业综合开发应当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优化开发布局。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区域实行重点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但有一定恢复潜力、能够达到生态平衡和环境再生的区域实行保护性开发,以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为主,适度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以生态环境恢复为主。 第九条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六、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节编制依据……………………………………………()第二节工程概况……………………………………………()第三节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第四节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配置…………………………()第五节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计划与劳动力计划……………()第六节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第七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第八节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第九节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第十节环境保护技术组织措施…………………………()第十一节其它新工艺、新技术……………………………()

第一节编制依据 一、编制依据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二、编制原则 1、把本工程作为一个形象工程来对待,在组织、资源等方面予以特殊保证; 2、一切为实现项目总目标,满足业主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提出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提出的要求。 3、积极配合业主,主动直辖市与设计、监理之间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4、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对施工过程实施全方位的动态控制。 三、编制深度 本施工组织是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和现场调查的有关资料所编制的初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及总体布置等起指导性作用。开工前,在此基础上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节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机井工程,机井通电30眼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第三节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 1、主要施工方案、方法 (一)、指导思想 (1)充分发挥本单位技术和管理优势,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人员配备原则:以“管理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为条件,本着“一人多能,精干高效”的原则。 (3)技术方案制定:做到全面可靠,实用易行、科学合理。 (4)施工机具配备:根据现场条件和工期需要,合理经济配备。 (二)、主要施工流程 施工流程施工准备—机械安装—钻孔—扩孔—井管安

2019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 2、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并督促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上级申报项目。 4、组织评估、论证各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规模及投资计划。 5、负责对各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审批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督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验收。 6、组织开展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各项目区运用开发成果,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农牧业结构。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茌平县开发办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 2、建设性质:指新建或改扩建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所有制形式 4、建设地点、规模、期限及建设内容 5、项目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6、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7、资金筹措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简要说明项目达产年的产量和销售收入,项目经济效益计算期内 的新增产量、年平均销售收入、总成本、利润、税收、投资利润率、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 值、静态投资回收期。 9、目辐射范围及带动能力重点说明项目的辐射区域,带动农户数量,基地规模,农民 人均纯收入增长量,增加就业人数。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包括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方针 政策,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关于扶持多种经营项目的有关政策,项目所在省、地、县的农业中长 期发展规划,项目所在省农发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审定意见等。 三、综合评价和论证结论: 1、综合评价: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环境评价等。 2、论证结论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背景:阐述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主要依据,如国家和地区产业政策、行业规 划、投资方向、市场因素,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等。 二、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主导产业结构、布局,基地建设规模和龙头企业分 布情况等。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分析阐述项目建设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 构,开发利用农业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科技含 量,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 第三章建设条件 一、项目区概况 1、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 2、自然资源状况:包括水文、气象、土壤、河流水系等。 3、社会经济状况:包括耕地面积,农村人口及农业劳动力,项目所在县产业结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 入情况等。 4、项目关联产业的发展现状:产前、产中、产后的发展现状 5、项目建设地点选择 二、项目实施的有利条件 1、政策环境 2、资源优势 3、市场优势 4、科技开发能力 5、基础设施条件:包括交通、运输、通讯、能源及市场建设状况等。 三、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农发局及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立足全市农业资源条件,以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全市农发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完成2011年度项目建设任务。2011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完成投资10817万元,共治理土地面积7.46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3.6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85万亩;扶持龙头企业17个、合作社8个。通过治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新增灌溉面积5.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77万亩,改善除涝面积5.74万亩,增加农田防护林3.25万亩,新增粮食9728吨,项目区农民年均新增收入313元。 (2)顺利通过省局、国家办年度验收。为迎接省级、国家级验收,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成立了迎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3月下旬,市农发办组织人员深入各项目县区和项目单位,对2011年度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5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2011年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对市级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逐项整改落实。加班加点,倒排工期,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8月中下旬,我市2011年度项目顺利通过省级全面验收,10月底国家办检查组对我市**县、**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市两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积极组织2012年度项目顺利实施。2012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13350.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774.8万元。实施9个土地治理项目,共治理面积8.29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3.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59万亩。扶持龙头企业20个、合作社24个。根据省农发局要求,及时完成了2012年度项目计划的批复、下达工作及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并精心组织实施了2012年度计划项目。目前,各县区2012年度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良好,进度较快。 (四)做好2013年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7月份组织各县区对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了摸底筛选入库,并组织专家对15个拟立项财政补助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和上报等工作。10月份,组织专家对各县区2013年项目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进行了评估、实地考察等工作,并对项目文本提出专家意见,完成项目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肃州区清水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议书 第一章项目概要 1.1 项目背景: 清水镇地处酒泉市肃州区“东大门”,属沿山冷凉灌区,具有明显的区位经济优势。近年来,该镇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强化基础,挖优势、抓重点,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初步形成了以粮食制种和洋葱为主的经济区域,种植业的整体效益有了较大提高,但与现代农业发展对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的有关政策,镇上决定通过积极争取实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进一步有效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优化土地资源,做强做大农业产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保持全镇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项目范围、规模、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在清水镇西湾村,建设面积50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设、农业措施、林业措施和科技推广措施等四个方面。 1.3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开发区建设规模为5000亩,按照每亩490元计算,总投资24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投资110万元;省、市、区财政

配套资金55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44万元,市财政配套2万元,区财政配套9万元;农户自筹资金80万元(其中:现金和实物折资24万元,农户投工投劳折资56万元,折工日2.8万个)。 1.4 项目建设效益 通过中低产田改造的建设和实施,可有效改善项目区灌溉面积5000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旱情;新增农田防护林300亩,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5000亩;完善服务体系2个;调整增加经济作物1500亩,亩均可增加经济收入200元以上;项目区新增种植业总产值95万元,农民增加纯收入总额达到49万元;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广大群众的科技素质和种植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1.5 组织领导和管理 为了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领导和管理,镇上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建设任务的安排部署和协调工作。同时,与中寨村签定目标责任书,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建设任务、技术服务、工程进度等列入目标责任书考核,固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项目工程招标制和质量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开发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帐管理。 第二章项目区自然概况 2.1 自然概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部署,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任务,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两个聚焦”的原则,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机制和管理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完善风险防控和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 一、坚持解放思想,创新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思路 党的十八大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3年“三农”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国财政会议指出:继续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创新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国家农业综合开

发联席会议明确,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体,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两翼,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这一中心,以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为主线,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打基础;以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主线,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建平台。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主导优势,充分体现中央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和农业综合开发抓推进的导向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特色优势,充分体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相衔接,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相统一,国家引领和地方发力相呼应的联动作用;继续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规模化优势,充分体现综合性开发、示范性辐射、区域性带动作用。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集中开发等方面做适度调整;创新项目规划管理方式,变当年计划立项当年实施开发为定期规划立项实施滚动开发,改进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管方式;创新现代管理模式,实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创新机构运转方式,使农发机构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做好基础建设、制度建设、效绩建设、功能建设、队伍建设五方面工作。 按照这个思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实现三个转变: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应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简称省)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省级管理工作和各省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负责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省级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负责对本省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价依据和方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财政资金拨款文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等财务会计资料; (三)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备案文件)、实施方案(或扩初设计)和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四)各省上报的综合性材料、调查研究报告、开展宣传工作等有关资料; (五)审计报告及意见、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国家农发办组织的各类检查结论; (六)其他相关资料和数据。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方法: (一)国家农发办通过审核各省自评报告、实地抽查等方式,依据评价计分标准(见附表1),对省级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二)各省应参考本办法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见附表2、3)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省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并按照不低于本省开发县总数百分之五的比例,随机选择开发县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优先选择投资额较大的土地治理项目。 第七条各省应于每年7月3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并上报工作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材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省级管理工作绩效自评情况; (二)省级组织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实施方案.docx

农业综合开发勿、项 目实施方案 XXX 年XXXXXXXXXXXXXXXXXXXX 龙头企业项目 XXX吨/年红枣深加工新建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单位(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 项目法人代表(负责人):XXXX 项目建设地点:xxxxXXXX 编制时间:XXXXXX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XXX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吨/年红枣深加工新建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XXXX市红旗坡农场十分场 (二)产品方案及规模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加工“疆红”牌红枣干品XXX 吨,产品质量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产量为XXX吨/年,二级产量为XXX吨/年,三级产量为XX吨/年;产品包装为XXX克/袋,XXX千克/箱。生产周期为全年生产。 建设规模: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约合XX 亩);项目总建筑面积XXXX,建设内容包括厂房、生产线、配套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中:厂房XXXn/、仓库XXXn/、配电室XXXm x>泵房XXXm x>锅炉房XXX m x o另外,建设蓄水池XXX.Xm'、沉淀池XXX.Xm'、道路及堆场XXXX.Xm x o其中:仓库为钢结构,厂房、配电室、泵房、锅炉房为砖混结构。道路及堆场为CXX建地面。厂区绿化面积为XXXXm'。 (三)項目实施单位情况

项目单位法定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持股比例XXX%o 发展历程:xxxxxxxxxxxxxxxxxxxx 成立于XXXX 年XX 月X 日,厂址位于XXXX 市红旗坡农场十分场,占地面积XX亩,建筑面 积XXXX平方米。企业拥有固定资产XXX万元,固定员工XX余人的果品深加工企业。公司现有XXXXX亩种植基地、其中红枣XXXX亩、苹果XXXX亩、核桃XXXX 亩;建设中的干枣加工生产场所一处。共拥有X个品牌,X个品种的干鲜果品,产品远销江浙等各大城市,深受消费者的喜爱。 当前国内的红枣深加工技术是按枣果主要功能性成分的理化性质进行分类提取,是只改变色、香、味、形和质地,不能充分利用特色营养成分的传统加工工艺模式。本项目主要产品品种为“疆红"红枣系列产品。生产技术是xxxxxxxxxxxxxxxxxxxx与浙江省农科院长期合作以来的产、学、研合作成果,它是利用新疆XXXX特有的光照资源,采用自控热风系统原理,经过科学调控,在温度、温度、均衡度上严格控制,使红枣的营养成份得以充分保留。 公司采用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渠道策略进行销售,现在产品销售领域己具有了健全的营销网络。直销XXXX地区八县一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和喀什市;分销方面,公司己在北京、上海两个城市建立销售办事处,选择部分经销商协助铺货,XXXX 年,新疆市场占有率为X.X%。XXXX年销售网络辐射到苏、杭,海南、广州等城市。XXXX年,公司将以展带销的形式,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主营业务:XXXXX等。 主导产品:XXXXX等。

国农办[2011]169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农办[201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充分征求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和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2005年3月11日印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05]3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附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以下简称部门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等规定,结合部门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项目是指为了发挥部门行业技术优势,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示范、服务、保障作用,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批准,由国土资

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以下简称中央农口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参与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条部门项目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机组成部分,应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第四条部门项目分为两类: (一)土地治理类项目,主要是为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而实施的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土地复垦,水利部组织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水土保持,农业部组织实施的良种繁育,林业局组织实施的林业生态示范。 (二)产业化经营类项目,包括农业部组织实施的优势特色示范,林业局组织实施的名优经济林等示范,供销总社组织实施的新型合作示范。

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农办[201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现将《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档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查看、下载),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指南 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国家财政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依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现发布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着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一)扶持范围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扶持的项目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

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一般安排在农业综合开发县。 (二)扶持重点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蔬菜、畜禽、名优经济林(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水产等。 各省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扶持重点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 重点扶持产业之外的中成药深加工、木材深加工、纺织深加工以及深海养殖、捕捞等项目一般不予扶持。 三、扶持对象 符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扶持方式和相关政策 农业综合开发扶持产业化经营采取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种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辽宁、大连、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山东、青岛、广东12个省、市)中央财政产业化

农业综合项目开发流程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流程 土地治理项目 一、前期工作阶段: 总体规划:县级农发办事机构依据国家农发办及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规划,以及本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业开发后备资源情况,编制本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五年总体规划。 前期准备:(一)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意识。(二)项目申报单位提出立项申请前,应由村民委员会采取民主方式征求是否愿意实施土地治理项目和是否自愿筹资筹劳,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编制项目建议书:(一)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要指导乡镇等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二)编制项目建议书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 建立项目库:(一)项目建议书经省(地)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委托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实地考察(审查)合格后,方可存入项目库。(二)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报想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入库项目材料应存入计算机并报上级农发办事机构。(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采取竞争立项办法,从项目库中选择扶持项目。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依据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建议书,由有资质的单位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要求编制和上报。(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将作为年底项目实施计划的编报依据,各级农发办事机构须加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质量。

评估审定:(一)省级或委托地级农发办事机构对所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定或审查。(二)地级农发办事机构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抽查。(三)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或审查意见和项目实施考察结果,择优确定项目。(四)需国家农发办办组织评估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在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下达前报送国家农发办。(五)项目评审应建立责任制,明确评估人员的职责。 二、申报批复阶段: 下达投资控制指标:(一)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及项目计划编报要求,下达各地级或县级投资控制指标和项目计划编报要求。(二)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将上级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和计划编报要求及时下发给项目申报单位。 编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根据经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计划编报要求,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按国家农发办有关规定。(三)县级农发办事机构编制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地级、省级农发办事机构逐级审查汇总后报国家农发办审批。 审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国家农发办审核省级农发办事机构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二)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批复,向地级或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复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或经地级批复县级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同时,省级将批复的具体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报国家农发办备案。(三)项目实施单位须严格按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施工。(四)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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