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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宫素引产规范

缩宫素引产规范
缩宫素引产规范

缩宫素引产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缩宫素在产科中的应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保证母婴安全。

2.适用范围: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物理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或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3.定义:引产是指妊娠晚期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4.职责

4.1妇产科住院部各级医师、助产士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4.2临床医师务必掌握检查指征及治疗标准。

5.标准

5.1缩宫素的适应证

5.1.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

5.1.2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周,重度子痫前

期妊娠满34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

阴道分娩条件者。

5.1.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

患者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5.1.4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1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1.5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

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者,但胎儿尚

能耐受宫缩者。

5.1.6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宫口扩张3cm,胎心良好、胎位正常者。

5.2缩宫素的禁忌症

5.2.1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2.2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5.2.3软产道异常(如LEEP刀术后、阴道纵膈或阴道横隔),产道阻塞,估计阴道分娩

困难者。

5.2.4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

竭、重症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

5.2.5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

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5.2.6子宫过度伸展如(双胎、多胎、巨大儿、羊水过多等)。

5.2.7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特别是症状未稳定者),严重心肺功能不全,

前置胎盘。

5.2.8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5.2.9严重的宫内感染、影响子宫收缩或影响胎儿下降的软产道肿瘤。

5.2.10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5.2.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

5.3使用方法

5.3.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

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合适的浓度与滴速:因缩宫素个体敏感度差

异极大,静脉滴注缩宫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从每分钟8滴开始,根据宫缩、

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20分钟调整1次。应用等差法,即从每分钟8 滴(2.7

mU/min)调整至16 滴(5.4 mU/min),再增至24 滴(8.4 mU/min);为安全起见

也可从每分钟8滴开始,每次增加4滴,直至出现有效宫缩。如滴注太快,可使子

宫收缩强直,而致胎死宫内,胎盘早期剥离或子宫破裂。

5.3.2防治产后出血:每次肌内注射5-10单位,或5-10单位加于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

脉滴注,静脉滴注可持续使用。

5.3.3子宫出血:肌内注射,一次5-10单位,肌内注射极量,一次20单位。

5.4不良反应

5.4.1偶有恶心、呕吐、心率增快或心律失常。

5.4.2大剂量时,可导致子宫强制性收缩,压迫子宫肌层血管,阻断胎盘的血流量,可

使胎儿窒息而死或子宫破裂,故要严格掌握用量和静脉滴注速度。

5.5注意事项

5.5.1用于催产时必须指征明确,以免产妇和胎儿发生危险。

5.5.2静脉滴注时需使用滴速调节器控制用量。滴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

5.5.3遇有子宫收缩乏力,注药时间不宜超过6-8小时。

5.5.4下列情况慎用:用高渗盐水中止妊娠的流产、胎盘早剥、严重的妊娠期高血压综

合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子宫过大、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受过损伤的难产

史、子宫或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包括剖宫产史)、宫颈癌、部分前置性胎盘、早产、

胎头未衔接、臀位、胎位或胎儿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妊娠期妇女年龄已超过35岁。

5.5.5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高血管破裂。

5.5.6滴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守护,严密观察产妇宫缩、胎心率和血压变化;

5.5.7 10分钟宫缩超过5次,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胎心率有变化时,立即停止。

5.5.8产妇血压升高时,需停止滴注。

5.5.9调整滴速每分钟4至5滴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不超过每分钟30至40

滴。

5.5.10用药前和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

5.5.10.1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程度;

5.5.10.2妊娠期妇女脉搏及血压;

5.5.10.3胎儿心率;

5.5.10.4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

5.5.10.5胎儿成熟度;

5.5.10.6骨盆大小及胎儿先露下降情况;

5.5.10.7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了缩宫素。

5.5.11引产失败:缩宫素引产成功率与宫颈成熟度、孕周、胎先露高低有关,如连

续使用2~3 d,仍无明显进展,应改用其他引产方法。

6.流程

6.1缩宫素引产流程(附件1)

7.表单(无)

8.相关文件(无)

附件1:缩宫素引产流程

缩宫素引产指南

缩宫素引产指南SOGC 应用催产素的目的就是影响子宫的活动度,从而足以产生宫颈改变与胎儿下降,并且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宫颈条件一旦成熟,那么催产素就总就是最为有效,因此允许催产素点滴/人工破膜联合使用进行引产。 一、开始催产素点滴引产的前提 1、保证孕妇有一对一的护理 2、确保在使用PGE2凝胶后至少间隔6小时,普贝生后至少30分钟。 3、开始给予静脉平衡溶液,使用18号套管针,进针部位允许患者手臂活动自如。 4、催产素溶液接上一个恒定输液泵,使用另一个位置,将它与主输液通路相连。 5、确切使用催产素毫单位/分钟与毫升/小时之间的换算表,给出她们之间的换算公式。换算表最好粘在输液泵上。 6、在开始催产素点滴之前,进行20分钟的胎心监护,以得到基线数据。 二、剂量与浓度:小剂量催产素。 1、不同机构的方案有所不同,而目前少有证据支持某一项方案而不支持另一项方案。应该记住的就是,催产素就是一种激素,而不就是一种药物。并不具备典型的药物-反应曲线。它的作用依赖于催产素受体的存在,以及环单磷酸腺苷的激活。 2、尽管ACOG认为小剂量与大剂量引产方案均可使用,但SOGC与BCRCP都支持催产素引产在开始处理上使用小剂量催产素的方案。应该使用达到临产所需要的最小剂量,增加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30分钟。不过大剂量催产素目前认为可以在特定的临产情况中使用,例如小剂量催产素没有效果,这需要经过产科查房决定。静脉用催产素的半衰期为5-12分钟,达到稳定血浆浓度需40分钟,稳定的子宫反应达30分钟, 甚至更长时间。Dawood报道,大约90%的孕妇随着催产素的增量,可达到适度宫缩,极少需要超过6MU/分钟。常用的配方就是将10U催产素混入1000ml平衡溶液中,输入速度为1MU/分钟。 3、注意:1国际单位等于1000毫单位。

(完整版)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试题

1.初产妇,27岁,妊娠40周,估计胎儿体重3500g,坐骨结节间径7cm,出口后矢状径 5cm,本例正确的处理措施应为 A.等待自然分娩 B.会阴后侧切开术 C.静脉滴注缩宫素 D.产钳术 E.剖宫产术 2.足月初产妇,羊水少,OCT正常,宫颈Bishop评分多少需要在引产前促宫颈成熟 A.5分 B.6分 C.7分 D.8分 E.9分 3.一初产妇,现妊娠41+周,主诉胎动少2天入院,检查宫底剑突下2指,LOA,先露已固定,胎心158次/分,尚规则,无宫缩。下一步的正确处理为: A、B超+胎心监护(NST) B、破膜引产 C、急诊剖宫产 D、催产素点滴引产 E、促宫颈成熟 4. 一孕足月初产妇临产后宫缩强,宫口开大9cm时自然破膜。破膜后不久突然发生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呛咳、发绀,血压至0mmHg。此时急救措施首选__ A.静注地塞米松40mg B.加压给氧,准备气管切开 C.静脉缓慢注射罂粟碱90mg D.静注阿托品1mg E.立即结束分娩 5. 关于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的处理方法中错误的是 A.症状严重者穿刺放羊水 B.症状较轻者可继续妊娠 C.给予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 D.一次放羊水量不超过1500mL E.妊娠已近37周,胎儿成熟,则行人工破膜 6. 23岁初孕妇,39周妊娠,近两周来胎动时常感腹痛。入院查体:宫高28cm,腹围85cm,子宫敏感性高,胎位LSA,胎心140次/分,B超检查:胎儿发育正常,羊水指数7cm。诊断为羊水过少。首选的处理方案是 A.尽快破膜引产 B.期待疗法

C.羊膜腔输液 D.立即剖宫产 E.观察 7. 足月分娩的概念是 A妊娠满28周至40足周之间分娩 B.妊娠满36周至41足周之间分娩 C.妊娠满36周至42足周之间分娩 D.妊娠满37周至不满42足周之间分娩 8. 静脉注射缩宫素加强宫缩一般每分钟不超过() A.10滴 B.20滴 C.30滴 D.40滴 E.50滴 9.孕42周产妇,给予缩宫素引产4h后,产妇主诉腹痛难忍。查体:子宫下段压痛明显,伴血尿。诊断先兆子宫破裂。首选护理措施是() A.配血备皮 B. 停缩宫素 C.陪伴产妇 D.通知家属 E.吸氧保暖 10. 应用催产素加强子宫收缩,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A.稀释后静脉滴注 B.严密观察子宫收缩 C.定时听胎心,测量血压 D.胎位正常,无头盆不称者 E.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11. 一初产妇,现妊娠41+周,主诉胎动少2天入院,检查宫底剑突下2指,LOA,先露已固定,胎心158次/分,尚规则,无宫缩。下一步的正确处理为:() A、B超+胎心监护(NST) B、破膜引产 C、急诊剖宫产 D、催产素点滴引产 E、促宫颈成熟 12. 24岁初产妇,规律宫缩10小时,连续观察2小时,宫口由6cm开大至7cm,胎头+1,胎心140次/分。本例恰当的处置应是 A.严密观察产程进展 B.肌注哌替啶(杜冷丁) C.静脉滴注缩宫素 D.立即行人工破膜 E.立即行剖宫产术 13. 25岁初产妇,妊娠40周,规律宫缩4小时,枕左前位,估计胎儿体重3000g,胎心140次/分。阴道检查:宫口开大3cm,未破膜,S+l,骨盆外测量未见异常。若此后宫缩逐渐减弱,产程达16小时,胎膜已破,宫口开大7cm,此时恰当处理应是 A.静注地西洋

缩宫素引产规范(医学材料)

缩宫素引产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缩宫素在产科中的应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保证母婴安全。 2.适用范围: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物理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或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3.定义:引产是指妊娠晚期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4.职责 4.1妇产科住院部各级医师、助产士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4.2临床医师务必掌握检查指征及治疗标准。 5.标准 5.1缩宫素的适应证 5.1.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 5.1.2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周,重度子痫前 期妊娠满34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 阴道分娩条件者。 5.1.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 患者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5.1.4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1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1.5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 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者,但胎儿尚 能耐受宫缩者。 5.1.6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宫口扩张3cm,胎心良好、胎位正常者。 5.2缩宫素的禁忌症 5.2.1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2.2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5.2.3软产道异常(如LEEP刀术后、阴道纵膈或阴道横隔),产道阻塞,估计阴道分娩 困难者。 5.2.4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 竭、重症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 5.2.5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参考- 1

缩宫素引产规范指南规范.doc

缩宫素引产指南SOGC 应用催产素的目的是影响子宫的活动度,从而足以产生宫颈改变和胎儿下降,并且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宫颈条件一旦成熟,那么催产素就总是最为有效,因此允许催产素点滴/人工破膜联合使用进行引产。 一、开始催产素点滴引产的前提 1、保证孕妇有一对一的护理 2、确保在使用PGE2凝胶后至少间隔6小时,普贝生后至少30分钟。 3、开始给予静脉平衡溶液,使用18号套管针,进针部位允许患者手臂活动自如。 4、催产素溶液接上一个恒定输液泵,使用另一个位置,将它与主输液通路相连。 5、确切使用催产素毫单位/分钟和毫升/小时之间的换算表,给出他们之间的换算公式。换算表最好粘在输液泵上。 6、在开始催产素点滴之前,进行20分钟的胎心监护,以得到基线数据。 二、剂量和浓度:小剂量催产素。 1、不同机构的方案有所不同,而目前少有证据支持某一项方案而不支持另一项方案。应该记住的是,催产素是一种激素,而不是一种药物。并不具备典型的药物-反应曲线。它的作用依赖于催产素受体的存在,以及环单磷酸腺苷的激活。 2、尽管ACOG认为小剂量和大剂量引产方案均可使用,但SOGC和BCRCP都支持催产素引产在开始处理上使用小剂量催产素的方案。应该使用达到临产所需要的最小剂量,增加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30分钟。不过大剂量催产素目前认为可以在特定的临产情况中使用,例如小剂量催产素没有效果,这需要经过产科查房决定。静脉用催产素的半衰期为5-12分钟,达到稳定血浆浓度需40分钟,稳定的子宫反应达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Dawood报道,大约90%的孕妇随着催产素的增量,可达到适度宫缩,极少需要超过 6MU/分钟。常用的配方是将10U催产素混入1000ml平衡溶液中,输入速度为1MU/分钟。 3、注意:1国际单位等于1000毫单位。

缩宫素引产指南学习资料

缩宫素引产指南

缩宫素引产指南SOGC 应用催产素的目的是影响子宫的活动度,从而足以产生宫颈改变和胎儿下降,并且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宫颈条件一旦成熟,那么催产素就总是最为有效,因此允许催产素点滴/人工破膜联合使用进行引产。 一、开始催产素点滴引产的前提 1、保证孕妇有一对一的护理 2、确保在使用PGE2凝胶后至少间隔6小时,普贝生后至少30分钟。 3、开始给予静脉平衡溶液,使用18号套管针,进针部位允许患者手臂活动自如。 4、催产素溶液接上一个恒定输液泵,使用另一个位置,将它与主输液通路相连。 5、确切使用催产素毫单位/分钟和毫升/小时之间的换算表,给出他们之间的换算公式。换算表最好粘在输液泵上。 6、在开始催产素点滴之前,进行20分钟的胎心监护,以得到基线数据。 二、剂量和浓度:小剂量催产素。 1、不同机构的方案有所不同,而目前少有证据支持某一项方案而不支持另一项方案。应该记住的是,催产素是一种激素,而不是一种药物。并不具备典型的药物-反应曲线。它的作用依赖于催产素受体的存在,以及环单磷酸腺苷的激活。 2、尽管ACOG认为小剂量和大剂量引产方案均可使用,但SOGC和BCRCP都支持催产素引产在开始处理上使用小剂量催产素的方案。应该使用达到临产所需要的最小剂量,增加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30分钟。不过大剂量催产素目前认为可以在特定的临产情况中使用,例如小剂量催产素没有效果,这需要经过产科查房决定。静脉用催产素的半衰期为5-12分钟,达到稳定血浆浓度需40分钟,稳定的子宫反应达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Dawood报道,大约90%的孕妇随着催产素的增量,可达到适度宫缩,极少需要超过6MU/分钟。常用的配方是将10U催产素混入1000ml平衡溶液中,输入速度为1MU/分钟。

催产素引产的方法

催产素引产的方法 浓度:催产素2.5单位加入500毫升5%的葡萄糖或0.9%盐水中(0.5%浓度) 方法: (1).0.5%催产素每分钟8滴开始,视宫缩强度和频度调节点滴速度。每10—15分钟增加滴速4滴或每30分钟增加10—15滴/分,调至40滴/分,直至出现最佳的有效宫缩(每10分钟3次宫缩,每次持续40秒,宫内压力50—60毫米汞柱)。 (2)一旦有效宫缩发动,应调整滴数,以最慢滴数维持直至分娩。 (3)如发生过度刺激(宫缩持续>60秒)或10分钟内有4次以上宫缩应停止点滴或减慢速度,用宫缩松弛剂(25%硫酸镁或安定)使子宫放松。 (4)如10分钟没有3次持续40秒的宫缩,根据所剩液体的量追加催产素使之浓度最多到1%,按医嘱从新调滴数,继续观擦子宫收缩情况。 (5)用于引产每日以1000毫升溶液为限。 (6)每日有效点滴应维持6—8小时,连续3天,子宫颈仍不成熟的,如果胎儿在宫内良好,可以休息一天后,改用其他方法引产(也可继续缩宫素引产)若宫内胎儿不良,应剖腹产结束分娩。 注意事项: 1催产素引产需有专人负责,正确配制,严格浓度,先用5%葡萄糖或盐水作静脉点滴,调好滴数再加入催产素摇匀,引产过程中根据宫缩情况调整滴数。 2密切观察血压及胎心变化,特别出现规律性宫缩后增加听胎心的次数,必要时行胎儿监护仪检测宫缩频率,强度及胎心情况。若发现胎心减慢或过强宫缩,应减慢滴数或暂停使用。3人工检测宫缩的方法:一手触摸子宫,检查宫缩强度,持续时间及频率,以宫缩持续30—40秒,间隔5—6分钟为出现规律宫缩。 4当出现有效宫缩严密观察宫口开大及先露下降情况,最长不超过4小时行肛查一次观察产程进展情况。一旦破水应立即听胎心观察量及性质并记录

缩宫素引产指南

缩宫素引产指南SOGC 应用催产素得目得就是影响子宫得活动度,从而足以产生宫颈改变与胎儿下降,并且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宫颈条件一旦成熟,那么催产素就总就是最为有效,因此允许催产素点滴/人工破膜联合使用进行引产、 一、开始催产素点滴引产得前提 1、保证孕妇有一对一得护理 2、确保在使用PGE2凝胶后至少间隔6小时,普贝生后至少30分钟。 3、开始给予静脉平衡溶液,使用18号套管针,进针部位允许患者手臂活动自如。 4、催产素溶液接上一个恒定输液泵,使用另一个位置,将它与主输液通路相连、 5、确切使用催产素毫单位/分钟与毫升/小时之间得换算表,给出她们之间得换算公式、换算表最好粘 在输液泵上、 6、在开始催产素点滴之前,进行20分钟得胎心监护,以得到基线数据、 二、剂量与浓度:小剂量催产素。 1、不同机构得方案有所不同,而目前少有证据支持某一项方案而不支持另一项方案、应该记住得就是,催产素就是一种激素,而不就是一种药物。并不具备典型得药物-反应曲线。它得作用依赖于催产素受体得存在,以及环单磷酸腺苷得激活。 2、尽管ACOG认为小剂量与大剂量引产方案均可使用,但SOGC与BCRCP都支持催产素引产在开始处理上使用小剂量催产素得方案。应该使用达到临产所需要得最小剂量,增加剂量得时间间隔不应短于30分钟、不过大剂量催产素目前认为可以在特定得临产情况中使用,例如小剂量催产素没有效果,这需要经过产 科查房决定。静脉用催产素得半衰期为5-12分钟,达到稳定血浆浓度需40分钟,稳定得子宫反应达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Dawood报道,大约90%得孕妇随着催产素得增量,可达到适度宫缩,极少需要超过6MU/ 分钟。常用得配方就是将10U催产素混入1000ml平衡溶液中,输入速度为1MU/分钟。 3、注意:1国际单位等于1000毫单位。

催产素引产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催产素引产的方法及注 意事项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催产素引产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催产素引产必须严格掌握它的用药方法,包括用药途径、用药速度和浓度有无药用禁忌证。本文对催产素引产的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归纳总结,报道如下。 1、催产素引产与催产的适应证及禁忌证 催产素是由下丘脑室旁核中和成后从垂体后叶分泌的一种环八肽,对子宫的平滑肌有较强的兴奋作用,模拟正常分娩的子宫,收缩作用,导致子宫颈扩张。 2、引产的适应证 (1)胎膜早破,孕周大于37周,破膜超过6h尚未临产者;(2)过期妊娠;(3)某些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经治疗后效果不满意,继续妊娠威胁母亲和胎儿生命,需终止妊娠者,如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合并糖尿病,母儿血型不合等;(4)死胎。 3、催产的适应证 催产的目的是加速产程进展和预防滞产对原发或继发性宫缩乏力,排出梗阻性因素后即可采用催产素催产。 4、引产的禁忌证 (1)骨盆狭窄或头盆不称;(2)胎位异常,如臀位及横位;(3)子宫过度膨胀,如羊水过多、胎儿过大及多胎妊娠;(4)妊娠合并严重心血管异常,如高血压、心脏病等;(5)畸形子宫或疤痕子宫,如双角子宫妊娠,子宫肌瘤核出术或剖宫产后妊娠,虽非绝对禁忌,但因易发生子宫破裂,也应慎重选用。

5、催产素引产和催产的方法 (1)催产素的给药途径持续静脉滴注给药。目前公认小剂量滴注催产素为安全常用的给药途径,它可随时调整用药剂量,保持生理水平的有效宫缩,一旦发生异常即可随时停药。 (2)配置方法应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采用7号针头行静脉滴注,安每分钟8滴调好滴速,然后再向输液瓶中加入催产素,将其摇匀后继续滴入。切忌先将催产素溶于葡萄糖中直接穿刺行静脉滴注,因此法初调时不易掌握滴速,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入体内过多的催产素不安全。 (3)掌握合适的浓度与滴速因催产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催产素仍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起始剂量为催产素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即%催产素浓度,以每毫升15滴计算相当每滴葡萄糖液中含催产素。从每分钟8滴(即 mIU)开始,根据宫缩及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15~20min调节一次,直至出现有效宫缩。有效宫缩的判定为10min内出现3次宫缩,每次宫缩持续30~60s,子宫收缩压力达6,67~ (1mmHg=),伴有宫口扩张。在调整滴速时,每次滴速2 mIU(即6滴),最大滴速不得超过每分钟30滴(即10 mIU).如达到最大滴速仍不出现有效宫缩时可增加催产素浓度。增加浓度的方法是以5%葡萄糖中商余毫升数计算,一般100ml葡萄糖中再加催产素变成1%催产素浓度,先将滴速减半,再按情况进行调整,增加浓度后,如增至每分钟20 mIU仍无有效宫缩,原则上不再增加滴数和浓度,一般以此为剂量上限,因为高浓度后高滴速催产素滴注,有可能引起子宫过强收缩而诱发胎儿窘迫、羊水栓塞甚至子宫破裂。

缩宫素引产规范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缩宫素引产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缩宫素在产科中的应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保证母婴安全。 2.适用范围: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物理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或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3.定义:引产是指妊娠晚期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4.职责 4.1妇产科住院部各级医师、助产士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4.2临床医师务必掌握检查指征及治疗标准。 5.标准 5.1缩宫素的适应证 1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2缩宫素的禁忌症 5.2.2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5.2.3软产道异常(如LEEP刀术后、阴道纵膈或阴道横隔),产道阻塞,估计阴道分娩 困难者。 5.2.4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 竭、重症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 5.2.5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 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5.2.6子宫过度伸展如(双胎、多胎、巨大儿、羊水过多等)。 5.2.8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5.2.9严重的宫内感染、影响子宫收缩或影响胎儿下降的软产道肿瘤。 5.3使用方法 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合适的浓度与滴速:因缩宫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缩宫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从每分 钟8滴开始,根据宫缩、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20分钟调整1次。应用等 差法,即从每分钟8 滴(2.7 mU/min)调整至16 滴(5.4 mU/min),再增至24 滴 (8.4 mU/min);为安全起见也可从每分钟8滴开始,每次增加4滴,直至出现有 效宫缩。如滴注太快,可使子宫收缩强直,而致胎死宫内,胎盘早期剥离或子宫破

缩宫素引产规范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缩宫素引产工作制度 1.目的:规范缩宫素在产科中的应用,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保证母婴安全。 2.适用范围: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物理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或 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3.定义:引产是指妊娠晚期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4.职责 4.1妇产科住院部各级医师、助产士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4.2临床医师务必掌握检查指征及治疗标准。 5.标准 5.1缩宫素的适应证 5.1.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 5.1.2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 37周,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满34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 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5.1.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 肾病等内科疾病患者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5.1.4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12小时以上未临产者。 5.1.5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FGR、死胎及 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 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者,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5.1.6适用于协调性宫缩乏力、宫口扩张3cm,胎心良好、胎位正常 者。 5.2缩宫素的禁忌症 5.2.1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2.2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5.2.3软产道异常(如LEEP刀术后、阴道纵膈或阴道横隔),产道阻 塞,估计阴道分娩困难者。 5.2.4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 娩者(如心功能衰竭、重症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 功能损害者等)。 5.2.5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切口的剖宫产术、 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5.2.6子宫过度伸展如(双胎、多胎、巨大儿、羊水过多等)。 5.2.7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重度,特别是症状未稳定者), 严重心肺功能不全,前置胎盘。 5.2.8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 期等。 5.2.9严重的宫内感染、影响子宫收缩或影响胎儿下降的软产道肿 瘤。 5.2.10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5.2.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 5.3使用方法 5.3.1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5单位,加入5%葡萄糖注射 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合适 的浓度与滴速:因缩宫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缩宫 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从每分钟8滴开始,根据宫缩、 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20分钟调整1次。应用等差法, 即从每分钟8 滴(2.7 mU/min)调整至16 滴(5.4 mU/min), 再增至24 滴(8.4 mU/min);为安全起见也可从每分钟8滴开 始,每次增加4滴,直至出现有效宫缩。如滴注太快,可使子

妊娠晚期引产指南版Microsoft Word 文档.

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2014)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妊娠晚期引产是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是产科处理高危妊娠常用的手段之一。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妊娠晚期引产是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是产科处理高危妊娠常用的手段之一。 引产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子宫颈成熟程度。但如果应用不得当,将危害母儿健康,因此,应严格掌握引产的指征、规范操作,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2008年发表了《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草案)》,现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近年来的循证医学证据,再次进行了较大程度地修改,以提供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和引产方面符合循证医学的建议。本指南标出的循证医学证据的等级:Ⅰ级证据:来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Ⅱ-1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Ⅱ-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的证据;Ⅱ-3级证据:来自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Ⅲ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分类等级:A级:有充分的证据来推荐;B级:有合理的证据来推荐;C级:现有的证据相互矛盾,不允许做支持或反对的推荐;D级:有合理的证据不推荐;E级:有充分的证据不推荐;L级: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做推荐。 一、引产的适应证 引产的主要适应证如下。 1.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应予引产,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导致剖宫产率增高的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发生率(Ⅰ-A)。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周,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满34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3.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患者并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4.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 h以上未临产者。 5.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胎儿生长受限(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二、引产的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竭、重型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2)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3)完全性及部分性前置胎盘和前置血管。(4)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5)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6)子宫颈癌。(7)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8)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9)对引产药物过敏者。(10)生殖道畸形或有手术史,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12)脐带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 2.相对禁忌证:

产科缩宫素的使用规范

产前缩宫素使用规范 一、产前使用缩宫素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助产资格。助产士未经医师允许,产前不得擅自使用缩宫素,必须严格遵医嘱执行。 二、产前使用缩宫素禁忌症:分娩时明显的头盆不称、脐带先露或脱垂、中央性前置胎盘、前置血管、胎儿窘迫、宫缩过强、胎位异常、软产道异常、疤痕子宫、子宫畸形、子宫过度扩张(羊水过多、多胎)、重度子痫前期而宫颈成熟度低、严重宫内感染以及严重心肺功能不全等。 三、缩宫素使用方法:由于缩宫素滴鼻后吸收快,肌肉注射3~5分钟起效,而药物的用量难以调节,因此严禁在产前通过上述途径使用缩宫素。缩宫素用于引产或催产加强缩宫时,必须有明确指征,并排除禁忌症,使用前须作宫颈的Bishop评分。 缩宫素2.5U加入5%GNS注射液500ml中备用,即每1ml液体中含有0.005U缩宫素。先建立静脉通道(7号针头),调好滴速,为8d/分钟,换用备好的已稀释的缩宫素液体。对无宫缩者用8滴(0.0025U)每分钟起滴,开始30分钟为试探剂量,了解用药者对药物的敏感性。每15~30分钟调速一次,若未诱发有效宫缩,每次增加3~8滴(0.001~0.0025U)/分钟,直至10分钟有3次宫缩,每次宫缩持续40秒钟时,不再增加速度,最快不能超过60滴(0.02U)/分钟。若用药者对药物敏感,则应减慢滴速或停用缩宫素。 四、缩宫素的滴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观察记录。每30分钟记录一次胎心、宫缩、药液滴速、浓度及主诉。每2小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如发现宫缩过频或胎心异常,立即减缓滴速或停药。用药期间予胎心电子监护。缩宫素稀释液如为葡萄糖液,应注意葡萄糖总量及缩宫素剂量,因与脐血Na+的水平呈负相关,当输葡萄糖液超过1000ml时,应加用适量的含钠溶液,以防新生儿低钠血症。 五、Bishop评分 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法 对宫颈成熟度评分,按宫口开大、宫颈管长度、宫颈软硬度、宫颈口位置及先露位置五项指标评定(见表1)。Bishop评分可初步估计加强宫缩等措施的引产成功率。一般来说,评分在0~3分者引产均失败;如遇病情需要,急须终止妊娠时应改用其他方法如剖宫产结束分娩。评分在4~6分者,引产成功率为50%。评分在7~8分者引产成功率在80%,9分以上均成功。 表1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法

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2014年)

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2014年)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妊娠晚期引产是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是产科处理高危妊娠常用的手段之一。引产是否成功主要取决于子宫颈成熟程度。但如果应用不得当,将危害母儿健康,因此,应严格掌握引产的指征、规范操作,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2008年发表了《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草案)》, 现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近年来的循证医学证据,再次进行了较大程度地修改,以提供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和引产方面符合循证医学的建议。 本指南标出的循证医学证据的等级:Ⅰ级证据:来自至少一个设计良好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获得的证据;Ⅱ-1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非随机对照试验中获得的证据;Ⅱ-2级证据:来自设计良好的队列研究或病例对照研究的证据;Ⅱ-3级证据:来自多个带有或不带有干预的时间序列研究得出的证据,非对照试验中得出的差异极为明显的结果也可作为这一等级的证据;Ⅲ级证据:来自临床经验、描述性研究、病例报告或专家委员会报告的权威意见。 本指南标出的推荐分类等级:A级:有充分的证据来推荐;B级:有合理的证据来推荐;C级:现有的证据相互矛盾,不允许做支持或反对的推荐;D 级:有合理的证据不推荐;E 级:有充分的证据不推荐;L级:没有足够的证据(数量或质量)做推荐。 一、引产的适应证 引产的主要适应证如下。 1. 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应予引产,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导致剖宫产率增高的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发生率(Ⅰ-A)。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 周,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满34 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3. 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患者并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4. 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 h以上未临产者。 5. 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胎儿生长受限(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二、引产的禁忌证 1. 绝对禁忌证:(1)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如心功能衰竭、重型肝肾疾病、重度子痫前期并发器官功能损害者等)。(2)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3)完全性及部分性前置胎盘和前置血管。(4)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5)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6)子宫颈癌。(7)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8)未经治疗的HIV感染者。(9)对引产药物过敏者。(10)生殖道畸形或有手术史,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12)脐带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 2. 相对禁忌证:(1)臀位(符合阴道分娩条件者)。(2)羊水过多。(3)双胎或多胎妊娠。

晚期妊娠引产方法选择

妊娠晚期引产方法选择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产科 于凤 母婴安全 温馨产科 —— ? 在自然临产前通过药物等手段使产程发动,达到分娩的目的, ? 是产科处理高危妊娠常用的手段之一。 晚期妊娠引产的定义 晚期妊娠引产 引产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宫颈成熟度。 有关引产的指南 ? 引产如果应用不得当,将危害母儿健康,因此,应严格掌握引产的指征、规范操作,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 为此,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在2008年发表了《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草案)》 ?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近年来的循证医学证据,2014年制定了《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与引产指南(2014)》 ? 以提供妊娠晚期促子宫颈成熟和引产方面符合循证医学的建议。 我国的引产指南 引产时机的选择 单胎无合并症或并发症 倾向于妊娠41周 无并发症的双胎妊娠 宜在37-40周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 无严重的心、肺、肾等病变 妊娠38—39周 成功引产的条件—ACOG 指南 ?-宫颈成熟度 ? -产次 主要条件 ?-子宫基础状况 ? -子宫的敏感性 次要条件 宫颈成熟度与引产成功率 Bishop 评分 引产成功率 >9 100% 7~9 80% 4~6 50% <4 0-20%

促宫颈成熟的常用方法 ? 促子宫颈成熟的目的是促进宫颈变软、变薄并扩张,降低引产失败率、缩短从引产到分娩的时间。 (一)前列腺素制剂促宫颈成熟 可控释地诺前列酮栓 米索前列醇 临床常使用的前列腺素制剂有: (二)机械性促宫颈成熟 包括: 低位水囊、Foley 导管、海藻棒等,需要在阴道无感染及胎膜完整时才可使用。 引产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的如糖尿病、慢性 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患者并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 h 以上未临产者 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胎儿生长受 限(FGR )、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适应证 引产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绝对禁忌证 (1)孕妇有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不能耐受阴道分娩或不能阴道分娩者 (2)子宫手术史,主要是指古典式剖宫产术、未知子宫切口的剖宫产术、穿透 子宫内膜的肌瘤剔除术、子宫破裂史等。 (3)完全性及部分性前置胎盘和前置血管。 (4)明显头盆不称,不能经阴道分娩者。 (5)胎位异常,如横位、初产臀位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者。 (6)子宫颈癌。 禁忌症 引产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绝对禁忌证 (7)某些生殖道感染性疾病,如未经治疗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活动期等。 (8)未经治疗的HIV 感染者。 (9)对引产药物过敏者。 (10)生殖道畸形或有手术史,软产道异常,产道阻塞,估计经阴道分娩困难 者。 (11)严重胎盘功能不良,胎儿不能耐受阴道分娩。 (12)脐带先露或脐带隐性脱垂。 禁忌症 引产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相对禁忌证 (1)臀位(符合阴道分娩条件者)。 (2)羊水过多。 (3)双胎或多胎妊娠。 (4)经产妇分娩次数≥5次者。 禁忌症 常规引产方法 ?在产科领域应用已有60年历史 ? 安全常用的方法:小剂量静脉滴注 ?优点:随时调整用药剂量,一旦发生异常随时停药。 ? 半衰期:5—12分钟 (一)缩宫素静脉滴注引产

缩宫素静滴引产

缩宫素静滴引产 小剂量静脉滴注缩宫素为安全、常用的引产方法,但在宫颈不成熟时,引产效果不好。其优点是可随时调整用药剂量,保持生理水平的有效宫缩,一旦发生异常可随时停药。缩宫素作用时间短,半衰期为5~12min。 1.方法:静脉滴注缩宫素推荐使用低剂量,有条件者最好使用输液泵。具体应用方法: (1)静脉滴注中缩宫素的配制方法:应先用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用7号针头行静脉滴注,按每分钟8滴调好滴速,然后再向输液瓶中加入2.5U缩宫素,将其摇匀后继续滴入。切忌先将2.5U缩宫素溶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中直接穿刺行静脉滴注,因此法初调时不易掌握滴速,可能在短时间内使过多的缩宫素进入体内,不够安全。 (2)合适的浓度与滴速:因缩宫素个体敏感度差异极大,静脉滴注缩宫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起始剂量为2.5U缩宫素溶于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中即0.5%缩宫素浓度,以每毫升15滴计算相当于每滴液体中含缩宫素0.33mU。从每分钟8滴开始,根据宫缩、胎心情况调整滴速,一般每隔20分钟调整1次。应用等差法,即从每分钟8滴(2.7mU/min)调整至16滴(5.4mU/min),再增至24滴(8.4mU/min);为安全起见也可从每分钟8滴开始,每次增加4滴,直至出现有效宫缩。 有效宫缩的判定标准为10min内出现3次宫缩,每次宫缩持续30~60s,伴有宫颈的缩短和宫口扩张。最大滴速不得超过每分钟40

滴即13.2mU/min,如达到最大滴速,仍不出现有效宫缩时可增加缩宫素浓度,但缩宫素的应用量不变。增加浓度的方法是以乳酸钠林格注射液500ml中加5U缩宫素变成1%缩宫素浓度,先将滴速减半,再根据宫缩情况进行调整,增加浓度后,最大增至每分钟40滴(26.4mU),原则上不再增加滴数和缩宫素浓度。 2.注意事项: (1)要有专人观察宫缩强度、频率、持续时间及胎心率变化并及时记录,调好宫缩后行胎心监护。破膜后要观察羊水量及有无胎粪污染及其程度。 (2)警惕过敏反应。 (3)禁止肌内、皮下、穴位注射及鼻黏膜用药。 (4)输液量不宜过大,以防止发生水中毒。 (5)宫缩过强应及时停用缩宫素,必要时使用宫缩抑制剂。 (6)引产失败:缩宫素引产成功率与宫颈成熟度、孕周、胎先露高低有关,如连续使用2~3d,仍无明显进展,应改用其他引产方法。

缩宫素引产与催产的使用规范

缩宫素引产与催产的使用规范 一、缩宫素引产指征; ⑴胎膜早破:孕周》37周,破膜时间〉6小时未临产者 ⑵过期妊娠: ⑶某些妊娠期并发症,经治疗效果不满意的(轻、中度妊高症,妊娠糖尿病,母儿 血型不合) 二、缩宫素催产的指征: 1. 原发性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 2. 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使用前需做阴道检查,排除头盆不称及异常胎位如高直 后位、前不均倾、颏先露等 三、缩宫素催产引产禁忌症: 1中央性前置胎盘2高张性子宫收缩3头盆不称4胎儿窘迫5胎位异常如横位、臀位6软产道异常:阴道横隔,穹隆狭窄,疤痕子宫,子宫畸形(双子宫)7子宫过度扩张(多胎妊娠,羊水过多,巨大儿)。8妊娠合并复发性子宫肌瘤。9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而宫颈成熟度低者。10经产妇有急产史及高产次者(分娩次数》3次者)。11严重的血管疾病合并妊娠者 四:使用方法;凡对适用于缩宫素引产或催产者在药物使用之前,必须做全面健康评估,确定无使用禁忌症,并做好宫颈评分选择滴药方法。 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缩宫素注射液2.5 U配成0.5%浓度3—9d/ min,开始,30分钟为试探剂量,之后每15分钟调速一次,每次递增3 d/min,直到有效宫缩,10分钟内有3次宫缩,每次宫缩30—60秒,并伴宫颈展平或扩张。如滴注浓度达到60 d/min 仍无有效宫缩,不易增加滴数,可增加药液浓度。如当日连续10-12小时后无效,则应停滴休息,次日重复使用。(在原浓度上增加缩宫素0.5 —1U/500ml)配成0.6-0.7%浓度滴注,不可浓度太大,滴数太快。 一次滴注后出现有效宫缩,继续维持液体浓度及滴数到宫口扩张2-3cm,如 为引产停止点滴,若为催产可继续点滴,但需注明原因。(如宫缩情况、和扩张 及先露的位置及孕妇的全身状况)。 五.安全性及注意点: 1. 引产、催产指征明确 2. 滴注中专人看护并30分钟内记录一次胎心、宫缩、滴数、浓度及主诉。每2小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如发现宫缩过频及胎心异常,立即减缓滴数或停药。 3. 用药期间应做胎心电子监护。 4?应注意GS与缩宫素剂量,当输液GS>200ml时,产妇及新生儿易发生低钠血症,因此,输液剂量GS>100ml时,应加适量的含钠溶液。 人工破膜的使用规范 一.人工破膜的适应症 1. 正常妊娠或有妊娠合并症需要终止妊娠者。

缩宫素引产指南

缩宫素引产指南SOGC 使用催产素的目的是影响子宫的活动度,从而足以产生宫颈改变和胎儿下降,并且避免子宫过度刺激。宫颈条件一旦成熟,那么催产素就总是最为有效,因此允许催产素点滴/人工破膜联合使用进行引产。 一、开始催产素点滴引产的前提 1、保证孕妇有一对一的护理 2、确保在使用PGE2凝胶后至少间隔6小时,普贝生后至少30分钟。 3、开始给予静脉平衡溶液,使用18号套管针,进针部位允许患者手臂活动自如。 4、催产素溶液接上一个恒定输液泵,使用另一个位置,将它和主输液通路相连。 5、确切使用催产素毫单位/分钟和毫升/小时之间的换算表,给出他们之间的换算公式。换算表最好粘在输液泵上。 6、在开始催产素点滴之前,进行20分钟的胎心监护,以得到基线数据。 二、剂量和浓度:小剂量催产素。 1、不同机构的方案有所不同,而目前少有证据支持某一项方案而不支持另一项方案。应该记住的是,催产素是一种激素,而不是一种药物。并不具备典型的药物-反应曲线。它的作用依赖于催产素受体的存在,以及环单磷酸腺苷的激活。 2、尽管ACOG认为小剂量和大剂量引产方案均可使用,但SOGC和BCRCP都支持催产素引产在开始处理上使用小剂量催产素的方案。应该使用达到临产所需要的最小剂量,增加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30分钟。不过大剂量催产素目前认为可以在特定的临产情况中使用,例如小剂量催产素没有效果,这需要经过产科查房决定。静脉用催产素的半衰期为5-12分钟,达到稳定血浆浓度需40分钟,稳定的子宫反应达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Dawood报道,大约90%的孕妇随着催产素的增量,可达到适度宫缩,极少需要超过 6MU/分钟。常用的配方是将10U催产素混入1000ml平衡溶液中,输入速度为1MU/分钟。 3、注意:1国际单位等于1000毫单位。

催产素引产常规

催产素引产常规 催产素引产:是指妊娠28周以后,用静脉滴注催产素的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终止妊娠。 一、适应证: 1、妊娠合并症经治疗无效,继续妊娠将严重威胁母儿生命时; 2、部分妊娠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疾病等经治疗无效,病情严重威胁母儿安全时; 3、胎膜早破>35孕周,胎肺成熟,宫颈成熟可引产; 4、过期妊娠; 5、死胎、胎儿畸形; 二、禁忌证: 1、催产素过敏者; 2、明显头盆不称、骨盆狭窄者; 3、瘢痕子宫者; 4、胎位异常者; 5、胎盘功能严重低下及羊水过少者; 6、严重宫内感染者; 7、羊水过多、多胎妊娠、巨大胎儿和心、肺及肝功能不全者为相对禁忌; 8、其它有剖宫产指征者; 9、宫颈成熟度差Bishop评分≤6分者;

10、无催产素催产监测条件者; 11、≥5胎的经产妇和高龄初产妇慎用。 三、方法: 1、应用催产素引产前应全面评估孕妇及胎儿情况。如:孕妇体重、血压、脉搏、心肺听诊、骨盆测量、宫颈评分、估计胎儿体重、了解胎位及先露情况(有条件可做头盆评分)、了解羊水量和性状、了解胎盘功能和胎儿储备等,排除禁忌证。履行告知义务,签署《催产素引产同意书》。 2、有引产指证而无禁忌证者,如宫颈成熟度差,可先进行1-3天的促宫颈成熟治疗,使宫颈BISHOP评分≥7分,增加引产的成功率。 3、引产时先静脉滴注5%葡萄糖液500ml,控制滴速10滴/分,加入2.5U 催产素,摇匀,使每毫升糖液含催产素0.005u(5mu),从2mU/min,即8滴/分开始(一次性塑料输液器,7号针头,20滴/毫升)。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5mU/min(60滴/min),维持有效宫缩,即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一般于引产成功宫口开大3cm产程进入活跃期,应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根据宫缩情况调整滴数。 4、严禁催产素肌肉内注射、穴位注射和滴鼻引产! 四、监测: 1、催产素引产时,静脉滴注瓶上应作醒目标记。并有专人守护,观察孕妇血压、脉搏、宫缩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胎心率、羊水的色和量,每15-30分钟记录一次。同时密切观察产程进展。若10分钟内宫缩超过5次、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滴催产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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