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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模版

[ ]光缆线路维护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xx[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光缆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光缆线路提供有偿维护,具体维护范围为[ ]。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光缆维护外包技术服务规范书。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3.2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3.3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 ]。

3.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

此导致未能在第3.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本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审核和批准乙方提出的维护服务方案和建议。

4.2甲方有权监督维护服务的实施并考核评估总体维护服务结果,具体考核评估标准见附件二。

4.3甲方应阐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背景资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

4.5所维护的光缆线路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维护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使乙方人员得以进入必要的工作地点,但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相关的规定。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合同和相关附件要求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并遵守和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考核细则。

(3)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每周、月、巡检周期、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巡检周期计划安排。

5.3乙方在维护工作中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对于因情况紧急乙方来不及通知甲方或者通知后甲方未能及时做出要求的、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甲方较大损失的,乙方可以先行处理,事后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需中断线路进行维修时,应事先向甲方申报,并在甲方允许的时间范围内进行维修。

5.4乙方必须建立至少两台故障响应电话(一台固定电话,一台CDMA移动电话),并具备全天上网接受工单的能力。

5.5遇恶劣天气暂停野外或露天作业(包括抢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5.6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5.7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光缆线路的安全。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本合同项下维护范围内甲方光缆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8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提出的需求,按时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9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甲方及甲方上级单位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10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乙方人员与乙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保证此类人员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不再接触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维护服务工作,并应将此类人员劳动合同终止事宜及时通知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5.11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5.12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

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

6.1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6.2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人员、车辆、工具等发生的涉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6.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乙方人员偷盗甲方光缆或其他资产的情况,双方确认后,不论偷盗金额的大小,除由乙方免费修复外,甲方有权在对乙方考核中按盗窃金额的10-20倍扣除相应合同款项。构成犯罪的,配合有关部门追究乙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七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7.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7.2 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7.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8.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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