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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

如何识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
如何识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

如何识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

?作者: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滕建刚刘尊知责任编辑:刘峥?来源: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d13339697.html,/NewLaw2002/SLC/SLC.asp?Db=fnl&G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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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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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修钊诉青岛广发建筑有限公司一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问题提示:如何识别建筑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分标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案例索引】

一审: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2006)即民初字第946号(2006年6月8 E1)二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青民一终字第1161号(2006年10月30日)

【案情】

原告(上诉人):曲修钊。

被告(被上诉人):青岛广发建筑有限公司(原即墨市劳动服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公司)。

原告曲修钊系个体建筑商,挂靠被告名下,以被告项目部经理的名义从事建筑工程业务。2000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书。双方约定:公司下属各项目经理部为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实行全面经济承包责任制,盈利由承包人分配。亏损由承包人负无限经济责任,经济纠纷由承包人以财产做抵押。各种税金、建委管理费等,由各项目部自负,公司代扣代交。公司分配给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按工程总造价5%交纳管理费,项目经理部自己承接的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3%交纳管理费等。承包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起。1999年12月27日,被告与青岛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即墨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被告承接了青岛金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即墨分公司开发的即墨市“金都花园”1至6号楼工程,由四个项目部分别承包,其中5、6号楼由原告曲修钊项目部施工,该两座楼工程总价款3607396.5元。施工期间,原告交给了被告管理费93500元。工程结束后,金都房地产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余款未付。后双方通过诉讼程序对余款进行了解决,余款到位后。被告针对四个项目部制作了金都房款分配表、由被告的代理律师江祟涛负责发放。其他三个项目部经理均按分配表中的款项签字领走了自己应分得的工程款。原告在领款时对该分配表中的一些扣款事项提出异议,认为被告无理由多扣了自己的工程款,其在领取了505397.23元的工程款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多扣的工程款23

万元。另查明,被告的工程款分配表中,在原告一栏,共有8项内容,第一项为结算余额700474.51元;第二项为扣质保金13084.3元;第三项扣267239.65元;第四项为余额420150.56元;第五项为扣84030.11元;第六项为扣17604.93元;第七项为加上180311.82元和6569.895元;第八项为最终应分额505397.235元。因被告没有出庭,审判人员查阅(2005)即民初字第3864号卷宗,在庭审笔录中,被告对以上8项内容解释为。第一项为从金都公司要回来应分给原告的结余款,第二项扣的是质保金。第三项是按原告工程价款3607396.5元,扣了5%的管理费和5%的税金,计360739.65的元,因原告已交93500元,所以该项内容扣款为267239.65元,第四项为余额,第五项84030.11元是律师代理费及保全担保金,第六项17604.93也是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第七项是应退给原告的保全担保金180311.82元和金都公司多付30000元工程款,原告又分摊上6569.895元,第八项即原告应得的505397.235元、原告对该分配表中第三项和第六项提出异议,对其他内容予以认可。其对第三项的异议是:(1)工程为自己所承揽,应按3%扣除管理费。(2)被告没有缴税,并且税率也不是5%。对第六项的异议是,被告称该款项系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与第五项相矛盾,不予认可。又查明,原告称工程是自己承揽的,没有向法庭举证。

原告曲修钊诉称:1999年至2000年问,我以被告的名义承建了即墨市金都花园5号、6号楼工程,现该工程已结算完毕且工程款已付清,被告无故扣押我工程款23万元,我多次索要未果,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所剩工程款23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广发公司辩称:(1)本案属于内部承包协议,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所诉与客观事实不符。被告所扣款是原告应交纳的5%的管理费和5%的税费以及被告的四个项目部应交纳的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金。(3)原告的主张不符合合同约定。

【审判】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曲修钊与被告广发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各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根据双方的约定,原告自己承揽工程,应向被告交纳3%的管理费,被告分配的工程应交纳5%的管理费。本案原告称工程是自己承揽的没有举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主张的应交纳3%的管理费,不予支持。被告主张的交纳5%的管理费的答辩理由,予以支持。被告制作的金都房款分配表系单方行为,未有原告认可,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分配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虽然其他三个项目部经理按分配表领走了工程款,但并不能证明原告对此予以认可,故原告的异议成立。被告在答辩状中称应扣除原告工程总价款5%的税金,但没有向法庭举证,且原告不予认可,不予支持。若被告能证明已代缴了税款,可向法庭另行主张权利。被告称扣除的84030.11元系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会。又称扣除的17604.93也是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两者自相矛盾,原告对后一笔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不予认可,对该笔扣款不予支持。原告称对84030.11元的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系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予以采纳。综上,在结算回来属于原告的700474.51元的工程款中。扣除质保金13084.3元,扣除按5%的管理费86869.83元(原告已交93500元),扣除原告认可的律师代理费和保全担保金84030.11元,加上退回的保全

担保金180311.82元及多分摊的6569.895元,原告应分得工程款703371.98元,因原告已领取505397.23元,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197974.75元。被告在开庭前提交了答辩状和部分材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系无视法律的行为,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广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曲修钊工程款197974.75元。案件受理费5960元和保全费1670元,共计7630元,由原告负担630元,被告负担7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依法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起诉。其上诉的主要理由是:(1)本案属于内部承包合同纠纷,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2)被上诉人诉讼主体不适格。(3)上诉人一审庭审缺席并非故意,而系意外事件。(4)一审将5%的税费判归被上诉人违反法律规定。

被上诉人答辩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要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审理查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第四条约定甲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为:……享有统一管理财务、技术、质检安全等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的权利;享有对大型机具、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统一管理调配使用的权利;负有提供技术保障、质量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的义务。

另查明,被上诉人是以上诉人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与上诉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该项目经理部未经工商登记,未领取营业执照。双方当事人对该事实予以认可。

上诉人在二审提交即墨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报案证明一份,证明其一审委托代理人曾到该队报案称:被上诉人曾威胁其不准代表上诉人出庭,否则全家有生命危险,并将其水杯摔碎、办公室玻璃打碎。被上诉人认为该证明只是单方报案证明,并非最终结论。上诉人提交《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一份,证明其与被上诉人之间是内部承包关系。被上诉人认为该证据与本案无关。上诉人提交完税凭证一宗,被上诉人认为该证据是复印件,不予质证。

二审查明的其他事实与一审相同。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双方签订的合同性质,本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2)被上诉人是否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返还工程公款5%的税费。

关于第一个焦点问题。二审法院认为,建筑企业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在公司内部组建项目部为其施工,这属于企业内部正常的管理活动,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应当得到法律的肯定。只要建筑企业能采取措施、分派人员直接参与工程施工、对外直接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认定为内部承包。从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签订合同的内容看,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第四条约定,甲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为:……享有统一管理财务、技术、质检安全等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的权利;享有对大型机具、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统一管理调配使用的权利;负有提供技术保障、质量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的义务、实际上,上诉人对外也直接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对此并无异议,且上诉人已通过诉讼程序向发包人追回了余款。因此,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应认定为内部承包关系,上诉人认为其与被上诉人是一种企业内部承包关系,该上诉理由虽然成立,但本院对其关于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主张不

予支持,理由是:第一,上诉人所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1987]法研字第24号文件,实际上是1987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做出的一个电话答复,并非规范的司法解释。第二,最高人民法院上述电话答复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并非绝对排除法院管辖。第三,随着企业改制的全面推行,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有所谓的主管部门,且企业自身作为当事人,很难调处与下属机构的纠纷,因此,对此类纠纷,只要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就应予以立案受理。第四,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在签订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一致,因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故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

关于第二个焦点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税收法规,上诉人作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既是法定的纳税义务主体,也是代扣代缴义务主体。被上诉人作为内部承包人,不具备相关税费的纳税主体资格。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也约定,“……各种税金、建委管理费等,由各项目部自负,公司代扣代交”。因此,被上诉人应得工程款应是总工程款扣除代缴税款和管理费等之后的余额。即使上诉人未完成代缴义务,被上诉人也无权代替税务机关向上诉人追缴税款。原审法院认定该税金归被上诉人所有不当,本院应予纠正。参照《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有关规定,工程价款中的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税金由总包企业统一交纳,综合税率市区为3.41%,县城或镇为3.35%;建委定额管理费费率为0.09%。因上诉人住所地在县城。应适用3.35%的综合税率。被上诉人完成的工程价款为3607396.5元,上诉人应代扣代缴的法定税费应为123733.69元[3607396.5×(3.35%+0.09%)],上诉人主张按工程价款的5%扣除相关税费缺少法律依据。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所欠被上诉人的工程款中,包含了上诉人应代扣代缴的123733.69元的法定税费,本院依法予以扣除。为此,上诉人尚欠被上诉人工程款应为74241.06元(197974.75—123733.69)。

关于被上诉人主体是否适格问题。二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是以上诉人项目经理部的名义与上诉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但该项目经理部未经工商登记,未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民事诉讼法理论和相关司法解释,未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的民事活动,应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因此,被上诉人作为该项目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应当是本案适格诉讼主体,不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

关于上诉人的其他上诉理由。因其二审中提交的有关证据难以支持该主张,缺少事实及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对上诉人的其他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综上,上诉人上诉理由部分成立,二审法院予以部分支持。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二审法院依法应予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

一、撤销即墨市人民法院(2006)即民初字第946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青岛广发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被上诉人曲修钊工程款74241.06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76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960元、其他诉讼费60元,共计13650元,由上诉人青岛广发建筑有限公司负担4406元,被上诉人曲修钊负担9244元。

【评析】

本案属于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而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关于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二审法院在裁判理由部分已做了详细论述,在此不再重复。关于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尚有以下法律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企业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别标准

挂靠和内部承包都是当前建筑市场比较普遍的经营方式。所谓挂靠,指的是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所谓内部承包,是指建筑企业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建立内部竞争机制,在公司内部组建项目部从事工程施工的行为。由于两者在外形上存在类似或相同之处,如都采取下属施工队或项目部承包的形式,内部承包人或挂靠人都要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等,因此容易模糊界限。挂靠行为为法律明文禁止,而内部承包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因而二者的区分问题往往成为当事人讼争的焦点问题。传统理论认为,判定是否属于挂靠的条件为:(1)有无资产的产权联系,即其资产是否以股份等方式划转现单位,并经公证;(2)有无统一的财务管理,不能以承包等名义搞变相的独立核算;(3)有无严格规范的人事任免和调动聘用手续;(4)有无正式的劳动工资、保险关系。我们认为,以上几个条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未免过于机械和苛刻。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发展,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在挂靠和内部承包问题的区分认定上宜从宽把握,不必拘泥于以上条件。只要建筑企业能采取措施、分派人员直接参与工程施工、对外直接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就应认定为内部承包,而不认定为挂靠。此外,从合同订立时间上看,建筑企业一般先与发包方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然后再与内部承包人订立内部承包合同;而挂靠人一般先与被挂靠人订立挂靠合同(实践中多表现为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然后以被挂靠人名义承揽工程。

二、在发包方未付款的情况下,内部承包人能否要求建筑企业承担付款义务

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若双方当事人对此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在双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应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建筑企业积极向发包方主张了权利,只是由于付款条件不成立,或者发包方因经营不善等各种原因而致停产歇业破产倒闭,无支付能力,以致无法实现该债权的。在此情况下,由于建筑企业对此没有过错,根据民法公平和权利义务一致原则,建筑企业不应承担付款责任。(2)建筑企业恶意不向发包方主张权利的。若该案一审立案时间发生在2005年1月1日之前,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未施行,内部承包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向发包方主张权利,建筑企业恶意不向发包方主张权利的,将导致内部承包人债权无法实现。建筑企业恶意不主张权利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侵权。从侵权行为法角度,内部承包人有权要求建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可以参照其未实现的债权予以确定,若该案一审立案时间发生在2005年1月1日之后,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经施行,内部承包人可以以实际施工人身份直接向发包方主张权利,要求发包方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在实务操作上,内部承包人可以建筑企业为被告,将发包方列为第三人。内部承包人只要求发包方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行使释明权。告知其追加建筑企业为当事人。有一种观点认为,上述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特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我们认为,对实际施工人的概念,应做广义理解,理应包括合法分包人、内部承包人、挂靠人、清包人(俗称“包工头”)等,以利于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审合议庭成员:王明光李新峰张国先二审合议庭成员:刘尊知朱庆和李敏编写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滕建刚刘尊知责任编辑:刘峥)

建筑施工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的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和开发公司对项目质量的要求做适当调整) 一、基本技术要求 1、本工程必须实现的技术功能:_住宅的基本功能 2、本工程执行的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验收规程DBJ15-201-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9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 J73-91、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3—98、 非承重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技术规程SJG 06-1997、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94、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DBJ15-19-97、_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GB50168-92、GB50169-92、 GB50170-92、GB50171-92、GB50182-93、

GB50182-93、GB50254-96、 GB50256-96、GB50257-96、GB50257-96、GB50258-96、GB50259-96、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310-88、 施工应主要根据以上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 3、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有关规范组织施工,解决住宅施工通病,杜绝渗漏。 二、施工技术操作细则 第一部分土建及室外工程 第一条屋面工程 1.1.屋面施工做法: 1.1.1.上人平屋面构造做法:(露台) (1)10mm厚铺地缸砖面层,用干水泥擦缝,设分格缝≤2m×2m,留10mm宽缝,填1∶3水泥砂浆(2)撒素水泥面(洒适量清水) (3)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 嵌PVC防水油膏 (4)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30kg/m3) (5)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2%(累计)并压平,最薄处20厚 (6)4厚APP防水卷材(热粘),接缝处用抹刀热抹平 (7)2厚JS防水涂料在山墙四周、屋面管道周围涂刷加强层,宽度至少250,卷起高度至少250 (8)C20细石混凝土找坡1%并压平(最薄处20厚) (9)钢筋混凝土屋面板 1.1. 2.非上人平屋面构造保温做法:(主楼屋面) (1)40厚C20细石混凝土,内配筋?4@150双向,设分格缝≤2m×2m(钢筋必须断开),缝宽20mm,缝内 嵌PVC防水油膏 (2)25厚发泡聚苯乙烯板保温层(容重:18kg/m3) (3)体积比1:3:8(水泥:砂:陶粒)陶粒混凝土找坡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内部承包方):施工队编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一并完全接受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附件须由乙方签字确认。)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本协议有丙方作为担保人,丙方同意为乙方承包该项目工程发生的所有债务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承包内容: 条件:1、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 2、根据现场的施工安排和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等需要负责施工事项; 3、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以业主书面确认的开工今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天。日历天数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2、农忙、雨季施工等 2、与其他分包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3、施工变更及应完成本项目业主增加的工程项目; 4、其它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工期调整和保证: 1、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合同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合同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合同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乙方按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若因乙方劳动力不足、作业能力差,已经或预计会影响作业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另派施工队伍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完工交付,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竣工、运营的相关影响及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等一切损失。 3、如因业主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乙方应按甲方新下达的开工日期进行施工,自行承担有关延期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工期为乙方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文件的有关内容,并根据乙方自身条件完 4全能满足并达到的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完工交付等全部工作时间,除本合同规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第三条工程款的收取:乙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先进入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以现金1、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或向非甲方帐户转款方式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 2倍的罚款。处以所收款额甲方扣除管理费、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到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后,2、 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甲方审定后送货清单原件等)、民工工资表,合同原件、和付款依据(材料发票。直接支付、民工工资由甲方监督发放,乙方提供民工收到工资的书面材料,并予以公布,3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后期的工程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挖掘企业潜力,控制成本、提高效益,经甲方研究决定,对甲方承揽施工的工程实行内部承包制度。现甲乙双方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和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就工程内部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一、甲方将其负责施工的工程承包给乙方。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暂定名,下同)。 2、建设单位: 3、项目坐落: 4、占地面积约为; 5、建筑面积约为: (二)甲方承包合同概况如下: 1、工程内容: 2、合同工期: 3、工程价款: 4、质量标准:XXXX。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XXXX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二、内部承包方式 (一)甲方成立XXX项目工程部,聘任XXX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本工程由乙方进行内部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本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负责筹集;如需要垫资,亦由乙方解决,甲方可予以协助。 (三)本工程除成本支出(依照财务部《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及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外,其余部分作为乙方的收益,如因本工程发生亏损亦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内部承包工程范围 乙方内部承包工程范围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甲方施工范围一致;以本工程施工图说、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 (一)具体工程承包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二)以下分项、分部工程不属于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由建设单位或甲方另行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 (三)承包工程范围增减 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如有增减,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后以书面形式具体明确。 乙方不能因为承包工程范围变更而增加合同工期。但增加范围超过承包范围5%以上(按工程造价计算)且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 四、工程担保 (一)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时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XXX万元(大写XXX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合同履约的担保。至乙方内部承包的本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完毕后XX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甲方与建设单位因本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用于缴纳建委的欠薪保证金XXX元(大写XXX 元),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付给甲方,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协议书最终版

部承包协议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部承包人: 联系方式:

目录 一、协议书 (1) 1、部承包协议书 (1) 二、通用部分 (8) 1、工程廉洁协议书 (8) 2、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 (10) 3、工程质量管理及保修协议书 (14) 4、劳务(专业)分包管理责任书 (16) 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8) 6、纳税人承诺书 (19) 三、专用部分 (21) 1、担保合同 (21) 2、项目部应付款确认表 (26) 3、劳动合同书 (27)

一、协议书 1、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承包人): 为了贯彻落实项目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强化企业部管理,适应社会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乙方的积极性,在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优质、高效、安全、低耗”地实现建设单位合同的目标和企业效益的最大化,甲方决定实行部承包制。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承包项目名称。项目地点。 二、乙方的承包围: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变更容。 三、乙方承包本项目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固定上交甲方承包费的经营模式。 四、乙方应按本项目结算总额的 %向甲方上交承包费。 五、合同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乙方应交的承包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第一笔工程款中全额扣交。 合同额超过500万元的,乙方应交的承包费从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中逐笔扣交。工程款拨付至80%时,甲方有权将乙方应交的承包费全额扣交。 六、甲方有权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收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劳务、农民工工资、财务管理、债务清算、纳税、持证上岗、培训教育、合作单位的协调等)。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合同)[W]

项目承包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方): 本着又快又好地完成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下述工程项目的承包经理,为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完成,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权、利,经三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承包经理。 二、项目内容:本协议包括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两份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内容,一是《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建筑面积m2,合同总价为元;二是《零星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内容为零星土建工程,合同暂定价为元。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 三、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的全部内容。 四、工程期限:按主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程质量及保修:按主合同约定执行。乙方应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并承担保修义务,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遵守项目当地的相关规定。乙方承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全部责任。 七、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施工及管理的全部内容和一切风险。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按约交工;包工包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八、收付款方式: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包括预付款)时,乙方必须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或工程发票为收款凭据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建设单位支付的承兑汇票必须在被背书人处标明“建筑有限公司”,或转账汇款至甲方银行账户,否则,甲方不予认可收到该款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项后,甲方在提取管理费用、扣留税费及相关扣款后付给乙方,缴纳税金如是承兑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也可提前将税费及管理费用缴给甲方。 乙方应书面指定专人办理工程款收取、与甲方资金结算往来款项以及税务相关事宜。 承包期间,乙方无权与建设单位发生账务资金直接往来,乙方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将本项目工程款项直接办理到自己或其他人的账户上(甲方授权的除外),不得私自与建设单位结算该项目工程款项。如因此造成甲方无法提取约定的费用和法定税费的,乙方承担双倍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通用版)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内部承包方):施工队编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一并完全接受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附件须由乙方签字确认。)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XXX 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果本协议有丙方作为担保人,丙方同意为乙方承包该项目工程发生的所有债务和经济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一条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承包内容: 条件:1、合同文件规定的设计图纸未明确但为达到规范要求的、完成该工程所有明示或暗示的辅助工作内容等; 2、根据现场的施工安排和施工工艺、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等需要负责施工事项; 3、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具体以业主书面确认的开工今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1、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节假日或公休日; 2、农忙、雨季施工等 2、与其他分包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3、施工变更及应完成本项目业主增加的工程项目; 4、其它不利的条件(不可抗力除外)。 工期调整和保证: 1、甲方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可对合同工期进行相应的调整。若在施工过程当中业主、监理及甲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情况要求调整合同工期,则以最终调整后的合同工期为准,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2、乙方按业主和甲方要求的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合同工期。若因乙方劳动力不足、作业能力差,已经或预计会影响作业项目的合同工期时,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另派施工队伍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合同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工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建 工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建筑施工技术》课程标准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建筑施工技术课程代码:010278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学时/学分:68/4.5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修订时间:2017年9月 课程负责人:王海涛课标审批人:吕秀丽 课程团队:吕秀丽、王超、洪帅、王雪莹、马秀会、谭莉、张微微、韩刚 二、课程定位与课程设计 1.课程定位 《建筑施工技术》是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一门实践性、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是施工员、测量员、建造师等职业岗位培训、鉴定、考试的核心内容。它的任务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一般规律,建筑施工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工艺原理以及建筑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方向。 通过学习和训练,使学生了解掌握建筑工程中各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技术及工艺原理,突出施工员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工程施工中有关施工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由于《建筑施工技术》课程实践性强、综合性大、社会性广、工程施工中许多技术问题的解决,均要涉及到有关学科的综合运用。因此,要求拓宽专业面,扩大知识面,要有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并能自觉地进行运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三学期,68学时,4.5学分,前导课程为《房屋建筑学》、《建筑工程测量》、后续课程为《高层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等等。 2.课程设计 在重构专业课程体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施工企业典型的施工项目,结合施工员岗位群能力要求,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工作过程开展课程设计。将九大分部工程中涉及施工技术的24个分部工程的施工项目设计作为课程学习的教学任务,并按施工过程科学地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使教学任务(学习情境)与施工项目一致,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一致,课程考核评价与行业要求相对应。课程理论学习与实践融合,以学生的学习和操作为中心,以教师为指导,有针对性的采用“典型工作任务驱动”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建立学生未来“职业情境”,学生的角色企业化(学生定位为企业员工,按企业项目部编制确定岗位,岗位与就业岗位一致,如施工员、预算员、监理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教师则为项目经理),教、学、做一体化,通过对这24个重点分部工程的理论与实训教学,达到让学生对建筑施工过程有全面、概括性的了解,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学习内容与工作过程一致,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有效地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 三、课程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了解各种建筑结构的基本知识以及施工时注意事项、基本规则。 ⑵熟悉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质量要求,施工基本的方案的编制原则。 ⑶掌握各种施工方案的具体施工方法以及质量规范要求。 2.能力目标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完整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 甲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 为加强建筑工程内部承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明确公司与项目承包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及地点: 1.2、合同价款(暂定): 1.3、合同工期: 二、承包方式 2.1、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为甲方与(以下称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以下称《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包括甲方所作出的投标承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补充协议等与工程有关的权利、义务的全部内容,乙方自愿无条件执行并完成。 2.2、乙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担全部工程施工,该工程采取由乙方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乙方承担因本项目承包经营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各种开支费用等,承担承包风险,并享有承包利润,该工程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因该工程导致甲方所受到的处罚)等均由乙方全部享有和承担。 2.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组织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和进驻施工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均由乙方进行管理,发生纠纷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4、乙方是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者,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个人施工或经营。 2.5特别约定: 2.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不构成直接的工程款结算关系,如果发包方未能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承担向乙方的付款责任,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 2.5.2如果乙方向发包方催要款项需甲方配合,甲方给予协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3若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保证金、质保金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以甲方名义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5.4乙方不得因发包方违约而向甲方主张权利。 2.6 管理费缴纳: 2.6.1乙方按工程决算总价款(包括附属及零星工程)的%向甲方上缴管理费(不含税,税金由甲方另行代扣代缴),凡因本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应上缴的各项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以及所有项目人员工资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等一切费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文本(官方版)

编号:QJ-HT-0879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文本 (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章程文本(官方版)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基本条款

第五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oc 47页)(正式版)

道路维修施工技术规范 一、水泥混凝土路面 1、混凝土路面施工时装卸模板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掷。拆模板时,应将模板等料码放整齐。 2、铺筑水泥混凝土时,必须由专人指挥车辆运输。 3、作业人员必须按安全用电要求使用振捣器、电抹子等电动工具。 4、使用平板或行夯振捣器时应理顺电线,不得压折、扭结电线或将电线挂绕在导电物体上。移动振捣器时不得硬拉电线。工作暂停或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5、使用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时,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与驾驶员密切配合。 6、需要人工配合浇筑时,必须互相注意锄、锹等长柄工具伤人。 7、真空吸水作业时,必须由电工安装电气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及安全用电要求操作。 8、抹平机作业时,连接螺栓应安装牢固。作业中应有专人收放电缆,电缆不得打结,不被砸压,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 9、切缝机切缝时,刀片夹板的螺母应紧固,各连结部位和防护罩应完好,切缝前应开启冷却水,冷却水中断时应停止切缝。切缝时刀片应缓慢切入,并注意割切深度指示器,当遇有较大切割阻力时,应立即升起刀片检查。停止切缝时应将刀片提离板面后再停止运转。 10、使用覆盖物养护时,混凝土预留孔洞、井口等部位必须设明显安全标志。火源应远离覆盖养护物。 11、薄膜养护时,必须按照材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贮运、调配材料。喷洒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向,喷嘴不得对人。操作现场严禁明火。 12、浇水养护时,不得倒行拉胶管。 13、用气泵等设备清除混凝土缝内杂物时,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严禁气泵喷气管口对人。 14、嵌缝用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5、使用可燃材料配制填缝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1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车辆行人繁忙的路口、交叉口必须设立安全标志,并由专人指挥,夜间应设警示灯、反光标志。

建筑公司承包协议

四川名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承包协议 公司(甲方): 项目承包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与发包方就签订了建设施工合同,乙方对该合同的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知晓。确保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面履行,乙方自愿承包该项目,愿在甲方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现就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发包方:本合同所称发包方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方。 2、项目承包人:本合同所称项目承包人是指甲方在册的项目经理或甲方公司内部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运作能力的个人。 3、项目: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工程。 二、项目具体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工期: 5、工程造价: 6、质量目标:合格。 三、承包范围及费用承担: 1、承包目标:实行全部承包。即乙方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本约定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承包范围: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内容为承包范围,承担相应义务。

3、管理费:按工程总造价的% 缴纳管理费。 4、税、费:该项目涉及的所有税款(含企业及个人所得税(应由谁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税若遇国家法律法规对税率进行相应调整,税、费也相应进行调整。 5、乙方同意甲方从工程款中优先扣除税费、管理费。(是否应有具体扣除办法?) 四、保证金: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本承包协议的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款项后无息退还。 2、按甲方与发包方的合同要求,该项目需要向发包方交纳/ 万元保证金,该资金由乙方提供和承担。 3、发包方将保证金退还甲方后,项目竣工并结清项目所有应付款项后,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若发包方未退还保证金,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退还保证金,甲方没有向乙方退还的义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与发包方的建设施工合同条款的要求,在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消防、文明施工、财务、材料采购、工程结算等方面对乙方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等。 2、甲方委派技术负责人员,质量管理负责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员等指导乙方的工作。 3、审查乙方聘请的现场管理人员,对他们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助培训和考核。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有权在技术、质量、安生、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及处罚。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有权终止承包。 5、审批施工方案,审定进度计划、分期成本费用,检查工程进度、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审查、检查情况做出相关建议和纠正错误做法。 6、负责对项目的财务统一管理,资金支出使用进行监控,有权安排财务人员指导、规范财务工作。(是否应有具体流程、管理办法?) 7、对乙方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证、追究,视情节做出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工程施工内部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施工内部施工班组分包协议书 甲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班组负责人) 甲方承建的工程,经研究决定,落实由施工班组负责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及名称 1、工程地点: 2、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方式 内容: 承包方式:实行质量、安全、工期承包施工,经济独立核算承包。 第三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①对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现场管理班子、机械设备的配备实行监督。 ②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抽)查,如发现乙方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调整充实施工力量。 ③甲方委派代表,代表甲方对乙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现场施工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④配合乙方做好工程所需的各项工作,及时为乙方办理工程款结算业务。 ⑤监督乙方做好内部工程管理工作。 2、乙方职责 1、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至上”的思想,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和一切承诺。 2、严格按业主合同要求及职能部门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严格做好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报建设单位,经批准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做好施工现场布置。 4、做好文明施工现场范围内各种管线及建筑物保护工作,确保管线正常使用。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所发生费用和责任。 5、在施工中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治安消防等工作。

并经常与建设单位保持联系,做好文明施工及工地整洁,同时做好临时用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执行国家颁发计划生育工作法规、法则。 6、施工项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验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杜绝因工死亡和重大工程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确保控制在1‰以下。发生事故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列入项目成本支出,且每起事故处罚1.0—2.0万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惩处3000—10000元。省、市、县各级施工文明大检查应达到合格,达不到合格,通报批评的处以1.0—2.0万元罚款。做好综合治安管理工作,杜绝民事、刑事案件的发生。 8、对工程质量问题无条件处理。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其处理费用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省、市、县各级施工过程质量大检查达不到合格,处以3000—10000元惩罚,达到通报表扬以上的给予奖励。 9、施工防护工程需要在施工范围内采取必要措施,并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安全措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按月支付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如有违约,甲方从工程款或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处以所欠工资2倍的罚款。 11、应积极纳税,并全额承担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税金、规费。 12、乙方严格按甲方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条例执行,全力维护甲方公司信誉。 13、由于项目管理不善造成的项目亏本,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补亏为盈。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本工程施工质量,乙方保证达到合格。 2、乙方提供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时间,应在验收前15天内提供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竣工资料,甲方公司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邀请有关单位进行预验,在预验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纠缺。正式验收待工程全部竣工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质量、材料等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联系,共同协商处理。 4、本工程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经验收单位验收后达不到合格工程,翻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工期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沉井施工技术标准 1、沉井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长、宽:±5%,且不大于±12cm; 1.2 曲线半径:±0.5%,且不大于±6cm; 1.3 对角线:±1%; 1.4 井壁厚(混凝土):±4cm。 2、沉井清基后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2.1 沉井地面平均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沉井的最大倾斜度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3 沉井顶、底面中心与设计中心在平面纵横向的位移(包括因倾斜而产生的位移)均不得大于沉井高度的1/50; 2.4 矩形、圆端形沉井平面扭角允许偏差≤1°。

清筛道床道技术标准 道床厚度(mm)标准 注:允许速度大干120 km/h的线路,无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450mm;有垫层时碎石道床厚度不得小于300 mm,垫层厚度不得小于200mm。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线路连接技术标准 普通线路接头螺栓扭矩标准 注:①C值为接头阻力及道床阻力限制钢轨自由伸缩的数值。

②小于43 kg/m钢轨比照43 kg/m钢轨办理。 ③高强度绝缘接头螺栓扭矩不小于700 N·m。 线路维修技术标准 线路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I 456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 角坑; ④专用线按其他站线办理。

道岔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 注: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经常保养为2mm,临时补惨为3 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为 6.25m。但在延长18。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 的三角坑; ④尖轨尖处轨距的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 mm; ⑤专用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及其认定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及其认定 【摘要】内部承包是目前施工企业比较普遍采用的内部经营方式,立法并未禁止但也未确认其合法性,主要因其与挂靠、非法转包之间的界限比较难以认定。本文确认了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并对内部承包与挂靠、非法转包的界限进行区分。 【关键词】内部承包挂靠非法转包 一、内部承包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定义及渊源 内部承包,对于大多数的施工企业尤其是江浙一带的施工企业来说并不陌生,是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目前并无对内部承包的确切法律定义,一般而言,内部承包指施工企业将其承接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交给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负责,由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组织人、财、物完成施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方式。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一般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分公司、项目部等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内部部门或个人,而对于作为公司法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内部承包的承包方则有所争议。 内部承包历来已久,并非近年才出现,只是近几年发展比较迅猛,问题也相对比较突出。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87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改革国营建筑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施工企业内部可以根据承包工程的不同情况,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以调动基层施工单位的积极性。可组织混合工种的小分队对或专业承包队,按单位工程进行承包,实行内部独立核算;也可以由现行的施工队进行集体承包,队负盈亏。不论采取哪种承包方式,都必须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这可以说是我国施工企业实行内部承包经营的政策源头。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承包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搞好企业内部承包。”内部承包在行政法规的效力层级上再次被规定和推广,改革初期作为

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协议书(1)

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内部承包协议书 甲方: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项目名称: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公司实行工程内部承包的办法,由承包人自行拓展业务,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经协商,特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全面的监管,以保障工程质量,生产安全及各方权利义务的落实。 2、甲方要保障对乙方拓展业务的服务,及时提供拓展业务所需的各项相关资料。 3、甲方要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投标及各项工程备案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工程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关系。 4、甲方要为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对收到的工程款,除扣留乙方应上交税金及管理费用后,其余必须及时转入乙方账户。 5、甲方收取乙方工程造价元的 %作为管理费。 6、工程项目各项税金由乙方负担,甲方统一缴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确保落实对公司的承诺。

3、乙方有权在承包工程项目中和甲方经营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资质、经营许可及各项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自行承揽工程,工程款项全额缴存甲方账户。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解决施工设备及相关的施工条件。 5、乙方必须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及上交费用,按规定交纳相关部门的相关费用,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6、乙方必须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不得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7、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工程中发生的一切保修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三、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法》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账目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XXXXXXXXXX工程项目 部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以“项目经理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屡见不鲜。施工企业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内部承包、收取管理费的方式转交由项目经理进行实际施工的情况,在促进众多民营施工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因出现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而引人关注。内部承包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实践中常出现名为内部承包实为违法分包、转包或挂靠的情况,这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会导致所签合同归于无效。鉴于此,笔者尝试针对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在法律实务中出现的风险,结合理论观点以及司法裁判规则进行梳理整合,以期做到对症下药、防范风险。 一、何为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是指施工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激励机制。而我们通常所说的内部承包合同特指项目经理内部承包合同,其含义是施工企业与企业内部职工之间签订承包协议,约定许可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故,内部承包合同的三个特征是: 第一,内部承包合同主体之一的内部承包人必须是施工企业的内部人员; 第二,内部承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上表现之一是内部承包人需要向施工企业缴纳管理费,施工企业则需要对内部承包人进行一定的管理; 第三,内部承包合同的内部承包人在经济上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其实,内部承包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此也一直没有系统性的专门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就内部承包的本质属性而言,它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内部承包合同对内涉及到施工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法律关系,鉴于合同主体具有特殊性,即主体间具有隶属关系,但这个隶属关系并不能完全左右整个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故,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要区别处理。 通常认为,内部承包合同发生内部纠纷一般受合同法的调整,但涉及内部承包人与施工企业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争议事项时,受劳动法的调整。而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会涉及到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的情况。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可以推出项目经理是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企业职工,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施工企业代表人。故而,内部承包下的项目经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构成代表施工企业的表见代理,对外签订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

建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本工程投标文件; 现场勘测观感; 国家和青海省西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法定、标准、规范等;我公司的内部文件,管理制度; 本工程引用的施工规范 第二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2-200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9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50500-2003) 第三节基本承诺 我公司在全国各地广泛承接施工任务,创造了一大批经典建筑,所承建的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均得到业主和当地权威机构的高度赞誉。本工程如由我公司承建,我公司愿负起应有的责任,优质、高速、安全、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我公司对此工程自报施工工期为120天,(节假日也计算工期),如发生因我方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我方愿意接受合同条款规定的惩罚,如发生非我方因素造成的工期滞后,业主对我方施工工期应承认顺延或补偿,具体解决办法由双方协商而定。 工程质量 一次交验合格 安全生产 在整个施工中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月事故受伤发生频率控制在1.5‰以内。文明施工 按我公司战略布置来管理整个施工现场,创建一流文明工地,确保整体工程的文明达标。 管理人员 我公司将派遣国家二级资质项目经理出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同时组建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强的项目班子,代表公司对该工程的各方面进度管理,全面推行项目法施工。同时以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 第一节 劳动力来源 在本工程的施工中,除业主指定或许可外,我公司将完全使用自由劳动力,绝对不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其它施工企业。我公司现有劳动力队伍均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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